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今注今譯 · 卷十 鄉黨
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1,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廟朝廷2,便便言3,唯謹爾!
今注
1 《釋文》:「恂音荀,又音旬。」鄭註:「恂恂,恭慎貌。」《集注》:「似不能言者,謙卑遜順,不以賢知先人也。鄉黨,父兄宗族之所在;故孔子居之,其容貌辭氣如此。」
2 朝,直遙切。下同。
3 便,旁連切。鄭曰:「便便,辯也。雖辯而敬謹。」按:《孔子世家》作「辯辯言」。《集注》:「宗廟,禮法之所在;朝廷,政事之所出:言不可以不明辨,故必詳問而極言之;但謹而不放爾。」《集注》:「此一節,記孔子在鄉黨、宗廟、朝廷言貌之不同。」按:《鄉黨》篇舊不分章。(《釋文》:「此篇凡一章。」)邢疏本分為二十一節;《集注》分為十七節。我們現在的分節,全從《集注》。《鄉黨》篇大致是記孔子生平的行為的;但篇中有許多地方恐怕是出於傳說,或雜記當時的儀文的。
今譯
孔子在家鄉,態度恭慎,好像不能說話的樣子。他在宗廟和朝廷中,言辭明辨,不過說話的態度是很謹慎的。
朝,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1;與上大夫言,誾誾如也2。君在,踧踖如也;與與如也3。
今注
1 侃,苦旦切。孔曰:「侃侃,和樂之貌。」劉疏:「《爾雅·釋詁》:衎,樂也。侃衎古通,故注訓侃為和樂。」
2 誾,魚巾切。孔曰:「誾誾,中正之貌。」(《說文》:「誾,和說而諍也。」)
3 踧,子六切;踖,子亦切。與音余。馬曰:「踧踖,恭敬之貌;與與,威儀中適之貌。」(皇疏:「與與,猶徐徐也。」)《集注》:「此一節記孔子在朝廷事上與接下之不同也。」
今譯
在朝中,孔子和下大夫談話,顯得非常和樂的樣子;和上大夫談話,顯得很嚴正的樣子;國君在場,便保持著恭敬而安和的樣子。
君召使擯1,色,勃如也2;足,躩如也3。揖所與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4。趨進,翼如也5。賓退;必復命曰:「賓不顧矣6!」
今注
1 《釋文》:「擯,必刃反。本又作儐;亦作賓。」(《說文》:「儐,導也。擯,儐或從手。」)《周禮·司儀注》:「出接賓曰擯;入詔禮曰相。」
2 鄭註:「勃,謹莊貌也。」按:勃,借為孛。《說文》:「孛,也。人色也,故從子。《論語》曰,色,孛如也。」孛含有壯盛意。
3 躩,丘縛切。包曰:「足躩如,盤辟貌。」(皇疏:「盤辟,即是足轉速也。」段《說文》註:「盤,當作般。般辟,漢人語,謂退縮旋轉之貌也。」)
4 襜,赤占切。《鄉黨圖考》:「襜襜,動搖之貌。」《說文通訓定聲》:「襜如也:按開張之貌。」
5 孔曰:「言端好。」
6 「賓不顧矣」,即「賓已經去了」。《集注》:「此一節,記孔子為君擯相之容。」
今譯
君上命令孔子招待國賓,孔子顏色勃勃有神,腳步很輕快。他向兩旁的人作揖:向左、手左,向右、手右;他的衣服也前後擺動,很開張的樣子。快步向前時,儀容是端正的。國賓已退,便向君上報告說:「賓不回顧了!」
入公門,鞠躬如也;如不容1。立不中門;行不履閾2。過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其言似不足者。攝齊升堂3,鞠躬如也;屏氣似不息者。出,降一等,逞顏色,怡怡如也。沒階4,趨進5,翼如也。復其位,踧踖如也。
今注
1 公門,君門;鞠躬,謹敬的樣子。《集注》:「公門高大、而若不容,敬之至也。」
2 《釋文》:閾,於逼反,一音況逼反;門限也。
3 《說文》:「攝,引持也。」段註:「凡雲『攝』者,皆整飭之意。」齊,借作。《釋文》:「齊音資,裳下也。篇末皆同。」孔曰:「衣下曰齊。攝齊者,摳衣也。」(《論語駢枝》:「攝,斂也,整也。舉足登階,易發揚,故以收斂整飭為難。傳記言攝衣,未有解為摳衣者。」按:《駢枝》以孔說為誤;而《論語補疏》則說:「升堂上加攝齊二字,所以別於執圭之升堂也。孔氏以摳衣解之,精不可言。」焦似是以匡正劉說的。)
4 皇疏:「沒,猶盡也;盡階,謂下階級盡,至平地時也。」
5 《釋文》:「沒階趨;一本作『沒階趨進』,誤。」唐石經、正平本、皇本、元翻廖本,都有『進』字;朱依陸氏說刪去。臧琳《經義雜記》:「《史記·孔子世家》作沒階趨進;《儀禮·聘禮》注引《論語》同。趨進者,趨前之謂也。『進』字不作入字解;舊有此字,非誤。」按:『進』字似誤衍。《集注》:「此一節記孔子在朝之容。」(這節以前,記「君召使擯」;這節以後,記「執圭」的容儀;而鄭玄注《儀禮·聘禮》(記),又引這節的文作說明。所以清代學者(如劉端臨)便以這節和下節都是記孔子為聘賓的事的。因而解上文的「公門」為「所聘之國」的公門;解「復其位」為「復聘賓」的位。按:孔子做過聘賓沒有,是一問題。我們若以這節為在本國朝君的禮,以下節為在他國做聘賓的禮,於理亦可通。人臣見君,無論在己國或在他國,有許多儀容是相同的。鄭君用這節注《聘禮》(記),並不足證這節為《聘禮》。
今譯
孔子入君門時,態度謹敬;好像國君的門容不下他的樣子。他不站在門中央;他不踏上門限。經過君位的前面,容色很莊敬,腳步也迅速;說話好像不能說的樣子。提起下裳登上堂階的時候,很謹敬;閉住鼻息,好像沒有呼吸似的。出堂降階一級,容色便不緊張;顯得和悅的樣子。下完了台階,便恭敬地疾向前走。到了自己原來的位子,保持著敬慎的樣子。
執圭1,鞠躬如也:如不勝2。上如揖,下如授3;勃如戰色4;足蹜蹜、如有循5。享禮6,有容色;私覿7,愉愉如也。
今注
1 《說文》:「圭,瑞玉也。」包曰:「為君使聘問鄰國,執持君之圭。」
2 勝,音升。《說文》:「勝,任也。」(勝任平聲;勝負去聲。)執圭而「如不勝」,乃極言執圭人的謹敬。(《聘禮》(記):「執圭,入門、鞠躬焉,如恐失之。」《曲禮》:「凡執主器,執輕如不克。」)
3 《集注》:「上如揖;下如授:謂執圭高不過揖、卑不過授也。」(這兩句異解多;我們取《集注》為例。)
4 勃如,壯盛的樣子。鄭曰:「戰色,敬也。」
5 鄭曰:「足蹜蹜如有循:舉前曳踵行也。」(皇疏:「循,猶緣循也。」)
6 鄭曰:「享,獻也。《聘禮》:既聘而享;享用圭璧,有庭實。」(皇疏:「享者,聘後之禮也。諸侯朝天子為朝;使臣禮主國之君為聘。聘,問也:使臣來問『安否』也。其禮質敬,唯有瑞玉表至誠而已。朝聘既竟,次行享禮。享者獻物也。亦各有玉,不與聘同。又皆有物將之;或用皮馬,或用錦繡。又獻土地所生;羅列滿庭,謂之庭實。」劉疏:「聘記雲,及享,發氣焉盈容。注云:『發氣,舍氣也。孔子之於享禮有容色。』按舍與舒同,謂顏色舒解。」)
7 鄭曰:「覿,見也。既享乃以私禮見。愉愉,顏色和。」(皇疏:「聘享公禮已竟,別日使臣私齎己物以見於主君,故謂為私覿也。」)《集注》:「此一節,記孔子為君聘於鄰國之禮也。」(按:這或是當時禮文;未必是孔子一人的儀容。)
今譯
拿著圭,很謹慎;好像拿不起的樣子。拿得高的時候,好像作揖;拿得低的時候,就好像給人家東西一樣:容色莊而敬。移步時腳尖稍起而後跟不離地,好像是循著什麼走的樣子。到了聘畢行享禮時,容色舒暢:享後行私見禮,容色便顯得和悅了。
君子不以紺飾1;紅紫不以為褻服2。當暑,袗綌3;必表而出4。緇衣羔裘;素衣麛裘,黃衣狐裘5。裘長,短右袂6。必有寢衣,長一身有半7。狐貉之厚以居8。去喪9,無所不佩。非帷裳,必殺之10。羔裘玄冠不以吊11。吉月12,必朝服而朝。
今注
1 邢疏:「君子,謂孔子也。」(按:《禮運》記言偃當面問孔子「君子何嘆」。《孟子·盡心下》:「君子之厄於陳蔡之閒。」趙註:「君子,孔子也。」)紺,古暗切。《說文》:「紺,帛深青而揚赤色也。」(段註:「今之天青。亦謂之紅青。」),音鄒。《說文》:「才,帛雀頭色也。一曰,微黑色,如紺。」(段註:「今經典字,許無;才即字也。」)鄭註:「飾,謂純緣也。」(《爾雅·釋器》:「純謂之緣。」郭註:「衣緣飾也。」按:衣服邊飾叫作純,亦叫作緣。)
2 《說文》:「褻,私服。」王曰:「褻服,私居服,非公會之服。」(這兩個「不以」的原因,或為當時的風氣;或為個人的嗜好:後人似不必勉強推測。)
3 袗,邢、朱、廖本同;釋文、唐石經作;正平本、皇本作縝。《曲禮》「袗綌」;《玉藻》袗作振。袗,單;,細葛;綌,粗葛。
4 表,上衣。皇疏:「當暑綌可單;若出,則必加上衣。」「必表而出」依正平本、皇本;唐石經、邢、朱、廖本出下有「之」字。
5 孔曰:「服皆中外之色相稱也。」(古禮,衣裘必加裼衣。這三句里的「衣」,都指裼衣說。)緇,帛黑色;羔,小羊。劉疏:「經傳凡言羔裘,皆謂黑裘。」素,白色的細繒;麛,小鹿;麛音迷。(各本麛作麑;今據《玉藻注》和《聘禮注》所引《論語》訂。依《說文》,「鹿」字當作「麛」。)劉疏:「麛裘之色,當亦近白。」狐,色黃。
6 褻裘,家居常穿的裘。胡紹勛《拾義》:「《說文》:又,手也。單言手不言右手,明又為兩手之統詞。右袂之右,即又之同音借字。袂獨短者,或較禮服之裘稍短,或因裘之長而適形其短。」(夏炘亦說:「右袂,即世俗所謂手袖也。」按:「右袂」當存疑。)
7 鄭註:「寢衣,今小臥被是也。」《說文》:「被,寢衣也;長一身又半。」宋程子以為「必有寢衣長一身有半」九字,應當在後文「齊必有明衣布」下。
8 這裡的「居」,和「居,吾語汝」的「居」同,義為「坐」。「狐貉之厚以居」,是說,把狐貉皮厚的部分做坐褥。(狐貉,《說文》引作「狐」。段註:凡狐貉連文,當作貉。)
9 去,起呂切。
10 殺,所拜切。鄭註:「帷裳,謂朝祭之服、其制正幅如帷也。非帷裳者,謂余衣也。殺之者,削其幅使縫齊倍腰也。」(皇疏引「縫齊倍腰」,是說下擺為腰圍的一倍。《禮記》深衣「要縫半下」,即「縫齊倍腰」。按:「非帷裳、必殺之」,當是那時服制普通的式樣。)
11 孔曰:「喪主素,吉主玄:吉凶異服。」
12 「吉月」,《集解》《集注》都釋為「月朔」;但王引之以「吉月」為「告月」的文。〔按:王說極有理。但告月(視朔)亦應在月朔,所以我們的譯文裡仍用「月朔」。〕《集注》:「此一節,記孔子衣服之制。蘇氏曰:此孔氏遺書雜記《曲禮》,非特孔子事也。」
今譯
君子不用紺色和色做衣服的緣邊;不用紅紫做私居的衣服。在熱天,可穿單的細葛衣或粗葛衣;但出門時必須加上外衣。黑裼衣配紫羔皮裘;白裼衣配小鹿皮裘;黃裼衣配狐皮裘。家居常穿的皮衣很長,不過手袖比較短。(必須有小臥被;比人要長半身。)用狐貉的厚皮當坐褥。喪服已除,什麼都可以佩帶。除了帷裳,別的衣服要有殺縫。不用紫羔皮裘和黑禮帽去弔喪。月朔,必穿朝服朝君。
齊1,必有明衣2;布3。齊,必變食4;居,必遷坐。
今注
1 齊,側皆切。這個「齊」字,借用作「齋」字。《說文》:「齋,戒絜也。」(古人要接於神明時,如行祭祀禮須先齋戒。《禮記·祭統》:「君子之齊也,專致其精明之德也。」古書里用「齊」字為「齋」字的地方很多。最初當只有「齊」字,後乃加偏旁而成「齋」字;因筆畫重複而減去兩畫。)
2 明衣,是齋戒時沐浴後所穿的親身衣。
3 宋程子以為「布」字下應有「必有寢衣,長一身有半。」一句。
4 《集注》:「變食,謂不飲酒、不茹葷。遷坐,易常處也。」按:「不飲酒、不茹葷」為「祭祀之齋」,見《莊子·人間世》。(《禮記·玉藻注》:「葷者,姜及辛菜也。」後世以茹葷為食肉,而於姜薤反不禁;又,後世齋時不食肉,而古代則齋時食肉或更多:這是古今的不同。)《集注》:「此一節,記孔子謹齊之事。」
今譯
齋戒時,必須有沐浴後所穿的親身衣,用布做的。〔必須有小臥被,比人要長半身。〕齋戒時,必須改變平常吃的東西;必須改變平常坐息的地方。
食不厭精1;膾不厭細2。食而3、魚餒而肉敗4,不食;色惡,不食5;臭惡,不食;失飪6,不食;不時7,不食;割不正8,不食;不得其醬9,不食。肉雖多,不使勝食氣10。唯酒無量;不及亂11。沽酒、市脯,不食12。不撒姜食13;不多食。祭於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14!食不語;寢不言15。雖疏食、菜羹,必祭16;必齊如也17。
今注
1 食音嗣;義同飯。(下文「食」的食同。)厭有飽義,因而有厭足、厭惡的意義。精,上等米;引申有精緻的意義。
2 膾,細切的肉。《集注》:「食精則能養人;膾麤則能害人。不厭,言以是為善,非謂必欲如是也。」
3 皇疏:「,謂飲食經久而腐臭也;,謂經久而味惡也。」,烏邁切;一音遏。
4 《集解》:「魚敗曰餒。」
5 《集注》:「色惡、臭惡、未敗而色臭變也。」(色臭,指烹前的色臭講。)
6 方言:「飪,熟也。」失飪,是不熟或過熟的意思。(《禮記·文王世子》鄭註:「飪,生熟之節。」)
7 鄭註:「不時,非朝、夕、日中時。」一日裡邊,吃東西應有定時;不到定時不食。(《禮記·王制》:「五穀不時,果食未熟,不粥於市。」這是「不時不食」的另一種解釋。)
8 《集注》以方正釋正,似不妥。「割不正」,當是說「割的方法不正當」。不過怎麼是割的正當方法,我們也只得闕疑。
9 設食必有醯醬,自古已然。《曲禮》:「膾炙處外;醯醬處內。」凡魚肉各有氣味相宜的醬。馬曰:「魚膾非芥醬不食。」只舉一例講。「其醬」的「其」,指相配的食物。
10 「食氣」的食,釋文「如字」;《集注》「音嗣」。按:《集注》是。劉疏:「周官醫五氣,即五穀之氣。人食肉多則食氣為肉所勝而或以傷人。」
11 亂,醉。
12 沽酒市脯,從市上買來的酒脯。不食,當是怕這種市上出賣的酒脯有害身體健康的緣故。
13 古人以姜為御風濕的菜,有去臭氣、通神明的功效,所以不撒。
14 祭肉,指家祭的肉。
15 《大雅·公劉傳》:「直言曰言;論難曰語。」(《說文》同。)食時寢時本不應有言語。若不得已,則食時尚可作簡單的說話,寢時則什麼都不應有。(當然,若有危急,則寢亦可言!)
16 疏食(音嗣),粗飯。「必」,各本作「瓜」。鄭註:「魯讀瓜為必;今從古。」作「必」義較長,所以我們的經文改從《魯論》。(鄭玄所以從古論作瓜,因「瓜祭」亦是禮所有的。)
17 齊如,嚴敬的樣子。「齊,音齋」。(古人將食,先取各種盤饌少許,放在籩豆的中間,以祭古昔造食的人。這個禮節,叫作祭食。「必祭」的「祭」字,指祭食講。)《集注》:「此一節,記孔子飲食之節。」
今譯
飯越精越好;膾越細越好。飯有氣味,魚肉腐敗,不吃。吃的東西,顏色不好,不吃;氣味不好,不吃;火候不正,不吃;不是吃的時候,不吃。肉切得不正,不吃;沒有適合的醬,不吃。肉雖備得多,卻不能比飯多吃。酒可以隨意吃,只要不吃醉。街上買來的酒和干肉都不吃。姜是永不收起來的,但也不多吃。在公家助祭所得的祭肉,當天就得分賜。家祭的祭肉,也不能過三天;過了三天,就不吃了。吃東西的時候不和人辯論;睡在床上的時候不講話。即使是粗飯、菜羹,也必祭食;祭食時也必肅敬。
席不正不坐1。
今注
1 古人席地而坐;席有再、三重的。凡蒲葦、禾稈、竹篾等都可織席。席鋪地上,或移動而致偏斜,可以引起鄰座的不便:所以孔子必正席才坐。《曲禮》:「主人跪正席;客跪撫席而辭。」「正席」似是那時的一種禮節。(皇疏:「范寧曰,正席,所以恭敬也。」)《集注》以這一句為一節。
今譯
座席若不端正,不坐。
鄉人飲酒,杖者出1,斯出矣!鄉人儺2,朝服而立於阼階3。
今注
1 杖者,老年人。(《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
2 儺,諾何切;古代一種驅逐疫鬼的舉動。
3 阼階,東階;是主人上下的階。孔曰:「恐驚先祖,故朝服而立於廟之阼階。」《集注》:「此一節,記孔子居鄉之事。」
今譯
行鄉飲酒禮的時候,老年人走了,就應該走了。鄉人驅逐疫鬼的時候,便穿著朝服立在祖廟的東階上。
問人於他邦1,再拜而送之2。康子饋藥3,拜而受之;曰:「丘未達,不敢嘗。」
今注
1 問,有問訊、問候、慰問等意義,又有饋遺的意義。《周禮·大宗伯》:「時聘曰問。」《儀禮·聘禮》:「小聘曰問。」《禮記·曲禮》:「凡以弓劍、苞苴、簞笥問人者。」註:「問,猶遺也。」《詩·女曰雞鳴》:襍佩以問之。《左傳·成公十六年》:問之以弓。《左傳·哀公十一年》:使問弦多以琴。這些「問」字,都應訓「贈送」。
2 「之」,指使者。拜送使者,乃是向所問的人示敬。
3 饋,饋遺。(《說文》段註:「饋之言歸也;故饋多假歸為之。《論語》『詠而饋』『饋孔子豚』『齊人饋女樂』:古文皆作饋;魯皆作歸。鄭皆從古文。今本《集解》《陽貨》篇《微子》篇作歸:依《集解》引孔安國語,則當作饋也。今字以為饋;此乃假借。其義本不相通也。《孟子》『孔子豚』,漢《禮樂志》『齊人魯而孔子行』,已作此字。」)《集注》:「此一節,記孔子與人交之誠意。」
今譯
使人到別國去問候(或饋贈)朋友時,送使人時行再拜禮。季康子贈藥給孔子,孔子拜而收藥;並說:「我對這藥的用法,還沒有知道清楚,所以不敢嘗試。」
廄焚1。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2。
今注
1 廄,馬房。
2 《禮記·雜記》:「廄焚,孔子拜鄉人之為火來者。」據《雜記》,則廄是孔子的家廄;鄭玄亦以「退朝」為「自魯君之朝來歸」。但《鹽鐵論·刑德》篇:「魯廄焚;孔子罷朝,問人不問馬:賤畜而重人也。」是漢世學者有以廄為國廄的。譯文從鄭注。《集注》以這十二字為一節。弟子所以記這事,當然是要明孔子重人輕物的意思。《禮記·檀弓記》孔子的話:「吾聞之也:敝帷不棄,為埋馬也。」仁人愛物,孔子自亦當然。孔子的不問馬,必有不須問的理由;當不是故意不問的。
今譯
馬房失火了。孔子從朝中回來,說:「傷人了嗎?」他沒有問馬。
君賜食,必正席先嘗之1;君賜腥2,必孰而薦之3;君賜生,必畜之4。侍食於君,君祭,先飯5。疾,君視之,東首6,加朝服,拖紳7。君命召,不俟駕行矣8。
今注
1 食,煮熟的食物。先嘗,表示對君的敬意;嘗過乃以分賜。
2 腥,音星,沒有經過烹調的肉。
3 孰,古書多作「孰」;「熟」字始見於顧野王《玉》篇。薦,祭於祖先。
4 生,活的畜牲。畜,養。《集注》:「畜之者,仁君之惠,無故不敢殺也。」
5 祭,指食時的祭。皇疏:「禮,食必先取食,種種出片子、置俎豆邊地,名為祭。祭者,報昔初造此食者也。君子得惠不忘報,故將食而先出報也。當君正祭食之時,而臣先取飯食之,故云『先飯』。飯,食也。所以然者,亦為君先嘗食,先知調和之是非也。」(「祭食」,已詳於上文「食不厭精」節注中。這裡引皇疏,是要使讀者略知六朝時疏講文字的大概。)飯,扶晚切。
6 東首,頭向東方。首,手又切。(首訓頭,上聲;含有動意,去聲。)
7 拖,同拕。紳,大帶。
8 俟,等待。鄭曰:「急趨君命,出行而車駕隨之。」(《孟子·公孫丑》篇:「禮曰:君命召,不俟駕。」)《集注》:「此一節,記孔子事君之禮。」
今譯
君上賜熟食,必正席坐下先嘗,再以分賜;君上賜生肉,必煮熟而薦於祖先;君上賜活物,必把它養在那裡,等祭祀時再用。陪君上吃飯,君上祭,便先替君上嘗飯。孔子生病時如君上來探視,孔子頭向東臥,上加朝服,拖著大帶。君上召見,不等車駕便行了。
入大廟,每事問1。
今注
1 大,音泰。這一句亦見《八佾》篇。鄭曰:「為君助祭也。大廟,周公廟也。」(皇疏:「舊通雲,前是記孔子對或人之時,此是錄平生常行之事。故兩齣也。」)
今譯
進入大廟,對每件不明白的事都要向人請教。
朋友死,無所歸1。曰:「於我殯!」朋友之饋,雖車馬,非祭肉不拜2。
今注
1 孔曰:「無所歸,無親昵也。」「於我殯」句,包括喪事的一切責任講。
2 孔曰:「不拜者,有通財之義也。」《集注》:「此一節,記孔子交朋友之義。」
今譯
朋友死了,若沒有親近的人主喪,孔子就說:「我來主喪!」朋友有所饋遺,除了祭肉以外,即使是車馬,也不行拜禮。
寢不屍1;居不客2。見齊衰者3,雖狎必變:見冕者與瞽者,雖褻必以貌。凶服者式之;式負版者4。有盛饌,必變色而作。迅雷,風烈,必變5。
今注
1 包曰:「不偃臥四體、布展手足、似死人也。」
2 「客」字依陸德明《經典釋文》和唐石經、邢本、朱本、廖本、正平本、皇本都作「居不容」。段玉裁說:「《論語》『寢不屍、居不客』,謂生不可似死;主不可似客也。今本誤作『不容』。」(按:臧琳己主張從陸氏作「客」字;但段說較明晰。)
3 齊,音資;衰,七雷切。
4 式是古代乘車的人一種禮貌。皇疏:「古人乘露車,皆於車中倚立。倚立難久,故於車廂上安一橫木以手隱憑之,謂之為較。又於較之下未至車床半許安一橫木,名為軾。若在車上應為敬時,則落手憑軾。憑軾則身俯僂,故云『式之』。」邢疏:「式者,車上之橫木。男子立乘;有所敬則俯而馮式,遂以式為敬名。」負版者,舊注以為是「持邦國之圖籍」的人。武億和朱彬都以為「版當讀如《曲禮》『雖負販者必有尊也』之『販』」。俞樾《群經平議》也說:「式負版者,與上句『凶服者式之』共為一事;言,子見凶服者必式;雖負販者亦式之也。」
5 《禮記·玉藻》:「若有疾風、迅雷、甚雨,則必變。雖夜必興;衣服冠而坐。」《集注》:「此一節,記孔子容貌之變。」
今譯
孔子睡時,不布展手足像一個死人;居家,不矜持威儀像一個客人。見著有喪服的人,即使平日很熟的也一定改容相見;見著穿禮服的人和盲人,即使是常相見的,也一定以禮貌相待。在車上見著有喪服的人,必行式禮;即使這人是一個小販,也是一樣。食時主人上美盛的食物,必整容起立。遇了急雷,狂風,必莊敬慎備。
升車,必正立,執綏1;車中,不內顧2,不疾言,不親指3。
今注
1 綏,牽以上車的索。
2 皇疏:「內,猶後也;顧,回顧也。升在車中,不回頭內顧也。所以然者,掩人不備,非大德之所為也。」
3 劉疏:「案親字義不可解。《曲禮》云:『車上不妄指。』親,疑即妄字之誤。(鄭彼注云,『為惑眾』。)」《集注》:「此一節,記孔子升車之容。」
今譯
上車時,必須站定,拉著上車的繩索。在車上,不回頭後顧;不急疾說話;不隨便舉手有所指。
色,斯舉矣1!翔而後集2。曰:「山樑雌雉,時哉!時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3。
今注
1 馬曰:「見顏色不善則去之也。」(皇疏:「謂孔子在外觀人顏色而舉動也。」)
2 周曰:「迴翔審慎而後下止也。」(皇疏:「謂孔子所至之處必迴翔審觀之後乃下集也。」)《集注》:「言鳥見人之顏色不善,則飛去;迴翔審視而後下止。人之見幾而作,審擇所處,亦當如此。然此上下必有闕文矣!」
3 《釋文》:「共,本又作供;九用反,又音恭。」《集解》:「言山樑雌雉得其時,而人不得其時,故嘆之。子路以其時物故共具之;非其本意、不苟食,故三嗅而作。作,起也。」(皇疏:「梁者,以木架水上,可渡水之處也。孔子從山樑閒見有此雌雉也。時哉者,言雉逍遙得時也。言人遭亂世、翔集不得其所,而不如梁閒之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飲,是得其時,故嘆之也。獨雲『雌』者,因所見而言矣。子路不達孔子『時哉時哉』之嘆,而謂嘆雌雉是時月之味,故馳逐驅拍遂得雌雉、煮熟而進以供養孔子,乖孔子本心。孔子若直爾不食者,則恐子路生怨,故先三嘆氣而後乃起。」)《集注》:邢氏曰:「梁,橋也。時哉,言雉之飲啄得其時。子路不達,以為時物而共具之。孔子不食;三嗅其氣而起。」晁氏曰:「石經『嗅』作『戛』;謂雉鳴也。」劉聘君曰:「嗅,當作『臭』;古闃反,張兩翅也。見《爾雅》。」愚按:如後兩說,則「共」字當為拱執之義。然此必有闕文,不可強為之說;姑記所聞以俟知者。按:從「色斯舉矣」到篇末,文義難曉。《呂氏春秋·審己》篇:「故子路揜雉而復釋之。」子路揜雉復釋的故事,在戰國時當已流行,所以呂氏著書引以為說。《論語》這段文字,是根據這個寓言式的故事而撰的呢,或這個故事是為解釋《論語》這段文字而造的呢?我們現在已難斷定了。但這二十五個字不是當時隨從孔子的人所記的原文,則是沒有疑問的。這章列在《鄉黨》篇末,當亦是後加的緣故。朱子既錄邢疏,又存晁劉二說,且在這章前後二節注中都說「必有闕文」;於使讀者多識前哲的義訓以外,又啟示以蓋闕的識度。在這一點上,朱子對後學的益處很大。(譯文從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