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訓纂 · 禮記訓纂卷十三

朱彬 《禮記訓纂》
玉藻弟十三 正義:『鄭目錄云:「名曰玉藻者,以其記天子服冕之事也。冕之旒以藻紃為之,貫玉為飾。此於別錄屬通論。」』 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後邃延,龍捲以祭。 註:『祭先王之服也。雜采曰藻。天子以五采藻為旒,旒十有二。前後邃延者,言皆出冕前後而垂也。天子齊肩。延,冕上覆也。玄表纁裏。龍捲,畫龍於衣。字或作「袞」。』獨斷曰:『周禮天子冕前後垂延,朱綠藻十有二旒。明帝永平二年詔有司採尚書及周官、禮記定而制焉。廣七寸,長尺二寸,前圓後方,朱綠裏而玄上,前垂四寸,後垂三寸,繫白玉珠於其端,是為十二旒。組纓如其綬之色。三公及諸侯之祠者,朱綠九旒青玉珠;卿大夫七旒黑玉珠:皆有前無後,組纓各視其綬之色。旁垂黈纊當耳。郊天地,祠宗廟,祀明堂則冠之。』釋文:『邃,深也。』正義:『天子之旒十有二就,每一就貫以玉,就間相去一寸,則旒長尺二寸,故垂而齊肩也。言天子齊肩,則諸侯以下各有差降,九玉者九寸,七玉者七寸,以下皆依旒數、垂而長短為差。旒垂五采,玉依飾,射侯之次,從上而下,初以朱,次白,次蒼,次黃,次玄,五采玉既貫徧,周而復始。其三采者,先朱,次白,次蒼。二色者,先朱後綠。漢明帝時,用曹襃之說,用白旋珠,與古異也。延以三十升之布,染之為玄,覆於冕上,出而前後。冕以板為之,以延覆上。但延之與板,相著為一,故云延冕也。』江氏永曰:『東方朔云:「冕而前旒,所以蔽明。」若復後旒,安所取義?禮器、郊特牲及此文皆雲十有二旒,不雲二十四旒,鄭蓋因此雲[一]前後邃延而 。前後邃延,謂自延端至邃[二]武皆深邃,不謂前後皆有旒也。且一旒十二玉,十二旒一百四十四玉,若復加十二旒,恐首不能勝。此鄭說之不可不辨者。』○藻,又作『璪』,音早。邃,雖醉反。卷,音袞。 玄端而朝日於東門之外,聽朔於南門之外,閏月則闔門左扉,立於其中。皮弁以日視朝,遂以食,日中而餕,奏而食。日少牢,朔月大牢。 註:『端,當為「冕」,字之 也。玄衣而冕,冕服之下。朝日,春分之時也。東門、南門,皆謂國門也。天子廟及路寢皆如明堂制,明堂在國之陽,每月就其時之堂而聽朔焉。卒事,反宿路寢,亦如之。閏月,非常月也。聽其朔於明堂門中,還處路寢門,終月。凡聽朔,必以特牲告其帝及神,配以文王武王。餕,食朝之餘也。奏,奏樂也。』說文:『冕,大夫以上冠也。邃延垂瑬紞纊。古者黃帝初作冕。』『朔,月一日始蘇也。』『閏,餘分之月,五歲再閏。告朔之禮,天子居宗廟,閏月居門中。從王在門中。周禮曰,閏月王居門中終月也。』盧註:『朝日,以立春之日也。』正義:『凡衣服,皮弁尊,次朝服,次玄端。諸侯皮弁聽朔,朝服視朝,是視朝之服卑於聽朔,故知端當為冕,謂玄冕也。異義:「公羊說,閏月無正不以朝。左氏說,不告閏朔,棄時政也。」許君從左氏說,不顯朝廟告朔之異,謂「朝廟而因告朔」。鄭駮之:「朝廟之經在文六年閏月不告月,猶朝於廟。言猶者,告朔然後當朝廟,今廢其大,存其細,譏之。論語曰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周禮有朝享之禮祭,然則告朔與朝廟異,明矣。」案太史云:「閏月,詔王居門終月。」是還處路寢門。終月,謂終竟一月,所聽之事於一月中耳。於尋常則居燕寢也。皇氏云:「明堂有四門,即路寢亦有四門,閏月各居其時當方之門。」義或然也。』金氏榜曰:『天子聽朔視朝同地,記於視朝不言地,蒙上南門之外省文。』段氏玉裁曰:『古月朔謂之朔月,「朔月太牢」「朔月少牢」是也。』○端,音冕。闔,胡臘反。扉,音非。餕,音俊。 五飲,上水,漿,酒,醴,酏。 註:『上水,水為上,餘其次之。』江氏永曰:『此五飲以厚薄為次,水無味,而為諸味之本,故上之。漿者,酢胾,窨米水為之。酒者,泲去糟。醴則和糟者也。酏,粥也。周禮六飲,水、漿、醴、涼、醫、酏。此分醴為二而無涼、醫,內則無涼、醫而有醷、濫,所記各不同也。』酏,以支反。 卒食,玄端而居, 註:『天子服玄端燕居也。』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註:『其書,春秋、尚書其存者。』正義:『春秋是動作之事,故以春秋當左史所書。左陽,陽主動,故記動。尚書記言語之事,故以尚書當右史所書。右是陰,陰主靜故也。周禮有內史、外史、大史、小史、御史,無左史、右史之名。熊氏云:「按周禮太史大師[三]抱天時,與大師同車,又襄二十五年傳曰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是大史記動作之事,則大史為左史也。內史掌王之八枋,僖二十八年左傳曰王命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是內史所掌為右史。酒誥雲大史友內史友,鄭注大史內史掌記言記行,是內史記言,大史記行也。」』 御瞽幾聲之上下, 註:『瞽,樂人也。幾,猶察也。察其哀樂。』正義:『若政和則樂聲樂,政酷則樂聲哀,察其哀樂,防君之失。』年不順成,則天子素服,乘素車,食無樂。 註:『自貶損也。』正義:『此是罪己之義。』 諸侯玄端以祭, 註:『祭先君也。端,亦當為「冕」,字之 也。諸侯祭宗廟之服,唯魯與天子同。』正義:『熊氏云:「此謂祭[四]文王周公之廟得用天子之禮,其祭魯公以下則亦玄冕。二王之後祭其先王亦用以上之服,二王之後不得立始封之君廟,則祭微子以下亦玄冕。」』裨冕以朝, 註:『朝天子也。裨冕,公袞、侯伯鷩、子男毳也。』正義:『按覲禮雲「侯氏裨冕」,鄭註:「裨之為言埤也。天子六服,大裘為上,其餘為裨。」』皮弁以聽朔於大廟,朝服以日視朝於內朝。 註:『皮弁,下天子也。朝服,冠玄端素裳也。此內朝,路寢門外之正朝也。天子諸侯皆三朝。』正義:『熊氏云:「周之天子於洛邑立明堂,唯大享帝就洛邑耳,其每月聽朔,當在文王廟也,以文王廟為明堂制故也。每月以朔告神,謂之告朔,即論語云告朔之餼羊是也。則於時聽治此月朔之事,謂之聽朔,此玉藻文是也。聽朔又謂之視朔,文十六年公四不視朔是也。告朔又謂之告月,文六年閏月不告月是也。行此禮,天子於明堂,諸侯於太祖廟。」王制雲「周人玄衣而養老」,注云:「玄衣素裳,天子之燕服為諸侯朝服。」彼注玄衣,則此玄端也。朝服素裳,皆得謂之玄端。若上士以玄為裳,中士以黃為裳,下士以雜色為裳,天子諸侯以朱為裳,則皆謂之玄端,不得名為朝服也。』聶氏三禮圖諸侯朝服:『張鎰圖云:「緇玄二服,素韠素帶,朱綠終裨,佩山玄玉,白舄青絇繶純。天子之卿服以從燕諸侯,諸侯之孤卿大夫服以朝君。」』○裨,婢支反。 朝,辨色始入。 註:『羣臣也。辨,猶正也,別也。』君日出而視之,退適路寢聽政,使人視大夫,大夫退,然後適小寢,釋服。 註:『小寢,燕寢也。釋服,服玄端。』正義:『此據君,故服玄端。若卿大夫釋服,服深衣也。』 又朝服以食,特牲,三俎,祭肺。夕深衣,祭牢肉。 註:『食必復朝服,所以敬養身也。三俎,豕、魚、臘。祭牢肉,異於始殺也。天子言日中,諸侯言夕;天子言餕,諸侯言祭牢肉,互相挾。』正義:『朝服以食,謂釋服之後將食時。又者,又如朝時服[五]朝服以食。早起初殺之時,先祭肺;至夕將食之時,切牢肉為小段而祭之,故云異於始殺也。』朔月少牢,五俎,四簋。 註:『五俎,加羊與其腸胃也。朔月四簋,則日食粱稻各一簋而已。』正義:『以此而推,天子朔月大牢當六簋,黍稷稻粱麥苽各一。若盛舉則八簋,故小雅「陳饋八簋」,當加以稻粱也。』 子卯稷食菜羹。 註:『忌日貶也。』正義:『紂以甲子死,桀以乙卯亡,以其無道被誅,後王以為忌日。稷食者,食飯也。以稷穀為飯,以菜為羹而食之。』○食,音嗣。 夫人與君同庖。 註:『不特殺也。』正義:『後亦與王同庖。舉諸侯,天子可知。』○庖,步交反。 君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 註:『故,謂祭祀之屬。』正義:『若賓客饗食,亦在其中。』 君子遠庖廚,凡有血氣之類,弗身踐也。 註:『踐,當為「翦」,聲之 也。翦,猶殺也。』釋言:『身,親也。』說文:『庖,廚也。』『廚,庖屋也。』正義:『若祭祀之事,則身自為之。故楚語云「禘郊之事,天子自射其牲」,又「刲羊擊豕」,是也。』 至於八月不雨,君不舉。 註:『為旱變也。此謂建子之月不雨,盡建未月也。春秋之義,周之春夏無雨,未能成災;至其秋秀實之時而無雨。則雩。雩而得之則書雩,喜祀有益也;雩而不得則書旱,明災成也。』 年不順成,君衣布, 本,廣雅:『 ,插也。』關梁不租,山澤列而不賦,土功不興,大夫不得造車馬。 註:『皆為凶年變也。君衣布者,謂若衛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是也。 本,去珽荼,佩士笏也。士以竹為笏,飾本以象。關梁不租,此周禮也。殷則關恆譏而不征。列之言遮列也。雖不賦,猶為之禁,不得非時取也。造,謂作新也。』○衣,於既反。 ,徐音箭,又如字。 卜人定龜, 註:『謂靈射之屬所當用者。』正義:『龜俯者靈,仰者繹,前弇果,後弇獵,左倪雷,右倪若。定之者,定其所當用,謂祭天用靈,祭地用射,射則繹也,春用果,秋用雷之屬。』史定墨, 註:『視兆坼也。』江氏永曰:『周禮卜師:「揚火以作龜,致其墨。」鄭注云:「致其墨者,孰灼之,明其兆。」又占人:「史占墨,卜人占坼。」注云:「墨,兆廣也。坼,兆釁也。」又「墨大坼明則逢吉。」是墨者火灼所裂之兆,非先以墨畫而後灼也。疏說非是。』君定體。 註:『視兆所得也。周公曰:「體,王其無害。」』 君羔幦虎犆,大夫齊車鹿幦豹犆,朝車、士齊車鹿幦豹犆。 註:『幦,覆苓也。犆,讀皆如直道而行之直。直,謂緣也。此君齊車之飾。臣之朝車,與齊車同飾。』正義:『詩大雅「鞹鞃淺幭」,毛傳:「幭,覆飾。」幭即幦也。又周禮巾車作「 」。』○幦,音覓。犆,依注音直。 君子之居恆當戶, 註:『鄉明。』寢恆東首。 註:『首生氣也。』若有疾風迅雷甚雨則必變,雖夜必興,衣服冠而坐。 註:『敬天之怒。』○迅,音信,又音峻。 日五盥,沐稷而靧粱,櫛用樿櫛,髮晞用象櫛,進禨,進羞,工乃升歌。 註:『晞,乾也。沐靧必進禨作樂,盈氣也。更言進羞,明為羞籩豆之實。』正義:『盥,洗手也。沐,沐髮也。靧,洗面也。取稷粱之潘汁,用將洗面沐髮,並須滑故也。然此大夫禮耳,人君沐靧皆粱也。樿,白理木也。櫛,梳也。沐髮為除垢膩,故用白理澀木以為梳。沐已燥則髮澀,故用象牙滑櫛以通之也。禨,謂酒也。少儀註:「沐而飲酒曰禨。」知非庶羞者,庶羞為食而設,今飲酒設羞,故知是羞籩羞豆也。』○盥,音管。靧,音悔。櫛,側乙反。樿,章善反。禨,其既反。 浴用二巾,上絺下綌。 註:『刷去垢也。』出杅,履蒯席,連用湯。 註:『杅,浴器也。蒯席澀,便於洗足也。連,猶釋也。』履蒲蓆,衣布,晞身,乃屨,進飲。 註:『進飲,亦盈氣也。』正義:『履,踐也。蒯菲草蓆澀,出杅而腳踐履澀草蓆上,颳去垢也。連用湯者,言釋去足垢而用湯闌也。』○絺,丑疑反。綌,去逆反。杅,音雩。蒯,苦怪反。連,力旦反。屨,九具反,本又作『履』。 將適公所,宿齊戒,居外寢,沐浴。史進象笏,書思,對,命。既服,習容,觀,玉聲,乃出。揖私朝,煇如也,登車則有光矣。 註:『思,所思念將以告君者也。對,所以對君者也。命,所受君命也。書之於笏,為失忘也。玉,佩。私朝,自大夫家之朝也。揖其臣乃行。』說文:『煇,光也。』段氏玉裁曰:『析言之則煇、光有別,管輅荅劉邠云:「不同之名,朝旦為煇,日中為光。」』正義:『熊氏云:「有地大夫故用象。」既服,著朝服已竟也。服竟而習儀容,又觀容,聽己佩鳴,使玉聲與行步相中適。』吳幼清曰:『煇如,謂昧爽之際晨光猶熹微也。有光,謂質明之時晨光已顯著也。』江氏永曰:『煇如,即詩「夜鄉晨,庭燎有煇」也。』惠氏棟曰:『史即府史之史。』○煇,音暉。 天子 珽,方正於天下也。 註:『此亦笏也。謂之珽,珽之言挺然無所屈也。或謂之大圭,長三尺,杼上終葵首。終葵首者,於杼上又廣其首,方如椎頭,是謂無所屈,後則恆直。相玉書曰:「珽玉六寸,明自炤。」』諸侯荼,前詘後直,讓於天子也。 註:『荼,讀為舒遲之舒。舒懦者,所畏在前也。詘,謂圜殺其首,不為椎頭,諸侯唯天子詘焉,是以謂笏為荼。』大夫前詘後詘,無所不讓也。 註:『大夫奉君命出入者也。上有天子,下有己君,又殺其下而圜。』荀子:『天子御珽,諸侯御荼,大夫服笏。』○珽,他頂反。荼,音舒。詘,邱勿反。 侍坐則必退席,不退則必引而去君之黨。 註:『引,郤也。退,謂旁側也。』王氏念孫曰:『黨,所也。謂君所坐之處。襄二十年左傳「武子去所,曰臣不堪也。」杜註:「去所,辟席也。」彼稱所,臣所坐席。此稱黨,君所坐席也。』登席不由前,為躐席。 註:『升必由下也。』正義:『庾云:「失節而踐為躐席,應從於下升,若由前升,是躐席也。」』徒坐不盡席尺。 註:『示無所求於前,不忘謙也。』正義:『徒,空也。空坐,謂非飲食及講問時也。不盡席之前畔有餘一尺。』讀書、食則齊,豆去席尺。 註:『讀書,聲當聞尊者。食,為汙席也。』正義:『坐則近前,與席畔齊。設豆去席一尺,不得不前坐就豆。』○躐,力輒反。 若賜之食而君客之,則命之祭然後祭。 註:『雖見賓客,猶不敢備禮也。侍食則正不祭。』正義:『禮敵者共食則先祭,若降等之客則後祭;若臣侍君而賜之食則不祭,若賜食而君以客禮待之則得祭,雖得祭,又須君命之祭乃敢祭也。』先飯,辯嘗羞,飲而俟; 註:『俟君食而後食也。君將食,臣先嘗之,忠孝也。』正義:『飯,食也。君未食而臣先徧嘗羞,示行臣禮為先嘗食之義也。禮食未飧必啜飲以利喉中,君既未飧,故嘗羞畢而歠飲,以俟君飧,臣乃敢飧。』若有嘗羞者,則俟君之食然後食,飯飲而俟。 註:『不祭,侍食不敢備禮也。不嘗羞,膳宰存也。飯飲,利將食也。』正義:『雖不嘗羞,亦先飲以俟君也。』王氏念孫曰:『案侍食之常禮,與見客於君之禮不同。常禮則臣不祭,故士相見禮但言君祭也;客禮則臣亦得祭,故玉藻言命之祭然後祭也。此二禮所異者祭不祭耳,其餘則同。故士相見言「先飯,徧嘗膳,飲而俟,君命之食然後食」,明先飯徧嘗膳以下,客禮、常禮之所同也。鄭、孔皆以先飯辯嘗羞三句為見客於君之禮,若有嘗羞者為侍食之常禮,失之。』君命之羞,羞近者。 註:『辟貪味也。』命之品嘗之,然後唯所欲。 註:『必先徧嘗之。』凡嘗遠食,必順近食。 註:『從近始也。』君未覆手,不敢飧。 註:『覆手以循咡,已食也。飧,勸食也。』正義:『覆手者,謂食飽必覆手以循口邊,恐有殽粒污著之也。飧,謂用飲澆飯於器中也。禮食竟更作三飱以勸飽,使不虛也。』君既食,又飯飧。 註:『不敢先君飽。』飯飧者,三飯也。 註:『臣勸君食,如是可也。』君既徹,執飯與醬,乃出授從者。 註:『食於尊者之前,當親徹也。』○飧,音孫。從,才用反。 凡侑食,不盡食,食於人不飽。 註:『謙也。』唯水漿不祭,若祭為已偞卑。 註:『水漿非盛饌也。已,猶大也。祭之為大有所畏迫,臣於君則祭之。』釋文:『偞,厭也。』○侑,音又。偞,虛涉反。 君若賜之爵,則越席再拜稽首受,登席祭之,飲,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後授虛爵。 註:『不敢先君盡爵。』正義:『必先飲者,示賤者先即事。後授虛爵者,示不敢先君盡爵。此謂朝夕侍者。若大禮則君先飲而臣後飲。燕禮「公卒爵而後飲」,是也。必知非饗燕大飲者,以下雲受一爵以至三爵,明非大饗之飲也。』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 註:『灑如,肅敬貌。灑,或為「察」。言言,和敬貌。斯,猶耳也。油油,說敬貌。禮飲過三爵則敬殺,可以去矣。』正義:『皇氏讀言為「誾」,義亦通也。』退則坐取屨,隱辟而後屨,坐左納右,坐右納左。 註:『隱辟,俛逡巡而退著屨也。』正義:『坐,跪也。初跪脫屨堂下為敬。納,猶著也。若坐左膝則著右足之屨,坐右膝則著左足之屨。』方氏苞曰:『不敢鄉君而屨,故就隱辟之處。』○灑,先典反,又西禮反。言,魚斤反。辟,匹亦反。 凡尊必尚玄酒。 註:『不忘古也。』唯君面尊。 註:『面,猶鄉也。燕禮曰:「司宮尊於東楹之西,兩方壺,左玄酒,南上。公尊瓦大兩,有豐,在尊南,南上。」』正義:『若兩君相見,則尊奠於兩楹間,在賓主之間夾之,不得面向尊也。』唯饗野人皆酒。 註:『飲賤者不備禮。』正義:『饗野人,謂蜡祭時也。野人賤,不得本古,又無德,可飽食,故唯酒而無水也。』大夫側尊,用棜。士側尊,用禁。 註:『棜,斯禁也。無足,有似於棜,是以言棜。』正義:『側,謂旁側,在賓主兩楹間旁側夾之,又東西橫行,異於君也。若側尊近於君,南北列之,燕禮所云者是也。鄉飲酒義云:「尊於房戶之間,賓主共之。」據大夫士也。』三禮圖曰:『棜,長四尺,廣二尺四寸,深寸,無足,漆赤中,青雲氣[六],畫蔆苕華飾。』『禁,長四尺,廣二尺四寸,通局,足高三寸,漆赤中,青雲氣,畫蔆苕華飾,刻鏤其足為褰帷之形。』○棜,於據反。 始冠緇布冠,自諸侯下達, 註:『本太古耳,非時王之法服也。』正義:『言初加冠,大夫士皆三加,諸侯則四加。』冠而敝之可也。 正義:『非時王之服,不復恆著,冠而敝,去之可也。』 玄冠朱組纓,天子之冠也;緇布冠繢緌,諸侯之冠也; 註:『皆始冠之冠也。玄冠,委貌也。諸侯緇布冠有緌,尊者飾也。繢,或作「繪」。緌,或作「蕤」。』說文:『繢,織餘也[七]。』『緌,系冠纓垂者。』段氏玉裁曰:『緌與纓無異材,垂其餘則為緌,不垂則插於纓卷間。內則「冠緌纓」,正義曰:「結纓頷下,以固冠結之餘者,散而下垂謂之緌。」檀弓曰:「喪冠不緌。」扱其餘也。』聶氏三禮圖:『按張鎰圖諸侯朝服之玄冠,士之玄端之玄冠,諸侯之冠弁,此三冠與周天子委皃形制相同。』玄冠丹組纓,諸侯之齊冠也;玄冠綦組纓,士之齊冠也; 註:『言齊時所服也。四命以上齊祭異冠。』說文綦作『 』,『帛蒼文色。』正義:『其三命以下,大夫則朝服以祭,士則玄端以祭,皆玄冠,是齊祭同冠也。其天子之士與諸侯上大夫同,天子大夫與諸侯孤同,亦爵弁祭,玄冠齊。此熊氏說。皇氏以為天子大夫與諸侯大夫同,但朝服以祭。』陳用之曰:『天子諸侯大夫齊祭異服,特天子於羣小祀皆玄冕,則齊祭同服。』馬彥醇曰:『荀子曰:「端衣玄裳,絻而乘路」。蓋太古之祭冠以緇,周之祭冠以玄。天子齊則玄冕玄端,所以絻而乘路者也。諸侯而下則玄冠玄端而已,所謂丹綦組纓是也。』○繢,戶內反。緌,本又作『蕤』,耳佳反。綦,音其。縞冠玄武,子姓之冠也; 註:『父有喪服,子為之不純吉也。武,冠卷也。古者冠卷殊。』○縞,古老反。縞冠素紕。既祥之冠也。 註:『紕,緣邊也。紕,讀如埤益之「埤」。既祥之冠也,已祥祭而服之也。間傳曰:「大祥素縞麻衣。」』正義:『謂緣冠兩邊及冠卷之下畔,其冠與卷身皆用縞,但以素緣耳。縞是生絹而近吉,當祥祭之時,身著朝服,首著縞冠,以其漸吉故也。皇氏以為縞重素輕,祥祭之時,以素為冠,以縞為紕,紕得冠名,故云縞冠。祥祭之後,以縞為冠,以素為紕,亦紕得冠名,而雲素冠。』惠氏棟曰:『詩既見素冠,則皇氏之說有據。合之祥祭縞冠,其說益明。』○紕,音埤。 垂緌五寸,惰游之士也。 註:『惰游,罷民也。亦縞冠素紕,凶服之象也。垂長緌,明非既祥。』正義:『周禮坐嘉石之罷民。』玄冠縞武,不齒之服也。 註:『所放不帥教者。』居冠屬武, 註:『謂燕居冠也。著冠於武,少威儀。』戴氏震曰:『屬武者,纓也。不言纓,以緌見之,是故省其文也。凡吉冠,內縪聯武上,冠之異於弁者,左右不合,故有紕;弁則左右合而會之,所謂如覆杯矣。』自天子下達,有事然後緌。 註:『燕無事者去飾。』五十不散送。 註:『送喪不散麻,始衰不備禮。』正義:『始死三日之前要絰散垂,三日之後乃絞之,至葬啟殯已後亦散垂,既葬乃絞。五十既衰,不能備禮,故不散垂。』親沒不髦。 註:『去為子之飾。』大帛不緌。 註:『帛,當為「白」,聲之 也。大帛,謂白布冠也。不緌,凶服去飾。』玄冠紫緌,自魯桓公始也。 註:『葢僭宋王者之後服也。緌當用繢。』正義:『上雲緇布冠繢緌,諸侯之冠也。』○散,悉旦反。 朝玄端,夕深衣。 聶氏三禮圖:『玄端,張鎰圖云:「天子齊,玄衣玄冠玄裳,黑韠素帶,朱綠終辟,佩白玉,黑舄赤絇繶純。諸侯唯佩山玄玉為別。燕居,朱裳朱韠,赤舄黑絇繶純。卿大夫素裳,上士玄裳,中士黃裳,下士雜裳,前玄後黃。大夫以上,朝夕服之。唯士夕服之。夕者,若今晡上視事耳。」』深衣三袪,縫齊倍要, 註:『謂大夫士也。三袪者,謂要中之數也。袪尺二寸,圍之為二尺四寸,三之七尺二寸。縫,紩也。紩下齊倍要中齊,丈四尺四寸。縫,或為「逢」,或為「豐」。』正義:『大夫士早朝服玄端,夕深衣,在私朝及家也。以視私朝,故服玄端,若朝君則朝服也。朝服其衣與玄端無異,但其裳以素耳。若大夫莫夕亦朝服,其士則用玄端,其私朝及在家,大夫士夕皆深衣也。深衣雲幅十有二,幅廣二尺二寸,一幅破為二,四邊各去一寸,餘一尺八寸。每幅交解之,闊頭廣尺二寸,狹頭廣六寸,寬頭嚮下,狹頭嚮上。要中十二幅,廣各六寸,故為七尺二寸。下齊十二幅,各廣尺二寸,故為一丈四尺四寸。』江氏永曰:『深衣者,聖賢之法服。衣用正幅,裳之中幅亦以正裁,唯袵在裳旁,始用斜裁。布幅二尺二寸。深衣裳用布六幅,裁為十二幅,其當裳之前襟後裾正處者,以布四幅,正裁為八幅,上下皆廣一尺一寸,各邊去一寸為縫,一幅上下皆正得九寸,八幅七尺二寸,其在上者,既足要中之數矣。下齊裳倍於要,又以布二幅斜裁為四幅,狹頭二寸,寬頭二尺,各去一寸為縫,狹頭成角,寬頭一尺八寸,皆以成角者向上,以廣一尺八寸者向下,則四幅下廣亦得七尺二寸,合於齊得一丈四尺四寸。此四幅連屬於裳之兩旁,別名為衽,下文「衽當旁」是也。』衽當旁, 註:『衽,謂裳幅所交裂也。凡衽者,或殺而下,或殺而上,是以小要取名焉。衽屬衣,則垂而放之。屬裳,則縫之以合前後,上下相變。』說文:『衽,衣 也。』方言:『褸謂之衽。』郭註:『衣襟也。或曰裳際也。』釋名:『衽,襜也。在旁襜襜然也。』江氏永曰:『深衣之裳,用布六幅,裁為十二幅,雖皆為裳,而當旁名衽,餘幅不名衽也。鄭註:「衽謂裳幅所交裂」,他幅則皆正裁。孔疏不達鄭旨, 謂每幅交解之,闊頭廣尺二寸向下,狹頭廣六寸向上,是十二幅皆得名衽,何名衽當旁乎?且凡衽者皆以揜裳際得名,喪服之衽殺而下,左右各二尺五寸,疊作燕尾之形,屬於衣,垂而放之。朝祭服亦當然。深衣長衣之衽殺而上,屬於裳,縫之以合前後,縫者惟身之左旁。深衣篇謂之續衽。右旁不可合,別有鉤邊屬於衽,漢世謂之曲衽。衽有殺上殺下之異,故棺上合縫之木名為小要者,上半殺而下,下半殺而上,亦得衽之名。皇氏謂殺而下者為喪服,熊氏謂殺而下者朝祭之服,各指一隅,相兼乃備,皆得鄭注之意。』袂可以回肘, 註:『二尺二寸之節。』長、中繼揜尺, 註:『其為長衣、中衣則繼袂揜一尺,若今褎矣。深衣則緣而已。』正義:『幅廣二尺二寸,以半幅繼續袂口揜餘一尺。若長衣揜必用素,中衣揜或布或素,隨其衣而然。長、中制同而名異者,所施異故也。裏中著之,則曰中衣;若露著之,則曰長衣。』袷二寸, 註:『曲領也。』方言:『衱謂之褗。』戴氏震曰:『衱、袷古通用。』深衣註:『袷,交領也。古者方領,如今小兒衣領。』袪尺二寸, 註:『袂口也。』說文:『袪,衣袂也。一曰:袪,褱也。褱者,袌也。袪尺二寸。春秋傳曰:「披斬其袪。」』緣廣寸半。 註:『飾邊也。』方言:『懸裺謂之緣。』註:『衣縫[八]緣也。』○袪,起魚反。齊,音咨。衽,而審反。袂,面世反。肘,竹丑反。袷,音劫。 以帛裏布,非禮也。 註:『中外宜相稱也。冕服,絲衣也。中衣用素。皮弁服、朝服玄端,麻衣也。中衣用布。』正義:『若朝服用布,則中衣不得用帛。中衣用布,三衣用麻,麻即十五升布。』 士不衣織。 註:『織,染絲織之。士衣染繒也。』正義:『此服功多色重,士賤,不得衣之也。大夫以上衣織,士衣染繒。詩庶人得衣錦者,禮不下庶人,有經而等也。』無君者不貳采。 註:『大夫去位,宜服玄端玄裳。』正義:『此謂大夫士去國,三月之內服素衣素裳,三月之後別服此玄端玄裳。不貳采,是有采色,但不貳耳。采之中,玄最貴也。』衣正色,裳間色。 註:『謂冕服玄上纁下。』正義:『玄是天色,故為正。纁是地色,赤黃之雜,故為間色。皇氏云:「正謂青、赤、黃、白、黑,不正謂五方間色也,綠、紅、碧、紫、駵黃,是也。青是東方正,綠是東方間,東為木色,青木尅土,土黃,並以所尅為間,故綠色青黃也。朱是南方正,紅是南方間,南為火,火赤,尅金,金白,故紅色赤白也。白是西方正,碧是西方間,西為金,金白,尅木,故碧色青白也。黑是北方正,紫是北方間,北方水,水色黑,水尅火,火赤,故紫色赤黑也。黃是中央正,駵黃是中央間,中央為土,土尅水,水黑,故駵黃之色黃黑也。」』○織,音志。間,間廁之間。 非列采不入公門,振絺綌不入公門,表裘不入公門, 註:『列采,正服。振,讀為「袗」。袗,襌也。表,裘外衣也。二者形且褻,皆當表之乃出。』說文:『表,上衣也。古者衣裘,以毛為表。』正義:『袗絺綌,其形露見。表裘在衣外,可鄙褻。二者皆上加表衣乃出也。』襲裘不入公門。 註:『衣裘必當裼也。』正義:『裘上有裼衣,裼衣之上有襲衣,襲衣之上有正服。但據露裼衣不露裼衣為異耳。』○振,依注為『袗』,之忍反。 纊為繭,緼為袍, 註:『衣有著之異名也。纊,謂今之新綿也。緼,謂今纊及舊絮也。』說文:『纊,絮也。』『絮,敝緜也。』『緼,紼也。』又曰:『襺,袍衣也。以絮曰襺,以緼曰袍。』釋名:『袍,丈夫著下至跗者也。袍,苞也。苞內衣也。婦人以絳作衣裳,上下連,四起施緣,亦曰袍。義亦然也。』急就篇:『袍襦表裏曲領帬』,顏師古註:『長衣曰袍,下至足跗。』又『絳緹絓絲絮緜』,顏師古註:『漬繭擘之,精者為緜,麤者為絮。今則謂新者為緜,故者為絮。古亦謂緜為纊。纊字或作「絖」。』段氏玉裁說文注曰:『鄭謂新緜合故絮裝衣,許絲絮不分新舊,概謂之纊。以亂麻謂之緼。孔安國釋論語曰:「緼,枲著。」此許所本。蒯通傳「束緼乞火」,師古曰:「緼,亂麻。」』襌為絅, 註:『有衣裳而無裏。』說文:『襌,衣不重。』釋名:『襌衣,言無裏也。』急就篇『禪衣蔽厀布母繜』,顏師古註:『襌衣,似深衣而褎大。』漢書江充傳顏師古註:『襌衣,制若今之朝服中襌也。』帛為褶。 註:『有表裏而無著。』說文:『袷,衣無絮。』彬謂:褶、袷古通用。彭器資曰:『絅蓋單布衣。褶以帛為之,即袷衣,褶之為言重也。』○纊,音曠。緼,紆粉反。絅,音迥。褶,音牒。 朝服之以縞也,自季康子始也。 說文:『縞,鮮色也。』彭器資曰:『案家語:「季康子朝以縞,曾子問於孔子曰:禮乎?孔子曰:君臣視朝,上下同服緇衣羔裘,惟諸侯皮弁以告朔,卒朔然後服縞以視朝。」王肅註:「孔子惡指斥康子,但言諸侯,明朝服不用縞。」』孔子曰:『朝服而朝,卒朔然後服之。』 註:『謂諸侯與羣臣也。諸侯視朔皮弁服。』正義:『卒朔,謂告朔之時服皮弁,禮終脫去皮弁而服朝服也。』曰:『國家未道,則不充其服焉。』 註:『謂若衛文公者,未道,未合於道。』 唯君有黼裘以誓省,大裘非古也。 註:『僭天子也。天子祭上帝則大裘而冕。大裘,羔裘也。黼裘,以羔與狐白雜為黼文也。省,當為「獮」。獮,秋田也。國君有黼裘誓獮田之禮。時大夫又有大裘也。』說文:『黼,白與黑相次文。』正義:『君,諸侯也。誓,告敕也。大裘,天子郊服也。禮惟許諸侯服黼裘以誓軍眾耳,不得用大裘。冬始裘而秋雲裘者,始誓眾須威也。』五經要義:『大裘不覆,反本以質也。』○黼,音甫。省,依注作『獮』,息典反。 君衣狐白裘,錦衣以裼之。 註:『君衣狐白毛之裘,則以素錦為衣覆之,使可裼也。袒而有衣曰裼。必覆之者,裘褻也。詩云:「衣錦絅衣,裳錦絅裳。」然則錦衣復有上衣明矣。天子狐白之上衣,皮弁服與?凡裼衣,象裘飾也。』正義:『天子視朝服皮弁,服皮弁之下有狐白錦衣也。諸侯於天子之朝亦然。故秦詩云:「君子至止,錦衣狐裘。」此經雲君,則天子兼諸侯也。凡在朝,君臣同服,其天子諸侯卿大夫亦狐白裘。以下雲「士不衣狐白」,則卿大夫得衣狐白也。其裼則不用錦衣,熊氏云:「當用素衣為裼,士用麛裘素裼也。」』君之右虎裘,厥左狼裘。 註:『衛尊者,宜武猛。』士不衣狐白。 註:『辟君也。狐之白者少,以少為尊也。』○衣,於既反,下同。 君子狐青裘豹褎,玄綃衣以裼之; 註:『君子,大夫士也。綃,綺屬也。染之以玄,於狐青裘相宜。狐青裘,蓋玄衣之裘。』正義:『熊氏云:「六冕皆有裘,此雲玄,謂六冕及爵弁也,則天子諸侯皆然。而雲大夫士者,君用純狐青,大夫士雜以豹褎。」』麛裘青豻褎,絞衣以裼之; 註:『豻,胡犬也。絞,蒼黃之色也。孔子曰:「素衣麛裘。」』羔裘豹飾,緇衣以裼之; 註:『飾,猶褎也。孔子曰:「緇衣羔裘。」』金氏榜曰:『狐白裘,麛裘,此皮弁服之裘也。羔裘豹飾,此冠弁之裘也。黼裘以誓省,然則王服冠弁服以田,不用羔裘,辟祀天之服與?』狐裘,黃衣以裼之。 註:『黃衣,大蜡時臘先祖之服也。孔子曰:「黃衣狐裘。」』正義:『郊特牲黃衣黃冠而祭,所以息田夫。又云:「祭蠟而收民息已。」是蠟後為息民之祭,息民謂之臘。』錦衣狐裘,諸侯之服也。 註:『非諸侯則不用錦衣為裼。』金氏榜曰:『此錦衣、絞衣、素衣,皆在皮弁服之裏,即中衣也。掩合上衣謂之中衣,袒而露見謂之裼衣。中衣裼衣,異名同物。賈疏云:「凡服四時不同,假令冬有裘,襯身單衫又有襦袴,襦袴之上有裘,裘上有裼衣,裼衣之上又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等。若夏以絺綌,絺綌之上則有中衣,中衣之上復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等。若春秋二時則衣袷褶,袷褶之上加以中衣,中衣之上加以上服也。」其說與鄭義合。』○綃,音消。豻,音岸。 犬羊之裘不裼, 註:『質略,亦庶人無文飾。』不文飾也不裼。 註:『裼主於有文飾之事。』正義:『按聘禮使臣行聘之時主於敬,不主於文,故襲裘也。行享之時主於文,故裼裘也。』裘之裼也,見美也。 註:『君子於事,以見美為敬。』弔則襲,不盡飾也。 註:『喪非所以見美。』君在則裼,盡飾也。 註:『臣於君所。』服之襲也,充美也。 註:『充,猶覆也。所敬不主於君則襲。』正義:『凡敬有二,一則父也,二則君也。父是天性至極,以質為敬,故子於父母之所不敢袒裼。君非血屬,以文為敬,故臣於君所則裼。若平敵以下則亦襲,以其質略故也。所襲雖同,其意異也。聘禮行聘致君命亦襲者,彼是聘享相對,聘質而享文,欲文質相變,故裼襲不同也。』江氏永曰:『凡禮經言裼者,左袒而有衣也。單言袒者,左免衣肉袒也。喪禮肉袒。祭禮迎牲割牲皆肉袒。射禮惟君袒朱襦,餘皆肉袒而以拾韜左臂。君在大夫射則肉袒。覲禮侯氏請事右肉袒,謂刑宜施於右。臣於君前且有肉袒之時,而又何疑於裼乎!』 是故屍襲, 註:『屍尊。』正義:『無敬於下,故襲也。』執玉龜襲。 註:『重寶瑞也。』正義:『聘禮執圭璋致聘,則襲也。若執璧琮行享,雖玉裼。非聘享,尋常執玉則亦襲也。龜是享禮庭實之物,執之亦裼。若尋常所執及卜則襲,敬其神靈也。』無事則裼,弗敢充也。 註:『謂己致龜玉也。』正義:『不敢充覆其美也。亦謂在君之前,故裼也。』 笏,天子以球玉,諸侯以象,大夫以魚須文竹,士竹本,象可也。 註:『球,美玉也。文,猶飾也。大夫士飾竹以為笏,不敢與君並用純物也。』釋文:『崔云:「用文竹及魚斑也。」隱義云:「以魚須飾文竹之邊。」』正義:『庾氏云:「以鮫魚須飾竹以成文。」士以竹為本質,以象牙飾其邊緣可也。大夫飾以魚須,士用象。』王氏念孫曰:『須與班聲不相近。此節經文及釋文正義內須字,皆「頒」字之 。頒與班古字通,隸書頒字形與須相似,因 。說文:「鮫,海魚也。皮可飾刀。」史記禮書集解引徐廣音義亦曰:「鮫魚皮可以飾服器。」然則鮫魚皮有斑,可以為飾,故大夫用之以飾笏也。若魚須,非所以飾笏,且不聞有文采,不得言魚須文竹也。』○球,音求。須,音班。 見於天子與射,無說笏。入太廟說笏,非古也。 註:『言凡吉事,無所說笏也。大廟之中,唯君當事說笏也。』○說,本又作『稅』,他活反。 小功不說笏,當事免則說之。 註:『免,悲哀哭踴之時,不在於記事也。小功輕,不當事,可以 笏也。』江氏永曰:『笏者,朝祭吉服之飾,尊卑皆用之。子事父母亦 笏,以其服玄端。若燕居服深衣,當亦不 笏矣,而況於喪服乎!小功不稅笏,蓋承上文見於天子與射而言,謂臣有輕喪服,在君所不說笏也。若在家服小功服,雖不當事不免,豈可以笏施於凶服乎!不唯小功而已,雖緦麻亦無 笏之理。』○免,音問。 既 必盥,雖有執於朝,弗有盥矣。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造受命於君前,廣雅:『造,猝也。』則書於笏。笏畢用也,因飾焉。 註:『 笏輒盥,為必執事。畢,盡也。』正義:『事事盡用笏記之。』○畫,呼麥反。 笏度二尺有六寸,其中博三寸,其殺六分而去一。 註:『殺,猶杼也。天子杼上終葵首,諸侯不終葵首,大夫士又杼其下首,廣二寸半。』王晦叔曰:『大圭其長三尺,此言二尺有六寸,則不得為大圭,況大圭天子服之,非臣下所得用。笏則自天子諸侯大夫士皆有之,其非大圭明矣。鄭以大圭為笏,未見其可。且記但言其殺六分去一,又安知天子諸侯殺其上首,大夫士殺其下首乎?中博三寸,則上下皆殺也。』江氏永曰:『上殺是便於 ,下殺是便於執耳。』 而素帶終辟,大夫素帶辟垂,士練帶率下辟,居士錦帶,弟子縞帶,並紐約用組。 註:『而素帶終辟,謂諸侯也。諸侯不朱裏,合素為之,如今衣帶為之,下天子也。大夫亦如之。率,繂也。士以下皆襌,不合而繂積。辟,讀如裨冕之「裨」。裨,謂以繒采飾其側。人君充之,大夫裨其紐及末,士裨其末而已。居士,道藝處士也。此自「而素帶」亂脫在是耳,宜承「朱裏終辟」。』說文:『紐,系也。一曰結而可解。』正義:『繂,謂緶緝也。下裨者,士帶垂者必反屈嚮上,又垂而下。大夫則總皆裨之,士則用緇,唯裨嚮下一垂者。用錦為帶,尚文也。用生縞為帶,尚質也。並,並也。紐,謂帶之交結處。約者,謂以物穿紐,約結其帶。謂天子以下至弟子之等,其所紐約之物,並用組為之。』○辟,依注為『裨』,婢支反,下同。率,音律。紐,女九反。組,音祖。 韠,君朱,大夫素,士爵韋。 註:『此玄端服之韠也。韠之言蔽也。凡韠,以韋為之,必象裳色[九],則天子諸侯玄端朱裳,大夫素裳,唯士玄裳、黃裳、雜裳也。皮弁服皆素韠。』方言:『蔽厀,江淮之間謂之褘,或謂之袚,自關東西謂之蔽厀。』正義:『大夫既以素裳為朝服,又以玄端服,禮窮則同故也。士朝服則素裳。』環氏要略曰:『凡韠,以韋為之,舜始作以尊祭服,至周增以畫文。夏山服取仁可依,殷火周章,取其變化天也。』王氏懋竑曰:『士冠禮皆言韠,獨爵弁言 韐,異其名也。以詩考之,素韠,概言之。候人之「三百赤芾」,則諸侯之大夫也。采芑之「朱芾斯皇」,則天子之卿大夫也。車攻之「赤芾金舄」,采菽之「赤芾在股」,則諸侯也。至斯干之「朱芾皇皇,室家君王」,則並天子言之。疑天子諸侯大夫皆名芾,而士獨得韠名,然其制則一。「君朱」一條,並諸侯天子大夫皆謂之韠。「一命緼韍幽衡」一條,則並士亦謂之芾矣。』○韠,音必。 圜、殺、直, 註:『目韠制。』天子直, 註:『四角直,無圜殺。』公侯前後方, 註:『殺四角使之方,變於天子也。所殺者去上下各五寸。』大夫前方後挫角, 註:『圜其上角,變於君也。韠以下為前,以上為後。』士前後正。 註:『士賤,與君同,不嫌也。正,直方之間語也。天子之士則直,諸侯之士則方。』吳幼清云:『韠之制,長三尺,上廣一尺,下廣二尺。天子自上之左右角廣一尺處,斜裁至下之左右角廣二尺處,盡其所裁,一直而無所屈,故曰直。諸侯自上之左右角正裁而下,至五寸止,止處亦廣一尺;自下之左右角正裁而上至五寸止,止處亦廣二尺;又就上五寸之下廣一尺處,斜裁至下五寸之上廣二尺處止,上下各有五寸,皆不斜裁,故方。大夫自下之左右角正裁而上至五寸止,止處廣二尺,就此廣處左右皆斜裁之,至上左右角廣一尺處,盡其上端之左右及左右之兩邊各剡一寸,去其兩角,其下端裁方,與諸侯同,上端不裁方,但剡其兩角而已,故圜。士之下端左右角亦裁方,上至五寸而止,止處廣二尺,亦就止處斜裁至上端廣一尺處,盡如大夫,但不剡圜二角,蓋後直而前方,故曰前後正。』○挫,作臥反。 韠下廣二尺,上廣一尺,長三尺,其頸五寸,肩、革帶博二寸。 註:『頸五寸,亦謂廣也。頸中央,肩兩角,皆上接革帶以繫之。肩與革帶廣同。凡佩繫於革帶。』說文:『韠,韍也。所以蔽前,以韋。下廣二尺,上廣一尺,其頸五寸。一命緼韠,再命赤韠。』正義:『韠繫於革帶,以大帶用組約,其物細小,不堪懸韠佩故也。』江氏永曰:『韠之制,上有肩,次有頸,頸為正身,橫度之為廣,直度之為博。頸五寸者,廣五寸也。博二寸者,直度闊二寸也。頸不言長,亦如肩之二寸也。肩不言廣,亦如正身上邊之一尺也。』○頸,吉井反。 大夫大帶四寸,雜帶,君朱綠,大夫玄華,士緇辟,二寸,再繚四寸。凡帶有率,無箴功。 註:『雜,猶飾也,即上之裨也。君裨帶,上以朱,下以綠終之。大夫裨垂,外以玄,內以華。華,黃色也。士裨垂之下,外內皆以緇,是謂緇帶。大夫以上以素,皆廣四寸。士以練,廣二寸,再繚之。凡帶,有司之帶也。亦繂之如士帶矣。無箴功,則不裨之。士雖繂帶,裨亦用箴功。凡帶不裨,下士也。此又亂脫在是,宜承「紳韠結三齊。」』說文:『雜,五彩相合。』『緇,帛黑色也。』正義:『大帶四寸,謂合素為之。士用單練,廣二寸。繚,繞也。再度繞要,亦四寸也。凡帶,謂有司之帶。有繂,謂其帶既禪,亦以箴緶緝其側,但繂襵之而已,無別裨飾之箴功。君,謂天子諸侯。崔氏、熊氏並云:「朱是正色,故在上也。綠是間色,故在下也。」熊氏云:「近人為內,遠人為外。玄是天色故在外,黃是地色故在內也。士既練帶,而士冠禮謂之緇帶,據韠色言之,外內皆用緇也。」』○繚,音了。 一命緼韍幽衡,再命赤韍幽衡,三命赤韍蔥衡。 註:『此玄冕爵弁服之韠,尊祭服,異其名耳。韍之言亦蔽也。緼,赤黃之間色,所謂 也。衡,佩玉之衡也。幽,讀為「黝」。黑謂之黝,青謂之蔥。周禮公侯伯之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其士一命。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一命,其士不命。』說文:『巿,韠也。上古衣蔽前而已,巿以象之。天子朱巿,諸侯赤巿,大夫蔥衡。從巾,象連帶之形。韍,篆文巿,從韋從犮。』釋名:『韍,韠也。』『韠,蔽膝也。所以蔽膝前也。婦人蔽膝亦如之。』五經要義曰:『朱赤者,盛色也。』正義:『韍韠皆言為蔽,取蔽障之義也。按詩毛傳「天子純朱,諸侯黃朱。」黃朱色淺,則亦名赤韍也。大夫赤韍色,又淺耳。一命,謂公侯伯之士。士冠禮「爵弁 韐」,此緼韍則當彼 韐,以蒨染之,其色淺赤,則緼為赤黃之間色。若子男大夫,但名緼韍,不得為 韐也。』段氏玉裁曰:『巿,經傳或借「黻」、「芾」、「沛」、「茀」為之。』『衡即「珩」字。楚語註:「珩,佩上之橫者。」』『緼韍即 韐。緼即「縓」之假借字也。』○緼,音溫。韍,音弗。幽,讀為『黝』。 天子素帶朱裏終辟, 註:『謂大帶也。』正義:『辟則裨也。終,竟。帶身在要,及垂皆裨。』 王后褘衣,夫人揄狄。 註:『褘,讀如「翬」。揄,讀如「搖」。翬、搖,皆翟雉名也。刻繒而畫之,著於衣以為飾,因以為名也。夫人,三夫人,亦侯伯之夫人也。王者之後,夫人亦褘衣。』正義:『按鄭注內司服引爾雅釋鳥「伊雒而南,素質五色皆備成章曰翬。江淮而南,青質五色皆備成章曰搖。」又云:「王后之服,刻繒為之形而采畫之,綴於衣,以為文章。褘衣畫翬揄,翟畫搖闕。翟刻而不畫。從王祭先王則服褘衣,祭先公則服揄翟,祭羣小祀則服闕翟。闕翟赤,搖翟青,褘衣玄。」』○褘,音翬。揄,音搖。 三寸,長齊於帶。紳長制,士三尺,有司二尺有五寸。子游曰:『參分帶下,紳居二焉。紳韠結三齊。』 註:『三寸,謂約帶紐組之廣也。長齊於帶,與紳齊也。紳,帶之垂者也。言其屈而重也。論語曰:「子張書諸紳。」有司,府史之屬也。三分帶下而三尺,則帶高於中也。結,約餘也。此又亂脫在是,宜承「約用組」。結,或為「衿」。』說文:『帶,紳也。男子鞶革,婦人鞶絲,象繫佩之形。佩必有巾。』正義:『紐約之組闊三寸。長齊於帶者,言約紐組餘長三尺,與帶垂者齊。記者引子游之言以證紳之長短,人長八尺,大帶之下四尺五寸,分為三分,紳居二分,紳長三尺也。三齊者,紳謂紳帶,韠謂蔽膝,結謂約紐餘組,三者俱長三尺,故云三齊也。』 君命屈狄,再命褘衣,一命襢衣,士褖衣。 註:『君,女君也。屈,周禮作「闕」,謂刻繒為翟,不畫也。此子男之夫人及其卿大夫之妻命服也。褘,當為「鞠」,字之 也。禮天子諸侯命其臣,後夫人亦命其妻以衣服,所謂夫尊於朝,妻榮於室也。子男之卿再命而妻鞠衣,則鞠衣、襢衣、褖衣者,諸侯之臣皆分為三等,其妻以次受此服也。公之臣,孤為上,卿大夫次之,士次之;侯伯子男之臣,卿為上,大夫次之,士次之。褖,或作「稅」。』說文:『 ,丹縠衣。』『褕翟,羽飾衣。一曰直裾謂之襜褕。』『袗,玄服。』釋名:『王后之上服曰褘衣,畫翬雉之文於衣也。伊洛而南雉素質五色備曰翬。搖翟,畫搖雉之文於衣也。江淮而南青質五色備曰搖。闕翟,翦闕繒為翟雉形以綴衣也。鞠衣[一○],黃如鞠華色也。襢衣,襢,坦也。坦然正白無文采也。褖衣,褖然黑色也。』正義:『祭羣小祀則服闕翟。鞠衣,黃桑服也。色如鞠塵,服之以告桑。展衣,以禮見王及賓客。褖衣,御於王之服。闕翟赤,鞠衣黃,展衣白,褖衣黑。子男大夫一命,妻服展衣。其士不命,妻服褖衣。鄭注士喪禮「褖之言緣」,黑衣裳以赤緣之。』○屈,音闕。褘,依注音鞠。襢,張戰反。褖,吐亂反。 唯世婦命於奠繭,其他則皆從男子。 註:『奠,猶獻也。凡世婦已下,蠶事畢,獻繭,乃命之以其服。天子之後夫人九嬪及諸侯之夫人,夫在其位,則妻得服其服矣。自「君命屈狄」至此,亦亂脫在是,宜承「夫人揄狄」。』王氏懋竑曰:『命與奠繭,亦女君命之言世婦,則女御亦然。』 凡侍於君,紳垂,足如履齊,頤霤,垂拱,視下而聽上,視帶以及袷,聽鄉任左。 註:『紳垂則磬折也。齊,裳下緝也。袷,交領也。』正義:『身直則帶倚,磬折則帶垂,身折則裳前下緝委地,故行則足恆如踐履裳下也。霤,屋簷。身俯,故頭臨前垂頤如屋霤。拱,沓手也。身俯,則宜手沓而下垂也。視君之法,下不過帶,高不過袷。庾云:「聽上及聽鄉任左,皆備君教使也。」鄭注少儀曰「立者尊右」,則坐者尊左也。侍君之時,君坐,故侍者在右,是以聽鄉皆以左為任也。此謂臣以左耳近君,故云任左。』○齊,音咨。頤,以支反。霤,力救反。袷,居業反。鄉,許亮反。 凡君召以三節,二節以走,一節以趨。 註:『節,所以明信輔君命也。使使召臣,急則持二,緩則持一。』正義:『庾氏云:「急緩不出於三耳,不謂節盡於三也。」』在官不俟屨,在外不俟車。 註:『趨君命也。必有執隨授之者。官,謂朝廷治事處也。』正義:『外,謂其室及官府也。在官近,不須車,故言屨。在外遠,故云車。』 士於大夫不敢拜迎而拜送。 註:『禮不敵,始來拜則士辟也。』正義:『按儀禮鄉射、鄉飲酒、公食、聘禮但是主人送賓者,皆主人再拜,賓不荅拜。鄭註:「不荅拜者,禮有終故也。」』 士於尊者先拜,進面,荅之拜則走。 註:『士往見卿大夫,卿大夫出迎荅拜,亦辟也。』正義:『進面,親相見也。』 士於君所言大夫,沒矣則稱諡若字。名士。與大夫言,名士,字大夫。 註:『君所,大夫存亦名。』正義:『士與大夫言,士賤,故呼名。大夫貴,故呼字。若大夫士卒,則字士,諡大夫。』於大夫所,有公諱,無私諱。 註:『公諱,若言語所辟先君之名。』正義:『但諱君家,不自私諱父母也。庾云:「謂士與大夫言,有音字同己祖禰名字,皆不得諱辟。敬大夫,故不重敬。」』 凡祭不諱,廟中不諱, 註:『謂祝嘏之辭中有先君之名者也。凡祭,祭羣神,廟中上不諱下。』正義:『若有事於祖,則不諱父也。有事於父,則諱祖。』教學臨文不諱。 註:『為惑未知者。』盧註:『教詩書典籍。教,訓也。臨文,謂禮文也。詩書執禮皆雅言,故不諱。禮執文行事,故言文也。』正義:『教學,為師長也。教人若諱,疑 後生也。臨文,謂簡牒及讀法律之事也。若諱,則失於事正也。』 古之君子必佩玉, 註:『比德焉。君子,士已上。』右徵角,左宮羽, 註:『玉聲所中也。』趨以采齊, 註:『路門外之樂節也。門外謂之趨。齊,當為楚薺之「薺」。』正義:『路寢門外至應門謂之趨,於此趨時,歌采齊為節。』惠氏棟曰:『案詩作「楚茨」。王逸楚辭章句引詩云:「楚楚者薋」。其字皆以「齊」「次」為聲,同物同音,故大戴禮保傅篇云:「行以采茨,趨以肆夏。」又云:「揚中采茨,趨中肆夏。」』行以肆夏, 註:『登堂之樂節。』正義:『路寢門內至堂謂之行,行則歌肆夏之樂。』周還中規, 註:『反行也宜圜。』折還中矩, 註:『曲行也宜方。』進則揖之,退則揚之,然後玉鏘鳴也。 註:『揖之,謂小俛見於前也。揚之,謂小仰見於後也。鏘,聲貌。』正義:『進俯退仰,然後佩離身而直行搖動,佩自擊,所以玉聲得鏘鏘而鳴也。』○徵,張里反。齊,依注作『薺』,疾私反。還,音旋。鏘,七羊反。 故君子在車則聞鸞和之聲,行則鳴佩玉,是以非辟之心無自入也。 註:『鸞在衡,和在式。自,由也。』正義:『謂君子恆聞鸞和佩玉之正聲,是以非類邪辟之心,無由入於身也。』○辟,本又作『僻』,匹亦反。 君在不佩玉,左結佩,右設佩。 註:『謂世子也。出所處而君在焉,則去德佩而設事佩,辟德而示即事也。結其左者,若於事有未能也。結者,結其綬,不使鳴也。』正義:『賀云:「事佩綬且不鳴,今雲結綬使不鳴,則猶佩玉也。」事佩,木燧大觿之屬。』 居則設佩, 註:『謂所處而君不在焉。』朝則結佩, 註:『朝於君,亦結左。』齊則綪結佩而爵韠。 註:『綪,屈也。結又屈之。思神靈,不在事也。爵韠者,齊服玄端。』說文:『綪,赤繒也。以茜染故謂之綪。』正義:『熊氏、皇氏並謂諸侯以下皆以玄端齊,而以爵韋為韠,同士禮。以其齊,故不用朱韠素韠也。』○齊,側皆反。綪,側耕反。 凡帶必有佩玉,唯喪否。 註:『喪主於哀,去飾也。凡,謂天子以至士。』 佩玉有衝牙。 註:『居中央,以前後觸也。』正義:『凡佩玉,必上繫於衝,下垂三道,穿以蠙珠,下端前後以縣於璜,中央下端縣以衝牙,動則衝牙前後觸璜而為聲。所觸之玉其形似牙,故曰衝牙。』段氏玉裁曰:『其制珩上橫為組三,繫於珩,繫於中組者曰衝牙,繫於左右組者曰璜,皆以玉。璜似半璧而小,亦謂之牙。繫於中者觸牙而成聲,故曰衝牙。蠙珠琚瑀貫於珩之下、璜衝牙之上。統言曰佩玉,析言則珩居首。』○衝,昌容反。 君子無故玉不去身,君子於玉比德焉。 註:『故,謂喪與災眚。』 天子佩白玉而玄組綬,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組綬,大夫佩水蒼玉而純組綬,世子佩瑜玉而綦組綬,士佩瓀玟而緼組綬。 註:『玉有山玄、水蒼者,視之文色所似也。綬者,所以貫佩玉,相承受者也。純,當為「緇」,古文緇字或作絲旁才。綦,文雜色也。緼,赤黃。』釋器:『繸,綬也。』郭註:『即佩玉之組,所以連繫瑞玉者,因通謂之繸。』顏師古急就篇注云:『綬者,受也。所以承受環印也。亦謂之繸。』說文:『組,綬屬。』『綬,韍維也。』應劭漢官儀曰:『綬長一丈二尺,法十二月;廣三尺,法天地人也。』段氏玉裁曰:『古者韍佩皆繫於革帶。佩玉之系謂之璲,又謂之綬。韍之系亦謂之綬。韍佩與革帶之間有聯而受之者,故曰綬。』中山經云:『扶豬之山,其上多礝石。』『鬲[一一]山,其陰多白珉。』說文:『玟,石之美者。』『珉,石之美者。』又曰:『礝,石次玉者。』邵氏晉涵爾雅正義曰:『玉藻「士佩瓀玟」,瓀當作「碝」。子虛賦云:「碝石碔砆」,張揖註:「碝石,白者如冰,半有赤色。」應劭注子虛賦「礝石出雁門,今山西有玉色黑美者,可以鑑,里人謂之玟玉。」』段氏玉裁曰:『依玉藻言,則天子白玉珩,公侯山玄玉珩,大夫水蒼玉珩,所謂三命蔥珩。士瓀玟,則以石。月令春倉玉,夏赤玉,中央黃玉,秋白玉,冬玄玉,注「凡所服玉,謂冠飾及所佩之衡璜。」則又隨時異色矣。』孔子佩象環五寸而綦組綬。 註:『謙不比德,亦不事也,象有文理者也。環,取可循而無窮。』正義:『孔子失魯司寇,故謙不復佩德佩及事佩,示無德事也。佩象環者,示己文教所循環無窮也。五寸,法五行也。』○純,讀為『緇』。瑜,羊朱反。綦,音其。瓀,而兗反,徐又作『瑌』,同。玟,武巾反,字又作『砇』,同。緼,音溫。 童子之節也,緇布衣,錦緣,錦紳並紐,錦束髮,皆朱錦也。 註:『童子,未冠之稱也。冠禮曰:「將冠者采衣紒」也。』說文:『錦,襄邑織文。』正義:『用緇布為衣,尚質故也。用錦為緇布衣之緣,又用錦為紳帶並約帶之紐。錦束髮者,以錦為總而束髮也。童子尚華,示將成人,有文德,故皆用錦,示一文一質之義也。』士冠禮賈疏:『以童子不帛襦袴,不衣裘裳,故以錦為緇布衣之緣也。』肆束及帶,勤者有事則收之,走則擁之。 註:『肆,讀為「肄」。肄,餘也。餘,束約紐之餘組也。勤,謂執勞辱之事也。此亦亂脫在是,宜承「無箴功」。』正義:『約束帶之餘組,若身充勤勞之事則收斂之,須趨走則擁抱之。收,謂斂持在手。擁,謂抱之於懷。』童子不裘,不帛,不屨絇,無緦服,聽事不麻,無事則立主人之北,南面。 王氏念孫曰:『鄭注論語憲問引此作「立主人之南,北面。」周官內豎疏所引與鄭同。童子聽使,不當南面而立,作北面者是也。特牲饋食禮記云:「佐食無事,則中庭北面。」義與此相似。』見先生,從人而入。 註:『皆為幼少,不備禮也。雖不服緦,猶免,深衣。無麻,往給事也。裘帛溫,傷壯氣也。絇,屨頭飾也。』正義:『不屨絇者,未成人不盡飾也。童子唯當室,與族人為禮,有恩相接之義,故遂服本服之緦。若不當室,則情不能至緦,故不服也。先生,師也。童子不能獨為禮,若往見師,則隨成人而入也。』○並,必正反。紐,女丑反。肆,音肄,以四反。絇,其俱反。見,賢遍反。 侍食於先生,異爵者,後祭,先飯。 註:『謙也。』正義:『此饌不為己,故後祭。而先飯者,示為尊者嘗食也。』客祭,主人辭曰『不足祭也。』客飧,主人辭以疏。 註:『祭者,盛主人之饌也。飧者,美主人之食也。疏之言麤也。』正義:『飧是已食飽,故主人見客飧,致辭雲麤食傷客,不足致飽,若欲使更食然也。』主人自置其醬,則客自徹之。 註:『敬主人也。徹,奠於序端。』一室之人非賓客,一人徹。 註:『同事合居者也。賓客則各徹其饌也。』正義:『既無賓主,故必少者一人徹饌也。』壹食之人,一人徹。 註:『壹,猶聚也。為赴事聚食也。』凡燕食,婦人不徹。 註:『婦人質,不備禮。』○飧,音孫。 食棗桃李,弗致於核。 註:『恭也。』正義:『謂懷核,不致於地也。』瓜祭上環,食中,棄所操。 註:『上環,頭忖也。』正義:『食瓜,亦祭先也。環者,橫斷,形如環也。上環,是疐間。下環,是脫華處也。操,謂手所持者,棄之不食。』凡食果實者後君子, 註:『陰陽所成,非人事也。』火孰者先君子。 註:『備火齊不得也。』有慶,非君賜不賀。 註:『惟君賜為榮也。』正義:『謂或宗族親戚燕飲聚會,雖吉,不相賀。唯受君之賜為榮,故相拜賀。』有憂者, 註:『此下絕亡,非其句也。』○核,行隔反。操,七刀反。 勤者有事則收之,走則擁之。 註:『此補脫重。』 孔子食於季氏,不辭,不食肉而飧。 註:『以其待己及饌非禮也。』正義:『凡禮食,先食胾,次食殽,乃至肩,至肩乃飧。孔子不食肉而飧者,是季氏饌失禮也。』 君賜車馬,乘以拜;賜衣服,服以拜: 註:『敬君惠也。』賜,君未有命,弗敢即乘服也。 註:『謂卿大夫受賜於天子者,歸必致於其君,君有命,乃服之。』郝仲輿曰:『君賜車馬之初即拜矣,異日乘此車馬,往拜車馬之賜。君賜衣服之初即拜矣,異日服此衣服,往拜衣服之賜。然必君命之乘乃敢乘,君命之服乃敢服也。』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 註:『致首於地。據掌,以左手覆按右手也。』酒肉之賜弗再拜。 註:『輕也。受重賜者,拜受,又拜於其室也。』正義:『亦謂君賜也。再,猶重也。』凡賜君子與小人不同日。 註:『慎於尊卑。』 凡獻於君,大夫使宰,士親,皆再拜稽首送之。 註:『敬也。』正義:『大夫使人,初於家亦自拜送。而宰將命及士自送至於君門付小臣之時,宰及士皆再拜而送之也。』 膳於君有葷桃茢,於大夫去茢,於士去葷,皆造於膳宰。 註:『膳,美食也。葷桃茢,辟凶邪也。大夫用葷桃,士桃而已。葷,薑及辛菜也。茢,菼帚也。造於膳宰,既致命而授之。葷,或作「焄」。』說文:『葷,臭菜也。』『蒜,葷菜。』大夫不親拜,為君之荅己也。 註:『不敢變動至尊。』正義:『解大夫所以不自獻義也,自獻則屈動君荅拜己也。』○葷,許雲反。茢,音列。為,於偽反。 大夫拜賜而退;士待諾而退,又拜,弗荅拜。 註:『小臣受大夫之拜,復以入告,大夫拜便辟也。』正義:『大夫拜竟則退,不待白報,恐君召進荅己故也。君不拜士,故於外拜,拜竟,又待小臣傳君之報諾,出以退,士又拜君諾報也。』大夫親賜士,士拜受,又拜於其室。衣服弗服以拜。 註:『異於君惠也。拜受,又就拜於其家,是所謂再拜也。』敵者不在,拜於其室。 註:『謂來賜時不見也,見則不復往也。』凡於尊者有獻而弗敢以聞。 註:『此謂獻辭也。少儀曰:「君將適他,臣若致金玉貨貝於君,則曰致馬資於有司。」是其類也。』正義:『謂臣有獻於君,士有獻於大夫也。』 士於大夫不承賀,下大夫於上大夫承賀。 註:『承,受也。士有慶事,不聽大夫親來賀己,不敢變動尊也。』正義:『下大夫承賀者,尊相近,故受也。』親在,行禮於人稱父,人或賜之,則稱父拜之。 註:『事統於尊。』○敵,本又作『適』,音狄。 禮不盛,服不充,故大裘不裼, 註:『禮盛者服充,大事不崇曲敬。』正義:『充,猶襲也。服襲是充美於內,唯盛禮乃然也。故聘及執玉龜皆襲,郊禮盛服大裘,則無別衣裼之,是不見美也。』乘路車不式。 註:『謂祭天也。周禮:「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乘玉路。」或曰,乘兵車不式。』正義:『路車,謂玉路,郊天車也。從門閭過不式,亦禮盛不為曲敬也。』 父命呼,唯而不諾,手執業則投之,食在口則吐之,走而不趨。 註:『至敬。』親老,出不易方,復不過時。 註:『不可以憂父母也。易方,為其不信己所處也。復,反也。』正義:『方,常也。若啟往甲,則不得往乙也。復,還也。啟雲日中還,不得過中。』親癠,色容不盛,此孝子之疏節也。 註:『言非至孝也。癠,病也。王季有疾,文王色憂,行不能正履。』彬謂:此合上文『親老,出不易方,復不過時』而言。此乃子道之常,非有奇偉非常之行,故曰疏節。父沒而不能讀父之書,手澤存焉爾;母沒而杯圈不能飲焉,口澤之氣存焉爾。 註:『孝子見親之器物,哀惻不忍用也。圈,屈木所為,謂卮匜之屬。』正義:『不能者,謂不能忍為此事。書是男子之所有,故父言書。杯圈是婦人所用,故母言杯圈也。』○唯,於癸反。癠,才細反。圈,起權反。 君入門,介拂闑,大夫中棖與闑之間,士介拂棖。 註:『此謂兩君相見也。棖,門楔也。君入必中門,上介夾闑,大夫介、士介雁行於後,示不相沿也。君若迎聘客,擯者亦然。』正義:『介,謂上介,稍近君,故拂闑。大夫之介微遠於闑,故當棖與闑之間。士介卑,去闑遠,故拂棖。闑,謂門之中央所豎短木也。棖,謂門之兩旁長木。介,副也。崔氏、皇氏並云:「君必中門者,謂當棖闑之中。主君在闑東,賓在闑西。主君上擯在君之後,稍近西而拂闑。賓之上介在賓之後,稍近東而拂闑。大夫擯介各當君後,在棖闑之中央。」』○闑,魚列反。棖,直衡反。 賓入不中門,不履閾, 註:『辟尊者所從也。此謂聘客也。閾,門限。』正義:『前經明朝,此經明聘。賓,謂聘賓也。不中門,謂不當闑西棖闑之中央,稍東近闑也。』公事自闑西, 註:『聘享也。』私事自闑東。 註:『覿面也。』正義:『聘享是奉君命而行,故謂之公事。自闑西,用賓禮也。私覿,私面,非行君命,故謂之私事。自闑東者,從臣禮也。』燕禮『卿大夫皆入門右』,疏云:『案曲禮「大夫士出入君門,由闑右」,玉藻雲「私事自闑東」,即大夫士出入君門一也。又與此經卿大夫入君門亦由闑右同。公事自闑西,即聘禮聘賓入由闑西是也。』○閾,音或。 君與屍行接武, 註:『尊者尚徐,蹈半跡。』大夫繼武, 註:『跡相及也。』士中武。 註:『跡間容跡。』正義:『君,天子諸侯也。武,跡也。接武者,二足相躡,每蹈於半,未得各自成跡。繼武者,謂兩足跡相接繼也。中,猶間也。每徙足,間容一足地,乃躡之也。』徐趨皆用是。 註:『君大夫士之徐行也,皆如與屍行之節也。』疾趨則欲發而手足毋移。 註:『疾趨,謂直行也。疏數自若。發,謂起屨也。移之言靡迤也。毋移,欲其直且正。欲,或為「數」。』正義:『既無所執持,而欲屨頭恆起,無復繼接之異,其跡或疏或數,自若尋常,雖屨恆欲起,而手足猶宜直正,不得邪低,靡迤搖動也。』圈豚行,不舉足,齊如流。 註:『圈,轉也。豚之言若有所循,不舉足曳踵,則衣之齊如水之流矣。孔子執圭則然。此徐趨也。』正義:『不舉足者,謂足不離地。齊,裳下緝也。足既不舉,身又俯折,則裳下委地,曳足如水流狀也。』席上亦然。 註:『尊處亦尚徐也。』端行頤霤如矢,弁行剡剡起屨。 註:『此疾趨也。端,直也。頤,或為「 」也。』正義:『端行,謂直身而行。頤霤者,行既疾,身乃小折,而頭直俯臨前,頤如屋霤之垂也。矢,箭也。身趨前進不邪如箭也。弁,急也。剡剡,身起貌。急行欲速,而身屨恆起也。』○圈,舉遠反。豚,大本反。齊,音咨。頤,音夷。霤,力救反。弁,皮彥反。剡,以漸反。 執龜玉,舉前曳踵,蹜蹜如也。 註:『著徐趨之事。』正義:『踵,足後跟也。謂將行之時,初舉足,前後曳足跟行不離地,言舉足狹數也。』○蹜本或作『宿』,同色六反。 凡行容愓愓, 註:『愓愓,直疾貌也。凡行,謂道路也。』廟中齊齊, 註:『恭愨貌也。』朝廷濟濟翔翔。 註:『莊敬貌。』正義:『濟濟,有威儀矜莊也。翔翔,行而張拱也。』○愓,音傷。齊,才兮反,賀在啟反。濟,子禮反。翔,本又作『洋』,音詳。 君子之容舒遲,見所尊者齊遫。 註:『謙愨貌也。遫,猶蹙蹙也。』正義:『君子雖尋常舒遲,若見所尊之人,自斂持迫促,不敢自寬奢。』王氏引之曰:『舒,亦遲也。遫,籀文「速」字,疾也。言君子平日之容舒遲不迫,見所尊者則疾速以承之,唯恐或後也。爾雅曰:「舒,緩也。」「齊,疾也。」舒遲與齊遫相對為文,非謙愨自斂持之謂也。』足容重, 註:『舉欲遲也。』手容恭, 註:『高且正也。』目容端, 註:『不睇視也。』口容止, 註:『不妄動也。』聲容靜, 註:『不噦欬也。』頭容直, 註:『不傾顧也。』氣容肅, 註:『似不息也。』立容德, 註:『如有予也。』釋文:『德,得也。』集韻七志:『德,蓋如有所置物於前也。徐邈說。』色容莊, 註:『勃如戰色。』坐如屍, 註:『屍居神位,敬慎也。』燕居告溫溫。 註:『告,謂教使也。』釋訓:『溫溫,柔也。』郭註:『皆和柔。』正義:『燕居,謂私燕所居也。色尚和善,教人使人之時,唯須溫溫,不欲嚴慄。』○齊,音咨。遫,音速。德,如字,徐音置。 凡祭,容貌顏色如見所祭者。 註:『如覩其人在此。』正義:『謂祭如在也。』 喪容纍纍, 註:『羸憊貌也。』色容顛顛, 註:『憂思貌也。』視容瞿瞿梅梅, 註:『不審貌也。』正義:『瞿瞿,驚遽貌。梅梅,猶微微,謂微昧也。』言容繭繭。 註:『聲氣微也。』○纍,良追反。顛,音田。視容,又作『目容』。瞿,紀具反。繭,古典反。 戎容暨暨, 註:『果毅貌也。』言容詻詻, 註:『教令嚴也。』色容厲肅, 註:『義形貌也。』正義:『厲,嚴也。肅,威也。軍中顏色尚威嚴也。』視容清明, 註:『察於事也。』立容辨卑,毋讇。 註:『辨,讀為「貶」。自貶卑,謂磬折也。讇,謂傾身以有下也。』 頭頸必中, 註:『頭容直。』山立, 註:『不搖動也。』時行, 註:『時而後行也。詩云:「威儀孔時」。』盛氣顛實揚休, 註:『顛,讀為「闐」,揚,讀為「陽」,聲之 也。盛身中之氣,使之闐滿,其息若陽氣之休物也。』說文:『嗔,盛氣也。詩曰:「振旅嗔嗔。」』江氏永曰:『謂氣充實於體,揚其休美於外,如雲充實而有光輝。』玉色。 註:『色不變也。』○暨,其記反。詻,五格反。辨,彼檢反。讇,音諂。顛,依注讀為『闐』,音田。 凡自稱,天子曰予一人, 註:『謙,自別於人而已。』正義:『若臣下稱一人,則謂率土之內唯有此一人也。』伯曰天子之力臣。 註:『伯,上公九命分陝者。』正義:『曲禮曰「天子之吏」。』 諸侯之於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其在邊邑曰某屏之臣某,其於敵以下曰寡人,小國之君曰孤,擯者亦曰孤。 註:『邊邑,謂九州之外。大國之君自稱曰寡人,擯者曰寡君。』正義:『某土之守臣某者,諸侯自稱辭。其天子之擯告天子則曰臣某侯某。邊鄙之邑,自稱於天子云某屏之臣某。天子之擯告天子則曰臣某子某、男某。其於敵以下曰寡人者,以下通及民也。小國之君,謂夷狄子男之君,自稱及介傳命雲某土之孤某。』 上大夫曰下臣,擯者曰寡君之老;下大夫自名,擯者曰寡大夫;世子自名,擯者曰寡君之適, 註:『擯者之辭主謂見於他國君。下大夫自名,於他國君曰外臣某。』正義:『君前臣名,稱下臣某也。寡君之老,出使他國,主國設擯禮待之,擯者稱大夫為寡君之老。雖以擯為文,其介接主君之時,辭亦當然。自名者,對己君稱名。世子自名,謂對己國之君。寡君之適,擯者對他國之辭。』公子曰臣孼; 註:『孼,當為「枿」,聲之 。』正義:『枿是樹生之餘。盤庚曰:「若顛木之有由櫱」。』方性夫曰:『世子為適,則知公子為庶。庶子,孼也。適子,本也。』士曰傳遽之臣,於大夫曰外私。 註:『傳遽,以車馬給使者也。士臣於大夫者曰私人。』○孼,音枿,五葛反,徐五列反。傳,陟戀反。遽,其庶反。 大夫私事使、私人擯則稱名, 註:『私事使,謂以君命私行,非聘也。若魯成公時「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之於齊」之類。』劉原父曰:『鄭說非也。此謂若趙襄子使楚隆弔吳夫差之類。私臣於君命,不得言主,故名之。楚隆之辭曰「寡君之老無卹使陪臣隆敢展謝之。」此則名者也。』 公士擯則曰寡大夫、寡君之老。大夫有所往,必與公士為賓也。 註:『謂聘也。大聘使上大夫,小聘使下大夫。公士為賓,謂作介也。往,之也。』○賓,必刃反。 校勘記 [一]因下原脫『此雲』二字,據禮記訓義擇言補。 [二]原 『冕』,據禮記訓義擇言補。 [三]抱上原脫『大師』二字,據禮記正義補。 [四]謂下原脫『祭』字,據禮記正義補。 [五]又下原脫『者又如朝時服』六字,據禮記正義補。 [六]青雲下原脫『氣』字,據聶崇義三禮圖補。下釋禁同。 [七]原 『地』,據大徐說文改。 [八]衣下原脫『縫』字,據方言補。 [九]原衍『裳色』二字,據禮記正義刪。 [一○]黃上原脫『衣』字,據釋名改。 [一一]原 『岐』,據山海經箋疏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