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維坦 · 第四十六章 空虛的哲學和神怪的傳說所造成的黑暗

霍布斯 《利維坦》
哲學就是根據任何事物的發生方式推論其性質、或是根據其性質推論其某種可能的發生方式而獲得的知識,其目的是使人們能夠在物質或人力允許的範圍內產生人生所需要的效果。因此,幾何學家從圖形的結構中找出其中的許多性質,然後又根據這些性質通過推理而找出許多構成圖形的新方法,目的在於能用來測量土地、水面和無限的其他用途。同樣的情形,天文學家根據太陽星辰在天空不同部分升起、下落和運行,找出形成白天、黑夜和一年不同季節的原因,因之而能記錄時間,並得到了其他這類的學識。 根據這一定義就可以顯然看出,我們不能把包含著慎慮的原始知識(即經驗)算成哲學的任何部分。因為這不是由推理得來的,而是在人和猛獸身上同樣可以找到的。這不過是過去一連串事態的記憶,其中只要有任何一個小的環節被忽略了,就會改變效果;使慎慮最深的預期遭到失敗。然而從正確推理中所得到的一切卻不是旁的,而只是普遍、永恆和不變的真理。 因此,哲學之名也不能用於任何錯誤的結論,因為用他理解的語詞作正確推理的人,絕不可能作出錯誤的結論。 任何人通過超自然的啟示所知道的東西也不能稱為哲學,因為這不是通過推理獲得的。 根據書籍的權威進行推理而得到的知識也不是哲學,因為這不是從原因推論結果、也不是從結果推論原因所得到的,因之便不是知識而只是信仰。推理的能力是由於語言的運用而產生的,所以推理就不可能不發現某些幾乎和語言一樣古老的普遍真理。美洲的野蠻人也不是沒有某些優良的道德箴言,同時他們也有一點點算術來加減不大的數目,但他們卻不能因此而成為哲學家。原因是這樣:穀類和釀酒的植物,在人們知道它們的性質並用來作為營養食品或栽種在田野中與葡萄園中之前,就少量的分布在田野和森林中,在那個時候人們吃的是橡實、喝的是水;正像這樣,從一開始就有許多正確、普遍和有益的推理,成為人類推理的自然植物。但最初這種植物數目很少,人們當時根據粗陋的經驗生活;沒有方法可言,也就是除開野草以及錯誤與推測等普通植物以外,就沒有知識本身的播種或栽培。其原因是人們在獲取生活必需品和防範鄰人以後就沒有閒暇工夫了,這在建立幅員廣大的國家以前是不可能有其他情況的。閒暇是哲學之母,而國家則是和平與閒暇之母。首先有繁榮的大城市的地方,就首先有哲學的研究。印度裸體遊行的聖者和波斯的馬吉,以及埃及與迦勒底的祭司都被列為最古的哲學家,而這些國家則是最古的王國。當希臘人和西方其他民族的國家(也許不比路加或日內瓦大)沒有獲得和平以前,當他們彼此同樣畏懼對方的時候,當他們沒有閒暇觀察任何事物而只能互相盯住對方的時候,哲學是不會興起的。最後,當戰爭使許多較小的希臘城邦結合成較少較大的城邦時,希臘的各不同地區才有七個人獲得賢人的聲譽。其中有些人以道德和政治的哲言著稱,有些則以迦勒底和埃及人的學術著稱,這些學識就是天文和幾何學。但當時我們卻還沒有聽到說有任何哲學的派別存在。 當雅典人打垮了波斯軍隊,獲得了海上的統治權,因而獲得了愛琴海中歐亞兩洲的一切島嶼和沿海城市的統治權,並漸次富裕起來以後,在國內和國外沒有工作的人便沒有旁的事情可做,而「只將新聞說說聽聽」。(見《使徒行傳》第xvii章,第21節聖路加語)或是公開向城邦中的青年講哲學。每一個老師都找一個地方來講學。柏拉圖所找的是某個稱為學園的公共場所,這名稱是由一個名叫阿卡姆斯 [15] 的人而來的,亞里士多德則在盤神 [16] 的廟廊中,稱為呂西昂 [17] 學派,另一些人則在畫廊下, [18] 也就是在商人落地售貨的廊下。另一些人則在另一些地方教導或討論他們的意見來消磨他們的閒暇。還有些人則不拘地點,只要能把城中的青年招在一起來聽他講話就行。加尼茲 [19] 在羅馬當使者時也像這樣做,因而使得伽圖勸告元老院趕快把他打發走,恐怕青年們喜歡聽他的高論(他們認為如此)而使品行敗壞。 正是由於這種情況,他們之中任何人進行教導或辯論的地方便稱為schola,這在他們的語言中意思就是閒暇。他們的爭論則稱為消磨時光。哲學家本身也以學派名為名,其中有些人就是以上述各學派的名稱為名的,比如遵從柏拉圖學說的人被稱為學園派,亞里士多德的弟子緣於他教學的廟廊而稱為逍遙學派,芝諾的門徒則根據畫廊一字而稱為廊下派,其情形就好像人們常常在某一個地方聚會談天和閒混,就把他們稱為摩爾菲爾德客,保羅教堂客或交易所客一樣。 然而人們卻十分崇尚這種習慣,以致到時候就遍布到整個的歐洲和非洲的大部分,於是這些地方幾乎每一個國家都公開設立並維持講學會進行講演和辯論。 古時候在我們的救主的時代以前和以後,都有猶太人的學派存在,但卻是法學學派。因為他們雖然稱為會堂講經會,也就是百姓的聚會,但由於法律是每個安息日都在他們之中宣讀、解釋和辯論的,所以性質和公開的學派沒有不同,只是名稱不一樣而已。而且不但是耶路撒冷有,在猶太人所居住的每一個外邦人城市中都有。比如大馬色就有這樣一個講經會,聖保羅曾進去進行過迫害。在安提阿、以哥念和帖撒羅尼迦也有他曾去辯論過的講經會。利百地拿、古利奈、亞歷山大、基利家和亞西亞的會堂都是這樣。這就是利百地拿和在耶路撒冷的外方猶太人的學派,而在這學派中,他們就是和聖司提反辯論的那些人(見《使徒行傳》第vi章,第9節)。 但這些學派用處在哪裡呢?他們那種解釋和爭辯究竟取得了什麼學識呢?幾何學是自然科學之母,然而幾何學卻不是這些學派留給我們的。柏拉圖是最高明的希臘哲學家,他的學派就不收那些在幾何方面沒有一定程度的人。有許多人研究這種學術使人類得到了很大的益處,但卻沒有聽到提起他們的學派,同時也不曾有任何幾何學家的派別,他們也不具有哲學家的名稱。這些學派的自然哲學與其說是科學還不如說是夢囈,講的那些話都是毫無意義的。一個人要講哲學,如果不首先在幾何學方面有很深的素養,就不可能避免這種情形。因為自然是通過運動發生作用的,不具有關於線與形的比例和性質方面的知識,就不可能知道這種運動的方式和程度。他們的道德哲學不過是在敘述他們的激情而已。因為在世俗政府範圍以外,行為方式的法則就是自然法,在這範圍之內則是世俗法。這種法則決定了什麼是正直和不正直的、公正和不公正的以及普遍說來什麼是善的和惡的。然而他們卻按自己的好惡來制定善與惡的法則。在這種方式下,各人的喜好既然是千差萬別的,所以便沒有普遍同意的事情存在,而只是各人敢怎麼做就各行其是地干,使國家歸於滅亡。他們的邏輯本應當是推理的方法,但卻不過是一堆詭辯之詞,以及企圖標新立異地難倒那些提出詭辯的人的花樣。總起來說,正如同西塞羅(他本人就是這種哲學家之一)所講的那樣:世界上沒有任何事情會荒謬到連老哲學家中也沒有人支持的。我相信自然哲學中最荒謬的話莫過於現在所謂的亞里士多德的形上學,他在《政治學》中所講的那一套正是跟政治最不能相容的東西,而他大部分的《倫理學》則是最愚蠢不過的說法。 猶太人的學派原先只是關於摩西律法的學派,摩西命令(見《申命記》第xxxi章,第10節)每七年末的一年,在幕的宴會上,都應當向全體百姓宣讀,使他們能聽到和學到。因此,在被擄以後通行的每個安息日宣讀律法的辦法就不應當有其他的目的,而只應當是使人民認識他們所應當服從的誡命,並向他們解釋先知的著作。但從我們的救主對他們提出的許多譴責可以看出,他們用自己錯誤的注釋和虛妄的傳說來誤用律法的經文。他們也很少理解先知者,以致既不承認先知所預言的基督,也不承認他所創的業跡。所以他們通過自己在會堂中的講演和辯論,使他們的律法的原理變成了一套關於上帝和靈的不可思議性的、虛妄的哲學。他們從聖經上較模糊的地方和最容易牽強附會地拿來給自己撐腰的地方,並從有關自己祖先荒唐的傳說中,搞出一套不經之談來,和希臘那種虛妄的哲學與神學混雜在一起湊成了這一套。 現在所謂的大學是同一個城鎮中的許多公開的學派結合起來,並在一個管理當局之下併為一體而形成的。其中主要的學派被派定在三種專業方面,即羅馬宗教、羅馬法律和醫學。至於哲學的研究則不過是羅馬宗教的婢女而已。由於唯有亞里士多德的權威在這裡流行,所以這種研究便不是正式的哲學(其性質不取決於著作家)而是亞里士多德學。至於幾何學,則由於它不服從任何東西而只服從嚴格的真理,所以在最近時期以前沒有任何地位。任何人如果憑自己的天資在這方面達到了任何圓滿成熟的程度,便會被一般人認為是魔術家,他的學藝則被認為是魔鬼式的學藝。 現在讓我討論一下部分地由於亞里士多德,部分地由於理解的盲目性而傳入大學並從大學傳入教會的虛妄哲學的具體教義。我首先要討論一下它們的原理。有一種原始哲學是所有其他哲學都應當以之為依據的哲學,主要包含最普遍的名詞的意義的正確界說。這種界說可以避免推理中的含糊和模稜兩可之處,一般稱之為定義。諸如物體、時間、空間、物質、形式、要素、主體、實體、偶性、權勢、行為、有限、無限、量、質、運動、行為、激情等。此外還有許多其他解釋人們有關物體的產生和性質的概念時所必須的定義。這些以及類似名詞的解釋(也就是意義的確定)在經院派中作為亞里士多德哲學中的一部分通稱為形上學,這部分就是以形上學為名的,但其意義卻不同,因為在那兒所指的是寫在或置於他的自然哲學以後的各卷書,經院學派則把它們當成超自然哲學的各卷書,因為形上學是可以具有這兩種意義的。的確,這裡面所寫的東西絕大部分是沒法理解,而且和自然理性也十分衝突,以致使任何人要是認為可以根據它來理解任何東西,就必然會認為是超自然的。 這種形上學和聖經混雜在一起,形成了經院學派的神學。根據這些形上學,人們告訴我們說,世界上有些要素是和物體脫離的,他們稱之為抽象本質和實質形式。要解釋這一行話,在這兒要給以超乎尋常的注意。我要請不習慣於這類討論的人原諒我專為習慣於這類討論的人進行討論。世界是有形體的,這就是說,世界是物體(我所謂的世界不光是指塵世,喜愛塵世的人被稱為世故的凡人;我所指的是宇宙,也就是一切存在的事物的全部物質),具有量綱,也就是具有長、廣、厚;物體的每一部分同樣是物體,也具有同樣的量綱;所以宇宙的每一部分都是物體,不是物體的東西就不能成為宇宙的構成部分。由於宇宙包括了一切,所以不能成宇宙構成部分的東西就不存在,因之也就不存在於任何地方。根據這一點也不能作出結論說,靈是不存在的,因為靈具有量綱,因之便是實際的物體;雖然物體一詞在一般說法中只用於可見和可感知的物體,也就是具有一定程度不透明性的物體。至於靈,他們則稱之為無形體的,這一名詞更加尊敬,可以更加虔誠地用於上帝本身;對於上帝,我們不考慮哪種性質形容詞最能說明他的性質(這是不可思議的),而只考慮什麼最能表示我們尊敬他的願望。 為了弄清楚他們根據什麼理由說有抽象的本質和實質的形式存在,我們必須考慮一下這些語詞的本義是什麼。運用語詞的目的是為了給自己記錄並向他人說明我們自己心中的思想和概念。這些語詞中,有些是被感知事物的名稱,如對感官發生作用、並在想像中留下一個印象的各種物體的名詞便是這樣。另一些則是關於想像本身的名詞,也就是關於我們所見到或記憶的一切事物的觀念或心像的名詞。還有一些則是名詞的名詞,或不同種類的品詞。比如普遍、複數、單數、便是名詞的名詞;定義、肯定、否定、真、假、三段論法,詢問、許諾、信約則是某些語言形式的名詞。還有一些則用來表示一個名詞和另一個名詞之間的推理關係或矛盾關係。比如當人們說:「人是一種物體」時,他的意思是說物體這一名詞只是同一對象——人所具有的若干名詞中的一個,必然是繼人這一名詞之後作為其結論而出現的。這一推理關係用「是」(is)字把它們連結起來加以表示。正像我國人用動詞「是」(is)一樣,拉丁人用est、希臘人用Ἒστι的各種變化形式來表示。世界上其他各國在其本國的語言中是不是有相應於這個字的字,我不敢說,但我相信他們並不需要這種字。因為把兩個名詞按順序放在一起,只要習慣如此,就可以和is、be或are等字一樣表示其推理關係,因為使語詞具有效力的就是習慣。 假定有一種語言沒有任何相應於est、is或be的動詞,運用這種語言的人在作推論、結論和進行各種推理的能力上比之希臘人與拉丁人卻一點也不差。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從這一詞中引導出來的實體、本質、不可缺少,不可缺少性等語詞以及其他在其最常見的用法中依據這些詞而來的更多的語詞,它們將怎樣辦呢?所以這些詞便不是事物的名稱,而只是我們說明自己設想一個名詞或性質形容詞對另一個詞的推理關係的符號。比如當我們說「人是一個活的物體」時,意思並不是說人是一回事,活的物體是另一回事:「是」又是一回事,而是說人和活的物體就是同一回事;因為「如果他是人、他便是一個活的物體」這一推論乃是由「是」字表達的真正推論關係,因此,成為物體、走路、說話、生活、看見以及其他不定式跟有形體性、行走、言講、生命、視覺等名詞所指的便是同一回事,都是不表示任何事物的名詞,我在另外的地方已經作了更充分的說明。 但有人也許會問,在我這種性質的一本書中,聲稱要說明的不過是有關政府和服從關係的學說所必需的一切而已,談這些精微奧妙的東西又有什麼用呢?我的目的就是為了使人們不受那些人的愚弄,這些人根據亞里士多德那種虛妄的哲學搞出一套獨立存在的本質的說法,用一些空洞無物的名詞來嚇唬人,讓他們不服從自己國家的法律;就好像人們用一件空的緊身衣、一頂帽子和一根彎棍子來嚇唬鳥,讓它們離開穀物一樣,我為的就是要使人們不再受這些欺矇。正是根據這一理由,他們才說人們死去並埋葬以後,他的靈魂(也就是他的生命)還能離開他的軀體行走,而且夜間能在墳墓之間見到。根據同一理由他們還說,麵包的形狀、顏色和滋味在沒有(據他們說)麵包存在的地方也存在。此外,也是根據這一理由他們還說,信仰、智慧以及其他的美德和品質有時是從天上灌到人們身體中去的,有時則是吹進去的,就好像有美德的人和他們的美德可以分開一樣,此外他們還說了許許多多動搖臣民對自己國家的主權者的服從關係的話。試問當一個人希望「服從」會灌到或吹到他身子裡去時,他又怎麼會自動去服從法律呢?一個祭司如果能造出上帝來,人們又怎麼能不服從祭司,而去服從自己的主權者以至上帝本身呢?怕鬼的人對於能製造聖水把鬼從他身上趕出去的人又怎麼能不大為尊敬呢?舉出這一切來就足以作為例子,說明亞里士多德的實體和本質給教會帶來的錯誤。可能有人明明知道這是錯誤的哲學,但由於害怕蘇格拉底的命運,於是便把它當成符合而又能確證他們的宗教的東西寫出來了。 他們一旦陷入獨立本質的錯誤之後,就必然會因此而牽涉到許多其他由此而生的荒謬說法中去。他們既然認為這些形式是實在的,就必然要賦予它們一些空間;但由於他們認為這些東西是無形體的,根本沒有量綱,然而大家又都知道空間就是量綱,只能由有形體的東西充滿;這樣一來,他們便不得不作出一種區分來維持自己的信譽,說它們實際上在任何地方都不是有界限的,而只是有限定的這些語詞都只是一些空字眼,在這兒根本沒有意義,只能在可以讓它們的空虛性得到掩飾的拉丁文的形式下通過。因為事務的界限只是其空間的決定或劃定。所以用來作出區分的這兩個名詞便是同一回事。特別值得指出的是,他們說人的本質是靈魂,並且肯定地說靈魂全部存在於他的小指頭上,而又同時存在於他身體的其他部分(不論怎樣小都一樣)之中;而整個軀體中的靈魂則不比任何一部分中的靈魂更多。試問誰又能認為上帝會接受這種荒謬的說法呢!然而對於相信有一種與軀體分離的無形體靈魂存在的人,卻必須相信這一切。 不過當人們要他們說明無形體實體怎樣能遭受痛苦、怎樣能在地獄或煉獄的火中受苦時,他們又完全答覆不上來,而只好說不知道火怎樣能焚燒靈魂。 此外由於運動就是改變空間,而無形體實體是不能占據空間的,於是,他們要把以下兩點說得像有可能的事,就不能不大傷其腦筋了:(一)靈魂沒有軀體怎樣能從這兒到天堂、地獄或煉獄中去;(二)人的鬼魂(我還要加上它們顯形時穿的衣服)夜晚怎樣能在教堂、教堂墓地或其他墓地中行走。這一切都不知道他們能怎樣答覆,除非是說:它們有限定地而非有界限地行走,或者說它們以性靈的形式而非以塵世的形式行走。因為這種烏七八糟的區分對任何疑難問題都同樣可以應用。 關於永恆的意義,他們認為不是無窮的時間延續。因為這樣一來,他們就提不出理由來說明上帝的意旨以及對未來事物的預先規定為什麼不出現在他對這未來事物的預知之前,就像有效的原因出現在結果之前、或行為者出現在行為之前一樣;此外他們對於許多其他有關上帝的不可思議性的狂妄見解也都提不出理由來。他們只是告訴我們說,永恆是現在時的停滯,是現在的停駐(經濟學派語)。這一名詞他們自己不懂,別人也不懂,正像他們用此處的停駐來表示空間的無限大一樣。 人們在心中劃分一個物體時,辦法是數它的各部分;數這些部分時也就數了它所填充的空間的各部分。因此,在劃分這些部分時,我就不得不同時也劃分這些部分所占的空間。這樣一來,任何人在心中都無法設想比所占空間更多或更少的物體部分。然而他們卻要我們相信,由於上帝的全能,一個物體可以在同一個時候存在於許多地方,許多物體也可以在同一個時候存在於同一個地方。仿佛是我們如果說:存在的東西不存在、曾經存在的東西不曾存在,就是承認神的權力一樣。這不過是由於他們對神的不可思議性非但不敬仰、不稱讚,反而在哲學上懷疑辯駁,因而勢必要產生的矛盾中的一小部分而已;對神用的性質形容詞不能說明神是什麼,但應當說明我們用自己所能想到的最好的名詞尊敬他的願望。但是那些敢於根據這些崇敬的性質形容詞去推論他的性質的人,一開始就丟掉了他們的悟性,遇到的困難層出不窮、連綿不斷;正像一個不知道朝廷禮節的人,見了一個比他經常交談的人物更偉大的人物一樣;一進門就跌跌碰碰,剛一撐住身子,上衣又滑下來了,拉起上衣帽子又掉了;一陣又一陣地手忙腳亂之後,發現自己是嚇糊塗了,而且是粗野無禮。 至於物理學,也就是關於自然事件的從屬和次級原因的知識,他們什麼東西也沒有提出來,而只提出了一些空話。如果你想知道為什麼某些種類的物體自然地向地下落,而另一物體則自然地升離地面的話,經院學派就會根據亞里士多德的說法告訴你:下沉的物體是重的,這種重量就是造成它們下沉的原因。但如果你問他們所謂的重量是什麼意思,他們就會提出定義說這是走向地心的一種努力。所以物體下沉的原因就是力圖處在下面的一種努力。這就等於是說,物體上升或下降是因為它們本身要這樣做。要不然他們就會告訴你說,地心是重物止息的地方和保存所,因此它們力圖要到那裡去。就好像石頭和金屬可以像人一樣具有欲望,或者可以辨別它們所要去到的地方;要不然就是它們和人不一樣喜歡歇息,要不然就是一片玻璃安在窗戶上,不如掉到街上更為安全。 如果我們要知道為什麼同一個物體不增加什麼東西,有時看起來比另一個時候大些,他們就會說:當它看起來小的時候就是緊縮了,當它看起來大的時候就是稀疏了。但什麼是緊縮、什麼是稀疏呢?緊縮就是在同一物質中量比以前為少的情形,稀疏則是多於以前的情形,就好像有一種物質可以不具有確定的量一樣。其實量卻不是別的,而只是物質的確定;也就是關於物體的確定,根據這種確定,我們說一個物體比另一個物體大多少或小多少。要不然就好像物體形成時就根本沒有量,事後再根據人們希望於這物體的疏密程度多加一些或少加一些進去。 至於人類靈魂形成的原因,他們說這是由於注入而產生和由於產生而注入。 至於感覺的原因,則是感象普在,也就是對象的影像或幻象普在。當它們是對眼睛的幻象時便是視覺,如果是對耳朵的幻象則是聽覺,如果是對舌顎的幻象則是味覺,如果是對鼻子的幻象則是嗅覺,如果是對身體其餘部分的幻象則是感覺。 關於從事任何具體行為的心愿,也就是一般所謂的意願,他們用官能來解釋。官能就是人類所具有的、有時願意做某事、有時願意做另一樁事情的一般能力;這種能力人們稱為意志,這樣就是把能力當成了行為的原因。就好像是把人們行善與作惡的能力當成善惡行為的原因一樣。 許多時候,他們把自己的無知當成自然事件的原因,只是用其他的字眼掩飾起來;例如他們說運氣是偶然事件(也就是他們不知其所以然的事件)的原因時便是這樣;同樣,他們還把許多結果歸之於神秘的性質;所謂神秘的性質——就是他們自己弄不明白、因而認為旁人也弄不明白的性質。此外,他也把許多結果歸之於同情、反感、情況相反和特種品質以及其他類似名詞;這些名詞既不表示產生它們的行為者,也不表示產生它們的作用。 如果這種形上學和物理學還不是虛幻的哲學,那就沒有任何虛幻的哲學存在了,聖保羅也就沒有必要警告我們避免這一套了。 他們的道德哲學和世俗哲學,也是同樣荒謬或更為荒謬。如果有人做了不義的行為,也就是違反法律的行為,他們便說:上帝是法律的原始原因,而且也是這一行為和所有其他行為的原始原因,但卻絕不是不義(即行為不符合法律的情形)的原因。這是虛妄的哲學道理。人們也大可以說,一個人畫了一根既直又曲的線,而其不調和性則是由另一個人造成的。這便是所有還不知道前提時就得出結論的人的哲學,他們冒稱能理解不可思議的事物,並把關於尊敬的品質形容詞解釋成關於本性的品質形容詞,這一區別只是用來支持自由意志那種說法的;所謂自由意志,就是不服從於神的意志的人的意志。 亞里士多德和其他異教哲學家都根據人的欲望來給善惡下定義,當我們認為善惡是根據各人自己的準則支配每個人的,那麼這說法便一點問題也沒有;因為在人們處於除開自己的欲望就沒有其他法則的狀況下,是不可能有善行與惡行的普遍法則存在的。但在一個國家中這一尺度便是錯誤的,應成為尺度的不是私人的欲望,而是法律,也就是國家的意志和欲望。然而這種學說卻仍然被人們崇奉實行,人們都根據自己的情感來判斷自己、他人和國家行為的善惡;人們完全不顧及公共法律,而只根據自己的看法把事物稱為善、稱為惡;唯有修士和輔理修士們才根據誓言而必須絕對服從自己的上級,每一個臣民也都應當認為自己由於自然法而必須絕對服從世俗主權者。這種善的私人尺度非但是虛妄的說法,而且是對於公眾的國家說來也是有害的。 認為婚姻是與貞潔或禁慾相衝突的事,並因之而把它列為一種敗德的說法,也是一種虛妄和錯誤的哲學。把貞潔和禁慾作為理由禁止教士結婚的人就是這樣做的。由於他們公開承認,在經常保持貞潔、節慾和純潔的名義下要求經常侍奉祭壇和管理聖禮的聖職人員經常遠離女人,不過是一種教會的制度。因之,他們便把合法地與妻子同居當成不貞潔和不禁慾。於是便把婚姻當成一種罪惡,至少也當成一種十分污穢不潔的、以致使人不適於侍奉祭壇的事情。如果這條法規是由於與妻子同居就是不禁慾和違反貞潔而制訂的,那麼所有的婚姻便都成為惡行了。如果因為這種事情對於獻身上帝的人說來太污穢不潔,那就還有許許多多人們全都進行的自然和必要的日常事務都會使人不配當祭司,因為這事情比婚姻更不潔淨。 祭司不許結婚這一禁條的幕後基礎不會是輕易地奠定的,它不會以道德哲學的錯誤為根據,也不會以寧願過獨身生活而不願過婚姻生活的意願為根據。(後一種看法是從聖保羅的卓見中產生的,他看到在那基督徒遭迫害的時代里,傳播福音的人被迫從一個國家跑到另一個國家,他們要是拖上家室之累就十分不方便了。)其實它的根據是教皇們以及後來的教士想當掌管教會的聖職人員(也就是成為上帝國在今世的唯一繼承者)的陰謀。對於上帝國說來,必須要使他們不結婚,因為我們的救主說過:他的國降臨到耶和華的子民中時,「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也就是成為性靈的。他們既然已經自稱為性靈人物了,在沒有必要時讓自己具有家室,乃是一種矛盾而不調和的事情。 他們模仿著亞里士多德的世俗社會哲學,把平民國家以外的一切國家(如當時的雅典)都稱為暴君國家。所有的國王他們都稱為暴君,征服他們的拉棲第夢人所建立的三十個貴族統治者,他們稱之為三十僭主(暴君)。他們還把處於民主政治下的人民的狀況稱為自由。暴君原來所指的不過是君主。但到後來當希臘大部分地方都廢除了這種政府之後,這一名稱便不但指原先所指的意義,而且還加上了平民國家對它所抱的仇恨。正好像羅馬在廢除君主之後,君主之名也變成了可憎的名稱一樣;因為人們自然而然地都會想到,要把帶有蔑視心情的任何形容詞用來表示重大敵人的重大罪惡。當同一批人對掌管民主政府或貴族政府的人感到不滿時,他們則用不著尋找不好聽的名稱來表示他們的憤怒,而會用現成的話把其中的一個稱為無政府狀態,把另一個稱為寡頭政體或少數人的暴君政體。冒犯人民的事情不是別的,乃是統治他們的方式不是每一個人自己認為合適的方式,而是公眾的代表(不論是一個人還是一個會議)認為合適的方式,也就是受到一個獨斷政府的統治。由於這一點,他們咒罵他們的上級。也許要到經受內戰以後不久,他們才會認識到沒有這種獨斷的政府,這種戰爭就會永遠持續下去;並且認識到,使法律具有力量和權威的不是空談和允諾,而是人和武力。 因此,亞里士多德的哲學中另外有一個說法便也是錯誤的,那便是在一個秩序良好的國家中,應當處於統治地位的不是人而是法律。一個具有天生知覺的人,縱使既不能寫也不能讀,誰又看不到自己是受著自己所畏懼、並相信在自己不服從時就可以殺害或傷害自己的人的統治呢?誰又會相信沒有人插手、沒有人握著劍作後盾,紙上談兵的法律能夠傷害自己呢?這也是有毒害的錯誤之一,因為這些錯誤誘使人們在自己不喜歡自己的統治者時,就歸附於把這些統治者稱為暴君的人,並認為對他們發起戰爭是合法的。然而這些錯誤卻時常有聖職人員在講道壇上加以擁護。 他們的世俗社會哲學中還有一個錯誤絕不是從亞里士多德那裡學來的,也不是從西塞羅那裡學來的,也不是從任何其他異教徒那裡學來的;那便是在人們的言行都符合宗教的情況下,通過對他們的信仰進行審查和宗教審判,把僅僅是行為法則的法律擴展到人們的思想和良知意識上去。這樣一來,人們要不是由於表達真思想而受到懲罰,便是由於害怕懲罰而被迫表達非真實的思想。誠然,當一個世俗君主要聘用一個教士負責傳教時,可以詢問他是否情願傳某某種教義;如果他拒絕的話,他就可以不聘他擔任這一職務。但當一個人的行為並沒有受到法律禁止時,強迫他指控自己的見解卻是違反自然法的;特別是有一種人教導旁人說:一個人如果在基督教教條的信仰方面抱著錯誤的見解死去,就會要被判遭受最苦的永罰。試問一個人既然知道犯錯誤就有這樣大的危險,他天生關懷自己的心情又怎麼能不迫使他根據自己的判斷讓自己的靈魂去碰一下運氣,而要根據另外一個毫不關心他的刑罰的人的判斷行事呢? 一個平民沒有國家的權力為根據,也就是不得到國家代表者的允許就按照自己的精神來解釋法律,是政治學中的另一錯誤,但這卻不是從亞里士多德或任何其他異教哲學家那裡得來的。因為他們沒有一個人不承認制定法律的權力就包括著在必要時解釋法律的權力。聖經中所有記載律法的地方,都是根據國家的權力成為法律的、因之也就成了世俗法律的一部分,情形難道不是這樣嗎? 除開主權者以外,任何人要是限制別人享有國家所不限制的權力,便也是同一類的錯誤。比如有些人把對法律未加限制的人傳布福音的事交給某一類俗人掌管的情形便是這樣。如果國家讓我傳道或宣教,也就是說,如果國家不禁止我,那就沒有任何人能禁止我。如果我處在美洲的偶像崇拜者中,雖然我沒有擔任牧師之職但卻是一個基督徒,難道我在沒有從羅馬接到教諭以前傳布耶穌是基督的教義便應當認為是一種罪嗎?或者說:當我已經傳布了這種道之後,難道不能解答他們的疑難、並向他們解釋聖經——也就是說,我難道不能宣教嗎?關於這一點人們也許會說,正像為他們行聖餐禮一樣,事實的必要性就是充分的傳道權,這話是正確的。但還有一個說法也是正確的:不論對什麼事說來,有必要的地方都應當有豁免,如果沒有法律禁止的話,就無需乎豁免了。因此,否定世俗主權者沒有否定的職權,便是剝奪合法的自由,而這則是和世俗政治的道理相違背的。 經院神學的博士們帶進宗教的虛妄哲學,還可以舉出其他的例子來,但旁人要是高興的話,可以自己去看。我只打算補充這樣一點:經院神學者的著作大部分都是一大串毫無意義的奇怪而粗俗的詞句,或是以不同於當時通行的拉丁文的用法搞出來的詞句,西塞羅、瓦羅和古羅馬一切文法家都不會使用這種詞句。這一點任何人要是想看看是不是有證明的話,那就讓他像我在前面某個地方說過的一樣試一下,看看他是不是能把任何經院神學譯成英文法文等現代語言,或是任何其他更豐富的語言。因為一種東西要是不能用大部分這些語言說出來讓人懂得的話,用拉丁文說出來也不能讓人理解。這種無意義的話,我雖不能說是錯誤的哲學,但它卻具有一種性質,不但能掩蓋真理,而且還能使人認為自己已經得到了真理而不繼續追求了。 最後,關於虛偽或不肯定的歷史中傳來的錯誤,諸如:聖者的生平傳記中有許多關於虛假奇蹟的傳說,羅馬教會的博士們也引證許多幻影和鬼魂的歷史來證明他們關於地獄、煉獄、咒語的效力,以及其他在理性和聖經中都沒有根據的說法;此外,他們還把一套因襲相沿的傳統稱為無記載的上帝之道!這些東西豈不全都是一套老嫗閒談的鬼話嗎?它們雖然也散見於古代教父的著作之中,但古代教父也是人,同樣極容易聽信虛假的傳說。他們提出來證明他們所相信的東西是真理的那些見解,對於根據聖約翰的意見查驗靈的人(見《約翰一書》第iv章,第1節)說來,其作用只不過是使他們在有關羅馬教會權力(這種權的濫用要不是他們根本沒有懷疑到,便是他們從中得到了好處)的問題上根據他們過於魯莽地相信傳說這一點否定他們的證據而已。縱使是最誠摯的人,如果不具有淵博的自然原理的知識(教父們便是這樣的人),也最容易像這樣魯莽地相信。因為從本性說,最善良的人便是最不懷疑旁人欺詐的人。教皇格雷高里和聖伯納有一些關於鬼魂的幻影的說法,說他們都在煉獄之中;我國的貝達 [20] 也說了一些這樣的話。但我相信這些東西只是從傳聞中聽來的。他們或者任何其他人要是根據自己所知道的來敘述任何這類傳說的話,他們也不能因此而使這種虛幻的傳聞得到更多地證實,而只是暴露出他們自己的弱點或欺詐而已。 除了傳入虛偽哲學一事,我們還可以聯繫著提出那些既沒有合法權力的根據,也沒有充分研究成為夠資格的真理判斷者的人壓制正確哲學的問題。我們自己的航行說明得很清楚,所有精通人類的科學的人現在都承認有兩極;而且我們也可以日益看清楚年歲、日月是由地球的運轉決定的。然而人們只要是在著作中假定了這種學說,作為一個基礎來提出贊成與反對的理由,便都受到了宗教當局的懲罰。但這又有什麼理由呢?難道是這些見解違反真正的宗教嗎?如果這些見解是正確的,這便不可能。因此,我們便要讓真理首先由夠資格的審定者加以查驗,或者是讓聲稱自己知道相反說法的人加以駁斥。難道是因為它們和國教相違反嗎?那麼就讓教導這些說法的宣教者們的君主用法律來使它們沉默下去吧,也就是讓世俗法律來使它們沉默下去吧。因縱使是教導正確哲學的人有不服從的情形時,也可以合法地加以懲罰。難道是因為它們支持反叛或騷亂,因而使政府發生紊亂嗎?那麼就讓那些負責公安的人(也就是世俗權力當局)運用權力來懲罰這些意見的倡導者並使這些意見湮沒下去吧。因為教會當局在任何服從於國家的地方根據自己的權利(雖然他們稱之為上帝的權利)為自己取得的任何權力都只是一種篡奪。 * * * [注] 希臘神話中英雄名,曾將底修斯匿藏海倫處所告知卡斯脫與普洛克斯。——譯註 [注] 希臘森林、牲畜、野物保護神名,具有羊角與羊肢體,原先在亞加迪亞敬拜,被認是造成無端恐懼之神,並曾於馬拉松之役中使波斯人發生恐懼。後來在基督教神話中與耶穌釘十字架的故事合為一體,標誌異教時代的終結。——譯註 [注] 即其講學處所之名稱在雅典附近。——譯註 [注] 為希臘哲學家芝諾講學處所,號稱廊下派,即斯多噶派。——譯註 [注] 希臘懷疑派哲學家,認為真理不可認知,原師事斯多噶派之留琴斯,後改歸柏拉圖學園,在羅馬時曾大受青年歡迎,後為伽圖所逐。——譯註 [注] 英國修士兼歷史家(672—735年)。——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