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夷待訪錄譯註 · 胥吏
【題解】
本篇主要論述胥吏的管理。胥,指在官府中服役之人;吏,指官府中負責具體公務之人。二者職役性質差別較大,自雇役制實行後,胥吏之害漸顯。
明代中後期,政治混亂黑暗,其因除宦官之禍外,還有胥吏之害。「古之胥吏者一,今之胥吏者二。」在以前,胥吏只是官府中管理文書之人,而到北宋王安石變法時,將原來的差役制改為了雇役制,「奔走服役者亦化而為胥吏」。在明代,沿襲前代通過科舉選拔出來的官員,入仕之後到地方任職後,往往招胥吏為自己服務。這些胥吏雖然不是官,但作為官的輔助之人,常年在政府機構活動,並在其中發揮了不容忽視的作用。胥吏制度古已有之,但在秦漢時期,他們與官的區別較小,而隨著國家人才選拔制度的日趨完善,官與吏的區別越來越明顯。唐、宋、元、明之時,胥吏的地位幾經浮動,但除元代地位曾一度較高外,一般都較為低下。到明代,胥吏的地位極低,但因其地位低賤而無望升遷,因此多極力弄權謀私,由此造成了嚴重的「吏弊」,是為明亡的原因之一。
黃宗羲指出了需要根除胥吏之弊害,首先,「欲除奔走服役吏胥之害,則復差役」。他認為宋代將差役制改為雇役制,使得這種差役發展成了一種於民有害的職業。接著他指出胥吏敢於為害的原因有三,即「其一,恃官司之力,鄉民不敢致難。」「其二,一為官府之人,一為田野之人,既非同類,自不相顧。」「其三,久在官府,則根株窟穴牢不可破。」而實行差役制則可避免為害百姓。其次,鑒於吏的特殊身份,所以官離不開他們的輔佐,黃宗羲因此提出「欲除簿書期會吏胥之害,則用士人」,即建議用士人為吏。對於「六部院寺之吏,請以進士之觀政者為之,次及任子,次及國學之應仕者。……郡縣之吏,各設六曹,請以弟子員之當廩食者充之。……行省之法,一如郡縣。」同時還提出淘汰法,以此作為選吏的方案。在這裡,黃宗羲還通過深刻陳述吏胥為害天下的四大方面(設科條以謀私、多致士人羞與為伍而老死丘壑、吏部無法了解胥吏品行、胥吏之職漸成世襲制),指出「誠使吏胥皆用士人,則一切反是,而害可除」。
由上可見,黃宗羲鑒於胥吏危害天下之大,而建議用復差役法、選用士人作胥吏兩種途徑來解決。其中選用士人之議,是他承接《取士》《學校》篇所論的進一步延伸,是欲通過此種方法解決胥吏問題,在官與吏之間建立一種新型聯繫。
古之胥吏者一①,今之胥吏者二。古者府史胥徒②,所以守簿書,定期會者也③。其奔走服役,則以鄉戶充之④。自王安石改差役為雇役,而奔走服役者亦化而為胥吏矣⑤。故欲除奔走服役吏胥之害,則復差役;欲除簿書期會吏胥之害,則用士人。
【注釋】
①胥吏:指官府中負責文書等工作的官吏。胥,政府機構中負責各類勞役事務的人員。吏,原指為君主管理臣民、處理政務之人。漢以後,吏漸成為官府中無官位的小吏和差役類。後來人們將二者並稱,指官府中各類的辦事人員。
②府史:為古代掌管財貨或文書的官。《周禮·天官·序官》:「府六人,史十有二人。」鄭玄註:「府,治藏;史,掌書者。凡府、史皆其官長所自辟除。」賈公彥疏:「府,治府藏。史,主造文書也。」胥徒:為民服徭役者,後來泛指官府中供役使的衙役之類。《周禮·天官家宰》「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鄭玄註:「此民給徭役者,若今衛士矣。」賈公彥疏:「胥有才智,為什長。徒給使役,故一胥十徒也。」
③期會:謂在規定的期限內實施政令。多指有關朝廷或官府的財物出入。
④以鄉戶充之:以有固定產業的民戶充當。《宋史·食貨志上五》:「役人必用鄉戶,為其有常產則自重。」
⑤自王安石改差役為雇役,而奔走服役者亦化而為胥吏矣:北宋在宋神宗時期,國家積貧積弱的形勢越來越嚴重,為挽救宋朝政治危機,王安石主導了一場社會改革運動,稱為熙寧變法。這場變法中,有一項改革即免役法,規定原來應當按戶輪流服役者,若不願服役可以出錢,由官府僱人服役。《宋史·食貨志上五》:「天下土俗不同,役重輕不一,民貧富不等,從所便為法。凡當役人戶,以等第出錢,名免役錢。其坊郭等第戶及未成丁、單丁、女戶、寺觀、品官之家,舊無色役而出錢者,名助役錢。凡敷錢,先視州若縣應用雇直多少,隨戶等均取;雇直既已用足,又率其數增取二分,以備水旱欠閣,雖增毋得過二分,謂之免役寬剩錢。」免役法對百姓來說,從勞役中解脫出來,可以進行勞動生產,而對政府來說,也增加了收入,但其一害處就是受僱服役的人長期受僱比較穩定,漸由固定差役變為一種職業,成了官府的胥吏,成為一種干涉政策執行的力量。
【譯文】
在古代,胥吏只有一種,而現在的胥吏卻有兩種。古時候的府史胥徒,主要職責是掌管簿冊文書,按時處理具體事務。而聽差跑腿的事情就由鄉戶承擔。自王安石變法,實行差役法將差役改為雇役以後,那些聽差跑腿的人也轉化成為胥吏了。所以要革除聽差跑腿這些胥吏所帶來的害處,就要恢復差役;要革除管理文書、按時處理具體事務的這些胥吏所帶來的害處,就應當任用士人。
何謂復差役?宋時差役,有衙前、散從、承符、弓手、手力、耆長、戶長、壯丁色目①。衙前以主官物,今庫子、解戶之類②。戶長以督賦稅,今坊里長③。耆長、弓手、壯丁以逐捕盜賊,今弓兵、捕盜之類。承符、手力、散從以供驅使,今皂隸、快手、承差之類④。凡今庫子、解戶、坊里長皆為差役,弓兵、捕盜、皂隸、快手、承差則雇役也⑤。
【注釋】
①宋時差役,有衙前、散從、承符、弓手、手力、耆長、戶長、壯丁色目:宋代的差役種類比較多,各有負責事項。《宋史·食貨志上五》:「宋因前代之制,以衙前主官物,以里正、戶長、鄉書手課督賦稅,以耆長、弓手、壯丁逐捕盜賊,以承符、人力、手力、散從官給使令;縣曹司至押、錄,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雜職、虞候、揀、掏等人,各以鄉戶等第定差。」衙前,宋代的差役中,衙前是負擔最重的差役。主要負責掌管官物的保管運輸,擔負賠償失誤及短缺損失,因此多有服役之人因賠至破產。《宋史·食貨志上五》:「鄉役之中,衙前為重。民間規避重役,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戶等;骨肉不敢義聚,而憚人丁。故近年上戶浸少,中下戶浸多,役使頻仍,生資不給,則轉為工商,不得已而為盜賊。」按,宋初差役法漸確立,但其後弊病日益暴露,鄉戶多不願應衙前役,所以到神宗時將差役法改為雇役法。色目,種類名目。
②庫子:指負責看守倉庫的差役。解戶:指負責押送錢糧的差役。
③坊里長:指坊長和里長,古時在基層社會管理中,按一百一十戶為里,十戶為甲,設甲長管理,在城市則稱坊長,或廂長。
④快手:指緝捕盜賊的差役。
⑤雇役:指按規定輪流應服役的,不願服役可以出錢,即繳納代役錢,由官府僱人服役。
【譯文】
什麼是恢復差役呢?宋代的差役,有衙前、散從、承符、弓手、手力、耆長、戶長、壯丁等各種名目。其中,衙前專門主管官府的財物,相當於現在的庫子、解戶之類。戶長主要負責催征賦稅,相當於現在的坊長、里長。耆長、弓手、壯丁專門負責緝捕盜賊,相當於現在的弓兵、捕盜之類。承符、手力、散從是聽差遣辦事的,相當於現在的皂隸、快手、承差之類。凡是現在的庫子、解戶、坊里長都屬於差役,而弓兵、捕盜、皂隸、快手、承差都屬於雇役。
余意坊里長值年之後①,次年仍出一人以供雜役。蓋吏胥之敢於為害者,其故有三:其一,恃官司之力②,鄉民不敢致難;差役者,則知我之今歲致難於彼者,不能保彼之來歲不致難於我也。其二,一為官府之人,一為田野之人,既非同類,自不相顧;差役者,則儕輩爾汝③,無所畏忌。其三,久在官府,則根株窟穴牢不可破④;差役者,伎倆生疏⑤,不敢弄法。是故坊里長同勾當於官府⑥,而鄉民之於坊里長不以為甚害者,則差與雇之分也。
【注釋】
①值年:輪到服役的那年。按規定,坊里以十戶為單位,每戶輪流服役,十年輪一次。
②官司之力:官府的勢力。官司,官府。
③儕輩:同輩,朋輩。儕,輩,類。爾汝:彼此親昵的稱呼,表示不拘形跡。
④根株:植物的根和主幹部分。比喻事物的根基,基礎。窟穴:盤踞,盤踞之地。
⑤伎倆:手段,花招。
⑥勾(gòu)當:辦理,處理。
【譯文】
我認為坊長和里長在輪值後,第二年仍要選出一人專門服雜役。大概胥吏之所以敢於做壞事,有三個原因:第一,胥吏仰仗官府的勢力,鄉民不敢對他發難;而服差役的人知道,我今年為難別人,難保別人明年不會為難我。第二,胥吏是官府的人,另一方是普通百姓,二者不是同一類人,自然也不會互相顧惜;而差役與鄉民卻是關係平等的同一類人,互相之間就沒有可以怕的了。第三,胥吏長久地在官府為職,他們根基深厚、關係網盤根錯節,不容易打破;而差役則是臨時充任,手段生疏,不敢玩弄法律營私舞弊。因此儘管坊長、里長也和胥吏一樣在官府供職,但鄉民卻並不認為坊長、里長有什麼危害,這就是差役與雇役的區別。
治天下者亦視其勢,勢可以為惡,雖禁之而有所不止;勢不可以為惡,其止之有不待禁也。差役者,固勢之不可以為惡者也。議者曰:自安石變法,終宋之世欲復之而不能,豈非以人不安於差役與?曰:差役之害,唯有衙前,故安石以雇募救之。今庫子、解戶且不能不仍於差役,而其無害者顧反不可復乎?宋人慾復差役,以募錢為害。吾謂募錢之害小,而胥吏之害大也。
【譯文】
治理天下的人應當善於觀察形勢,有的形勢可以讓人做惡,即使屢次禁止也禁不了;有的形勢不能讓人做惡,即使不嚴禁也會止住。實行差役制就是使人們不能有做惡的形勢。有人說:自王安石變法以後,整個宋代都想恢復差役制度卻沒能實現,難道不是人們不認可差役制嗎?我認為,差役制的弊端只有衙前,所以王安石採用募役法進行補救。如今的庫子、解戶尚且不能不沿襲差役,那些無害的差役反而還不能恢復嗎?宋代人想恢復差役,認為募錢法對百姓有害。我認為募錢法的害處還小,而胥吏的害處更大。
何謂用士人?六部院寺之吏①,請以進士之觀政者為之②,次及任子,次及國學之應仕者。滿調則出官州縣③,或歷部院屬官,不能者落職。郡縣之吏,各設六曹,請以弟子員之當廩食者充之。滿調則升之國學,或即補六部院寺之吏,不能者終身不聽出仕。郡之經歷、照磨、知事④,縣之丞、簿、典史⑤,悉行汰去。行省之法⑥,一如郡縣。
【注釋】
①寺:衙署,官署。
②以進士之觀政者為之:讓在中央各官署觀察政事的新進士擔任。《明史·選舉志二》:「使進士觀政於諸司,其在翰林、承敕監等衙門者,曰庶吉士。進士之為庶吉士,亦自此始也。其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者仍稱進士,觀政進士之名亦自此始也。」
③滿調:任滿。
④經歷:地方衙門中所設屬官,掌出納文書的屬吏。照磨:各衙門掌卷宗、錢糧審計事務的屬吏。知事:經歷的副職。
⑤典史:知縣的屬官,掌緝捕、監獄之事。如無縣丞、主簿,則典史兼領其職。
⑥行省:元代除京師附近地區直隸於中央最高行政機關中書省外,又創設十一行中書省,作為普遍分設全國各地區的中央政務機構,簡稱十一行省。行省遂成為地方最高行政區劃的名稱。明清以後行省(或簡稱省)之名已在習慣上代表大行政區,沿用至今。
【譯文】
什麼是任用士人呢?六部各衙門的吏職應當由觀察政事的進士擔任,其次由任子擔任,再次是由國學裡應該授官的人員擔任;任期滿了就出任州縣官,或遷轉擔任各部的院屬官,沒有能力的人就免職。郡縣中設的吏、戶、禮、兵、刑、工六房,其吏職由學校中應該給予廩食的生員擔任。任期滿了之後就升入國學,或補六部衙門的屬吏職,沒有能力的人終生不許出仕。郡府的經歷、照磨、知事,縣府的丞、簿、典史等官全部淘汰。各行省的辦法也參照郡縣辦理。
蓋吏胥之害天下,不可枚舉,而大要有四:其一,今之吏胥,以徒隸為之①,所謂皇皇求利者②,而當可以為利之處,則亦何所不至,創為文網以濟其私③。凡今所設施之科條,皆出於吏,是以天下有吏之法,無朝廷之法。其二,天下之吏,既為無賴子所據,而佐貳又為吏之出身④,士人目為異途,羞與為伍⑤。承平之世,士人眾多,出仕之途既狹,遂使有才者老死丘壑,非如孔孟之時,委吏、乘田、抱關、擊柝之皆士人也⑥。其三,各衙門之佐貳,不自其長辟召,一一銓之吏部,即其名姓且不能遍,況其人之賢不肖乎?故銓部化為簽部⑦,貽笑千古。其四,京師權要之吏,頂首皆數千金⑧,父傳之子,兄傳之弟,其一人麗於法後而繼一人焉⑨,則其子若弟也,不然,則其傳衣缽者也⑩。是以今天下無封建之國,有封建之吏。誠使吏胥皆用士人,則一切反是,而害可除矣。且今各衙門之首領官與郡縣之佐貳,在漢則為曹掾之屬⑪,其長皆得自辟,即古之吏胥也。其後選除出自吏部,其長復自設曹掾以為吏胥,相沿至今,曹掾之名既去,而吏胥之實亦亡矣。故今之吏胥,乃曹掾之重出者也。吾之法,亦使曹掾得其實,吏胥去其重而已。
【注釋】
①徒隸:刑徒或獄吏。此喻指胥吏地位低下,行為不端。按,明代選拔胥吏的主要方式有僉充、罰充、告納三種。僉充是由政府出面挑選三十歲以下的識字的農家子弟,以及馬戶、軍戶等特殊戶籍的子弟充任胥吏。罰充,即各種犯了錯誤或業績考核不達標的官員、生員或考生被罰充任胥吏。告納則是地方上家境較殷實的農民向政府繳納一筆錢買得一個吏員身份。
②皇皇求利:惶急地追求私利。語出《漢書·董仲舒傳》:「夫皇皇求財利,常恐乏匱者,庶人之意也。」皇皇,惶恐不安的樣子。皇,通「惶」。
③文網:法網。濟:成。
④佐貳:輔佐主司的官員。明清時,凡知府、知州、知縣的輔佐官,如通判、州同、縣丞等,統稱佐貳。其品級略低於主管官。
⑤士人目為異途,羞於為伍:明朝自成祖後規定胥吏不能參加科舉考試,所以算不上士人,受到讀書人的歧視。
⑥委吏、乘田:管理糧倉與畜牧的低等官吏。抱關、擊柝:守門打更的小吏。委吏、乘田是孔子曾做過的官,先秦時的侯嬴、秦漢之際名人張耳(入漢後為魯王)、陳餘都做過看門小吏。《荀子·榮辱》又說:「祿天下而不自以為多,或監門、御旅、抱關、擊柝,而不自以為寡。」說明這些古代的低等小吏都可以由士人擔任。
⑦銓部化為簽部:明萬曆二十二年(1594),孫丕楊任吏部尚書,創立了抽籤法,以決定官職,想以此避免權貴請謁之弊。時人嘲笑吏部為簽部。《國榷》卷七十七:「吏部尚書孫丕揚立掣籤法…每闕書一簽納筒中,選人自探得之,一時稱公,識者不謂然也。其後猾胥擇善闕,上下其手,不復能詰,時號『簽部』。」銓部,指吏部,其主要負責官吏的任免、考課、調動等事務。銓,量才授官。簽,即抽籤。
⑧頂首:頂承胥吏等職位所需的錢。
⑨麗:謂依法、按事實施加刑罰。
⑩傳衣缽:泛稱師徒傳授繼承。源於佛教禪宗自初祖至五祖皆以衣缽相傳,作為傳法的信證。衣缽,佛教僧尼的袈裟與飯盂。引申指師傳的思想、學問、技能等。
⑪曹掾:漢代中央和地方政府各曹主官的通稱。正,稱掾,副則為吏。曹,分部門辦事的官署或衙門。
【譯文】
胥吏對天下所造成的禍害不可勝數,然而最主要的有四個方面:第一,如今的胥吏由品行不端的下等人擔任,就是所謂的急於貪財求利之徒,凡是有利可圖的地方,他們無所不至,而且還設計圈套以謀求私利。如今所設的法令條文都出自胥吏之手,所以天下只有胥吏的法,而沒有朝廷的法。第二,天下的吏職既然已經由無賴之徒所占據,而輔佐官員的副官又是吏職出身,科舉正途出身的士人將他們看作異類,不願意與他們為伍。天下太平的時候,士人眾多,而出仕的途徑非常狹窄,致使許多有才的士人最後老死丘壑之間,而不像孔子、孟子所處的那個時代,凡是委吏、乘田、抱關、擊柝這樣的小官都由士人擔任。第三,各衙門的副官,不是官長自行辟召,而是全部由吏部銓選出來的,可是吏部對於他們的名姓都不能全部知道,更何況是考察這些人是否賢良呢?所以吏部變為了簽部,留下千古笑柄。第四,那些京師官署中有權力的胥吏職位,頂承一個職位要花費數千兩銀子,父親傳給兒子,兄長傳給弟弟,一人被法令制裁,而後繼的一人,則是其子或其弟,不然就是繼承其衣缽的弟子。所以,如今雖然沒有了世襲的諸侯,卻有世襲的胥吏。如果胥吏都由士人擔任,那一切都可得以改變,而胥吏的害處也就可以革除了。如今各衙門的首領官與郡縣的副官在漢代時都屬於曹掾,其長官可以自行徵召任命屬官,這就是古時候的胥吏。後來,官員的選拔、任用都由吏部負責,而各衙門長官又自己設立曹掾作為胥吏,一直延續至今,而曹掾之名已經消失了,而胥吏的實際身份與職能也消亡了。所以,現在的胥吏就是過去的曹掾的改頭換面。我的主張,其實是使曹掾名副其實,而去除胥吏重複的職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