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正義
六十三卷,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所用《禮記》為《小戴記》,四十九篇。《隋書·經籍志》謂《小戴記》四十六篇,後馬融增《月令》、《明堂位》、《樂記》三篇,才有四十九篇,前人已辨其為誤說。東漢時,鄭玄據《小戴記》為之作注,元延祐中科試定《禮記》用鄭玄注。鄭玄之後,亦有多人註解。唐初存皇侃、熊安生二家。貞觀中,孔穎達等奉詔著《五經正義》,作《禮記正義》就以皇侃本為據,以熊安生本補其所未備,但《禮記正義序》謂:「熊則違背本經,多引外義,猶之楚而北行,馬雖愈而去愈遠矣。又欲釋經文,惟聚難義,猶治絲而棼之,手雖繁而絲益亂也。皇氏雖章句詳正,征稍繁廣,又既違鄭氏,乃時乖鄭義,此是木落不歸其本,狐死不首其邱。此皆兩家之弊,未為得也。」故其疏務申鄭玄之注,未免有附會之說。其書本為七十卷,後清欽定為六十三卷本,阮元校刻因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價甚高:「採摭舊文,詞富理博,說禮之家,鑽研莫盡,譬諸依山鑄銅,煮海為鹽。即衛湜之書尚不能窺其涯矣,陳澔之流益如莛與楹也。」今存《十三經註疏》。
章節目錄
目錄
- 序
- 卷一 曲禮上第一
- 卷二 曲禮上第一
- 卷三 曲禮上第一
- 卷四 曲禮下第二
- 卷五 曲禮下第二
- 卷六 檀弓上第三
- 卷七 檀弓上第三
- 卷八 檀弓上第三
- 卷九 檀弓下第四
- 卷十 檀弓下第四
- 卷十一 王制第五
- 卷十二 王制第五
- 卷十三 王制第五
- 卷十四 月令第六
- 卷十五 月令第六
- 卷十六 月令第六
- 卷十七 月令第六
- 卷十八 曾子問第七
- 卷十九 曾子問第七
- 卷二十 文王世子第八
- 卷二十一 禮運第九
- 卷二十二 禮運第九
- 卷二十三 禮器第十
- 卷二十四 禮器第十
- 卷二十五 郊特牲第十一
- 卷二十六 郊特牲第十一
- 卷二十七 內則第十二
- 卷二十八 內則第十二
- 卷二十九 玉藻第十三
- 卷三十 玉藻第十三
- 卷三十一 明堂位第十四
- 卷三十二 喪服小記第十五
- 卷三十三 喪服小記第十五
- 卷三十四 大傳第十六
- 卷三十五 少儀第十七
- 卷三十六 學記第十八
- 卷三十七 樂記第十九
- 卷三十八 樂記第十九
- 卷三十九 樂記第十九
- 卷四十 雜記上第二十
- 卷四十一 雜記上第二十
- 卷四十二 雜記下第二十一
- 卷四十三 雜記下第二十一
- 卷四十四 喪大記第二十二
- 卷四十五 喪大記第二十二
- 卷四十六 祭法第二十三
- 卷四十七 祭義第二十四
- 卷四十八 祭義第二十四
- 卷四十九 祭統第二十五
- 卷五十 經解第二十六
- 卷五十 哀公問第二十七
- 卷五十 仲尼燕居第二十八
- 卷五十一 孔子閒居第二十九
- 卷五十一 坊記第三十
- 卷五十二 中庸第三十一
- 卷五十三 中庸第三十一
- 卷五十四 表記第三十二
- 卷五十五 緇衣第三十三
- 卷五十六 奔喪第三十四
- 卷五十六 問喪第三十五
- 卷五十七 服問第三十六
- 卷五十七 間傳第三十七
- 卷五十八 三年問第三十八
- 卷五十九 深衣第三十九
- 卷五十九 投壺第四十
- 卷五十九 儒行第四十一
- 卷六十 大學第四十二
- 卷六十一 冠義第四十三
- 卷六十一 昏義第四十四
- 卷六十一 鄉飲酒義第四十五
- 卷六十二 射義第四十六
- 卷六十二 燕義第四十七
- 卷六十三 聘義第四十八
- 卷六十三 喪服四制第四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