浦江清文錄 · 論小說

浦江清 《浦江清文錄》
文學上的名詞的意義隨著時代的推移和文學的演化或發展而改變。現代中國文學正在歐化的過程中,新舊共同的名詞,老的意義漸漸被人遺忘,而新的定義將成為定論。所謂新的定義實際上是從西洋文學裡採取得來的,一般人既習慣於這種觀念,於是對於原有的文學反而有隔膜、不明了的地方,回頭一看,好像古人都是頭腦糊塗觀念不清似的,而不覺察自己在一個過渡時代里。假如你問小說是什麼,人會告訴你許多個西洋學者的定義,例如「虛構的人物故事」「散文文學之一種」等等,而且舉出長篇小說、短篇小說幾種不同的體制和名目。但這些都是新名詞,或舊名詞的新用法。「小說」是個古老的名稱,差不多有兩千年的歷史,它在中國文學本身里也有蛻變和演化,而不盡符合於西洋的或現代的意義。所以小說史的作者到此不無惶惑,一邊要想採用新的定義來甄別材料,建設一個新的看法;一邊又不能不顧到中國原來的意義和範圍,否則又不能觀其會通,而建設中國自己的文學的歷史。中國文學史的研究,在這過渡的時代里,不免依違於中西、新舊幾個不同的標準,而各人有各人的見解和看法。 中國和西洋的文學上的名詞不盡能符合,例如,「詩」是中國的意義狹而西洋的意義廣,如用西洋的標準,將概括詞曲和彈詞。「小說」相反,是中國的意義廣而西洋的意義狹,如用中國的標準幾乎可包括歐洲文學的全部。而中國也有狹義的小說,只在一個短時期里,又不同於西洋小說的全體。為明白觀念的演變起見,我們必須從頭看起。 《漢書·藝文志》,那部可珍貴的中國古書書目,是根據比《漢書》撰述的時代再早的一個書目,約當於公元前後所編定的一期,它裡面已經列有「小說家」一個門類,而列舉了十幾種書。可惜那些書如今都已不存,所以內容如何,我們已不能明白。據史家說:「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之所造。」這「街談巷語,道聽途說」兩句話,很容易使現在人誤會,以為在那時的農村社會裡有人在講述故事。事實上,中國的有職業的講述故事者的顯著的記載是在第十世紀以後。當然,講故事的習慣即在初民社會裡早應該有,但中國古代有沒有以此為職業的人,是一個問題,而古代人講故事的情形也不大清楚。總之,這裡所說,並不是指那回事。至於那些書何以稱為小說家,《漢書》的撰述者班固有幾句按語云:「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又說:「閭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綴而不忘。」他特地注重這一個「小」字,也就藉此說明了所以稱為小說家的原因。但與其說這是解釋,無寧說是評贊。這不見得能解釋那些書所以稱為小說書的真的原因,而只是批評那些書的內容得稱為小說的允當,以及所以收錄入書目的用意。所謂小道者是對大道而言,小知者是對大知而言的。那麼大道和大知又是什麼?我想古人所謂大道或大知,指的是帝王之道和政教得失。古代的學者的精力大部分都用在政治上,而古代的文學也是以政治為中心的。只因為那些書不講大道理,所以被稱為小說是允當的,而它們雖然不講大道理,卻也講出些小道理來,對於閭里小民是有用的,所以收錄到一個帝室書目之內。 至於所講的小道理是什麼,幸而有那個早期的書目的編纂者的同時人的話來給我們指示。桓譚《新論》的佚文見於《文選注》的一條正說著關於小說家的事,他說:「小說家合殘叢小語,近取譬喻,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辭。」原來那些書是有關於治身理家的,所以無怪《青史子》(《漢書·藝文志》列入小說家的一部書)的佚文里有胎教以及八歲就外舍束髮入大學的話。小說的得名,合桓譚、班固的話看來,既是些殘叢小語,篇幅短小,所講的又是小道理,是形式和內容兩見其小。本來古代的大書是為執政者和從政者所用所讀的,鄉里小兒、民間父老們看也看不懂,而且也不見得有興味看,也難得有看到的機會。適應於他們閱讀的另外有一類書,那便是那些小說家者流所造而託名於黃帝、伊尹、師曠諸大名人的小說書了。稗官,如果有這樣的官,無非是鄉長里長之類,在他們那邊保存有這些書,或者即是他們的老輩所編造而傳下來的。作者一知半解地從高明的大書里摘取些議論和常識,再從民間取來些議論、風俗、道德觀念等等以成書,內容必定很雜,怕是天文、地理無所不談的。假如其中有治身理家之言,那麼像後來的《顏氏家訓》,有名物風俗,那麼像《風俗通義》《博物志》,有農桑草木,那麼像《齊民要術》,不過沒有那樣的高明而純粹罷了。這些書合於居家人所讀所用而為高瞻遠矚的從政者所鄙棄,所以只是「閭里小知者之所及」。帝室書目居然也收採到這些淺陋的書,但恐怕只挑選了幾部比較高明的吧。再不然,是因為假託了諸大名人而被注意的吧。 這些書即使保存到現在,也無一合於西洋標準的所謂小說的。其中即使有譬喻、寓言、故事,也是短得非凡。至於如《虞初周說》,據說是周代的野史,其中必定有許多神話傳說,但要知道神話傳說書像《山海經》《穆天子傳》的東西,在我們看來是虛無縹緲的,在古代史地學問未曾正式發展時,便算是史地的典籍,同時也作了道家方士的經典,在作者和讀者,都認為真實不過的。所以終不是小說。但如果用中國標準,那麼我們所謂「小說」原先是指這些小書。《漢書·藝文志》的小說家並非與後世小說家絕無關係,而確是中國小說之祖,因為從魏晉到唐宋所發展的內容至為龐雜的筆記小說,正與之一脈相承。所以在紀元前後的中國人的對於小說的觀念,並未斬斷,反之,仍為後人所因襲,不過書籍愈來愈多,作者益復高明,內容增添,範圍更擴大而已。 從魏晉到唐宋(三世紀到十三世紀)大約一千年中,發展的筆記小說,內容非常龐雜,包括神仙、鬼怪、傳奇、異聞、冥報、野史、掌故、名物、風俗、名人逸聞、山川地理、異域珍聞、考訂、訓詁、詩話、文談等等乃至飲食起居、治身理家之書。有些書籍內容較為單純,有些是無所不談的,而用著「隨筆」「叢談」「筆談」「筆記」「志林」「隨錄」等等的書名,都是些殘叢小語。在作者本人認為是隨筆所寫,不作正經文字看,無關於帝王大道、政教得失的。在讀者是拿它們來消遣,但也是廣見聞,長知識,開卷得益的。作者不少是很有學問的人,所談的也決不止於閭里的小知了。但是他們托體於小說,採取漫談的筆墨,而不打起高古的文章調子,也不避俗言俚語,在他們看來已經在用白話作文了。而在我們看來,則是淺近的文言,或者用近人新創的名詞稱為「語錄體」。以現代人的文學觀念來看,其中只有少數是屬於純文藝的,更少數是可稱為小說的。但是唐宋人一概稱為小說,連宋人詩話當時人也稱為小說。這是小說的傳統的意義。我們可以看明這一大類龐雜的筆記文學正是《漢書·藝文志》的小說家的繁榮的後裔。 不但唐宋人如此看,直到明清近代還是如此看法。中國的小說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文言的,一類是白話的。後一類的發展在宋元以後,在底下討論。前一類指的即是這些內容龐雜的小書的全體而不是一部分。向來稱為《說薈》《稗海》《說郛》等等幾部有名的叢書所囊括的也是這些小書的全體。胡應麟的分類可以代表一個十六世紀的中國學者對於小說的看法。他把小說分為六類: 一曰志怪:搜神,述異,宣室,酉陽之類是也; 一曰傳奇:飛燕,太真,崔鶯,霍玉之類是也; 一曰雜錄:世說,語林,瑣言,因話之類是也; 一曰叢談:容齋,夢溪,東谷,道山之類是也; 一曰辯訂:鼠璞,雞肋,資暇,辯疑之類是也; 一曰箴規:家訓,世范,勸善,省心之類是也。 這六類並不能把筆記小說的門類盡為囊括,不過舉其犖犖大端而已。我們覺得尤其可佩的是他把《顏氏家訓》等書也列入小說而成為一類,竟與一千六百年以前桓譚的話呼應。至於《世說》《語林》之類正是殘叢小語的代表作,那更不用說。 但是胡應麟雖沒有將箴規一類遺忘,卻放在最後,與桓譚的特別看重,態度不同。他把志怪傳奇卓然前列,與現代的看法相近。也許他原想把傳奇放在第一,因為比較晚起而抑在第二的。這是說,在這一千六百年之中,雖然小說的定義大體上還沒有變動,但是因為範圍擴大,新的東西占據了重要的位置,而從前人所著重的東西退為附庸了。這裡面就包含有觀念的演化。明朝人特別看重傳奇是受了宋元以後白話小說的影響,在當時人的觀念中漸漸地把虛構的人物故事作為小說的正宗。胡應麟是喜愛讀宋元以來的白話小說以及元人戲曲的,在他學者式的著作里也常常提到。 但這是明朝人的看法如此。若問在唐宋時代是不是把傳奇文學特別重視,很難得到肯定的回答。雖然唐人傳奇給予宋元說話人以及戲曲家以最好的題材,使這些故事普遍到一般民眾,但在士大夫和文人中間似乎不曾得到特別的推崇。這麼多的唐宋筆記很少提到它們,加以讚美或批評。像洪邁的推崇它們的敘事優美,說過「唐人小說不可不熟」的話,是少見的。范仲淹的《岳陽樓記》,有人以「傳奇體」三字譏笑它。以古文觀點而論,傳奇體的作風失之於柔靡繁縟,正如詩裡面的宮體與元和長慶體。而中國人的性格是核實的,從前的文人對於歷史和掌故的興味超出於虛幻故事的嗜好。所以據宋人的看法,小說的最高標準也許是《夢溪筆談》和《容齋隨筆》。至於古代的神話書以及後來的談列仙,志鬼怪,或出於史地知識的荒唐,或出於道家方士的秘錄,或出於冥報冤魂的迷信,或出於閭閻宣傳的異聞,在作者並非一無根據,在讀者也抱將信將疑的態度,不必全認為子虛烏有的。而唐人傳奇以偶然的姿態出現,確是有意創設的虛幻的理想的故事。它的興起是因為唐代的舉子們好游狹斜,體會出男女愛悅的情緒,以寫宮體詩的本領來寫小說,而同時這些舉子們以謁名公巨卿借虛造的故事來練習史傳筆墨,作為「行卷」文學的一種。唐人所最重視的文學是詩,唐代的文人無不能詩者,以詩人的冶遊的風度來摹寫史傳的文章,於是產生了唐人傳奇。這是一派新興的文學,從殘叢小語中脫穎而出,超然獨秀,但是篇幅那樣的長,離漢人所謂小說最遠。我們用現代的或西洋的意識要冠以短篇小說的名稱,在當時人看來這樣一種東西怕要算長篇小說吧!以至於使第十世紀裡那部中國小說的總匯稱為《太平廣記》的編者感覺到體例的特殊,幾乎沒有地方安放而放在最後。 唐人傳奇是高度的詩的創造,值得讚美是不成問題的。但是當時讀者的反應,怕是毀譽各半吧。因為原先所謂小說是要記載名物風俗、治身理家之言,含有道德日用的意義,而唐人傳奇如珠玉寶貨、珍玩之品,卻不是布帛菽粟,堪資溫飽。而且那些虛幻的故事甚至到了荒淫和誣陷人的地步,輕薄到使人不能容忍。現代人說唐人開始有真正的小說,其實是小說到了唐人傳奇,在體裁和宗旨兩方面,古意全失。所以我們與其說它們是小說的正宗,毋寧說是別派,與其說是小說的本干,毋寧說是獨秀的旁枝吧。 元明以後,筆記小說雖依舊盛行,出了不少著作,但體制和門類再不能超出宋以前所有。依據現代的觀點,唐人傳奇已到了文言小說的最高峰,九七八年《太平廣記》的結集,可以作為小說史上的分水嶺,此後是白話小說浸灌而成長江大河的局面。若照老的標準,認為小說不單指虛幻文學,那麼宋人的筆記還是在向上進展的道路上,筆記小書到了宋代方始體制完備,盛極一時,例如胡應麟的第四五兩類即是宋代學者的貢獻。這兩個說法都通。總之在十三世紀以後,由於白話小說的興起,一般人對於小說的觀念漸漸改變,以虛構的人物故事作為小說的正宗。小說的古義只有少數學者明白,如胡應麟即為其中之一人,而他以志怪和傳奇兩類卓然前列,即已受通俗文學的影響。 到了四庫全書總目的編者重新改訂小說的意義時,他們認為小說只是記瑣事、瑣語、異聞的小書,把胡應麟的後面三類多半送到雜家類裡面去了。他們對於白話小說不願著錄,因為要用古雅的標準。其實他們如明白《漢書·藝文志》的小說家本是收集閭里淺俗的小書的,那麼白話小說又何以不可採錄呢?假如他們明白漢人所謂小說家本是無所不談的,而雜家是綜合學問的著作,那麼那些小書都應該放在小說類,不必派到雜家類里去。而且他們所用的標準也不夠清楚,照現代的觀點,他們放在小說類里的書多數仍是內容不純的小書。所以四庫書目的編者實立於尷尬的地位,於古於今,兩失其依據,代表了幾位十八世紀的學者對於小說的觀念。 小說的內容本不曾規定,可以無所不談的,但後來那些無所不談的書被人認為不是小說而派入雜家,是小說的意義由廣而趨狹。小說本來是殘叢小語,像《山海經》那樣的有系統的著作,古人不認為是小說,唐人傳奇的興起,當時人目為小說中的變體,稱之為「傳奇」,為「雜傳記」,到了後來卻成為小說的正宗;是小說的篇幅由小而化大。只有一個意義是不變的,即小說者乃是無關於政教得失的一種不正經的文學。 現代的小說史家對於這些龐雜的筆記小說甚願有所甄別,他們參酌中西的標準,只願承認胡應麟的前邊兩類和第三類的一半。即如《世說新語》之類,其實離開西洋意義的小說也很遠,不過因為歷來認為是小說,且是殘叢小語的正宗,所以不被摒棄。其去取之間,實際上已用了兩種不同的標準。至於被摒棄的部分,也並不是一無文藝性的。即如宋人筆記,多數是可愛的小書,惟其作者漫不經意,隨筆閒談,即使不成立為小說,也往往有小品散文的意味,實在比他們文集裡面的制誥、書奏、策論、碑誌等類的大文章更富於文藝性。我們覺得假如小說史里不能容納,總的文學史里應列有專章討論,以彌補這缺憾。如有人把筆記文學撰為專史,而觀其會通,那麼倒是一部中國本位的小說史,也是很有意義的工作。 以上說明在文言文學裡所謂小說書的性質。下面繼續說在白話文學裡所謂小說的幾種意義雖然和西洋文學裡所謂小說接近一點,但也是不能完全符合的。 白話小說或稱章回小說,出於說書人所用的底本稱為「話本」的一種東西。在中世紀的中國,開始發展,它的歷史和上面所說的文言小說並不銜接,而是另外開了一個頭。以前對於它的歷史不很清楚,相傳說是起於宋仁宗時,現在我們對於這方面的知識已增加了不少。宋人筆記記載著汴京和杭州說書界的情形。再早一點,第九世紀的詩人元稹和李商隱已經提到或暗示當時社會上有說書的人。更早的材料我們找不到。現代的學者都相信唐宋人的說書是受了佛教徒說佛經故事的影響的,此事已成為定論。敦煌石室所發現的通俗講經文和變文是小說史上最可珍貴的材料。在宋代說書人中,仍有「說佛」一家是單立成派的,雖在當時已不占最重要的位置,但這是一把最老的交椅。 宋代的說書者稱為「說話人」,「話」字包含有「故事」的意義,他們所說的題材稱為「古話」,即是古書或故事的意思。說話人分四個家數,其中「小說」和「講史」兩家最為重要。據宋人筆記的記載是: (一)小說謂之銀字兒,如煙粉、靈怪、傳奇。說公案,皆是朴刀杆棒及發跡變泰之事。說鐵騎兒,謂士馬金鼓之事。 (二)講史講說前代書史文傳興廢戰爭之事。 可惜那些小書的記載文章條理不清,因此學者之間發生了疑問。有人認為小說只包括煙粉、靈怪、傳奇三類,而說公案與說鐵騎兒可以合併,另單立為一家;有人主張小說家實包括上面五類。總之,當時的小說只是其中的一家,和講史對立,各有門庭,有嚴格的分別。講史依據史書而飾以虛詞,講說三國志、五代史等話本是長篇,要費一年半載方能講完一部書。小說講單篇故事,取材於前人的小說或民間異聞,講離合悲歡佳話或神仙靈怪的小品,每天說一回書,一回書即是一個單立的故事。這兩家所說的題材不同,而說書的派頭也不一樣。小說的得名還是因為是短篇,而且比之講史一家說歷代興亡的大題目,小說家所說不過是些兒女私情和社會瑣聞,寄寓些喻世、警世、醒世的小道理而已。 話本原是為說話人口說所用,後來印了出來,便成為民眾所愛看的讀物,通俗的文人摹擬話本的體裁創製閱讀文學,於是產生了大量的白話小說。原來的話本是集體的創作,經過許多人的潤色,不是一人所作,也不知作者的姓名,講史的話本尤其改動得多,是沒有定本的。這兩家的話本,名稱上也有區別。講史的話本稱為「平話」或「演義」,我們現在所看到的為《五代史平話》《三國志平話》等,最古的是元刊本,已是十三世紀末期或十四世紀初期的本子。小說家的話本稱為「詞話」或「小說」,保存在《京本通俗小說》《清平山堂話本》《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恆言》之類的幾部總集裡,其中有宋元古本,也有明朝人所作的擬話本。宋人的話本不能早於南宋,但因為是短篇,原文倒不見得被人改動,還保存了十三世紀初期的面目。到了十六世紀和十七世紀裡通俗作家起來編造白話小說,這時候起了兩個變化。一是小說一體演而為中篇及長篇,題材雖是男女悲歡離合的故事或社會瑣聞,但篇幅已不是短篇,如《玉嬌梨》《好逑傳》之類是中篇,《金瓶梅詞話》是長篇。二是「平話」「演義」「小說」等類名詞被人混用,那時候小說已成為一廣泛的名詞,可以概括一切。 所以在白話文學裡,小說一名詞乃是由狹義而變為廣義,與文言文學裡的情形恰恰相反。那狹義的特殊的稱謂,大約在宋代說話人的家派融合改變的時候,即被廢除,所以只有一個短期的歷史。照宋人的嚴格的區分,如《三國志演義》《東周列國志》《五代史平話》等只能稱為「平話」或「演義」而不能稱為「小說」。《水滸傳》能不能稱為小說,是一個難解決的問題,《水滸傳》的內容是朴刀杆棒發跡變泰的英雄故事,本來不是演史,而是屬於說公案的一門。據我的意見,說公案恐是屬於小說一家的,當時小說的得名是因為說煙粉、靈怪、傳奇的單篇故事,以此為正宗,其說公案和鐵騎兒的兩門話本怕要長些,不是一兩天內可以說完,稍有不同的地方,所以宋人的記載,又把它們單提出來,成為分劃得不清楚的情形。但是這兩門仍用的是小說家的派頭,和講史一家派頭不同的。我們不能看到宋元舊本的《水滸傳》,也不知道宋人曾否說《水滸傳》,總之《水滸傳》的故事是逐漸集合而成為一個大本的,據明朝的記載,舊本《水滸傳》每回前面有妖異語引端,即是原本每回前面有一個「入話」或「開篇」,這是小說話本的體制。從此可見《水滸傳》是小說的體制而連為長本的。 講史一家既要敷衍史事,即不能發揮虛幻文學的最大功能。而中國文人的性格是核實的,見了那些平話本子太荒唐了的時候,不免依據史書而修改,把有些話本竟做成歷史的通俗讀本模樣,嚴格說來已不合於西洋意義的小說,更不是現代意義的歷史小說。小說家的題材自由,盡可憑空結構,我們看宋人話本雖是短篇,那描繪社會人情的藝術手腕卻遠在平話話本之上。所以十八世紀的中國最偉大小說《紅樓夢》不是無因而起的,它承著宋人小說家的藝術而做到登峰造極的地步,已有六七百年進展的歷史。宋人還缺乏把小說做成長篇的魄力,演史家所有的話本雖是長本,但既是依傍史事而發展故事,實無結構之可言,他們對於社會人情的題材,只能做到短篇的局面。後來的小說家從短篇演成長篇,在結構上採取了兩種方式。一種是《水滸傳》式的連串法,即是以一個人物故事引起另一人物故事而連為長本,以後的《儒林外史》《官場現形記》《海上花列傳》都如此,在中國小說里是極普通的結構。另一種是《紅樓夢》式的以許多個人物匯聚在一起,使各個故事同時進展,而以一個主要的故事為中心。後者的藝術更高,是毫無問題的。在這一點上《紅樓夢》最近於長篇小說的理想,非《水滸傳》可比。 何以十六、十七世紀裡的人可以把「小說」一名詞來概括一切話本文學呢?是不是因為小說的演為中篇或長篇在形式上與講史家的話本沒有分別,而遂混稱呢?恐不盡然。因為「小說」另有一個意義,老早形成,即小說是一種不正經的文學的總稱,對於正經的著作而言的,是民間父老、鄉里小兒的淺陋的讀物。凡是屬於那一類的東西皆可稱為小說,所概括者也不止講史家的話本,幾乎包括了俗文學的全體。 唐代和尚們的俗講,影響到三種民間藝術的起來,一是「說話」,二是彈詞,三是戲曲,以後就形成了小說、彈詞、戲曲這三大類俗文學。「說話」中間,「小說」的話本一名「詞話」,因為原先夾雜有詩詞彈唱的部分,不過夾得很少,往往只用在開篇里。至於彈詞是以韻文彈唱為主的故事本子,散文的部分少。彈詞在宋代有稱為「彈唱因緣」的,還有一個「陶真」的名稱,不知起於何時,也不知如何解釋。據我的猜想,「陶」字有娛樂的意思,「真」即是仙。宋人記載彈唱因緣的人有「張道」「李道」等名,我疑心它的起源是在道觀里,道士們說唱神仙故事和金童玉女因緣之類,與寺廟裡的和尚說唱變文兩面對壘。彈詞以韻文為主,和變文的體例最近,所以還比小說來得古。明蔣一葵《堯山堂外記》說:「杭州盲女,唱古今小說平話,謂之陶真。」在這裡,他把說唱的舉動稱為陶真,而所唱的材料則稱之為小說平話。所以我們向來的習慣,也稱《天雨花》《再生緣》之類為小說,蓋就其付諸彈唱的一層說,這種本子是彈詞,作為閱讀文學時,又是小說的一種。 至於戲曲,南戲和北劇共同出於稱為「諸宮調」的一種東西。當初也是在宋代說話人所會聚的那種書會或書場裡醞釀出來的。北宋汴京有名孔三傳者,他第一個把傳奇靈怪小說編到曲調里彈唱,創造出諸宮調的體例來。諸宮調並不用來扮演,只是彈唱故事,和彈詞的分別,只在一是詩體的韻文,一是詞曲的韻文而已。就其曲調方面說,稱為諸宮調,就其故事內容說也稱為傳奇,所以後來的南北戲曲都有傳奇這個稱呼。從前人也泛稱。《西廂》《琵琶》為小說,因為那些書籍,就其可以扮演一層說是劇本,作為閱讀文學時又是小說的一種。 近人如蔣瑞藻的《小說考證》兼收了戲曲和彈詞的材料,我們不能說他不通,因為他用的是小說的廣義。也有人把中國小說分類,中間立出一個「詩歌體」的名目,他的觀念裡面仍舊認彈詞和戲曲是小說中的一體。小說史家對此又感困難,那兩個大類包括了不少書籍,難以兼顧,所以不得不借用西洋的定義,限於散文學,以去除韻文的部分。但是論它們的來源本來是連通的,所以又有人創出俗文學史的名目,作貫通的研究,這也是很好的提議。 綜合上面所說,「小說」這一個名詞,在過去的中國文學裡,它的意義非常廣泛,而且也有幾種。在文言文學裡,小說指零碎的雜記的或雜誌的小書,其大部分的意旨是核實的,雖然不一定是正確性的文學,內中有特意造飾的娛樂的人物故事,但只占一小部分。用現代的名詞來說明,小說即是筆記文學或隨筆文學。在白話文學裡,小說有廣狹兩義,都可以虛構的人物故事來作為定義。狹義的小說單指單篇故事或社會人情小說,不包括歷史通俗演義,這種意義只在一個較短的時期里流行。廣義的小說包括一切說話體的虛構的人物故事書,以及含有人物故事的說唱的本子,甚至於戲曲文學都包括在內,所以不限於散文文學。有一個觀念,從紀元前後起一直到十九世紀,差不多兩千年來不曾改變的是:小說者,乃是對於正經的大著作而稱,是不正經的淺陋的通俗讀物。雖以一生精力還不能寫完一部書的曹雪芹,在開場即很客氣地說:「只願世人當那醉余睡醒之時,或避世消愁之際,把此一玩。」直到我們的時代,看到從平民文學間開始的全部好像是小說而且是正經文學的歐洲文學時,我們方始認明了小說的價值,而開始用認真的態度來寫小說。 (《當代評論》4卷8、9期,194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