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今注今譯 · 第三十六 間傳
鄭《目錄》云:「名曰《間傳》者,以其記喪服之間輕重所宜,此於《別錄》屬喪服。」吳澄曰:「閒,當為間廁之間,此篇總論喪禮哀情之發,非釋經之正傳,而廁於喪服之正傳者也。」本篇列述居喪的情貌,以明親疏之別,大意仿《荀子·禮論》而為之。這種文例並見於《喪大記》《雜記》等篇中。其敘述的順序是容體、聲音、言語、食飲、居處、衣服,其中除衣服和居處稍顛倒外,其餘和《荀子·禮論》的次序全同。又自「食飲」以下,言「居處」與「衣服」又兼「五服之喪」和「父母之喪」,因久而平的變飾;而後者則尤近於《喪大記》所夾載的殘文,只是文體不同,似不出於一人的手筆。至於本篇末言「易服者何」以迄於終篇,與《喪服小記》所載者略同,但其文體又比《喪服小記》煩瑣,而和《大傳》相近似。因疑《大傳》本來也記有除服、易服之事,後乃散存於此,而《喪服小記》本來也記有居喪的容體、言語、飲食……諸事,但已散佚,其所散佚的部分,可能就零存在《喪大記》和《雜記》篇中。
斬衰何以服苴1?苴,惡貌也,所以首其內而見諸外也2。斬衰貌若苴,齊衰貌若枲3,大功貌若止4,小功、緦麻容貌可也,此哀之發於容體者也。
今注
1 苴,結了子的麻,顏色蒼黑。斬衰用苴絰、苴杖。
2 首,是「本」的意思。
3 枲,是無子的麻,顏色比苴淡些。
4 止,鄭玄以為是不為喜樂所動的意思。俞樾以為斬衰、齊衰都用「苴」「枲」做比方,這點也應當如此,所以認為「止」是「芓」的假借字,芓是麻母。
今譯
斬衰為什麼要用結了子的麻做絰呢?因為結了子的麻,顏色枯黑,根據內心的悲哀而用以表現於外。服斬衰的人面目枯黑,就像麻結了子的顏色;服齊衰的人面目蒼黑,就像還沒結子的麻的顏色;服大功的人,沒有喜樂的表情;服小功和緦麻的人才可保持平時的表情了。這是以容貌體態來表現悲哀的方式。
斬衰之哭,若往而不反;齊衰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偯1;小功緦麻,哀容可也。此哀之發於聲音者也。
今注
1 偯,是餘聲。
今譯
服斬衰的人哭起來,是竭力哭喊,氣一發而盡;服齊衰的人哭起來,還可以留點餘氣然後換氣再哭;服大功的人,哭起來還可以轉折幾下而且留下餘音;至於服小功緦麻的人,只要哭得有悲哀的樣子就行了。這是從哭聲來表現悲哀的方式。
斬衰,唯而不對;齊衰,對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議;小功緦麻,議而不及樂1。此哀之發於言語者也。
今注
1 樂,鄭玄以為指聽樂而言;王夫之以為指可樂的事情而言。
今譯
服斬衰的人只做「唯唯」的聲音而不說話;服齊衰的人雖可答應別人之問,但自己不找話說;服大功的人雖有話說,但不與人議論;至於小功之喪雖可議論,但不說到享樂的事。這是從言語來表現悲哀的方式。
斬衰,三日不食;齊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緦麻,再不食;士與斂焉,則壹不食。故父母之喪,既殯食粥,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齊衰之喪,疏食水飲,不食菜果;大功之喪,不食醯醬;小功緦麻,不飲醴酒1。此哀之發於飲食者也。
今注
1 請參閱《喪大記》。
今譯
服斬衰的人,禁食三天;服齊衰的人,禁食兩天;服大功的人,禁食三頓;服小功緦麻的人,禁食兩頓;士人如果去襄助小斂,也要因而禁食一頓。遭遇父母的喪事,在殯以後,才開始喝稀飯,早上煮了二十四分之一升的米,晚上也如此;遇上齊衰的喪事,殯以後吃的是粗飯,喝的是白水,但不准吃青菜果子;遇到大功的喪事,雖可吃青菜果子,但還不准用醬醋一類的佐料;服了小功緦麻的人,只禁止喝甜酒而已。這是用飲食來表現悲哀的方式。
父母之喪,既虞卒哭,疏食水飲,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醬;中月而禫1,禫而飲醴酒。始飲酒者先飲醴酒。始食肉者先食干肉2。
今注
1 中月,鄭玄以為是間隔一個月;王肅以為是「月中」的意思。禫,見《檀弓上》注。
2 參閱《喪大記》。
今譯
遭逢父母的喪事,在舉行過安神祭和卒哭祭以後,就可以吃粗飯喝水了,但還不准吃青菜和果子;滿周年舉行過小祥祭以後,才可以吃菜果;滿兩周年舉行過大祥祭以後,可以用醬醋;大祥以後間隔一個月舉行禫祭,禫祭以後就可以喝甜酒了。開戒喝酒要先從甜酒喝起,開始吃肉要先從干肉吃起。
父母之喪,居倚廬,寢苫枕塊1,不說絰帶;齊衰之喪,居堊室,芐翦不納2;大功之喪,寢有席;小功緦麻,床可也。此哀之發於居處者也。
今注
1 見《喪大記》。
2 芐,俞樾以為是「平」字的訛字。平是蒲平,就是用蒲草編成的蓆子。平翦不納,就是將蒲蓆邊上剪齊,但不反納作邊緣。
今譯
遭遇父母的喪事,就得住在殯宮門外斜靠在牆邊的草篷里,睡在草墊上枕著土塊,睡時也不脫下麻絰麻帶;服齊衰的人守喪,就得住在不加塗飾的屋子裡,可以睡在剪齊了邊卻沒有扎緣的蓆子上;服大功的人守喪,可以用平日用的蓆子;服小功緦麻的人守喪,就可像平時一樣,睡在寢室里的床上了。這是從居處表現悲哀的方式。
父母之喪,既虞卒哭,拄楣翦屏,芐翦不納;期而小祥,屋堊室,寢有席;又期而大祥,居復寢;中月而禫,禫而床1。
今注
1 參閱《喪大記》。
今譯
遭遇父母的喪事,在虞祭卒哭祭後,就可以撐起「倚廬」的門楣,剪齊從屋檐伸出為屏障的茅草,可以睡在剪齊了邊卻沒有反折為緣的蒲蓆上;周年舉行過小祥祭以後,就可以住在不加塗飾的房屋裡,睡覺時也可以用普通的蓆子;兩周年舉行過大祥祭以後,就可搬回寢室去住;間隔一個月而舉行禫祭,這才回到床上睡覺。
斬衰三升1,齊衰四升五升六升,大功七升八升九升,小功十升十一升十二升2,緦麻十五升去其半3,有事其縷、無事其布曰緦4。此哀之發於衣服者也。
今注
1 升,布以八十縷為升,同樣是二尺二的幅度,升數越多,布越細密。
2 齊衰、大功、小功各等喪服,其中對象還有親疏的分別,所以升數也就分為幾種等級。
3 十五升去其半,十五升的縷細得和朝服的縷相等;去其半,就是只用七升半來做緦,因此緦的質地是細而疏。
4 事,是「鍛冶」的意思。
今譯
斬衰用三升布製成,齊衰有四升、五升、六升三種,大功的布有七升、八升、九升三種,小功的布有十升、十一升、十二升三種。緦麻是用十五升布的細縷但只取其半數縷織成細而疏的麻布,縷是鍛冶過了的,織成布以後就不再鍛冶的這種麻布就叫緦。這是用衣服來表達悲哀的方式。
斬衰三升,既虞卒哭,受以成布六升冠七升1;為母疏衰四升,受以成布七升冠八升。去麻服葛,葛帶三重2。期而小祥,練冠縓緣3,要絰不除,男子除乎首,婦人除乎帶——男子何為除乎首也?婦人何為除乎帶也?男子重首,婦人重帶。除服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輕者4。又期而大祥,素縞5麻衣6。中月而禫,禫而纖7,無所不佩。
今注
1 受,是「相承漸減」的意思。成布,六升以上才有布的樣子,不到六升的疏衰看來像還沒織成。
2 三重,是四股糾成,看來是三重。卒哭以前的麻帶只用兩股相合。
3 縓緣,見《檀弓上》。
4 易服,是已服重服,又新遭輕喪,而變易本服。參閱下章。
5 縞,見《檀弓上》。
6 麻衣,用十五升布製成的麻衣。
7 纖,是黑絰白緯,指冠而言。
今譯
為父親斬衰是服三升的疏衰,在虞祭、卒哭祭以後,就相承漸減而服六升以上的成布,喪冠用七升的布製成;為母親服的疏衰,是用四升縷織成的,在虞祭卒哭以後,就漸減而服七升的成布,冠用八升的成布。而且這時麻絰、麻帶都改成葛制,葛帶是由四股糾成,看來是三重的樣子。周年以後舉行小祥祭,然後可以用熟絲織成的素練做冠,練衣也可以緄紅邊,但男子的葛帶還不能除掉,因為男子除服是先從頭上的絰除起,婦人則先從腰帶除起。為什麼男子要先從首絰除起,而婦人又先從腰帶除起呢?因為男子的首絰是喪服中最重的,而女子的腰帶是喪服中最重的。除服的時候,先除重要的部位,但如果已有重服,又新遭輕喪而變易本服,就只能變易輕的部位了。滿兩周年以後舉行大祥祭,然後可以戴生絹制的冠,穿十五升的麻衣。大祥祭後間隔一個月舉行禫祭,禫祭以後就戴黑絰白緯的冠,身上可以佩上種種飾物。
易服者何?為易輕者也。斬衰之喪,既虞卒哭,遭齊衰之喪,輕者包,重者特1。既練,遭大功之喪,麻葛重2。
今注
1 輕者男子的腰帶,婦人的首絰;重者男子的首絰,婦人的腰帶。
2 麻葛重,周年練祭以後男子除首絰,婦人除腰帶,而男子還有帶,婦人還有首絰。如果這時又遭大功之喪,男子受大功的麻絰,又易葛帶為麻帶,婦人受麻帶,又易葛絰為麻絰,叫麻重。在大功虞卒哭以後,男子又用葛帶、葛絰,婦人也服葛絰、葛帶,這叫葛重。
今譯
什麼叫易服呢?就是已有重服,又新遭輕喪,變易一部分舊有的重服來適應輕喪的需要。如果已經遭逢斬衰的喪事,在虞祭、卒哭祭之後,又遇上齊衰的喪事,喪服中次要的一部分以新包舊,重要的一部分就得表現出原有重服的特色。在練祭以後,又遭到大功的喪事,那麼在大功初喪時,男子以空首服大功的麻絰,腰間又改服大功的麻帶,女子以空腰服大功的麻帶,首絰又改服大功的麻絰,叫麻重。大功卒哭以後,又都改成葛絰、葛帶,叫葛重。
齊衰之喪,既虞卒哭,遭大功之喪,麻葛兼服之1。
今注
1 齊衰卒哭以後,男女都服葛絰、葛帶。新遭大功之喪,男子的帶改為大功的麻帶,頭上仍是齊衰的葛絰;婦人反此,所以有麻有葛。
今譯
遭到齊衰的喪事,在虞祭、卒哭祭以後,又新遭大功的喪事,男子頭上仍保持齊衰卒哭後應服的葛絰,腰帶卻要改為大功的麻帶;女子的腰帶仍保持齊衰卒哭後的葛帶,頭上卻改為大功的麻絰。男女所服都是有麻有葛。
斬衰之葛,與齊衰之麻同;齊衰之葛,與大功之麻同;大功之葛,與小功之麻同;小功之葛,與緦之麻同,麻同則兼服之1。
今注
1 本章所說的葛和麻同,都是指其粗細尺寸相同。如果相同,可以輕者改服麻,而重者仍服葛,兩者兼服。
今譯
斬衰的絰帶在漸減為葛絰、葛帶時,其粗細正和齊衰的麻絰、麻帶相同;齊衰漸減為葛絰、葛帶時,其粗細正和大功的麻絰、麻帶相同;大功漸減為葛絰、葛帶時,其粗細正和小功的麻絰、麻帶相同;小功漸減為葛絰、葛帶時,其粗細又正和緦麻的麻絰、麻帶相同。既有重喪,又遭輕喪,要是既有的葛絰、葛帶和新服的麻絰、麻帶相同,那麼就可以在重要的部位仍用葛,而次要的部位改成麻,麻葛兼用了。
兼服之服重者,則易輕者也1。
今注
1 重者,男子的頭,女子的腰;輕者,男子的腰,婦人的頭。
今譯
總括兼服麻葛的原則來說:重要的部分,仍服舊喪服的葛,而次要的部位就得改變為新喪服的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