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溪筆談譯註 · 卷二十二

東南之美,有會稽之竹箭(1)。竹為竹,箭為箭,蓋二物也。今采箭以為矢,而通謂矢為「箭」者,因其箭名之也(2)。至於用木為笴(3),而謂之箭,則謬矣。 【注釋】 (1)會稽:今浙江紹興。 (2)箭:胡道靜據《墨客揮犀》五改「箭」為「材」,亦可從。 (3)笴(gǎn):箭杆。 【譯文】 東南一帶的好東西,有會稽的竹箭。竹是竹,箭是箭,這是兩種植物。現在收集箭做成矢,而把矢都通稱為「箭」,是用「箭」這種材料來給它命名的。至於用木頭造箭杆,也稱為「箭」,就不對了。 丁晉公之逐(1),士大夫遠嫌,莫敢與之通聲問。一日,忽有一書與執政,執政得之,不敢發,立具上聞。洎發之(2),乃表也,深自敘致,詞頗哀切。其間兩句曰:「雖遷、陵之罪大(3),念立主之功多。」遂有北還之命。謂多智變,以流人無因達章奏,遂托為執政書,度以上聞,因蒙寬宥(4)。 卷二十二 【注釋】 (1)丁晉公:即丁謂,字謂之,北宋宰相,封晉國公。參《人事》卷九注。 (2)洎(jì):到。 (3)遷、陵:指司馬遷、李陵。 (4)寬宥(yòu):寬容,寬恕。 【譯文】 丁謂被放逐後,士大夫為了避嫌,都與他保持距離,沒人敢和他通信問候。一天,忽然有一封信送給了執政大臣,執政大臣得到信後,不敢私自打開,就把這封信匯報給了皇帝。等打開信封,原來是丁謂的謝罪表,自敘悔過之意,言語頗為哀傷懇切。其中有兩句說:「雖然我有像司馬遷、李陵那樣的大罪,但希望能念及曾經在擁立君主的事情上立過功。」於是皇帝下了讓他回京的命令。丁謂機智多權變,因為流放之人沒有辦法上達奏章,於是就假託執政大臣來上書,考慮這樣就能讓皇帝看到,也因此獲蒙寬恕。 嘗有人自負才名,後為進士狀首,揚歷貴近(1)。曾謫官知海州,有筆工善畫水,召使畫便廳掩障,自為之記,自書於壁間。後人以其時名,至今嚴護之。其間敘畫水之因曰:「設於聽事,以代反坫(2)。」人莫不怪之。餘切意其心,以謂:「邦君屏塞門,管氏亦屏塞門;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3)其文相屬,故繆以屏為反坫耳。 【注釋】 (1)揚歷:指仕宦的經歷。 (2)反坫(diàn):黏土築的台子,古人敬酒後把空酒杯放還到坫上,是周代諸侯宴會時的禮節。 (3)「邦君」六句:出自《論語·八佾》。屏,《論語》作「樹」,系宋人避英宗諱改。塞門,屏風,照壁。 【譯文】 曾經有個人自負有才,後來考中狀元,擔任過貴官近臣。他曾經貶官任海州知州,有一位畫家擅長畫水,就找來讓他畫一幅休息廳的屏風,自己作了記文,親自寫在廳壁上。後人因為知道他是名人,所以嚴密地保護至今。文中敘述畫水的原因說:「設在廳堂里,以代替反坫。」人們都很奇怪。我私下裡琢磨他的意思,是因為《論語》里說:「國君有屏風,管仲也有屏風;國君為了兩國友好而設有反坫,管仲也設有反坫。」因為兩句話互相聯屬,所以錯誤地以為反坫就是屏風了。 段成式《酉陽雜俎》記事多誕(1)。其間敘草木、異物,尤多繆妄,率記異國所出,欲無根柢。如云:「一木五香:根旃檀(2),節沉香(3),花雞舌(4),葉藿(5),膠薰陸(6)。」此尤謬。旃檀與沉香,兩木元異。雞舌即今丁香耳,今藥品中所用者亦非。藿香自是草葉,南方至多。薰陸,小木而大葉,海南亦有薰陸,乃其膠也,今謂之「乳頭香」。五物迥殊,元非同類。 【注釋】 (1)段成式(803—863):字柯古,段文昌之子。官至太常少卿。著有《酉陽雜俎》等。誕:荒誕,虛妄。 (2)旃檀(zhān tán):即檀香。主要產於印度、東南亞等地,有「香料之王」的美譽。 (3)沉香:產於我國南部及東南亞等地,樹根或樹幹可入藥,可以行氣止痛,溫中止嘔。 (4)雞舌:即雞舌香,通稱丁香。主要產於東南亞,蒸餾花芽所得的油可以治療牙痛。 (5)藿:即藿香,主要產於我國南方。管狀花目,唇形科多年生草本植物,莖有香氣,可入藥或提取芳香油,可解暑止吐。 (6)薰陸:即乳香,又名乳頭香。主要產於歐洲南部或紅海沿岸,乳香乃其莖浸出的樹脂凝固後的產物。 【譯文】 段成式的《酉陽雜俎》記事有很多荒誕之處。其中描述草木、異物的錯誤尤其多,那些記載外國所出的東西,大多沒什麼根據。比如說:「有一種樹可以生出五種香藥:根部是檀香,樹節是沉香,花是雞舌香,葉是藿香,膠是薰陸香。」這條尤其錯誤。檀香與沉香,這兩種植物本來就不一樣。雞舌就是現在的丁香,而且現在藥品中使用的也不是真的雞舌香。藿香本來是草葉,南方有很多。薰陸這種植物,枝幹小而葉子大,海南也有薰陸,用的是它分泌的膠,現在稱為「乳頭香」。這五種植物完全不同,本來就不是一種東西。 丁晉公從車駕巡幸,禮成,有詔賜輔臣玉帶。時輔臣八人,行在祗候庫止有七帶(1)。尚衣有帶(2),謂之「比玉」,價直數百萬,上欲以賜輔臣,以足其數。晉公心欲之,而位在七人之下,度必不及已。乃諭有司,不鬚髮尚衣帶,自有小私帶,且可服之以謝,候還京別賜可也。有司具以此聞。既各受賜,而晉公一帶僅如指闊。上顧謂近侍曰:「丁謂帶與同列大殊,速求一帶易之。」有司奏「唯有尚衣御帶」,遂以賜之。其帶熙寧中復歸內府(3)。 【注釋】 (1)行在:指皇帝巡行所到之地。祗(zhī)候庫:官庫名,負責收納錢帛、器皿、衣服等,以備皇帝賞賜時使用。 (2)尚衣:指殿中省尚衣局,掌管皇帝的服飾。 (3)熙寧:宋神宗年號,公元1068—1077年。 【譯文】 丁謂跟著皇帝的車馬出行巡視,儀式完成後,皇帝下詔賞賜輔臣玉帶。當時有八個輔臣,當地的祗候庫里只有七條玉帶。而尚衣局還有玉帶,稱為「比玉」,一條價值數百萬,皇帝想拿一條賜給輔臣,來湊足八人之數。丁謂心裡想要,但是位在七人之下,料想肯定輪不到自己。於是對主管官員說,你們不必發尚衣局的玉帶了,我有自己的小玉帶,可以暫且戴上謝恩,等還京以後再另行賞賜就行了。那些官員就這樣稟報執行了。等到各位大臣都接受賞賜後,唯獨丁謂的玉帶只有一個手指那樣寬。皇帝回頭對近侍說:「丁謂的玉帶與同列的相差太多,快點找一條玉帶給他換了。」主管官員上奏說「只有尚衣局的御用玉帶了」,於是就把尚衣局的玉帶賞賜給了丁謂。那條玉帶在熙寧年間又還給了內府。 黃宗旦晚年病目(1)。每奏事,先具奏目,成誦於口。至上前,展奏目誦之,其實不見也。同列害之,密以他書易其奏目,宗旦不知也。至上前,所誦與奏目不同,歸乃覺之。遂乞致仕(2)。 【注釋】 (1)黃宗旦(973—1030):字叔才,晉江(今屬福建)人。咸平元年(998)榜眼,曾知蘇州,晚年直史館,以眼疾,授刑部郎中知襄州。 (2)致仕:退休。 【譯文】 黃宗旦晚年患了眼病。每次奏事,都先準備好綱目,把它完全背誦下來。到面聖的時候,展開奏書背誦一遍,其實眼睛看不見。同僚想害他,就偷偷用其他奏書換了他準備好的綱目,黃宗旦不知道。來到皇帝面前,背誦出來的和手裡拿的奏書不同,回去以後才察覺到。於是就請求退休。 京師賣卜者,唯利舉場時舉人占得失。取之各有術:有求目下之利者,凡有人問,皆曰「必得」。士人樂得所欲,竟往問之。有邀以後之利者,凡有人問,悉曰「不得」。下第者常過十分之七,皆以謂術精而言直,後舉倍獲。有因此著名、終身饗利者(1)。 【注釋】 (1)饗(xiǎng):同「享」。《類苑》卷七十引作「享」。 【譯文】 京城那些靠占卜為生的人,就喜歡給參加科舉考試的舉人占卜得失。各有不同的牟利手段:有人追求眼前的利益,但凡有人問能不能考中,都說「必中」。士人喜歡聽自己想聽的,就都去問他。也有人追求日後的利益,但凡有人問能不能考中,都說「不中」。落榜的人一般都在七成以上,就都說他占卜的技術精湛而且還敢於直言,以後賺的錢就更多了。有人因此而出名,終身從中獲利。 包孝肅尹京(1),號為明察。有編民犯法(2),當杖脊(3)。吏受賕(4),與之約曰:「今見尹,必付我責狀。汝第呼號自辯,我與汝分此罪。汝決杖(5),我亦決杖。」既而包引囚問畢,果付吏責狀,囚如吏言,分辯不已,吏大聲訶之曰(6):「但受脊杖出去,何用多言!」包謂其市權(7),捽吏於庭(8),杖之十七。特寬囚罪,止從杖坐(9),以抑吏勢,不知乃為所賣,卒如素約。小人為奸,固難防也。孝肅天性峭嚴,未嘗有笑容,人謂「包希仁笑比黃河清」。 【注釋】 (1)包孝肅:即包拯(999—1062),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屬安徽)人。天聖五年(1027)進士,授大理評事,知建昌縣。遷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仁宗時,除龍圖閣直學士,後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樞密副使。卒贈禮部尚書,諡孝肅。《宋史》卷三一六有傳。 (2)編民:編入戶籍的平民。 (3)杖脊:用刑杖擊打脊背的刑罰。 (4)賕(qiú):賄賂。 (5)決:判決。 (6)訶(hē):同「呵」,呵斥。 (7)市權:賣權,以權謀私。 (8)捽(zuó):揪,抓。 (9)杖坐:這裡指由杖脊改為杖臀。 【譯文】 包拯治理京城,號稱明察秋毫。有一個平民犯法,依法當受脊杖。有官府的屬吏接受了賄賂,和犯人約定說:「等見到府尹,一定會把施刑判決書交給我。你就大喊著自己辯解,我和你分擔處罰。你被判挨打,我也被判挨打。」等到包拯把犯人訊問完畢,果然把判決書交給這個屬吏,犯人就照著屬吏說的,不停地分辨,屬吏大聲呵斥道:「只管接受了脊杖出去,有什麼可多說的!」包拯覺得他有以權謀私之嫌,就把他揪到公堂上,也打了十七杖。還特別寬免了犯人的罪責,只是連帶著判了臀杖,以此遏制屬吏的威勢,卻不知道還是被屬吏給騙了,最後的判決就像屬吏和犯人約好的一樣。小人行奸,本來就很難防範。包拯天性不苟言笑,人稱「要包拯笑,比讓黃河變清還難」。 李溥為江淮發運使(1),每歲奏計(2),則以大船載東南美貨,結納當途(3),莫知紀極(4)。章獻太后垂簾時(5),溥因奏事,盛稱浙茶之美,云:「自來進御,唯建州餅茶(6),而浙茶未嘗修貢(7)。本司以羨餘錢買到數千斤,乞進入內。」自國門挽船而入(8),稱進奉茶綱(9),有司不敢問。所貢余者,悉入私室。溥晚年以賄敗,竄謫海州(10)。然自此遂為發運司歲例,每發運使入奏,舳艫蔽川(11),自泗州七日至京(12)。余出使淮南時(13),見有重載入汴者,求得其籍(14),言兩浙箋紙三暖船(15),他物稱是。 【注釋】 (1)李溥(pǔ):河南人,初為三司小吏。真宗時,官至制置江淮等路茶鹽礦稅兼發運司事。慣於貪贓賄賂、結交權貴,後被貶蔡州團練副使,監徐州利國監。 (2)奏計:向皇帝匯報地方財政情況,亦稱「會計」。 (3)當途:朝中掌權的大官。 (4)紀極:限度。 (5)章獻太后(969—1033):宋真宗的皇后。宋仁宗即位時尚年幼,由章獻太后垂簾聽政長達十一年。 (6)建州:今福建建甌一帶。 (7)修貢:進貢。 (8)國門:指京城的水運城門。 (9)綱:宋代水陸運輸的單位。 (10)海州:今江蘇連雲港。 (11)舳艫(zhú lú):本指船尾和船頭,這裡泛指船隻。 (12)泗州:汴水入淮之口。在今安徽泗縣一帶。 (13)出使淮南:沈括因受到呂惠卿的誣衊,為王安石所嫌。於熙寧八年(1075)出使淮南。 (14)籍:載貨登記簿。 (15)箋紙:精美的紙張。暖船:裝有帷幕的船。 【譯文】 李溥擔任江淮發運使時,每年進京上奏時,就用大船載著東南一帶的珍寶,交結朝中大官,行為肆無忌憚。章獻太后垂簾聽政的時候,李溥借著奏事的機會,盛讚浙江的茶葉好,說:「從來進貢,只有建州的餅茶,而浙江的茶未曾進貢過。本部門用富裕的錢買到數千斤,請求進獻入宮。」於是從京城水門拉著大船入京,稱為「進奉茶綱」,執法部門也不敢過問。那些進貢後剩下來的物品,就都落入私人手中。李溥晚年因為受賄事敗露,被貶海州。但是從他以後,上貢就成為發運司每年的慣例,每次發運使入京奏事,接連不斷的船隻就擠滿了河川,從泗州到京城需要走七天。我出使淮南的時候,見到滿載貨物的船駛入汴河,找來它們的運貨清單,光運送兩浙精美的紙張就用了三條暖船,其他東西也像這樣。 崔融為《瓦松賦》雲(1):「謂之木也,訪山客而未詳;謂之草也,驗農皇而罕記。」段成式難之曰(2):「崔公博學,無不該悉,豈不知瓦松已有著說?」引梁簡文詩(3):「依檐映昔耶。」成式以昔耶為瓦松,殊不知昔耶乃是垣衣(4),瓦松自名昨葉,何成式亦自不識? 【注釋】 (1)崔融(653—706):字安成,齊州全節(今山東章丘)人。應制舉及第,任崇文館學士。李顯為太子時,任侍讀,東宮奏表多出其手,為武則天所賞識,擢為著作佐郎,轉右史,又授著作郎,兼右史內供奉,後遷鳳閣舍人。以忤張昌宗被貶,後被召回,為春官郎中,知制誥。又拜國子司業,兼修國史,封清河縣子,卒贈衛州刺史,諡號文。瓦松:草名,出於屋瓦及石縫中。 (2)段成式:字柯古,唐代大臣。 (3)梁簡文:南朝梁簡文帝蕭綱(503—551),字世纘,蘭陵(今江蘇武進)人。在位兩年,侯景之亂時被殺。太子時,常與文人吟詠創作,號為「宮體」。 (4)垣(yuán)衣:地衣,苔蘚。 【譯文】 崔融寫《瓦松賦》道:「說它是木,但是詢問山民卻不知詳情;說它是草,但檢查神農所嘗卻沒有記載。」段成式責難道:「崔公博學,沒有不知道的,怎麼會不知道瓦松已經有詩文寫過了呢?」然後引用梁代簡文帝的詩:「依檐映昔耶。」段成式認為「昔耶」就是「瓦松」,殊不知「昔耶」其實是苔蘚,「瓦松」本名叫「昨葉」,怎麼段成式也不知道呢? 江南陳彭年(1),博學書史,於禮文尤所詳練(2)。歸朝列於侍從,朝廷郊廟禮儀,多委彭年裁定,援引故事,頗為詳洽(3)。嘗攝太常卿,導駕,誤行黃道上,有司止之,彭年正色回顧曰:「自有典故。」禮曹素畏其該洽,不復敢詰問。 【注釋】 (1)陳彭年(961—1017):字永年,江西南城縣人。初為李煜幼子伴讀,入宋後,舉雍熙二年(985)進士,任江陵府司理參軍,升秘書郎,調大理寺詳斷官。真宗時,召試學士院,擢直史館兼崇文院檢討,修起居注,曾參與編寫《冊府元龜》。遷右正言,充龍圖閣待制,加刑部員外郎,進工部郎中、加集賢殿修撰。大中祥符間,遷刑部侍郎、參知政事,卒贈右僕射,諡文僖。《宋史》卷二八七有傳。 (2)詳練:精熟。 (3)詳洽:詳備,廣博。 【譯文】 南唐人陳彭年,博學書史典籍,對禮儀文治尤其精熟。歸附朝廷後,位居侍從之列,朝廷舉行郊廟祭祀的禮儀,大多委派陳彭年負責裁定,他每次援引典章制度,都頗為詳備。他曾經擔任太常卿,一次為聖駕開導,因失誤走到了黃道上,有官員出來阻止他,陳彭年嚴肅地回頭道:「我這是有典故的。」禮官素來敬畏他的博學精幹,就不敢再多問了。 海物有車渠(1),蛤屬也,大者如箕,背有渠壟,如蚶殼,故以為器,致如白玉。生南海。《尚書大傳》曰:「文王囚於羑里(2),散宜生得大貝(3),如車渠以獻紂。」鄭康成乃解之曰(4):「渠,車罔也。」(5)蓋康成不識車渠,謬解之耳。 【注釋】 (1)車渠:即硨磲,海產大型貝類,主要產於南海,長可達一米以上,殼厚,可製作工藝品。 (2)文王:即周文王,名姬昌。紂王曾封其為西伯,西周追封為文王。相傳他曾被商紂王拘禁於羑(yǒu)里。 (3)散宜生:西周開國大臣,相傳曾賄賂紂王搭救文王,後輔佐武王滅商。 (4)鄭康成:即鄭玄,字康成,東漢末經學家。 (5)渠,車罔也:原作「車渠,罔也」,據諸明刻本改。車罔,車輪周圍的框子。 【譯文】 海產中有車渠,屬蛤類,個大的就像簸箕,背上有凹凸不平的溝槽,就像蚶的殼一樣,拿它的殼作為器皿,能打磨得像白玉一樣精緻。這種動物產自南海。《尚書大傳》里說:「周文王被拘禁在羑里,散宜生得到了大貝,就像車渠一樣,拿來獻給紂王。」鄭玄註解道:「渠是車輪外圈框子的意思。」大概鄭玄不認識車渠,所以解釋錯了。 李獻臣好為雅言(1)。曾知鄭州,時孫次公為陝漕罷赴闕(2),先遣一使臣入京,所遣乃獻臣故吏,到鄭庭參,獻臣甚喜,欲令左右延飯,乃問之曰:「餐來未?」使臣誤意「餐」者謂次公也,遽對曰:「離長安日,都運待制已治裝。」獻臣曰:「不問孫待制,官人餐來未?」其人慚沮而言曰:「不敢仰昧(3),為三司軍將日,曾吃卻十三。」蓋鄙語謂遭杖為餐。獻臣掩口曰:「官人誤也。問曾與未曾餐飯,欲奉留一食耳。」 【注釋】 (1)李獻臣:即李淑(1002—1059),字獻臣,徐州豐縣(今屬江蘇)人。真宗召試,賜進士及第,授秘書郎,進太常丞,累遷龍圖閣學士。修有《國朝會要》《三朝訓鑒圖》《門儀制》等。《宋史》卷二九一有傳。 (2)孫次公:即孫長卿(1004—1069),字次公,揚州(今屬江蘇)人。以蔭補秘書省校書郎,後累遷至集賢院學士、河東都轉運使,又拜龍圖閣學士、知定州,官至兵部侍郎。《宋史》卷三三一有傳。陝漕:陝西轉運使。 (3)昧:隱瞞。 【譯文】 李淑說話時喜歡用典。他曾經主管鄭州,當時孫長卿卸任陝西轉運使回京,先派了一位使臣入京,派遣的是李淑的老部下,他到鄭州時入官府拜見,李淑見到以後很高興,想讓手下招待他吃飯,就問他說:「餐來沒有?」使臣誤解其意,以為「餐」是指孫長卿,馬上回答道:「離開長安的時候,長官已經在整理行裝了。」李淑說:「我沒問孫待制,是問你餐來沒有?」那人慚愧而沮喪地說:「不敢向您隱瞞,我擔任三司軍將的時候,曾經吃了十三軍棍。」原來民間俚語把受杖刑叫做「餐」。李淑掩口笑道:「你誤解我的意思了。我就問你吃過飯沒有,想留你吃頓飯而已。」 譏謔(謬誤附) 【題解】 《譏謔》門凡一卷,以記載士大夫之間的幽默故事為主,如石延年受杖及登科逸事、官員戲嘲薪俸過低、民間俗語戲言等。有些故事還頗可深思,如梅詢以不識字老兵為快活,可見對於人性自然的追求;由吳中士人自導自演的攀附高官行為,可見對於不良士風的諷刺。文段都很短小,卻體現了筆記小品亦莊亦諧的一類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