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溪筆談譯註 · 卷十二
淮南漕渠(1),築埭以畜水(2),不知始於何時,舊傳召伯埭謝公所為(3)。按李翱《來南錄》(4),唐時猶是流水,不應謝公時已作此埭。天聖中(5),監真州排岸司右侍禁陶鑒始議為復閘節水(6),以省舟船過埭之勞。是時工部郎中方仲荀、文思使張綸為發運使、副(7),表行之,始為真州閘。歲省冗卒五百人,雜費百二十五萬。運舟舊法,舟載米不過三百石。閘成,始為四百石船。其後所載浸多,官船至七百石,私船受米八百餘囊,囊二石。自後,北神、召伯、龍舟、茱萸諸埭,相次廢革,至今為利。余元豐中過真州(8),江亭後糞壤中見一臥石,乃胡武平為《水閘記》(9),略敘其事,而不甚詳具。
【注釋】
(1)漕渠:人工開鑿的運糧水道,這裡指隋開鑿的一段運河。
(2)埭(dài):石壩。
(3)謝公:這裡指謝安。據《晉書》記載,謝安曾於廣陵修建召伯埭。
(4)李翱(áo,772—844):字習之,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人。唐德宗貞元年間進士,累官國子博士、史館修撰、考功員外郎、禮部郎中、中書舍人、桂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等。《來南錄》:原當為一書,今本《李文公集》中存其遺篇。
(5)天聖:宋仁宗年號,公元1023—1031年。
(6)真州:治所在今江蘇儀征。排岸司:宋代掌管河渠水利的機構。復閘:即雙道水閘,閘室兩側各有一道水閘,可以控制水位以便於航船。
(7)方仲荀:身世不詳。文思使:掌管宮廷手工藝品的官員。張綸(961—1035):字公信,安徽汝陰人。舉進士不第,補三班奉職,遷右班殿直。擢門祗候,累遷文思使、昭州刺史、乾州刺史,徙知潁州。《宋史》卷四二六有傳。
(8)元豐:宋神宗年號,公元1078—1085年。
(9)胡武平:即胡宿(995—1067),字武平,常州晉陵(今屬江蘇)人。天聖二年(1024)進士,歷任通判宣州、知湖州、兩浙轉運使、修起居注、知制誥、翰林學士、樞密副使等,諡文恭。《宋史》卷三一八有傳。《水閘記》:即《真州水閘記》,見胡宿《文恭集》卷三十五,作於天聖五年(1027)。
【譯文】
淮南的運糧水道,修築石壩來蓄水,此事不知從何時開始,舊時傳說召伯埭是謝安所建。但是按照李翱的《來南錄》記載,這條水道在唐時還是流水,不可能謝安時已經修建了這道石壩。天聖年間,真州排岸司右侍禁陶鑒開始提議設置復閘來控制水位,以節省拖船通過石壩時的勞力。這時工部郎中方仲荀、文思使張綸擔任發運使以及副使,上表獲准施行,這才修建了真州閘。每年能節省士兵五百人,雜費一百二十五萬。按以往的行船規定,每條船載米不得超過三百石。等水閘修建好,開始允許每船裝載四百石。其後所載量日益增多,官船達到了七百石,私船裝米八百多袋,每袋重二石。自此以後,北神、召伯、龍舟、茱萸各埭,先後廢止革新,到現在都有很大便利。我在元豐年間路過真州,在江亭後的污泥中看見一塊倒了的石碑,原來是胡武平寫的《水閘記》,簡略地記載了這件事,但是不很詳細。
張杲卿丞相知潤州日(1),有婦人夫出外數日不歸,忽有人報菜園井中有死人,婦人驚往視之,號哭曰:「吾夫也。」遂以聞官。公令屬官集鄰里就井驗是其夫與非,眾皆以井深不可辨,請出屍驗之。公曰:「眾皆不能辨,婦人獨何以知其為夫?」收付所司鞠問(2),果奸人殺其夫,婦人與聞其謀。
【注釋】
(1)張杲(gǎo)卿:即張升(992—1077),字杲卿,同州夏陽(今陝西韓城)人。大中祥符八年(1015)進士,仁宗時任御史中丞,嘉祐中,拜參知政事、兼樞密使等,以太子太師致仕,諡康節。《東都事略》卷七一有傳。
(2)鞠:通「鞫(jū)」,審訊犯人。
【譯文】
張杲卿丞相以前擔任潤州知州的時候,有一位婦人的丈夫外出數日不歸,忽然有人告知說菜園的井中有一具屍體,婦人吃驚地過去一看,就號啕大哭說:「這是我丈夫啊。」於是報了案。張公讓下屬官吏將鄰里聚集起來,到井邊指認死者是不是婦人的丈夫,眾人都覺得井太深,不能辨認,請求把屍體撈出來再檢驗。張公說:「大家都認不出來,為什麼唯獨這個婦人知道死者就是她丈夫呢?」於是將婦人抓到官府審訊,果然是與她通姦的人殺害了她丈夫,而這位婦人參與了謀劃。
慶曆中(1),議弛茶鹽之禁及減商稅(2)。範文正以為不可(3)「茶鹽商稅之入,但分減商賈之利耳,行於商賈未甚有害也。今國用未減,歲入不可闕,既不取之于山澤及商賈,須取之於農。與其害農,孰若取之於商賈?今為計莫若先省國用,國用有餘,當先寬賦役,然後及商賈。弛禁非所當先也。」其議遂寢。
【注釋】
(1)慶曆:宋仁宗年號,公元1041—1048年。
(2)弛(chí):放鬆,解除。
(3)範文正:即范仲淹,字希文,北宋大臣,主持推行新政。參見《人事》卷十注。
【譯文】
慶曆年間,有人提出解除茶鹽專營的禁令,以及減輕商人的賦稅。范仲淹認為不可,他指出:「茶鹽以及商業稅的收入,只是為了削減商人的利益罷了,實行起來對商人並沒有什麼過大的損害。現在國家的開支沒有減少,那麼每年的稅收收入就不可或缺,既然不從茶鹽貿易以及商人這裡獲得,就必然會從農民那裡收取。與其傷害農民,何如從商人那裡收取呢?現在考慮計劃不如先從節省國家的開支入手,國家的開支有了節餘,也應當先減輕農民的賦稅和徭役,然後再惠及商人。解除茶鹽專營的禁令不應該排在前面。」於是那些議論就停止了。
真宗皇帝南衙日(1),開封府十七縣皆以歲旱放稅,即有飛語聞上,欲有所中傷,太宗不悅。御史探上意,皆露章言開封府放稅過實,有旨下京東、西兩路諸州選官覆按。內亳州當按太康、咸平兩縣,是時曾會知亳州(2),王冀公在幕下(3),曾愛其識度,常以公相期之。至是遣冀公行,仍戒之曰:「此行所系事體不輕,不宜小有高下。」冀公至兩邑,按行甚詳。其餘抗言放稅過多,追收所稅物,而冀公獨乞全放,人皆危之。明年,真宗即位,首擢冀公為右正言,仍謂輔臣曰:「當此之時,朕亦自危懼。欽若小官,敢獨為百姓伸理,此大臣節也。」自後進用超越,卒至入相。
【注釋】
(1)南衙:對開封府的慣稱。
(2)曾會(952—1033):字宗元,泉州晉江(今屬福建)人。端拱二年(989)榜眼,授光祿丞,出為兩浙轉運使,累遷刑部郎中、集賢殿修撰。卒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封楚國公。《東都事略》卷六九有傳。
(3)王冀公:即王欽若,字定國,北宋宰相。
【譯文】
真宗皇帝任開封府長官時,開封府十七縣都因為大旱而減免稅收,馬上就有流言蜚語傳到皇帝耳中,想要中傷真宗,太宗很不高興。御史刺探皇帝的意圖,都公開上奏說開封府減稅過分了,於是皇帝下旨京東、京西兩路各州選派官員調查此事。其中亳州應當核查太康、咸平兩縣,當時曾會任亳州長官,王欽若在他的幕府里,曾會一直很欣賞王欽若的見識,一直認為他以後能當公相。因此,這事就派遣王欽若去辦,並且告誡他說:「此行事關大體,不宜稍有出入。」王欽若來到兩縣,考察得非常詳細。其他的縣都說減稅太多,並且追收了納稅的財物,唯獨王欽若請求全免稅收,人們都替他擔心。第二年,真宗即位,上來就擢升王欽若為右正言,並且對宰輔大臣說:「當時,朕自己都感覺危險和害怕。王欽若只是個小官,卻敢一人站出來為百姓伸張正義,這是大臣的節操啊。」從此以後王欽若的晉升超出常規,最終做了丞相。
國朝初平江南,歲鑄七萬貫。自後稍增廣,至天聖中(1),歲鑄一百餘萬貫。慶曆間,至三百萬貫。熙寧六年以後(2),歲鑄銅鐵錢六百餘萬貫。
【注釋】
(1)天聖:宋仁宗年號,公元1023—1031年。
(2)熙寧六年:公元1073年。
【譯文】
本朝剛剛平定江南的時候,每年鑄錢七萬貫。此後逐漸增加,到天聖年間,每年鑄錢一百多萬貫。慶曆年間,達到每年三百萬貫。熙寧六年以後,每年鑄銅錢、鐵錢六百餘萬貫。
天下吏人(1),素無常祿,唯以受賕為生(2),往往致富者。熙寧三年(3),始制天下吏祿,而設重法以絕請託之弊。是歲,京師諸司歲支吏祿錢三千八百三十四貫二百五十四。歲歲增廣,至熙寧八年(4),歲支三十七萬一千五百三十三貫一百七十八。自後增損不常皆不過此數,京師舊有祿者,及天下吏祿,皆不預此數。
【注釋】
(1)吏人:各級官府中沒有官位的下屬辦事人員。
(2)賕(qiú):賄賂。
(3)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
(4)熙寧八年:公元1075年。
【譯文】
天下的屬吏,一向沒有固定的俸祿,只靠接受賄賂為生,往往有因此而致富的。熙寧三年,開始制定天下屬吏的俸祿標準,並且設制重法來杜絕請託受賄的弊政。這一年,京城各部門一年支取了屬吏的俸祿三千八百三十四貫二百五十四錢。此後年年增加,到熙寧八年,一年支取了三十七萬一千五百三十三貫一百七十八錢。此後或增或減,但都不超過這個數字,京城原有拿俸祿的屬吏,以及京城以外屬吏的俸祿,都不在此內。
國朝茶利,除官本及雜費外(1),淨入錢禁榷時取一年最中數,計一百九萬四千九十三貫八百八十五,內六十四萬九千六十九貫茶淨利。賣茶,嘉祐二年收十六萬四百三十一貫五百二十七(2),除元本及雜費外,得淨利十萬六千九百五十七貫六百八十五。客茶交引錢(3),嘉祐三年(4),除元本及雜費外,得淨利五十四萬二千一百一十一貫五百二十四。四十四萬五千二十四貫六百七十茶稅錢。最中嘉祐元年所收數(5),除川茶錢在外。通商後來(6),取一年最中數,計一百一十七萬五千一百四貫九百一十九錢,內三十六萬九千七十二貫四百七十一錢茶租。嘉祐四年通商(7),立定茶交引錢六十八萬四千三百二十一貫三百八十,後累經減放,至治平二年(8),最中分收上數。八十萬六千三十二貫六百四十八錢茶稅。最中治平三年,除川茶稅錢外會此數。
【注釋】
(1)官本:官府的本錢。
(2)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
(3)交引:與前面的「鹽鈔」類似,即官府募集商人於邊境繳納錢糧,官府給予鹽券或茶券,可以到內地領取鹽、茶等物,這種券稱為「交引」,有錢交引、茶交引、鹽交引等,又簡稱為「引」。
(4)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
(5)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
(6)通商:允許商人自由買賣。
(7)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
(8)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
【譯文】
本朝的茶葉收入,除去官府的本錢以及雜費以外,淨收入在官府專營時取一年的中間數,共計一百九萬四千九十三貫八百八十五錢,其中六十四萬九千六十九貫錢是茶的淨利潤。賣茶,嘉祐二年收入十六萬四百三十一貫五百二十七錢,除了原來的成本以及雜費外,得到淨利潤十萬六千九百五十七貫六百八十五錢。茶商交給官府的交引錢,嘉祐三年,除去原來的成本以及雜費外,得到淨利潤五十四萬二千一百一十一貫五百二十四錢。四十四萬五千二十四貫六百七十是茶稅錢。中間數是指嘉祐元年所收錢數,川茶錢不在此內。允許商人自由買賣之後,取一年收入的中間數,共計一百一十七萬五千一百四貫九百一十九錢,其中三十六萬九千七十二貫四百七十一錢是茶租錢。嘉祐四年允許自由買賣,規定茶交引的錢額為六十八萬四千三百二十一貫三百八十錢,後來經過多次減免,到治平二年的中間數就是上面的數字。八十萬六千三十二貫六百四十八錢是茶稅錢。中間數是治平三年的收入,除去川茶稅錢以外,就是這個數了。
本朝茶法,乾德二年(1),始詔在京、建州、漢、蘄口各置榷貨務(2)。五年,始禁私賣茶,從不應為情理重(3)。太平興國二年(4),刪定禁法條貫,始立等科罪。淳化二年(5),令商賈就園戶買茶,公於官場貼射,始行貼射法(6)。淳化四年,初行交引,罷貼射法。西北入粟,給交引,自通利軍始(7)。是歲,罷諸處榷貨務,尋復依舊。至咸平元年(8),茶利錢以一百三十九萬二千一百一十九貫三百一十九為額。至嘉祐三年,凡六十一年,用此額,官本雜費皆在內,中間時有增虧,歲入不常。咸平五年,三司使王嗣宗始立三分法(9),以十分茶價,四分給香藥,三分犀象,三分茶引。六年,又改支六分香藥犀象,四分茶引。景德二年(10),許人入中錢帛金銀,謂之三說。至祥符九年(11),茶引益輕,用知秦州曹瑋議,就永興、鳳翔以官錢收買客引,以捄引價(12),前此累增加饒錢(13)。至天禧二年(14),鎮戎軍納大麥一斗(15),本價通加饒,共支錢一貫二百五十四。乾興元年(16),改三分法,支茶引三分,東南見錢二分半,香藥四分半。天聖元年(17),復行貼射法,行之三年,茶利盡歸大商,官場但得黃晚惡茶(18),乃詔孫奭重議(19),罷貼射法。明年,推治元議省吏、計覆官、旬獻等(20),皆決配沙門島(21);元詳定樞密副使張鄧公、參知政事呂許公、魯肅簡各罰俸一月(22),御史中丞劉筠、入內內侍省副都知周文質、西上門使薛昭廓、三部副使(23),各罰銅二十斤;前三司使李諮落樞密直學士(24),依舊知洪州。皇祐三年(25),算茶依舊只用見錢。至嘉祐四年二月五日(26),降敕罷茶禁。
【注釋】
(1)乾德二年:公元964年。
(2)建州:今福建建甌一帶。蘄口:在今湖北蘄春西南。
(3)從不應為情理重:指不遵守法律私營茶葉者,按情節嚴重的條款,從重處罰。
(4)太平興國二年:公元977年。
(5)淳化二年:公元991年。
(6)貼射法:指商人如果能繳納官府經營茶葉應得的淨利潤,就允許其直接向茶場園戶購進茶葉,然後自行販賣。交易中,有茶官居中估價,園戶出價加上官府利潤,就是商人實際購買時的價格。
(7)通利軍:治所在今河南濬縣東北。
(8)咸平元年:公元998年。
(9)王嗣宗(944—1021):字希阮,汾州(今屬山西)人。開寶八年(975)狀元,補秦州司寇參軍,累官大理寺丞,通判睦州、河州、以左正言出任河北路轉運副使、以右諫議大夫充三司戶部使,改鹽鐵使等,咸平中,拜樞密副使。與寇準不和,出為檢校太傅、大同軍節度,知許州,移知河南府,改成德軍節度,徙知陝州。
(10)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
(11)祥符九年:公元1016年。
(12)捄(jiù):同「救」。
(13)饒錢:以各種損耗為名目增加的稅費。
(14)天禧二年:公元1018年。
(15)鎮戎軍:治所在今寧夏固原。
(16)乾興元年:公元1022年。
(17)天聖元年:公元1023年。
(18)黃晚惡茶:發黃的茶葉,以及晚季節採摘的低劣茶。因為施行貼射法時,茶場產茶後,商人只購買上等茶葉,所以官方最後會剩下這些劣質茶。
(19)孫奭(962—1033):字宗古,博州博平(今屬山東)人。九經及第,太宗時,為國子監直講,後遷龍圖閣待制。仁宗時,召為翰林侍講學士,判國子監,遷兵部侍郎、龍圖閣學士、禮部尚書,以太子少傅致仕,諡號宣。《宋史》卷四三一有傳。
(20)計覆官、旬獻:均為三司的官吏。
(21)沙門島:在今山東蓬萊西北海中,今名長島。
(22)張鄧公:即張士遜,字順之,封鄧國公,北宋宰相。參《人事》卷九。呂許公:即呂夷簡,字坦夫,封許國公,北宋宰相。參《人事》卷九。魯肅簡:即魯宗道(966—1029),字貫之,亳州譙(今安徽亳州)人。進士出身,為濠州定遠尉,改海鹽縣令,後任歙州軍事判官,遷秘書丞。天禧元年(1017)擢右正言。仁宗時,升至吏部侍郎、參知政事。卒贈兵部尚書,諡簡肅。《宋史》卷二八六有傳。
(23)劉筠(971—1031):字子儀,大名(今屬河北)人。咸平元年(998)進士,任秘閣校理,累遷翰林學士,以龍圖閣直學士知廬州,諡文恭。《宋史》卷三〇五有傳。周文質、薛昭廓:身世不詳。
(24)李諮(968—1036):字仲詢,新喻(今屬江西)人。真宗間進士,任大理評事、通判舒州,累官翰林學士。仁宗時知永興軍,遷戶部侍郎,知樞密院事,諡憲成。《宋史》卷二九二有傳。
(25)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
(26)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
【譯文】
本朝的茶法,乾德二年,開始下詔在京城、建州、漢口、蘄口分別設置官府專營機構。乾德五年,開始禁止私人賣茶,有犯者從重處罰。太平興國二年,刪定禁止私人販賣的條例,開始正式設立罪名和等級。淳化二年,命令商人到園戶那裡買茶,官方在官辦茶場張榜招標,開始實行貼射法。淳化四年,開始施行交引制度,停止貼射法。商人在西北邊境上繳錢糧,官府發放交引,從通利軍開始。這一年,同時停止了各地的官府專營機構,但不久又恢復了。到咸平元年,茶利錢以一百三十九萬二千一百一十九貫三百一十九為額度。到嘉祐三年,一共經過了六十一年,一直採用這一額度,官府的成本以及雜費都在其內,期間時有盈虧,每年的收入也不固定。咸平五年,三司使王嗣宗開始創立三分法,把茶價分為十份,四分支付香料、藥物,三分支付犀角、象牙,三分支付茶引。咸平六年,又改為支付六分的香料、藥物、犀角、象牙,支付四分的茶引。景德二年,允許商人到邊地繳納錢帛金銀,稱為「三說」。到祥符九年,茶引逐漸貶值,又採納秦州知州曹瑋的建議,在永興、鳳翔用官錢收買茶引,以維持茶引的價格,此前還多次設立名目增加稅費。到天禧二年,在鎮戎軍繳納大麥一斗,本錢加上饒錢,一共需要支付一貫二百五十四錢。到乾興元年,改為施行「三分法」,三分用茶引支付,二分半在東南一帶領取現金,四分半用香料、藥物支付。到天聖元年,又恢復施行貼射法,實行了三年,茶葉貿易的利潤都落入大商人手中,官方只得到了質量低下的劣質茶,於是下詔命孫奭重新提出建議,並停止了貼射法。第二年,追究原來建議推行貼射法的官員責任,三司官員都判處流放沙門島,原來的詳定樞密副使張士遜、參知政事呂夷簡、魯宗道各自罰一個月俸祿,御史中丞劉筠、入內內侍省副都知周文質、西上門使薛昭廓以及戶部、度支、鹽鐵三部副使,各自罰銅二十斤;前三司使李諮罷免樞密直學士,依舊擔任洪州知州。皇祐三年,茶稅依舊只用現錢繳納。到嘉祐四年二月五日,降旨解除茶禁。
國朝六榷貨務,十三山場,都賣茶歲一千五十三萬三千七百四十七斤半,祖額錢二百二十五萬四千四十七貫一十(1)。其六榷貨務取最中,嘉祐六年拋占茶五百七十三萬六千七百八十六斤半(2),祖額錢一百九十六萬四千六百四十七貫二百七十八。荊南府祖額錢三十一萬五千一百四十八貫三百七十五(3),受納潭、鼎、澧、岳、歸、峽州、荊南府片散茶共八十七萬五千三百五十七斤(4)。漢陽軍祖額錢二十一萬八千三百二十一貫五十一(5),受納鄂州片茶二十三萬八千三百斤半(6)。蘄州蘄口祖額錢三十五萬九千八百三十九貫八百一十四,受納潭、建州、興國軍片茶五十萬斤。無為軍祖額錢三十四萬八千六百二十貫四百三十,受納潭、筠、袁、池、饒、建、歙、江、洪州、南康、興國軍片散茶共八十四萬二千三百三十三斤(7)。真州祖額錢五十一萬四千二十二貫九百三十二(8),受納潭、袁、池、饒、歙、建、撫、筠、宣、江、吉、洪州、興國、臨江、南康軍片散茶共二百八十五萬六千二百六斤(9)。海州祖額錢三十萬八千七百三貫六百七十六(10),受納睦、湖、杭、越、衢、溫、婺、台、常、明、饒、歙州片散茶共四十二萬四千五百九十斤(11)。十三山場祖額錢共二十八萬九千三百九十九貫七百三十二,共買茶四百七十九萬六千九百六十一斤。光州光山場買茶三十萬七千二百十六斤(12),賣錢一萬二千四百五十六貫。子安場買茶二十二萬八千三十斤,賣錢一萬三千六百八十九貫三百四十八。商城場買茶四十萬五百五十三斤,賣錢二萬七千七十九貫四百四十六。壽州麻步場買茶三十三萬一千八百三十三斤(13),賣錢三萬四千八百一十一貫三百五十。霍山場買茶五十三萬二千三百九斤,賣錢三萬五千五百九十五貫四百八十九。開順場買茶二十六萬九千七十七斤,賣錢一萬七千一百三十貫。廬州王同場買茶二十九萬七千三百二十八斤(14),賣錢一萬四千三百五十七貫六百四十二。黃州麻城場買茶二十八萬四千二百七十四斤(15),賣錢一萬二千五百四十貫。舒州羅源場買茶一十八萬五千八十二斤(16),賣錢一萬四百六十九貫七百八十五。太湖場買茶八十二萬九千三十二斤,賣錢三萬六千九十六貫六百八十。蘄州洗馬場買茶四十萬斤,賣錢二萬六千三百六十貫。王祺場買茶一十八萬二千二百二十七斤,賣錢一萬一千九百五十三貫九百九十二。石橋場買茶五十五萬斤,賣錢三萬六千八十貫。
【注釋】
(1)祖:通「租」。稗海本作「租」,下同。
(2)嘉祐六年:公元1061年。
(3)荊南府:治所在今湖北江陵。
(4)潭:即潭州,今湖南長沙。鼎:即鼎州,今湖南常德。澧:即澧州,今屬湖南常德。岳:即岳州,今湖南嶽陽。歸:即歸州,今湖北秭歸。峽州:今湖北宜昌。
(5)漢陽軍:治所在今湖北漢陽。
(6)鄂州:今湖北武昌。
(7)筠:即筠州,今江西高安。袁:即袁州,今江西宜春。池:即池州,今安徽貴池。饒:即饒州,今江西鄱陽。建:即建州,今福建建甌。歙:即歙州,今安徽歙縣。江:即江州,今江西九江。洪州:今江西南昌。南康:今江西星子縣。興國軍:治所在今江西興國。
(8)真州:今江蘇儀征。
(9)撫:即撫州,今江西撫州。宣:即宣州,今安徽宣城。吉:即吉州,今江西吉安。臨江:今江西清江。
(10)海州:今江蘇連雲港。
(11)睦:即睦州,今浙江建德。湖:即湖州,今浙江湖州。杭:即杭州,今浙江杭州。越:即越州,今浙江紹興。衢:衢州,今浙江衢州。溫:即溫州,今浙江溫州。婺:即婺州,今浙江金華。台:即台州,今浙江臨海。常:即常州,今江蘇常州。明:明州,今浙江寧波。
(12)光州:今河南潢川。
(13)壽州:今安徽壽縣。
(14)廬州:今安徽合肥。
(15)黃州:今湖北黃岡。
(16)舒州:今安徽安慶。
【譯文】
本朝有六個專賣機構,十三個山場,總計每年賣茶一千五十三萬三千七百四十七斤半,支付租額錢二百二十五萬四千四十七貫一十錢。那六個專營機構出售的茶葉取中間數,嘉祐六年拋占茶五百七十三萬六千七百八十六斤半,支付租額錢一百九十六萬四千六百四十七貫二百七十八錢。荊南府支付租額錢三十一萬五千一百四十八貫三百七十五錢,收取潭、鼎、澧、岳、歸、峽州、荊南府片散茶共八十七萬五千三百五十七斤。漢陽軍支付租額錢二十一萬八千三百二十一貫五十一錢,收取鄂州片茶二十三萬八千三百斤半。蘄州蘄口支付租額錢三十五萬九千八百三十九貫八百一十四錢,收取潭、建州、興國軍片茶五十萬斤。無為軍支付租額錢三十四萬八千六百二十貫四百三十錢,收取潭、筠、袁、池、饒、建、歙、江、洪州、南康、興國軍片散茶共八十四萬二千三百三十三斤。真州支付租額錢五十一萬四千二十二貫九百三十二錢,收取潭、袁、池、饒、歙、建、撫、筠、宣、江、吉、洪州、興國、臨江、南康軍片散茶共二百八十五萬六千二百六斤。海州支付租額錢三十萬八千七百三貫六百七十六錢,收取睦、湖、杭、越、衢、溫、婺、台、常、明、饒、歙州片散茶共四十二萬四千五百九十斤。十三山場支付租額錢共二十八萬九千三百九十九貫七百三十二錢,共買茶四百七十九萬六千九百六十一斤。光州光山場買茶三十萬七千二百十六斤,賣錢一萬二千四百五十六貫。子安場買茶二十二萬八千三十斤,賣錢一萬三千六百八十九貫三百四十八錢。商城場買茶四十萬五百五十三斤,賣錢二萬七千七十九貫四百四十六錢。壽州麻步場買茶三十三萬一千八百三十三斤,賣錢三萬四千八百一十一貫三百五十錢。霍山場買茶五十三萬二千三百九斤,賣錢三萬五千五百九十五貫四百八十九錢。開順場買茶二十六萬九千七十七斤,賣錢一萬七千一百三十貫。廬州王同場買茶二十九萬七千三百二十八斤,賣錢一萬四千三百五十七貫六百四十二錢。黃州麻城場買茶二十八萬四千二百七十四斤,賣錢一萬二千五百四十貫。舒州羅源場買茶一十八萬五千八十二斤,賣錢一萬四百六十九貫七百八十五錢。太湖場買茶八十二萬九千三十二斤,賣錢三萬六千九十六貫六百八十錢。蘄州洗馬場買茶四十萬斤,賣錢二萬六千三百六十貫。王祺場買茶一十八萬二千二百二十七斤,賣錢一萬一千九百五十三貫九百九十二錢。石橋場買茶五十五萬斤,賣錢三萬六千八十貫。
發運司歲供京師米,以六百萬石為額。淮南一百三十萬石(1),江南東路九十九萬一千一百石(2),江南西路一百二十萬八千九百石(3),荊湖南路六十五萬石(4),荊湖北路三十五萬石,兩浙路一百五十萬石,通餘羨歲入六百二十萬石(5)。
【注釋】
(1)淮南:今江蘇、安徽的淮北地區及河南永城、鹿邑、鄲城等地。
(2)江南東路:今江蘇長江以南、大茅山、長盪湖一線以西,安徽長江以南,江西瑞昌、德安、鄱陽湖、信江下游和白塔河以東。
(3)江南西路:今江西鄱陽湖、信江下游、白塔河及武寧、永修以西南,湖北黃岡、大治、陽新、通山等地。
(4)荊湖:荊湖南路稱湖南、荊湖北路稱湖北。在今湖南全省、湖北荊山、蠻河、應山、天門以南,鄂城、崇陽以西,巴東、五峰以東,以及廣西越嶺以東的湘水、灌江流域。
(5)羨:余。
【譯文】
發運司每年供應京城糧食,以六百萬石為定額。淮南出一百三十萬石,江南東路出九十九萬一千一百石,江南西路出一百二十萬八千九百石,荊湖南路出六十五萬石,荊湖北路出三十五萬石,兩浙路出一百五十萬石,加上多餘的部分,每年收取六百二十萬石。
熙寧中,廢並天下州縣。迄八年,凡廢州、軍、監三十一:儀、滑、慈、鄭、集、萬、乾、儋、南儀、復、蒙、春、陵、憲、遼、竇、壁、梅、漢陽、通利、寧化、光化、清平、永康、荊門、廣濟、高郵、江陰、富順、漣水、宣化(1)。廢縣一百二十七:晉州、趙城。杭州、南新。普州、普康。磁州、昭德。華州、渭南。德州、德平。陵州、貴平、籍縣。忠州、桂溪。兗州、鄒縣。廣州、信安、四會。陝府、湖城、硤石。河中、西河、永樂。巴州、七盤、其章。坊州、昇平。春州、銅陵。北京、大名、洹水、經城、永濟。莫州、莫、長豐。梧州、戎城。邛州、臨溪。梓州、永泰。河陽、汜水。滄州、饒安、臨津。融州、武陽、羅城。象州、武化。歸州、興山。汝州、龍興。懷州、脩武、武陟。道州、營道。慶州、樂蟠、華池。瀛州、束城、景城。順安、高陽。澶州、頓邱。洺州、曲周、臨洺。丹州、雲岩、汾川。潞州、黎城。瓊州、舍城。火山、火山。橫州、永定。宜州、古陽、禮丹、金城、述昆。汾州、孝義。延州、金明、豐林、延水。太原、平晉。隨州、光化。邢州、堯山、任縣、平鄉。秦州、長道。達州、三岡、石鼓、蜀。揚州、廣陵。趙州、隆平、柏鄉、贊皇。雅州、百丈、榮經。祁州、深澤。同州、夏陽。嘉州、平羌。河南、洛陽、福昌、潁陽、緱氏、伊闕。濱州、招安。慈州、文城、吉鄉。成都、犀浦。戎州、宜賓。綿州、西昌。榮州、公井。寧化、寧化。乾寧、乾寧。真定、靈壽、井陘。荊南、建寧、枝江。辰州、麻陽、招諭。陳州、南頓。桂州、脩仁、永寧。安州、雲夢。忻州、定襄。劍門關、劍門。漢陽、漢川。恩州、清陽。熙州、狄道。河州、枹罕。衛州、新鄉、衛。渝州、南川。虢州、玉城。果州、流溪。利州、平蜀。許州、許田。岢嵐、嵐石。蓬州、蓬山、良山。冀州、新河。涪州、溫山。閬州、晉安、岐平。復州、玉沙。潤州、延陵(2)。
【注釋】
(1)儀:即儀州,今甘肅華亭。滑:即滑州,今河南滑縣。慈:即慈州,今山西吉縣。鄭:即鄭州,今河南鄭縣。集:即集州,今四川南江縣。萬:即萬州,今重慶萬縣。乾:即乾州,今陝西乾縣。儋:即儋州,今海南儋縣。復:即復州,今湖北沔陽以西。蒙:即蒙州,今廣西蒙山縣。春:即春州,今廣東陽春。陵:即陵州,今四川仁壽東。憲:即憲州,今山西靜樂。遼:即遼州,今山西昔陽。竇:即竇州,今廣東信宜東南。壁:即壁州,今四川通江。梅:即梅州,今廣東梅縣。漢陽:今湖北武漢。通利:今河南濬縣東北。寧化:今山西寧武西南。光化:今湖北光化西。清平:今陝西周至東南。永康:今四川都江堰市。荊門:今湖北荊門。廣濟:今山東定陶西北。高郵:今屬江蘇。江陰:今屬江蘇。富順:今四川富順。漣水:今屬江蘇。宣化:今山東高苑。
(2)晉州:今河北石家莊晉州。普州:今四川安岳。磁州:今河北邯鄲磁縣。華州:今陝西華縣。德州:今屬山東。陵州:今四川仁壽。忠州:今重慶忠縣。兗州:今山東濟寧。巴州:今四川巴中。坊州:今陝西延安黃陵。春州:今廣東陽春。莫州:今河北任丘北。梧州:今屬廣西。邛州:今四川邛崍東南。梓州:今四川三台潼川鎮。河陽:今河南孟州。滄州:今屬河北。融州:今廣西柳州大苗山縣。象州:今廣西來賓象州。歸州:今湖北秭歸。汝州:今屬河南。懷州:今河南焦作。道州:今湖南道縣。慶州:今甘肅慶陽。瀛洲:今河北滄州河間。順安:今安徽銅陵義安區東。澶州:今河南濮陽西。洺州:今河北永年廣府鎮。丹州:今陝西宜川東北。潞州:今山西長治。瓊州:今海南瓊山。橫州:今廣西橫縣。宜州:今廣西宜山縣。汾州:今山西隰縣。延州:今陝西延安。隨州:今屬湖北。秦州:今甘肅天水。達州:今四川達州。趙州:今河北石家莊趙縣。雅州:今四川雅安。祁州:今河北安國。同州:今陝西渭南大荔。嘉州:今四川樂山。濱州:今屬山東。慈州:今河北磁縣。戎州:今四川宜賓。綿州:今四川綿陽。榮州:今四川自貢西。辰州:今湖南懷化沅陵。陳州:今河南周口淮陽。桂州:今廣西桂林。安州:今湖北安陸。忻州:今山西忻州。劍門關:今四川劍閣。漢陽:今湖北武漢。恩州:今廣東恩平北。煕州:今安徽潛山縣。河州:今甘肅臨夏西南。衛州:今河南衛輝。渝州:今重慶渝中。虢州:今河南靈寶。果州:今四川南充。利州:今四川廣元。許州:今河南許昌。岢嵐:今山西忻州岢嵐縣。蓬州:今四川營山。冀州:今河北衡水。涪州:今重慶涪陵。閬州:今四川閬中。復州:今湖北天門。潤州:今江蘇鎮江。
【譯文】
熙寧年間,撤銷、合併天下州縣。到熙寧八年,共撤銷州、軍、監三十一處:儀、滑、慈、鄭、集、萬、乾、儋、南儀、復、蒙、春、陵、憲、遼、竇、壁、梅、漢陽、通利、寧化、光化、清平、永康、荊門、廣濟、高郵、江陰、富順、漣水、宣化。撤銷縣一百二十七處:晉州、趙城。杭州、南新。普州、普康。磁州、昭德。華州、渭南。德州、德平。陵州、貴平、籍縣。忠州、桂溪。兗州、鄒縣。廣州、信安、四會。陝府、湖城、硤石。河中、西河、永樂。巴州、七盤、其章。坊州、昇平。春州、銅陵。北京、大名、洹水、經城、永濟。莫州、莫、長豐。梧州、戎城。邛州、臨溪。梓州、永泰。河陽、汜水。滄州、饒安、臨津。融州、武陽、羅城。象州、武化。歸州、興山。汝州、龍興。懷州、脩武、武陟。道州、營道。慶州、樂蟠、華池。瀛州、束城、景城。順安、高陽。澶州、頓邱。洺州、曲周、臨洺。丹州、雲岩、汾川。潞州、黎城。瓊州、舍城。火山、火山。橫州、永定。宜州、古陽、禮丹、金城、述昆。汾州、孝義。延州、金明、豐林、延水。太原、平晉。隨州、光化。邢州、堯山、任縣、平鄉。秦州、長道。達州、三岡、石鼓、蜀。揚州、廣陵。趙州、隆平、柏鄉、贊皇。雅州、百丈、榮經。祁州、深澤。同州、夏陽。嘉州、平羌。河南、洛陽、福昌、頴陽、緱氏、伊闕。濱州、招安。慈州、文城、吉鄉。成都、犀浦。戎州、宜賓。綿州、西昌。榮州、公井。寧化、寧化。乾寧、乾寧。真定、靈壽、井陘。荊南、建寧、枝江。辰州、麻陽、招諭。陳州、南頓。桂州、脩仁、永寧。安州、雲夢。忻州、定襄。劍門關、劍門。漢陽、漢川。恩州、清陽。熙州、狄道。河州、枹罕。衛州、新鄉、衛。渝州、南川。虢州、玉城。果州、流溪。利州、平蜀。許州、許田。岢嵐、嵐石。蓬州、蓬山、良山。冀州、新河。涪州、溫山。閬州、晉安、岐平。復州、玉沙。潤州、延陵。
權智
【題解】
《權智》門凡一卷,以記載謀略、機智故事為主。特別是北宋在與西夏、遼等周邊少數民族的戰爭中,諸將的謀略,比如狄青用兵出奇制勝、不趕盡殺絕,曹瑋以利誘引敵軍,李允則暗中擴建城池,種世衡巧設反間計等,均深得行軍用兵之道。此卷又涉及一些科學智慧,比如鹽井換氣、顙叫子、馴鷓術、造長堤、平水患等,展現了古代運用科學知識的巧妙。亦有一些對待敵人時使用的詐術等。本卷中敘事常驚心動魄、引人入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