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穌會思想文獻匯編 · 艾儒略《萬物真原》
萬物真原
後學艾儒略述耶穌會士
同會傅泛際、龍華民、費樂德同訂
溫陵張賡較梓
萬物真原題解
《萬物真原》是1628年耶穌會士艾儒略所著,同會傅泛際 、龍華民 、費樂德 同訂,艾氏的學生溫陵張賡 較梓的天主教護教論著。今底本共61面,藏於法國國家圖書館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古郎(Maurice Courant)編目為6889號。同館藏還有四部: 古郎編目為6890, 6891, 6892, 6893號; 梵蒂岡教廷圖書館(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 亦有藏本,文獻編碼為Borg.cine.349, 364, 478; Rac.Gen.Or.III-221, 248, 286; Barb.Or.132號; Institut Vostokovedenija (Leningrad) 亦有幾部,文獻編碼為D206, D1233, D315,/b.1, D1106, D1181號。
艾儒略,字思及,本名Giulio Aleni,義大利人。他生於1582年,1610年到達澳門,在廣州、北京、開封、南京、上海、楊州、陝西、杭州、山西絳州、江蘇常熟、福州、泉州、興化、永春、延平傳教,在閩25年,於1631年卒於延平,葬於福州十字山(延山)。艾氏被閩人譽為「西來孔子」,反教人士亦稱其為「聰明智巧人」 。
《萬物真原》是有關天主教本原論的問答式護教論著。本書小引言:「東海,西海之人,異地同天,異文同理,莫能脫於公師之教焉,」即以普遍性的理(「人類之公師」)作為訣擇是非的依據,來解決天地萬物真本原的問題。書可以分為以下四大部分:第一部分說明 「物皆有始」 ,「物不能自生」,不能由天地所生,不能由元氣或理所生,論述唯有天主自有自然,無始無終;唯有天主能生萬物,賦給萬物以性理(第一、二、三、四、五節)。第二部分是在「論凡事宜據理而不可據目」(第六節)的論證基礎上討論天地萬物必有主宰者(第七、八節)。第三部分描述的是天主「無始無終」、「絕無聲息」、「無所不在」、「元無名象、不涉思議」的特性(第九節)。第四部分說明天主造成天地的過程、目的及天主自身的性質,綜述天主是「萬有無原之原」(第十、十一節)。本書,即在從一般理性出發,推證天地萬物必有主宰創造之本原,而此主宰創造之本原必非同萬物一樣有所從生。故而天地萬物的真本原乃是萬物的無原之原(「無所從生者」)。
萬物真原編目錄
萬物真原題解 355
萬物真原編目錄 357
萬物真原小引 359
一、據理以求歸一 359
二、著述以求歸一 360
第一節 論物皆有始 361
一、天地有始 361
二、有始者必出於無始者 362
第二節 論物不能自生 362
一、物不能自生 362
二、物非自有 364
三、唯天主自然自有 364
第三節 論天地不能自生人物 364
一、天地不能自生人物 364
二、地不能生稟性完全之物 365
三、生長萬物非盡犬地之功 365
四、當感謝生萬物之主 366
第四節 論元氣不能自分天地 366
一、元氣不能自己造物 366
二、元氣不能自然生物 367
第五節 論理不能造物 367
一、理無知覺以造物 368
二、理依於物而非能生物 368
三、造物乃造物主明理之功 368
四、造物者賦理於物 368
五、當以理推其所以然 369
第六節 論凡事宜據理而不可據目 369
一、目不得見不可謂無 369
二、據義理之目能見天主 369
三、以目所不睹為無是心瞽 369
第七節 論天地萬物有大主宰造之 370
一、造化之妙使人知天地主宰 370
二、從被造之物類推天地被造 370
第八節 論天地萬物主宰攝治之 370
一、天地萬物運行不爽證天主立法 370
二、天地萬物運行不爽證天主運旋 371
三、萬物各有本性證天主定其性 371
四、人有形有神證天地有天主 371
五、萬國人心皆知有天主 371
第九節 論造物主非擬議所盡 372
一、天主之理不可名言 372
二、天主可解以非而不可解以是 372
三、天主性體不可窮盡 372
四、姑稱造物主為天主 372
第十節 論天主造成天地 373
一、天主造物與人不同 373
二、天主造天地萬物之序 373
三、天主造天地之大要領 374
第十一節 論天主為萬有無原之原 375
一、天主為萬有之元有 375
二、天主為無始無終者 375
三、當感謝天主恩澤 376
萬物真原小引
一、據理以求歸一
凡論一事而有相反之說,既不能俱真,必有一確法以定之。如論物之輕重,必須定以權衡;如辨金之真偽,必須定以鏐石。論道亦然,每遇相反之論,惟藉一理為衡石。人能不是己是,而獨是理之是,則決萬疑亦易易耳。蓋未有理之所是者而非、理之所非者而是、理之所既非既是者而可疑是可疑非。但彼一種似是實非之論,於理遠又復彌近,故令人難辨。以此愈當尋認真理,擊排到底以求歸一。
1、以理釋日遠近之疑
譬如,童子辨日。其一以大小驗之,謂早近午遠矣;其一以寒暖驗之,謂晨遠而午近。二說相反,又俱似是,而實俱非也。以理究之,天包大地在中,如圈中之有一點。日月星辰麗天周繞,大地如一輪旋轉於中樞。其上下四傍(石版)相距俱等,更無晨午、遠近、彼此之分。所以早似大、午似小者,由早間濕氣瀰漫,地面重重輝映開日之光。午間則日在天中,無濕氣遮映以開散日之光者,故早大而午則小也。所以早寒午暖者,因早間陰氣甚盛,又日斜照無力,不能一時頓消。到午日力正旺,消化陰氣,又能直照。所以早則寒、午則暖也。亦由於此。
2、以理證萬物之原
今人論天地萬物之原,其說不同。或雲天地無始無終,或雲天地有始而能自生,或雲天地有始而有所以生。所謂天地有所以生者,又或曰理,或曰氣,或曰主宰。窮究主宰之說,又各議論不一,以致人心茫然,莫知所向。而人倫之至業,亦不得不大廢矣。此天地間一大事。眾務之先,正學之宗,豈容置而不明論哉?必須逐端以理論之。理者,人類之公師。東海、西海之人,異地同天,異文同理,莫能脫於公師之教焉。故君子當姑置舊聞,虛其心,而獨以理為主。理在,則順而心服;理所不在,則逆而非焉可也。
二、著述以求歸一
余述此編非敢好辨,聊就敝土所傳公論與夫窮理所得之學,請證於好道之士,以求歸一。或者不倍於真理,雲君子不以人廢言。倘肯留神諦思相與諮諏正道,予則幸矣。
泰西後學艾儒略識
第一節 論物皆有始
一、天地有始
或曰:天地之始。經典未載,耳目未經,何以考之?
曰:證天地有始,約舉五端。
1、製作養生有始
其一曰,人類須備物以養其身。如五穀百果以療飢。酒漿以止渴。衣服以禦寒,房屋以蔽風雨,城池以避災害,鄰里以相友助。設無此數者,人類必不能存,存必不能久。即有一人能之,萬民亦不能也。顧耕種、炊爨、製造諸存養生命之計,各國經典俱記其始肇年數。如中國記伏羲、神農、黃帝之時,創造存養生命等具。故知自此以前,天地之始必不遠耳。不然,自此以前,既無烹飪、裁製諸事,民將何所依賴而生。設如外紀所謂茹毛飲血,有同禽獸之性。豈其然乎?
2、人類從出有始
其二曰,五穀之種,今歲一粒,明歲可得一升,後歲可得一石。一粒之少,漸漸而生,必至萬億。人類亦然。當今億萬之民,逆追百年之前,必少於今日。再追千年之上,必又少於百年。總而計之,今日萬民,其先必出(於)數人。數人之最先,必出於兩人。之時則人類之始矣。兩人以前,人類從何而出乎?
3、人類始祖記載有始
其三曰,萬國典籍論天地之原,本國之始,皆必謂有初。如中國記盤古而上,更無人類。太西記亞當以前亦更無人類。即此便是天地之始矣。
4、天地運動有始
其四曰,蒼蒼之天,必不可言無始。蓋天一辟。就能運動。既運動,必如今日。自東而西,一日一周,明日復還本方。既還本方,即一日之始也。即此推之,一日之前直至於無天可動、無地可載、無物可生,豈不為天地之所始乎?
5、經典記載天地有始
其五曰,造物主之《聖經》詳載天地之初年、人類之元祖,又詳記自有天地以來,世世之事,代代相傳。自今崇禎元年,直溯始有天地,共不滿七千年。如中國曆書,不經秦人,可為公證,不容疑也。或曰:中國載籍,記盤古氏至帝堯,約有數千萬年。豈自開闢來,未滿一萬乎?曰:不以外紀所載為據,以經典所傳為憑,則此疑可立破矣。蓋孔子刪述《六經》,諸如此無稽之談,悉削不道。獨《易》大傳稱說伏羲、神農、黃帝、堯舜。《尚書》亦粵稽古堯舜。而上古荒唐之言,俱未之及。蓋經不傳疑而傳信如此。南軒氏論堯舜以前之事,亦曰其中多有不經,又曰作史者當自伏羲造端無疑也。太史公曰:夫神農以前,吾不知矣。《綱鑑》亦曰:不信傳而信經,其論始定。今吾據經載,自帝堯迨今,未滿四千年。顧說堯前又有一三千年,似亦多矣。此與《六經》之義不相遠。而實有大據劉氏任臆載數千萬年,未足為信也。若欲盡信之,則女媧煉五色石補天,共工氏觸不周山,天柱絕,地維缺。伏羲人首蛇身等語亦將信之乎?既不信,則數千萬年亦不可信矣。且史書稱燧人氏始教民烹飪、有巢氏始教居室、神農始教民稼穡,可驗如此以前,人類稀少,而天地之始,亦不遠此矣。
二、有始者必出於無始者
矧吾論此有始,欲明有始也者,必有無始也者,出乎天地之先,能造成天地云爾。若只論有始,則七千年之始,始也;千萬年之始,始也。總有無始者居先,而於修短曷論焉?若佛氏恆河沙數之天地,自無可證,不足論也。
第二節 論物不能自生
一、物不能自生
或問:天地人物,吾知有始矣。何以知其不能自生?
曰:此理甚明。試姑舉數端。
1、物非造即生
凡生物者,必在物之先。受生者,必自無而得有。生物者,既在物先,則其能生己者,須在先。如先有,何更有生?既必受生,原無有。既無有,何有生物之能?既無生物之能,並無生之能也。物有二品:或生成,如牛馬。或造成,如器皿。論生成者,如人必生於造人者,馬必生於造馬者,未有人馬自能生己。可知最初之人馬,亦不能自生己也。他物之生亦然。論造成者,如房屋器用之類,從古未有能自造者。必有工匠造作之而後有也。今夫天地人物,都包二品之中,故天不能自成天,地不能自成地,人物不能自成人物矣。
2、物不能自體
又凡保存已有之物,易於創造未有之物。今物既受生成一形體,不能自保其不壞也。易者尚且不能,而況其難者乎?
3、物有賴於他物
又凡需別物以養其身,必更需別物以生其身。今見人畜需飲食水土以養其生,草木亦需風雨、日月以滋其生。可知不需他物以生己者,更不資他物以養己者也。今既不能免其養己者,胡可免其生己者乎?
4、物不能自主其生
使天地人物能自生,何以今日生,而非千萬年前生;何以此處生,不彼處生;何以生時,不即頓大而、完全,乃俱由小而大由虧而全。何以中國所產之物,他國或未有;他國所有者,中國亦未全有,如寶石、奇香異物等類。即知天地人物,不由己自生其生也,必有造物之主,命其生焉,而後乃有生也。
5、天不能自動生物
若有物能自生,人必曰:天生矣。萬古不壞者,明者斷之曰:天若能自生,必能自運。然天不能自運,必藉天神而運之。可知:天不能自生也。何以知天不自運?凡物自運動者,必有所未得,而藉運動以得之,以遂其本性。如石之在上,去其阻礙,必至就下;如火在下,去其雍閼,必至升上。因石之本性重,其本所在下;火之本性輕,其本所在上。故運動各求所未得,以遂其性之所向。他物亦然。今夫天,萬古以來,晝夜運動,無瞬息停。若天之運動是本性所發乎,必其將有所未得而運動焉,以求得之。乃天今日一周已復昨日,原所若有可得則得之,斯已矣,何明日又復轉乎?況且能自動者,必是活物。活物有形體者,必須他物養之,必漸至於大,又漸至於衰。今天一無可養,又不必養。萬古大小如一,堅固光明如一,可知非活物也。既非活物,亦不能求所得,亦不必求所得。故天之運動,必藉外有力者旋轉之。此乃造物者哀憐下民,命天神旋轉之,以普照廣育萬民也。
二、物非自有
或曰:天地人物不能自生,既已明矣。然天地萬物雖不自生,亦不必有所從生,乃云:其原自有。於理何傷?
曰:自有者,無時不有、無德不備、無福不全、絕無窮盡。凡物受生於他造者,任造者之意以造之。早遲、先後、長短、廣狹、方圓、平直,俱隨其意。故不受生而自有者,無有定其本體。與夫時德福之界限者,今天雖光明亦有昧。雖至廣大,亦有窮盡,諸重天之上,更無天也;九重天以下,亦無天也。不惟其本體有盡、其用亦有窮,而德福又不必論矣。矧天原自無而有,則原非自有者明也。天如此,地與人物又在天之後,愈不可言自有矣。
三、唯天主自然自有
或曰:形氣之天,必非自有。惟有主宰之者,常在而自有也。
曰:主宰天地者,即造成天地萬物之主也。惟有此一主自然而自有。故惟此一主,無時不有,無智、能、德、福不全備。他物受此主化生,謂之自有可乎?
第三節 論天地不能自生人物
一、天地不能自生人物
或曰:天地既有始,又不能自生自有,必有造之者是矣。然既有天地,天為父,地為母,有氤氳之氣,自能生人物矣。故人常感天地之恩,而以時祭謝之。
曰:否!不然。
1、天地不能自生草木
蓋凡不能其所易者,愈不能其所難。今五穀百果之化生,必易於人畜之生育也。五穀果品,非藉人工耕種灌溉,雖有土而受天照,亦必不能生也。草木之微,天地且不能自生。矧難於草木如人畜者乎?
2、天地不能生人物
若始初天自有生人物之能,則今古同此天地。何以據今所見,天地未曾有生人物而必各出於其種類乎?
3、天地不能養嬰兒
縱使始初能生,然亦不能養。試取一嬰兒置之曠野,縱受和風煦日,而能自生自長乎?即在父母懷中,拊摩鞠育,尚難必其生。何況野處乎?
4、天地不能生人畜
又凡生於土者,必藉土以養,如草木之類;生於水者,必藉水以養,如水族之類。氣族、火族亦然。今人畜不能以土為養,則人畜非生於土者,可知矣。
5、地不能生靈明之物
又論凡物之性,其本體所未有者,必不能傳之於他物,故物生物,不能超出己類。如土之為物也,只有體質而無生活,故其所生,只是塊然無生之物,如金石之類也。草木但有生長而無知覺,即不能生有知覺,如禽獸之類也。禽獸但有知覺而無靈明,故不能生有靈明如人類也。今天地本無生長、知覺、靈明,故自不能肇生有生覺靈明之物,必須各物之本類,自相傳生也。
二、地不能生稟性完全之物
或曰:人、物不從天地生,既已悉明。今見小草,不待種類,自生長於土者,其說云何?
曰:如土藏於密室,不受天之照、雨之潤、日月之冷暖,亦斷不能發生,可知土本無自生物之能矣。但既受天之照、雨之潤,日、月、寒、暑,四行相交。則諸稟性不全之物,藉此四行之質,即可作其種子,而發易生之物。如土蟲、野草諸化生之類,至如稟性完全之物,如人、畜、果、谷諸種,如有四行之質,不資本類,必不能生也。
三、生長萬物非盡犬地之功
或曰:萬物不得天之照臨,不能生育,則生育非天之功乎?
曰:無天則萬物不能生育,似也。然亦未可言即天之所生也。譬如畫工賴日燈之光,作畫既成,亦不可即言為日燈之作也。又如無土則人無所承藉,而生育之機絕然,則生育亦豈土為之哉?故天地雖不可無,而生長萬物亦非盡天地之功也。
四、當感謝生萬物之主
故明士欲窮究事理,必窮天地萬物本然之性,誰為付之?誰為主之?此乃萬物功效之根原也。知天地不能自生人物,必另有主之者。則其拜天、謝地與一切他物,無寧感謝物主,而圖所以報其恩為愈也哉?
第四節 論元氣不能自分天地
一、元氣不能自己造物
或曰:天地之先,惟有一氣。其清者,分而為天;其濁者,分而為地,此乃天地之根也,何復論造物主哉?
曰:氣者,不過造物之材料,非可自造物也。且據云分而為天,分而為地,則已有分之者。果「元氣」之能自分乎?元氣之說,夫何所考?或者不知天地來由,姑舉「元氣」以為天地之根抵。
1、萬物必有四所以然
然以「理」推論之,凡物受生,必有四所以然,而後能成。曰質者、曰模者、曰造者、曰為者。缺其一,必不能成物。而論凡物之生,又分兩種。有生成者、有造成者。兩種俱賴四者而成。試論生成之物,如人以形軀為體、質以靈性為模、以父母為造作、以父母繼嗣之意為意。再觀造成之物,如瓦器以土為質、以式為模、以人工為造、以其所適之用為為,萬物皆然。則天地之先,縱有「元氣」,亦斷不能自分為天地萬物,必有造之之主,明矣!
2、造物必明覺其象
又凡造物者,必先有其物當然之象在明覺中。因照內心之象,然後能成其物也。譬如工匠造器,必先有器之象了於胸中,然後能信手造出。如無此象,便懵然不能措手矣。今元氣更無靈覺,不能明了天地之象,何能造天地哉?
3、元氣不能為造者、為者
又凡造物者,必在物體之外。如工匠造器,必不分其體為器皿,須以他物造之,其工匠固在他物外也。今元氣渾在物物中,以成萬物,是元氣為物體,而不在外,僅可為質者、模者,而不可為造者、為者也。
二、元氣不能自然生物
或曰:譬如谷種僅一粒耳,迨其後枝幹花實,自然而生,不必有他造之者。物具本性,又因本性發生,乃自然而然,豈必有他作者乎?
1、種之發生不離造者
曰:種之發生,必不離於造者。設種無前樹生之,將必無今樹之生。故前樹為後種之私造者。縱自各有種子,無人力栽培,與夫土之滋潤,天之照臨,為種公造者,則亦不能發生也。
2、元氣由造者所造
矧今之所云元氣,苟無造之者,即無所從來。
3、元氣分散不由自己
設有元氣,而無停毓、運旋之者,亦不能自分天地,與夫萬物之散殊也。
4、元氣不能自定己性
何況凡有自然而生之物,必先有定其自然之性,為其自然之所以然者。如火自然而熱,水自然而濕。必先有定水火之性者,而後水火能有此性耳,非水火能自任己意以為冷熱也。則元氣不能自分天地,另有造之者,著矣!
第五節 論理不能造物
或曰:氣不能自分天地萬物,固矣。然氣中有理,理能分氣。造天地萬物之功,理之功也。
曰:不然,此乃非理之說也。理者、道者,皆虛字耳,何以能生物也?
理不能生物,略舉數端:
一、理無知覺以造物
其一,經營剖析之事,非明覺者不能。理原無覺,豈能經營剖析哉?天之日月星辰、地之山川草木、人之百骸四體,各的確不移,千古不差忒者,非有大靈覺為之剖析,則何以能成乎?今試使造一異品,如璇璣玉衡之類,自非聰明妙巧之人不能,何論大而天地、織而萬匯,謂無知覺者能造之哉?
二、理依於物而非能生物
其二曰,凡物共有二種:有自立者、有倚賴者。自立者又有二種:有有形而屬四行者,如天地、金石、人物之類;有無形而不屬四行者,如天神、人魂之類。倚賴者亦有二種:有有形而賴有形者,如冷熱、燥濕、剛柔、方圓、五色、五味、五音之類;有無形而賴無形者,如五德、七情之類。夫此自立與倚賴二種,雖相配而行,然必先有自立者。而後有倚賴者。設無其物,即無其理。是理猶物之倚賴者也。無有形之體質,則冷熱、燥濕、剛柔、方圓、五色、五味、五音,俱無所著。無無形之靈,則五德、七情,亦俱泯於空虛,而謂理能生物乎?即雲天地有天地之理,神鬼有神鬼之理,亦從有生之後,推論其然。若無天地、人物、神鬼,理尚無從依附,又何能自生物乎?
三、造物乃造物主明理之功
或曰:理配物而行是矣。然物未生時,亦必有物之理。譬如此扇,當無扇前,先有扇理。據彼扇理,造此扇用,則是理可以生物也。
曰:物前之理,不屬於物,屬造者之明覺中。蓋造者必以其物之當然而造物。如造物而不知物之當然,必不能應手而作,作之亦不能各得其當。譬如造一日晷,先不知日晷當然之理,必不能刻畫而成。故此物先之理,非先自立一處,而自能造物也。俱繫於造物者之智能。而造物之功,非理之功效,乃造物者明理之功效矣。
四、造物者賦理於物
其三曰:理也者,法度之謂。造物者成物之時,不特造其形,而亦賦其理。猶如開國之君,必定一國之法律以為治。然無主君主焉,法律豈能自行也哉?又如棋局界畫於盤,以待人用,此其棋理。然而棋不自用,必由人用。非棋之理,自能生棋也。此豈不亦昭昭易見,而謂理為造成天地萬物根抵哉?
五、當以理推其所以然
且理之雲,亦總統之稱。凡因其物當然,推其所以然,皆理也。子云理能生物,吾雲理不能生物。必由造物主所生,亦據理而論也。如何脫得個理?
第六節 論凡事宜據理而不可據目
一、目不得見不可謂無
或曰:人所能見者,方為的確,可傳於人。今謂天地有主,目不可見,豈易傳於世乎?
曰:論人世之事,多有不能自見,而信為必有者。譬如遺腹之子,未嘗得見其父,然其子既生長,必信有父。若有人謂其無父,必大駭而拂然矣。又如道途之中,雖不見人涉歷,但見人之足跡,必信有人過;又上古堯舜之事,人即末見,但因世世相傳,無有不敬而信之者。理可信耳。天之道、人之性、物之則,俱有可信。苟因耳目末見,而謂天無道、人無性、物無則,豈不畔常拂經也乎?而今不必遠論,即目前粗物,如風、氣、音、聲、臭、味之類,亦俱不見,亦不可謂之無也。
二、據義理之目能見天主
吾今欲令諸有目者能見天主。但人目不等,有外目焉,有內目焉。二目相併猶太陽之光與爝火之光,大相懸絕。外肉之目,視物或有差謬,然而自不能覺。內神之目,最精明,能改外目之差,以歸於正。故外目之用,全藉內目主張,分別物象。試以肉目而視水中植木,必謂本體傾斜。然以理度之,則其本體實直,未嘗有斜,為其水蕩漾而似斜也。又試觀彩石。近置目上,則五彩炫耀;離目寸許,諸色全無矣。又物大者,遠視則小;相離之物,旁視則斷,直視則聯,豈非肉目之有差忒,而不足全憑乎?惟神目視物,以義理衡之。義理無遠近,橫直、水氣之阻障以眩其目,故所見極真、極確,永無差謬。故據義理之目者,能見天主,固不藉肉目以定其有無也。
三、以目所不睹為無是心瞽
吾友利子曰:嗟,嗟!愚者以目所不睹之為無也,猶瞽者不見天,不信天有日也。然日光實有,目自不見耳。天主道在人心,人自不覺,又不思省,終其身不知天之有主,其為心瞽,可勝憫哉?
第七節 論天地萬物有大主宰造之
一、造化之妙使人知天地主宰
萬物之象列於天地,猶刊工鐫文字於典籍中。愚者只見文字之外貌;明者見之,則透其文字中之精意焉。凡物縱至奇至妙,苟為耳目之所常寓,則不覺其妙,而以為平常云爾。欲究天地造化之妙,且當設有哲士於此,生長幽室,從未見天地萬物之錯陳。忽有一日,出睹萬象,猶平人初登帝殿。天為宮闕之蓋,日月為庭陛之燎,列宿為禁闥之欞星,金石為內府之寶藏,江湖為上林之池沼,花草為瓘瑜之文彩,禽獸為婦寺之珍膳也。夫億萬天神聽天主使令,無限邪魔為天主輿隸,率土下民為天主臣子。各天之旋轉,日月星辰之遲留伏匿,歲序四時之錯行不忒,而遞生萬化各有一定之規,千古不爽。此等妙境,得之驟見,必悚然驚訝,深心羨慕,為誰主之?為誰造之?定想必有大能、大智主宰其間,而發敬畏之心。豈敢言偶然有此,無一主張是者哉?
二、從被造之物類推天地被造
噫嘻,幾微一物,如房屋、樓台、器具。人見製作有法,必謂有主而造之。天地萬象之大,寧曰:「無主而自生也。」西國古時有精於天文亞而基墨得者,以玻璃造天地之儀。內藏消息,層層相聯;日月五星,各麗其天,各循其度,宛如一小天地。今使此奇器相傳,入於子之手,子必驚駭,以為奇絕,必叩求何人之巧思神手而創造若此。若曰:「非人所造,乃渾然一玻璃自然而成此巧妙。」子必大笑,以彼為怪誕矣。法象如許之大,乃能無造作而自成之乎?
第八節 論天地萬物主宰攝治之
一、天地萬物運行不爽證天主立法
凡定一法律,必高明聰察之士方能恰當。其能立法,永遠而不亂,則尤至明、至高者之所為也。子觀天位乎上,地位乎下,日月星辰運旋不息,春夏秋冬錯行不忒,火氣水土變化無窮,飛潛動植各以其時,各適其用;千古未有差錯,未有變易其性,改其本用者。可知立永遠不爽之法,必至高、至明、至能之天主也。
二、天地萬物運行不爽證天主運旋
又凡無心之物,自不知舉動。設若一舉、一動悉中其法,必有有心而最靈明者以運動之。譬如自嗚鍾,刻刻轉動,自不知其動,按時即嗚,毫不差爽。豈不有有明悟者,調停其機關而使之然也?今天地無心,而時時運行。卯在東、午在頂、酉在西、子在下。遞報時刻,日日如此,歲歲如此、又照臨生化,而自不知其動,不知其生,豈無有靈明者運旋而使之然乎?
三、萬物各有本性證天主定其性
或曰:物各有本性,自然而然,又何必運之使然?
曰:因性而然似矣。但其性之然,從何而來乎?必先有定其性之所以然,然後能各因其性,而為自然也。倘無定各物之性者,而任物隨意自取,且不能有性,焉能成自然之妙乎?
四、人有形有神證天地有天主
且以人身論之,人有形有神,二者相合而成其為人也。神在,則四體五官始能知覺運動。其靈神一離肉身,縱有五官四體,亦不能知覺運動,必至頹倒毀壞矣。今天地萬物,使無靈明之主宰治之,則天地萬物亦頹倒毀壞久矣。
五、萬國人心皆知有天主
欲知天地有主,但觀人人本心所向。萬國人人,疾痛危難,動即呼天何以故?凡人有生來之本性,不可虛假,極其真實。必知有一天主,為人心共向之的,而非漫然向於虛空不可得之境,明矣。即萬國典籍名論,亦各論一上天之主宰。雖其名稱不同,解說不一,精、粗、偏、全種種不侔,亦必各尋一所事之主。豈今古萬國之人心,俱參錯而不可憑哉?
第九節 論造物主非擬議所盡
一、天主之理不可名言
未有天地之先,獨有一天主。本無始無終,全智全能,全善全福。其體絕無聲臭,至純無雜,至靈不昧,至仁無私,至智無錯。其始無往,其終無來。其無形之靈體,無所不在,而於物不雜,於物絕不同體;而能化生萬體,彌六合,而六合不能載。主萬物之變化,而永自不變。其於天地萬物,比之太倉之梯米、滄海之一滴,不啻也。運萬物而自至靜,照顧萬物而不煩,生萬物而自無所由生,引導萬品而令各得其所。至尊無對,至高無上。萬物存而於其本體不增,萬物毀而於其本體不減。所造萬物,不藉質料,不勞心力,不廢時候。既生之後,時時照臨。一息間斷,物遂消滅。元無名象,不涉思議。從古聖賢欲闡明天主之理而未得,蓋愈想愈透,愈不可以名言。
二、天主可解以非而不可解以是
蓋論天主之性,可解之以非,而不可解之以是。何也?所可言者,非天、非地、非人、非物、非神、非鬼、非道、非理、非性、非氣,而天、地、人、物、神、鬼、道、理,性、氣之大主宰也。命天以覆、地以載、人育、物生、神樂、鬼愁、道行、氣運,而性畢具焉,以全造成保養之功效。
三、天主性體不可窮盡
總而言之,聖人既不能形容,愚者安能摹仿。如強欲為之解說,祗自昏懵而無逃大傲之罪。如人強欲仰視太陽之光,目已先眩也。人慾以其微悟,透明造物主之大理,猶如以螢火之光,而欲照明天地。意狂心亂,必不可得。若使人能盡透造物主之全解,則此天主之性體,亦有窮盡。非所以言天主矣。
四、姑稱造物主為天主
今既無可稱名,又不可不稱名,姑稱之為天主。蓋人所見之物,惟天為大。又恐人即以天為主。故若雲在天之主也。況言天,則萬象統括其中。言天主,猶言天地萬物之真主、萬民之大父母雲。
第十節 論天主造成天地
夫天主造成天地,其說甚廣雖數千百冊,亦紀載不盡,今略陳其梗概。
一、天主造物與人不同
其一曰:天主造天地之功,與人造物之功,其不同有五處。蓋人之造物,必須材料以成物之體,又須器具以裁物之料,又需時候以俟其成,又須勞心力以營其功。既造之後,又不能保其不壞。今天主造天地,絕不資物料,純以無物化成萬有,一也。絕不藉器具,惟出自全能,其所欲生即生,二也。絕不待時刻,瞬息而天地即立矣,三也。絕不費心力,隨意而辦,四也。既造之後,未嘗有損壞,永保持之,五也。
二、天主造天地萬物之序
其二曰:欲詳知天主造天地之功,必須按天主《古經》及諸聖所傳。約言:天主造成天地,雖不必費時刻須臾,但萬類繁多,其中更有次第深意。故天主造成天地萬物也,先造成四件。
1、造天堂之天
其一,造成天堂之天。天堂之天以外無物,此天為萬物之界。其體內圓、外方、至高、至大、至光、至精,常靜不動。以待他日靈明之物,立功上升,以享其樂。
2、造天地之體
其二,造成天地之體。形圓而德方。其中分別四層地獄:最下處所,在地中心,為永苦獄,以處邪魔、惡人,永不赦除;次外一層,為煉罪獄,凡善人或有過愆,而生前解補未盡者,至此受其苦罰,必煉淨,乃得升天;又外一層,為靈薄獄,嬰孩無知,未為善惡,無賞罰可加。處此非有所苦,第無升天之日耳;又外一層,為暫候獄,絕無苦惱,而有安樂。耶穌未降生前,天路未開,有德者暫處於此。後耶穌挈以同升。今為空獄矣,另有別篇詳之。
3、造純一之水
其三,從地而至天堂之天,純一希微之水,以為萬物之質。
4、化生九品天神
其四,化生九品天神,乃無象無形靈明,其多無數,分為九品,亦詳別篇。
5、水、氣、火、地,共成四元行
次以希微之水在地上者,化成氣,氣之上化成火,並地水共成四元行。地之於水、水之於氣、氣之於火、火之於天,層層包裹,如蔥頭相似。火上分成重重天,以旋轉運動。次命地窪下盛水,以為湖海。命地突出而成山嶽,以平地居人。又命餘地發草木花果種種。其地中更有樂土,以待始祖之居。
6、造天上日月五星
次造天上日月五星,各麗一天,以為七政。又一層造眾星辰,各天以其本星為名。今依中華所名名之:一月天、二水星天、三金星天、四日輪天、五火星天、六木星天、七土星天、八列星天、九與十皆洞明天(亦曰水晶天)、十一宗動天然。此天地諸星,非靈覺之物。諸星麗天,如木節之在板,其體比天更硬、更堅,能發光輝。此詳見《曆法書》中。
7、命水中生水族
次命水中生水族,如蛟龍、魚鱉之類。又復命生氣族、飛禽,如鳳凰、鷹雀之類。
8、命地生走獸
次命地生走獸、牛馬、獅象之類。此三族物類,但有知覺而無靈明。天主賦之本性 ,令各能生養,各傳其類,各適其用。
9、最後造人
萬物已備,方造二人。一男一女,男曰亞當,女曰厄襪。與之權能,主持世界之物,享用之。欲使人知恩認主,常感而事之也。二人之身,當始造時,即如成人,賦之靈心以全其性,包含萬物之美。蓋有體如天地四行,能生長如草木,能知覺如禽獸,又能明理如天神。故人為形物之最貴、最靈。而天主造天地萬物之功,俱已全備矣。
三、天主造天地之大要領
或曰:天主既欲造成天地,何不於無窮世之前造,而直待此時造之?
曰:天主造成天地之意,不可以人意定之。其期或先、或後,自有適當其可者。要之先生、後生,總是一理。人但識其造成世界,獨加意人類,有如此其貴重者,皆望以登天堂事主享福,是大要領處。若論所生,定然著一時候,豈必先生者為愛之深,後生者為愛之淺乎?即令先生億萬年無窮世之前,而是前生之人又疑曰:何不早辟數千年、萬年?則安有已時乎?此非窮理者所宜枉費心思也。
第十一節 論天主為萬有無原之原
一、天主為萬有之元有
或問:天主生天地萬物是矣,不知誰生天主?
余曰:噫!天主為萬有無原之原。胡詢其所從生乎?天主有所從生,則非天主矣。蓋有始者必出於無始。天地有始,始於天主之全能。則天主為萬物未始有始之始矣,何更求之有哉?若必雲天主有所從生,則將窮夫生天主者,又從何年耶。遞推原本,既不可至於無窮,必有所止極。則最先最初,無所從生者。乃吾所謂天主造物者也,世無可比。淺譬之樹木焉,其葉花實必出於枝、枝出於乾乾出於根。至於根,則為花實枝葉本原,又何復問根之根也哉?又譬之數焉,億出於萬,萬出於千,千出於百,百出於十,十齣於一。一也者,億萬千百十之原,諸數之始者也,又何復問一之一者哉?若問樹之根,數之一,亦為物耳,則必復有所從生。余曰:論根一字,則指樹木花果之原,無可復推矣;論乙一字,亦諸數之始,更無他數在一前也。若論其為物也,如一人、一馬、一樹,則必生於前人、前馬、前樹。窮其前人、馬、樹所初出,則必出於天地窮第一人、馬、第一樹木也。而天地間最初人、馬、樹木,既不復有人、馬、樹木所從生。則皆為天主大造物之所化生也。而天主自超萬物之上,自在萬有之先,無所從生,而實為自有,且為萬有之元有者也。
二、天主為無始無終者
蓋物有有始有終者,草木、禽獸及人之肉軀是也。有有始而無終者,天地、神鬼及人之靈魂是也;其為無始無終者,惟至尊天主。無窮妙體者已矣。蓋天主無窮妙體,則無他物在前焉。
三、當感謝天主恩澤
嗚呼,天地萬物皆天主為人所生,則天主實萬物之天主,吾儕之大父母也。要在認得真、愛得切,圖成天主之肖子、功臣,斯不負其生養、保存至恩。而日後復命,可永遠享無疆之真福矣。今欲稍知其恩,姑舉其一。試思天地或無日,萬民俱坐長夜。忽見太陽東出普照六合,則必大歡,而轉思誰命此日寵出照臨,豈不大謝造物至恩。乃今無日,不見太陽之光,胡可忽天主恩澤,不致感謝哉?舉一太陽,而水、火、衣、食,種種日用之物,可推類矣。聖博納文有云:「若爾生而瞽、而聾、而喑、而癱、而死,幸蒙天主洪恩,復甦爾身,開爾聾聵,解爾口舌,救爾諸疾。爾既含靈覺,敢忘其再造之恩,而不圖所以報之乎?」今天主保全爾身,令汝未死、未聾、未瞽、未喑、未病。爾自思其恩,不亦更大?於既病、既死,而復賜爾安康耶。爾尚未興感謝一念,不圖所以報其恩萬分之一,而可乎?而忍乎?思之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