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田試筆 · 論被困守的守城將應否出來議和
羅馬欽差大臣路斯烏·馬斯烏士(Lucius Marcius),與馬其頓國王佩爾修斯(Perseus)作戰之役,為要獲得相當的時日以完成作戰的準備,提出某種妥協。那昏睡的國王受了他的催眠,竟允許停戰幾天,因而給敵人以補充的機會和時日,而致自己最後的滅亡。可是羅馬元老院的老人,不忘他們祖先的成法,貶責這種舉動,以為有乖於古代「以勇戰而非以詐戰」的風氣:無襲擊,無夜斗,無詐敗,無埋伏;不獨永無不肯而戰,甚且往往指定日期和地點。同樣忠厚的心理使他們把那賣國的醫生[72]送回皮魯士,把那不忠的教師[73]交給法里斯克人。
這些都是真正的羅馬法,迥異於希臘的狡滑以及布匿(Punique)[74]的奸詐,那些人視「以力取勝」沒有「以計取勝」那麼光榮。欺詐可以行於一時。但是一個人只有清清楚楚知道不是為時機或詭計所乘,而的確敗於人對人的公開戰爭,才承認自己被征服。這些老人的說法證明他們並未接受這句名言:
與敵人交手,誰論力與詐?(維吉爾)
波里比(Polybe)說,亞加依人痛恨戰爭上各種詭計,除非他們的敵人勇氣喪盡,他們不以為勝利。
一個智德兼全的人應該知道只有絕對的忠信與誠實得來的才是真正的勝利」。(弗洛路Florus)
另一個人說:
讓勇敢判斷:看命運
把勝利歸你或歸我。(恩尼烏斯)
在那些我們很樂意稱為野蠻的民族中,有一個鐵納特(Ternate)[75]國。他們的習慣是:在未戰之前,聲明有多少人馬,多少軍械,用什麼戰術,攻守的器械是什麼。但是宣告之後,如果敵人不肯投降或講和,他們就有權自由行動,無論用什麼方法取勝也不能怪他們奸詐或不義。
古代的佛羅倫薩人距離那乘人於危之心是這麼遠,簡直在未用兵前一個月,就不斷以鐘聲警告敵人。他們稱之為Martinella(晨鐘)。
至於沒有那麼多顧慮的我們,只要誰在戰事上占上風的,我們便把戰勝的榮譽獎給他,而且,繼來山得(Lysander)之後,我們說「如果獅皮太短,可以用狐皮補足」。最普通的襲擊機會便由這種狡詐風氣造成。所以我們說,再沒有比議和或談判妥協的時候將領更應該警醒的。為了這緣故,當今的將領們口中流行一條通例:被圍困的守城將千萬不要親身出去談判。
我們父親在日,那守模崇城(Mousson)以抵抗南蘇伯爵的蒙摩(Montmord)和亞心尼(Assigni)兩位領主便因此受責備。但是如果親身去的確可以保存優勢和安全,其舉動是可以受人諒解的。基·德蘭貢伯爵(Guy de Rangon)(如果杜貝萊的話可靠,因為基西雅爾典[Guichardin]說是他自己)在瑞史城就是這樣辦,當埃士古領主(Escut)走近城和他談判的時候,因為離城這麼近,在談判中驟然起了糾紛,不獨埃士古大夫及跟從他的軍隊自覺力薄,以致亞歷山大·提里沃齊(Alexandre Trivulce)被殺死,而且為了自身的安全,還得聽從德蘭貢伯爵的話,緊隨他以躲避城內的箭鋒。
歐邁尼斯(Eumenès)守衛諾拉城,攻城將安提干奴士要挾他出城談判,其中一個理由是:安提干奴士既是兩人中比較強大的,歐邁尼斯出城見他正是合理的事。歐邁尼斯給他這樣一個高貴的答覆:「我一天有劍在手,斷不會承認別人比我強大。」直到安提干奴士按他要求把侄兒托勒密(Ptolomaeus)給他作人質,他才肯出城。
然而也有聽信攻城者的話出城而結果很好的。試看香檳騎士亨利·德伏(Henry de Vaux),在柯麥西堡見困於英人,統率英軍的德彭納(De Bonnes)既從外面把堡底大部分挖空,只要一星火便足以把堡內的居民埋在地底,於是傳召亨利為他自己的利益出來談判。亨利如言隨著三人出去。眼見他自己的毀滅是怎樣地不可避免,他不得不深深地感激他的敵人:因為他率著軍隊一起降敵之後,地道火起,樑柱通燃起來,不一會而全堡變成灰燼了。
我是很容易聽信別人的許諾。但是如果我使人以為,這並非出自我的衷心和信任他的忠誠,而是由於絕望和缺乏勇氣,我會沒有那麼情願這樣做。
原著第一卷第五章
初刊一九三八年八月二十六日香港《星島日報·星座》二十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