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通論輯本 · 緇衣
陸德明引劉瓛雲「緇衣,公孫尼子所作」,然則篇中所有「子言之」、「子曰」者蓋公孫尼子也,不然,鮮不以為孔子矣。因知記中他篇亦有「子曰」字者,本非冒為孔子,不可便以為孔子之言也。然安得有劉瓛其人者,篇篇指為某人作哉?此篇旨趣雖平淺,然孔孟之義為多,老莊之義猶少,未大倍於聖人之道,不可因其為公孫尼子之作而遽少之也。馮氏、郝氏之徒,皆謂其理不純正,正以其知為公孫尼子而雲也。吁!豈非耳食哉。(卷九二,頁一)
子言之曰:「為上易事也,為下易知也,則刑不煩矣。」子曰:「好賢如緇衣,惡惡如巷伯,則爵不瀆而民作願,刑不試而民咸服。大雅曰『儀刑文王,萬國作孚』。」
「好賢」「惡惡」二句,可謂善於言詩矣。緇衣「敝,予又改為」「敝,予又改造」「敝,予又改作」,巷伯「投畀豺虎」「投畀有北」「投畀有昊」,其辭皆有加無已,正自相當,斯所以為好惡之至也。(卷九二,頁二)
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有遯心。故君民者,子以愛之,則民親之;信以結之,則民不倍;恭以蒞之,則民有孫心。甫刑曰:『苗民匪用命,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是以民有惡德,而遂絕其世也。」
首言德、禮、政、刑,仿論語兩言有恥無恥,蓋為君上使民重恥而發,此去「恥」字,似失其意。(卷九二,頁三)
子曰:「禹立三年,百姓以仁遂焉,豈必盡仁?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甫刑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大雅曰:『成王之孚,下土之式。』」
「豈必盡仁」,鄭氏謂「非本性能仁」,據語氣此解為合,余皆曲解。然則其言有弊,類荀子之學也。(卷九二,頁四)
子曰:「王言如絲,其出如綸;王言如綸,其出如綍。故大人不倡游言。可言也,不可行,君子弗言也;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於儀。』」?則民言不危行,而行不危言矣。詩云:『淑慎爾止,不」,詩作「愆?「」,字通。
王言四句,比物精妙,可謂名言。(卷九二,頁五)
子曰:「為上可望而知也,為下可述而志也,則君不疑於其臣,而臣不惑於君矣。尹吉曰:惟尹躬及湯,咸有一德。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至、志同。吉、告字之訛。
為上可望而知,開誠布公,故臣不惑於其君。為下可述而志,言行皆可述而志之,不敢有所欺蔽,故君不疑於其臣。(卷九二,頁八)
子曰:「上人疑則百姓惑,下難知則君長勞。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慎惡以御民之淫,則民不惑矣。臣儀行,不重辭,不援其所不及,不煩其所不知,則君不勞矣。詩云:『上帝板板,下民卒●。』小雅曰:『匪其止共,惟王之?。』
鄭氏曰:「引君所不及,謂必使其君所行如堯舜也。煩所不知,謂必使其知慮如聖人也。凡告喻人當隨其才以誘之。」按:當時荀、韓一派原有此種議論,鄭依文以解之,是也。胡邦衡舉孟子「我非堯舜之道,不敢以陳於王前」折鄭為誤,蓋孔、孟之言不可以律子書耳。(卷九二,頁九)
子曰:「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爵祿不足勸也,刑罰不足恥也,故上不可以褻刑而輕爵。得誥曰『敬明乃罰』。甫刑曰『播刑之不迪』。」
疏引皇氏曰:「言在上政令所以不行,教化所以不成者,祇由君上爵祿加於小人,不足勸人為善也。由刑罰加於無罪之人,不足恥其為惡也。」此解是。馬彥醇及陳用之謂:政教者,爵刑之本,無政教,而徒加爵刑,故不足勸善恥惡。人君不可褻刑輕爵,當以教化先之。此解殊失語氣,且下引書皆言刑事,則其重爵刑、非重政教可知。(卷九二,頁一一)
子曰:「大臣不親,百姓不寧,則忠敬不足,而富貴已過也,大臣不治而邇臣比矣。故大臣不可不敬也,是民之表也;邇臣不可不慎也,是民之道也。君毋以小謀大,毋以遠言近,毋以內圖外,則大臣不怨,邇臣不疾,而遠臣不蔽矣。葉公之顧命曰:毋以小謀敗似大作,毋以嬖御人疾莊後,毋以嬖御士疾莊士、大夫卿士。」
忠敬皆屬君言,孔氏以忠屬臣言,非是。(卷九二,頁一二)
子曰:「小人溺於水,君子溺於口,大人溺於民,皆在其所褻也。夫水近於人而溺人,德易狎而難親也,易以溺人;口費而煩,易出難悔,易以溺人。夫民閉於人,而有鄙心,可敬不可慢,易於溺人,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大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若虞機張,往省括於度則釋。』兌命曰:『惟口起羞,惟甲冑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大甲曰:『天作孽,可違也,自作孽,不可以逭。』尹吉曰:『惟尹躬先,見於西邑夏,自周有終,相亦惟終。』」
此節之義,解者從來瞶瞶。荀子曰:「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此本其意,故以「溺」字為說。解見下節。先言小人溺於水,此是譬意;解者皆以溺水、溺口、溺民三者並言,其言溺水意,似戒人勿戲水弄潮,恐致溺身者,全不分主客可笑。再言君子溺於口,亦是陪意;大人溺於民,乃是正意也。蓋謂水之易狎而易以溺人,與口之易出而易以溺人,民之易慢而易溺人一也。「故君子不可不慎」,謂君子慎於口而謹言,大人慎於民而敬民也。君子統大人言「溺水」是譬意,故結局不言小人不可不慎,「溺口」亦是陪意,故下獨言「溺民」之義。(卷九二,頁一六)
子曰:「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體;心莊則體舒,心肅則容敬。心好之,身必安之;君好之,民必欲之。心以體全,亦以體傷;君以民存,亦以民亡。詩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國家以寧,都邑以成,庶民以生。誰能秉國成,不自為正,卒勞百姓。』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資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雅作「牙」,資書作「咨」,祈,書作「祁」,末「怨」字之下,按:書闕一「咨」字。
君以民存亦以民亡,即荀子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之義。則上節「溺」字是本荀子為說,而「溺水」是譬意,「溺口」亦是陪意,甚彰明矣。(卷九二,頁一八)
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則義不壹,行無類也。」
身不正,故義不壹。言不信,故行無類也。無類謂不類其信,下章多言言行,故分屬之。(卷九二,頁一九)
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則不可奪志,死則不可奪名。故君子多聞,質而守之;多志,質而親之;精知,略而行之。君陳曰:『出入自爾師虞,庶言同。』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一也。』」
「多聞」一段仿論語「蓋有不知而作之者」章為說。「多聞,質而守之」,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也。「多志,質而親之」,多見而識之也。「精知,略而行之」,則非不知而作之者矣。(卷九二,頁一九)
子曰:「唯君子能好其正,小人毒其正。故君子之朋友有鄉,其惡有方。是故邇者不惑,而遠者不疑也。詩云『君子好仇』。」
此言君子擇交之道。(卷九二,頁二一)
子曰:「輕絕貧賤,而重絕富貴,則好賢不堅,而惡惡不著也。人雖曰不利,吾不信也。詩云:『朋友攸攝,攝以威儀。』」
此言君子擇交之道。(卷九二,頁二一)
子曰:「私惠不歸德,君子不自皋焉。詩云:『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私惠不歸德,謂但以私惠及賢,而不歸誠於其德,是徒悅賢而不能舉,子思所謂「以犬馬畜伋」是也,故君子不自皋焉。鄭氏謂「褻瀆邪辟之物,是為不歸於德」,甚迂,乃諸家從之。或雲不歸本於道德,或雲不合於道德之公,皆牽強添設,不協文理。(卷九二,頁二二)
子曰:「苟有車,必見其軾;苟有衣,必見其敝;人苟或言之,必聞其聲;苟或行之,必見其成。葛覃曰『服之無射』。」
「苟有車,必見其軾」,言有於此,必彰於彼也。「苟有衣,必見其敝」,言有其始,必要其終也。人言必聞其聲,猶車必見其軾也;人行必見其成,猶衣必見其敝也,以著言易不可輕發,行難必當有終也。註疏謂人之言行必慎其終,未免不包有車見軾之喻。宋儒以言行貴誠實為言,於有衣見敝之喻,又不協。(卷九二,頁二三)
子曰:「言從而行之,則言不可飾也;行從而言之,則行不可飾也。故君子寡言,而行以成其信,則民不得大其美而小其惡。詩曰:『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小雅曰:『允矣君子,展也大成。』君奭曰:『在昔上帝,周田觀文王之德,其集大命於厥躬。』」寡舊讀為顧,今如字,周作割,田觀作申勸,皆誤。
寡言而行以成其信,即論語「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之義。(卷九二,頁二四)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恆,不可以為卜筮。古之遺言與?龜筮猶不能知也,而況於人乎!詩云:『我龜既厭,不我告猶。』兌命曰:『爵無及惡德,民立而正事。』『純而祭祀,是為不敬。事煩則亂,事神則難。』易曰:『不恆其德,或承之羞。恆其德偵,婦人吉,夫子凶。』」
此本論語而變其說,以「不可以作巫醫」為不可以為卜筮,蓋因論語下有不占之文,而遂牽合為不可為卜筮也。復誤解「不占」之義,謂無恆者於龜筮猶不能知之,以占卜筮而況於人乎?此言本欠達,所以註疏諸家又皆誤解為:龜筮猶不能知無恆之人,若然則龜筮僅能知君子,不能知小人,何以為神物?而卜筮亦僅君子用之,小人不用矣,益不可通。馬彥醇因此並謂論語「不可作巫醫」亦是謂:巫醫不能治無恆之人,若然,君子多在世,小人多不在世矣,更足拊掌。篇中所引逸書之辭,說俱見古文尚書。(卷九二,頁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