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夷待訪錄譯註 · 財計(三)

【題解】 在《財計三》中,黃宗羲主要從社會習俗層面探討財計問題。 黃宗羲認為要想富民,不能僅依靠朝廷減輕賦稅、徭役,如果「民間之習俗未去,蠱惑不除,奢侈不革,則民仍不可使富也」。隨後,他分別就習俗、蠱惑、奢侈進行了分析,認為需對民間婚喪習俗、巫佛的蠱惑及倡優、酒宴、機坊等造成的奢侈之風進行改革,如此才能杜絕浪費。由此,黃宗羲指出治理天下的根本就是要堅決杜絕導致巨大物質浪費和資源消耗的、對百姓一無是處的東西。 對於如何治理,黃宗羲認為政府的明令禁止並非治本之策,要「治之以本」需從學校教育入手,「學校之教明而後可也」。同時,他還重視工商業的作用,指出工商業也是社會經濟之「本」,「工固聖王之所欲來,商又使其願出於途者,蓋皆本也」。這一觀點與傳統的「重農抑商」的觀念相比是一大進步,體現了黃宗羲卓越的經濟見解。 在本篇中,黃宗羲主要從社會習俗方面討論了富民問題,同時將國富與民富聯繫起來,將重商與重農並提,其經濟思想有著先進的一面。但他想用一切禁絕的方法改變風俗,又過於依賴學校的教化作用,就顯得有些迂闊了,所以對於他的這種改制之策,蕭公權就指出:「梨洲財計之論,不切實際,似可不述。」(《中國政治思想史·黃宗羲》) 治天下者既輕其賦斂矣,而民間之習俗未去,蠱惑不除,奢侈不革,則民仍不可使富也。何謂習俗?吉凶之禮既亡①,則以其相沿者為禮。婚之筐篚也②,裝資也③,宴會也;喪之含殮也④,設祭也,佛事也,宴會也,芻靈也⑤;富者以之相高⑥,貧者以之相勉矣。何謂蠱惑?佛也,巫也⑦。佛一也,而有佛之宮室,佛之衣食,佛之役使,凡佛之資生器用無不備⑧,佛遂中分其民之作業矣⑨。巫一耳,而資於楮錢香燭以為巫⑩,資於烹宰以為巫,資於歌吹婆娑以為巫⑪,凡齋蘸祈賽之用無不備⑫,巫遂中分其民之資產矣。何謂奢侈?其甚者,倡優也⑬,酒肆也,機坊也⑭。倡優之費,一夕而中人之產;酒肆之費,一頓而終年之食;機坊之費,一衣而十夫之暖。 【注釋】 ①吉凶之禮:泛指婚喪等各類禮儀,這裡指儒家理想中的西周禮制。 ②筐篚:盛物的竹器,方的是筐,圓的是篚。此指婚俗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 ③裝資:嫁妝。 ④含殮:古時喪禮,人死時將珠寶和玉器等放於死者口中,然後入殮,所以也稱含殮。此泛指隨葬品。 ⑤芻靈:古代為送葬而用茅草紮成的人馬等物。此泛指送葬的物品。《禮記·檀弓下》:「塗車芻靈,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鄭玄註:「芻靈,束茅為人馬,謂之靈者,神之類。」孫希旦集解:「塗車芻靈,皆送葬之物也。」 ⑥相高:互相攀比。 ⑦巫:巫術,巫師。此指道教的各類方術。 ⑧資生:賴以生長,賴以為生。 ⑨作業:勞作。 ⑩楮錢:祭祀時用於焚燒的紙錢。 ⑪歌吹婆娑:唱歌、吹奏樂器和跳舞。此指方術儀式上的各種音樂和舞蹈。 ⑫齋醮:道教各類法事、科儀的統稱,供齋祭祀神靈,藉以祈福。祈賽:謝神佑助的祭典。 ⑬倡優:古代以樂舞嬉戲為業的藝人。此指看戲聽曲等。 ⑭機坊:從事絲棉織品的作坊。此指機坊織造的華麗服裝。 【譯文】 治理天下的君主已經減輕了賦稅,但是如果民間的習俗沒有改變,蠱惑人心的東西沒有去除,奢侈之風沒有革除,那麼百姓仍不會變得富裕。什麼是習俗呢?周禮已經消亡,那麼民間就以沿襲下來的習慣為禮。結婚所講究的聘禮、嫁妝、宴會;辦喪事所用的隨葬品、舉行的祭祀、佛事、宴會、送葬用的茅草人馬,富裕的人以此互相攀比,貧窮的人也因此竭力而置辦。什麼是蠱惑呢?佛教和巫術。就佛教供佛而言,有專門供佛的寺院,供佛所需的衣食,以及使用的雜役,凡是佛所用的器物無所不有,佛於是在無形中消耗了百姓的勞作成果。就巫術而言,要專門花錢去買紙錢、香燭,花錢去烹牛宰羊,還要花錢去準備歌舞吹唱之類的事情,凡是用於齋醮各類儀式所需的沒有不準備的,巫術於是在無形中消耗了百姓的資產。什麼是奢侈呢?最為奢侈的就是倡優、酒館飯店、機坊。看戲聽曲的花費,一個晚上就相當於一戶中等人家全部的資產;酒館飯店的花費,一頓飯就相當於一般人一年的飲食費用;錦衣華服的花費,一件衣服就相當於十個人穿暖禦寒的費用。 故治之以本,使小民吉凶一循於禮,投巫驅佛①,吾所謂學校之教明而後可也。治之以末,倡優有禁,酒有禁,除布帛外皆有禁。今夫通都之市肆②,十室而九,有為佛而貨者,有為巫而貨者,有為優倡而貨者,有為奇技淫巧而貨者③,皆不切於民用,一概痛絕之④,亦庶乎救弊之一端也。此古聖王崇本抑末之道。世儒不察,以工商為末,妄議抑之。夫工固聖王之所欲來,商又使其願出於途者,蓋皆本也⑤。 【注釋】 ①投:拋棄,放逐。 ②通都:四通八達的都市。市肆:城市中的店鋪。 ③奇技淫巧:過於奇巧而無益的技藝與製品。《尚書·泰誓下》:「作奇技淫巧,以悅婦人。」孔穎達疏:「奇技謂奇異技能,淫巧謂過度工巧。二者大同,但技據人身,巧指器物為異耳。」 ④痛絕:徹底戒絕。 ⑤「夫工固聖王之所欲來(lài)」幾句:按,黃宗羲此處所論與司馬遷之講農工商虞皆當重視一脈相承。《史記·貨殖列傳》曰:「農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又曰:「《周書》曰:『農不出則乏其食,工不出則乏其事,商不出則三寶絕,虞不出則財匱少。』」來,勸勉,鼓勵。 【譯文】 所以要從根本上治理,使百姓的婚喪都遵循禮制,驅逐巫佛之類,這就是我所說的學校教化使得百姓明白事理之後才可以。治標之法,就是禁止倡優、禁止酒肆,除布帛之外,禁止奢侈的衣服。現在,大都城中的店鋪,十有八九都在賣巫佛所用的物品、倡優所需的物品,以及那些奇巧而無益的物品,這些都對老百姓沒有實際用處,應當一概徹底禁止,這也算是救治時弊的一個方面。這就是古代聖主明君崇本抑末的本意。當世的儒生不能體察這個道理,把手工業和商業當作末業,亂說應抑制它們。其實手工業本來就是聖主明君所鼓勵的,也希望商人能夠來往路上進行販賣貿易,因為這都是本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