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訓纂 · 禮記訓纂卷六(2)
季夏行春令,則穀實鮮落,國多風欬, 註:『辰之氣乘之也。未屬巽,辰又在巽位,二氣相亂為害。』王氏念孫曰:『鮮之言散也,謂穀實散落也。呂氏春秋季夏紀、淮南時則訓並作「穀實解落」,或據之改解落,蓋未達古訓。』民乃遷徙。 註:『象風轉移物也。』高注呂氏春秋曰:『春,木王,木性墮落,陽發多雨而行其令,故穀實散落,民病風欬上氣也。民遷徙移家,春陽布散也。』行秋令,則丘隰水潦, 註:『戌之氣乘之也。九月宿直奎,奎為溝瀆,溝瀆與此月大雨並,而高下皆水。』禾稼不熟, 註:『傷於水也。』說文:『禾,嘉穀也。二月始生,八月而孰,得時之中,故謂之禾。禾,木也。木王而生,金王而死。』『禾之秀實為稼,莖節為禾。一曰在野曰稼。』乃多女災。 註:『含任之類,敗也。』高注呂氏春秋曰:『丘,高隰下也。言高下有水潦,象金氣也,故殺禾稼,使不成熟也。金干火,故多女災。女災,生子不育也。』行冬令,則風寒不時, 註:『丑之氣乘之也。』鷹隼蚤鷙, 註:『得疾厲之氣也。』四鄙入保。 註:『象鳥雀之走竄也。都邑之城曰保。』高注呂氏春秋曰:『冬陰閉固而行其令,故寒風不節也。鷹隼早鷙,象冬氣殺戮。四界之民畏寇賊之來,故入城郭自保守也。』○鮮,音仙,又仙典反。欬,苦代反。隼,息允反。摯,音至。
中央土。 註:『火休而盛德在土也。』正義:『四時五行同是天地所生,而四時是氣,五行是物,五行分配四時,木配春,火配夏,金配秋,水配冬,土則每時輒寄王十八日也。雖每分寄,而位本未宜處於季夏之末,金火之間,故在此陳之也。』
其日戊己, 註:『戊之言茂也。己之言起也。日之行,四時之間,從黃道,月為之佐,至此萬物皆枝葉茂盛,其含秀者抑屈而起,故因以為日名焉。』說文:『戊,中宮也,象六甲五龍相拘絞也。戊承丁,象人脅。』『己,中宮也。象萬物辟藏詘形也。己承戊,象人腹。』其帝黃帝,其神后土, 註:『此黃精之君,土官之神,自古以來,著德立功者也。黃帝,軒轅氏也。后土,亦顓頊氏之子,曰黎,兼為土官。』正義:『昭二十九年左傳云:「顓頊氏有子曰犂,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后土。」后土為土官。知此經后土非句龍而為犂者,以句龍初為后土,後轉為社,后土官闕,犂則兼之。』高注呂氏春秋曰:『黃帝,少典之子,以土德王天下,號軒轅氏。死,託祀為中央之帝。后土官,共工氏子句龍能平九[三一]土,死,託祀為后土之神。』王氏懋竑曰:『左傳曰:「句龍為后土,后土為社。」則是句龍一人而配兩祭,非謂轉為社神也。月令土既是五行[三二]之神,正與左傳文合,鄭、孔之說非也。』其蟲倮, 註:『象物露見不隱藏。虎豹之屬恆淺毛。』正義:『大戴禮云:「倮蟲三百六十,聖人為之長。」』吳幼清曰:『倮,人類也。人類之貴於羽毛鱗介,猶土之尊於木火金水也,故以蟲之倮者配土。』其音宮, 註:『聲始於宮,宮數八十一,屬土者,以其最濁,君之象也。季夏之氣和則宮聲調。樂記曰:「宮亂則荒,其君驕。」』高注呂氏春秋曰:『宮,土也。位在中央,為音之主。』律中黃鍾之宮, 註:『黃鍾之宮最長也。十二律轉相生,五聲具,終於六十焉。季夏之氣至,則黃鍾之宮應。禮運曰:「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正義:『蔡氏及熊氏以為黃鍾之宮,謂黃鍾少宮也。半黃鍾九寸之數,管長四寸五分。』彬謂:蔡氏、熊氏是也。黃鍾九寸,謂最長濁律,主十一月之氣,不得複言於長夏之後。漢書律曆志云:『龠,其狀似爵,其圜象規,其重二鈞,聲中黃鍾而反覆焉。』孟康曰:『反斛聲中黃鍾,覆斛亦中黃鍾之宮,宮為君也。』臣瓚曰:『仰斛受一斛,覆斛受一斗,故曰反覆焉。』是黃鍾之宮不得同於黃鍾最長之律之證。不別製律名而曰黃鍾之宮何也?宮之言中也,半也。黃鍾之宮,猶言黃鍾之中、黃鍾之半云爾。其數五, 註:『土生數五,成數十。但言五者,土以生為本。』說文:『五,五行也。從二,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其味甘,其臭香, 註:『土之臭味也,凡甘香者皆屬之。』馬彥醇曰:『土成形而可以稼穡,稼穡作甘,故其味甘。物以土化,則其氣為香,故其臭香。土主四時而分王,故五味以甘為主,五氣以香為主。』其祀中霤,祭先心。 註:『中霤,猶中室也。土主中央而神在室,古者複穴,是以名室為霤雲。祀之先祭心者,五藏之次心次肺,至此,心為尊也。祀中霤之禮,設主於牖下,乃制心及肺肝為俎,其祭肉,心肺肝各一。他皆如祀戶之禮。』白虎通曰:『六月祭中霤。中霤者,象土在中央也。六月亦土王也。』說文:『心,人心,土藏,在身之中。博士說以為火藏。』正義:『開牖,象中霤之取明,則其地不當棟,而在室之中央,祭土神之義也。郊特牲云:「家主中霤而國主社。」社神亦中霤神也。古者窟居,隨地而造,若平地則不鑿,但累土為之,謂之為複。若高地則鑿為坎,謂之為穴。故庾蔚云:「複謂地上累土為[三三]之,穴則穿地也。複穴皆開其上取明,故雨霤之,是以後因名室為中霤也。」』○倮,力果反。霤,力又反。
天子居大廟大室,乘大路,駕黃駵,載黃旂,衣黃衣,服黃玉,食稷與牛,其器圜以閎。 註:『大廟大室,中央室也。大路,殷路也。車如殷路之制而飾之以黃。稷,五穀之長。牛,土畜也。器圜者,象土周帀於四時。閎,讀如紘。紘,謂中寬,象土含物。』朱子曰:『論明堂之制非一。竊意當有九室:東之中,為青陽大廟;東之南,為青陽右個;東之北,為青陽左個;南之中,為明堂大廟;南之東,即東之南,為明堂左個;南之西,即西之南,為明堂右個;西之中,為總章大廟;西之南,即南之西,為總章左個;西之北,即北之西,為總章右個;北之中,為玄堂大廟;北之東,即東之北,為玄堂右個;北之西,即西之北,為玄堂左個;中為大廟大室。凡四方之大廟,異方所其左右個,則青陽之左個,即玄堂之右個;青陽之右個,即明堂之左個;明堂之右個,即總章之左個;總章之右個,乃玄堂之左個也。但隨其時之方位開門耳。』○圜,音於權反。閎,音宏。
孟秋之月,日在翼,昏建星中,旦畢中。 註:『孟秋者,日月會於鶉尾,而斗建申之辰也。』
其日庚辛, 註:『庚之言更也。辛之言新也。日之行秋,西從白道,成孰萬物,月為之佐,萬物皆肅然改更,秀實新成,又因以為日名焉。』說文:『庚,位西方,象秋時萬物庚庚有實也。庚承己,象人 。』『辛,秋時萬物成而孰,金剛味辛,辛痛即泣出。從一從 。 ,辠也。辛承庚,象人股。』其帝少暤,其神蓐收, 註:『此白精之君,金官之臣,自古以來,著德立功者也。少暤,金天氏。蓐收,少暤氏之子,曰該,為金官。』正義:『左傳昭元年云:「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為玄冥師,生允格、台駘。」稱金天氏,與少暤金位相當,故少暤則金天氏也。左傳昭二十九年蔡墨云:「少暤氏之子該。」又云:「該為蓐收。」是為金神,佐少暤於秋。蓐收者,言秋時萬物摧蓐而收斂。』其蟲毛, 註:『象物應涼氣而備寒。狐貉之屬,生旃毛也。』其音商, 註:『三分徵益一以生商,商數七十二。屬金者,以其濁次宮,臣之象也。秋氣和則商聲調。樂記曰:「商亂則陂,其官壞。」』律中夷則, 註:『孟秋氣至,則夷則之律應。夷則者,大呂之所生也。三分去一,律長五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周語曰:「夷則,所以詠歌九則,平民無貳。」』蔡邕月令章句云:『孟秋中夷則,長五寸六分小二分。夷,傷也。則,法也。萬物始傷,被刑法也。』高注呂氏春秋曰:『夷則,陽律。太陽氣衰,太陰氣發,萬物肅然,應法成性,故曰夷則。』律曆志曰:『夷則,則,法也。言陽氣[三四]正法度,而使陰氣夷,當傷之物也。位於申,在七月。』其數九, 註:『金生數四,成數九,但言九者,亦舉其成數。』說文:『九,陽之變也。象其屈曲究盡之形。』其味辛,其臭腥, 註:『金之臭味也,凡辛腥者皆屬焉。』其祀門,祭先肝。 註:『秋,陰氣出,祀之於門,外陰也。祀之先祭肝者,秋為陰中,於藏直肝,肝為尊也。祀門之禮,北面設主於門左樞,乃制肝及肺心為俎,奠於主南,又設盛於俎東。其他皆如祭灶之禮。』○蓐,音辱。
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鷹乃祭鳥,用始行戮。 註:『皆記時候也。寒蟬,寒蜩,謂蜺也。鷹祭鳥者,將食之,示有先也。既祭之後,不必盡食,若人君行刑,戮之而已。』高注呂氏春秋曰:『涼風,坤卦之風,為損降下。寒蟬得寒氣,鼓翼而鳴,時候應也。是月鷹摯殺鳥於大澤之中,四面陳之,世謂之祭鳥。於是時,乃始行戮,刑罰順秋氣。』正義:『案釋蟲云:「蜺,寒蜩。」郭云:「寒螿也。似蟬而小,青赤。」』
天子居總章左個,乘戎路,駕白駱,載白旂,衣白衣,服白玉,食麻與犬,其器廉以深。 註:『總章左個,大寢西堂南偏。戎路,兵車也。制如周革路而飾之以白。白馬黑鬣曰駱。麻實有文理,屬金。犬,金畜也。器廉以深,象金傷害,物入藏。』高注呂氏春秋曰:『戎路,白路。廉,利也,象金斷割。深象陰閉藏。』說文:『白,西方色也。陰用事,物色白。從入合二,二,陰數。』『駱,馬白色,黑鬣尾也。』
是月也,以立秋,先立秋三日,大史謁之天子曰:『某日立秋,盛德在金。』 說文:『金,五色金也。黃為之長。久薶不生衣,百鍊不輕,從革不違。西方之行生於土。從土左右注,象金在土中形。』天子乃齊。立秋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秋於西郊。還反,賞軍帥武人於朝。 註:『迎秋者,祭白帝於西郊之兆也。軍帥,諸將也。武人,謂環人之屬有勇力者。』蔡邕章句云:『迎秋者,禮少昊蓐收神也。於西郊九里,因金數也。玉用白琥,牲幣各放其色,樂奏夷則,歌白藏,其他如孟夏之禮。』高注呂氏春秋曰:『金氣用事,治兵討暴,非率不整,非武不齊,故賞軍將與武人於朝,與眾共之。』○帥,色類反。
天子乃命將帥選士厲兵,簡練桀俊,專任有功,以征不義,詰誅暴慢,以明好惡,順彼遠方。 註:『征之言正也,伐也。詰,謂問其罪,窮治之也。順,猶服也。』呂氏春秋順作『巡』。高注曰:『材過萬人曰桀,千人曰雋。巡,行也。遠方,天下也。』淮南注曰:『順,循也。』彬謂:高意以順為巡。說文:『詰,問也。』『誅,討也。』廣雅:『誅、詰,責也。』方性夫曰:『才足以將物而勝之謂之將,知足以率人而先之謂之帥。士言其人,兵言其器。選士,則人無不能於事。厲兵,則器無不利於用。簡之,則無所不擇。練之,則無所不熟。既選厲簡練之矣,苟非己試之效,則勝負猶未可知,故所任必在乎有功。任有功矣,苟置疑貳於其間,則知者必不盡其謀,能者必不竭其力,故任之欲其專也。無以覆下之謂暴,不能敬上之謂慢,詰以問其罪,誅以戮其人,則好惡公而明矣。』
是月也,命有司修法制,繕囹圄, 說文:『繕,補也。』具桎梏,禁止姦,慎罪邪,務搏執。 註:『順秋氣,政尚嚴。』命理瞻傷,察創,視折, 註:『理,治獄官也。有虞氏曰士,夏曰大理,周曰大司寇。創之淺者曰傷。』審斷,決獄訟,必端平, 註:『端,猶正也。』淮南時則訓作『平獄訟』。戮有罪,嚴斷刑。天地始肅,不可以贏。 註:『肅,嚴急之言也。贏,猶解也。』高注呂氏春秋曰:『囹圄,法室。桎梏,謂械,在足曰桎,在手曰梏。理,獄官也。爭罪曰獄,爭財曰訟。』吳幼清纂言引蔡氏曰:『皮曰傷,肉曰創,骨曰折,骨肉皆絕曰斷。』方性夫曰:『修則治其壞,繕則善其事,具則完其器。姦存乎心故止之,邪見乎行故罪之。端言無偏頗之異,平言無輕重之差。秋者陰之始,冬者陰之終,故於孟秋言天地始肅。陽道常饒,饒則有餘而贏;陰道常乏,乏則不足而縮:君人實輔相焉,故曰不可贏。』李氏惇曰:『釋文「審斷決」下注曰:「一雲斷絕句,決字下屬。」謹案:傷創折斷四者,一層重一層,上四句二字句,下四句三字句,截然整齊,今讀審斷決為句,則與下嚴斷刑犯複,獄訟上去決字,則端平二字亦無所屬矣。』○繕,市戰反。搏,音博。創,初良反。
是月也,農乃登穀,天子嘗新,先薦寢廟。 註:『黍稷之屬,於是始孰。』正義:『皇氏云:「不雲牲,記文略也。」』
命百官始收斂, 註:『順秋氣,收斂物。』完隄防, 李巡云:『隄,防也,障也。』謹壅塞,以備水潦。 註:『備者,備八月也,八月宿直畢,畢好雨。』修宮室,壞牆垣, 釋名:『垣,援也。人所依阻,以為援衛也。』『牆,障也。所以自障蔽也。』一切經音義:『垣,謂四周牆也。』補城郭。 註:『象秋收斂,物當藏也。』○隄,本作『堤』,丁兮反。壞,步回反。垣,音袁。
是月也,毋以封諸侯,立大官。毋以割地,行大使,出大幣。 註:『古者於嘗,出田邑,此其月也。而禁封諸侯割地,失其義。』
孟秋行冬令,則陰氣大勝, 註:『亥之氣乘之也。』介蟲敗穀, 註:『介,甲也。甲蟲屬冬。敗穀者,稻蟹之屬。』戎兵乃來。 註:『十月宿直營室,營室之氣為害也。營室主武士。』高注呂氏春秋曰:『冬水王而行其令,故陰氣大勝也。介蟲,龜屬。冬,玄武,故介甲之蟲敗其穀也。金水相併,則戎兵來侵為害。』行春令,則其國乃旱, 註:『寅之氣乘之也。雲雨以風除也。』陽氣復還,五穀無實。 註:『陽氣能生而不能成。』高注呂氏春秋曰:『春陽亢燥而行其令,故枯旱也。是月涼風用事,而行春煗之令,而穀更生,故害而不成實也。』行夏令,則國多火災, 註:『巳之氣乘之也。』寒熱不節,民多瘧疾。 註:『瘧疾,寒熱所為也。今月令瘧疾為「疾疫」。』高注呂氏春秋曰:『夏火王而行其令,故多火災。金氣火氣,寒熱相干不節,使民病疾。』
仲秋之月,日在角,昏牽牛中,旦觜觿中。 註:『仲秋者,日月會於壽星,而斗建酉之辰也。』○觜,子斯反,又子髓反。觿,戶圭反。
其日庚辛,其帝少暤,其神蓐收,其蟲毛,其音商,律中南呂,其數九,其味辛,其臭腥,其祀門,祭先肝。 註:『南呂者,大蔟之所生,三分去一,律長五寸三分寸之一。仲秋氣至,則南呂之律應。周語曰:「南呂者,贊陽秀物。」』蔡邕月令章句曰:『仲秋中南呂,長四寸三分小三分。南,任也。言陽氣尚有任也,生孳長也。』高注淮南曰:『南,任也。言陽氣呂旅而志助陰,任成萬物也。』律曆志『南呂』曰:『南,任也。言陰氣旅助夷則,任成萬物也。位於酉,在八月。』
盲風至,鴻鴈來,玄鳥歸,羣鳥養羞。 註:『皆記時候也。盲風,疾風也,玄鳥,燕也。歸,謂去蟄也。凡鳥隨陰陽者,不以中國為居。羞,謂所食也。』月令章句曰:『秦人謂蓼風為盲風。』高注呂氏春秋曰:『是月候時之鴈從北漠中來,南過周雒,之彭蠡。玄鳥,燕也。春分而來,秋分而去。』吳幼清曰:『養羞,猶詩言蓄租,謂不食而儲蓄之,以待冬寒無可取食之時而食之也。』○盲,亡庚反。
天子居總章大廟,乘戎路,駕白駱,載白旂,衣白衣,服白玉,食麻與犬,其器廉以深。 註:『總章大廟,西堂當大室也。』
是月也,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 註:『助老氣也。行,猶賜也。』高注呂氏春秋曰:『陰氣發,老年衰,故共養之。授其几杖,賦行[三五]飲食糜粥之禮,今之八月比戶賜高年鳩杖粉粢,是也。周禮大羅氏掌獻鳩杖以養老,又伊耆氏掌共老人之杖。』說文:『糜,糝也。』『饘,糜也。周謂之饘,宋衛謂之 。』張子曰:『老人氣衰,津液少,不能乾食,故糜粥為養老之具。』○糜,亡皮反。粥,之六反。
乃命司服具飭衣裳,文繡有恆,制有小大,度有長短, 註:『此謂祭服也。文,謂畫也。祭服之制,畫衣而繡裳。』王氏念孫曰:『長短本作「短長」,與裳、量、常為韻。唯宋撫本及岳本皆作短長,呂覽仲秋紀同。』衣服有量,必循其故, 註:『此謂朝燕及他服。凡此謂寒益至也。詩云:「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於是作之可也。』冠帶有常。 註:『因製衣服而作之也。』正義:『飭,謂正也。衣服小大長短及制度采色,皆有度量,必因循故法也。』
乃命有司申嚴百刑,斬殺必當,毋或枉橈。枉橈不當,反受其殃。 註:『申,重也。當,謂值其罪。』高注呂氏春秋曰:『凌弱為枉,違彊為橈。反,還。殃,咎。』淮南注云:『枉,曲也。橈,弱也。言平直也。』正義:『枉,謂違法曲斷。橈,謂有理不申。應重乃輕,應輕更重,是不當也。』方性夫曰:『孟秋既命嚴斷刑,至此又命之,故曰申。枉則在上者不直,橈則在下者不申。先王奉天如此,而有司或枉橈焉,是逆天也,逆天則天災適當之也。』○當,丁浪反。橈,女教反。
是月也,乃命宰祝循行犧牲,視全具,案芻豢,瞻肥瘠,察物色,必比類; 時則訓作『課比類』。量小大,視長短,皆中度:五者備當,上帝其饗。 註:『於鳥獸肥充之時,宜省羣牲也。宰祝,大宰、大祝,主祭祀之官也。養牛羊曰芻,犬豕曰豢。五者,謂所視也,所案也,所瞻也,所察也,所量也。此皆得其正,則上帝饗之。上帝饗之而無神不饗也。』釋文:『芻,草也。豢,養也。以所食得名。』正義:『王肅云:「純色曰犧,體完曰全。」案食草曰芻,食穀曰豢。瞻,亦視也。肥,充也。瘠,瘦也。物色,騂黝之別也。周禮陽祀用騂,陰祀用黝,望祀各以其方之色也。已行故事曰比,品物相隨曰類。大暤配東,亦用青,是其類也。大,謂牛羊豕成牲者。小,謂羔豚之屬。長短,謂天地之牛角繭栗,宗廟之牛角握之屬也。上帝,天也。』劉氏台拱曰:『全具一也,肥瘠二也,物色三也,小大四也,長短五也。』○行,下孟反。豢,音患。瞻,音占。瘠,在亦反。中,丁仲反。
天子乃難,以達秋氣。 註:『此難,難陽氣也。陽暑至此不衰,害亦將及人。所以及人者,陽氣左行,此月宿直昴畢,昴畢亦得大陵積屍之氣,氣佚則厲鬼亦隨而出行,於是亦命方相氏帥百隸而難之。王居明堂禮曰:「仲秋,九門磔攘,以發陳氣,禦止疾疫。」』高注呂氏春秋曰:『儺,逐疫除不祥也。通達秋氣,使不壅閉。』○難,乃多反。
以犬嘗麻,先薦寢廟。 註:『麻始孰也。』高注呂氏春秋曰:『犬,金畜也。麻始熟,故嘗之。』顏師古急就篇註:『麻,謂大麻及胡麻也。』趙氏良 曰:『麻子可食者為苴。詩「九月叔苴」。』
是月也,可以築城郭,建都邑,穿竇窖, 說文:『窌,窖也。』『窖,地藏也。』通俗文曰:『藏穀麥曰窖。』王氏念孫曰:『窖,呂氏春秋作「窌」。窖、窌聲相近,古通用。莊子齊物論「縵者,窖者,密者」,司馬彪注云:「窖,深也。」窌之言寥,寥,深也。』修囷倉。 註:『為民將入,物當藏也。穿竇窖者,入地隋曰竇,方曰窖。王居明堂禮曰:「仲秋命庶民畢入於室,曰,時殺將至,毋罹其災。」』高注呂氏春秋曰:『國有先君宗廟曰都,無曰邑。穿水通竇,不欲地泥溼也。穿窌所以盛穀也。修治囷倉,仲秋大內,穀當入也。圓曰囷,方曰倉。』說文:『囷,廩之圜者。從禾在囗中。圜謂之囷,方謂之京。』『倉,穀[三六]藏也。倉黃取而藏之,故謂之倉。從食省,口象倉形。』釋名:『倉,藏也。藏穀物也。』○竇,音豆。窖,古孝反。囷,邱倫反。
乃命有司趣民收斂,務畜菜,多積聚。 註:『始為禦冬之備。』高注呂氏春秋曰:『蓄[三七]菜,乾苴之屬也。詩云「亦有旨蓄」,以禦冬也。』方性夫曰:『孟秋命百官始收斂,以其物初成,至此則物既成,而收斂不可緩也,故趣之焉。』○趣,七住反,本又作『趨』。
乃勸種麥,毋或失時,其有失時,行罪無疑。 註:『麥者,接絕續乏之穀,尤重之。』高注呂氏春秋曰:『罪,罰也。』
是月也,日夜分,雷始收聲,蟄蟲壞戶,殺氣浸盛,陽氣日衰,水始涸。 註:『又記時候也。雷始收聲在地中,動內物也。壞,益也。蟄蟲益戶,謂稍小之也。涸,竭也。此甫八月中,雨氣未止而雲水竭,非也。周語曰:「辰角見而雨畢,天根見而水涸。」又曰:「雨畢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辰角見,九月本也。天根見,九月末也。王居明堂禮曰:「季秋除道致梁,以利農也。」』高注呂氏春秋曰:『是月秋分,分,等也。晝漏五十刻,夜漏五十刻,故曰日夜分也。雷乃始收藏其聲,不震也。殺氣陰氣涸竭[三八]。』唐石經始作『乃』。王氏引之曰:『古人多以「乃始」二字連文,初學記及周官韗人疏引月令皆作「雷乃始收」。是經文始上有「乃」字而收下無「聲」字,淮南時則訓同。』○壞,音陪。浸,子鴆反。涸,戶各反。
日夜分,則同度量,平權衡,正鈞石,角斗甬。 高注呂氏春秋曰:『度,丈尺。量,釜鍾也。權,稱衡也。三十斤為鈞。百二十觔為石。斗、甬皆量器也。』
是月也,易關市,來商旅,納貨賄,以便民事。四方來集,遠鄉皆至,則財不匱,上無乏用,百事乃遂。 註:『易關市,謂輕其稅,使民利之。商旅,賈客也。匱,亦乏也。遂,猶成也。』高注呂氏春秋曰:『易關市,不徵稅也。故商旅來。市賤鬻貴曰商。旅者,行商也。貨賄,財賂也。以所有易所無,民得其求,故曰以便民事。關市不征,故遠鄉皆至。上無乏用,所求得也。事非一,故言百事。』正義:『輕其賦稅,不為節礙,則商旅自來。商旅既來,則貨賄自入。貨賄既多,則庫財不匱,所須皆供,故國無乏用。上下豐足,故百事乃遂。遂,成也。』○易,以豉反。
凡舉大事,毋逆大數, 王氏引之曰:『大數當從呂氏春秋作「天數」。』必順其時,慎因其類。註:『事,謂興土功,合諸侯,舉兵眾也。季夏禁之,孟秋始征伐,此月築城郭,季秋教田獵,是以於中為之戒焉。』高注呂氏春秋曰:『天數,天道。其時,天時。因順其事類,不干逆。』
仲秋行春令,則秋雨不降, 註:『卯之氣乘之也。卯宿直房心,心為大火。』草木生榮, 註:『應陽動也。』國乃有恐。 註:『以火訛相驚。』高注呂氏春秋曰:『天陽亢燥[三九]而行溫仁之令,故雨不降。尚生育,故草木榮華。李梅之屬,冬實也。金木相干,有兵象,故曰民有大惶恐也。』行夏令,則其國乃旱,蟄蟲不藏,五穀復生。 註:『午之氣乘之也。』行冬令,則風災數起, 註:『子之氣乘之也。北風殺物。』收雷先行, 註:『先,猶蚤也。冬主閉藏。』草木蚤死。 註:『寒氣盛也。』高注呂氏春秋曰:『夏氣盛陽,故炎旱,使蟄伏之蟲不潛藏,五穀復萌生也。於洪範五行為恆燠之徵。冬寒嚴猛,故風災數發,收藏之雷,先動行。未當行,故曰先也。』
季秋之月,日在房,昏虛中,旦柳中。 註:『季秋者,日月會於大火,而斗建戌之辰也。』
其日庚辛,其帝少暤,其神蓐收,其蟲毛,其音商,律中無射,其數九,其味辛,其臭腥,其祀門,祭先肝。 註:『無射者,夾鍾之所生,三分去一,律長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季秋氣至,則無射之律應。周語曰:「無射所以宣布喆人之令德,示民軌儀。」』蔡邕月令章句曰:『季秋中無射,長四寸八分小三分。射,終也。言萬物隨陽終也。』高注淮南曰:『陰氣上升,陽氣下降,萬物隨陽而藏,無射出見也。』律曆志作『亡射』曰:『射,厭也。言陽氣究物,而使陰氣畢剝落之,終而復始,亡厭已也。位於戌,在九月。』○射,音亦。
鴻雁來賓,爵入大水為蛤,鞠有黃華,豺乃祭獸戮禽。 註:『皆記時候也。來賓,言其客止未去也。大水,海也。戮,猶殺也。』高注呂氏春秋曰:『是月候時之雁從[四○]北方來,南之彭蠡。蓋以為八月來者,其父母也。其子羽翼稺弱,未能及之,故於是月來,過周 也。』正義:『禽獸初得,皆殺而祭之;後得者,殺而不祭也。』蔡氏章句曰:『菊,草名也。有者,非所有也。黃華者,土氣之所成也。季秋草木皆成,非榮華之時也,故言菊有,明他無有也。』○蛤,古答反。鞠,本又作『菊』,九六反。豺[四一],音柴。戮,音六。
天子居總章右個,乘戎路,駕白駱,載白旂,衣白衣,服白玉,食麻與犬,其器廉以深。 註:『總章右個,西堂北偏。』
是月也,申嚴號令,命百官貴賤無不務內,以會天地之藏,無有宣出。 註:『申,重。內,謂收斂入之也。會,猶聚也。』高注呂氏春秋曰:『會,合也。』正義:『以物皆收斂,時又閉藏,無得有宣露出散其物,以逆時氣。』
乃命冢宰,農事備收,舉五穀之要, 註:『備,猶盡也。定其租稅之簿。』藏帝藉之收於神倉,祗敬必飭。 註:『重粢盛之委也。帝藉,所耕千畝也。藏祭祀之穀為神倉。祗,亦敬也。』蔡氏章句曰:『穀藏曰倉,米藏曰廩。』
是月也,霜始降,則百工休。 註:『寒而膠漆之作不堅好也。』高注呂氏春秋曰:『秋分後十五日寒露,寒露後十五日霜降,故曰始也。』
乃命有司曰:『寒氣總至,民力不堪,其皆入室。』 註:『總,猶猥卒。』高注呂氏春秋曰:『有司於周禮為司徒。司徒主眾,故命之使民入室也。』
上丁,命樂正入學習吹。 註:『為將饗帝也。春夏重舞,秋冬重吹也。』高注呂氏春秋曰:『是月上旬丁日,入學吹笙,習禮樂。周禮「樂師掌教國子舞羽,吹笙竽籥。」』
是月也,大饗帝,嘗犧牲,告備於天子。 註:『言大饗者,徧祭五帝也。曲禮曰:「大饗不問卜。」謂此也。嘗者,謂嘗羣神也。天子親嘗帝,使有司祭於羣神,禮畢而告焉。』正義:『四月大雩以祈穀實,雩上帝之後雲「雩祀百辟卿士」,是雩帝之外,別雩羣神。九月大饗以報功,明饗帝之外亦饗羣神。』
合諸侯制,百縣 說文:『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為百縣,縣有四郡,故春秋傳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是也。至秦初置三十六郡,以監其縣。』為來歲受朔日, 王氏引之曰:『秦以十月為歲首,則當以孟冬之月為始,今月令始於孟春者,蓋孟冬為當時歲首所在,而孟春則曆元所起,曆家最重建元,故託始於孟春之月,此用顓頊曆也。太史公曰:「張蒼文學律曆為漢名相,而絀賈生、公孫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明用秦之顓頊曆何哉?」是顓頊曆歲首在十月也。淮南王之死在元狩元年,其時太初曆未出,故其書時則篇亦以孟春為始,而於季秋雲「為來歲受朔日」,以著歲首之在孟冬。恐學者不知其原而疑於一歲有二首,故具論之。』與諸侯所稅於民輕重之法,貢職之數,以遠近土地所宜為度,以給郊廟之事,無有所私。 註:『秦以建亥之月為歲首,於是歲終,使諸侯及鄉遂之官受此法焉。合諸侯制者,定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也。諸侯言合制,百縣言受朔日,互文也。貢職,謂所入天子。凡周之法,以正月和之,正歲而縣於象魏。』高注呂氏春秋曰:『百縣,畿內之縣也。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四里為攢,五攢為鄙,五鄙為縣。縣者,二千五百家也。來歲,明年也。秦以十月為正,故於是月受明年厤日也。由此言之,月令為秦制也。諸侯所稅輕重,職貢多少之數,遠者貢輕,近者貢重,各有所宜。郊,祀天。廟,祀祖。取共事而已。無有所私,多少不如法制也。』正義:『諸侯謂畿外國,百縣謂鄉遂。稅於民者,是積貯本國貢職之數,是輸納天子。與者,兼事之辭。』吳幼清以合諸侯為句,制百縣為句。
是月也,天子乃教於田獵,以習五戎,班馬政。 註:『教於田獵,因田獵之禮教民以戰法也。五戎,謂五兵,弓矢、殳、矛、戈、戟也。馬政,謂齊其色,度其力,使同乘也。校人職曰「凡軍事,物馬而頒之。」』說文:『獵,放獵逐禽也。』馬彥醇曰:『仲夏班馬政,以馬為主,此以御為主。』命仆及七騶咸駕,載旌旐,授車以級,整設於屏外, 註:『仆,戎仆及御夫也。七騶,謂趣馬主為諸官駕說者也。既駕之,又為之載旌旗。司馬職曰:「仲秋教治兵,如振旅之陳,辨旗物之用,王載大常,諸侯載旂,軍吏載旗,師都載 ,鄉遂載物,郊野載旐,百官載旟。」是也。級,等次也。整,正列也。設,陳也。屏,所田之地門外之蔽。』呂氏春秋授車作『輿受車』。高注曰:『仆,於周禮為田仆,掌御田輅。眾當受田車者,各以等級陳於屏外也。天子外屏。屏,樹垣也。』正義:『前既班馬政,乃授此七戎之車,以其尊卑等級正其行列。設於軍門屏之外東西箱,以為行陳,於是司徒在兩行之間北面誓之。七騶者,皇氏云:「天子馬有六種,種別有騶,則六騶也。又有總主之人,並六騶為七。」』方性夫曰:『以戎事言之,則以革車為正,倅車為副。以田事言之,則以木車為正,佐車為副。各有等焉,故授之以級也。掌次言「師田則張幕」,故亦有屏。王雖在野,亦有內外之辨也。』司徒 撲,北面誓之。 註:『誓眾以軍法也。』高注呂氏春秋曰:『 ,插也。撲,所以教也。插置帶閒,誓告其眾。』正義:『司徒職云:「施十有二教,八曰,以誓教恤則民不怠。」司馬職云:「遂以蒐田,有司表貉誓民。」鄭云:「誓曰,無干車,無自後射。」』王氏念孫曰:『唐月令及考文引古本、足利本,誓上皆有「以」字。』天子乃厲飾執弓挾矢以獵。 註:『厲飾,謂戎服尚威武也。今月令獵為「射」。』說文:『矢,弓弩矢也。從入,象鏑栝羽之形。古者夷牟初作矢。』正義:『熊氏云:「戎服者,韋弁服也。」以秋冬之田,故韋弁服。若春夏,則冠弁服,故司服「凡甸冠弁服」。』命主祠祭禽於四方。 註:『以所獲禽祀四方之神也。司馬職曰:「羅弊,致禽以祀祊。」』高注呂氏春秋曰:『主祠,掌祀之官也。祭始設禽獸者,於四方報其功也。不知其神所在,故博求於四方。』○騶,側求反。旐,音兆。 ,如字。撲,普卜反。
是月也,草木黃落,乃伐薪為炭。 註:『伐木必因殺氣。』高注呂氏春秋曰:『草木節解,斧入山林,故伐木作炭。』說文:『凡草曰零,木曰落。』蟄蟲咸俯在內,皆墐其戶。 註:『墐,謂塗閉之,辟殺氣。』呂氏春秋作『在穴』。高註:『咸,皆。俯,伏藏於穴。墐,閉其戶也。』正義:『俯,垂頭也。前月但藏而壞戶,至此既寒,故垂頭嚮下,以隨陽氣,陽氣稍沈在下也。』王氏念孫曰:『內,當作「穴」。下言皆墐其戶,戶即穴之戶也。』○炭,吐旦反。墐,其靳反。
乃趣獄刑,毋留有罪。 註:『殺氣已至,有罪者即決也。』收祿秩之不當、供養之不宜者。 註:『祿秩之不當,恩所增加也。供養之不宜,欲所貪耆,熊蹯之屬,非常食。』正義:『祿秩不當,謂不應得祿,而王恩私與之者。共養不宜,謂非常之膳,求不可得者也。』○趣,音促。當,丁浪反。養,餘亮反。
是月也,天子乃以犬嘗稻,先薦寢廟。 註:『稻始孰也。』蔡氏章句曰:『十月穫稻,人君嘗其先熟,故在季秋九月熟者,謂半夏稻。』
季秋行夏令,則其國大水,冬藏殃敗,民多鼽嚏。 註:『未之氣乘之也。六月宿直東井,氣多暑雨。』高注呂氏春秋曰:『秋,金氣,水之母也。夏陽布施,多淋雨。二氣相併,故大水也。火氣熱,故冬藏殃敗也。火金相干,故民鼽窒,鼻不通也,鼽,讀曰仇怨之仇。』釋文:『說文:「鼽,病寒鼻窒。」』行冬令,則國多盜賊,邊竟不寧,土地分裂。 註:『丑之氣乘之也。極陰為外,邊竟之象也。大寒之時,地隆坼也。』高注呂氏春秋曰:『冬令純陰,姦謀所生之象,故多盜賊。使邊境之人不寧也,則土地見侵削,為鄰國所分裂。』行春令,則煖風來至,民氣解惰,師興不居。 註:『辰之氣乘之也。巽為風。辰宿直角,角主兵。不居,象風行不休止也。』高注呂氏春秋曰:『春陽仁,故煖風[四二]至,民解墮也。木干金,故師旅並興。』○鼽,音求。嚏,丁計反。
孟冬之月,日在尾,昏危中,旦七星中。 註:『孟冬者,日月會於析木之津,而斗建亥之辰也。』
其日壬癸, 註:『壬之言任也。癸之言揆也。日之行冬,北從黑道,閉藏萬物,月為之佐,時萬物懷任於下,揆然萌牙,又因以為日名焉。』說文:『壬,位北方也。陰極陽生,故易曰:「龍戰於野」。戰者,接也。象人褢妊之形,承亥壬以子生之敘也。與巫同意。壬承辛,象人脛。脛任體也。』『癸,冬時水土平,可揆度也。象水從四方流入地中之形。癸承壬,象人足。』其帝顓頊,其神玄冥, 註:『此黑精之君,水官之臣,自古以來,著德立功者也。顓頊,高陽氏也。玄冥,少暤氏之子,曰脩,曰熙,為水官。』正義:『按五帝德云:「顓頊,高陽氏,姬姓也。」又帝王世紀云:「在位七十八年而崩,以水承金也。」按昭二十九年左傳云:「少暤氏有子曰脩,曰熙。」又云:「脩及熙為玄冥。」是相代為水官也。』其蟲介, 註:『介,甲也。象物閉藏地中。龜鼈之屬。』其音羽, 註:『三分商去一以生羽,羽數四十八。屬水者,以為最清,物之象也。冬氣和則羽聲調。樂記曰:「羽亂則危,其財匱。」』律中應鍾, 註:『孟冬氣至,則應鍾之律應。應鍾者,姑洗之所生,三分去一,律長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周語曰:「應鍾,均利器用,俾應復。」』蔡邕月令章句曰:『孟冬中應鍾,長四寸八分。言萬物應陽而動,下藏。』高注呂氏春秋曰:『陰應於陽,轉成其功,萬物聚藏,故曰應鍾。』律曆志曰:『應鍾,言陰氣應亡射,該藏萬物,而雜陽閡種也。位於亥,在十月。』其數六, 註:『水生數一,成數六,但言六者,亦舉其成數。』其味鹹,其臭朽, 註:『水之臭味也,凡鹹朽者皆屬焉。氣若有若無為朽。』說文:『鹹,銜也。北方味也。』其祀行,祭先腎。 註:『冬,陰盛,寒於水,祀之於行,從辟除之類也。祀之先祭腎者,陰位在下,腎亦在下,腎為尊也。行在廟門外之西,為軷壇,厚二寸,廣五尺,輪四尺。祀行之禮,北面設主於軷上,乃制腎及脾為俎,奠於主南,又設盛於俎東,祭肉,腎一,脾再,其他皆如祀門之禮。』高注呂氏春秋曰:『行,門內地也。冬守在內,故祀之。行,或作「井」。冬,水王,故祀之也。祭祀之內先進腎。屬水,自用其藏也。』白虎通作『冬祭井。井者,水之主藏。在地中。冬亦水王,萬物伏藏』。魏名臣奏曰:『秦靜云:「祭法七祀有國行,今月令謂行為井,是以俗廢行而祀井。」高堂隆議云:「祭井,自漢從水,類不列。五祠,宜除井祀行。」』說文:『丼,八家一井。象構 形。丶, 之象也。古者伯益初作井。』○顓,音專。頊,許玉反。冥,亡丁反。朽,許九反。
水始冰,地始凍,雉入大水為蜃,虹藏不見。 註:『皆記時候也。大水,淮也。大蛤曰蜃。』高注呂氏春秋曰:『秋分後三十日霜降,後十五日立冬。傳曰:「雉入於淮為蜃。」虹,陰陽交氣也。是月陰壯,故藏不見。』方性夫曰:『水以陽釋冰,以陰凝凍,蓋地氣閉而陽不能熙故也。』馬彥醇曰:『雉,火屬。蜃,水屬。陽不勝陰,而並與遷焉,故化。虹以陰乾陽,故見。至是陽升陰降而弗通,故藏。』○蜃,常忍反。
天子居玄堂左個,乘玄路,駕鐵驪,載玄旂,衣黑衣,服玄玉,食黍與彘,其器閎以奄。 註:『玄堂左個,北堂西偏也。鐵驪,色如鐵。黍秀舒散,屬火,寒時食之,亦以安性也。彘,水畜也。器閎而奄,象物閉藏也。今月令曰「乘軫路」。』高注呂氏春秋曰:『鐵驪亦黑,象北方也。玄黑,順水色。宏,大。弇,深。象冬閉藏也。』說文:『驪,馬[四三]深黑色。』正義:『春雲青旂青衣蒼玉,青深而蒼淺。旂與衣,雖人功所為,不可淺深異色,故同用青也。夏雲赤旂朱衣赤玉,朱深而赤淺。旂可用淺,衣必用深。冬雲玄旂黑衣玄玉者,黑深而玄淺。亦旂用淺色,衣用深色。玉從自然之色,故其色淺而用玄玉也,猶如夏雲赤玉,春雲蒼玉也。』劉氏台拱曰:『奄,有覆蓋者。』○驪,力知反。彘,直吏反。
是月也,以立冬,先立冬三日,大史謁之天子曰:『某日立冬,盛德在水。』天子乃齊。立冬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冬於北郊。還反,賞死事,恤孤寡。 註:『死事,謂以國事死者,若公叔禺人、顏涿聚者也。孤寡,其妻子也。有以惠賜之。大功加賞。』蔡氏章句曰:『迎冬者,禮顓頊、玄冥之神也。於北郊六里,因水數也。玉用玄,牲幣各放其色。樂奏應鍾,歌玄英,其他如立秋禮。』高注呂氏春秋曰:『秋分四十六日而立冬,故多在是月也。先人有死王事以安社稷者,賞其子孫。有孤寡者,矜恤之。』正義:『孤寡,即死事者妻子也,財祿供給之也。』
是月也,命大史釁龜筴占兆,審卦吉凶。 註:『筴,蓍也。占兆,龜之繇文也。周禮龜人「上春釁龜」,謂建寅之月也。秦以其歲首使大史釁龜筴,與周異矣。卦吉凶,謂易也。審,省錄之。而不釁筮,筮短,賤於兆也。今月令曰「釁祠」。』高注呂氏春秋曰:『周禮「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又「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龜曰兆,筮曰卦。故命大仆禱祠龜策,占兆審卦,以知吉凶。』正義:『皇氏曰:「唯釁龜筴,命大史。唯占視兆書,不釁。」邱氏曰:「周禮有釁龜,無釁兆,兆辭存於竹帛,何容以血塗之。」』○釁,許靳反。筴,初格反。
是察阿黨,則罪無有掩蔽。 註:『阿黨,謂治獄吏以私恩曲橈相為也。』高注呂氏春秋曰:『阿意曲從,取容於上,以亂法度,必察知之,則行其罪罰,無敢彊匿者。』
是月也,天子始裘。 註:『九月授衣,至此可以加裘。』高注呂氏春秋曰:『始,猶先也。裘,溫服。優尊者,故先服之。』
命有司曰:『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天地不通,閉塞而成冬。』 註:『使有司助閉藏之氣。門戶可閉,閉之。窗牖可塞,塞之。』說文:『冬,四時盡也。』正義:『若以爻象言之,七月三陽在上,三陰在下,則天氣上騰,地氣下降。若氣應言之,則從五月地氣上騰,至十月六陰俱升,六陽並謝,天體在上,陽歸於虛無,故云上騰。地氣六陰用事,地體在下,陰氣下連於地,故云下降。』
命百官謹蓋藏, 註:『謂府庫囷倉有藏物。』命司徒循行積聚,無有不斂, 註:『謂芻禾薪蒸之屬。』
壞城郭,戒門閭,修鍵閉,慎管籥,固封疆, 註:『壞,益也。鍵,牡。閉,牝也。管籥,搏鍵器也。固封疆,謂使有司循其溝樹,及其眾庶之守法也。今月令疆或為「壐」。』臧氏琳曰:『呂覽、淮南皆作「固封壐」。高註:「壐讀如移徙之徙。壐,印封也。」說文:「壐,王者之印也。」蔡邕獨斷曰:「壐者,印也。印者,信也。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固封壐。」』王氏念孫曰:『昭元年穀梁傳「疆之為言猶竟也。」既言固封疆,又言備邊竟,則複。當作「固封壐」。固封壐以上五句,皆邑中之事。備邊竟以下四句,皆野外之事。』備邊竟,完要塞,謹關梁,塞徯徑。 註:『要塞,邊城要害處也。梁,橋橫也。徯徑,禽獸之道也。』高注呂氏春秋曰:『要塞所以固國關[四四],梁所以通塗。塞絕徯徑,為其敗田。』說文:『徑,步道也。』通俗文:『邪道曰徯,步道曰徑。』正義:『城郭當須牢厚,故言壞。門閭備擬非常,故云戒。鍵閉或有破壞,故云修。管籥不可妄開,故云慎[四五]。封疆理當險阻,故云固。邊竟防擬盜賊,故云備。要塞理宜牢固,故云完。關梁禁禦姦非,故云謹。徯徑細小狹路,故須塞。』蔡氏月令章句曰:『鍵,關牡也,所以止扉。或謂之剡移。』說文:『 ,關下牡也。』段氏玉裁曰:『關者,橫物,即今之門 。關下牡者,謂以直木上貫關,下插地。是與關有牝牡之別。關下牡謂之鍵,亦謂之籥。籥即 之假借。』『徯,待也。或從足。』段曰:『凡始行之以待後行之徑曰蹊。』○鍵,其輦反。籥,羊灼反。疆,居良反。塞,先代反。塞徯,上先則反,下音奚。徑,古定反。
飭喪紀,辨衣裳,審棺槨之厚薄,塋丘壠之大小、高卑、厚薄之度,貴賤之等級。 註:『此亦閉藏之具,順時飭正之也。辨衣裳,謂襲斂尊卑所用也。』時則訓作『審棺槨衣衾之厚薄』。呂氏春秋塋作『營』。高註:『紀,數也。正二十五月之服數。衣裳棺槨,尊者厚,卑者薄,各有等差,故別之審慎也。營,度也。丘,墳。壟,塚。度其制度,貴者高大,賤者卑小,故曰等級也。』王氏引之曰:『塋,呂氏春秋孟冬紀、淮南時則訓作「營」。大小,唐月令、考文引古本及白帖六十六、呂氏春秋、淮南並作「小大」。厚薄,唐月令、呂氏春秋、白帖及惠校宋本並作「薄厚」。』○塋,音營。壟,力勇反。
是月也,命工師效功,陳祭器,案度程,毋或作為淫巧以盪上心,必功致為上。 註:『霜降而百工休,至此物皆成也。工師,工官之長也。效功,錄見百工所作器物也。主於祭器,祭器尊也。度,謂制大小也。程,謂器所容也。淫巧,謂奢偽怪好也。盪,謂搖動生其奢淫。』淮南時則訓作『堅緻為上』。物勒工名以考其誠, 註:『勒,刻也。刻工姓名於其器,以察其信,知其不功致。』功有不當,必行其罪以窮其情。 註:『功不當者,取材美而器不堅也。』高注呂氏春秋曰:『程,法也。不當,不功致也。故行其罪以窮斷其詐巧之情。』正義:『或,有也。勿得有作過制之巧,以搖動在上生奢侈之心。不須靡麗華侈,必功力密緻為上。』○當,丁浪反。
是月也,大飲烝。 註:『十月農功畢,天子與其諸侯羣臣飲酒於大學,以正齒位,謂之大飲,別之於他。其禮亡,今天子以燕禮、郡國以鄉飲酒禮代之。烝,謂有牲體為俎也。黨正職曰:「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位。」亦謂此時也。詩曰:「十月滌場,朋酒斯饗,曰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兕觵,受福無疆。」是頌大飲之詩。』正義:『按此大飲烝是天子之禮。詩「躋彼公堂」,是諸侯之禮。毛傳云:「公堂,學校也。」按國語曰:「王公立飫,則有房烝。」此既大飲饗禮,當用房烝半體之俎。若黨正飲酒,雖饗而用殽烝,故宣十[四六]六年左傳云:「王享有體薦,宴有折俎,公當享,卿當宴。」是也。』
天子乃祈來年於天宗,大割祠於公社及門閭,臘先祖五祀, 註:『此周禮所謂蜡祭也。天宗,謂日月星辰也。大割,大殺羣牲割之也。臘,謂以田獵所得禽祭也。五祀,門、戶、中霤、灶、行也。或言祈年,或言大割,或言臘,互文。』說文:『閭,里門也。周禮「五家為比,五比為閭」。閭,侶也。二十五家相羣侶也。』蔡邕獨斷曰:『臘者,歲終大祭。』勞農以休息之。 註:『黨正「屬民飲酒,正齒位」,是也。』高注呂氏春秋曰:『祈,求也。宗,尊也。公社,國社后土也。生為上公,死為貴神。先祠公社,乃及門閭先祖,先公後私之義也。是月農夫空閒,故勞犒休息之,不役使也。』正義:『以上公配祭,故云公社。先祭社,後祭門閭,故曰及。臘,獵也。謂獵取禽獸以祭先祖五祀也。此總謂之蠟。若別言之,天宗公社門閭謂之蠟,其祭則皮弁素服,葛帶榛杖。其臘先祖五祀,謂之息民之祭,其服則黃衣黃冠。蔡邕云:「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蠟,秦曰臘。」按左傳雲「虞不臘矣」,是周亦有臘名也。』○臘,力合反。
天子乃命將帥講武、習射御、角力。 註:『為仲冬將大閱簡習之,亦因營室主武士也。凡田之禮,唯狩最備。』高注呂氏春秋曰:『肄,習也。角,猶試。』管子七法曰:『角,量也。』
是月也,乃命水虞漁師收水泉池澤之賦,毋或敢侵削眾庶兆民以為天子取怨於下,其有若此者,行罪無赦。 註:『因盛德在水,收其稅。』高注呂氏春秋曰:『天子曰兆民。稅斂重則民怨,故行其罪罰,無赦貸也。』方性夫曰:『水虞,即周之澤虞也。漁師,即周官之獻人也。仲秋言行罪無疑,失時之罪小,故止於無疑。取怨之罪大,故曰無赦。』
孟冬行春令,則凍閉不密,地氣上泄, 註:『寅之氣乘之也。』民多流亡。 註:『象蟄蟲動。』高注呂氏春秋曰:『春陽散越,故凍不密,地氣發泄。使民流亡,象陽布散。』行夏令,則國多暴風,方冬不寒,蟄蟲復出。 註:『巳之氣乘之也。立夏巽用事,巽為風。』高注呂氏春秋曰:『冬,法當閉藏,反行夏盛陽之令,故多暴疾之風。陽氣炎溫,故盛冬不寒,蟄伏之蟲復出也。於洪範五行,「豫,恆燠若」之徵也。』說文:『蟄,藏也。』行秋令,則雪霜不時,小兵時起,土地侵削。 註:『申之氣乘之也。申,陰氣,尚微。申宿直參伐,參伐為兵。』高注呂氏春秋曰:『秋,金氣,干水,不當霜而霜,不當雪而雪,故曰不時。小兵數起,鄰國來伐,侵削土地。於洪範五行,「急,恆寒若」之徵也。』○泄,息列反。
仲冬之月,日在斗,昏東辟中,旦軫中。 註:『仲冬者,日月會於星紀,而斗建子之辰也。』○辟,必亦反。
其日壬癸,其帝顓頊,其神玄冥,其蟲介,其音羽,律中黃鍾,其數六,其味鹹,其臭朽,其祀行,祭先腎。 註:『黃鍾者,律之始也,九寸。仲冬氣至,則黃鍾之律應。周語曰:「黃鍾,所以宣養六氣九德。」』蔡邕月令章句曰:『鍾以斤兩尺寸中所容受升合之數為法,律亦以寸分長短為法故。黃鍾之管長九寸,孔徑三分,圍九分,其餘皆稍短,為大小圍數無增減。以度量者,可以文載口傳,與眾共知,然不如耳決之明也。』高注呂氏春秋曰:『陽氣聚於下,陰氣盛於上,萬物萌聚於黃泉之下,故曰黃鍾也。』律曆志云:『黃鍾,黃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鍾者,種也。陽氣施種於黃泉,孳萌萬物,為六氣元也。變動不居,周流六虛。始於子,在十一月。』
冰益壯,地始坼,鶡旦不鳴,虎始交。 註:『皆記時候也。鶡旦,求旦之鳥也。交,猶合也。』高注呂氏春秋曰:『立冬後三十日大雪節。坼,凍裂也。鶡旦,山鳥,陽物也。是月陰盛,故不鳴也。虎乃陽中之陰,陰氣盛,以類發也。』方言:『 鴠,自關而西,秦隴之內謂之鶡鴠。』○鶡,戶割反。
天子居玄堂大廟,乘玄路,駕鐵驪,載玄旂,衣黑衣,服玄玉,食黍與彘,其氣閎以奄。 註:『玄堂大廟,北堂當大室。』
飭死事。 註:『飭軍士,戰必有死志。』
命有司曰:『土事毋作,慎毋發蓋,毋發室屋及起大眾,以固而閉。』地氣沮泄,是謂發天地之房,諸蟄則死,民必疾疫,又隨以喪,命之曰暢月。 註:『暢,猶充也。大陰用事,尤重閉藏。』正義:『陰氣凝固,陽須閉藏。房是人次舍之處,於此之時,天地亦擁蔽萬物,不使宣露,與房舍相似。今地氣泄漏,是開發天地之房也,非但蟄死人疾,國有大喪,隨逐其後。暢月,言名此月為充實之月,當使萬物充實不發動故也。皇氏云:「又隨以喪者,謂逃亡人。為疾疫皆逃亡,故云又隨以喪。」』○暢,敕亮反。
是月也,命奄尹申宮令,審門閭,謹房室,必重閉。省婦事,毋得淫,雖有貴戚近習,毋有不禁。 註:『奄尹,主領奄豎之官也。於周則為內宰,掌治王之內政。宮令,幾齣入及開閉之屬。重閉,外內閉也。省婦事,所以靜陰類也。淫,謂女功奢偽怪好物也。貴戚,謂姑姊妹之屬。近習,天子所親幸者。』高注呂氏春秋曰:『閹,宮官尹正也。於周禮為宮人。淫則禁之,尊卑一者也。』畢氏沅曰[四七]:『門閭,蔡邕月令說作「門闈」,云:「奄尹者,內官也,主宮室出入宮門。宮中之門曰闈,奄尹之職也。閭,里門。非奄尹所主。」』○重,直龍反。省,所景反。
乃命大酋,秫稻必齊,麴糱必時,湛熾必絜,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齊必得。兼用六物,大酋監之,毋有差貸。 註:『酒孰曰酋。大酋者,酒官之長也。於周則為酒人。秫稻必齊,謂孰成也。湛,漬也。熾,炊也。火齊,腥孰之調也。物,猶事也。差貸,謂失 ,有善有惡也。古者穫稻而漬米麴,至春而為酒。詩云:「十月穫稻,為此春酒,以介眉壽。」』說文:『酋,繹酒也。從酉,水半見於上。禮有大酋,掌酒官也。』高注呂氏春秋曰:『大酋,主酒官,於周禮為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度,授酒材。陶器,瓦器也。』說文:『糱,芽米也。』段氏玉裁曰:『按漬米漬麴是二事,漬米即大酋之糱也。此糱不必有芽,凡穀漬之則有芽,故名漬米曰糱。』正義:『六物者,秫稻一,麴糱二,湛熾三,水泉四,陶器五,火齊六也。物,事也。』○酋,子由反。秫,音述。糱,魚列反。湛,子廉反。熾,尺志反。齊,才計反。監,古銜反。
天子命有司祈祀四海、大川、名源、淵澤、井泉。 註:『順其德盛之時祭之也。今月令淵為「深」。』講義曰:『四海者,眾水之所聚。大川名源,若江源出於岷山,河源出於崑崙,淮自桐柏,濟自沇水也。淵澤者,水之所鍾。井泉,汲取之無窮者也。此月水歸於澤,故命祀之。』
是月也,農有不收藏積聚者,馬牛畜獸有放佚者,取之不詰。 註:『此收斂尤急時,人有取者不罪,所以警懼其主也。王居明堂禮曰:「孟冬之月,命農畢積聚,繫收牛馬。」』高注呂氏春秋曰:『詰,誅也。』注淮南曰:『詰,呵問也。』方性夫曰:『孟冬既命謹蓋藏,又命有司循行積聚,至此猶不收藏積聚,畜獸猶放佚,是游惰之民不聽令者也,不為之詰亦宜矣。』山林藪澤有能取蔬食田獵禽獸者,野虞教道之。其有相侵奪者,罪之不赦。 註:『務收斂野物也。大澤曰藪,草木之實為蔬食。』高注呂氏春秋曰:『無水曰藪,有水曰澤。野虞,掌山澤之官,故教導之也。』正義:『蔬,謂菜蔬。以其麤蔬,故為草木實也。山林蔬食,榛栗之屬。藪澤蔬食[四八],菱芡之屬。王逸涉江註:「叢木曰林。」韋昭周語註:「澤無水曰藪。」』○詰,起吉反。藪,素口反。
是月也,日短至,陰陽爭,諸生盪。君子齊戒,處必掩身,身欲寧,去聲色,禁耆慾,安形性,事欲靜,以待陰陽之所定。 註:『爭者,陰方盛,陽欲起也。盪,謂物動,將萌芽也。寧,安也。聲,謂樂也。』高注呂氏春秋曰:『冬至之日,晝漏水上刻四十五,夜水上刻五十五,故曰日短至,在牽牛一度也。陰氣在上,微陽動升,故曰爭也。諸蟄伏,當生者皆動搖也。弇,深邃也。寧,靜也。聲,五聲也。色,五色也。屏去之,崇寂靜也。陰陽方爭,嗜慾咸禁絕之,所以安形性也。定,猶成也。』畢氏沅曰:『呂氏春秋作「處必弇」,以其所居言之。月令作「處必掩身」,蓋與仲夏文相涉而 。』
芸始生,荔挺出,蚯蚓結,麋角解,水泉動。 註:『又記時候也。芸,香草也。荔挺,馬 也。水泉動,潤上行。』說文:『麋,鹿屬。冬至解其角。』『荔,草也。似蒲而小,根可作刷。』正義:『芸始生,荔挺出者,皇氏云:「以其俱香草,故應陽氣而出。」蔡云:「結,猶屈也。蚯蚓在穴,屈首下嚮,陽氣動,則宛而上首,故結而屈也。」熊氏云:「鹿,山獸,夏至得陰氣而解角。麋,澤獸,故冬至得陽氣而解角。」』段氏玉裁曰:『鄭以荔挺為草名。蔡邕章句雲「荔似挺」,高注呂覽雲「荔草挺出」,則以挺下屬。程氏瑤田曰:「荔,今北方束其根以刮鍋,李時珍以馬帚之荓當之, 也。」』王氏引之曰:『如高氏所說,則荔草挺然而出也。月令篇中凡言萍始生,王瓜生,半夏生,芸始生,草名二字者則但言生,一字者則言「始生」以足之,未有狀其生之貌者。若經以荔為草名,則但言始出可矣,何煩言挺。據顏[四九]氏引通卦驗「荔挺不出」,則以荔挺為草名,自西漢已然。逸周書時訓篇亦曰:「荔挺不生,卿士專權。」鄭注殆相承舊說,非臆斷也。』○芸,音雲。荔,力計反。挺,大頂反。麋,亡悲反。解,音蟹。
日短至,則伐木取竹箭。 註:『此其堅成之極時。』高注呂氏春秋曰:『竹木調牣,又斧斤入山林之時也,故伐取之。』
是月也,可以罷官之無事,去器之無用者。 註:『謂先時權所建作者也。天地閉藏而萬物休,可以去之。』塗闕廷門閭,築囹圄,此所以助天地之閉藏也。 註:『順時氣也。』說文:『闕,門觀也。』高注呂氏春秋曰:『闕,門闕也。於周禮為象魏。門閭塗塞,使堅牢也。』吳幼清曰:『門,寢廟門。閭,二十五家巷口之門。塗者,畚土以填其地之凹陷,埏埴以塞其門之罅隙也。』
仲冬行夏令,則其國乃旱, 註:『午之氣乘之也。』氛霧冥冥, 註:『霜露之氣,散相亂也。』段氏玉裁曰:『開元占經引月令作「氛濛冥冥」,今月令作「氛霧」,霧乃「霿」之 。』雷乃發聲。 註:『震氣動也。午屬震。』高注呂氏春秋曰:『夏火炎上,故其國旱也。清濁相干,氛霧冥冥也。夏氣發泄,故雷動聲也。』行秋令,則天時雨汁,瓜瓠不成, 註:『酉之氣乘之也。酉宿直昴畢,畢好雨。雨汁者,水雪雜下也。子宿直虛危,虛危內有瓜瓠。』國有大兵。 註:『兵亦金之氣。』高注呂氏春秋曰:『秋,金水之母也。冬節白露,故雨汁也。金用事以干水,故瓜瓠不成,有大兵來伐之也。』行春令,則蝗蟲為敗, 註:『當蟄者出,卯之氣乘之也。』水泉咸竭, 註:『大火為旱。』民多疥癘。 註:『疥癘之病,孚甲之象。』高注呂氏春秋曰:『春,木氣,木生蟲,故蟲螟為敗。陽氣亢燥,故水泉減竭也。水木相干,氣不和,故民多疾癘也。』惠氏棟曰:『呂覽咸作「減」。春秋傳曰:「咸黜不端」,正義云:「諸本咸或作減。」是咸與減通。』○氛,芳芸反。瓠,戶故反。疥,音介。
季冬之月,日在婺女,昏婁中,旦氐中。 註:『季冬者,日月會於玄枵,而斗建丑之辰也。』○婺,無付反。婁,力侯反。氐,丁兮反,又丁計反。
其日壬癸,其帝顓頊,其神玄冥,其蟲介,其音羽,律中大呂,其數六,其味鹹,其臭朽,其祀行,祭先腎。 註:『大呂者,蕤賓之所生也,三分益一,律長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百四。季冬氣至,則大呂之律應。周語曰:「大呂助陽宣物。」』蔡邕月令章句曰:『季冬中大呂,長八寸。呂,距也。言陽氣欲出,陰不許也。』高注淮南曰:『呂,旅也。萬物萌動於黃泉,未能達見,所以旅旅去陰即陽,助成其功,故曰大呂。』律曆志云:『大呂,呂,旅也。言陰大旅助黃鍾,宣氣而牙物也。位於丑,在十二月。』
雁北鄉,鵲始巢,雉雊,雞乳。 註:『皆記時候也。雊,雉鳴也。詩云:「雉之朝雊,尚求其雌。」』說文:『雊,雄雉鳴也。雷始動,雉鳴而句其頸。』高注呂氏春秋曰:『雁在彭蠡之澤,是月皆北鄉,將來至北漠也。鵲,陽鳥,順陽而動,始為巢也。乳,卵也。』淮南時則訓作『鵲加巢』。○鄉,音向。雊,苦豆反。
天子居玄堂右個,乘玄路,駕鐵驪,載玄旂,衣黑衣,服玄玉,食黍與彘,其器閎以奄。 註:『玄堂右個,北堂東偏。』
命有司大難,旁磔,出土牛,以送寒氣。 註:『此難,難陰氣也。難陰始於此者,陰氣右行。此月之中,日曆虛危,虛危有墳墓四司之氣,為厲鬼,將隨強陰出害人也。旁磔於四方之門。磔,攘也。出,猶作也。作土牛者,丑為牛,牛可牽止也。送,猶畢也。』高注呂氏春秋曰:『大儺,逐盡陰氣,為陽導也。今人臘歲前一日,擊鼓驅疫,謂之逐除,是也。旁磔犬羊於四方,以攘其畢冬之氣也。出土牛,今之鄉縣立春節出勸耕土牛於東門外,是也。』廣雅:『旁,廣也。』正義:『熊氏引石氏星經云:「司命二星在虛北,司祿二星在司命北,司危二星在司祿北,司中二星在司危北。」史遷云:「四司,鬼官之長。」又云:「墳四星在危東南。」是危虛有墳墓四司之氣也。』○難,乃多反。磔,竹百反。
征鳥厲疾。 註:『殺氣當極也。征鳥,題肩也。齊人謂之擊征,或名曰鷹。仲春化為鳩。』正義:『征鳥,謂鷹隼之屬。厲,嚴猛。疾,捷速也。時殺氣盛極,故鷹隼之屬取鳥捷疾嚴猛也。』
乃畢山川之祀及帝之大臣、天之神祇。 註:『四時之功成於冬,孟月祭其宗,至此可以祭其佐也。帝之大臣,句芒之屬。天之神祇,司中、司命、風師、雨師。』高注呂氏春秋曰:『帝之大臣,功施於民,若禹稷之屬。天曰神,地曰祇。是月歲終,報功載祀典,諸神畢祀之也。』○祇,音祈。
是月也,命漁師始漁,天子親往,乃嘗魚,先薦寢廟。 註:『天子必親往視漁,明漁非常事,重之也。此時魚絜美。』正義:『四時薦新是常事,魚非常祭之物,故重之。』馬彥醇曰:『宗廟之牲親獵,則漁必親往,不亦宜乎!』
冰方盛,水澤腹堅,命取冰。 註:『腹,厚也。此月日在北陸,冰堅厚之時也。北陸,謂虛也。今月令無「堅」。』腹,呂氏春秋作『復』。高註:『復,亦盛也。復或作「複」,凍重累也。』釋文:『腹,本又作「複」。』冰以入,令告民出五種, 註:『冰既入而令田官告民出五種,明大寒氣過,農事將起也。』吳幼清曰:『五種,五穀之種,稷黍粱稻菽也。』命農計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 註:『耜者,耒之金也。廣五寸。田器,鎡錤之屬。』正義:『耒者,以木為之,長六尺六寸,底長尺有一寸,中央直者三尺有三寸,句者二尺有二寸。底,謂耒下嚮前曲接耜者。耜,金鐵為之。』高注呂氏春秋曰:『入凌室也。詩云:「二之日鑿冰沖沖,三之日納於凌陰。」此之謂也。出之於窌,簡擇之也。計,會也。耦,合也。』○種,章勇反。
命樂師大合吹而罷。 註:『歲將終,與族人大飲,作樂於大寢,以綴恩也。言罷者,此用禮樂於族人最盛,後年若時,乃復然也。凡用樂必有禮,用禮則有不用樂者。王居明堂禮:「季冬命國為酒以合三族,君子說,小人樂。」』○吹,昌睡反。罷,如字。
乃命四監收秩薪柴,以共郊廟及百祀之薪燎。 註:『四監,主山林川澤之官也。大者可析謂之薪,小者合束謂之柴,薪施炊爨,柴以給燎。春秋傳曰:「其父析薪」。』高注呂氏春秋曰:『燎者,積聚柴薪,置璧與牲於上而燎之,升其煙氣,故曰以供寢廟及百祀之薪燎也。』○共,音恭。燎,力召反。
是月也,日窮於次,月窮於紀,星回於天,數將幾終,歲且更始。 註:『言日月星辰運行於此月,皆周帀於故處也。次,舍也。紀,會也。』高注呂氏春秋曰:『次,宿也。是月日周於牽牛,故曰日窮於次。月遇日相合為紀。月終紀,光盡而復生曰朔,故日月窮於紀。日有常行,行於中道,五星隨之,故曰星迴於天也。一說十二次窮於牽牛,故曰窮於次也。紀,道也。月窮於故宿,故曰窮於紀。星迴於天,謂二十八宿更見於南方,是月迴於牽牛,故曰星迴於天也。夏以十三月為正,夏數得天,言天時者,皆從夏正也。故於是月十二月之數近終,歲將更始於正月也。』正義:『日窮於次者,謂去年季冬日次於玄枵,每月移次他辰,至此月窮盡,還次玄枵。月窮於紀者,去年季冬月與日相會於玄枵,至此月窮盡,還復會於玄枵。星回於天者,二十八宿隨天而行,每日周天一帀,早晚不同,至於此月復其故處。幾,近也。以去年季冬至今年季冬,三百五十四日,未滿三百六十五日,未得正終,故云數將幾終。』幾,說文:『僟,精謹也。明堂月令「歲將僟終。」』專而農民,毋有所使。 註:『而,猶女也。言專一女農民之心,令之豫有志於耕稼之事,不可徭役,徭役之則志散失業也。』○幾,音祈,又音機。
天子乃與公卿大夫共飭國典,論時令,以待來歲之宜。 註:『飭國典者,和六典之法也。周禮以正月為之,建寅而縣之,今用此月,則所因於夏殷也。』王氏念孫曰:『案爾雅:「宜,事也。」來歲之事,必依國典,順時令而行之,故歲終則飭國典,論時令,以待來歲之事也。淮南本經篇云:「包裹風俗,斟酌萬殊,旁薄眾宜。」眾宜,謂眾事也。吳幼清以來歲之宜專屬時令言之,非也。』
乃命大史次諸侯之列,賦之犧牲,以共皇天上帝社稷之饗。 註:『此所與諸侯共者也。列國有大小也,賦之犧牲,大者出多,小者出少。饗,獻也。』正義:『諸侯同王南面專王,故命之出牲,以與王共事天地也。諸侯自有社稷,而始封亦割王社土與之,故賦牲共王社稷也。』乃命同姓之邦,共寢廟之芻豢。 註:『此所以與同姓共也。芻豢,猶犧牲。』正義:『宗廟備六牲,故云芻豢也。』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土田之數,而賦犧牲,以共山林名川之祀。 註:『此所與卿大夫庶民共者也。歷,猶次也。卿大夫采地亦有大小。其非采地,以其邑之民多少賦之。』正義:『卿大夫出其采地賦稅,無采地出其邑之賦稅。庶人無邑,出其賦稅,以與邑宰,邑宰以共上。不雲士者,上舉卿大夫,下舉庶民,則士在其中,省文耳。』凡在天下九州之民者,無不咸獻其力,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寢廟、山林名川之祀。註:『民非神之福不生,雖有其邦國采地,此賦要由民出。』高注呂氏春秋曰:『咸,皆也。獻,致也。』
季冬行秋令,則白露蚤降,介蟲為妖, 註:『戌之氣乘之也。九月初尚有白露,月中乃為霜。丑為鼈蟹。』時則訓妖作『祅』。四鄙入保。 註:『畏兵,辟寒象。』高注呂氏春秋曰:『金氣白,故白露蚤降。金為兵革,故四境之民入城郭以自保守也。』
行春令,則胎夭多傷, 註:『辰之氣乘之也。夭,少長也。此月物甫萌芽,季春乃句者畢出,萌者盡達。胎夭多傷者,生氣早至,不充其性。』國多固疾,命之曰逆。 註:『生不充性,有久疾也。眾害莫大於此。』高注呂氏春秋曰:『季冬大寒而行春溫仁之令,氣不和調,故胎養夭傷。國多逆氣之由,故命曰逆。』行夏令,則水潦敗國,時雪不降,冰凍消釋。 註:『未之氣乘之也。季夏大雨時行。』高注呂氏春秋曰:『火氣炎陽,又多淋雨,故水潦敗國也。時雪當降而不降,冰凍不當消釋而消釋,火氣溫干時之徵也。』
校勘記
[一]原 『星』,據蔡氏月令章句蔡雲輯本改。
[二]原 『日』,據蔡氏月令章句蔡雲輯本改。
[三]為下原脫『之』字,據周禮鄭注補。
[四]還反,阮校以為諸本同,石經、釋文、後漢書注作『還乃』。案九經古義云:『穆天子傳雲天子還返,還返連文,月令是也。』則以不改從乃為妥。
[五]原 『虎』,據太平御覽卷五二八改。
[六]原 『尊收』,據太平御覽卷五二八改。
[七]原 『謂』,據呂氏春秋高注改。
[八]原 『為』,據九穀考改。
[九]原 『其』,據呂氏春秋高注改。
[一○]氣下原脫『之』字,據禮記正義補。
[一一]分下原脫『布』字,據呂氏春秋高注補。
[一二]將下原衍『習』字,據阮元校勘記刪。
[一三]之下原脫『兵』字,據呂氏春秋高注補。
[一四]原 『令』,據呂氏春秋高注改。
[一五]原 『穀』,據呂氏春秋高注改。
[一六]食上原脫『蟲』字,據大徐本說文補。
[一七]原 『苗葉』,據段玉裁注校改。
[一八]原 『生』,據呂氏春秋高注改。
[一九]方下原脫『九門』二字,據經義述聞補。
[二○]螻上原脫『蔡雲』二字,據經典釋文補。
[二一]赤下原脫『璋』字,據太平御覽卷五二八補。
[二二]者下原脫『也』字,據白虎通補。
[二三]原 『十』,據呂氏春秋畢沅校文改。
[二四]原 『變』,據呂氏春秋高注改。
[二五]原 『反』,據呂氏春秋高注改。
[二六]正義引李巡注『則螵蛸』下有『故云螵蛸母』五字,朱氏刪之,義益不明,錄之備考。
[二七]正義原文『鄭志』作『方言』,盧文弨校云:『據藝文類聚非方言乃鄭志也。』朱氏據改而未註明,按類聚潭作『沛』,龎作『耽』,杞作『濟』,穀作『敫』,未知孰是。
[二八]原 『二』,據爾雅郭注改。
[二九]原 『祈』,據呂氏春秋高注改。
[三○]原 『百』,據經典釋文改。
[三一]原 『水』,據呂氏春秋高注改。
[三二]原 『土』,據王懋竑讀書記疑改。
[三三]原 『謂』,據禮記正義改。
[三四]陽下原脫『氣』字,據漢書補。
[三五]原 『其』,據呂氏春秋高注改。
[三六]穀上原衍『倉』字,據大徐說文刪。
[三七]原 『畜』,據呂氏春秋高注改。
[三八]原 『絕』,據呂氏春秋高注改。
[三九]原 『旱』,據呂氏春秋高注改。
[四○]原 『去』,據呂氏春秋高注改。
[四一]豺上原脫『鞠本』云云八字,據經典釋文補。
[四二]風下原衍『來』字,據呂氏春秋高注刪。
[四三]驪下原脫『馬』字,據大徐說文補。
[四四]國下原脫『關』字,據呂氏春秋高注補。
[四五]原作『審』,按以上下文例之,此當作『慎』。
[四六]宣下原脫『十』字,據禮記正義補。
[四七]按『門閭』至『所主』四十三字是畢沅呂氏春秋校語,依例當補『畢氏沅曰』四字。
[四八]澤下原脫『蔬食』二字,據禮記正義補。
[四九]原 『顧』,據經義述聞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