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文老檔 · 第三十八冊 天聰五年四月至七月

佚名 《滿文老檔》
第三十八冊 天聰五年四月至七月 二十日,致喀喇沁部蘇布迪杜棱書云:「汗諭蘇布迪杜棱。古水德依捕獲之三戶人,在杜棱地方時,未被古木德依驅使。其三戶人並非古木德依親自攜來者,而由達爾瑪迪來時攜來之人,仍給還達爾瑪迪。」 二十一日,阿魯部台巴圖魯貝勒至。 二十四日,賜台巴圖魯通山蟒緞一,毛青八。賜寨桑扎爾固齊蟒緞一,毛青八。賜其餘四蒙古人各彭緞一,毛青六。是日還。 二十五日,汗賜烏克善舅舅、滿珠習禮額駙各蟒緞一,緞五,黃緞無披肩披領一,插有弓箭雕撒袋一,六十兩銀釜一,毛青十四,白布六,茶三十,煙四十刀,全袖明甲冑一,密 納靴一雙,雕花腰帶一。賜綽爾齊藍蟒緞無披肩披領,緞二,毛青八,全袖明甲冑,插有弓箭雕撒袋,擊順刀雕花腰帶,雕鞍轡,茶十,煙十刀,密納靴。賜章金、額森特依、濟爾哈朗等三人各無披肩披領一,毛青八,雕花腰帶煙十刀,茶十。 是日,賜阿魯部托克托呼貝勒銀酒海一。雕鞍轡、雕花腰帶,緞二。 是日,扎魯特部噶爾諾特鄂兒博台吉、布庫特鄂兒博台吉,當汗班師時,未謁見汗而去,故此擬罪,罰駝一、馬一。 二十六日,烏克善舅舅、滿珠習禮額駙、綽爾齊、章金、額森特依、濟爾哈朗還。是日,其扎魯特部噶爾諾特鄂兒博台吉、布庫特鄂兒博台吉,當汗班師時,未謁見汗而去,故擬罪, 即罰駝一、馬一。由索尼、穆成格將所罰之駝賜與黑總兵官,馬賜與沈色惠。 二十七日,汗於春搜所,以送行禮,殺牛羊,宴烏克善舅舅及滿珠習禮額駙。 二十八日,烏克善舅舅、滿珠習禮額駙將起行,汗以禮召入團帳房,殺羊宴之。汗賜烏克善舅舅、滿珠習禮額駙各全副雕鞍一,弓一及雕花腰刀一,垛兒一。 是日,為安哨探事,遣伊拜、胡希布往敖漢、奈曼、喀爾喀諸貝勒處。喀爾喀五十人,駐烏蘭哈達;敖漢、奈曼五十人,駐鄂爾多搏羅托羅蓋。 五月初一日,喀喇沁部蘇布迪杜棱之子庫魯西台吉攜蟒緞二,緞二,大琥珀一,燒酒二壺及三羊之肉,來春搜所,朝見汗。 初二日,巴林部滿珠習禮進汗一牛八羊。賜滿珠習冖順刀一,煙十刀。賜送牛羊之人藍布白布二。賜西訥布庫毛青無披肩披領一。 初三日,喀喇沁部蘇布迪之子庫魯西還,以回還禮,賜順刀一,撒袋、弓叉一。並賜蘇布迪馬一。 初四日,察哈爾之洪巴圖魯進汗牛二、羊二十。賜來朝四人毛青三,藍布三,白布二。 是日,敖漢、奈曼、巴林、扎魯特諸部為書立法云:「逃人無論從何方來,貝勒等若殺之,則罰十戶諸申;若系平民殺之,誅其身,奪其妻子、牲畜,為俘。凡人告訐殺害逃人者,將告訐之人斷出。貝勒若不遣人出哨,罰牛五;庶人不出哨,各罰牛一。」 是日,喀喇車裡克部都斯嘎爾墨爾根台吉時以來朝禮,進馬二,汗悉納之。 初七日,命阿什達爾漢舅舅、希福巴克什往科爾沁議和並與之會盟,議諸貝勒不出征、不會盟罪。 十二日,喀喇沁部雲敦烏巴希來叩見汗,進蟒緞一,倭緞一。所進蟒緞,倭緞,悉數納之。 是日,敖漢,奈曼部桑坎台吉來叩見汗,進馬一。卻之。 二十三日,土默特部古英豁紹齊來叩見汗,恭進馬三,燒酒二壺,並以所攜酒,獻汗先飲之。其馬不納,卻之。汗殺二羊,列筵十席,宴之。 二十六日,孫杜棱蒙古喇嘛來見汗,賜緞毛青十,銀茶桶一,腰刀一,煙二十刀。 二十七日,阿魯部寨桑古英豁紹齊、嘎爾瑪伊兒登巴圖魯還,以回還禮各賜公庫彭緞一及毛青十。 二十九日,阿魯部諾木齊達爾漢戴青、嘎爾瑪黃台吉、戴青,以來朝禮,諾水齊達爾漢戴青獻駝一馬四;嘎爾瑪黃台吉獻駝一馬四;戴青獻馬一。汗納嘎爾瑪黃台吉馬二,諾木齊達爾漢戴青馬一;其餘六馬二駝,卻之。以朝見禮,殺五羊,筵二十席,召入樓上,宴之。 初四日,錫伯部綽托、松塔里來朝見汗,綽托進馬一貂皮二十;松塔里進馬一貂皮十。納綽托貂皮二十,餘未納,卻之。 十一日,賜嘎爾瑪黃台吉甲二,雕鞍一,玲瓏撒袋一,銀茶桶一,酒海一,緞三,毛青二十,煙二十刀,御用緞無披肩披領一,鞋帶一,順刀一。賜諾木齊達爾漢戴青甲三,雕鞍二,玲瓏撒袋一,銀茶桶一,酒海一,緞六,毛青四十,煙二十刀,御用緞無披肩披領一,順刀一,鞋帶一,並召入汗宮,殺二羊,筵十席,宴之。 十三日,嘎爾瑪黃台吉、諾木齊達爾漢戴青還。 是日,往科爾沁貝勒處議罪之阿什達爾漢及殺福巴克什至。 二十日,往察哈爾、喀爾喀貝勒處議罪之拜音達里、伊拜至,攜回因罪所罰之馬四,騾牛一,兩歲牛一,羊三。命索尼巴克什以四馬賜與新官,將一牛一騾賜與拜音達里、伊拜,其三羊及兩歲牛折為二羊給事主。 二十五日,阿魯部孫杜棱四使者至,進汗馬三,盡納之。 二十六日,希福巴克什、額兒比和往土謝圖汗處議事。 初五日,遣額兒比和往科爾沁部土謝圖汗處,拜音達里往阿魯部孫杜棱、達賴楚省爾四台吉處。致書土謝圖汗曰:「汗諭土謝圖汗:調兵伐明時,曾言每旂出兵百人。現停出百人,各調五十人來,勿勞其餘眾騸馬之力!俟明春草青前,調兵往征察哈爾。勿以比言告於大國知之。納於養息牧之都爾鼻地方會兵,務於本月二十七日到。」 汗諭:「每旗出台吉一員,兵百人前來,勿勞其餘眾騸馬之力!明年須乘草青前,調兵往征察哈爾,勿以此言告大國知之。納於養息牧之都爾鼻地方會兵,務於本月二十七日到。孫 杜棱二出旂台吉二員;達賴出旂台吉一員,四子部落出台吉二員前來。恐頓騸馬之力,遂命各減兵五十人。」 致孫杜棱書曰:「汗諭:從孫杜棱二旂徵調台吉二員;從達賴旂徵調台吉一員;從四子部落徵調台吉一員。各調兵百人,赴所納之地養息牧之都爾鼻地方匯集,務於本月二十七日到 達。勿勞其餘眾騸馬之力,明年春須乘草青前,出兵征察哈爾。勿以此言告大國知之。天聰五年七月初五日。」 致達賴楚咱爾四台吉書曰:「汗諭達賴楚呼爾、僧格墨爾根和碩齊:爾等會議後,遣使者往烏喇特部,其來與否,打聽詳實畢即還。烏喇特慶喀問畢而來,據稱寇克特扎賴特惡言語 之而還等語,速遣使往。」 初九日,致敖漢、奈曼、巴林、扎魯特諸貝勒書曰:「汗諭巴林部貝勒、敖漢奈曼部貝勒及扎魯特部貝勒;除看守牲畜之人外,餘眾悉率之來。至於馬匹,由騸馬多餘之人補足騸馬 之數。我等果能併力奮戰所遇之敵,則天必眷佑我等,削弱敵威,乃善事也!以敵人所種田禾,秣我所乘馬匹,俾之肥壯,並取奪其糧而用之。本月二十七日會師於養息牧之都爾鼻地 方。」 「汗諭鄂木布楚虎爾、阿袞台吉、杜棱之古木斯喜、西蘭圖侍衛台吉、庚格兒侍衛貝勒及多諾依袞濟:馬步兵悉率之來,馬有餘者,補足騸馬。我等果能併力奮戰所遇之敵,則天必眷佑我等,削弱敵威,乃我等之善事也!以敵人所種田禾,秣我等所乘之馬匹,俾之肥壯並且取其糧而用之。本月二十七日會師於養息牧之都爾鼻地方。」 「汗諭綽克圖泰呼:據云奪取從明國逃至敖漢之達喇額克地方逃人之馬六匹,棉甲二,線性二等語。既統一為一國,何故奪之?宜將所奪諸物,全數退還!」 十六日,往阿魯部達賴楚呼爾處之使者西巴泰至。 十七日,往土默特部之使者博貝至。 十八日,博博龍、烏巴堂攜一男二婦四馬由察哈爾逃來。 十九日,有人自察哈爾逃來,為通報此消息。遣博貝往土謝圖額駙處,西巴泰往孫杜棱處。致土謝圖額駙、孫杜棱書曰:「博羅科爾沁台吉一員、坤都勒恩楚呼爾下一人及一男二婦一併由察哈爾逃來。聞察哈爾奪明糧倉,大掠其茶,由呼爾漢一帶向東北遷移等語。據眾雲稱阿魯部濟濃已離喀爾喀,即將來此,欲預堵截等語。或雲於陳便部有一群人慾往擄掠等語。復又言悉屬謠言。經譯察,得實,言孫杜棱、四子部落已攻取自西拉木倫河以北山麓等語。應調兵往彼處。據聞先取放置於格根汗城東一世之牛羊農夫率兵趕牧群,急行遷移等語。今春所分駐牧之地,仍遣哨探各五十人速往。」 二十二日,土謝圖額駙之二使者至。 二十三日,孫杜棱之四使者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