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訓纂 · 禮記訓纂卷三十三
緇衣弟三十三 鄭目錄云:『名曰緇衣者,善其好賢者厚也。此於別錄屬通論。』釋文:『鄭雲「善其好賢者之厚」,故述其所稱之詩以為其名也。緇衣,鄭詩,美武公也。劉瓛云:「公孫尼子所作也。」』
子言之曰:『為上易事也,為下易知也,則刑不煩矣。』 註:『言君不苛虐,臣無姦心,則刑可以措。』正義:『為上,謂君。君上以正理御物,則臣事之易也。為下,謂臣。臣下無姦詐,則君知其情易也。君易事,臣易知,故刑辟息止,不煩動矣。』○易,以豉反。
子曰:『好賢如緇衣,惡惡如巷伯,則爵不瀆而民作願,刑不試而民咸服。 註:『緇衣、巷伯皆詩篇名也。緇衣首章曰:「緇衣之宜兮,敝予又改為兮。適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粲兮。」言此衣緇衣者賢者也,宜長為國君。其衣敝我願改制,授之以新衣。是其好賢欲其貴之甚也。巷伯六章曰:「取彼讒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此其惡惡欲其死亡之甚也。爵不瀆者,不輕爵人也。試,用也。咸,皆也。』大雅曰:「儀刑文王,萬國作孚。」』今詩國作『邦』。 註:『刑,法也。孚,信也。儀法文王之德而行之,則天下無不為信者也。文王為政,克明德慎罰。』正義:『緇衣,諸侯視朝之服,緇衣素裳。鄭武公、桓公父子並為周司徒,善於其職,鄭人善之,詩人以緇衣為鄭風之首,故云好賢如緇衣也。巷伯亦詩篇名。巷伯是奄人,為王后宮巷官之長。幽王信讒,寺人傷讒而懼,作詩以疾讒,故云惡惡如巷伯也。瀆,濫也。願,愨也。君若好賢如緇衣,則爵不濫而民皆謹愨也。試,用也。言君惡惡如巷伯,則刑措而不用,民皆服從。「儀刑文王」,此大雅文王之篇,諫成王之辭。儀,象也。』呂與叔曰:『子曰:「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蓋誠心不至,則好惡不明,民莫知其所從違,如此而欲人心之孚,天下嚮風,難矣。文王之德,好惡得其正,而一出乎誠心,故為天下之所儀刑,德之所以孚於下也。』○好,呼報反。緇,側其反。惡,上烏路反,下如字。巷,戶降反。願,音願。
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有遯心。故君民者子以愛之, 王氏引之曰:『子以愛之,謂慈以愛之,與下信以結之,恭以涖之,相對為文。』則民親之;信以結之,則民不倍;恭以涖之,則民有孫心。 註:『格,來也。遯,逃也。涖,臨也。孫,順也。』說文:『愻,順也。』彬謂:愻,孫同。甫刑曰:「苗民匪用命,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是以民有惡德,而遂絕其世也。』 註:『甫刑,尚書篇名。匪,非也。命,謂政令也。高辛氏之末,諸侯有三苗者作亂,其治民不用政令,專制御之以嚴刑,乃作五虐蚩尤之刑,以是為法,於是民皆為惡,起倍畔也。三苗由此見滅,無後世,由不任德。』正義:『此明教民以德不以刑也。論語云:「有恥且格。」甫刑,尚書呂刑也。孝經序云:「春秋有呂國而無甫侯。」呂即甫也。』呂與叔曰:『格者,正也。政者,所以禁民為非;刑者,所以懲民之為非:能使之知不善而不為,亦強制之而已。故民非心悅誠服,欲逃其上而不可得,此所以有遯心,孔子所謂「免而無恥」者也。德禮所以正其本,政刑所以齊其末,苟無其本,則法不足以勝姦。我待之以愛,則彼必親我;待之以信,則彼必不倍我;待之以恭,則彼必能遜:此人情之常然,況君民之間乎!』○遯,徒遜反,亦作『遁』。倍,音佩。涖,音利。孫,音遜。
子曰:『下之事上也,不從其所令,從其所行。 註:『言民化行,不拘於言。』上好是物,下必有甚者矣。 註:『甚者,甚於君也。』故上之所好惡不可不慎也,是民之表也。』 註:『言民之從君,如景逐表。』子曰:『禹立三年,百姓以仁遂焉,豈必盡仁! 註:『百姓效禹為仁,非本性能仁也。遂,猶達也。』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甫刑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大雅曰:「成王之孚,下土之式。」』 註:『皆言化君也。孚,信也。式,法也。』正義:『論語稱「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者,禹承堯舜禪代之後,其民易化;論語所稱,謂承離亂之後,故必世乃後仁。「赫赫師尹」,此小雅節南山之篇,刺幽王之詩,言尹氏為太師,為政不平,故詩人刺之。慶,善也。一人,謂天子也。引證上有善行,賴及於下。「成王之孚」,是大雅下武之篇,美武王之詩。引之者,證君有善,與下為法式也。』○行,下孟反。赫,許百反。
子曰:『上好仁則下之為仁爭先人,故長民者章志貞教,尊仁以子愛百姓, 王氏引之曰:『謂慈愛百姓也。』民致行己以說其上矣。詩云:「有梏德行,四國順之。」』 註:『章,明也。貞,正也。民致行己者,民之行皆盡己心。梏,大也,直也。』正義:『言為君者當章明己志為貞正之教,尊敬仁道以子愛百姓,則在下之人致盡己意,以說樂其上矣。詩,大雅抑之篇,引證上有其德,下所從也。』○長,丁丈反。說,音悅。梏,音角,詩作『覺』。
子曰:『王言如絲,其出如綸;王言如綸,其出如綍: 註:『言言出彌大也。綸,今有秩嗇夫所佩也。綍,引棺索也。』釋文綍作『紼』:『綸,綬也。紼,大索。』故大人不倡游言。 註:『游,猶浮也。不可用之言也。』正義:『游言,謂浮游虛漫之言,不可依用。出言則民皆師法,故大人不倡道游言,恐人依象之。』呂與叔曰:『易曰:「誣善之人其辭游。」』彬謂:大人亦以位言之,蓋承上王言而言。可言也,不可行,君子弗言也;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則民言不危行而行不危言矣。詩云:「淑慎爾止,不諐於儀。」』 今詩諐作『愆』。註:『淑,善也。諐,過也。言善慎女之容止,不可過於禮之威儀也。』正義:『口可言說,力不能行,則君子不言也。若「有客不能館,不問其所舍」之類。熊氏云:「可行,謂君子賢人可行此事,但不可言說,為凡人作法,若『曾子有母之喪,水漿不入於口七日』,子思非之,是君子不行也。」詩,大雅抑之篇。』王氏引之曰:『危,讀為「詭」。詭者,違也,反也。言君子言行相顧,則民言不違行,行不違言矣。古字詭與危通。』○綸,音倫。綍,音弗。倡,昌尚反。諐,起虔反。
子曰:『君子道人以言而禁人以行, 註:『禁,猶謹也。』故言必慮其所終而行必稽其所敝,則民謹於言而慎於行。 註:『稽,猶考也,議也。』詩云:「慎爾出話,敬爾威儀。」 註:『話,善言也。』大雅曰:「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 註:『緝,熙,皆明也。言於明明乎敬其容止。』釋文:『毛詩傳「緝熙,光明也」。』正義:『道人以言者,在上君子誘道,在下以善言使言有信也。禁人以行者,言禁約謹慎人以行,使行顧言也。「慎爾出話」,此大雅抑之篇,刺厲王也。謹慎爾所出之善言以為政教,恭敬爾之威儀為人所法則,引證言慮其所終。「穆穆文王」,此大雅文王之篇,言文王之德,嗚呼光明乎,又敬其容止。引者,證在上當敬其言行也。』陳用之曰:『言以明理所以通彼此之情,故道人以言行出於正,率以正則莫敢為非,故禁人以行。孔子於空空之鄙夫,則叩兩端而竭,所謂道人以言也。為魯司寇而公謹氏出其妻,慎潰氏踰竟而徙,所謂禁人以行也。』呂與叔曰:『進取於善者,考其行而不掩,故言必慮其終。伯夷之清,柳下惠之和,其末猶為隘與不恭,故行必稽其所敝。』○稽,古兮反。於,音烏。緝,七入反。熙,許其反。
子曰:『長民者衣服不貳,從容有常,以齊其民,則民德壹。 註:『貳,不壹也。』詩云:「彼都人士,狐裘黃黃,其容不改,出言有章,行歸於周,萬民所望。」』 註:『黃衣則狐裘大蜡之服也。章,文章也。忠信為周。此詩毛氏有之,三家則亡。』正義:『從容有常,謂舉動有常度。壹,謂齊壹不參差。此小雅都人士之篇,刺幽王之詩。時君臣衣服無常,故詩人引彼明王之時,都人之士行歸忠信,萬民所以瞻望法則之。』馬彥醇曰:『狐裘黃黃,服其服也。其容不改,文以君子之容也。出言有章,遂以君子之辭也。行歸於周,萬民所望,實以君子之德也。』○長,丁丈反。貳,本或作『 』,同音二。從,七凶反。
子曰:『為上可望而知也,為下可述而志也,則君不疑於其臣而臣不惑於其君矣。 註:『志,猶知也。』正義:『可望而知,謂貌不藏情,望見其貌則知其情。可述而志,為臣下率誠奉上,其情可述敘而知。』王氏引之曰:『述之言循也,志之言識也,循其言貌而其人可識也。大戴禮文王官人篇「飾貌者不情」,可述而志,則非飾貌者矣。述而志,猶言望而知,以其外箸者言之也。』尹吉曰:「惟尹躬及湯,咸有壹德。」 註:『吉,當為「告」。告,古文誥,字之 也。尹告,伊尹之誥也。書序以為咸有壹德,今亡。咸,皆也。君臣皆有壹德不貳,則無疑惑也。』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 正義:『伊尹誥大甲,故稱尹誥。言尹躬與成湯皆有純壹之德。引者,證上君臣不相疑惑。詩,曹風鳲鳩之篇。引者,證壹德之義。』○吉,依注為『告』,音誥。忒,他得反。
子曰:『有國者章義 惡以示民厚,則民情不貳。詩云:「靖共爾位,好是正直。」』 註:『章,明也。 ,病也。』釋文:『皇云:「義善也。」』正義:『言為國者有善以賞章明之,有惡以刑 病之。詩,小雅小明之篇。言大夫悔仕亂世,告語未仕之人,更待明君愛好正直之人,然後事之也。』呂與叔曰:『此言居位者惟正直是好,則所好出於理義,民德所以壹也。』○ ,丁但反。共,音恭。
子曰:『上人疑則百姓惑,下難知則君長勞,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慎惡以御民之淫,則民不惑矣。 註:『難知,有姦心也。淫,貪侈也。孝經曰:「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正義:『在上多疑貳則百姓疑惑。』臣儀行,不重辭,不援其所不及,不煩其所不知,則君不勞矣。 註:『儀,當為「義」,聲之 也。言臣義事則行也。重,猶尚也。援,猶引也。不[一]引君所不及,謂必使其君所行如堯舜也。不煩以其所不知,謂必使其知慮如聖人也。凡告喻人,當隨其才以誘之。』正義:『下懷欺詐,則君長治之勞苦。』詩云:「上帝板板,下民卒 。」 今詩 作『癉』。註:『上帝,喻君也。板板,辟也。卒,盡也。 ,病也。此君使民惑之詩。』正義:『此大雅板之篇,刺厲王之詩。言君上邪辟,下民皆困病。引之者,證君使民惑之事。』小雅曰:「匪其止共,惟王之卭。」』 註:『匪,非也。卭,勞也。言臣不止於恭敬其職,惟使王之勞,此臣使君勞之詩也。』正義:『此小雅巧言之篇,刺幽王之詩。言小人在朝不止息於恭敬,唯為姦惡,使王之卭勞。引之者,證臣使君勞也。』呂與叔曰:『臣之事上,非禮不行,故曰儀行。不重辭者,理直而不必多言以解之也。以君之力所不能及而援其君,則君難從;以君之智所不能知而煩其君,則君難聽:勞其君而無益,非所以事君也。』朱氏軾曰:『上人之疑有二,猶豫之主,用舍不斷;綜核之君,威福莫測:此民所以從違莫定也。惟章善癉惡,法紀昭明,則民曉然於善之當為,惡之必不可為矣。下之難知,新進喜事,浮誇無實,聽其言天下事無不可為,而發而難收,慮而無成,如鼂錯之更令,安石之變法,人主一惑其言,而國家多事矣。責難陳善者,人臣之義,然有當務有不當務,今援其所不及,煩其所不知,紛紜滋擾,叢脞貽譏,雖有哲後,日不暇給矣。大人引君當道正己物,正使吾君垂裳端拱,措天下於磐石之安,何勞之有!』○援,音袁。板,布綰反。 ,丁但反。共,音恭。卭,其恭反。
子曰:『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爵祿不足勸也,刑罰不足恥也,故上不可以褻刑而輕爵。 註:『言政教所以明賞罰。』康誥曰:「敬明乃罰。」甫刑曰:「播刑之不迪。」』 註:『康,康叔也。作誥,尚書篇名也。播,猶施也。「不」衍字耳。迪,道也。言施刑之道。』正義:『皇氏云:「言在上政令所以不行、教化所以不成者,祇由君上爵祿加於小人,不足勸人為善也;刑罰加於無罪,不足恥其為惡。」周公作誥誥康叔雲,女所施刑罰,必敬而明之。甫刑穆王戒羣臣雲,言所為監鏡者,皆是伯夷布刑之道。引之者,證重刑之義也。』○播,徐補餓反。迪,音狄。
子曰:『大臣不親,百姓不寧,則忠敬不足而富貴已過也。大臣不治而邇臣比矣。 註:『忠敬不足,謂臣不忠於君,君不敬其臣。邇,近也。言近以見遠,言大以見小,互言之。比,私相親也。』正義:『沈氏云:「大臣離貳,不與上親,政教煩苛,百姓不安,是忠敬不足致然,由富貴已過極也。」大臣不治而邇臣比者,大臣不肯為君理治職事,由邇臣與上相親比故也。』故大臣不可不敬也,是民之表也;邇臣不可不慎也,是民之道也。 註:『民之道,言民循從也。』呂與叔曰:『大臣尊嚴,國之政令存焉。民所望以為表,不敬則國命輕矣。邇臣,君之好惡繫焉。民之所從以為道,不慎則風俗壞矣。』君毋以小謀大,毋以遠言近,毋以內圖外, 註:『圖,亦謀也。言凡謀之當各於其黨,於其黨,知其過審也。大臣柄權於外,小臣執命於內,或時交爭,轉相陷害。』正義:『言君無得與小臣而謀大臣,無得以遠臣言近臣,無得以內臣圖謀外臣。所以然者,小大之臣意殊,遠近之臣不同,恐各為朋黨,彼此交爭,轉相陷害也。』則大臣不怨、邇臣不疾而遠臣不蔽矣。 註:『疾,猶非也。』葉公之顧命曰:「毋以小謀敗大作,毋以嬖御人疾莊後,毋以嬖御士疾莊士大夫卿士。」』 註:『葉公,楚縣公葉公子高也。臨死遺書曰顧命。小謀,小臣之謀也。大作,大臣之所為也。嬖御人,愛妾也。疾,亦非也。莊後,適夫人齊莊得禮者。嬖御士,愛臣也。莊士,亦謂士之齊莊得禮者。今為大夫卿士。』楊用修曰:『此文載逸周書祭公解,蓋祭公疾革告穆王之言。祭字 作葉耳。』王氏念孫曰:『祭與蔡古字通,呂氏春秋音初篇「周昭王及蔡公抎於漢中」,僖四年左傳疏作「祭公」。墨子所染篇「幽王染於蔡公穀」,呂氏春秋當染篇作「祭公敦」。春秋鄭祭仲,易林既濟之鼎作「蔡仲」。皆其證也。緇衣之祭公作「葉公」者,亦是蔡即為祭,因 而為葉耳。』○治,音值。比,毗志反。蔽,必世反。葉,舒涉反。
子曰:『大人不親其所賢而信其所賤,民是以親失而教是以煩。 註:『親失,失其所當親也。教煩由信賤也。賤者無壹德也。』正義:『言在上者不親任其賢有德之人,而信其賤無德者。民效於上,失其所當親,惟親愛羣小,政教所以煩亂也。』詩云:「彼求我則,如不我得;執我仇仇,亦不我力。」 註:『言君始求我,如恐不得我;既得我,持我仇仇然不堅固,亦不力用我,是不親信我也。』釋文:『仇,爾雅云:「傲也。」』正義:『詩,小雅正月之篇,刺幽王之詩。』王氏念孫曰:『廣雅:「扏扏,緩也。」扏扏通作仇仇,緇衣鄭注「持我仇仇然不堅固」,即緩持之意,與廣雅同,與爾雅、毛傳、鄭箋皆異,蓋本於三家也。今按:彼求我則,如不我得,言求我之急也。執我仇仇,亦不我力,言用我之緩也。三復詩詞,則緩於用賢之說為切,而傲賢之意為疏矣。』君陳曰:「未見聖,若己弗克見;既見聖,亦不克由聖。」』 註:『克,能也。由,用也。』正義:『未見聖,尚書君陳篇成王戒君陳之辭也。言凡人未見聖道之時,如己不能見;既見聖道,亦不能用之也。』○仇,音求。己,音紀。
子曰:『小人溺於水,君子溺於口,大人溺於民,皆在其所褻也。 註:『言人不溺於所敬者。溺,謂覆沒不能自理出也。』夫水近於人而溺人,德易狎而難親也,易以溺人; 註:『言水人所沐浴自絜清者,至於深淵洪波,所當畏慎也。由近人之故,或泳之游之,褻慢而無戒心,以取溺焉。有德者,亦如水矣。初時學其近者小者,以從人事,自以為可,則侮狎之。至於先王大道性與天命,則遂扞格不入,迷惑無聞,如溺於大水矣。難親,親之當肅敬,如臨深淵。』口費而煩,易出難悔,易以溺人; 註:『費,猶惠也。言口多空言且煩數也。過言一出,駟馬不能及,不可得悔也。口舌所覆,亦如溺矣。費,或為「哱」,或為「悖」。』王氏引之曰:『書傳無訓費為惠者,不得以口費為口惠。費,當讀為悖。或本作「悖」者,正字也。作「哱」者,別體也。作「費」者,字之假借也。墨子魯問篇「豈不悖哉」,又曰「豈不費哉」,費即悖也。悖,逆也。煩,擾也,亂也。大學「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口之所出,逆於義理,則是非擾亂,而禍患隨之,所謂一言僨事也。故曰口悖而煩,易出難悔。』夫民閉於人而有鄙心,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 註:『言民不通於人道而心鄙詐,難卒告諭,人君敬慎以臨之則可,若陵虐而慢之,分崩怨畔,君無所尊,亦如溺矣。』呂與叔曰:『小人,謂民也。君子,謂士大夫也。大人,謂王公也。凡人所以覆沒於患禍不能自出者,皆在其易而褻之也。德易狎而難親者,謂水之德也。民至愚至賤,知者貴者之所易也。惟愚也,故閉於心而不可以理喻;惟賤也,故有鄙心,為王公者慢而不敬,則輕身輕上,無所不至,此民之所以溺人也。』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 註:『慎所可褻,乃不溺矣。』大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若虞機張,往省括於厥度,則釋。」 註:『越之言蹶也。厥,其也。覆,敗也。言無自顛蹶女之政教以自毀敗。虞,主田獵之地者也。機,弩牙也。度,謂所擬射也。虞人之射禽,弩已張,從機間視括與所射參相得,乃後釋絃發矢。為政亦當以己心參於羣臣及萬民,可乃後施也。』王氏念孫曰:『越,輕易也。言毋輕發女之政令以自敗也。必度於道而後行之。若射之省矢括於其度而後釋,見發令之不可輕易也。上文在其所褻,易以溺人,皆戒其輕易也。說文「 ,輕也。」古通作越,荀子非相篇「筋力越勁」,謂輕勁也。說文「輕勁有材力」是也。』兌命曰:「惟口起羞,惟甲冑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 註:『兌,當為「說」,謂殷高宗之臣傅說也。作書以命高宗,尚書篇名也。羞,猶辱也。衣裳,朝祭之服也。惟口起辱,當慎言語也。惟甲冑起兵,當慎軍旅之事也。惟衣裳在笥,當服以為禮也。惟干戈省厥躬,當恕己不尚害人也。』正義:『衣裳在笥,不可妄與於人;干戈當自省己,不可妄加無罪。』大甲曰:「天作孽,可違也;自作孽,不可以逭。」 註:『違,猶辟也。逭,逃也。』正義:『水旱災荒,非由人致,徙移辟災,是可違也。己自作禍,物皆怨恨,所在而致禍害,故不可逃也。』尹吉曰:「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自周有終,相亦惟終。」』 註:『尹吉,亦尹誥也。天,當為「先」,字之 。忠信為周。相,助也。謂臣也。伊尹言尹之先祖,見夏之先君臣皆忠信以自終,今天絕桀者,以其自作孽,伊尹始仕於夏,此時就湯矣。夏之邑在亳西。』○溺,乃歷反。易,以豉反。狎,戶甲反。費,芳貴反。慢,本又作『僈』,音武諫反。括,古活反。兌,依注作『說』。笥,司吏反。孽,魚列反。吉,音誥。天,依注音先。相,息亮反。
子曰:『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體,心莊則體舒,心肅則容敬。心好之身必安之,君好之民必欲之。心以體全,亦以體傷;君以民存,亦以民亡。 註:『莊,齊莊也。』詩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國家以寧,都邑以成,庶民以生。誰能秉國成,不自為正,卒勞百姓。」 註:『先正,先君長也。誰能秉國成,傷今無此人也。成,邦之八成也。誰能秉行之,不自以所為者正,盡勞來百姓,憂念之者與?疾時大臣專功爭美。』釋文:『「昔吾有先正」至「庶民以生」,今詩皆無此語,餘在小雅節南山篇。或皆逸詩也。「誰能秉國成」,毛詩無「能」字。』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資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 註:『雅,書序作「牙」,假借字也。君雅,周穆王司徒作,尚書篇名也。資,當為「至」,齊魯之語,聲之 也。祁之言是也,齊西偏之語也。夏日暑雨,小民怨天,至冬是寒,小民又怨天。言民恆多怨,為其君難。』方性夫曰:『民以君為心者,言好惡從於君也。君以民為體,言休戚同於民也。體雖致用於外,然由乎心之所使,故曰心好之身必安之。心雖為主於內,然資乎體之所保,故曰心以體全,亦以體傷。荀子曰:「君舟也,庶民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君以民存,亦以民亡之謂也。』○勞,力報反。雅,音牙。祁,巨依反。
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則義不壹,行無類也。』 註:『類,謂比式。』方性夫曰:『身不正故義不壹,言不信故行無類。不壹,謂不能專於其身也。無類,謂無以副於其言也。』王氏引之曰:『義亦讀為「儀」,謂威儀不齊壹也。下文引詩,正以為儀壹之證。』○行,下孟反。
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則不可奪志,死則不可奪名。 註:『物,謂事驗也。格,舊法也。』胡邦衡曰:『言有物,猶「仁人不過乎物」之物。格,至道也。祖己曰:「惟先格王。」志者終身所尚,故生不奪志;名欲立於後世,故死不奪名。』故君子多聞質而守之,多志質而親之,精知略而行之。 註:『質,猶少也。多志,謂博交汎愛人也。精知,孰慮於眾也。精,或為「清」。』君陳曰:「出入自爾師虞,庶言同。」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一也。」』今詩經也作『兮』。 註:『自,由也。師,庶,皆眾也。虞,度也。言出內政教,當由女眾之所謀度。眾言同,乃行之。政教當由壹也。』正義:『質而守之,質而親之,略而行之,皆謂聞見雖多,執守簡要也。君陳,成王戒君陳。詩,曹風鳲鳩之篇。言善人君子,威儀齊一。引之者,證為政須齊一也。』呂與叔曰:『多聞,所聞欲博也。多志,多見而識之者。質,正也。不敢信己,質眾人之所同,然後用之也。守之者,服膺而勿失者也。親之者,問學不厭者也。由多聞多知而得之,又當精思以求其至約而行之。略,約也。』
子曰:『唯君子能好其正,小人毒其正。 註:『正,當為「匹」,字之 也。匹,謂知識朋友。』故君子之朋友有鄉,其惡有方, 註:『鄉,方,喻輩類也。小人徼利,其友無常也。』是故邇者不惑而遠者不疑也。 註:『邇,近也。』詩云:「君子好仇。」 』今詩仇作『逑』。註:『仇,匹也。』正義:『言君子之交,可者與之,不以榮枯為異。不善者憎惡之,言有常也。若小人唯利是求,所善所惡,無恆定也。詩,周南關雎之篇。此斷章雲君子以好人為匹也。』陳用之曰:『邇者不惑,儒行所謂「並立則樂,相下不厭」也。遠者不疑,所謂「久不相見,聞流言不信其行」也。』○好,呼報反。正,音匹。鄉,許亮反,又音香。
子曰:『輕絕貧賤而重絕富貴,則好賢不堅而惡惡不著也。人雖曰不利,吾不信也。 註:『言此近徼利也。』詩云:「朋友攸攝,攝以威儀。」』 註:『攸,所也。言朋友以禮義相攝正,不以貧富貴賤之利也。』正義:『賢而貧賤則輕絕之,是好賢不堅;惡而富貴則重絕之,是惡惡不著也。如此者[二],是貪利之人。詩,大雅既醉之篇,美成王之詩。於時朋友羣臣以禮義相攝佐之以威儀也。言不以富貴貧賤而求利者。』方性夫曰:『可友者以其賢,可絕者以其惡,然賢者不必富貴,惡者不必貧賤。苟輕絕貧賤而重絕富貴,則勢利之交而已。』○惡惡,上烏路反,下如字。著,張慮反。
子曰:『私惠不歸德,君子不自留焉。 註:『私惠,謂不以公禮相慶賀,時以小物相問遺也。言其物不可以為德,則君子不以身留此人也。相惠以褻瀆邪辟之物,是為不歸於德。歸,或為「懷」。』詩云:「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註:『行,道也。言示我以忠信之道。』正義:『此明君子唯以德是與,不用留意於此等之人,言不受其惠也。詩,小雅鹿鳴之篇。』○行,戶剛反。
子曰:『苟有車,必見其軾;苟有衣,必見其敝。人苟或言之,必聞其聲;苟或行之,必見其成。 註:『言凡人舉事必有後驗也。見其軾,謂載也。敝,敗衣也。衣或在內,新時不見。』葛覃曰:「服之無射。」』今詩射作『斁』。 註:『射,厭也。』釋文:『敝,隱蔽也。』正義:『此明言行必慎其所終也。詩周南葛覃之篇。』彬謂:古者先知蔽前,後知蔽後。有衣必見其蔽,舉在前者言之。上文『苟有車,必見其軾』,軾在車前也。鄭注以敝為敗,則時尚有待,與上下文不合。○軾,音式。敝,必世反。覃,徒南反。射,音亦。
子曰:『言從而行之,則言不可飾也;行從而言之,則行不可飾也。 註:『從,猶隨也。』故君子寡言而行以成其信,則民不得大其美而小其惡。 註:『以行為驗虛言,無益於善也。寡,當為「顧」,聲之 也。』正義:『言行不可虛飾,君子當顧言而行以成其信,則人不得虛增其美而減小其惡,由美惡大小皆驗於行也。』詩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 註:『玷,缺也。言圭之缺尚可磨而平之,言之缺,無如之何。』正義:『詩,大雅抑之篇。』小雅曰:「允也君子, 今詩作『允矣君子』。展也大成。」 註:『允,信也。展,誠也。』正義:『詩小雅車攻之篇。』君奭曰:「昔在上帝周田觀文王之德,其集大命於厥躬。」』 註:『奭,召公名也。作尚書篇名也。古文「周田觀文王之德」為「割申勸寧王之德」,今博士讀為「厥亂勸寧王之德」,三者皆異,古文似近之。割之言蓋也,言文王有誠信之德,天蓋申勸之,集大命於其身,謂命之使王天下也。』正義:『君奭,周公告君奭之辭也。』○行從之行,下孟反,下同。寡,音顧。玷,丁簟反。磨,莫何反。奭,音釋。周田觀文,依注讀為「割申勸寧」。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恆,不可以為卜筮。」古之遺言與?龜筮猶不能知也,而況於人乎? 註:『恆,常也。不可為卜筮,言卦兆不能見其情,定其吉凶也。』正義:『南人,殷掌卜之人。』吳幼清曰:『為卜筮,謂為卜筮之人,與論語作巫醫意同。夫蓍龜無情,誠感自應,無恆之人,雜念不誠,故不可使。龜筮無情者尚不能知,而人有情而難知也,豈可使乎?』詩云:「我龜既厭,不我告猶。」 註:『猶,道也。言褻而用之,龜厭之,不告以吉凶之道也。』正義:『詩,小雅小閔之篇。言幽王性行無恆,數誣卜筮。』兌命曰:「爵無及惡德,民立而正事純,而祭祀是為不敬。事煩則亂,事神則難。」 註:『惡德,無恆之德。純,猶皆也。言君祭祀賜諸臣爵,毋與惡德之人也。民將立以為正,言放傚之。疾事皆如是而以祭祀,是不敬鬼神也。惡德之人使事煩,事煩則亂,使事鬼神,又難以得福也。純,或為「煩」。』正義:『兌命,尚書傅說告高宗之辭。言惡德之人[三]掌祭祀,其事則煩,事煩則致亂也。』朱氏軾曰:『以無恆之人治人,人奉為正而法之,則事煩而亂矣。以無恆之人事神,黷而不敬,神豈饗其祀乎?治人承上況於人乎,事神承上龜筮猶不能知。』彬謂:當如文端公說,『民立而正事煩』為句,『而祭祀是為不敬』句,兩而字讀為『如』。易曰:「不恆其德,或承之羞,恆其德偵,婦人吉,夫子凶。」』 註:『羞,猶辱也。偵,問也。問正為偵。婦人,從人者也。以問正為常德則吉,男子當專行幹事,而以問正為常德,是亦無恆之人也。』正義:『易,恆卦九三、六五爻辭,證無恆德也。』馬彥醇曰:『婦人德不可以無恆,所謂「無攸遂在中饋吉」。夫子以知率人,其德不可以無變,所謂婦人之德,從一而終。夫子制義從婦凶也。』○與,音餘。兌,音悅。偵,音貞。周易作『貞』。
校勘記
[一]引上原脫『不』字,據禮記岳本補。
[二]此下原脫『者』字,據禮記正義補。
[三]原 『王』,據禮記正義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