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維坦 · 第八章 論一般所謂的智慧之德以及其反面的缺陷

霍布斯 《利維坦》
在所有各類事物中,美德一般說來就是以出類拔萃而見貴之物,存在於比較之中。因為如果所有的人的一切都軒輊無分,那就沒有可貴的東西了。所謂智慧之德,我們所理解的永遠是為人所稱道、珍視並希望自身具有的心理能力,通稱為良好的智慧;只是智慧這一語詞也被用來專指某一種能力,以示有別於其餘。 這樣的德共分兩類,一類是自然的、另一類是勻得的。所謂自然的並不是指與生俱來的,因為那就只會是感覺了。在這方面,人與人之間差異很小,而且和禽獸也相去不遠,不能視之為德。我所講的是不用培養、教導和專門的方法,只由習用和經驗得來的智慧。這種自然的智慧主要之點有二:第一是構想敏捷,也就是一種思想和另一種思想緊相連接;第二是對準既定目標方向穩定。與此相反,構想緩慢就形成一種心理缺點,一般稱之為遲鈍或愚笨,有時則用其他意指運動遲緩或難於推動的詞來表示。 這種遲速之別,是由於人們的激情不同而產生的,也就是由於愛憎各有不同而產生的。其結果,某些人的思想就馳於一途,而有些人則馳於另一途。繼續堅持下去,對於通過構想映象的事物便有不同的看法。在這種思維的連續中,對所思考的事物能觀察的只有以下幾點:(1)在哪方面相似;(2)在哪方面不相似;(3)有何作用;(4)怎樣發生作用。這些相似方面,如果別人很少看到,那麼能看到的人就謂之具有良好的智慧,在這種情況下,所指的就是良好的想像。見到其異點與差別謂之在事物之間作出區別、識別與判別;在不容易識別出來的情形下,能夠辦到的人就謂之具有良好的判別;特別是在談話與辦事中,時間、地點和人物是要加以識別的。這種德就稱為明辨。前者(即想像)如不輔以判斷,不能譽之為德,而後者(即判斷與明辨)則無需得助於想像,本身就值得推崇。除了具有為良好的想像所必需的對時間、地點與人的明辨以外,人們還必需經常把自己的思想應用於其目標,也就是要經常想到它們的某種用途。這一點做到之後,具有這種品德的人就能很容易地掌握許多比喻材料,使他不但會由於在議論中提出大量例證,並用新穎而恰當的隱喻加以美化使人喜聞樂見,同時還會由於心裁獨出、罕與倫比而令人傾倒。但如果不能保持對某種目標的恆定方向,長於幻想就是一種狂態了;有些人不論在任何討論中,思想上每出現一種事物就老是使他們脫離目標、一再岔入旁文、喋喋不休、說話蕪雜斷續,以至完全莫知所云,那種人就屬於這種情形。這種愚拙之事據我所知還沒有特別的名稱。但其原因有時是缺乏經驗,在這種情形下,旁人以為沒有什麼新奇的地方,他們卻會以為新奇;還有的時候原因是卑微瑣屑,在這種情形下,旁人以為毫不足道的事,他們卻認為了不得。他們認為津津樂道的新奇而重大的事物,會使他們在討論中漸漸地離題失旨。 在詩歌佳作中,不論是史詩還是劇詩,想像與判斷必須兼備,但前者必須更為突出,十四行詩、諷刺詩等也是這樣。因為這類文字是以富麗堂皇悅人的,但卻不應當以輕率而使人見惡。 歷史良籍則必須以判斷見長。因為這種著作的好處就在於方法、在於真實、在於所選事件最宜於為人所知。想像在這方面除開修飾文辭以外是不能用的。 在稱頌或貶斥的講詞中,占主要地位的是想像。因為這裡的目標不是真實情況,而是通過高貴或卑污的比較進行褒貶。判斷只能提示什麼條件使一種行為成為可讚揚的或可貶斥的。 在勸告或請求中,如果是真情對所具有的目的最為有用,則最需要的是判斷;如果是偽飾最為有用,則最需要想像。 論證、商酌以及所有探求真理的嚴肅文字中,一切都要由判斷完成,只是有時要用一些恰當的比喻來啟發理解,想像力也就只能在這個時候發揮這麼大的作用。但隱喻在這種情況下卻完全不能用,這種文辭既然明明出於虛構,把它用於商討或推理就顯然是愚笨了。 不論在任何討論中,如果明辨顯然有缺陷,那麼想像不論怎樣奔放橫溢,整個的討論都會被人看成缺乏智慧的跡象;而在明辨形於言表時,則想像不論怎樣平庸,都絕不致如此。 人們隱秘的思想是無所不包的,無論是神聖的、褻瀆的、聖潔的、淫穢的、莊重的、輕佻的事,莫不盡有,既沒有羞愧,也沒有譴責。宣之於口時,則不能超出判斷所能許可的時間、地點和人物。解剖學家或醫師可以談論或寫作他們對於污穢之事的判斷;因為這是為了於人有利,而不是取悅於人。但如果另一個人在同一事物上大放厥詞、馳騁其愉快的想像,那就像是失足污泥之中的人去見貴客一樣,其間的差別只在於缺乏明辨。在心境輕鬆的情況下與熟友閒談時,一個人不妨玩弄一下字音的把戲、用一用語意雙關的字眼,許多時候還可以比賽一下誰的想像奇特。但在布道時,在公開場合下、在陌生人面前或在應當尊敬的人面前,玩弄同音字就沒有不被認為是愚笨的,其間的區別也只在於欠缺慎思明辨。所以缺乏智慧並不是缺乏想像,而是缺乏明辨。這樣說來,有判斷而無想像可以成為智慧,有想像而無判斷則不能。 當一個有謀劃在胸的人考慮了大量事物以後,如果觀察出了這些事物怎樣有助於他的謀劃,或是對於哪一種計劃有用,而其觀察又屬難能鮮見時,那麼他的智慧就稱為慎慮。這種智慧有賴於大量的經驗以及對類似事物與其後果的記憶。在這方面人與人之間的差別不如想像和判斷方面那樣大,因為年齡相等的人經驗的多少不會相差很遠;其差別在於情況不同,因而各人都有他自己的打算。善於治家和善於治國並不是程度不同的兩種慎慮,而是兩種不同的事情;正像小於原物、等於原物和大於原物的繪畫不是程度不同的藝術一樣。一個普通農民對於自己的家務比一個樞密大臣對旁人的家務更能深謀遠慮。 如果在慎慮之外,又加上不公正或不誠實的手段,就像恐懼或貧困往往促使人們去乾的那樣,那就是所謂狡詐的邪惡智慧,這是一種怯懦的象徵。因為豪邁就是對不公正或不誠實的幫助的蔑視。拉丁文中的便宜手段譯成英文是權宜之計,也就是為了規避眼前的危險和障礙而陷入更大的危險和障礙,正像搶劫一個人來償付另一個人的債時,只是行使了一種近視的狡詐辦法一樣。這種情形稱為便宜辦法,是根據Versura一字而來的,意思就是以高利借錢償還眼前的利息。 至於獲得的智慧,我所指的是通過專門的方法和教導獲得的智慧,這方面只有推理一項。推理所根據的是語言的正確運用,所產生的是學識。但關於推理和學識,我在第五章和第六章中已經說過了。 智慧的這種差異的原因在於激情,而激情的差異則一部分是由於體質不同,另一部分是由於教養有別而來的。因為如果這種差異是由於大腦或內在與外在感覺器官的性質不同而來的,那麼人們在視覺、聽覺或其他感覺方面的差別就會不下於想像和明辨了。因此,它是從激情中產生的。激情本身不但會由於人們的體質結構不同而異,同時也會由於習慣與教養不同而有別。 最能引起智慧差異的激情主要是程度不同的權勢欲、財富欲、知識欲和名譽欲。這幾種欲望可以總括為第一種欲望,也就是權勢欲;因為財富、知識和榮譽不過是幾種不同的權勢而已。 因此,一個人如果對以上種種沒有很大的熱情,而是抱著一般所說的無所謂的態度;那麼他雖然不失為好人,可以不開罪於世,但卻不可能具有很大的想像或很多的判斷。因為思想對於欲望說來,就像斥侯兵或偵探一樣,四出窺探,以發現通向所希望的事物的道路。一切心理運動的穩定和敏捷性都是由這裡產生的。正如沒有欲望就是死亡,於是激情淡薄就是愚鈍。對每一事物都抱著無所謂、漠不關心的情緒,便是輕浮和精神渙散,而對任何一種事物的激情比旁人一般的情形更強和更激烈,便是所謂的癲狂。 因此,癲狂的種類便幾乎和激情本身的種類一樣多。有時過分而非常的激情是來自身體器官的結構不良或受了傷害,而有時器官受傷或不健康又是由於激情過盛或持續過久而造成的。但在這兩種情形之下,癲狂都屬於同一種性質。 過盛、過久而產生癲狂的激情要不是極度虛榮,便是心情極度沮喪,前者一般稱為驕傲及自負。 傲驕使人易怒,過分時就形成一種癲狂,稱為大怒或狂怒。因之,報復的欲望過分而且成為習慣時,就會傷及器官而成為大怒。愛情過分再加上嫉妒,也會成為大怒。一個人在天生靈感、智慧、學識、外表等方面自視過高,便會形成精神渙散和輕浮,再加上嫉妒就會成為大怒。對任何事物的真理的意見過分強烈,遇到別人反對時,也會成為大怒。 沮喪使人發生無原因的畏懼,這便是通稱為抑鬱的癲狂。其表現方式也有種種不同,諸如常去荒野、墓地、具有迷信行為以及有些人怕這種東西、有些人怕那種東西等等。 總之,產生奇異和反常行為的一切激情都總稱為癲狂。至於癲狂的種類,只要肯下工夫,就可以數出一大批來。如果激情過分就是癲狂,那麼毫無疑問,激情本身有壞的傾向時,便是各種程度不同的癲狂了。 舉一個例來說:在自以為受到神的啟示而且對這種看法著了迷的一群人當中,其愚行的效果常常不能通過這種激情在一個人身上所產生的任何十分過分的行為看出來。但當他們許多人聚謀時,整個一群人的怒狂就十分明顯了。如果對我們最好的朋友吼叫、打擊、扔石頭,那還有什麼事情更能說明瘋狂狀態呢?但這還遠比不上那樣一群人所能做出的事。他們對於以往一輩子都受其保護、免於傷害的人,也能發出鼓譟,加以打擊和殺害。如果這是一群人的狂態,那麼在每一個具體人身上便也是這樣。因為一個人在海中雖然聽不到身旁的水的聲音,但他卻十分肯定,這一部分水正和同等分量的任何其他部分一樣,對構成海濤怒吼是起同等作用的。同樣的道理,在一兩個人身上雖感覺不出很大的騷動不寧來,但我們卻可以確信,他們各自的激情是整個一個發生動亂的國家中煽動性喧囂的構成部分。如果沒有任何其他東西流露他們的瘋狂情緒,那麼他們狂妄地冒稱具有這種神的啟示便是十足的證明。如果瘋人院裡有一個人和你娓娓清談,條理井然;告別時你想知道他是什麼人,以便下次回訪,他竟告訴你他是上帝聖父,我想你就無需再等待狂妄過激的行為來說明他的瘋狂了。 這種神的啟示的看法一般通稱為秘啟精神。經常是由於幸運地發現了旁人一般通犯的錯誤而來的。他們由於不知道或忘記了通過怎樣一種推理過程得出了這樣一種獨特的真理(自信如此,其實許多時候他們所見到的往往是非真理),於是馬上便沾沾自喜,以為得到了全能的上帝特別的眷顧,通過聖靈以超自然的方式向他們啟示了這樣一種真理。 狂態不過是激情表露過甚,這一點從酒的效果上也可以推論出來,這種效果和器官失調的效果相同。因為飲酒過量的人的各種行為正和瘋狂的人相同。有些人狂怒,有些人狂愛,有些人則狂笑;全都是循著當時支配他們的種種不同的激情狂放地表露出來。因為酒的效果取消了一切偽裝,使他們看不到自己激情的醜陋。我相信一個最清醒的人,在悠閒自在、無憂無慮地獨自散步時,也是不會願意讓人公開看到他們思想上的浮誇和狂放的;這就等於是坦白地承認,不受規範的激情大部分就是癲狂。 古往今來,世界上關於癲狂的原因的看法共有兩種。有些人認為是由激情產生的,另一些人則認為是或善或惡的鬼或精靈造成的,他們認為這種鬼或精靈會進入人體、纏附其身,使他的器官像瘋人一般常見的情形一樣,發生奇特而怪異的運動。所以前一種人便把這種人稱為瘋人,而後一種人則有時把他們稱為幽靈附體的人,又時又稱之為邪氣發作的人。在義大利,這種人現在不僅是被稱為瘋人,而且也被稱為幽靈附體的人。 某次希臘城市阿布德拉在一個極熱的天氣里聚眾觀看悲劇安德羅米達 [11] 。這時有許多觀眾都發起燒來,這種意外情況是由於天氣熱和悲劇的效果共同造成的。這些人旁的全不干,光是把帕修斯和安德羅米達的名字連成長短句念誦,直到冬天來臨時,發燒和這種狂態才平息下去。當時人們認為這種癲狂狀態是由於悲劇在人們心中印下的激情造成的。還有另一個希臘城市也曾發作過一陣類似的癲狂,那次發癲的只有少女,使其中許多人都自縊而死。當時大多數人認為是妖魔作怪。但有一個人懷疑她們的輕生之見可能是由於心靈的某種激情而產生的,並認為她們不會連自己的名譽也不管不顧;於是便向當政者獻策,把自縊的人剝光衣服,赤裸裸地掛在外面示眾。據說這樣一來就把那種狂態治好了。但另一方面,同是這些希臘人卻往往把癲狂症歸因於憤怒女神優門妮戴斯 [12] 作怪,有時又歸因於農神息利斯或光明之神費保斯 [13] 以及其他神。那些人當時非常相信這是由於幻象造成的,以致認為它們是無形活體,一般都稱之為精靈。羅馬人在這方面和希臘人的看法相同,猶太人也是這樣;因為他們稱瘋人為先知,或根據他們認為幽靈是善是惡而把瘋人稱為幽靈附體的人。其中有些人把先知和幽靈附體的人都稱為瘋人,有些人則把同一個人既稱為幽靈附體的人,又稱為瘋人。對非猶太人的異教徒說來,這種看法是沒有什麼可奇怪的,因為健康與疾病、惡行與美德以及許多自然的偶性他們都稱之為命運之神而加以敬拜。所以當時人們便把命運之神看成是一種魔鬼,有時也把瘧疾看成是魔鬼。但猶太人具有這種看法就有些奇怪了。因為摩西和亞伯拉罕都不曾自稱是因幽靈附體而發出預言,而只說是得自上帝的聲音,或得自異象與夢境。在摩西的律法、道德、儀典之中,也沒有任何東西教導猶太人說有任何這種激情狀態或神附鬼纏之說。人們說上帝從摩西身上取靈分與七十長老(見《民數記》第xi章,第25節)時,上帝的靈(可認為是上帝的實體)並未分割。聖經上所謂在某人身上的聖靈,所指的就是這人傾向於神性的靈。《出埃及記》第xxviii章第3節說「我用智慧的靈所充滿的、給亞倫作衣服」,這話的意思並不是放進他們身中的靈可以作衣服,而是他們自己在這種工作方面的靈的智慧可以作衣服。在同樣的意義下,當人們的靈產生卑污行為時,一般就稱之為不潔之靈,其他的靈也是這樣;情形雖然不永遠如此,但當所稱的德或惡非同尋常時,則是這樣。舊約中的其他先知也沒有自稱為神靈所附或上帝在他們體內說話的,而只說上帝以聲音、異象或夢境啟示他們。所以降聖靈便不是附體而是命令。那麼猶太人又怎麼會陷入這種鬼神附體的看法中去的呢?除開所有人共有的原因以外,我還想不出其他理由;也就是說,他們缺乏窮究自然原因的好奇心;並且把幸福看作是取得卑陋的肉體之樂以及那些最能直接導致這種快樂的東西。因為發現某人心靈具有任何奇異或不尋常的能力或缺陷的人,除非是同時看出了可能的原因是什麼,否則就很難認為這是自然的;如果不是自然的,他們就一定會認為是超自然的;這樣說來,要不是神或魔附體又是什麼呢?因此,以往就會出現這樣的情形:當我們的救世主被一群人圍住了時(見《馬可福音》第iii章,第21節),他的親屬懷疑他瘋了,出來就要拉住他。但一個文士卻說他是被比西卜 [14] 附住了,又說他是靠鬼王趕鬼,意思似乎是大瘋人懾服了小瘋人。其中還有些人則說:(見《約翰福音》第x章,第20節)「他是被鬼附著、所以瘋了」;而另外一些認為他是一個先知的人則說,「這不是鬼附之人所說的話。」因此,在《舊約》中,給耶戶施膏禮 [15] 的人雖是一個先知(《列王記下》第ix章,第21節),但卻有一些人向耶戶說:「這狂妄的人來見你有什麼事呢?」總而言之,我們可以顯然看出,任何人行為異常時,猶太人都認為是有善鬼靈或惡靈附身。唯有撒都該人 [16] 不這樣看。他們卻在相反的方面背離得很遠,以致不相信有任何精靈,這種看法十分接近於直截了當的無神論。因此,當他們把這種人不稱為幽靈附體的人,而稱為瘋人時,也許就更加使人激怒了。 那麼救主基督為人醫病的時候又為什麼把他們看成是鬼附了體、而不把他們看成是瘋了呢?關於這一點,我所能提出的答覆只是對於那些以同樣方式提出聖經反對地動說的人的答覆。聖經之作只是向人昭示天國,並使他們準備好做上帝忠順的子民。至於世界及其哲學則讓世人去爭論,以便鍛煉他們的自然理性。不論白晝與黑夜究竟是由於地球轉動造成的,還是由太陽的轉動造成的;也不論人們的異常行為是由激情產生的,還是魔鬼造成的,因而使我們便不敬魔鬼;這一切對於我們臣服於全能的主說來完全沒有區別,而聖經之作卻只是為了這一點。至於我們的救世主對疾病講話就像對人講話一樣的問題,基督所講的話只是像那些光靠口中念誦來治病的人一般所用的詞句。念咒子的人不論是不是對鬼說話,表面上總是要這樣做的。不是說耶穌還曾斥責過風麼(見《馬太福音》第viii章,第26節)?他豈不是還曾斥責過熱病麼(見《路加福音》第iv章,第39節)?但這並不能說明熱病就是一種鬼。據說許多魔鬼還曾向基督懺悔。其實這些地方無需另作解釋,而只需要解釋為那些瘋人向他懺悔。耶穌還曾講到(《馬太福音》第xii章,第43節)一個污鬼離了人身,在無水之地轉來轉去,尋求安歇之處,卻找不著;於是便回到原先那個人那裡去,另外還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去。這顯然是一個比喻,講的是那人稍作努力捐棄情慾後,又被情慾征服了,並且變得比以前更壞了七倍。所以我在聖經里並看不出有任何東西要求我們相信魔鬼附體的人不是瘋人而是別的什麼。 有些人在談論中還有一種毛病也可以列為一種癲狂,那便是我在前面第五章中稱之為荒謬的語詞濫用。也就是說,當人們說這種話時,連在一起來看根本就沒有什麼意義。有些人用這類的語詞只是由於誤解了自己死背下來的話;另一些人則是有意想用晦澀的話來欺騙世人。發生這種情形的人,只有那些談論不可理解的問題的經院哲學家或談論玄妙難懂的哲學問題的人。普通人很少會講無意義的話,因此他們便被那些卓越的人物認為是愚夫。為了確證他們的話在自己心中根本沒有相應的根據,還必須舉幾個例子來看。任何人如果感到有必要的話,不妨找一個經院哲學家來試試,看他是不是能把有關諸如三位體、神性、基督的本質、體位轉化、自由意志這類難題的任何一章翻譯成任何一種現代語言,使人能懂;或是把它翻譯成生活在拉丁文已經通俗化的時代的人所熟習的任何還算過得去的拉丁文。請看下面這些話究竟有什麼意義呢:「第一因不一定會由於第二因的本質依附而將任何東西流入第二因,它將通過這種依附來幫助它發生作用?」這就是薩勒茲氏《論上帝的神助、運動與協助》 [17] 一書第一編第六章的題目的翻譯。當人們連篇累牘地寫些這樣的東西時,他們難道不是發了瘋或者想使人家發瘋嗎?尤其是在體位轉化問題方面,他們說了幾句開場白之後接著就說:白色性、圓形性、量值、性質、可腐化性等等無形體的東西從聖餐麵包中出來進入我們神聖的救世主身中。像這樣說,他們豈不是要把這許多「性」、「值」、「質」等等當成纏附耶穌聖體的許多鬼嗎?因為他們所謂的鬼永遠是指沒有形體、然而又能從一個地方轉移到另一個地方的東西。所以這類的荒謬言辭可以列為各種癲瘋之一而不會失當。他們除了神智清醒的短時間外,凡是受清晰的塵世欲望的想法支配的時候,就會容忍這樣的討論或寫作。關於智慧的品德與缺陷就討論到這裡為止。 * * * [注] 希臘神話中的衣索比亞的公主, 其母因自稱比海中神女更美麗而激怒海神波賽頓。於是波賽頓便派遣海妖到該國去作亂,只有犧牲公主才能使他息怒。於是公主安德羅米達便被棄置在岩石上任其死去。後來被帕修斯所救,並與之結婚。——譯註 [注] 希臘神話中復仇或憤怒女神的愛稱,意思是愛好的女神,在一般的說法中共有三神,名為米吉拉(嫉妒)、泰息豐妮(報血仇之神)和阿勒克托(不斷追捕)。她們追捕罪人,使之發瘋,並使之在地獄裡受苦。——譯註 [注] 即阿波羅。——譯註 [注] 撒旦的別稱。這類的名稱很多,常被用來稱呼較小的神鬼。——譯註 [注] 古代封王時要行膏禮,方式是將油塗在被封的人頭上。——譯註 [注] 猶太教的一派,否認復活、來世、靈魂及天使的存在。——譯註 [注] concourse一字指第一因流入第二因,特指神學中人類墮落前由於上帝的幫助而免於本罪的說法。——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