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通論輯本 · 大傳
此篇乃漢儒因襲喪服小記及儀禮喪服傳而作,且多舛誤。其名大傳者,殆有凌駕小記之意。(卷六四,頁一)
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諸侯及其大祖。大夫士有大事,省於其君,干祫及其高祖。
小記雲「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又雲「禮,不王不禘」,此篇開口便襲之,取其大事為首,以見別於小記而名為大傳也。喪服傳齊衰不杖期章:「大夫及學士,則知尊祖矣,諸侯及其太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此襲其諸侯及其太祖之文,而以大夫及學士則知尊祖,易為大夫士有大事,省於其君,干祫及其高祖。按:合群祖之主於太廟,謂之祫。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其高曾無專廟,不得謂之祫。士二廟,無太祖廟,益無處可祫矣。且曰省,曰干,於義欲蓋彌?亦非正。觀喪服傳之言申下以及上,文調義順;此則由上及下,措詞牽強,因襲之彰也。(卷六四,頁二)
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於上帝,祈於社,設奠於牧室,遂率天下諸侯執豆●,逡奔走,追王大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不以卑臨尊也。
孫泌氏曰:「觀大傳此書,似與武成所記略同。然祈社自是往伐之時,不在既事之日;燔柴自是至豊之後,不在於牧野之諸侯駿奔走;執豆籩自是祀周廟之禮,非設奠於牧室,三者之祭皆失其實。不知漢儒竊見古文武成舛誤之經而為是言耶?抑自記其所聞而荒謬失實,有違於經也。」按:孫氏此言可謂有識矣。第不知古文武成本襲大傳而更易之,大傳之言則尤謬耳。其雲追王大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又襲中庸而謬者也,中庸曰:「武王未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蓋言武王末年受命,逾年後崩,周公乃成文武之德,制為追王之禮,非言武王也。武王且非,況謂武王於牧室乎?謂不以卑臨尊,亦謬。大王、文王為武王之祖父,其尊孰大於是,豈必待追王而後尊?即據其言組紺以上,又以卑臨尊,何耶?(卷六四,頁五-六)
上治祖禰,尊尊也。下治子孫,親親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穆,別之以禮義,人道竭矣。
此襲小記「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為說,易殺字為治字,未允;易親畢矣為人道竭矣,語義亦未允。(卷六四,頁八)
聖人南面而聽天下,所且先者五,民不與焉:一曰治親,二曰報功,三日舉賢,四曰使能,五曰存愛。五者一得於天下,民無不足,無不瞻者;五者一物紕繆,民莫得其死。聖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
以報功先,尊賢使能,理未允。(卷六,頁九)
同姓從宗,合族屬;異姓主名,治際會。名著而男女有別。其夫屬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屬乎子道者,妻皆婦道也。謂弟之妻婦者,是嫂亦可謂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無慎乎?
「其夫屬乎父道者」至末,襲喪服大功九月章,鄭氏曰:「謂之婦與嫂者,以其在己之列,以名遠之耳。復謂嫂為母,則令昭穆不明。」按:此因弟婦而言,當時本稱弟妻為婦,見爾雅。但是借稱之辭,謂不可因稱弟妻為婦,遂謂同於子婦也。若然,則「嫂亦可謂之母乎」以見兄弟妻非母道、婦道,不當為服之意耳。鄭郄主不可謂嫂為母一邊言,誤矣。謂弟妻為婦則有之,世安有謂嫂為母者而煩為申說乎?蓋謂嫂為母,只因弟婦而反詰之辭也。陳可大又謂「弟婦與嫂母皆言不可」,此祖朱仲晦之說,尤混。本文論服制,非論稱謂也,說詳喪服。(卷六四,頁一一)
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袒免,殺同姓也。六世,親屬竭矣。其庶姓別於上而戚單于下,婚姻可以通乎?系之以姓而弗別,綴之以食而弗殊,雖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謂同姓不昏為周道,此語未可信。然則周以上皆同姓昏乎?郝仲輿以其義之未允,曲解周道為猶言周行云爾,亦未然。(卷六四,頁一二)
服術有六:一曰親親,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長幼,六曰從服。
出入二字費解,鄭氏以女子之嫁為出,在室為入。謂嫁為出是已,謂在室為入,不牽強乎?成容若以為「被出或無子,復歸本宗」,甚迂。陸農師以「出入為即下一輕一重」,亦臆說。(卷六四,頁一四)
自仁率親,等而上之,至於祖,名曰輕;自義率祖,順而下之,至於禰,名曰重。一輕一重,其義然也。
鄭氏曰:「用恩則父母重而祖輕,用義則祖重而父母輕。恩重者為之三年,義重者為之齊衰。」如此說記文至於禰名曰重,則是至於禰名曰輕矣。且義重者為之齊衰三月,義輕者為之三年,更說不去。輔漢卿曰:「親親,仁也,逆而上之則漸輕,故至於祖名曰輕。尊尊,義也,順而下之則漸重,故至於禰名曰重。輕則緦麻三月,重則斬衰三年。」此說於記文似協矣,但親親之仁固是逆上漸輕,尊尊之義何以順下漸重乎?且父母於祖為卑,又安得以父母為尊也,亦不可通。合二說觀之,則本文語意蓋有弊矣。(卷六四,頁一六)
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後也。宗其繼別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義也。
此襲小記之文而增刪之也,何以知之?小記之文高渾錯落,不為排整,此則平順淺露矣。如小記雲「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又雲「庶子不祭禰者,明其宗也」,此直刪去祖禰而但云庶子不祭;小記雲「有五世而遷之宗」,此增百世不遷之宗以對之。此等處皆可見,或不信為增刪小記,試於此等處作小記增刪大傳觀,便知必無是理矣。「庶子不為長子三年,不繼祖也」、「敬宗,尊祖之義也」皆喪服傳文。(卷六四,頁二○)
小記大傳兩處之文本一,而鄭氏釋此別子為公子,「若使來在此國者」,殊無謂,說見小記文下。宗其繼別子之所自出,即上繼別為宗之義,繼別即別子之子也,繼別子之所自出,別子之子出自別子也,宗其繼別子之所自出,其宗乃為百世不遷者也。其文本無深意,但「之所自出」四字乃小記言禘及喪服傳言天子之文,用來殊覺費解。所以孔氏誤解為「別子所由出」,而陳用之駁以為「別子所由出則先君也,其可宗乎」,此說是也。朱仲晦因其費解,便以為衍,又屬武斷,然則固作者之有以啟之矣。(卷六四,頁一九-二○)
有小宗而無大宗者,有大宗而無小宗者,有無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適者,公子之宗道也。
孔氏曰:「此經明諸侯之子,身是公子,上不得宗先君,下未得為後世之宗,不可無人主領之義。君無適昆弟,遣庶兄弟一人為宗領公子,禮如小宗,是有小宗而無大宗也。君有適昆弟,使之為宗以領公子,更不得立庶昆弟為宗,是有大宗而無小宗。公子惟一,無他公子可為宗,是有無宗亦無他公子來宗於已,是亦莫之宗也,公子是也。」鄭氏無解,惟於公子有宗道」下曰:「所宗者適,則如大宗;無適而宗庶,則如小宗。」陸氏、呂氏見衛氏集說。陳氏禮書。皆本之,其說殊謬。其意以繼別大宗在別子二世,又誤以繼禰小宗在別子三世,說見小記。則別子一世無人主領,故謂君有適昆弟,使為宗以領公子,謂之如大宗;君無適昆弟則使庶昆弟一人以領公子,謂之如小宗。夫公子即別子,身既為宗,即可領諸弟,何必反推一適弟或庶弟以領之,而謂之如大宗如小宗乎?必無是理也。且如其說,謂小宗在別子之三世,則別子之次子一世亦無人主領,又將如何,此一說之不可通也。程伊川曰:「別子為主,上不敢宗諸侯,下亦無人宗之,此無宗亦莫之宗也。別子之適子,即繼父為大宗,此有大宗而無小宗也。別子之諸子,別子雖是祖,然是諸子之禰,繼禰者為小宗,此有小宗而無大宗也。」郝氏通解。本之。按:此亦以公子現世而言,但謂公子既有適子,又有諸子,以其未再傳而言,俱謂之無大小宗可也,以其已傳而言俱謂之有大小宗亦可也,何必於此曰有、於彼曰無,於此曰無、於彼曰有,為是游移之詞耶?且從第三句解起,亦不協,此一說之不可通也。歸熙甫曰:「公子者,別子之為祖者,何以為宗?曰公子非宗也,不為宗而宗之,道出焉耳。公子之大宗者,公也,已自別於正體無大宗矣,雖其子為繼別之宗,猶繼禰也。迨五世當遷而後不遷之宗於是乎出,未及五世猶小宗也,所以謂有小宗而無大宗也。公子雖無大宗而不得謂之非大宗之祖,雖為大宗之祖而未及乎繼禰之祖,所謂有大宗而無小宗也。公子一人而已,己無大宗,是有無宗也,無小宗是亦莫之宗也。」徐氏集注。本之。按:此即本程說而稍變言之,惟於有小宗而無大宗一句,說得較詳,其於有大宗而無小宗,更說不去,故連用二雖字駕過,此豈解釋典制之文耶?又三句者字,自謂公子有此三事,今以第三句作分頂上二句,尤不協,此一說之不可通也。要之記文本屬空滑無實義,所以任人各為臆解,究無能通之。若此公子有宗道一段,鄭氏曰:「公子不得宗君,君命適昆弟為之宗,使之宗之,是公子之宗道也。」此解非,諸家多從之,說見上。歸熙甫曰:「公子之公指公子之子,公孫也。公子之庶子有為士為大夫者,其適子亦有為士為大夫者,庶者宗適,如公子二世之庶宗其繼禰之適,三世之庶宗其繼祖之適,四世之庶宗其繼曾祖之適,五世之庶宗其繼高祖之適而為小宗,六世之庶宗其繼別之適而為大宗,小宗四、大宗一,並而為五,而其變至於無窮,是乃公子之宗道也。」徐氏集注。本之。按此說為大小宗之法,孰不知之?記文豈是如此,公子之公即公子之父,君也,今解作子,猶謬。愚按:此似為士大夫立說,嫌宗子為士、支子為大夫尊以厭之,故為公子之父,為其凡為士為大夫之庶者,世世其為土為大夫之適者,此公子宗道也。其稱宗以適,稱支以庶,其統言士大夫者。士宗大夫,大夫宗士,俱在其中矣。觀諸解皆止言適庶,而竟不及士大夫之義,則本文士大夫不為閒文乎?(卷六四,頁二二-二五)
絕族無移服,親者屬也。
喪服傳文。(卷六四,頁二六)
自仁率親,等而上之至於祖,自義率祖,順而下之至於禰,是故人道親親也。親親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廟嚴,宗廟嚴故重社稷,重社稷故愛百姓,愛百姓故刑罰中,刑罰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財用足,財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禮俗刑,禮俗刑然後樂。詩云:「不顯不承,無斁於人斯。」此之謂也。
此又將「上自仁率親」二段文復說一番,後接以小記「尊祖故敬宗」及喪服傳「大宗者收族者也」諸文,衍成無數排句,漢文之惡道也。或曰:「子論說經義,何以其文為哉?」予曰:「孔孟之學皆重知言,吾儒讀書必貴有識,無識不能辨別經文,徒欲論說經義,不可得也。惟是察其言之,附會之由?古近則可知其世之先後,知其世之先後則可知其典禮製作之源流。舉凡因襲之,皆有所不能遁矣。苟真膺齊觀,是非罔辨,一往依隨為說,則耳目心思盡受錮於古人,未能溢出銖寸之外,雖鑽研往復,盡氣窮年,亦復奚虋乎?予非敢自詡知言,惟是『讀書必貴有識』此一語,固將終身以之矣。」(卷六四,二六-二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