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夷待訪錄譯註 · 奄宦(上)

【題解】 《奄宦》上下兩篇,主要論述宦官問題。奄,同「閹」。閹宦也稱宦者、內官、內臣、宦官、閹人等,明清時期主要稱為太監。 在中國古代社會,閹宦由來已久。《詩經·小雅·巷伯》言:「寺人孟子,作為此詩。」鄭玄註:「巷伯,奄官寺人,內小臣也。奄官,上士四人,掌王后之命,於宮中為近,故謂之巷伯。」可見,在周代,宦官就已經出現了,但是當時並非是閹人。春秋戰國以後,宦官也隨著君主專制的發展而發展。秦和西漢時期,宦官還並非都是閹人,而到了東漢,則全為閹者,並且出現了完整的宦官制度,一直延續下來。宦官,常圍繞在統治者身邊,與國家政務接觸度較高,作為一種特殊的政治勢力,加之本身的精神心理有異,對許多朝代的政局產生了重大影響,而產生的禍害程度也不一。縱觀歷史,宦官之禍最烈的莫過於東漢、唐代、明代。東漢,宦官集團在皇帝與外戚的權力鬥爭的夾縫中生存並逐步掌握了朝廷實權,為禍天下。面對宦官專權,正直官員及太學生等發起兩次反對宦官的鬥爭,但都以失敗告終。宦官集團大肆報復,由此造成了兩次黨錮之禍。唐代,宦官主要在皇帝與官僚集團的鬥爭下逐步取得了軍政大權。安史之亂後,宦官權力越來越大,甚至控制了皇帝,唐文宗時曾策劃誅殺宦官以奪回權力,但釀成慘禍,一大批重要的朝廷官員被宦官誅殺,史稱甘露之變。唐朝末年,宦官專權更為嚴重,加之當時的藩鎮割據,唐朝最終失權而亡。明代時,宦官為禍亦極烈。朱元璋鑒於歷史上的宦官之禍,對宦官管理較嚴,並嚴禁宦官干政,以二十四衙門管理宦官。然而明朝永樂年間,宦官就漸受重用。明中葉以後,太監的權力開始擴大,擁有出使、監軍、鎮守等權,特務機構東廠和西廠都由宦官執掌。宣宗時,太監開始識字,人數也猛增。英宗時,宦官王振勢力龐大,形成了閹黨,由此宦官之禍越來越嚴重。其後憲宗時期的太監汪直、武宗時期的太監劉瑾、熹宗時期的太監魏忠賢等,權傾朝野,專橫跋扈,屢興駭人聽聞之獄,加劇了明朝政治腐敗,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因此黃宗羲指出,明代的宦官之禍是歷史上最為嚴重的。 在《奄宦上》中,黃宗羲首先論述了明朝宦官在政治、經濟等各方面是如何弄權的,指出明朝的宦官為禍甚於唐、宋。明初,是曾對宦官有所防範,但為何後期卻造成了如此嚴重的禍害呢?黃宗羲認為宦官與朝臣原來各司其職,但宦官卻以諂媚之術,改變了朝臣的處事之道,使得「一世之人心學術為奴婢之歸」,使得明代宦官之禍成為歷史上最嚴重的。 奄宦之禍①,歷漢、唐、宋而相尋無已②,然未有若有明之為烈也。漢、唐、宋有干與朝政之奄宦,無奉行奄宦之朝政。今夫宰相六部,朝政所自出也,而本章之批答,先有口傳,後有票擬③。天下之財賦,先內庫而後太倉④。天下之刑獄,先東廠而後法司⑤。其它無不皆然。則是宰相六部,為奄宦奉行之員而已。 【注釋】 ①奄宦:指宦官。奄,同「閹」,原專指看守宮門的太監,後用來指太監。 ②相尋:相繼,接連不斷。 ③先有口傳,後有票擬:明代廢除宰相制後,逐漸形成了內閣制。全國各地的奏章匯總後,由司禮監報給皇帝,交由內閣草擬處理意見。閣臣將章奏的意見寫在一紙上而貼於奏章上,稱票擬。隨後,皇帝用紅筆作批示,為批紅。但明中葉之後,由於皇帝多怠政,凡每日奏章文書,除皇帝親批數本外,皆由司禮監掌印、秉筆、隨堂太監分批。初時規定,批紅須遵內閣票擬字樣,只是字跡有偶誤者,方得改正。後來發展為常常由司禮監秉筆太監代行「批紅」大權,此製成為宦官竊權的工具。內閣權力遂在明代後期漸趨衰弱。 ④內庫:即內府,皇宮內的倉庫。明代的內府有承運、廣積、甲字庫等十庫,也稱內庫。太倉:原指官府設立的儲糧倉庫。此處指政府的官庫。 ⑤東廠:官署名。明成祖在永樂十八年(1420)設立,由親信宦官任提督,主要負責稽查,諸事可直接向皇帝報告,為直屬皇帝的特務機構。後來東廠與西廠、錦衣衛合稱「廠衛」,但東廠權力較大,實權在錦衣衛之上。法司:國家的司法審判機構。漢代,以廷尉、御史中丞、司隸校尉三個主管司法的機構稱為三法司,重大案件要求三司會審。到明清時,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這三司會審。 【譯文】 宦官所導致的禍患,自漢、唐、宋歷代接連不斷,但是從來沒有像明朝這麼嚴重的。漢、唐、宋各代都有干預朝政的宦官,卻沒有奉行宦官政策的朝廷。現在,宰相和六部主管朝政,而奏章的批答,卻是先有宦官的口傳聖旨,後有宦官借票擬制度而竊權。天下的財物賦稅,先充盈內庫,然後再入太倉。天下的案件,也是先由東廠審訊處理,然後再移交司法部門。其他各類事情都是如此。即使是宰相和六部的官吏,也成了奉宦官指令而辦事的官員。 人主以天下為家,故以府庫之有為己有①,環衛之強為己強者②,尚然末王之事③。今也衣服、飲食、馬匹、甲仗、禮樂、貨賄、造作④,無不取辦于禁城數里之內⑤,而外庭所設之衙門⑥,所供之財賦,亦遂視之為非其有,嘵嘵而爭⑦。使人主之天下不過此禁城數里之內者,皆奄宦為之也。 【注釋】 ①府庫:指國庫。 ②環衛:即禁衛,指保衛宮廷的軍隊。 ③末王:指王朝衰末時的君主。 ④貨賄:指各種珍寶,財富。造作:指製造、製作之物。 ⑤禁城:宮城。 ⑥外庭:即外廷、外朝,相對內廷而言,是指君臣議事或群臣等待上朝的地方。 ⑦嘵嘵(xiāo):爭辯、爭吵的聲音。 【譯文】 君主將整個天下視為自己的家,所以把國庫的所有東西看作自己的私有,把軍隊的力量當作是自己的力量,那是衰末之世的君主所幹的事情。但是,如今宮內所需的衣服、飲食、馬匹、甲仗、禮樂、珍寶及各種製作物品,無一不是在禁城數里範圍之內製造的;而外廷所設立的衙門,百姓所繳納的財物賦稅,都被視為非君主所有,宦官為了爭搶這些東西而吵嚷。讓君主擁有的天下只不過就是禁城數里的範圍,這是宦官的所作所為導致的。 漢、唐、宋之奄宦,乘人主之昏而後可以得志。有明則格局已定①,牽挽相維②,以毅宗之哲王③,始而疑之,終不能舍之,卒之臨死而不能與廷臣一見④,其禍未有若是之烈也!且夫人主之有奄宦,奴婢也,其有廷臣,師友也。所求乎奴婢者使令,所求乎師友者道德。故奴婢以伺喜怒為賢,師友而喜怒其喜怒,則為容悅矣⑤;師友以規過失為賢,奴婢而過失其過失,則為悖逆矣。 【注釋】 ①格局:謂結構和格式。此指宦官專權代代相沿,成為干政的穩定力量。 ②牽挽相維:此指宦官與朝臣相互牽制的狀態。牽挽,牽制。維,連結。 ③哲王:賢明的君主。 ④臨死而不能與廷臣一見:崇禎十八年(1644),李自成攻破北京,崇禎皇帝在煤山自縊而死,其時只有宦官王承恩跟隨從死。所以此處說臨死之前,崇禎皇帝也沒有與大臣見一面。《崇禎實錄》:「(崇禎皇帝)散遣內員,攜王承恩入內苑,登萬歲山之壽皇亭。俄而上崩,太監王承恩亦自縊從死焉。……駕崩內庭,中外臣工莫有知者。」 ⑤容悅:指曲意逢迎,以取悅於上。語出《孟子·盡心上》:「有事君人者,事是君則為容悅者也。」趙岐註:「為苟容以悅君者也。」朱熹註:「阿殉以為容,逢迎以為悅,此鄙夫之事,妾婦之道也。」 【譯文】 漢、唐、宋歷代的宦官,都趁著君主昏庸無能的時候才得志掌權,而明朝的宦官與朝臣相制衡的格局已經形成,宦官與朝臣相互牽制,即使是崇禎皇帝那般賢明的君主,開始對宦官也是半信半疑,但最終卻也離不開宦官了,最終是臨死也沒能與朝臣見上一面,宦官之禍是沒有比這更慘烈的了。君主需要宦官,是將他們當作奴婢而使用的;而對於廷臣,是將他們當作良師益友的。所以奴婢若逢迎君主的喜怒就是好奴婢,師友如果以君主的喜怒為自己的喜怒,就是曲意取悅君主;師友以規勸君主的過失為賢能,如果奴婢去糾正君主的過失,那就是悖逆了。 自夫奄人以為內臣,士大夫以為外臣,奄人既以奴婢之道事其主,其主之妄喜妄怒,外臣從而違之者,奄人曰:「夫非盡人之臣與?奈之何其不敬也!」人主亦即以奴婢之道為人臣之道,以其喜怒加之於奄人而受,加之於士大夫而不受,則曰:「夫非盡人之臣與?奈之何有敬有不敬也!蓋內臣愛我者也,外臣自愛者也。」於是天下之為人臣者,見夫上之所賢所否者在是,亦遂舍其師友之道而相趨於奴顏婢膝之一途。習之既久,小儒不通大義,又從而附會之曰:「君父,天也。」故有明奏疏,吾見其是非甚明也,而不敢明言其是非,或舉其小過而遺其大惡,或勉以近事而闕於古則①,以為事君之道當然。豈知一世之人心學術為奴婢之歸者,皆奄宦為之也。禍不若是其烈與! 【注釋】 ①古則:古代的典章法度。 【譯文】 自從以宦官為內臣,以士大夫為外臣後,宦官以奴婢的方式伺候君主,君主不恰當的喜怒,如果朝廷外臣的士大夫沒有順從的話,宦官就會說:「他們不也都是臣子嗎?怎麼對君主那麼地不敬啊!」君主也把奴婢的行事方式理所當然地認為是朝臣應當採取的行事方式,把自己的喜怒施加於宦官身上時,宦官欣然接受;但是當君主把自己的喜怒施加於士大夫身上時,士大夫卻沒有接受,於是君主就說:「他們不都是人臣嗎?為什麼會有敬與不敬的區別呢?大概內臣是愛我的人,而朝臣是只愛自己。」於是,天下做臣子的見到君主對於賢能與否的標準是如此判斷的,也就紛紛捨棄了他們作為君主良師益友的職責,而爭先恐後地變成奴顏婢膝一類人了。久而久之,變成了習慣,那些淺陋的儒生不懂得君臣大義,反而附和說:「視君如父,天之道也。」所以明代的奏章、上疏,我看到那些是非是非常清楚的事情,也沒有人敢於直言對錯,有的是避重就輕,只是指出君主的一些小過失,而迴避重大過失;有的只以最近的事情來勉勵君主,卻不提及古代的法度以古鑒今。他們認為這樣就是對待君主的方式。哪裡知道一代的人心學術都變成了奴婢之道,這都是宦官造成的。宦官造成的禍患沒有比這更慘烈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