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夷待訪錄譯註 · 兵制(三)
【題解】
在《兵制三》中,承接《兵制二》所論,黃宗羲進一步論述了文臣和武臣的關係。他認為,自唐宋以來,雖然文武分職,但是在處理各種事務時,「猶文武參用」,但明朝出現了變化,使文臣和武將互相牽制,以防叛亂,但這種方法並沒有達到統治者預想的效果。因此,黃宗羲認為關鍵在人,只有把握住武臣,並改革繁複的武臣職官制度,才可能避免叛亂。他認為在太平之時,可以罷免平時所設的武官和級別,「只存行伍」。如有戰事,由侍郎或巡撫掛印。而且,他還認為儒生和武臣應提高自我修養,從而使得「文武合為一途」,二者成「不可叛之人」。
由此可知,黃宗羲在軍事指揮權上主張文臣武將各自發揮才能,而更善者是文武職官合二為一,如沈希儀、萬表、俞大猷、戚繼光一類就是其理想之類型。
唐宋以來,文武分為兩途,然其職官,內而樞密①,外而閫帥州軍②,猶文武參用。惟有明截然不相出入;文臣之督撫,雖與軍事而專任節制③,與兵士離而不屬。是故蒞軍者不得計餉,計餉者不得蒞軍④;節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節制。方自以犬牙交制⑤,使其勢不可為叛。
【注釋】
①樞密:即樞密使,唐憲宗時始設,為樞密院主管,主要負責接受表奏及向中書、門下傳達皇帝的命令,後唐時位同宰相,專掌軍政,為武臣所掌。宋代,掌權者漸為文官,職權範圍縮小,與中書省同稱「二府」,統領全國軍隊,是中央最高軍事長官。
②閫(kǔn)帥州軍:泛指地方軍事長官。閫帥,即地方統治軍隊的將帥。閫,城門之外,借指在外統兵的將領。
③節制:控制管轄。
④蒞軍:治軍,統領軍隊。
⑤犬牙交制:互相錯雜、交叉牽制。此指文武官員與軍將之間互相牽制。
【譯文】
自唐宋以來,文官和武官分為兩途。但就其職位設置,朝廷內的樞密使,地方上的軍事將領,仍然是文武參用。只在明朝是截然不同,文武官員截然分開;作為文臣的督撫,雖然參與軍事但專門負責控制約束,與士兵脫離,不統領士兵。因此,統領軍隊的武將不得管理糧餉,管理糧餉的文臣也不得統領軍隊;控制約束軍隊文臣的不得操練士兵,操練士兵的武將不得參與控制約束軍隊。這樣使他們互相牽制,讓他們的勢力不足以發生叛亂。
夫天下有不可叛之人,未嘗有不可叛之法。杜牧所謂「聖賢才能多聞博識之士」①,此不可叛之人也。豪豬健狗之徒②,不識義理,喜鹵掠,輕去就③,緩則受吾節制,指顧簿書之間④,急則擁兵自重,節制之人自然隨之上下⑤。試觀崇禎時,督撫曾有不為大帥驅使者乎?此時法未嘗不在,未見其不可叛也。
【注釋】
①聖賢才能多聞博識之士:語出杜牧《注孫子序》:「主兵者,聖賢才能多聞博識之士,則必樹立其國也;壯健擊刺不學之徒,則必敗亡其國也。」此是強調大將的修養才幹關係著國家的興亡。
②豪豬健狗之徒:此指強壯勁健的一勇之夫。豪,迅猛,強勁。
③輕去就:指沒有立場。去就,離去或接近。此指投靠或叛變。
④指顧:手指目視,即指揮。簿書:官署中的文書簿冊。
⑤隨之上下:此指任由這些武將為所欲為,沒有辦法。
【譯文】
其實,天下有不會叛變的人,卻沒有不會導致叛變的制度。杜牧所謂「聖明賢德、有才有能、博聞強識的人」,才是不會叛變的人。那些強壯勁健的一勇之夫,不知禮義廉恥,生性喜好擄掠,輕易投靠或叛變,形勢和緩的時候就聽我的指揮,用文書就能指揮調動;形勢危急的時候,他們則擁兵自重,而指揮他們的人也只能任由他們為所欲為,無可奈何。試看崇禎時期,有哪個督撫不曾受制於統兵的將領?當時並非沒有制度,但也沒見到制度阻止他們叛亂。
有明武職之制,內設都督府、錦衣衛①,外設二十一都司②,四百九十三衛,三百五十九所;平時有左右都督、都指揮使、指揮使③,各系以同知、僉事及千戶、百戶、鎮撫之級④;行伍有總兵、副將、參將、游擊、千把總之名⑤。宜悉罷平時職級,只存行伍。京營之兵⑥,兵部尚書即為總兵,侍郎即為副將,其屬郎官即分任參、游。設或征討,將自中出,侍郎掛印而總兵事⑦,郎官從之者一如京營,或用巡撫為將,巡撫掛印,即以副將屬之參政⑧,參將屬之郡守⑨,其行間戰將勇略冠軍者,即參用於其間。苟如近世之沈希儀、萬表、俞大猷、戚繼光⑩,又未嘗不可使之內而兵部,外而巡撫也。
【注釋】
①都督府:明代初期,為防止大都督府權力過大,朱元璋在廢除宰相制時,廢大都督而設中軍、左軍、右軍、前軍、後軍五都督府,統領全國軍隊。《明史·職官志五》:「都督府掌軍旅之事,各領其都司、衛所,以達於兵部。」錦衣衛:明代洪武十五年(1382)設立的皇帝的禁衛軍,主要負責皇帝侍衛、巡查緝捕事務,後成為皇帝個人的特務機構。《明史·職官志五》載:「錦衣衛,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恆以勛戚都督領之,恩蔭寄祿無常員。凡朝會、巡幸,則具鹵簿儀仗,率大漢將軍等侍從扈行。宿衛則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籍、視牲,則服飛魚服,佩繡春刀,侍左右。盜賊奸宄,街途溝洫,密緝而時省之。凡承制鞫獄錄囚勘事,偕三法司。五軍官舍比試並槍,同兵部蒞視。」
②都司:即都指揮使司,主要負責各地方的軍政事務,隸屬於五軍都督府,聽命於兵部。據《明史·兵志二》載,洪武二十六年(1393),確定天下的都司衛所,「共計都司十有七,留守司一,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戶所六十五。及成祖在位二十餘年,多所增改,其後措置不一。」
③左右都督:五軍都督府每都督府各設左右都督一名,正一品。都指揮使:都指揮使司的長官,正二品。指揮使:各衛的長官,正三品。
④同知、僉事:官名,明代各級軍政機構的屬官,具體見《明史·職官志》。同知,即各級軍政長官的副職。中軍、左軍、右軍、前軍、後軍都督府都督同知,為都督之副貳,從一品。僉事,中軍、左軍、右軍、前軍、後軍都督府都督僉事,位次於都督同知,正二品。千戶:千戶所千戶省稱。千戶又有正千戶與副千戶之分。正千戶正五品,副千戶從五品。百戶:百戶所百戶省稱。百戶正六品,百戶下轄總旗、小旗。百戶所士卒共一百十二人。
⑤總兵、副將、參將、游擊、千把總:鎮戍軍的各級長官。《明史·職官志五》:「總兵官、副總兵、參將、游擊將軍、守備、把總,無品級,無定員。總鎮一方者為鎮守,獨鎮一路者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為守備,與主將同守一城者為協守。又有提督、提調、巡視、備御、領班、備倭等名。」
⑥京營:據《明史·職官志五》,明朝永樂二十二年(1424)所設,「置三大營,曰五軍營,曰神機營,曰三千營。五軍、神機各設中軍、左右哨、左右掖;五軍、三千各設五司。每營俱選勛臣二人提督之」。
⑦掛印:掛元帥印,指率領軍隊出征。
⑧參政:官名。宋代稱參知政事,元代的中書省設參政。明代為布政使屬官,其制設左右參政各一人,從三品,主要負責「分守各道,及派管糧儲、屯田、清軍、驛傳、水利、撫民等事」(《明史·職官志四》)。
⑨郡守:此指知府。秦廢封建設郡縣,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為佐。漢唐因之;宋以後郡改府,知府亦稱郡守。
⑩沈希儀(1491—1554):字唐佐,號紫江,廣西貴縣(今廣西貴港)人。正德年間襲父職為奉儀衛指揮使,後升任廣西都指揮僉事。曾先後鎮守貴州、兩廣、江淮等地,多次平定西南內亂,嘉靖三十二年(1553)率兵抗擊倭寇。後罷歸,於次年卒。萬表(1498—1556):字民望,號九沙山人、鹿園居士,定遠(今屬安徽)人。正德武進士。世襲寧波衛指揮僉事。歷遷廣東副總兵、左軍都督、漕運總兵、南京中軍都督府僉事等職。督漕日久,於國計嬴絀,河流通塞,無不通曉。通經術,熟習先朝典故。曾求學於錢德洪(緒山),宗王(陽明)學,為明代武臣通儒之佼佼者。嘉靖中散家財募兵抗倭。著作有《海寇前後議》《濟世良方》《灼艾集》等。俞大猷(1504—1580):字志輔,又字遜堯,號虛江,晉江(今屬福建)人。世襲百戶,舉嘉靖十四年(1535)武會試。曾累官都督。嘉靖中,東南沿海倭患嚴重,俞大猷奉命抗倭,戰功累累,以屢敗倭寇,時人稱其軍為「俞家軍」。其抗倭與戚繼光齊名,用兵先計而後戰,不貪近功,為明朝一大儒將。卒後諡號武襄。著有《洗海近事》《兵法發微》《劍經》等。戚繼光(1528—1588):字元敬,號南塘,晚號孟諸。因祖上世襲登州衛(今山東蓬萊)指揮僉事,遂定居登州。嘉靖三十四年(1555)以後於浙、閩、粵沿海諸地抗擊來犯倭寇,練成名聞天下的戚家軍,教以擊刺法,更新火器兵械,十餘年間,大小八十餘戰,使東南沿海倭患得以平息。後奉命以都督同知總理薊州、昌平、保定三鎮練兵事,旋改為總兵官,鎮守薊州、永平、山海等處,鞏固了明朝的北部邊防。用兵號令嚴,賞罰信,令行禁止,是明朝中後期一位傑出的軍事家,對明朝的邊防安全和軍隊建設做出了巨大貢獻。著作有《紀效新書》《練兵紀實》等。
【譯文】
明朝的武官制度,朝廷內設都督府、錦衣衛,朝廷之外則設二十一都司、四百九十三衛、三百五十九所;平時還設有左右都督、都指揮使、指揮使,各自下面設有同知、僉事及千戶、百戶、鎮撫的級別;軍事系統中有總兵、副將、參將、游擊、千把總等官名。應該全部廢除平時的職務與級別,只留軍事系統的。京營的軍隊以兵部尚書為總兵,侍郎為副將,其屬下郎官則分別擔任參將、游擊。如果要出兵征討,將領由朝廷委派,由侍郎掛印而總管兵事,隨從的郎官和京營之制一樣;或用巡撫為將,巡撫掛印,則任命參政為副將,知府為參將;如果其中有驍勇善戰的武將,也可以在其間任用。假如有近世的沈希儀、萬表、俞大猷、戚繼光這樣的名將,未嘗不可以讓他們在朝廷內掌管兵部,在朝廷外而任命為巡撫。
自儒生久不為將,其視用兵也,一以為尚力之事,當屬之豪健之流;一以為陰謀之事,當屬之傾危之士①。夫稱戈、比干、立矛者②,士卒之事而非將帥之事也;即一人以力聞,十人而勝之矣。兵興以來,田野市井之間膂力稍過人者,當事即以奇士待之③,究竟不當一卒之用。萬曆以來之將,掩敗飾功,所以欺其君父者何所不至,亦可謂之傾危矣;乃只能施之君父,不能施之寇敵。然則今日之所以取敗亡者,非不足力與陰謀可知矣。使文武合為一途,為儒生者知兵書戰策非我分外,習之而知其無過高之論,為武夫者知親上愛民為用武之本,不以粗暴為能,是則皆不可叛之人也。
【注釋】
①傾危之士:指狡猾奸詐之人。《史記·張儀列傳》:「夫張儀之行事甚於蘇秦,……要之此兩人真傾危之士哉!」
②稱戈、比干、立矛:舉起戈,並起盾,立起矛,指準備作戰。語出《尚書·牧誓》:「稱爾戈,比爾干,立爾矛。」孔穎達疏:「戈短,人執以舉之,故言『稱』。盾則並以捍敵,故言『比』。矛長立之於地,故言『立』也。」
③當事:管事、主事的人。奇士:非常之士,出眾的人才。
【譯文】
自從儒生長期不充任將領以來,他們看待用兵,一是認為那是崇尚氣力的事,應當交由豪邁健壯之輩;一是認為那是屬於暗中計議的陰謀之事,應當交由奸詐之人。其實,舉起戈、並起盾、立起矛這些戰鬥之事,都是士兵的事情而不是將帥應做的事情;即使一個人以氣力大聞名,但十個人就可以戰勝他。戰爭爆發以來,民間有力氣比一般人稍微大點的,管事的人就以出眾的人才來對待,其實最終連一個普通士兵的作用都起不了。萬曆以來的將領,掩蓋敗績、粉飾戰功,用以欺騙君主的辦法到了無所不至的程度,他們也可以被稱為險詐之人了;但他們的這種奸詐之術只能用於欺騙君主,卻不能用來對付敵人。那麼如今之所以失敗滅亡,並不是兵力不足、策劃不夠。假使文武之用合為一途,做儒生的知道研讀兵書戰略並非其分外的事,學習之後而知道其實兵法也沒有什麼過高而神秘的理論;而武臣也知道保衛國家、愛護百姓為用武之根本,不認為濫用武力粗暴是有能耐,那麼這樣就都成為不會叛變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