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文老檔 · 第十七冊 崇德元年六月
第十七冊 崇德元年六月
初八日,分敘征瓦爾喀諸將善惡。賞戮力行間,多所俘獲者:烏巴海貂皮六十五、佛頭青布三十、婦女一、幼女一;多濟里貂皮五十、佛頭青布三十、婦女一、幼女一;扎富尼貂皮
四十五、佛頭青布二十、婦女一、幼女一;綽博依、莫莫里、布爾薩海、鄂吞四將各貂皮四十五、佛頭青布二十、婦女一;昂金貂皮四十、佛頭青布二十、婦女一;伊里布、托密山、搜
色、雅爾堪四將各貂皮三十、佛頭青布二十、婦女一。賞有功嚮導,列為一等者:馬富塔牛錄下圖球婦婦二、幼女一、貂皮三十。馬一、牛二、齊肩衣一、佛頭青布二十;溫察牛錄下齊西納貂皮二十五、緞一、佛頭青布二十、婦女一;穆成格牛錄下伊努喀,原系該員家奴,有男丁二、婦女一,另賞貂皮二十五、緞服一、佛頭青布二十、婦女一;訥爾特依牛錄下哈道貂皮二十五、佛頭青布二十、緞一、婦女一;烏勒穆牛錄下圖必善貂皮二十五、佛頭青布二十、緞一、婦女一。列為第二等者:烏巴海牛錄下多爾濟納、穆成格牛錄下芬德里、訥爾特依牛錄下威赫訥、岱木阿牛錄下濟布楚四人各貂皮二十、佛頭青布十、緞一。列為第三等者:佛索禮牛錄下愛都、鄂密納牛錄下瓦里察、鄂吞牛錄下烏魯禮、馬富塔牛錄下佛倫、羅洛庫牛錄下章努、貞都禮、伊希達牛錄下常察里、訥爾特依牛錄下溫察、布彥牛錄下都爾珠九人各貂皮五、佛頭青布十、緞服一。駐寧古塔之勒福、鄂米納牛錄下伊爾都納二人各佛頭青布一、緞服一。
十一日,下書曰:「禮部和碩豫親王奉聖汗諭旨制定:凡聖汗環城廓巡行,諸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遇於途中,儀仗避於後,已身下馬、俟駕通過,自後至汗側侍行。多羅貝勒遇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儀仗避於後,讓之路,行路旁;超品一等公遇時,須勒馬立於路旁,於馬上起身,迎之通過。固山額真以下,皆當下馬立於路旁延之過。公遇多羅貝勒時,讓之路,行路旁,凡固山額真、昂邦章京、承政遇時,須勒馬路旁延之過;梅勒章京以下,皆須下馬立於路旁延之過。凡固山額真、昂邦章京、承政等遇貝子、公時,讓之路,行路旁,梅勒章京、甲喇章京遇進,須勒馬立於路旁延之過;牛錄章京以下,皆下馬延之過。梅勒章京遇固山額真、昂邦章京、承政等時,讓之路,行路旁;甲喇章京、牛錄章京遇時,須勒馬立於路旁延之過。甲喇章京遇梅勒章京時,讓之路,行路旁、牛錄章京則須勒馬立候延之過。牛錄章京遇甲喇章京時,讓路而行。揆什庫以下庶民遇梅勒章京以上各官,須下馬延之過;遇甲喇章京,則勒馬立候延之過;遇牛錄章京,即讓路而行。凡無官之人,若欲隨帶人役,准帶一人,不准多帶。凡齎送聖汗之諭旨,汗所遣急事、汗之恩賞之人,及恭送祭天、祭太廟所用物品之官員等,至諸王府門首概不下馬,遇於途中亦不下馬,錯道而行。和碩親王以下固山貝子以上,准盔後釘花。超品公以下,禁止盔後釘花。親王、郡王之隨行幕賓,若各隨其主而行,至諸王府門首,不必下馬。多羅貝勒之隨行幕賓至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府門首,皆須下馬,唯多羅貝勒本人不下馬,須俯身使馬慢顛而過。和碩福晉、多羅福晉等至親王、郡王府門首,按輩分下馬;至他府門首不下馬。福晉若不下馬,其隨侍女人亦不下。多羅貝勒之福晉等至親王、郡王府門首下騎。」
是日,封和碩穎親王長子阿達禮為多羅郡王,賜之冊印。阿達禮以得封多羅郡王禮,入清寧宮廷中,向汗行三跪九叩頭禮。
十三日,以國舅阿什達爾漢為都察院承政,尼堪為理藩院承政。
是日,賜大凌河歸附各官敕書。福澤潤,爾原系錦州副將,隨爾父祖總兵官來修大凌河城,我軍往圍大凌河城,爾隨社會總兵官歸降。爾受祖總兵命,將拒降之太子太傅副將何可剛執來殺之。是以,授為三等昂邦章京、准再襲十二次。
祖可法,爾原系錦州副將,隨祖總兵官來修大凌河城,我軍往圍大凌河城,爾隨祖總兵官歸降,是以授為一等梅勒章京、准再襲十次。
祖澤洪,爾原系錦州副將,隨爾伯父祖總兵官來修大凌河城,我軍往圍大凌河城,爾隨祖總兵歸降,是以,授為一等梅勒章京,准再襲十次。
張存仁,爾原系寧遠副將,隨祖總兵官來修大凌河城,我軍往圍大凌河城,爾隨祖總兵歸降,是以,授為一等梅勒章京,准再襲十次。
孫定遼,爾原系錦州副將,隨祖總兵官來修大凌河城,我軍往圍大凌河城,爾隨祖總兵歸降,是以,授為二等梅勒章京,准再襲九名。
韓大勛,爾原系寧遠副將,隨祖總兵官來修葺大凌河城,我軍往圍大凌河城,爾隨祖總兵歸降,是以,授為二等梅勒章京,准再襲九次。
曹恭誠,爾原系錦州副將,隨祖總兵官來修葺大凌河城,我軍往圍大凌河城,爾隨祖總兵歸降,是以,授為二等梅勒章京、准再襲九次。
裴國珍,爾原系錦州副將、隨祖總兵官來修葺大凌河城,我軍往圍大凌河城,爾隨祖總兵歸降,是以,授為三等梅勒章京、准再襲八次。
陳邦選,爾原系錦州副將,隨祖總兵官來修大凌河城,我軍往圍大凌河城,爾隨祖總兵歸降,是以,授為三等梅勒章京,准再襲八次。
李雲,爾原系錦州副將,隨祖總兵官來修大凌河城,我軍往圍大凌河城,爾隨祖總兵歸降,是以,授為三等梅勒章京,准再襲八次。
薛大湖,爾原系遵化副將,我軍圍大凌河城時,爾率兵同張道員來援大凌河,為我執獲收養,授為二等甲喇章京。爾若陣亡,准襲,病故不准襲。
姜新,爾原系劉家營參將,我軍圍大凌河城時,爾率兵同張道員來援大凌河,為我執獲收養,後受命為使,往來於祖總兵官處,是以授為二等甲喇章京。若陣亡,准世襲,病故不准世襲。
十五日,聖汗入崇政殿升座畢,大凌河各官以升級賜敕禮,行三跪九叩頭禮。於是,滿洲贊禮官奉汗諭旨,贊若有應政事,即行入奏。刑部承政郎球劾奏政白旗毛達色之罪。所奏罪行緣由:毛達色曾與傳爾丹往追鄂木布楚虎爾下逃人,因未獲逃人,究問往追各官。時毛達色供稱:「我並未往。倘苟去而謂未去,臣有罪也。及察往追逃人各官檔冊,有毛達色名。緣是,擬誑聖汗罪,鞭一百,解牛錄任,貶為庶人。奏聞,聖汗降旨:「依議行。」欽此。各官齊集時,護衛聖汗之巴圖魯詹。額爾克戴
青不至職守之地。都察院承政阿什達爾漢、多爾濟達爾漢諾顏見其後至,即於聖汗前斥之曰:「爾等乃護衛聖汗之人也,為何擅違職守而後至耶?」即怒目令之出。遂逐出大清門外,送刑部議罪,入奏。奉聖汗諭旨,申飭免罪。
十六日,干洪健病故,以其子於天成襲牛錄章京職,准再襲三次。
是日,聖汗諭曰:「鄂木布楚虎爾,前曾命爾來,欲賜名號,因大水汜溢,未能成行,實屬誠然,今即停止前來,速往爾貿易處所。急於遣爾者,蓋此次我出征大軍,必入長城,由彼遣人報信,路途遼遠,不能速至,故令爾親往其內地探取實信,速來奏聞。爾若諸事齊備完畢,務於本月二十日以前起行。俟爾還時,再賜名號。」
是日,聖汗御中清寧宮,都察院滿洲承政阿什達爾漢、蒙古承政多爾濟達爾漢、漢承政祖可法及張存仁等跪奏曰:「有一人首告其主。審所告是實,將其人撥給他人為奴。」汗諭曰:「此等事固當奏聞,然爾等大臣除此等小事外,今後凡見我有過失,及親王、郡王以下諸大臣行事乘繆,欺壓民人,怠政壞法等罪即當奏聞。再者,民人中有自稱薩滿,書符讀咒,誑騙民人,行邪術以欺國之人,當即行奏聞。若只奏在下小人之事,不奏在上之人之事,非忠直之道也。」滿洲承政阿什達爾漢對曰:「聖汗之諭是也。臣等若不身先正直,何以責人,蒙汗主委任,其所見所聞,豈有隱而不奏之理耶?」漢承政祖可法對曰:「臣等唯聖汗是懼耳。余復何懼哉?凡人有為惡行亂,親見即日親見,
風聞即日風聞,必當奏聞。」漢承政張存仁對曰:「祖可法所言非也。勸惡格非,忠直為國之臣,雖聖主何以懼之?既不懼汗主,豈有懼他人之理乎?見有過失,為何隱之?」汗諭曰:「然也!凡人若忠直以行,雖天與佛,尚不能動搖,汗主何能犯之?古雲,以忠直行之,氣數不能撓,世變不能遷。』此之謂也。」
是日,欽定每年收穫新谷新果後,先薦太廟。六月十六日,遷學士胡球、禮部啟心郎祁充格,以新瓜、李薦於太廟。
是日,聖汗至馬館,觀諸王、貝勒賽馬,賽程二十里外。分為十等,一等馬賞煙十斤。自一等馬以下,每等遞減一斤,賞至十等止,賞跑馬之人各佛頭青布二。
是日,蘇兒德依、布彥往迎遣往大同府下沙河貿易之邦遜、達代,遇貿易之人,留於邊外,即先來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