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文老檔 · 第五十七冊 天聰六年七月至八月
第五十七冊 天聰六年七月至八月
七月初一日,遣達雅齊塔布囊率每旗纛臣一員、護軍十人,齎書往張家口,書曰:「既誓天地修好,凡事皆當敬天保終。我素不忍屠戮乃惟以和好之道為念,故專意修好,兩國若享太平,則各受其福。所以首倡議和之事,並期於必成,出邊至此。擒爾哨卒二人,旋即送還矣。又以我兵入邊為盜,即當爾面殺一人,餘二人各杖一百,貫耳鼻,爾方諸物,盡行送還。
我小國人能遵盟盟如此。爾大國諸臣智者等,反不送還我逃人,是何謂耶?爾諸臣智者等試思,此逋逃數人,果有損於我,而有益於爾耶?則宜以信義為上。勿效遼東人偏助葉赫,厚察哈爾而外我也。我必愛惜和好之道,敬天保終若爾亦不負天意,則兩國皆善矣。議和時,爾等曾謂遼東地方並議在內。但遼東人,向來志大言謬,難與議和,須由爾處遣人往遼東,率遼東人來議為善,我亦俟爾處人來議,若爾來議之人,日久不至,我即乘暇來爾處相議。」於是,天聰汗率大軍還瀋陽,至孔果爾俄博地方駐營。
初二日,左翼主將阿濟格貝勒來與大軍相會。
初三日,汗與諸貝勒率每牛錄甲兵十人行獵,一無所獲。是日,次納里蘇河。
初四日,大軍至上都河駐營。明國以和好之禮,饋贈財物。諸貝勒選蟒緞十、緞十、倭緞十、金五十兩、琥珀素珠二進汗,汗閱畢,納蟒緞十、緞十,其倭緞十、金五十兩、琥珀
素珠俱卻之。又蟒緞三百十一、緞一百二十、妝緞十六、綠斜皮五十六、佛頭青布二千五百及茶一千七百色,分給八旗諸貝勒。
初五日,各路投降蒙古諸貝勒,辭別歸家時,汗賜孫杜棱、達拉海、鳥克善舅舅、僧格及伊兒都齊、穆章、敖漢等七路諸貝勒各蟒緞十、細二十;穆寨及圖梅之子拉瑪斯喜二台吉
各蟒緞四、細六;拜松果卓里克圖及布庫叟色二人各蟒緞一、佛頭青布八;嘎爾瑪、寨桑、土謝圖三人各蟒緞一、佛頭青布六;敦多惠、台巴圖魯、托克托惠、賴薩、杜斯格爾五人各蟒緞一、佛頭青布七;雅蘇特、哈喇車是克之十二貝勒各緞一、佛頭青布八;土謝圖額駙、扎賴特、杜爾伯特三路諸貝勒各蟒緞十、緞二十;布塔奇哈坦巴圖魯蟒緞五、緞十;拉瑪斯喜蟒緞四、緞六;喀喇沁部戴達爾漢、畢喇希及拉希喜布三人各蟒緞二、緞三、佛頭青布二十;巴特瑪蟒緞一、緞二、佛頭青布十;沙木巴蟒緞一、佛頭青布八;索諾木蟒緞一、緞二、佛頭青布十;巴林部滿珠習禮蟒緞一、佛頭青布十;阿魯四子部貝勒各蟒緞五、緞六。蒙古諸貝勒以賞齎禮叩謝汗。
是日,命賽木洽、穆虎二大臣率兵八十人先還瀋陽報收服察哈爾歸化城等處人民消息,兼令迎軍糧。
初六日,以出征禮,封八牛祭纛。是日,起程行獵,一無所獲。次額爾登河。
初七日,行獵,無獸。是日,次上都河東灣。
初八日,行獵,殺死諸、鹿甚少。是日,因達海巴克什病篤,汗遣楊善,庫爾禪、龍什及愛巴里、索尼往視之。是日,次伊哲爾河。
初九日,行獵,無獸。是日,次固爾班海塔罕地方。
滿洲大軍於七月初十日過興安嶺,至尼楚袞都爾鼻兒地方駐營。是日,甚冷,俘獲人中衣單薄者,凍死二、三百人。山上峽谷間冰猶在。
十一日,大軍至河口駐營。
十二日,率每牛錄甲兵五人行獵,無獸。是日,次博爾克依河。
十三日,賜科爾沁部哈坦巴圖魯蟒緞五、細十;喀喇沁部巴特瑪台吉蟒緞一、細二、佛頭青布十;索諾木台吉亦照此賞賜。其餘蟒緞和緞四十、倭緞一、細五十九、佛頭青布二百
五十九,八家分取之。是日,次博爾克依河。
十四日,率每牛錄甲兵八人行獵時,汗及大貝勒親約人馬曰:「何以亂行?昔日行獵,豈如是乎?今並非好行獵也,乃因軍中無糧,欲得行糧也。」遂將亂行者鞭責之。
滿州大軍至擺斯噶爾地方駐營畢,游擊職達海巴克克什病故。六月初一日,得疾,至第四十四日,即七月十四日未時卒。未年,三十八歲。達海自九歲始讀漢書,通曉滿漢文。自太
祖至聰六年,撰擬與明國及朝鮮往來書札,文詞敏贍,居心醇厚,識解聰明。病極,汗召侍臣垂淚曰:「我原以為達海患平常疾病,今聞病篤,深惜其未及寵任,後當優恤其子。爾等
可以我言往告之。」遂賜達海蟒緞一、緞二,命侍臣攜往。侍臣將比諭轉告達海。巴克什達海感愴垂淚,然病已危篤,不能言矣。達海用滿文譯漢籍:有《萬全寵書》、《刑部【原檔殘缺】
素書》、《三略》。始譯而未竣者有《通鑑》、《六韜》、《孟子》、《三國志》、《大乘經》。昔滿洲國未深諳曲故,諸事皆以意創行。達海巴克什始用滿文譯歷代漢籍,頒行國中,滿洲人不曾
聞知之典故文義,由此通曉之。英明汗乃天所其以意創行,與古賢無異。國家與盛之時,額爾德尼巴克什、達海巴克什相繼應運而生。二人精通文義,乃一國僅有之賢人也。
十五日,明國所贖糧米財物,阿什達爾漢及龍什、達雅齊塔布囊、衛寨桑四人,悉行私取,不分給同行之白格依、愛巴里等。龍什復私換官價所買蟒緞,筆帖式白格依及筆帖式愛
巴里以其事奏聞於汗。遂命盡奪阿什達爾汗、達雅齊、龍什所得財物、糧米,仍坐龍什竊盜罪,罰銀百兩,革職。衛寨桑以新附之人,免奪其財物、糧米。巴克什庫爾禪妄自尊大,輕視同行筆帖式穆成格,向明人只報其身分,而不報穆成格。故盡奪巴克什庫爾禪所得財物,是日,遣夸色、僧格率每旗一人傳書諭曰:「治療土謝圖額駙之藥,命西鳥里額駙,速尋送往。中途所留糧米已耗盡,將所運糧米,速來迎接。」
是日,行獵。獵得盤羊、母盤羊。
是日,大軍次遼河。
十六日,渡遼河,駐歸河岸。駐歸緣由:盡議諸務【原檔殘缺】
十七日,汗與諸貝勒率每牛錄護軍五人前行。留兵托貝勒、阿濟格台吉及八旗各主將率眾軍士。是日,土謝圖額駙、扎魯特、巴林、喀喇沁、土默特蒙古諸貝勒未先歸,隨汗同行,
乃至遼河辭歸。所留糧米,今已運至,次古爾班杜爾噶地方。
十八日,命諾木圖、額兒伯格往駐防察哈爾逃人,諭之曰:「無旨不得前來。若有逃人來歸,先速遣其為首者來報信,其餘之人稍後攜來;其來歸蒙古者,遣其為首者前來報信息。餘者留之。諾木圖留孫杜棱處,額兒伯格留達賴、四子處,額爾伯格遣人往敖漢、奈曼、巴林、扎魯特等處,分駐兩處。勿奪行糧,仍以供給者食之。上述者,均自古爾班杜爾噶地方
遣往。」是日,次伊拉薩托地方。
十九日,行獵,無獸。是日,次於呼渾地方。
天聰汗率諸貝勒統精兵前行至舊遼陽。復自遼陽起行。時遇自瀋陽運糧來迎之英古爾岱等,英古爾岱報曰:「六月十二日,發大水,各路近水田禾淹沒者半,其嘉禾間有為蟲食者。」
昔明辛卯年大澇,山為之崩,人亦漂去。據耆老等雲,今壬申年之大水遠不及辛印年等語。此次大水,瀋陽南關外民舍淹沒頗多,野獸蛇蟒亦漂去。
二十三日,天聰汗渡遼河,次邊外二里之處。
二十四日,進瀋陽城之前,於距城十里外處,留守杜度,阿巴泰二貝勒、總兵官揚古利額駙、佟養性及諸臣來迎,叩見汗。午時,汗謁堂子畢,入宮。
二十五日,土默特部鄂木布楚虎爾來朝見汗,以來朝禮,獻三羊之肉及燒酒三背壺。
二十六日,喀喇沁部巴拜楚虎爾來朝見汗即以來朝禮,獻三羊之肉及燒酒二背壺。
二十九日,汗集大凌河副將以下游擊以上各官於內廷,殺一牛二羊,治筵二十度,宴之。賜祖可法、祖澤潤、祖澤洪三副將釘金佛涼帽之物品。
八月初一日,吏部貝勒、禮部貝勒,二部大臣合議奏聞於汗。參將魏赫德、游擊達海巴克什病故,各賜官庫紙八百、羊一、燒酒二大瓶,並遣官致祭一次。前無此例,由此始行。
旋師以來,自大凌河攜來之漢人,逃者甚多。汗遂召額駙佟養性及文館諸巴克什諭曰:爾等宣諭大凌河歸降各官曰圍爾等三月,天以畀我。我之恩養勝於他人,故攜爾等至此,給以衣食,與以妻室撫養也。倘我軍士似此為爾等所俘,不惟不加養贍,即其首領猶能保乎?當孩赤之時,養育者爾父母耳。今我給衣食養育,我即爾等之父也。爾等在明地乃統屬萬千人。今我賜與爾者,每人不過四、五十人,或二十三十人耳,有何繁多?爾等為何不加訓飭撫養,使之逃亡耶?豈以此番出兵,從宣府講和而還,恐不能與妻子相見,故如此耶?我既誠心議和,而彼必以重物饋我,以足我意,否則豈能夠輕易與之講和耶?和議若成,則國富家昌,共享安樂,豈非美乎?若不議和,察哈爾懼我,已遠遁萬里之外,旁無窺伺,軍分四、五路攻明,可一舉成事也。彼不思是,負我養育之恩,背逆塵土潛逃,是負天也!該逃人中,有者出於已意而逃,有者官兵同謀而故縱。若欲歸家探取信息,則奏於我,明白遣去,所遣之人還與留,聽其自便。否則,彼思亂不已也。」
是日,遣大媽媽還。賜大媽媽暗葉盔甲一和玲瓏方齊頭漆鞍轡一、水紋馬鞍附紅馬韂、朝鮮緣斜皮二、蟒緞二、毛青布五十、妝緞一及緞七、茶一百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