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穌會思想文獻匯編 · 艾儒略《三山論學》

三山論學 泰西後學艾儒略著 天主降生一千八百四十七年重刊 司教馬熱羅准 三山論學編序 《三山論學》乃是義大利傳教士艾儒略與明末名臣相國葉向高在福州的論天主之書。 福州即三山 ,天主教當時稱天學,因此題名為「三山論學。」 今刻本,蘇茂相 作序,段襲亦作重刻本序,並於書首附福唐葉向高《贈思及艾先生詩》。 山西絳州的信徒段襲在「重刻三山論學序」中說,「三山論學書,艾先生既刻於閩,余何為又刻於絳?從余兄九章命也。…著書非深於聖學性理不能,艾先生事也;刻書則凡諸信友皆所宜任,吾輩事也。敬因是刻,並識余兄與高先生之言,告此心同餘而力過余者。」在此所稱「余兄九章」指段袞 ,「高先生」指高一志 ,原名王豐肅,而南京教難以來,天啟四年(1624)重入內地,換名高一志,因南京相識人多,乃避往絳州。則《三山論學》之初刻本當在福州,其次可為杭州,又其次即為絳州。 本書根據1847年司教馬熱羅 准印的刻本編輯整理,共75面。藏於梵蒂岡教廷圖書館(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 ,同館藏還有幾部,文獻編碼為Borg.cine.324, 334, 364, Rac.Gen.Or.III-212號;法國國家圖書館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亦有藏本,古郎(Maurice Courant)編目為7120, 7121, 7222, 7123, 7124, 7125, 7126, 7127, 7128, 7129, 7130號; 亦在Institut Vostokovedenija (Leningrad),文獻編碼為D213號。 艾儒略,字思及,本名Giulio Aleni,義大利耶穌會士,生於1582年,1610年到達澳門,在廣州、北京、開封、南京、上海、楊州、陝西、杭州、山西絳州、江蘇常熟、澳門、福建福州、泉州、興化、永春、延平等地居留,在閩25年,1631年歿於延平,葬福州十字山。有一位反教學者也提道過,「三山人皆知客有自西洋來者,其人碧眼虬髯,艾其名,蓋聰明智巧人也,」 被閩人譽為「西來孔子」,又見段襲「重刻三山論學序」說:「第中華幅員萬里,先生落落晨星,屨跡不盡到,謦欬不盡聞。惟書可以大闡天主慈旨,曉遍蒙鐸。若處處有艾先生,人人晤艾先生,且若時時留艾先生也。」「開教積功,舍著書、刻書,其道或無由也。」 《三山論學》大約是艾儒略與葉向高兩天的談話記錄,其主要內容是「辨究天主造天地萬物之學」,包括「天地萬物自必有以造之者」,「天主為降生救人,而天堂地獄實為天主賞罰之具。」大致可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論述天主唯一,是創造天地萬物的全能者(一至七節)。第二部分是對世間善惡禍福問題的解答(八至十二節)。第三部分是對靈魂不滅,死後審判的論述(十三至十六節)。第四部分是對天主降生的考證和釋疑(十七至二十節)。其目的在於教人「尊崇天主」,「遵行教誡」,「返勘吾身從何而出,吾性從何而賦,今日作何昭事,他日作何歸復?真真實實,及時圖勉。」 三山記學編目錄 三山論學編序 319 三山記學編目錄 321 三山論學記序 325 重刻三山論學序 326 一、著書刻書之功 326 二、著書刻書之賞 326 贈思及艾先生詩 328 前言 329 第一節 天主唯一 329 一、欽崇天主為學術正旨 329 二、當欽崇唯一真主 330 三、唯天主能造物 331 第二節 天主造物 331 一、天主賦人靈性形骸 331 二、天主化生主宰萬物 332 第三節 太極非天主 332 一、太極不能主宰萬化 332 二、太極不能造化萬有 332 三、太極不能為天地主 332 第四節 善惡由來 333 一、惡非天主所造 333 二、善惡人自造 333 三、天主好善惡惡 333 第五節 東來傳教 333 一、萬物皆天主所造 333 二、萬物皆天主安養 333 三、天主無煩無勞 334 第六節 東來傳教 334 第七節 萬物之用 334 一、物皆有用 334 二、害人之物亦有用 335 三、物因人犯命而害人 335 第八節 善人遭禍 336 一、人不足以知天主 336 二、人不足以知人善惡 336 三、天主能知人善惡 336 四、天主以禍煉善人 336 五、福禍賞罰不可歸氣數 336 第九節 惡人受罰 337 一、懲罰不因父及子 337 二、名聲與良心非懲罰 337 三、死後審判為真賞罰 337 四、天主懲罰至明至當 337 五、天主對惡人之罰 338 六、天主賞罰至公至義 338 第十節 人世善惡 338 一、天主賦人善性 338 二、善惡之分原由 338 三、天主不定人性為善 339 四、天主不篤生賢君 339 五、天教有助於政平俗美 339 第十一節 改過遷善 339 一、改過遷善之喻 339 二、當砥礪圖新 340 第十二節 天主望人改過 340 一、盡殲惡人將絕滅人類 340 二、天主慈悲望人悔改 340 三、世有始惡終善之人 340 四、不必遽殲縱惡無忌者 340 第十三節 天主賞罰 341 一、遽賞遽罰錯紊天主彰癉之權 341 二、一善一惡不足以定人善惡 341 三、隨善隨罰使德行不純 341 四、世福不足以報聖賢 341 五、世福有害於德修 341 六、世禍不足以報惡人 341 七、世間禍福無益於陶冶於民 342 八、惡人凌善有益於試煉善人 342 九、天主顯示賞罰惡之徵 342 十、天主賞罰至公至妙 342 第十四節 靈魂不滅 342 一、靈魂非氣 342 二、靈魂非精氣 343 三、生物靈魂三種 343 四、天主審判人靈魂 343 第十五節 身後苦樂 344 一、苦樂之緣在神而不在形 344 二、身後苦樂非無所附著 344 三、神明常存不與白骨俱朽 344 四、當圖善生善死之道 345 第十六節 天堂地獄 345 一、身後審判不可不論 345 二、常念四末以絕犯罪 345 三、以人之究竟勸善戒惡 345 四、天堂地獄可賞善罰惡 346 五、不可因佛教而詆天堂地獄 346 六、天主以天堂地獄賞善罰惡 346 第十七節 天主降生 347 一、天主隆生之意 347 二、天主降生而不離天 347 三、天主接人性以降生 347 四、聖母愛天主而不褻 348 五、天主因愛而不嫌其褻 348 六、天主降生有書可考 348 七、天主降生無可比擬 348 第十八節 童女懷孕生子 348 第十九節 降生微賤之家 349 第二十節 降生如德亞 349 一、天主不必必於中土 349 二、天主降生於如德亞之意 350 三、不可因降生之地而生疑 350 四、當一心欽崇天主 350 第二十一節 贈送聖經 351 三山論學記序 三山論學記者,泰西艾子與福唐葉相國辨究天主造天地萬物之學也。夫天地萬物自必有以造之者,窮無窮,極無極,稽其所以造之者,天主是也。然艾子以天主為降生救人,而天堂地獄實為天主賞罰之具。蓋其國歷來尊信教法。如此相國之往復辨難不啻數千百言,微艾子之墨守曷敵輸攻?然微相國之塵屑霏霏,則艾子之能不疲於屢照者,其明鏡熟從而發之。竊嘆諸葛武侯讀書觀其大意,不以尋章摘句為能。如艾子所論尊崇天主,欲人遵行教誡,返勘吾身從何而生,吾性從何而賦,今日作何服事,他日作何歸復,真真實實,及時勉圖。如人子之事父母,起敬起孝,此則其論學之大意。餘雖千百言,以此數語蔽之可也。 石水蘇茂相書 重刻三山論學序 一、著書刻書之功 三山論學書,艾先生既刻於閩,余何為又刻於絳?從余兄九章命也。余兄何以命余?曰:為天主著書功大,為天主刻書功亦大也。 1、著書之功 其大著書功者何?曰:艾先生學澈天人,不務榮顯,鏟名滅跡,向氛煙毒霧中,行九萬里為天主鐸教中華,其至德精修自爾感人。第中華幅員萬里,先生落落晨星,屨跡不盡到,謦欬不盡聞。惟書可以大闡天主慈旨,曉遍蒙鐸。若處處有艾先生,人人晤艾先生,且若時時留艾先生也。故著書功大也。 2、刻書之功 其大刻書功者何?曰:艾先生持誡精嚴,一介不取,年飢用費而加倍,額糧應至而愆期,保赤濟飢,寧滋減口。著書雖易,刻書實難。非資二三信友、仔肩、梓工,雖有絕妙之書,超性之理,破千古之差謬,振舉古之沉迷,而韞匱之藏,終無由傳所欲傳。使沛然洋溢,若斯之廣且速也,故刻書功亦大也。 3、著書與刻書並重 夫著書功如日,自具真光,施照萬有。刻書功如月,無光而傳日光,以照日之所不及照;而清輝徹夜,皎色親人。又疇以其光從日借,遂薄月謂不光也哉?故刻書功與著書功並大也。 4、重刻之功 至於初刻再刻,苟同一心為主闡教,即同一月為主傳光。要論厥功及人,而得之淺深,刻之先後,無論也。艾先生是書率皆天主要旨,而閩刻至此方者絕少,人多不及見,余兄所以囑余再付剞劂也。 二、著書刻書之賞 1、三福冠兩審判 抑余又聞高先生三福冠兩審判之說矣。三福冠者何?為天主致厥命,守童貞,開聖教也。兩審判者何?人死候小審判,天地終候大審判也。 2、三福冠兩審判釋疑 夫致命守童貞事至難,其獲天上異寵群中顯著宜也。開教事似易,厥福乃與致命,守童貞同,何也?為其功大且久,可以被天下,傳萬世也。人死候小審判,善惡已定定矣。又須大審判者,何也?曰:品定矣,量未極也。人死候風流餘韻,猶足感人;善善惡惡更相引,迪其功罪亦相通,積累及無窮世;非天地終候,其量皆不能極其報,亦皆不能盡,故須大審判也。大審判之說,義甚廣,茲其一端爾。 3、開教之功在於著書刻書 而余因是有感於福冠之榮寵也。蓋審判之威嚴也,升則永升,墮則永墮;若在世夢夢度日,死後竟將安歸乎?清夜一思,甚刺五內。則為天主開教,而積死後可大可久之功,固非緩事。而開教積功,舍著書、刻書,其道或無由也。著書非深於聖學性理不能,艾先生事也;刻書則凡諸信友皆所宜任,吾輩事也。敬因是刻,並識余兄與高先生之言,告此心同餘而力過余者。 古絳後學段襲撰 贈思及艾先生詩 天地信無垠,小智安足擬。 爰有西方人,來自八萬里。 躡歷窮荒,浮槎過弱水。 言慕中華風,深契吾儒理。 著書多格言,結交皆名士。 俶詭良不矜,熙攘乃所鄙。 聖化被九埏,殊方表同軌。 拘儒徒管窺,達觀自一視。 我亦與之游,冷然得深旨。 前言 旅人西陬後學也。承先聖述造萬主真傳,梯航九萬里,經身毒諸國入中華。初由粵而兩都,觀光上國。復由都門而晉秦吳越,每喜請益大邦諸君子。相國福唐葉公,以天啟乙丑,延余入閩多所參證。丁卯初夏,相國再入三山。一日余造謁,適觀察曹先生在坐。 第一節 天主唯一 相國笑而謂曰:「二君俱意在出世,願一奉佛,一闢佛,趨向不同,何也?」 儒略曰:「大都各以生死大事為重耳。」 一、欽崇天主為學術正旨 觀察公曰:「吾於佛氏,亦擇其善者從之。如看古名人法帖,歲久多蛀,吾直摹其未蛀者耳。釋氏之教,未暇論其根由。第摘一二,如六度梵行,或亦人世指南,胡可少也。」 1、學述當正宗旨源頭 儒略曰:「六度條目,與吾教七克次序頗似。 第論學術,必挈宗旨源頭,方可別其正否。如偏霸小國,其創術立法,豈不彷佛正統?然實是僭竊名號。吾泰西諸國,千百年來,盡除異端,一以敬天地之主為宗。且天下萬國五大州之廣強半多宗焉。即至身毒佛生之地,邇來亦多舍釋教而宗天主。 2、當欽崇天地萬物之主 「天主也者,天地萬有之真主也。造天、造地、造人、造神、造物,而主宰之,安養之。為我等一大父母。心身性命,非天主孰賦異?天下國家,非天主孰安排?吾人所極當欽崇者也。 ⑴不可尊佛過於敬天主 「按釋迦,乃淨飯王子,摩耶夫人所生。則亦天主所生之人耳。雖著書立門,為彼教所尊,豈能出大邦羲、文、周、孔之右?今奉羲、文、周、孔之教者,亦但尊為先王先師,不敢尊為萬物主,則奉釋迦之道者,豈可不知敬信天主,忘其無上尊威,無盡恩慈,而貿貿然心心奉佛,禍福為彼是求,生命惟彼是依也哉? ⑵人心性命是天主所賦 「噫!人心性命,原天主所賦也。佛以明心見性為宗,則當先發明天主所以為主,其賦於人者若何?吾之所以為人,不負造萬主者若何?心性之學,始有本原,始有歸著。今釋教獨揭佛心,廣大無際,抹煞大本大源,絕不導人歸向,則心於何明?性於何見?是源絕而根拔矣。即有一二微語,譬如果實既敗,縱有未全熟者,概不堪用也。 ⑶佛非人所當皈依 「夫一心學佛者,殆亦為身後大事,急求脫離苦海意耳,第有為善之心,而無成善之路,錯認鄰人為父母,非其所當皈依也。 3、西儒教人欽崇真主 「旅人遠來,涉險歷艱,經啖人、掠人之國,備極危苦,豈有他哉?惟恐人忘極大恩主,不圖所以復命,永劫沉淪,至於悔而無及也。夫推大造愛人無己之心,凡我人類皆如兄弟親屬。彼不以菽粟養生,而日服烏啄蜣螂為長年養命計,能不痛切而禁止之耶?說至此,真可為之痛哭太息。故不憚再三詳說,欲人於性命關頭,尋認生死路徑,以欽崇一造物真主。豈徒挈長較短,欲伸彼屈此,嘵嘵以求勝乎? 二、當欽崇唯一真主 觀察公曰:「吾中國人事,雖奉佛未嘗不敬天,如元旦啟寅必拜天地,後及祖考百神,即喪葬婚娶亦然。豈有含齒戴髮,均為覆載中人,而不知敬天者? 曰:「至尊原無二主,至道原無二理,人心尤不可有二向。 既雲敬天為主,則又奉佛何為?況釋氏僭尊抗主,我又安可附之以至尊?且拜天拜地,是特就其形器致敬,敬將誰任受也?試思夫蒼蒼之塊然者,果能自立奠乎? 凡天地間種種妙有,豈其自然而能生滅,自消自長乎?抑偶然而能,並育並行、不害、不悖乎? 三、唯天主能造物 觀察公曰:「謂二氣之運旋者非乎?抑理也。」 1、理在物後 曰:「二氣不出變化之材料,成物之形質。理則物之準則,依於物,而不能物物。 《詩》曰:「有物有則」,則即理也。必先有物,然後有理。 2、理不能造物 「理非能生物者,如法制禁令,治之理也。指法制禁令,而即為君乎?誰為之發號施令,而撫有四國也。 3、天主是物先之理 「若雲理在物之先,余以物先之理,歸於天主靈明,為造物主。蓋造物主未生萬有,其無窮靈明,必先包涵萬物之理,然後依其包涵,而造諸物也。 4、天主依理造物 「譬之作文,必先有本來精意,當然矩矱,恰與題肖者,立在篇章之先,是之謂理。然而誰為之命意、構局、繪章、琢句,令此理躍然者?可見理自不能為主,當必有其主文之人。」 由此觀之,生物之理,自不能生物。而別有造物之主無疑矣。 第二節 天主造物 相國曰:「今雲有一天主,始造天地萬物,而主宰之,此說吾未之前聞。大抵先有我之身,然後有我之神,以為身主,未有是身無是神也;有天地,斯有天主主之,未有天地云何有主?」 一、天主賦人靈性形骸 曰:「師相見解超倫,主宰既得認真,則大端已定。而茲所論先有天主,後有天地,亦易見矣。蓋必有無始,而後有有始;有無形,而後能形形;有所以然,而後有其固然。吾身之先,必有父母生我,必有天主降衷於我。若無賦我靈性與生我形骸者,神身從何出耶? 二、天主化生主宰萬物 「夫天地猶一宮室也,宮室樓台必待有主製造而後成。曾是天地之大,無有主之者,竟能自造自成乎?是知天地大主,原在萬物之先,本為無始,本為無象,而實為萬象始,為萬有所以然者,方能化生萬物,而常為之主。猶夫開國之君,為一國主。肯構之人,為一家主也。 「若雲天地之先,無此全能大主。既有天地,方始有之。請問天地從何而出?此主從何而來?且誰立之為主乎?」 第三節 太極非天主 相國曰:「太極也者,其分天地之主也。」 一、太極不能主宰萬化 儒略曰:「太極之說,總不外理氣二字,未嘗言其為有靈明知覺也。既無靈明知覺,則何以主宰萬化。 二、太極不能造化萬有 「愚謂於天地猶木瓦於宮室;理也者,殆如室之規模乎,二者缺一不得。然不有工師,誰為之前堂後寢。庖湢門牆,彼棟樑而此榱桷也。向呈拙述物原之論,師相謂深入理窟,正合今日之所舉矣。 三、太極不能為天地主 「儒者亦云,物物各具一太極,則太極豈非物之元質,與物同體者乎?既與物同體,則囿於物,而不得為天地主矣。所以貴邦言翼翼昭事,亦未嘗言事太極也。」 第四節 善惡由來 相國曰:「造物主超出理氣之上,肇天地而主宰之,固矣。第雲世間萬事,無非天主所為。至於善惡萬不齊,亦皆天主為之耶?」 一、惡非天主所造 曰:「萬物之化生無窮,無不繫於造物主之全能。至諭善惡,考之聖經與古名論,未有混歸之天主者。 二、善惡人自造 「蓋天主至善,人為天主所生,悉啟翼於善,或有為惡,則固人所自造。造惡者,反天主之命者也。豈可謂善與惡,皆天主為之乎? 三、天主好善惡惡 「第其所好惟善,所惡惟惡,實司其賞罰以勸懲天下萬世耳。貴邦經中,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與福善禍淫之說,正可相證。 第五節 東來傳教 相國曰:「天主萬善之宗,為惡者,固其自犯天主之罪。但天地至廣,物類甚繁。若皆天主所生,天主所宰,彼至微至細之物,亦經其構撰,不幾褻乎?毋亦煩而過勞也。」 一、萬物皆天主所造 曰:「造物主之生物,非謂因大小分難易論也。微族細品,亦各有當然造化。試觀天地間,物寧皆大而無小者乎?獸不必皆麟象,而無蟲蟻;鳥不必皆鸞鵬,而無燕雀;魚不必皆鯨鱷,而無鯤鮞;木不必皆橡樟松柏,而無樸簌。即此變化懸殊,皆顯天主化功之妙。 二、萬物皆天主安養 「天主至尊無褻,至明無煩,至能無勞。世間工匠作室,大抵必資木石,必利器械,必費心力,必需時日,厥室乃成。既成之後,不能定其存毀。天主則自無物生萬物,又時時保存安養之,俾得不壞。若此世界,天主頃刻不顧,便歸全無。譬之日光,從日而生,必不能離日而存。少有不照,則天地暗然無色矣。此以知萬物之存,不得不繫於天主安養之恩也。 三、天主無煩無勞 「顧天主全能,亦何煩勞之有。如太陽發照,六合同光,雖至偏僻至污下之處,糞泥腐草,無所不照。而日光如故,未見煩何心力,致褻其高明之體也。」 第六節 東來傳教 相國唯唯。觀察公曰:「余未窺貴教中局,尚容請益。如君今日舍故土東來,名利世塵,一切不染,飄然天地間,其樂何如?」 曰:「旅人區區,實為吾教之傳。出九死一生,以請於上國諸有道者,惟冀有以教我,發明此一種大事,庶免於戾,何敢言樂乎?」 第七節 萬物之用 明日相國復顧余邸中曰:「天主全能,化生保存萬有,固無煩勞,如昨論甚悉。但既為人而生,必皆以資民用,不為害人者。乃今爪牙、角毒、百千種族,不盡有用,或反害焉。生此於天地間何用?」 一、物皆有用 曰:「爾間原無一物無益於人,第人智識淺隘,多不善用之耳。 1、直接可用之物 「蓋造物主之生物,或以養人逸人,如百穀充食,牛代耕,馬代乘載之類;或以衣人,如棉薴、繭絲、皮革之類;或以治人疾病,如百草、五金、木石;或以娛悅人耳目,如五色、五音;或以資人取法,如鳥鳥之答,睢鳩之貞,螻蟻之勤鳥紀官,蝌蚪作書之類是也。 2、可以取法之物 「西聖諳當曰:『學不貴窺簡策,即星辰、草木、昆蟲、天地之真文章,皆可法也。』豈可謂有無用之物乎?不可用於此,或可用於彼。 3、究物性則得其用 「螟蟻蟲最為無用,余經印度國,有名醫取臭蟲七八枚,裹以樹皮,救垂死之病。而立起之糞蛆,炒為末,能止漏血。蜘蛛可以治蜈公之毒。敝鄉有最毒蛇,名未白刺者,取煉成藥,可救萬病,解諸毒。蠍能傷人,畜於玻璃餅內,盛暑日曬煉,其由 亦能解諸毒。大抵物性隱微,物用廣博奧妙,人惟無所傳授。不能究其性味生克,故未得其實用耳。 4、間接可用之物 亞悟斯丁曰:『爾不能啖彼蟲乎?』第瓦雀啖蟲,人啖瓦雀,則蟲亦未為棄物也。 二、害人之物亦有用 1、物因自保而害人 「若論其害人者,象虎猛獸多不害嬰兒,獅熊惡物倘能畏伏之者,亦不加害。間有被害之人,或由人先有害物之意,故物求自保,而害人以自避。 2、害人之物有益於內心 「且其能害人者,縱有甚於外身,實有益於內心。何也?非常之害,人皆以為天災,則多敬畏上怒,無敢戲豫,悔改求宥。是緣暫殃,反獲永福。蓋天主哀憫宇下,恩以慈之,威以懼之。苦事之警醒,原使人無耽樂恣肆,知責躬修行,俾厭世界之虛幻,而思升真福之域耳。如厥慈母欲兒斷乳,而習飲食,必以苦味加乳,使其畏苦不嗜。 三、物因人犯命而害人 況天主生物慾以養人,生人慾以事主,原無一物能害人者。惟初人犯上主之命,物始戕人,而肆其害若然,亦所以代天主之威,討有罪,警無罪者耳。噫嘻!人不肯順天主之命以成善,乃欲天主順人意以成福,不亦惑哉?」 第八節 善人遭禍 相國曰:「造物主為人而生萬物,未嘗無益於人。人之受其害者,人自招之,於理甚合。然造物主用是物以討人罪,可也。乃善人亦或受其害,何耶?吾儒直以為氣數所遭,若盡屬之天理,恐理窮而不可究詰矣。此疑不剖,恐無以解天下,而動其敬信也。」 一、人不足以知天主 答曰:「造物之道無窮,人之明悟有限。吾欲以一己私見,窺上主大權。是持螢光而照泰山之八面也。 二、人不足以知人善惡 「《明問》云:『橫遭之害,不宜及於善人。』然善人惡人之辨,非吾人所能定也。善之十分,或缺其一二,未成善人。且間有飾節於昭,而墮行於冥;或始善而終惡,或實惡而類善,或居己於善名,而陷人於罪阱者。惡之十分,僅得一善,便為惡人。何者?善成於全,惡敗於一也。譬之國法百款,而獨犯其一,便是罪人,為王法所不宥。今吾輩觀人,亦只觀其外行耳。 三、天主能知人善惡 「至於天主,乃並其底里衷曲,而悉鑒焉。吾見其一時,天主直照其畢世;吾見於儔眾,天主直燭其間居。一念不善,而德之址傾矣。善惡之界,如此其微也。焉知人之所羨,不為主之所誅,所謂昭昭之君子,冥冥之小人,其孰能辨之? 四、天主以禍煉善人 「故災毒禍患之遭逢,亦有試煉善人之忍受者。 五、福禍賞罰不可歸氣數 「而明明誅戮之顯然,即為降罰之日,據肆市朝於青天白日之下者,正以信天主癉惡之權耳。安得信人之隱善,而致疑於上主之顯義,委之氣數耶?」 第九節 惡人受罰 相國曰:「人稍亦為善者,天主尚譴其陰惡,則人共見其為惡者,當何如譴之?且不譴之,何復有反加之世福者?抑不譴其身,而譴其子孫乎?若其不然,則留一惡名於世,萬年不滌者,亦當其惡一罰乎?抑以心勞日拙,自足為罰乎?」 一、懲罰不因父及子 曰:「子孫之善惡,自有子孫之彰懲。父惡子賢,父賢子不肖,不相及也。胡可以父之愆而移責其子之賢。以父之德,而曲祐其子之不才者乎?矧夫無子,若孫者盡多,則其善惡之報將誰當之?故凡子孫之遺福遺禍,只可謂祖父之餘慶餘殃而已矣;而其本身之功罪,斷莫能代者。 二、名聲與良心非懲罰 「至於善惡之名與夫自慊自歉之心,固亦賞罰之一分,第非其報之正僅其報之餘耳。 三、死後審判為真賞罰 「鳴呼,噫嘻!人之生從何來?死歸何去?其受生也,天主必降之靈性,命之遵守義理,毋負賦畀初意。如朝廷命官牧守某地,付以符篆,課以殿最。及其滿任,未有不復命而聽陟降者。人死則形骸歸土,乃其靈性不滅,必復命於天主,各聽審判。自有天地以來,無有一人生而不受天主為善祛惡之命,無有一人死而不復命天主,以聽賞罰之報者。此賞罰也,應知生前猶小,身後甚大。 四、天主懲罰至明至當 「夫人之為善,未有純粹無纖瑕者。人之為惡,亦未必盡慝無小善者。 「天主至公至明。其善者,或稍受世苦,此以煉其細過,玉成其德。迨德行純全,始升之天國。以食永遠無窮之報。惡人者,雖少獲世福,此以了其微德當酬者耳。至於顯然恣惡,絕不悛改,則天主必降重罰,不逭於冥獄也。如醫者視病,病稍可療,則進苦口之藥。其必不可救者,則藥石無所用,恣其嗜好,不之禁焉。此天主暫恕不善之故,盈其惡而降之罰。豈祚之哉? 五、天主對惡人之罰 「矧天主間加世福於不善之人,乃欲以恩德激發其心,使之知恩遷改,不復再犯。如終怙惡,則其受恩愈深,負罪愈重,萬無可赦,降之永罰,不亦宜乎?抑且不惟罰於死後,即當生前,亦多有身罹其苦者。 六、天主賞罰至公至義 「總之,賞善罰惡,惟在上主。輕重遲速,毫釐不差。未有顯恣其惡,而天主不知,且不加相稱之罪譴者也。」 第十節 人世善惡 相國曰:「人之善惡,賞罰既不可免,則天主生人,何不多善少惡?善或不可多得,何不薦生賢哲之君?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而天下萬世治平,不亦休哉?」 一、天主賦人善性 曰:「父母生子,豈不欲皆賢?以身為范,而督教之。然有不肖者,此乃其子之過,何可委咎厥父耶?人性原無異稟,天主至善,豈有賦予惡性之理?故人之生也,天主賦以明悟之知,使分善惡。又賦以愛欲之能,使便趨避。知能各具,聽其自專。 二、善惡之分原由 1、原罪 「第其原罪之染未除,(原罪之染詳見別篇)則本性之正已失。明悟一昏,愛欲頓僻。由是趨避之路,因而漸岐。其為善惡之分者一也。 2、稟氣 「形軀受之父母,則血氣有清濁,所謂稟氣是也。稟氣乃靈性之器具,或有良易沖和者,或有躁虐暴戾者,生平舉動多肖之而出。其為善惡之分者二也。 3、習俗 「人所居處,五方風氣不同,習尚因之各異。見聞既慣,習與成性。其為善惡之分者三也。 三、天主不定人性為善 「然天主所愛者善,無不多方啟翼之。所惡者惡,無不多方儆誡之。但人不願為善,顧願為惡,而天主強之於善,無有是理。人各有所為之善惡,自應各受善惡之報,而謂天主不加,亦無是理。若使天主賦性於人,定與為善,不得為惡。雖造物主之全能,無不能者,顧必如此,而後方為善。則為善者,天主之功,豈得謂為人之功也哉?如天主生火,其性本熱,民賴以生,然非火之功也。日之光萬方畢照,日亦曾有何功可賞?緣火之熱,日之照,非其本心則然,其性定於此,不自知其然而然也。賞罰上主不爽,善惡聽人自造,蓋如此已。 四、天主不篤生賢君 「至論篤生賢君,亦以此可推。夫帝王士庶,同是賦稟。然帝王之力,無所不舉。能為善,則功德甚大;苟為惡,則罪愆亦甚大。是非天主定其善惡,亦世主之自為善惡也。 五、天教有助於政平俗美 「吾教大行之地,則代有聖哲,主持教化,政平俗美,上下和樂,熙熙穆穆。此豈大主偏厚此一方人耶?上下皆尊崇聖教,自不肯為非也。彼不知上有至尊可畏,而恣意妄為者,則極之不律,民將何從?風俗浸漓,亂賊踵接,自貽伊戚而責望於天主,謂將有靳焉,非通論矣。」 第十一節 改過遷善 相國曰:「氣質習慣雖不同,然不善者改而之善,固欽崇要道也。」 一、改過遷善之喻 曰:「稟氣習慣之善惡,旅人譬之二人馳馬。其一調良,其一覂駕。良馬不煩控勒,馳騁如意。覂駕者,銜勒有法,亦能聯鑣並進。若不善御,任其奔騁,此不盡馬之過,亦御者之過也。 「靈性之於形軀,猶主人之勒馬。克己復禮,自強不息,自可變化氣質,以抵成德,此善御馬者也。苟為不然,任情放逸,隨俗成非,蔑十誡而罔聞,任三仇之遞引,則亦何所不至哉? 二、當砥礪圖新 「然此非不能改,不欲改耳。可見自畫者多,自奮者少;沉淪故習者多,砥礪圖新者少。所謂勒馬懸崖,鞭鐙咸失,毀銜竊轡,決首碎胸,夫誰之咎?皆怙終不改致然。而反疑惡之不可改,善之不可遷也。過矣!」 第十二節 天主望人改過 相國曰:「良然,第天主生人為善,人顧為惡,天主有權,何不盡殲之?為世間保全善類。豈其不能,抑不欲乎?」 一、盡殲惡人將絕滅人類 曰:「天主無不能,然有不可。若必舉惡人,而盡殲之,誰是不罹法網者?恐將靡有孑遺矣。 二、天主慈悲望人悔改 「天主至公也,尤至慈也。其愛人悲懇,如慈母望子,子雖不肖,其忍遽棄絕之耶?且天主所以容惡人者,其慈悲無己之心,猶望其改。 三、世有始惡終善之人 「世亦有初為惡而終善者。始因矇昧無知,陷於污下;繼而因人啟迪,翻然奮勵,躋於高明。若使陷罪即滅,將法無自新之路。非大父母慈愛心矣。 四、不必遽殲縱惡無忌者 「況縱惡無忌者,生前多有顯戮,如水火刀兵猛獸暴死之災,死後又有永劫沉淪之報。何必於電光石火之世,遽殲滅之耶?」 第十三節 天主賞罰 相國曰:「善惡之報,固知不忒,然冥冥中孰能見之?且一惡人,不知害幾善人,胡不懲於昭昭,俾有所儆畏?其善者,亦必食報於昭昭,俾有所激勸庶人皆為善,而不敢為惡乎?」 一、遽賞遽罰錯紊天主彰癉之權 曰:「善必降祥,惡必降殃,或生前或死後,此皆天主所必兼用之權。大抵善極始必賞,惡極始必罰。若行一善,遽賞之,行一惡,遽罰之。則一生之行,一日之間,善惡參半,倏而賞,倏而罰,天主彰癉之權,不亦錯紊屑越也哉? 二、一善一惡不足以定人善惡 「況為一善事,未足為善人,必飭躬勵行,至終不變,始稱為善人。即行一惡矣,或日後省改,未便入惡人之籍,必終不改圖,方為下流,方為眾惡所歸,不得不重罰也。 三、隨善隨罰使德行不純 「且隨善隨賞,為善者,不能無希圖世福之想,其修德心便不純。故必德行純粹,無覬覦於世,惟盡本分以事主,方為真德,方近天神之品;天主始可以償其德,而行其賞也。 四、世福不足以報聖賢 「況世福甚雜甚微,亦甚不永,非聖賢之所注愛。取其所不愛者,而以報施純德厚善之人,不其薄之耶?故必以天上之真福,至純、至大、至永久者報之,天主賞善之心始慊,而聖賢之願亦始滿足。 五、世福有害於德修 「且人處貧窮拂郁之境,多自懲創刻責,努力為善。稍遇富貴福澤,多生懈惰,或至以長傲滋淫,則以富貴賞善,不亦反害而速之惡乎? 六、世禍不足以報惡人 「世苦甚微,至死已矣,然且惡人所不懼也,不足懲其惡。故必報以身後永遠難堪之萬苦,方為相稱之刑。 七、世間禍福無益於陶冶於民 「使眼前善惡,輒見報應,雖人人得知,然知其小者,終不知其大者;知其近者,終不知其遠者;豈天主陶冶下民之意,主持世道之權衡耶? 八、惡人凌善有益於試煉善人 「若論惡人多凌虐善類,余以為,金不熔於火,則不見其赤。聖亞悟斯丁曰:『天主容不善之人在世,或以俟其改圖,或以鍛善人成其德器。』倘受其磨湼而磷緇,則非真德也。烈火試金,艱難試德。豈虛語哉?有成仁取義而死者,即經云為義而被困難者,乃真福。為其已得天國不虛死也。此於穆奧妙,豈可以人意測度乎? 九、天主顯示賞罰惡之徵 「世人或以死後之事,渺茫無據無所激勸。故昭昭之中,天主復有顯以示人者,如大德之必受祿位名壽,極惡之必罹凶咎災患。屢徵之,屢言之矣。 十、天主賞罰至公至妙 「其間已然、未然、當然、所以然,可知、不可知,可見、不可見。總之,善惡二字、賞罰二權、天國地牢二路,惟人自取。遲速之間,幽冥之界、如衡之平,毫不得輕重。鑑察之公,毫不容媸妍。吾何可以其所不見,而疑其至公、至微、至當、至妙者哉?」 第十四節 靈魂不滅 相國曰:「人之善惡不齊,生前賞罰未盡,必在身後固宜。然或謂人之靈魂,乃精氣耳。氣聚則生,氣散則死,安見身後復有賞罰耶?縱人之靈氣,或有精爽不散者,形軀既無,苦樂何所受?賞罰何所施耶?」 一、靈魂非氣 曰:「按敝土性學,氣者四行之一,頑然冥然,瀰漫宇內,全無知覺。在物則為變化之料,在人則為呼吸養身之需,是非所謂靈性也。 「蓋人在氣中,晝夜呼吸,時刻無停,不知幾萬更易。設使人魂為氣,則魂亦有更易矣。魂更則人與俱更。旦晝之巳,非暮夜之巳,有是理哉?況人寓氣中,呼吸有餘,何緣有盡,乃為氣盡而身死乎? 「設人之靈與氣同散,則先王、先師、與夫祖先之神,與其身偕亡矣。彼立祠立像而致敬,盡禮祭祀之,不過祭其土木,與先人無與乎。 「可見氣是氣,靈是靈,判然為二,豈可混為一而不分別哉? 二、靈魂非精氣 曰:「人魂非呼吸之氣固矣。然或與人精氣為一。」 曰:「設使人之精氣與靈明為一,凡人之精氣強壯,則其靈明才學,亦宜與之強壯也。人之精氣衰弱,其靈明亦宜與之衰弱也。今每見人當氣強壯時,其靈明才學,反為衰弱。至氣若衰老,其靈明之用、義理之主張,更覺強壯也。當知所謂魂也者,乃生活之機,運動靈覺之用也。 三、生物靈魂三種 「生物有三種:下者則生而無覺,草木是也;中者生覺而無靈,禽獸是也;上則生覺靈三能俱備,人類是也。 「故魂亦有三種:一為生魂、一為覺魂、一為靈魂。生魂助草木發育生長,覺魂助禽獸觸覺運動。二者囿於形,根於質,而隨物生滅,所謂有始有終者是也。若人之靈魂,為神妙之體。原不落形,不根質,自無更易聚散之殊。故雖與人身俱生,必不與人身俱滅,所謂有始無終者是也。 四、天主審判人靈魂 「是以人之靈魂,特有所異,合身亦然生,離身亦然生。不論聖賢不肖,英雄凡夫,賦畀無二。不因善否變易性體,故永存亦無二也。獨其所受善惡之報殊甚。蓋人之靈魂,原為一身之主。形骸百體,靈魂之從役者也。善惡雖所共行,而其功與罪,總歸主者。形骸歸土,主者自存,必復命天主,以先聽其審判賞罰也。」 第十五節 身後苦樂 相國曰:「天地之間,不離順逆二境。人之閱世,不離苦樂二情。然當苦樂之遭,而身受之者,以其有五官百骸之用。故耳司聽,目司視、口司啖、鼻司鼻、四體司覺。死則一具白骨,立見僵仆。形軀無所受,苦樂無所施;神雖不滅,安見朽腐歸土,又別有苦樂可受哉?」 一、苦樂之緣在神而不在形 曰:「無論身後,即生前所受之苦樂,並非由形骸,而實由靈神也。非因有身在,而神始有知覺;蓋有神在,而身始能知覺也。則其苦樂之加,神原受之也。試觀人之生時,凡遇五官之順境,其神情自覺欣暢。適值苦境,則轉生拂郁。忽然而死,豈不耳目口體俱備,而主翁出舍,破宅徒存?司明者眼光落地,司聽者聞根去體,雖列美色於目,奏美樂於耳,豈能見聞之哉?此何以故?非苦樂之緣,原在神而不在形,必神在而形始能知覺乎。 二、身後苦樂非無所附著 「古西土有名醫然納帝阿者,性良直,好施孤貧,素敬奉天主,而但致疑身後之事,謂靈魂既出軀殼,則苦樂無所附著也。然雖有此念萌心,亦不敢疏缺欽崇之禮,與救濟貧人,及諸哀矜之行。天主亦哀憐而啟牖之。一夕夢美,童子入其室,呼之曰:『從我來』,即從之,入一城極佳麗,聞世所未嘗聞之樂。甚樂之以為奇絕。童子曰:『此聖人在天之樂也。』旋見城中美好之物甚多。寤後甚懸想樂之。次夕就寢,復夢童子呼之曰:『然納帝阿,爾知我否?』曰:『非昨夜之童子引我入佳城,及聞美樂者乎?』童子曰:『是天物也,爾何得見乎?夢耶?寤耶?』然納帝阿曰:『夢也。』童子曰:『夢時爾目闔乎?開乎?』曰:『闔也。』童子曰:『爾目既闔,何能見我?且同我入佳城,見諸好物也。』乃竟莫知所答。童子曰:『此非爾世眼雖闔,而自然有見乎?可知爾之靈神,自更有一目以見。而不藉此瞭眊之童子為也。故身沒之後,爾神自有所用。無耳而能聽、無目而能視、無舌而能嘗。則苦樂必有所受,而非泛泛然無所附著也。』 三、神明常存不與白骨俱朽 「且思生世之韶華,其富貴佚樂,軀殼受之乎,歡然自適;忽轉一拂意憂愁之念,則心焦欲死。此苦既不關形軀,豈非靈神獨受之乎?若貧窮、勞病、無聊,四體痛楚,患難無底;忽生一樂道安行之念,便覺神清氣定,泰然自適,竟忘其身之痛。此樂既不關肉軀,豈非靈神自為之乎?是以身生身死,而神明常存,必有不與白骨俱朽者。 四、當圖善生善死之道 「賞罰之必加,苦樂之必受。其不藉肉軀之有無,明矣。人能知靈神之不滅,則不可不圖所以善其生,所以善其死。知苦樂之必受,則不可不於生前為永樂之圖離永苦之路。噫!苦樂之因,善惡幾希之間爾,可不畏哉,可不畏哉!」 第十六節 天堂地獄 相國曰:「幸承明訓,人之靈神永在,不與世物同朽。善惡覈之生前,罪福定之身後。斯善無遺恨,惡無漏綱,可以厭人心矣。雖然善本當為,不必有希冀而後為;惡本當戒,不必以畏懼而不敢。如但執賞罰為趨避,斯釋氏報應之說,吾儒所不喜道者,姑置之不論何如?」 一、身後審判不可不論 曰:「嗚呼!縱無所為,必有可畏。畏與不畏,此乃君子小人之分也。夫世之所以陷溺愈深,造罪彌甚者,正由生死之大事不明,身後之審判不論也。 二、常念四末以絕犯罪 「《聖經》云:『時念四末,永無犯罪。』四末者何?此四事乃人生之盡頭,吾人所必不免者也。曰身死、曰審判、曰永賞、曰永罰。蓋人之所以肆惡無忌,不時時思念四末故耳。 三、以人之究竟勸善戒惡 「作善縱一無可望,固不可以不修。為惡縱一無可懼,固不可以不戒。 1、明示善之歸宿以勸善 「然天主至公之法,尤不可不明也;人之究竟,不可以不知也。欲人為善,而不示以善之歸宿,猶導人以坦夷之路,步履之法而不指其路之所止。將漫漫何所措足耶? 2、聖人不以賞罰而修德 「如知身後之結局,善必賞、惡必罰,而又不但以恐懼滌惡,希冀修善,必欲盡己職分,奉天地之大主,悅吾人之大父。此更為真德純修,世豈多見。西土一聖德士,名如尼伯樂者,嘗云:『吾豈不知為善必升,為惡必墮哉?我於死後,設使天主必罰我以永苦,絕無升天之路,亦不敢少涉惡途,必盡心以奉天主。何也?寧無罪而下幽獄,不願有罪而冒登天國。旨哉斯言,其聖人之心乎! 3、凡人須以賞罰勸戒 「第人不盡皆聖賢,心不必皆無為而為,則安得不以勸懲之典明示之?農不期有秋,何以胝胼於隴畝;賈不期有獲,何以終歲而奔馳。怵以桎梏,必不敢自罹於罪罟;指以陷阱,必不敢縱步而漫行。此罪福之關,悉從善惡而來者。 四、天堂地獄可賞善罰惡 「雹電浮生,功罪未暇相償。設不天堂,不地獄,也無造物之主,豈不便益於小人,而難乎其為善類也哉?且朝聞夕死,惡知其可也,死則賢愚同盡。設賢者身後一無所得,安見聞道者之益,而曰可矣。特未信此理之必有,未察其事之實據。 五、不可因佛教而詆天堂地獄 「又以佛教入中國,雜之輪迴謬說,儒者或所厭聞,遂並詆天堂地獄之至理,為誕幻下俚之談,而不樂道之。噫!崑山之璞,豈非至珍?第市珷玞者,混膺價於前,令人並昆玉亦致疑耳。 六、天主以天堂地獄賞善罰惡 「善必不可不為,惡必不可不避,則天堂地獄之賞罰,自是必有。斯天主制馭天下萬世之大權。若置之不論,則不惟上主至公之賞罰,不明於世。且人無究竟著落,不幾塞行善之門,長小人之無忌憚哉?」 第十七節 天主降生 相國曰:「天主化成天地萬物,則造世者也。能造世,豈不能救世,而必躬為降生,何也?且其至尊無二,為天地萬有之主,若復降為人,豈不甚褻?此於理似有不可。自開闢以來,我中土未之前聞。書契肇興,傳載訖無可考,安知果曾降生也?」 曰:「此天主降生莫大之恩 ,原超人恩擬之外,豈可一言而盡明哉?姑粗論之。 一、天主隆生之意 1、使下民耳目睹聞 「天主妙體雖為實有,第無聲無臭之至,非耳目可以睹聞。不降世,則下民雖信其有,猶以為高高在上,遠而不相涉也。 2、顯天主愛下民之情 「天主至尊,而其孺愛兆民,則情又至親也。 實與我親。而我輩不知其瞻依之念,愈□其違背之愆彌積,懵懵然載胥及溺也。而吾主忍乎? 必也降生為人,乃可以示耳目之津梁,洗眾生之業垢。故無聲無臭之主,偕有形有聲者而顯著焉。 二、天主降生而不離天 「然其降生也,實非離於上天,囿於下地。蓋其靈明之極,原無邊際,六合之內,六合之外,無所不在,無所不有。當其降生,亦在於天;迨及升天,亦不離世。且雖降在世,亦豈先為靈明之主,後乃為形聲之人哉。聖體自然無有終始遷變。降世之時,仍自製馭天地,主張萬有。 三、天主接人性以降生 「第以本性之原體,結合於吾人之性體,孕聖女胎中,而生以救世也。譬之以梨接桃,梨藉桃以生,桃何嘗捐其本體。天主接人性以降,何嘗損其本性。則其降生也,亦何不可之有? 四、聖母愛天主而不褻 「且德愛之彌深者,其用愛亦彌切。慈母育子,其懷抱洗滌,必躬必親,不言其褻。 五、天主因愛而不嫌其褻 「帝王尊居九重,設見愛子忽墮池中,豈不躬自急援?寧嫌其褻,而徐徐然,俟呼左右哉?天主之愛人,不啻慈母之愛子,世人之造罪。不啻溺水之危急,罪不可不滌,世不得不救,則其降生也,亦胡能自已耶?況夫救世之全功,以贖萬世之罪,又非請神聖之能可以代之也。 六、天主降生有書可考 「未降生千百年前,天主已豫示其必降之兆。古經所載,其誕某時,降某地,徵何瑞,顯何功。將降之時,又有天神之來報。果以漢哀帝元壽二年庚申,生於如德亞之國。景宿道引於中天,三王來朝於聖主。普濟四方,傳授徒眾。敕令以廣宣八荒,流衍萬世。種種奇功異瑞,歷百千載,而皆相符合。當時聖徒紀其事,歷代諸聖詮其詳。其書充棟,特未傳譯於中土耳,豈載籍無稽者耶? 七、天主降生無可比擬 「矧其平生聖跡,如使瞽者明、聾者聽、喑者言、跛者行,甚至死者復活。假令非真天主,較之古來至聖,居帝王之位,德可以感格天主,權可以生人殺人者,曾能仿佛其萬一否耶?救世功畢,白日升天,此豈世俗所夸神仙誕術?餐霞煮石,丹砂羽化,烏有子虛之類比也。」 第十八節 童女懷孕生子 相國曰:「如此則天主必須降生矣,然既欲降生人間,即從天而降,不尤易易,何必胎於女腹中?」 曰:「降孕則真為人。自天而降,則不取人身,不同人類,豈不駭人見聞?如空桑之生,啟天下萬世之疑團;剖脅而生,已不是生人之正道,況自天而降耶?」 第十九節 降生微賤之家 相國曰:「既降世,何不降為帝王之胄,威福易行,而傾孕於孑然女氏,何也?」 曰:「王侯貴胄,則微賤者仰之懸絕,眾庶效法無階。且備受世福,不習飢勞,則行願不滿,救世之標表不立。況聖母亦國主之裔也,卒世童貞,女德之盛,萬古莫加,天主豫擇焉。於是以天主之性,合於人之性,以顯其救世之功。其道超妙無窮,未易以思擬窺也。」 第二十節 降生如德亞 相國曰:「仁覆閡下,其愛人無己之心,如此其亟也。何不降我中土文明之域?尤易廣布,則不煩先生九萬里之勞矣。」 一、天主不必必於中土 1、不必阻於中外華夷之分 曰:「若然,則先師孔氏,何不生於中州?今四方來學者,道里均平,願獨生於東魯耶?楚人曰:何不生於吾楚。越人曰:何不生於吾越?是必生百仲尼,方可滿四方人士之願耳。舜諸庶,文王岐出,人皆以為夷。其實人之眼目囿於陋小,各從厥居擬其近遠,若遭域外之觀,更無中外華夷之分也。 2、降生於中土亦不免傳教 「縱降生中國,為文明大邦,其自他方視之,則亦不免同此猜疑,同此抉望,將何以滿其私願耶?設降貴邦,則旅輩固不必航海東來,以傳其旨。然又必勞師相輦西行,以廣傳其教於遠方也。 二、天主降生於如德亞之意 1、如德亞國是聖土 「今誕於如德亞國,此地乃不屬歐羅巴,與上國同一方域,總在亞細亞之界內,尤為三大州之正中,實厥初生民祖國也。其地氣候中和,雨時若,土膏沃衍,民物阜康。經稱川河流乳,樹木凝密。非他國可比者,至今傳為聖土。按唐書舊名大秦。貞觀九年,曾有傳教東來者。今考景教碑序,可知梗概。 2、易於天教流行 「天主降生此地,正為此地易於流行。且宗徒多默敷教於小西時,去天主降世未六十年,傳播已廣。漢明遣使西行,訪求佛書,以為西方有聖人焉,此時必有所聞。其使者行至天竺,不能復西,偶得浮屠之書,認為聖教,遽以四十二章東入中國,誤取之也。 3、天主經典存於如德亞 「若乃天主經典,昭如日星。吾大西七十餘國,人人奉之,奚啻如中國之六經,家弦戶誦已乎!且紀載之符合如彼,聖跡之絕奇如此。若使降生他國,則典籍不載,耳目未聞,非惟人所不信,且將玩而褻之。其在今日,毆邏巴諸國盡從其教,咸自如德亞國相傳而來。令上國所傳景教,流行至今,則亦淪肌浹髓久矣。 三、不可因降生之地而生疑 「要以德教之行,未可以遲速遠近論也。總之,或見而知,或聞而知,真似之辯白既真,正教之據當自力,世道人心端必賴之。豈可以天主不降於此土,而疑其偏僻也耶? 四、當一心欽崇天主 1、天主難以理測 「大抵造物主之淘鑄天地,搏刮萬物,生生化化,無始無終。其妙理無窮,不啻如滄海之浩□□可以涓滴而測之。 2、信乃萬善之綱 「要之信之一字,道之根原也,功之魁首也,萬善之綱領也。 3、當敬愛天主 「真信既得,知為天地大主宰,萬民大父母,翻然動其敬畏愛慕之誠,遵行教誡。返勘吾身從何而生?吾性從何而賦?今日作何昭事?他日作何歸復?真真實實,及時勉圖。如人子之事親,朝夕溫清,起敬起孝,雖督之勞之,亦惟命是從,不敢少有猜疑過望,如是而後謂之孝子。 4、不可空究天主奧義 「若無敬畏之心,而徒探究天主奧義,譬沐太陽之光,未感其照臨之德。徒瞪目視之,強欲戲其光耀之原,則其目必至眩瞀,而反不受其照矣。日其可窮乎哉?日不可窮,況天地之旋轉乎日者哉?天地不可窮,而況天主之生人生物者哉? 「知天主之生天、生地、生人、生萬物,又降生救我,則知其當一心欽崇在萬有之上,無疑矣。」 第二十一節 贈送聖經 相國曰:「天主之教,如日月中天,照人心目。第當人沉溺舊聞,學者競好新異,無怪乎岐路而馳也。先生所論,如披重霧而睹青天,洞乎無疑矣。示我聖經,以便佩服。」 儒略曰:「此其大略也,師相見徹天人,已解未始有始之理矣。請繹經典,講解數日,更有深益。向觀察公已曾面諭,須撰數語,以便參同,請先以此質之何如?茲敬紀數端,授相國典載者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