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文老檔 · 第二十三冊 天聰四年二月

佚名 《滿文老檔》
第二十三冊 天聰四年二月 初三日,遣人致書云:二貝勒曰:灤州一帶俘獲人口,其未婚少女及家奴,勿全給還,待來告索還其妻及兄弟親戚時,取之交與漢人可也。 初三日,蔡通原系明洪山口千總,我軍克洪山口後,以洪山口無參將,擢千總為守備,兼管參將事務。其後,大軍前往北京,各地降民皆叛,彼亦隨眾叛。及大軍還,彼先眾來降時,三屯營總兵官遣人來不納令退。又與西蘭圓率兵往攻潘家口,殊屬誠心歸順,擢為參將,並賞馬一匹,銀十兩。 金有光,原系明潘家口守備,至是擢為游擊,並賞馬一匹,銀十兩。 魏德禮,原系明潘家口平民,我進兵後,三次奉差遞送奏書。大軍往北京後,潘家口叛變。旋師後,遣人招降,彼先縋城降,並招潘家口歸降,故擢為守備,並賞馬一匹。 蔣進橋,原系明潘家口守備下旗鼓,我進兵後,因遞來潘家口降書有功,擢為守備。大軍往北京後,潘家口叛,旋師後,遣人招降,彼先縋城降,並招潘家口降,故仍為守備,並賞馬一匹。 初四日,樂亭南三十里外,推城、邱口莊二村,辛傳順、胡謨印、唐元宣、李文寅等五人,領其村人薙髮歸降,前來叩見,並獻騾一,乃卻之,賞銀十兩,給以告示及令旗,遣之。 初四日,札魯特部諸貝勒,獻汗上等馬四十三,駝一。 初五日,致遵化書云:欽奉汗命,於初一日,遣人三十,前往捉生,未得其騎馬者探而得其步行者,訊之雲,祖仍駐山海關,撫寧駐有副將四員,一曰朱梅、一為祖之弟、一姓馬、 又一姓黃,已與內地不通信息等語。再我兩處所有軍馬,其頭等者,膘肥體壯,贏弱者,再飼養十日,無論何往,可以乘騎。甲兵所需糧草,皆已獲得。建昌一帶已降與未降地方數目及兵丁數目,皆已繕入漢文冊內。再我等曾欲遣使於祖。又恐謀事草率,遂候汗諭,曾命建昌駐軍,賞給銀兩,現已遵旨賞給。各總、把總,各賞銀二兩,其銀由馬副將親往貴齎。馬副將往取家眷,聞已離北京,自海而來。其原先遣派之人已至,已於初四日,遣人前往相約定地迎之。至於我軍馬匹,十匹之中,七肥三瘦。 初五日,汗與諸貝勒會審眾兵同意都堂兵交戰於都城南關東門時,為袁擊敗一事。時汗諭諸貝勒曰:「前已有旨,其攻城先登而授職之人,嗣後我等勿得再令攻城。彼等既捐軀建功,復令攻戰,欲何為。此等有功者 當留在諸貝勒、固山額真左右,唯遇眾人齊戰時,隨眾進戰。若彼欲戰,亦當止之。即或廝率中若有一二次率先登城立功者,亦不可再令其攻城。將此旨意,令傳諭駐永平、灤州諸貝勒大臣及眾人知之。」 據來報,漢兒莊千總一員率四十人等進入潘家口後叛等語。遂遣副將阿山、楊善、龍什率每旗護軍營大臣一員,每小旗護軍二人,並喀喇沁部岱達爾漢之兵二百,西蘭圖之兵一千 往擊。 遣每旗護軍五人,每小旗額真一人,以劉哈為首,往偵探三屯營消息。 駐永平眾台吉致書云:欽奉汗命,於初一日,遣人三十,前往捉生,未得具騎馬者,而得其步行者,訊之雲,祖仍駐山海關,撫寧駐有副將四員:一曰朱梅,一為祖之弟,一姓馬, 又一姓黃;已與內地不通信息等語。再我兩處所有軍馬,其頭等者,膘肥體壯,羸弱者,再飼養十日,無諭何往,可以乘騎。甲兵所需糧草,皆已獲得。建昌一帶已降與未降地方數目及兵丁數目,皆已繕入漢文冊內。再我等曾欲遣使於祖,又恐謀事草率,遂候汗諭。曾命建昌駐軍,賞給銀兩,恐已遵旨賞給。千總、把總各賞銀二兩,其糧由馬副將親往賞齎。馬副將往取家眷,聞已離北京,自海而來。其原先遣派之人已至,已於初四日前往相約地迎之。至於我軍馬匹,十匹之中,七肥三瘦。 是晚,汗召麻總兵官、賈郎中、楊副將、孟副將、臧游擊五人至御幄賜宴。汗曰:「明帝視如許將士之命,竟同草莽,常驅之於列地。再我屢遣人議和,竟無一言相報。」麻總兵對曰: 「明帝年幼,執政眾臣不忠,各圖自保。議和之事,懼不敢奏。奏之而聽固為善矣,倘或不聽,親族誅滅,故不敢言。」汗曰:「若然,是天賜我機也,豈可棄之而去。但駐兵屯守,民不得耕耨,何以為生?且夫山海關、薊州,防守堅固,徒勞我師,攻之何為?惟當深入內地,取其無兵之空城可也。」 初六日,白都堂、崔道員、張知府奏請貿易。二貝勒曰:「其人馬牛騾驢羊及膻羊,照例在樓下納稅交易。令諸申大臣二員、漢人大鐘臣二員,居彼具文抽稅。凡物遺失,務將遺失 物件顏色,先告知固山額真,遵循固山額真之言尋覓其遺失之物。若不先告知固山額真,失主即認之,亦不與也。」 是日,自灤州致書云:遣往樂亭之人,尚未返回,據風聞已於初二日薙髮等語,其家信尚未聞知,欲再遣人探信,然未得合適人選。灤州一帶村堡及城內,來人甚多。李備御今因無耕畜來請,大臣等議給無主幼騾二。城南無主之田,欲高游擊與我二人,以我牛驢耕種,若不獲準則罷。張知府患病,城內之事,無人管理,二貝勒可否議遣幹練官員來替。 是日,前往潘家口之副將阿山、楊善、龍什等致書云:「我等啟行,至洪山口,天色已晚又由此前行,距潘家口十里外駐營。翌晨啟行,遂遣我所攜守備一人,並二人傳諭:汗之大軍 將赴漢兒莊,現已至此,令爾等來見諸大臣等語。時已叛我之萬姓二人出城來降,並報稱,有一千總率兵四十駐於城內等語。我等遂以前赴漢兒莊,途經此地就食等語誘騙,陸續入城即奪其城門,沿城而立,斬千總一人,殺三十三人。我等將遷移之戶口,分別以待,至於容匿千總之萬姓二人,作何處置,候汗下旨。」汗曰:「潘家口事務,宜照前信辦理。勿殺萬姓二人,亦取其戶口遷來。再爾等返回之前,宜偵探喜峰口消息。」 是日,賞賈郎中,范生員各騾一,以資乘騎。又賞附近降民及差役騾二,以備差遣時乘騎。另有千總二人,各賞馬一。 賜喀喇沁部頁貝勒馬六匹。 遣圖魯什、勞薩,率每甲喇■軍三人,前往大路一帶捉生。 前往三屯營捉生之劉哈,殺二漢人,生擒三漢人解來。 是日,汗曰:我諸貝勒大臣等,仰蒙天佑之,凡事皆當處之以義,毋食黷以利己,毋偏庇以徇人,則在下之士卒悅服,天亦嘉之。夫事因不知而錯誤妄行,猶出於無心之過。若如喀 克都里,不明事理,令其本旗巴圖魯薩本哈圖,乃為本牛錄人運取柵木,以勞苦之也,復令往攻昌黎城。凡貝勒諸臣,視本旗效力營苦之人,即當如為親其勞,而惻然憐憫。若不憐憫,雖為親友,亦不願盡忠效力矣。昔奐起吮其卒之時,卒之母哭曰:「吮此子之父之癰,父遂歿於陣;復吮此子之癰,恐如其父歿於陣也。」似此等小卒,不幸一死則已,幸而得生,為汗及諸 貝勒建功之業,而一次奮勇出眾者,再遇攻城時,縱有攻城之心,切不可復令之往也。 初八日,遺書於灤州云:催灤州人,從速耕種。所請官員,茲將遣往。再將此薙髮書,令刻字匠刊刻,無論何也,凡獲未薙髮之人,即令薙髮,付此書遣之,再將爾處所有戲子,悉行遣來。至於爾等所獲牲畜,分四旗收養,所得財帛,送至於此。 是日,遣葉努率十六人齎書還瀋陽,書雲,汗乃諭曰:岳托、豪格等去後,有尚書一員、副將八員、游擊十六員、都司十六員、卒兵八千,我等將至遵化之日,由明官至距遵化十五 里處、分八營而立。我軍遂敗其五營,斬尚書一員、副將五員及游擊、都司等,盡殲其眾。生擒游擊一員、守備一員。有二營奔往布爾噶都所駐之地羅文峪,為布爾噶都擊敗,盡殲之。 乃生擒副將一員、游擊一員、都司二員解至。再降我而復叛之洪山口、潘家口,至是復降。潘家口所有富戶,已遷至遵化,其貧窮者仍留原處,交與西蘭圖安置。大安口駐軍悉已遁去, 其餘氏寥寥矣,故令沙木巴駐守。爾前來之諸貝勒,盼我等速還。若不秣馬,俾之壯,不得即行返還。惜所獲馬匹尚未至。務令治癒馬瘡,俾妥為督促餵養。因永平有軍情,遂至遵化, 遵化軍情更甚,故我等將士、盡留於彼,隻身速還。待我等將至,爾等起行前來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