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文老檔 · 第三十三冊 崇德元年十一月

佚名 《滿文老檔》
第三十三冊 崇德元年十一月 十一月初二日,察哈爾公主將至,聖汗命和碩睿親王、和碩豫親王、豪格貝勒、固山貝子率大臣等於前一日往迎之。 初三日,清寧宮國群福晉、麟趾宮大福晉貴妃、永福宮福晉莊妃率諸王、貝勒之福晉及諸大臣之妻,出迎於十里外,大宴、入城。 初三日,以多羅武英郡王出征大明國,克城敗敵捷音,聖汗於太廟祭告皇考太祖,其祭文云:「即位孝子,遣官跪奏於皇考太祖奉天廣運聖德神功肇紀立極仁孝武皇帝神位前。仰賴皇考太祖遺留威福,我命多羅武英郡王阿濟格為首,偕多羅饒餘貝勒阿巴泰、超公一等公楊古利、八固山額真等,率兵往征大明國,攻入其邊關,克取明國數世守陵重地昌平州城及大小州縣共十二城,掃蕩大明帝所居北京周圍地方,敗敵五十八次,生擒大明總兵官巢丕昌等,俘獲十八萬。此皆皇考太祖宿願,今特奏告,以慰太祖神靈,並仍祈默佑。」 是日,以慶賀多羅武英郡王西征大明國,克城,敗敵,聖汗遣大臣詣福陵,燃香燈,獻酒果,焚五種紙錢萬餘致祭。 初四日,察哈爾公主具盛筵。此宴也,公主進獻:金茶桶一、金酒海一、金壺一、琥珀素珠一、珍珠素珠一、青金石素珠一、珊瑚素珠一、玉素珠一、珍珠衫一、蟒緞二、妝緞二、 大立蟒緞衣三,倭緞衣二、三包袱氈氌九、羽緞一、嵌綠松子石青金石轡鞦一對。 十一月初五日,胡希布旗烏達海隊西蘭牛錄下有托東者,與薩爾都同往,被殺,為此,因罰甲喇章京烏達海以應得之罪。 阿岱旗下巴斯漢於駐營之日,縱賴虎牛錄下二人及叟色牛錄下一人亂行,致其被殺。為此,罰巴斯漢銀五十兩。 阿岱旗下伊叻恩琛於攻城時,一層未攜到擬鞭五十,罰銀十六兩六錢六分折贖。 阿岱旗下賴虎於駐營之日,縱甘都牛錄下一人亂行,致其被殺。為此,擬賴虎鞭七十、罰銀二十三兩三錢三分折贖。 費楊古旗下博齊超哈甲喇章京賽木哈、縱本隊莽古爾准牛錄下一人亂行,致其被殺。為此,罰賽木哈銀五十兩。 葉臣旗下甲喇章京洪尼雅喀出掠,時察哈爾扎木蘇齋桑亂行被殺。為此,坐洪尼雅喀以應得之罪,罰銀三十兩折贖。 葉臣旗下諾木特穆魯所屬多爾津之跟役,出掠時亂行被殺。為此,擬諾木特穆魯鞭五十,罰銀十六兩六錢六分折贖。 費楊古旗下噶布希先超哈所屬賽木哈牛錄下一護軍,出邊追逃人至西巴爾泰地方被殺。為此,坐沙爾虎達以應得之罪,罰銀三十兩折贖。 費楊古旗下希布海出掠,其牛錄下一人亂行被殺。為此,鞭希布海一百。 費楊古旗下海色送紅衣炮至噶海地方時,率每牛錄一人前往,然未於每三人內委一頭目,隨眾以去,致愛木布牛錄下一人身死,其屍為正藍旗所屬薩齊庫牛錄下【原檔殘缺】攜回。 為此,革海色牛錄章京職,擬鞭五十,罰銀十六兩六錢六分折贖,賞給攜死之人。 費楊古旗下梅勒章京錫翰出掠,時希布海牛錄下一人亂行被殺。為此,罰錫翰銀五十兩。 達賴旗下甲喇章京唐桂、牛錄章京博爾格依率眾出掠,時博爾格依牛錄下七人離隊,被殺二人,五人得脫。為此,擬博爾格依鞭五十,罰銀十六兩六錢六分折贖;罰唐桂以應得之罪。 離隊之五人各鞭一百。 譚泰旗下噶布希先超哈所屬納海,於朔州之役,詐稱先進,其罪一;又牛喇喀牛錄下濟海之跟役亂行被殺,其罪二。為此,罰納海銀五十兩。 費楊古旗下薩爾都,未得固山額真許允即擅自出掠,被殺四人。為此,鞭薩爾都一百,貫耳鼻,分其家產給該王。 費楊古旗拉巴希喜隊色格依牛錄下護軍一人,與薩爾都同往被殺。為此,鞭拉巴希喜一百。 布彥岱旗下甲喇章京賓圖率兵出掠,時有畢喇希額駙下一護軍及圖勒德依牛錄下三人亂行被殺。因罰賓圖銀五十兩。 葉克舒旗包衣翁國圖牛錄下胡敏亂行被殺。此系塔爾布率領出掠,皆未於胡敏等人中委一頭目同行所致。為此,坐塔爾布以應得之罪,罰銀十五兩。 圖爾格依旗下車爾格依,克昌平城時,偏賞其弟圖爾格依及伊爾登 權山、杏山之後,諸固山額真命圍敵城牆,車爾格依未將此命告於准塔、鍾金等,及詭稱已告之。又出邊不收後隊。以此三罪,罰銀四百兩。 博奇超哈固山額真薩木什喀縱本旗下五人亂行,致其被殺,本旗四盾,亦未攜到。以此二罪,罰銀五百兩。 圖爾格依旗下伊爾登;攻昌平時,一盾未到,擬鞭八十,罰銀八十兩折贖,另罰五十兩,共罰銀一百三十兩。 費楊古貝子縱本旗下人亂行,被殺八人,出邊後不收後隊,出邊時敗走,誑言武英郡王逼脅。本旗五盾,未全攜到。以此五罪,罷固山額真任,罰銀六百兩,盡奪俘獲。 胡希布旗下圖瞻,本旗盾未全攜到,又其牛錄下二人及隊哈牛錄下六人亂行被殺。以此二罪,罰銀二百五十兩。 胡希布縱本旗下人亂行,被殺十人,其罪一;出邊不收後隊,其罪二;臨陣敗走,其罪三;誑言武英郡王逼脅,其罪四;盾未全攜到,其罪五。因罰銀六百兩,罷固山額真任,奪所俘獲。 布彥岱委分得撥什庫為啟心郎,委小撥什庫為分得撥什庫,遣其出掠,被殺七人;出邊不收後隊;本旗一盾未到;更臨陣敗走。以此四罪,罷固山額真任,革其職,罰銀六百兩 奪所俘獲。 費楊古旗下羅洛,出邊後,本隊所屬莽庫牛錄下一人病故,因未查察,不知此事。其人為鑲黃旗塔海牛錄下【原檔殘缺】攜回;攻昌平時,盾未攜到;出邊時本與哈哈納行於一側竟誑言與纛章京穆成格同行。以此三罪,擬鞭一百,罰銀百兩折贖,另罰銀百兩,共罰銀二百兩。 費楊古旗下喀木齊哈,攻昌平時,盾未攜到,出邊時本與哈哈納行於一側,竟誑言與纛章京穆成格同行。以此二罪,擬鞭八十,罰銀八十兩折贖,另罰銀五十兩,共罰銀一百三十兩。 費楊古旗下顏岱,攻昌平時,盾未攜到,擬鞭八十,罰銀八十兩折贖。 費楊古旗下拉瑪,攻昌平時,盾未攜到,擬鞭八十,罰銀八十兩折贖。 費楊古旗下沃和巴圖魯,攻昌平時,盾未攜到,遂鞭八十。 胡希布旗下孟格依,攻昌平時,盾未攜到;縱本牛錄下一人亂行被殺;不收後隊。以此三罪,鞭八十。 胡希布旗下綽克圖,攻昌平時,盾未攜到;又,本與固山額真合兵擊敗宣府敵軍,竟齎書詐稱獨自擊敗之。以此二罪,擬鞭八十,罰銀八十兩折贖。 蘇納額駙旗下伊木圖,攻昌平時,盾未攜到,擬鞭八十,罰銀八十兩折贖。 葉克舒旗下尚間豁洛,攻昌平城時,盾未攜到,因鞭八十 達賴旗下碩巴哈,攻昌平城時,盾未攜到,因鞭八十。 葉臣旗下烏朱阿木巴,攻昌平時 盾未攜到,擬鞭八十,罰銀八十兩折贖。 伊拜旗下德木圖,攻昌平城時,本旗下童國魯,盾未攜到,擬鞭一百,罰銀百兩折贖,另罰銀百兩。 葉臣旗下西唐阿,所進諸物粗劣;以家銀補進,又本旗烏朱阿木巴盾未攜到。以此三罪,擬鞭一百,罰銀百兩折贖;另罰銀百兩。 鑲白旗古爾布希額駙,克昌平後偏賞圖爾格依及伊爾登。故罰銀百兩。 博齊超哈梅勒章京永順,以其旗下尚間豁洛及阿福尼二人盾來攜到,擬鞭一百,罰銀百兩折贖,另罰銀二百兩。 博齊超哈梅勒章京精古勒達,縱本牛錄下一人亂行被殺,又,其旗下伊木圖及那木太沃吉赫,盾未攜到。以此二罪,擬鞭一百,罰銀百兩折贖,另罰銀二百五十兩。 圖爾格依旗下滿都瑚,盾未攜到,其罪一;臨陣敗走,其罪二。因擬鞭一百,罰銀百兩折贖,另罪罰銀百兩。 達爾漢額駙旗下那木太沃吉赫,盾未攜到,其罪一;臨陣敗走,其罪二。因罰銀百兩。 拜音圖旗下佛索里,臨陣敗走,其罪一;縱本隊一人亂行被殺,其罪二。因鞭八十,罰銀五十兩。 葉克舒旗下克布圖,臨陣敗走,其罪一;又將本隊所屬覺善牛錄下一病人棄而不顧,其罪二。因擬鞭八十,罰銀八十兩折贖,另議罪罰銀五十兩。 阿山,臨陣敗走,其罪一;出邊不收後隊其罪二。以此二罪,奪其俘獲。 圖爾格依,縱旗下人亂行,被殺三人;出邊不收後隊;本旗一盾,亦未攜到;臨陣敗走。以此四罪,罰銀二百兩,奪其俘獲。 伊拜,出邊不收後隊,不指示額森、侯痕巴圖魯、碩巴哈汛地;與松山、杏山軍戰時,正藍、兩白旗錯亂汛地,隱匿不報;本旗一盾,亦未攜到。以此四罪,罰銀四百兩。 葉克舒,出邊不收後隊;縱其家人一名及旗下二人亂行被殺;擅入兄禮親王及多羅郡王家人所得鋪子,搶劫六處,其以護橋不令王之家人過橋;歐打牢駝之人,斬殺家人所俘男童一人,逼問為何將貸松阿所獲二騾送給王之家人,竟將岱松阿所獲二騾以進獻為名攘取之;出邊時敗遁。以此四罪,罷固山額真任,革其職 罰銀六百兩,奪其俘獲。 拜音圖,與松山敵軍戰時,正藍及兩白旗錯亂汛地,竟容隱不報,其罪一;縱旗下一人亂行被殺;出邊不收後隊;臨陣敗走,以比四罪,罰銀二百兩。 恩格圖,與松山敵軍戰時,正藍及兩白旗錯亂汛地,容隱不報;出邊不收後隊;臨陣敗走。以此三罪,罰銀四百兩,奪其俘獲。 烏賴,出邊不收後隊;誑言武英郡王逼脅,臨陣敗走。以此三罪,罰銀四百兩,奪其俘獲譚泰,出邊不收後隊;誑言武英郡王逼脅,臨陣敗走,以此三罪,罰銀二百兩,奪其俘獲。 葉臣,妄稱戰松山、杏山敵軍,盡斬殺之,軍中正藍、兩白旗錯亂汛地,容隱不報;出邊不收後隊;誑言武英郡王逼脅;本旗一盾未攜到;臨陣敗走。以此六罪,罰銀二百兩,奪其俘獲。 蘇納額駙,出邊不收後隊,臨陣敗走。以此二罪,罰銀二百兩,奪其俘獲。 達爾漢額駙,於已克之城上不設兵防守,致敵軍攻入;縱旗下人亂行,被殺二人;誑言豎梯攻昌平城時,第二登城;昌平所獲駱駝,指稱進獻,向王乞取;誑言同正白旗擊敗漢軍, 本旗兩盾未攜到;出邊不收後隊;又臨陣敗走。以此八罪,罰銀四百兩,奪其俘獲。 阿貸,本旗一盾未攜到,出邊不收後隊;又臨陣敗走。以此三罪,罰銀二百兩,奪其俘獲。 武英郡王,克昌平城後,不與眾議,將本旗下不應賞之人,徇私偏賞;妄言譚泰搶奪敗物以刀背擊人;出邊時未親殿後,致後隊被敵所襲。以此三罪,罰銀三千兩。 饒餘貝勒,已克之城,未毅兵防守,致敵兵乘夜復入;出邊時未親殿後,致後隊被敵所襲。因罰銀一千兩。 達爾漢額駙旗下何洛惠,本旗兩盾未到竟謊稱五盾皆已攜至。為此,擬鞭一百,罰銀百兩折贖,另議罪罰銀二百五十兩。 布彥岱旗下辛達,有七人出於掠處被殺。因罰銀二百五十兩,另擬鞭一百,罰銀百兩折贖。 葉臣旗下阿拉木,縱旗下四人亂行被殺;又臨陣敗走。因奪其俘獲。 胡希布旗下西蘭,臨陣敗走。故奪其俘獲。 葉克舒旗下岱松阿,臨陣敗走。故奪其俘獲。 費楊古旗下穆成格,臨陣敗走。故奪其俘獲。 譚泰旗下瓜拉,不收後隊,又臨陣敗走。故奪其俘獲。 圖爾格依旗下杜沙,與圖爾格依同敗敵兵,行文時僅書已名;又臨陣敗走,故奪其俘獲。 拜音岱旗下翁阿岱,出邊不收後隊;又臨陣敗逃。因奪其俘獲。 伊拜旗下明安達里,不收後隊,又臨陣敗逃。因奪其俘獲。 達爾漢額駙旗下鄂羅色臣,其本旗已死人,被蘇納額駙自邊內攜回。鄂羅色臣誑言仍在邊外,並未身死,又臨陣敗逃。故奪其俘獲,復以欺誑,罰銀五十兩。 達賴旗下納穆,縱旗下人亂行,被殺二人;一盾未到;又臨陣敗走。因奪其俘獲。 阿山旗下洪闊,縱同行一人亂行被殺;又臨陣敗走,因奪其俘獲。 葉克舒旗下杜木拜,因臨陣敗走,奪其俘獲。 超品一等公,出邊時未啟迪武英郡王殿後。因坐以應得之罪,罰銀九十兩折贖。 費楊古旗下噶期哈,本旗五盾,未全攜到。因罰銀二百兩,罷其副管領任,奪其俘獲。 鑲黃旗下阿哈尼堪,未披盔甲,出邊後率纛先行敗走,故罰銀二百兩,罷甲喇牛錄任。 鑲紅旗下布爾善,本旗一盾未到,又到邊時敗走,故罷其副管領及牛錄任,罰銀二百兩,奪其俘獲。 正紅旗葉克舒之子道蘭,未披盔甲,出邊後先後敗走。故罷管甲喇任,罰銀二百兩,奪其俘獲。 正藍旗下鍾果堆,本隊南吉蘭牛錄下一人亂行被殺;出邊時敗走;本隊盾未到,竟誑言業已攜到。以此四罪,罰銀百兩,另擬鞭一百,罰銀百兩折贖。 正藍旗下隋和德,本隊盾未到,竟誑言業已攜到;又謊報旗下興鼐逃往烏拉。以此三罪,鞭一百,罰銀百兩。 拜音圖旗下阿拉善云:「與張道員兵戰時,率先進擊一手被創傷,紅腫六處,以一等傷受賞。其率先進擊之事,額爾格圖及托克托依知之。」詢之,得悉,與張道員兵戰時,正藍旗 阿禮哈超哈,親隨護軍皆退避,所言先入,系屬欺誑。故罰以應得之罪。 鑲紅旗下阿爾布尼云:「豫親王率軍往略錦州,擊敗敵軍,時有石總兵官下一甲士誤認錦州城下之敵為我軍,誤入敵陣,明兵砍斃,欲割其首,巴布賴、布丹及我阿爾布尼三人突入敵陣,奪屍攜歸。此事,巴布賴知之。」詢之,系布丹將死者奪出,非阿爾布尼所為也。因擬欺誑罪,罰銀九兩折贖。 阿山旗下韓岱、鄂莫克圖,譚泰旗下傳爾丹、達音柱、拜音圖旗下昂金、邦遜等六人,以攻錦州城時,雲梯未攜到,均罰以應得之罪。 鑲藍旗下羅洛、喀木齊哈、顏岱等率本旗兵獨克城時,彼等下令所部,不得攻進城下,又雲梯未攜到。故該旗固山額真費楊古貝子告法司鞫審,得實。羅洛、喀木齊哈、顏岱各鞭一百。梅勒章京噶斯哈不善管理,擬鞭一百,罰銀百兩折贖,又罰銀百兩。奪該三人所俘獲及噶斯哈銀二百兩,給該旗鄭親王。 正藍旗達賴以進獻聖汗為名向戴達爾漢領取銀四百九十七兩,然未進獻,竟自取之。下法司鞫審,其二百八十兩齣邊時為敵所獲,其餘二百一十七兩,俱自隱匿,得實。遂罷達賴 固山額真任,革其職,罰銀百兩,地其俘獲。 凡被殺者,計缺賠賞,給各牛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