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個人在歷史上的作用問題 · 八
總之,領導人物的個人特點決定歷史事變的個別外貌,並且偶然性的因素,就我們所指的意義說,在這些事變的進程中始終起著某種作用,這種進程的方向歸根到底是由所謂的一般原因決定的,即事實上是由生產力的發展以及這種發展所決定的人們在社會經濟的生產過程中的相互關係來決定的。偶然的現象和著名人物的個人特點,比深藏的一般原因要顯著得多。18世紀的人很少想到這些一般原因,他們都是用歷史活動家的自覺行為和「情慾」來說明歷史。這一世紀的哲學家們斷言,在最微不足道的原因影響下,歷史可以走上完全不同的道路,——比如說由於任何一個「原子」在任何一個統治者頭腦中的胡作非為,《自然體系》 [110] 中不止一次說過這個見解。
歷史科學中新派別的擁護者們開始證明,儘管有不論什麼樣的「原子」,歷史都不可能走與它實際走過的道路不同的路。他們力求儘可能鮮明地突出一般原因的作用,而沒有注意歷史活動家個人特點的意義。他們得出的結論是,歷史事變絲毫不會因為一些人物被另一些能力或大或小的人所取代而有所變化。 [111] 然而一旦我們接受這個假定,我們就必然要承認,個人因素在歷史上根本沒有任何意義,歷史中一切都歸結為歷史運動的一般原因、一般規律的作用。這是走極端,完全沒有給相反觀點中所包含的那部分真理留下位置。 [112] 然而正因為如此,相反的觀點才繼續為自己保留著存在的某種權利。這兩種觀點的衝突具有二律背反的形態,這個二律背反的第一項是一般的規律,第二項是個人的活動。從二律背反第二項的觀點看來,歷史是偶然事件的簡單湊合;從它的第一項的觀點看來,似乎甚至歷史事變的個人特點也是為一般原因的作用所制約。然而如果事變的個人特點為一般原因的影響所制約,而不依賴於歷史活動家的個人特性,那麼由此得出的結論就是,這些特點決定於一般原因,而且無論這些活動家怎樣變換,它們都不可能改變。由此可見,這種理論具有宿命論的性質。
這一點沒有逃過反對該理論的人們的注意。聖伯夫把米涅的歷史觀同波舒哀 [113] 的歷史觀作了比較。波舒哀認為,歷史事變賴其作用而發生的那種力量來自上天,它們是上帝意志的表現。米涅在人的情慾中尋找這種力量,這種情慾有如自然力量的不可遏止地和百折不回地表現在歷史事變中。不過他們倆人都把歷史看成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不如此的那些現象所構成的一串連環;他們兩人都是宿命論者;在這方面,哲學家近乎神甫(le philosophe se rapproche du prêtre.)
只要社會現象合規律性的學說根本否認傑出的歷史活動家的個人特點對事變有影響,這種責備就仍然是有根據的。而且這種責備之所以尤其會產生強烈的印象,是因為新學派的歷史學家們像18世紀歷史學家和哲學家一樣,認為人的本性是最高當局,歷史運動的所有一般原因都是從它而來,並且聽命於它。既然法國革命表明了,歷史事變不是僅只為人們的自覺行為所制約,那麼米涅、基佐和同一派別的其他學者們就把如此頻繁地擺脫了任何意識控制的情慾的作用提到了首位。然而如果情慾是歷史事變最後的和最一般的原因,那麼,聖伯夫斷言一旦出現一些活動家,能夠使法國人民產生跟曾經使他們激動過的那些情慾相反的情慾,法國革命就會有與我們所知道的結局相反的結局,這為什麼不對呢?米涅會說:因為根據人類本性的屬性本身,其他的情慾當時不可能使法國人激動。在一定的意義上這也許是真理。然而這個真理會具有強烈的宿命論色彩,因為它等於說人類歷史按其全部細節都是由人的本性的一般屬性所預先決定的。在這裡宿命論是作為個別消融於一般的結果出現的。其實,它始終都是這種消融的結果。有人說:「如果一切社會現象都是必然的,那麼我們的活動就不可能有任何意義了。」這是對正確的思想的不正確的表述。應該說:如果一切都是通過一般的東西完成的,那麼個別的東西,也包括我的個人努力,就沒有任何意義。這樣的結論是正確的,只是它被不正確的應用了。應用於現代的唯物主義歷史觀時它毫無意義,因為在這種歷史觀中,個別的東西也是有地位的。而應用於復辟時代法國歷史學家們的觀點,它卻是有根據的。
現在已經不能把人的本性看作歷史運動最後的和最一般的原因了:如果人的本性恆久不變,那它就不能解釋變化無窮的歷史進程,而如果它是變化的,那麼顯然,它的變化本身就為歷史運動所制約。現在應當承認人類歷史運動最後的和最一般的原因是制約著人們社會關係中連續不斷的變化的生產力的發展。和這個一般原因同時起作用的有特殊原因,也就是特定民族生產力的發展賴以進行而且本身最終是由其他民族生產力的發展即同一個一般原因所造成的那個歷史環境。
末了,除特殊原因的影響外,還有個別原因的作用,即社會活動家的個人特點和其他「偶然事件」的作用,由於這些個別原因和偶然事件,事變最終才獲得自己的個別外貌。個別原因不可能使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的作用發生根本的變化,而且這種作用制約著個別原因影響的方向和範圍。然而畢竟無可懷疑的是,如果影響歷史的個別原因為同一序列的另一些個別原因所取代,歷史就會有另一種外貌。
莫諾和拉姆普雷希特到現在為止都是立足於人性觀點之上。拉姆普雷希特斬釘截鐵地和不止一次地聲稱,按照他的意見,社會心理是歷史現象的根本原因。這是一個重大的錯誤,而且由於這種錯誤,想要考慮「社會生活全部總和」的那個本身很值得稱讚的願望,可能只會導致毫無內容甚至煩瑣冗長的折中主義,或者——在最始終貫一的人那裡——導致卡勃利茨之流所謂理智和情感孰重孰輕的議論。
不過且言歸正傳吧。偉大人物之所以偉大,不是因為他的個人特點使偉大的歷史事變具有個別的外貌,而是因為他所具備的特點使得他最能為當時在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影響下產生的偉大社會需要服務。卡萊爾 [114] 在其論英雄的名著 [115] 中稱偉大人物為創始者(Beginner)。這是非常恰當的稱呼。偉人正是創始者,因為他比別人看得遠些,他的欲望比別人強烈些。他會解決先前的社會智慧發展進程提上日程的科學課題;他會指出先前的社會關係發展所造成的新的社會需要;他會發揮首倡精神來滿足這些需要。他是個英雄。其所以是英雄,不是說他似乎能夠阻止或者改變事物的自然進程,而是說他的活動是這個必然和無意識的進程的自覺的和自由的表現。這就是他的全部意義之所在,這就是他的全部力量之所在。而這是一種極巨大的意義、一種了不起的力量。
什麼是事變的這種自然進程呢?
俾斯麥說過,我們不能創造歷史,而應當等待歷史自行造成。但歷史究竟是由誰來造成的呢?歷史是由社會人造成的,社會人是歷史的唯一「因素」。社會人自己創造自己的即社會的關係。然而如果社會人在特定時期所創造的正是這些關係而不是別的關係,那麼這種情況的發生自然不是沒有原因的;這是受生產力狀況的制約。任何偉人都不可能強迫社會接受已不適合生產力狀況或者還不適合這一狀況的那些關係。在這個意義上他確實不能創造歷史,而且在這個場合他徒然著手去撥動自己的鐘表:他不會加快時光的流逝,也不會使時光倒退。在這裡拉姆普雷希特是完全正確的:俾斯麥即使處在自己權勢的巔峰時期,也不可能把德國拉回到自然經濟去。
社會關係有自己的邏輯:當人們處於某種相互關係時,他們的感受、想法和行為就一定會這樣,而不是別樣。社會活動家開始進行反對這種邏輯的鬥爭也會是徒勞無益的:事物的自然進程(即社會關係的同一邏輯)會使他的一切努力化為烏有。然而如果我知道社會關係由於社會經濟的生產過程中的這些變化而朝哪個方面改變,那麼我也就知道社會心理在朝哪個方向改變;所以我就有可能影響這一心理。影響社會心理,就是影響歷史事變。因此,在一定意義上我畢竟能夠創造歷史,而且我沒有必要等待歷史「自行造成」。
莫諾認為,歷史上真正重要的事變和人物只有作為[社會]設施和經濟條件的發展的符號和象徵才是重要的。這是正確的、不過表達得很不確切的思想,然而正是因為這是正確的思想,把偉大人物的活動同上述條件和設施的「緩慢運動」對立起來才是沒有根據的。「經濟條件」或多或少緩慢的變化會定期地使社會必然或多或少迅速地改造自己的設施。這樣的改造從來都不是「自行」發生的——它始終都需人們的干預,於是在人們面前就會產生偉大的社會課題。所謂偉大活動家,也就是比其他的人更加有助於解決這些課題的人。而解決課題並不意味著只是課題得到解決這種現象的「象徵」和「符號」。
在我們看來,其實,莫諾之所以把兩者對立起來,主要是因為「緩慢」這個令人愉快的字眼把他迷住了。許多現代進化論者都很喜愛這個字眼。在心理上這個偏愛是容易理解的:它必然會在崇尚中庸和穩健……的善良人們中間產生。然而在邏輯上它卻經不起批判,正如黑格爾早就指出過這一點的那樣。
而且活動的廣闊場所並不只是對「創始者」敞開,並不只是對「偉大」人物敞開。它對一切有眼睛觀看、有耳朵傾聽以及有心靈熱愛自己鄰人的人,都是敞開的。偉大這個概念是相對的概念。在道德的意義上,每一個(用福音書上的話說)「為朋友捨命」 [116] 的人都是偉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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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霍爾巴赫的主要著作。
[2] 這就是他們開始議論歷史事變合規律性時所得出的結論。而當他們中間某些人單純地描述這些現象時,他們有時甚至賦予個人因素以誇大的意義。不過我們現在感興趣的不是他們的敘述而恰恰是他們的議論。
[3] 這一處的異文是:「他們傾向於認為,歷史事變無論如何也不會不像實際發生的那樣發生。基佐在自己的一本政論小冊子中指出,拿破崙只有在他還反映法國社會需要的時候才是強大的,而當他不再反映這些需要時,一天(滑鐵盧一戰)就足以終結這種局面。而這當然是正確的。但是新學派歷史學家們的這個和與之類似的正確觀點,作為對18世紀歷史觀點的回應產生以後,卻以明顯極端觀點的形態出現,完全沒有給相反的極端觀點中包含的那部分真理留下位置。」
[4] 波舒哀(Bossuet,1627—1704),法國歷史哲學家,天主教主教,演說家,鼓吹絕對君主論。——譯者
[5] 托馬斯·卡萊爾(1795—1881),英國作家,歷史學家,宣揚英雄崇拜的唯心主義歷史哲學家。著有《英雄與英雄崇拜》(1840年)。——譯者
[6] 指托馬斯·卡萊爾的《英雄與英雄崇拜》(1840年)一書。——譯者
[7] 語出《聖經》「新約」「約翰福音」第15章第13節。——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