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今注今譯 · 第三十七 三年問
鄭《目錄》云:「名曰《三年問》,善其問以知喪服年月所由,此於《別錄》屬喪服。」這一篇全用設問,而以三年之喪為主,說明喪服的期限是「稱情而立文」的道理。本篇並見於《荀子·禮論》,雖小有出入,但大體不差。
三年之喪何也1?曰:稱情而立文2,因以飾群3,別親疏貴賤之節,而弗可損益也。故曰:無易之道也。
今注
1 三年之喪,所問雖為三年之喪,其實包括了三年以下五服之義。
2 稱,「各當其宜」的意思。
3 因以飾群,這一句的句讀是根據註疏本,楊倞注《荀子》,是以「別」斷句。飾,是「章表」的意思。群,五服之親。
今譯
「三年的喪服是根據什麼呢?」答道:「是隨著內心哀戚的程度而制定的禮文,藉此來表明親屬關係,區分出親疏貴賤的界限,而不能任意增減。所以說:『這是不能變動的原則。』」
創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遲,三年者,稱情而立文,所以為至痛極也。斬衰苴杖,居倚廬,食粥,寢苫枕塊1,所以為至痛飾也。
今注
1 斬衰、苴杖、倚廬、食粥、寢苫枕塊,說見《喪大記》《檀弓上》《問喪》各篇。斬衰,《荀子》作「齊衰」。按:「斬衰」是。
今譯
創傷嚴重,復原的日子就要拖得久,痛苦得厲害,痊癒的時間就要延遲,居喪三年,這是根據與哀情相稱而制定的禮節,這是為極度的哀痛而制定的禮儀。披著不縫邊的麻衰,拄著黑色的竹杖,住在臨時搭在牆邊的草屋裡,喝著稀飯,睡在草墊上枕著土塊,凡此種種,都是極度哀痛的表現。
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1;哀痛未盡,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斷之者,豈不送死者有已,復生有節哉2?
今注
1 二十五月而畢,喪二十五月大祥,大祥到禫的期間,所服非喪之正服,所以說二十五月而畢。
2 復生,除喪而恢復生人的正常生活。
今譯
問道:「三年的喪期,二十五個月就結束了,但孝子的哀痛還沒有窮盡,對死者的思慕還不能忘懷,然而喪服的期限卻在這時截然斬斷,豈不是表示對死人的感情有終止的時候,然後就可以完全恢復生人的正常生活了嗎?」
凡生天地之間者,有血氣之屬,必有知,有知之屬,莫不知愛其類——今是大鳥獸1,則失其群匹,越月逾時焉,則必反巡,過其故鄉,翔回焉,鳴號焉,蹢躅焉,踟躕焉2,然後乃能去之;小者至於燕雀,猶有啁噍之頃焉,然後乃能去之;故有血氣之屬者,莫知於人,故人於其親也,至死不窮。將由夫患邪淫之人與,則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從之,則是曾鳥獸之不若也,夫焉能相與群居而不亂乎?將由夫修飾之君子與,則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若駟之過隙,然而遂之3,則是無窮也。故先王焉為之立中制節,壹使足以成文理4,則釋之矣5。
今注
1 今是大鳥獸,是,《荀子·禮論》作「夫」。
2 蹢躅焉,踟躕焉:本來「蹢躅」和「踟躕」是可以通用的,這裡則應該是有所區別;所以楊倞注《荀子》以為「蹢躅」是以足擊地,「踟躕」是不能去之貌。
3 遂,是究、竟;遂之,就是「盡其情好」的意思。
4 壹,是「全、皆」的意思。
5 釋,是「除」的意思,《荀子·禮論》作「舍」。
今譯
天地間的生物,只要是有血肉有氣息的動物,就有知覺,有知覺的動物就沒有不愛它的同類的——就說大的鳥獸吧,要是它們失去了夥伴或配偶,就是過了一個月,甚至過了一個季節,一定還回來巡繞的,經過老巢,一定還會盤旋著,哀鳴著,跺著腳,徘徊著,然後才捨得離去,即使小得像燕子、麻雀,當它們失去伴侶,還會有悲哀啁啾的時候,然後才捨得離開。有血氣的動物中,人類既然有靈性,所以人類對他們的父母,應該是終身懷念的。如果依著那些心術不正、放蕩無檢的小人,那麼他們是早晨死了父母,到了晚上就已經全給忘了,要是順著他們的意思制定製度,那就連禽獸都不如了。像這樣,人類怎能在一起過群體生活而不亂呢?如果依那些去私慾而正心誠意的君子,那麼,他們又覺得服三年喪,二十五月就結束了,就像從門縫看奔馬馳過那麼快,要是繼續引申他們的感情,那又要無窮無盡了。所以古代聖明的君王就折中人類的情性來制定禮節,使大家都能夠做到合情合理,然後讓人們在二十五月時除喪了。
然則何以至期也1?曰:至親以期斷2。是何也?曰:天地則已易矣,四時則已變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
今注
1 期,是周年。這一節是說周年之喪的義理。
2 至親以期斷,指為兄弟、孫為祖、夫為妻、父為眾子之類都服周年的喪服。
今譯
問:「在什麼情形之下服周年的喪服呢?」答:「最親近的親人,就以周年為段落。」問:「為什麼要定周年的期限呢?」答:「經過周年,天地的運行已經循環過一周;春、夏、秋、冬也變換過一輪了;天地間的草木,也都榮枯過一回,更生了;而人事也就比照這種自然現象,以周年為一段落。」
然則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爾也,焉使倍之1,故再期也2。
今注
1 焉使倍之,於焉而使倍之。
2 再期,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所以是兩周年。
今譯
問:「那麼為什麼有的喪服要到第三年才滿期呢?」答道:「為了更加隆重其事,因而延長一倍的喪期,要滿兩周年以後才除服。」
由九月以下何也1?曰:焉使弗及也2。
今注
1 九月以下,包括九月、五月、三月各等喪服。
2 弗及,不及至親的關係。
今譯
問:「為什麼有的喪服是在九月以下呢?」答道:「由於有的親屬不及至親,於是服喪的期間也就不必滿周年了。」
故三年以為隆,緦小功以為殺1,期九月以為間2。上取象於天,下取法於地,中取則於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盡矣。
今注
1 殺,「減削」的意思。
2 間,「中」的意思。
今譯
所以斬衰三年是最隆重的禮節,緦麻三月,小功五月是依次減削到最低限度的禮節,齊衰周年和大功九月是折中兩者。然而這些都是上而模仿天時的運轉,下而效法地文的變化,中而依據人類的感情,而人類藉以維繫群體生活,使其和睦團結的道理,就從這裡表現無遺了。
故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1,夫是之謂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2。
今注
1 文,「美善」的意思。
2 未有知其所由來,極言其由來久遠。
今譯
所以居喪三年,是人情中最完美的,亦可說是最隆重的禮儀。這是歷代聖王所贊同而為從古到今大家所共同遵循的標準行為。因其由來久遠,簡直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達喪也1。」
今注
1 孔子曰以下的話,亦見於《論語·陽貨》。達喪,《論語》作「通喪」,不過邢昺疏云:「通,達也。」所謂達喪,就是上自天子下達庶人,都為父母服喪三年。
今譯
孔子說:「孩子在三歲以後才能離開父母的懷抱;然則,父母去世,孩子為之服喪三年,也是普天下通行的喪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