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譯註 · 卷七 離婁章句上

楊伯峻 《孟子譯註》
凡二十八章 7·1 孟子曰:「離婁①之明、公輸子②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師曠③之聰,不以六律④,不能正五音⑤;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聞⑥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詩》雲,『不愆不忘,率由舊章⑦。』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聖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以為方員平直,不可勝用也;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故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上無道揆⑧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⑨,君子犯義,小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故曰,城郭不完⑩,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⑾,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詩》曰:『天之方蹶,無然泄泄⑿。』泄泄猶杳杳也。事君無義,進退無禮,言則非⒀先王之道者,猶杳杳也。故曰,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⒁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 ①離婁——《莊子》作「離朱」,相傳為黃帝時人,目力極強,能於百步之外望見秋毫之末。 ②公輸子——名般(「般」一作「班」),魯國人,因之又叫「魯班」。大概生於魯定公或者哀公之時,年歲小於孔子,而長於墨子。為中國古代的巧匠,曾為楚惠王製作雲梯,欲用之攻打宋國,墨子止之。其人其事散見於《禮7·檀弓》、《戰國策》、《墨子》諸書。 ③師曠——晉平公的太師(樂官之長),為中國古代極有名的音樂家。其事散見於《左傳》、《禮記》、《國語》及周秦諸子。 ④六律——指陽律六而言,它是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黃鐘。相傳黃帝時伶倫截竹為筒,以筒之長短分別聲音之清濁高下,樂器之音即依以為準則。分陰陽各六,陽為律,陰為呂,合稱十二律。 ⑤五音——中國音階之名,即宮、商、角、征、羽。宮相當於do,商相當於re,角相當於mi,征相當於so,羽相當於la。 ⑥聞——去聲,聲譽也。 ⑦不愆兩句——《詩7·大7·假樂篇》。鄭玄箋云:「愆,過;率,循也。成王之令德,不過誤,不遺失,循用舊典之文章。」 ⑧揆——《爾7·釋言》:「揆,度也。」 ⑨度——此「度」字恐非法度之「度」,似宜讀為《韓非子》「寧信度,毋自信也」之「度」,指尺碼而言。 ⑩完——《周7·考工7·輪人》云:「輪人為輪,斬三材必以其時。三材既具,巧者和之。轂也者,以為利轉也;輻也者,以為直指也;牙也者,以為固抱也。輪敝,三材不失職,謂之完。」這「完」字有堅牢之義。孟子此「完」字之義當同於此。 ⑾辟——同「辟」。 ⑿天之方蹶兩句——見《詩7·大7·板篇》。毛傳云:「蹶,動也。」泄泄,《說文》作「呭呭」,又作「詍詍」,皆云:「多言也。」 ⒀非——及物動詞,意動用法,「以為不是」之意。朱熹《集注》云:「非,詆毀也。」 ⒁閉邪——趙岐、朱熹都解為閉君之邪心,譯文不從。 【譯文】孟子說:「就是有離婁的目力,公輸般的技巧,如果不用圓規和曲尺,也不能正確地畫出方形和圓形;就是有師曠審音的耳力,如果不用六律,便不能校正五音;就是有堯舜之道,如果不行仁政,也不能管理好天下。現在有些諸侯,雖有仁愛的心腸和仁愛的聲譽,但老百姓卻受不到他的恩澤,他的政治也不能成為後代的模範的,就是因為不去實行前代聖王之道的緣故。所以說,光有好心,不足以治理政治;光有好法,好法自己也動作不起來;〔好心和好法必須配合而行。〕《詩經》說過,『不要偏差,不要遺忘,一切都依循傳統的規章。』依循前代聖王的法度而犯錯誤的,是從來沒有過的事。聖人既已用盡了目力,又用圓規、曲尺、水準器、繩墨,來造作方的、圓的、平的、直的東西,那些東西便用之不盡了;聖人既已用盡了耳力,又用六律來校正五音,各種音階也就運用無窮了;聖人既已用盡了腦力,又實行仁政,那麼,仁德便遍蓋於天下了。所以說,築高台一定要憑藉山陵,挖深池一定要憑藉沼澤;如果管理政治不憑藉前代聖王之道,能說是聰明嗎?因此,只有仁人應該處於統治地位。不仁的人而處於統治地位,就會把他的罪惡傳播給群眾。在上的沒有道德軌範,在下的沒有法律制度,朝廷不相信道義,工匠不相信尺度,官吏觸犯義理,百姓觸犯刑法,國家還能生存的,那真太僥倖了。所以說,城牆不堅固,軍備不充足,不是國家的災難;田野沒開闢,經濟不富裕,不是國家的禍害;如果在上的人沒有禮義,在下的人沒有教育,違法亂紀的人都起來了,國家的滅亡也就快了。《詩經》上說,『上天正在動,不要這樣喋喋多言!』事奉君上不合義,進退不合禮,說話便詆毀前代聖人之道,這樣就是『喋喋多言』。所以說,用仁政來要求君主才叫做『恭』;向君主講說仁義,堵塞異端,這才叫『敬』;如果認為君主不能為善,這便是『賊』。」 7·2 孟子曰:「規矩,方員之至①也;聖人,人倫之至①也。欲為君,盡君道;欲為臣,盡臣道。二者皆法堯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堯之所以治民治民,賊其民者也。孔子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暴其民甚②,則身弒國亡;不甚②,則身危國削,名之曰『幽』『厲』③,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詩》云:『殷鑑不遠,在夏後之世④。』此之謂也。」 ①至——《荀7·議兵篇》云:「所以不受命於主有三:可殺而不可使處不完,可殺而不可使擊不勝,可殺而不可使欺百姓,夫是謂之三至。」楊倞注云「至為一守而不變。」孟子此「至」字意義固與「極」同,但與《荀子》此「至」字之意義也不相違,所以譯文以「標準」譯出。 ②暴其民甚數語——焦循《正義》從趙佑《溫故錄》之說作如此句讀:「暴其民,甚,則身弒國亡;不甚,則身危國削。」譯文便當如此:「暴虐百姓,重則本身被殺,國家被滅亡;輕則本身危險,國家削弱。」「甚」和「不甚」不是指「暴」的程度,而是指後果的輕重,此說亦通。 ③幽厲——周朝有幽王和厲王。《逸周7·諡法解》云:「壅遏不通曰幽,動祭亂常曰幽。殺戮無辜曰厲。」可見「幽」「厲」都是惡諡。幽王寵愛褒姒,用佞巧之臣虢石父,乃為申侯及犬戎所殺;厲王暴虐,又殺謗者,終被國人所逐。厲王為幽王之組,在前,孟子說為「幽厲」,只是取以為譬罷了。 ④殷鑑兩句——見《詩7·大7·盪篇》。古代的鏡子是用銅鑄的,叫做「鑒」。 【譯文】孟子說:「圓規和曲尺是方圓的標準,聖人是做人的標準。作為君主,就要盡君主之道;作為臣子,就要盡臣子之道。兩種,只要都取法堯和舜便行了。不用舜服事堯的態度和方法來服事君主,便是對他君主的不恭敬;不用堯治理百姓的態度和方法來治理百姓,便是對百姓的殘害。孔子說:『治理國家的方法有兩種,行仁政和不行仁政罷了。』暴虐百姓太厲害,本身就會被殺,國家會被滅亡;不太厲害,本身也會危險,國力會被削弱,死了的諡號叫做『幽』,叫做『厲』,縱使他有孝子順孫,經歷一百代也是更改不了的。《詩經》說過:『殷商有一面離它不遠的鏡子,就是前一代的夏朝。』說的正是這個意思。」 7·3 孟子曰:「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國之所以廢興存亡者亦然。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①;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今惡死亡而樂不仁,是猶惡醉而強②酒。」 ①宗廟——卿大夫有采邑然後有宗廟,所以這宗廟實指采邑而言。 ②強——勉強,讀上聲。 【譯文】孟子說:「夏、商、周三代的獲得天下是由於仁,他們的喪失天下是由於不仁。國家的興起和衰敗、生存和滅亡也是這個道理。天子如果不仁,便不能保持他的天下;諸侯如果不仁,便不能保持他的國家;卿大夫如果不仁,便不能保持他的祖廟;士人和老百姓如果不仁,便不能保全自己的身體。現在有些人害怕死亡,卻樂於不仁,這好比害怕醉卻偏要喝酒一樣。」 7·4 孟子曰:「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①;禮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詩》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①《穀梁》僖二十二年傳也有這種話,云:「治人而不治,則反其知。」古代「知」「智」兩字不分,《孟子》原文恐亦作「知」。智慧的強弱本與知識的廣狹有關,故譯文加「知識」二字。 【譯文】孟子說:「我愛別人,可是別人不親近我,那得反問自己,自己的仁愛還不夠嗎?我管理別人,可是沒管好,那得反問自己,自己的智慧和知識還不夠嗎?我有禮貌地對待別人,可是得不到相應的回答,那得反問自己,自己的恭敬還不夠嗎?任何行為如果沒得到預期的效果便得反躬自責,自己的確端正了,天下的人自會歸向他。《詩經》說過:『與天意相配的周朝萬歲呀!幸福都得自己尋求。』」 7·5 孟子曰:「人有恆言,皆曰,『天下國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①,家之本在身。」 ①國之本在家——從《大學》「治國」、「齊家」的解釋看來,這一「家」字是一般的意義,未必是「大夫曰家」的「家」。 【譯文】孟子說:「大家有句口頭話,都這麼說,『天下國家。』可見天下的基礎是國,國的基礎是家,而家的基礎則是個人。」 7·6 孟子曰:「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①。巨室之所慕,一國慕之;一國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德教溢乎四海。」 ①巨室——趙岐《注》云:「巨室,大家也,謂賢卿大夫之家。」 【譯文】孟子說:「搞政治並不難,只要不得罪那些有影響的賢明的卿大夫就行了。因為他們所敬慕的,一國的人都會敬慕;一國人所敬慕的,天下的人都會敬慕,因此德教就可以浩浩蕩蕩地洋溢於天下。」 7·7 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①,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斯二者,天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齊景公曰:『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絕物也。』涕出而女於吳②。今也小國師大國而恥受命焉,是猶弟子而恥受命於先師也。如恥之,莫若師文王。師文王,大國五年,小國七年,必為政於天下矣。《詩》雲③:『商之孫子,其麗④不億⑤。上帝既命,侯⑥於周服。侯服於周,天命靡常。殷士膚⑦敏,祼⑧將⑨於京⑩。』孔子曰:『仁不可為眾也⑾。夫國君好仁,天下無敵。』今也欲無敵於天下而不以仁,是猶執熱而不以濯也。《詩》云:『誰能執熱,逝不以濯⑿?』」 ①小德役大德——即「小德役於大德」之意,「於」字省略。下三句同。 ②涕出而女於吳——女,去聲,嫁的意思。《說7·權謀篇》云:「齊景公以其子妻闔廬,送諸郊,泣曰:『余死不汝見矣。』高夢子曰:『齊負海而縣山,縱不能全收天下,誰干我?君愛則勿行。』公曰:『余有齊國之固,不能以令諸侯,又不能聽,是生亂也。寡人聞之,不能令,則莫若從。』遂遣之。」 ③《詩》雲——詩見《大7·文王篇》。 ④麗——毛傳云:「數也。」 ⑤億——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云:「楚語注『十萬曰億』,此古數也;今人乃以萬萬為億。」 ⑥侯——語詞,無義。 ⑦膚——毛傳云:「膚,美也。」 ⑧祼——亦作「灌」,古代祭祀中的一種儀節,把郁鬯之酒倒在地上以迎接鬼神。 ⑨將——朱熹《集注》云:「助也。」 ⑩京——周朝都會鎬京。遣址屬今陝西長安市。 ⑾仁不可為眾也——此句只能以意會,不便於逐字譯出。《7·文王》毛傳也說過:「盛德不可為眾也。」鄭玄箋則說:「言眾之不如德也。」譯文本此。趙岐和朱熹似俱未得其解。 ⑿誰能執熱,逝不以濯——見《詩7·大7·桑柔篇》。逝,語詞,無義。段玉裁《經韻樓7·詩執熱解》云:「尋詩意,執熱猶觸熱苦熱,濯謂浴也。濯訓滌,沐以濯發,浴以濯身,洗以濯足,皆得雲濯。此詩謂誰能苦熱而不澡浴以潔其體,以求涼快者乎?鄭箋、《孟子》趙注、朱注、《左傳》杜注皆雲『濯其手』,轉使義晦,由泥於『執』字耳。」 【譯文】孟子說:「政治清明的時候,道德不高的人為道德高的人所役使,不太賢能的人為非常賢能的人所役使;政治黑暗的時候,力量小的為力量大的所役使,弱的為強的所役使。這兩種情況,都是由天決定的。順從天的生存,違背天的滅亡。齊景公曾經說過:『既然不能命令別人,又不接受別人的命令,只是絕路一條。』因此流著眼淚把女兒嫁到吳國去。如今弱小國家以強大國家為師,卻以接受命令為恥,這好比學生以接受老師的命令為恥一樣。如果真以為恥,最好以文王為師。以文王為師,強大國家只需要五年,較小國家也只需要七年,一定可以得到天下的政治權力。《詩經》說過,『商代的子孫,數目何止十萬。上帝既已授命於文王,他們便都為周朝的臣下。他們都為周朝的臣下,可見天意沒有一定。殷代的臣子也都漂亮聰明,執行灌酒的禮節助祭於周京。』孔子也說過,『仁德的力量,是不能拿人多人少來計算的。君主如果愛好仁,天下就不會有敵手。』如今一些諸侯想要天下沒有敵手,卻又不行仁政,這好比苦熱的人不肯洗操一樣。《詩經》說過:『誰不能以炎熱為苦,卻不去沐浴?'」 7·8 孟子曰:「不仁者可與言哉?安其危而利其災,樂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與言,則何亡國敗家之有?有孺子歌曰:『滄浪①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②;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聽之!清斯濯纓,濁斯擢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③。』此之謂也。」 ①滄浪——盧文弨《鐘山札記》云:「倉浪,青色;在竹曰蒼筤,在水曰滄浪。」按盧說是也。前人有以滄浪為水名者(或雲,漢水之支流;或雲即漢水),又有以為地名者(在湖北均縣北),恐都不可靠。朱珔《小萬卷齋文集》有〈滄浪非地名辨〉。 ②纓——系帽的絲帶。 ③太甲曰數句——請參(7·4)注13—15。 【譯文】孟子說:「不仁的人難道可以同他商議嗎?他們眼見別人的危險,無動於中;利用別人的災難來取利;把荒淫暴虐這些足以導致亡國敗家的事情當作快樂來追求。不仁的人如果還可以同他商議,那怎麼會發生亡國敗家的事情呢?從前有個小孩歌唱道:「滄浪的水清呀,可以洗我的帽纓;滄浪的水濁呀,可以洗我的兩腳。』孔子說:『學生們聽著!水清就洗帽纓,水濁就洗腳,這都是由水本身決定的。』所以人必先有自取侮辱的行為,別人才侮辱他;家必先有自取毀壞的因素,別人才毀壞他;國必先有自取討伐的原因,別人才討伐它。《尚書》太甲篇說過:『天給造作的罪孽還可以逃開;自己給作的罪孽,逃也逃不了。』正是這個意思。」 7·9 孟子曰:「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與之聚之①,所惡勿施,爾也②。民之歸仁也,猶水之就下、獸之走壙擴③也。故為淵驅④魚者,獺也;為叢驅爵⑤者,鸇也;為湯武驅民者,桀與紂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則諸侯皆為之驅矣。雖欲無王,不可得已。今之欲王者,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⑥也。苟為不畜,終身不得。苟不志於仁,終身憂辱,以陷於死亡。《詩》雲,『其何能淑,載胥及溺⑦。』此之謂也。」 ①與之聚之——「與」字可以看為動詞,則「與之」與「聚之」並列,當譯為「給與他們並為他們聚積」。但王引之《經傳釋詞》云:「家大人曰,『與』,猶『為』也,『為』字讀去聲,『所欲與之聚之』,言所欲則為民聚之也。」把「與」字看為介詞,較好。譯文從此說。 ②爾也——趙佑《溫故錄》云:「讀『爾也』自為句。」則爾,如此;也,用法同耳。 ③走壙——走,舊讀去聲。壙同「曠」,曠野也。 ④驅——同「驅」。 ⑤爵——同「雀」。 ⑥三年之艾——趙岐《注》云:「艾可以為灸人病,干久益善,故以為喻。」 ⑦其何能淑兩句——見《詩7·大7·桑柔篇》。鄭玄箋云:「淑,善;胥,相;及,與也。」 【譯文】孟子說:「桀和紂的喪失天下,是由於失去了百姓的支持;他們的失去百姓的支持,是由於失去了民心。獲得天下有方法:獲得了百姓的支持,便獲得天下了;獲得百姓的支持有方法:獲得了民心,便獲得百姓的支持了;獲得民心也有方法:他們所希望的,替他們聚積起來;他們所厭惡的,不要加在他們頭上,如此罷了。百姓向仁德仁政歸附,正好比水的向下流、獸的向曠野奔走一樣。所以替深池把魚趕來的是水獺,替森林把鳥雀趕來的是鷂鷹,替商湯、周武把百姓趕來的是夏桀和殷紂。現在的諸侯如果有好仁的人,那其他諸侯都會替他把百姓趕來了。縱使不想統一天下,也是做不到的。但是今天這些希望統一天下的人,譬如害了七年的病要用三年的陳艾來醫治,如果平常不積蓄,終身都得不到。如果無意於仁政,終身都會受憂受辱,以至於死亡。《詩經》說過,『那如何能辦得好,不過相率落水滅頂罷了。』也正是這個意思。」 7·10 孟子曰:「自暴①者,不可與有言②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為②也。言非③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曠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①暴——朱熹《集注》云:「暴,猶害也。」 ②有言,有為——均應看做固定詞組。「有為」常見於《孟子》,亦作「有行」,如《萬章下》,「知繆公之可與有行也而相之」(7·9)。「有為」、「有行」是「有所作為」之意,則「有言」應是「有善言」之意。 ③非——此處用及物動詞,實是動詞的意動用法,「以為不是」之意,朱熹《集注》云:「非猶毀也。」 【譯文】孟子說:「自己殘害自己的人,不能和他談出有價值的言語;自己拋棄自己的人,不能和他做出有價值的事業。出言破壞禮義,這便叫做自己殘害自己;自己認為不能以仁居心,不能由義而行,這便叫做自己拋棄自己。仁是人類最安適的住宅;義是人類最正確的道路。把最安適的住宅空著不去住,把最正確的道路捨棄不去走,可悲得很呀!」 7·11 孟子曰:「道在邇①而求諸遠,事在易而求諸難: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 ①邇——邇,近也。朱熹《集注》本作「爾」,《校勘記》云:「考文古本『邇』作『爾』。」 【譯文】孟子說:「道在近處卻往遠處求,事情本容易卻往難處做——只要各人親愛自己的雙親,尊敬自己的長輩,天下就太平了。」 7·12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獲於上①,民不可得而治也。獲於上有道,不信於友,弗獲於上矣。信於友有道,事親弗悅,弗信於友矣。悅親有道,反身不誠,不悅於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是故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 ①獲於上——《禮7·中庸》也有這幾句,鄭玄注云:「獲,得也。」按《孟子》有時亦用「得」字,如「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7·28),「不得於君則熱中」(7·1)。朱熹《集注》云:「『獲於上』,得其上之信任也。」 【譯文】孟子說:「職位卑下,又得不著上級的信任,是不能夠把百姓治理好的。要得到上級的信任有方法,〔首先要得到朋友的信任,〕若是得不著朋友信任,也就得不著上級的信任了。要使朋友相信有方法,〔首先要得到父母的歡心,〕若是侍奉父母而不能使父母高興,朋友也就不相信了。要使父母高興有方法,〔首先要誠心誠意,〕若是反躬自問,心意不誠,也就不能使父母高興了。要使自己誠心誠意也有方法,〔首先要明白什麼是善,〕若是不明白什麼是善,也就不能使自己誠心誠意了。所以誠是自然的規律;追求誠是做人的規律。極端誠心而不能使別人感動的,是天下不曾有過的事;不誠心沒有能感動別人的。」 7·13 孟子曰:「伯夷辟紂,居北海之濱①,聞文王作,興②曰:『盍歸乎來③!吾聞西伯④善養老者。』太公辟紂⑤,居東海之濱⑥,聞文王作,興②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歸之,是天下之父歸之也。天下之父歸之,其子焉往?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內⑦,必為政於天下矣。」 ①北海之濱——閻若璩《四書釋7·續》云:「伯夷,孤竹國之世子也。前漢遼西郡令支縣有孤竹城。括地誌,孤竹古城在盧龍縣南十二里。余謂今永平府治,河入海從右碣石,正古之北海,在今昌黎縣西北,亦是當日避紂處,去其國都不遠。通志以居北海為濰縣者誤。」 ②作興——朱熹《集注》以「作」字絕句,「興」字屬下讀。趙岐《注》則以「作興」為一詞。今從朱熹,說詳楊樹達《古書句讀釋例》例102。此「興」字即「若夫豪傑之士,雖無文王猶興」(13,10)之「興」。譯文略其義。 ③來——王引之《經傳釋詞》云:「來,語末助詞也。《孟子》『盍歸乎來』,《莊7·人間世》『嘗以語我來』,又『子其有以語我來』,『來』字皆語助。」 ④西伯——即周文王。 ⑤太公辟紂——《史7·齊世家》云:「太公望呂尚者,東海上人。蓋嘗窮困,年老矣,以魚釣奸周西伯。或曰,太公博聞,嘗事紂。紂無道,去之。遊說諸侯無所遇,而卒西歸周西伯。或曰,呂尚處士,隱海濱。周西伯拘羑里,散宜生、閎夭素知而招呂尚。呂尚亦曰,吾聞西伯賢,又善養老,盍往焉。」焦循《正義》云:「《史記》列三說,是當以《孟子》為斷。」 ⑥東海之濱——閻若璩《四書釋7·續》云:「後漢琅邪國海曲縣,劉昭引《博物記》注云:太公呂望所出,今有東呂鄉。又釣於棘津,其浦今存。又於清河國廣川縣棘津城,辨其當在琅邪海曲,此城殊非。余謂海曲故城,《通典》稱在莒縣東,則當太公辟紂居東海之濱即是其家。漢崔瑗、晉盧無忌立〈齊太公碑〉以為汲縣人者,誤。」 ⑦七年之內——第七章云:「師文王,大國五年,小國七年,必為政於天下矣。」則此一「七年」是就小國言之,大國則不待此數矣。 【譯文】孟子說:「伯夷避開紂王,住在北海海邊,聽說文王興起來了,便說:『何不到西伯那裡去呢!我聽說他是善於養老的人。』姜太公避開紂王,住在東海海邊,聽說文王興起來了,便說:『何不到西伯那裡去呢!我聽說他是善於養老的人。伯夷和太公兩位老人,是天下最有聲望的老人,都歸於西伯,這等於天下的父親歸於西伯了。天下的父親都去了,他們兒子還有哪裡可去呢?如果諸侯中間有實行文王的政治的,頂多七年,就一定能掌握天下的政權了。」 7·14 孟子曰:「求也為季氏宰,無能改於其德,而賦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①。』由此觀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棄於孔子者也,況於為之強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故善戰者服上刑②,連諸侯③者次之,辟草萊、任土地④者次之。」 ①求也為季氏宰諸句——《論7·先進篇》云:「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玫之可也。』」哀公十一年《左傳》云:「季氏欲以田賦,使冉有訪諸仲尼,曰:『丘不識也。』三發,卒曰:『子為國老,待子而行,若之何子之不言也?』仲尼不對,而私於冉有曰:『君子之行也,度於禮,施取其厚,事舉其中,斂從其薄。如是,則以丘亦足矣。若不度於禮,而貪冒無厭,則雖以田賦,將又不足。且子季孫,若欲行而法,則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訪焉?'弗聽。」焦循《正義》云:「季孫斯以哀公三年卒,康子即位。用田賦,時正康子為政。」冉求,字子有。 ②服上刑——《尚7·呂刑》「五罰不服」傳云:「不服,不應罰也。」則「服」為「應罰」之義。趙岐《注》云:「上刑,重刑也。」 ③連諸侯——朱熹《集注》云:「連結諸侯,如蘇秦、張儀之類。」 ④辟草萊任土地——朱熹《集注》云:「辟,開墾也。任土地謂分土授民,使任耕稼之責,如李悝盡地力、商鞅開阡陌之類也。」開墾荒地這是好事,何以孟子反對呢?大概他認為諸侯之所以如此做,不是為人民,而是為私利。或者他認為當時人民之窮困,不是由於地力未盡,而是由於剝削太重,戰爭太多。王夫之《孟子稗疏》不得此解,便以為這兩句是指按田畝科稅而言,實誤。 【譯文】孟子說:「冉求做季康子的總管,不能改變他的行為,反而把田賦增加了一倍。孔子說:『冉求不是我的學生,你們大張旗鼓地攻擊他都可以。』從這裡看來,君主不實行仁政,反而去幫助他聚斂財富的人,都是被孔子所唾棄的,何況替那不仁的君主努力作戰的人呢?〔這些人〕為爭奪土地而戰,殺死的人遍野;為爭奪城池而戰,殺死的人滿城,這就是帶領土地來吃人肉,死刑都不足以贖出他們的罪過。所以好戰的人應該受最重的刑罰,從事合從連橫的人該受次一等的刑罰,〔為了增加賦稅使百姓〕開墾草莽盡地力的人該受再次一等的刑罰。」 7·15 孟子曰:「存①乎人者,莫良於眸子②。眸子不能掩其惡。胸中正,則眸子了③焉;胸中不正,則眸子眊④焉。聽其言也,觀其眸子,人焉廋⑤哉?」 ①存——《爾7·釋詁》云:「存,察也。」 ②眸子——眸音牟(mou),朱熹《集注》云:「眸子,目瞳子也。」 ③暸——音了(liǎo),明也。 ④眊——音耄(mao),趙岐《注》云:「眊者,蒙蒙目不明之貌。」 ⑤廋——音搜(sōu),趙岐《注》云:「匿也。」 【譯文】孟子說:「觀察一個人,再沒比觀察他的眼睛更好了。因為眼睛不能遮蓋一個人的醜惡。心正,眼睛就明亮;心不正,眼睛就昏暗。聽一個人說話的時候,注意觀察他的眼睛,這人的善惡又能往哪裡隱藏呢?」 7·16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儉者不奪人。侮奪人之君,惟恐不順焉,惡得為恭儉?恭儉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 【譯文】孟子說:「恭敬別人的人不會侮辱別人,自己節儉的人不會掠奪別人。有些諸侯,一味侮辱別人,掠奪別人,只怕別人不順從自己,那如何能做到恭敬和節儉?恭敬和節儉這兩種品德難道是可以光憑好聽的聲音和笑臉做得出來的嗎?」 7·17 淳于髡①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 孟子曰:「禮也。」 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狠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②也。」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 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 ①淳于髡——姓淳于,名髡,齊國人,曾仕於齊威王、齊宣王和梁惠王之朝,事跡散見《戰國7·齊策》、《史7·孟荀列傳》、《滑稽列傳》諸書。 ②權——《公羊傳》桓公十一年云:「權者,反於經然後有善者也。」權,變通之意。 【譯文】淳于髡問:「男女之間,不親手遞接東西,這是禮制嗎?」 孟子答道:「是禮制。」 髡說:「那麼,假若嫂嫂掉在水裡,用手去拉她嗎?」 孟子說:「嫂嫂掉在水專,不去拉她,這簡直是豺狠。男女之間不親手遞接,這是正常的禮制;嫂嫂掉在水要,用手去拉她,這是變通的辦法。」 髡說:「現在天下的人都掉在水裡了,您不去救援,又是什麼緣故呢?」 孟子說:「天下的人都掉在水裡了,要用『道』去救援;嫂嫂掉在水裡了,用手去救援——你難道要我用手去救援天下的人嗎?」 7·18 公孫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 孟子曰:「勢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繼之以怒。繼之以怒,則反夷①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則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則惡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②莫大焉。」 ①夷——《7·序卦傳》云:「夷者,傷也。」 ②祥——說文,「祥,福也。」《爾7·釋詁》云:「祥,善也。」古人多以「不善」解「不祥」,如祭義,「忌日不用,非不祥一也」,其中亦有「福」義。 【譯文】公孫丑問:「君子不親自教育兒子,為什麼呢?」 孟子答道:「由於情勢行不通。教育一定要用正理正道,用正理正道而無效,跟著來的就是忿怒。一忿怒,那反而傷感情了。〔兒子會這麼說,〕『您拿正理正道教我,您的所作所為卻不出於正理正道。』那就是父子間互相傷感情了。父子間互相傷感情,便很不好。古時候互相交換兒子來教育,使父子間不因求好而相責備。求其好而相責備,就會使父子間發生隔閡,父子間一有隔閡,那是最為不好的事。」 7·19 孟子曰:「事,孰為大?事親為大;守,孰為大?守身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聞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孰不為事?事親,事之本也;孰不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養曾皙①,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皙死,曾元②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復進也③。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①曾皙——名點,也是孔子學生。 ②曾元——曾子(曾參)之子,《禮7·檀弓》曾載其人。 ③將以復進也——趙岐《注》雲「曾元曰無,欲以復進曾子也。」譯文本此。 【譯文】孟子說:「侍奉誰最重要?侍奉父母最重要。守護什麼最重要?守護自己〔不使陷於不義〕最重要。自己的品質節操無所失,又能侍奉父母的,我聽說過;自己的品質節操已經陷於不義了,卻能夠侍奉父母的,我沒有聽說過。侍奉的事都應該做,但是,侍奉父母是根本;守護的事都應該做,但是,守護自己的品質節操是根本。從前曾子奉養他的父親曾皙,每餐一定都有酒有肉;徹除的時候,一定要問,剩下的給誰;曾皙若問還有剩餘嗎,一定答道,『有。』曾皙死了,曾元養曾子,也一定有酒有肉;徹除的時候,便不問剩下的給誰了;曾子若問還有剩餘嗎,便說,『沒有了。』意思是留下預備以後進用。這個叫做口體之養。至於曾子的對父親,才可以叫做順從親意之養。侍奉父母做到像曾子那樣就可以了。」 7·20 孟子曰:「人不足與適①也,政不足閒②也;唯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 ①人不足與適——適同「謫」(zhe)。趙岐《注》云:「時皆小人居位,不足過責也。」譯文本此。 ②閒——去聲,非也。一本作「政不足與閒也」。 【譯文】孟子說:「那些當政的小人不值得去譴責,他們的政治也不值得去非議;只有大人才能夠糾正君主的不正確思想。君主仁,沒有人不仁;君主義,沒有人不義;君主正,沒有人不正。一把君主端正了,國家也就安定了。」 7·21 孟子曰:「有不虞①之譽,有求全之毀。」 ①虞——《7·大7·抑》:「用戒不虞」,毛傳:「不虞,非度也。」則「虞」有「料想」之義。 【譯文】孟子說:「有意料不到的讚揚,也有過於苛求的詆毀。」 7·22 孟子曰:「人之易①其言也,無責耳矣②。」 ①易——去聲,輕易也。 ②無責耳矣——俞樾《孟子平義》云:「無責耳矣,乃言其不足責也。孔子稱君子『欲訥於言』,又曰,『仁者其言也訒』,若輕易其言,則無以入德矣,故以不足責絕之也。」案趙岐及朱熹解此句都不好,惟此說尚差強人意,姑從之。 【譯文】孟子說:「人把什麼話都輕易地說出口,那便不足責備了。」 7·23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為人師。」 【譯文】孟子說:「人的毛病在於喜歡做別人的老師。」 7·24 樂正子從於子敖①之齊。 樂正子見孟子。孟子曰:「子亦來見我乎?」 曰:「先生何為出此言也?」 曰:「子來幾日矣?」 曰:「昔者②。」 曰:「昔者,則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 曰:「舍館③未定。」 曰:「子聞之也,舍館定,然後求見長者乎?」 曰:「克有罪。」 ①子敖——為王歡之字,見(7·27)。 ②昔者——昨天。 ③舍館——《說文》:「館,客舍也。」 【譯文】樂正子跟隨著王子敖到了齊國。 樂正子去見孟子。孟子問:「你也來看我嗎?」 樂正子答道:「老師為什麼說這樣的話呢?」 孟子問:「你來了幾天了?」 答道:「昨天。」 孟子說:「昨天,那麼,我說這樣的話不也應該嗎?」 樂正子說:「住所沒有找好。」 孟子說:「你聽說過,要住所找好了才來求見長輩嗎?」 樂正子說:「我錯了。」 7·25 孟子謂樂正子曰:「子之從於子敖來,徒哺啜①也。 我不意子學古之道而以飾啜也。」 ①哺啜——哺音逋(bū),朱熹《集注》云:「食也。」啜音歠(chuo),又音綴(zhui),朱熹《集注》云:「飲也。」 【譯文】孟子對樂正子說:「你跟隨著王子敖來,只是為著飲食罷了。我沒想到你學習古人的大道,卻竟是為著飲食。」 7·26 孟子曰:「不孝有三①,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①不孝有三——趙岐《注》云:「於禮有不孝者三者,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 【譯文】孟子說:「不孝順父母的事有三種,其中以沒有子孫為最大。舜不先稟告父母就娶妻,為的是怕沒有子孫,〔因為先稟告,妻就會娶不成〕因此君子認為他雖沒有稟告,實際上同稟告了一樣。」 7·27 孟子曰:「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譯文】孟子說:「仁的主要內容是侍奉父母;義的主要內容是順從兄長;智的主要內容是明白這兩者的道理而堅持下去;禮的主要內容是對這兩者既能合宜地加以調節,又能適當地加以修飾;樂的主要內容是從這兩者中得到快樂,快樂就會發生了;快樂一發生就無法休止,無法休止就會不知不覺地手舞足蹈起來了。」 7·28 孟子曰:「天下大悅而將歸己,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①厎豫②,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此之謂大孝。」 ①瞽瞍——舜的父親,其事可以參閱本書(7·2)、(7·4)。 ②厎豫——厎音指(zhi),閩本、監本、毛本作底,阮元《校勘記》云:「案音義『之爾切』,是用『厎』字。」《爾雅》:「厎,致也;豫,樂也。」 【譯文】孟子說:「天下的人都非常悅服我,而且都將歸附我,把這情況看成草芥一樣,只有舜是如此的。不能得到父母的歡心,不可以做人;不能順從父母的旨意,不能做兒子。舜竭盡一切心力來侍奉父母,結果他父親瞽瞍變得高興了;瞽瞍高興了,天下的風俗因此轉移;瞽瞍高興了,天下的父子的倫常也由此確定了,這便叫做大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