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今注今譯 · 第三十四 問喪

鄭《目錄》云:「名曰《問喪》者,以其記善問居喪之禮所由也。此於《別錄》屬喪服。」但詳味其本文,可知鄭氏只不過依題名起義,並沒有什麼依據。今按本篇前半,都是直接解釋居喪哭泣的禮節,其文辭有的仿自《檀弓》篇,有的仿自《雜記》篇,而語法又比那兩篇來得繁些,可見是晚出的作品。至於後半,才用問答體來解釋袒、免與杖。其立意在說明「喪禮主哀」以及「悲哀在中故形變於外」之義。其文體和《三年問》相似,都是專討論一二事,和《間傳》篇的綜合解釋不同。而《問喪》和《三年問》可能都是因《喪大記》而做的引申說明,但其全文當不只此,而且殘留在本篇的還有脫漏。 親始死,雞斯徒跣1,扱上衽2,交手哭3。惻怛之心,痛疾之意,傷腎干肝焦肺4,水漿不入口,三日不舉火,故鄰里為之糜粥以飲食之5。夫悲哀在中,故形變於外也,痛疾在心,故口不甘味,身不安美也6。 今注 1 雞斯,當作「笄」,音同而誤。笄,是簪子;,是韜發的帛。笄,就是去冠但還保持用簪子固髻,用帛裹髻;括髮時,就連笄都除去。徒跣,見《喪大記》注。 2 扱上衽,見《喪大記》注。 3 交手,兩手相交拊膺。 4 傷腎干肝焦肺,鄭玄以為五臟腎在下,肝在中,肺在上,舉腎、肝、肺三者的焦傷,而心脾已包括其中,也就是「五臟都焦傷」的意思。 5 鄰里為之糜粥以飲食之,這是士禮,大夫則君命食之。 6 口不甘味,所以水漿不入口;身不安美,所以變服。 今譯 在父母剛去世的時候,孝子就去冠留下簪子和裹髻的帛在頭上,打光腳,把深衣下裳的前幅納在帶里,兩手交叉在胸前痛哭。那種悲慘的心情、傷痛的意念,使腎臟受傷,肝臟乾枯,肺臟焦燥,連一點兒水也喝不下,三天之內都不生火煮食物,所以要靠鄰里煮點稀飯給他喝了。這都是因為心中有了悲哀,所以外在的感官起了變化;也就是說,因為心裡傷痛,所以嘴裡吃不出味道,而身上的穿戴也覺得不舒服了。 三日而斂,在床曰屍,在棺曰柩,動屍舉柩,哭踴無數。惻怛之心,痛疾之意,悲哀志懣氣盛1,故袒而踴之,所以動體安心下氣也。婦人不宜袒,故發胸擊心爵踴2,殷殷田田,如壞牆然3,悲哀痛疾之至也。故曰:辟踴哭泣哀以送之4。送形而往,迎精而反也。 今注 1 懣,「煩悶」的意思。 2 發,是「開」的意思。爵踴,像雀鳥在跳,就是「雙腳一起跳」的意思。 3 殷殷田田,如壞牆然,孔穎達云:「言將欲崩倒也。」孔氏以為「殷殷田田」是牆崩倒的聲音,很不妥當。細味本文語意,「殷殷田田」是「擊心」的聲音;「如壞牆然」是形容擊心之聲和擊心之狀。而「壞牆」的「壞」字是訛字。稽之《月令》孟秋之月「坯牆垣」,孟冬之月「壞城郭」,《北堂書鈔》一五四引、一五五引「坯」「壞」都作「壞」字,可見隋以前古本《禮記》「坯」「壞」二字,後世多訛為「壞」字。《呂氏春秋·孟秋紀》此字作「坿」,「丕」「不」「付」都是唇音,可以通假,而「壞」也就是「坿」的通假字,也可以寫成「培」。「壞」字,鄭注作「益」解,而益土築牆就叫「壞」牆。用益土築牆形容婦人擊心的聲音和形態,就很適當了。 4 辟踴,見《檀弓下》篇,「故曰」是引《孝經》的話。 今譯 死後三天而入殮,死人在床上叫屍,裝進棺材就稱為「柩」了,由於喪禮有進無退,所以只要遷動了屍柩,就要盡情號哭和跺腳。由於悲慘的心情、傷痛的意念,使得悲哀煩悶、血氣都充塞著,所以要打赤膊、跺腳,這樣做能運動肢體,安定情緒,平靜血氣。婦人不宜赤膊,所以敞開一點胸口,捶著心胸,像雀鳥一般兩腳齊跳,砰砰碰碰的,就像在築牆似的,這是極悲哀痛苦的表現。所以《孝經》上說:「捶胸跺腳痛哭流涕,用悲哀的心情來送死者。」把形骸送走,而接回的是他的精神。 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1;其反哭也,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2。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3。 今注 1 望望然,是瞻望的樣子。汲汲然,是急促的心情。 2 皇皇然,彷徨不安的樣子。以上並參閱《檀弓下》。 3 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說見《檀弓上》。 今譯 在送葬的時候,瞻望著前面,心裡很焦急,就像一心要追隨先人而又跟不上的樣子;在葬後一路哭著回來時,彷徨不安,就像請求先人回家而未得應允似的。所以說:孝子在送葬時,就像小兒追隨父母時的哭叫;下葬後回來,又像在擔心神靈是否跟他回家而遲疑不進。 求而無所得之也,入門而弗見也,上堂又弗見也,入室又弗見也。亡矣!喪矣!不可復見已矣!故哭泣辟踴,盡哀而止矣。心悵焉、愴焉、惚焉、愾焉1,心絕志悲而已矣。祭之宗廟,以鬼饗之,徼幸復反也。 今注 1 悵焉、愴焉、惚焉、愾焉,都是無可奈何的心情。 今譯 在墓上祈求先人回家而得不到承諾,一回到家門又什麼也看不見,登上廳堂仍然什麼也沒見著,進入寢室仍然一無所見。先人真的是失去了,死了;再也看不見了!所以除了捶胸跺腳還有什麼辦法呢?心裡只有悵惘、悽愴、恍惚、感喟和絕望的悲哀而已。來到廟裡把他當作幽靈來致祭,只是希望他的精神幸而能回來罷了。 成壙而歸,不敢入處室,居於倚廬,哀親之在外也;寢苫枕塊1,哀親之在土也。故哭泣無時,服勤三年2,思慕之心,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實也。 今注 1 寢苫枕塊,說見《喪大記》。 2 勤,「憂勞」的意思。 今譯 下窆後將壙填平了回來,不忍住進寢室,而住在斜靠在門外牆邊的草屋裡,這是為著想起父母孤零零地在外而哀傷的表現;睡在草墊上用土塊做枕頭,這是為著想起父母躺在地下而哀傷的表現。所以時時哭泣,為著死者而憂心勞思了三年,這都由於孝子懷著思慕的心理,自己願意這麼做,亦是人們自然流露的真情。 或問曰1:「死三日而後斂者何也?」曰:「孝子親死,悲哀志懣,故匍匐而哭之,若將復生然,安可得奪而斂之也?故曰三日而後斂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計,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親戚之遠者,亦可以至矣。是故聖人為之斷決以三日為之禮制也。」 今注 1 以下都是設問以闡發其義理。 今譯 有人問:「死後三天才入殮,那是什麼緣故呢?」答道:「孝子死了父母,悲哀憂悶,所以趴在屍上痛哭,好像父母還能復活似的,這怎能從他手上搶來入殮呢?所以,死後三天才入殮,是為著要滿足孝子指望死者復活的心理。過了三天還不見有復活的跡象,那就是死定了,而孝子的信心也就大為減弱了。而且到第三天,家裡備辦喪事工作和衣服器物,也可以完成了;而遠道的親戚也可以趕到了。所以聖人便決定以三天的期限作為禮制。」 或問曰:「冠者不肉袒何也?」曰:「冠,至尊也,不居肉袒之體也,故為之免以代之也1。 今注 1 免,音問,說見《檀弓上》。 今譯 或者有人又問:「戴著冠的時候就不能打赤膊,那是什麼緣故呢?」答道:「冠是至尊的象徵,不能戴在衣著不整齊、打赤膊的人身上。所以要打赤膊之前就得先脫掉冠,用『免』來代替。 「然則禿者不免,傴者不袒,跛者不踴,非不悲也;身有錮疾1,不可以備禮也。故曰:喪禮唯哀為主矣。女子哭泣悲哀,擊胸傷心;男子哭泣悲哀,稽顙觸地無容,哀之至也。」 今注 1 錮疾,經久不愈的疾病。俗作「痼疾」。 今譯 「然而禿子就不用免,駝背者不打赤膊,跛子不跺腳,這並不表示他們不悲傷;只不過是身體有了疾病,沒法完成這些禮節而已。所以說:『喪禮是以悲哀為根本的。』女子以哭泣宣洩悲哀,還要捶擊心胸;男子以哭泣宣洩悲哀,還要把額頭磕到地面,這都是哀傷到了極點的表現。」 或問曰:「免者以何為也?」曰:「不冠者之所服也1。《禮》曰:『童子不緦,唯當室緦2。緦者其免也,當室則免而杖矣3。』」 今注 1 不冠,鄭玄以為就是「未冠」;王夫之說得更清楚些,他說:「本已冠而去之若固未冠。」 2 《禮》曰:「童子不緦,唯當室緦。」這兩句引自《儀禮》。未成年的童子和疏遠的親戚沒有交情可言,所以不必為遠親服緦麻,要小功以上的才為之服;如果童子的父母已經過世,由他主持家計,那就要為遠親服緦麻了。 3 杖,哀毀至病才用杖來扶持。童子通常不至於此。 今譯 問道:「在什麼條件下要做『免』的打扮呢?」答道:「脫掉冠,就要改服『免』。《儀禮》上說:『童子不必為遠親服緦麻,只有父母去世,自己當家,才須為遠親服緦麻。』通常服緦麻的成人,才做『免』的打扮;但是只要當了家,不論成年與否,皆須做『免』的打扮,甚至有時還要拿孝棒。」 或問曰:「杖者何也?」曰:「竹桐一也。故為父苴杖,苴杖,竹也;為母削杖,削杖,桐也1。」 今注 1 鄭注云:「言所以杖者,義一也,顧所用異耳。」按:本篇之做此解釋,是本《儀禮·既夕禮》及《儀禮·喪服傳》文。《既夕禮》作:「杖下本,竹桐一也。」《喪服傳》云:「苴杖,竹也;削杖,桐也。杖各齊其心,皆下本。」據此,則本章還有值得討論的地方;本篇於「或問」之下,急接以「竹桐一也」,看來答非所問,可能還有脫文。稽之《既夕禮》所謂「竹桐一也」,是在直解其上文「杖下本」之義,猶言杖之下本,竹桐一也。證以《喪服傳》云:「苴杖,竹也;削杖,桐也。杖各齊其心,皆下本。」所謂「皆下本」,正是《既夕禮》「竹桐一也」的意思。而本篇所謂「一」,只是就其「本」而言,然而「竹」之與「桐」、「苴」之與「削」,並未答及,故其間顯有脫句。但《白虎通·喪服》引此,則兼併二義,其文云:「父以竹,母以桐,何也?竹者陽也,桐者陰也。竹何以為陽?竹斷而用之,質,故為陽;桐削而用之,加人功,文,故為陰也。」而孔穎達在疏本章時也加上許多補充說明,孔疏云:「言為父竹,為母桐,孝子之意,其義一也。言孝子奉親用心是一,但取義有異,故竹桐而殊也。」又云:「父是尊極,故為之苴杖,言苴惡之物以為杖,自然苴惡之色,唯有竹也,故云:苴杖,竹也。為母削杖,削杖,桐也。言為母屈於父,不同自然苴惡之色也,故用削杖,其杖雖削,情同於文,故云:削杖,桐也。桐是同父之義,故不用余木。或解云:竹節在外,外,陽之象,故為父矣;桐節在內,內,陰之類也,故為母也。」 今譯 或問:「孝棒是什麼做的?」答道:「用竹、用桐的道理是一樣的,所以父喪用表面焦枯的孝棒,這種孝棒是竹子做的(不加人工,顏色難看);母喪(由於母親的地位比父親略次一等),就用削了皮的竹子,這種孝棒是用桐木做成的(用桐,是取其同於父親的意思)。」 或問曰:「杖者以何為也?」曰:「孝子喪親,哭泣無數,服勤三年,身病體羸,以杖扶病也。則父在不敢杖矣1,尊者在故也;堂上不杖,辟尊者之處也;堂上不趨,示不遽也2。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實也,禮義之經也,非從天降也,非從地出也,人情而已矣。」 今注 1 父在不敢杖,本來,除了為父喪要拄杖之外,為母、為妻、為長子的喪事也都要拄杖。但父親健在,不敢為母、妻、長子拄杖,表示降殺哀情。 2 堂上不杖,辟尊者之處也;堂上不趨,示不遽也:趨,是喪趨。這四句,鄭玄以為是父在為母堂上不杖,為母堂上不趨;王夫之則以為堂上是殯宮,不杖不趨,是哀而不忘敬,就是「事死如事生」的意思。 今譯 或問:「居喪為什麼要拄杖呢?」答道:「孝子為了父母去世,不斷哭泣,憂勞了三年,身體變得很虛弱,所以要用杖來支撐病體。但是在父親跟前,就不敢拄杖,因為在尊者面前不敢表現衰弱的樣子;在堂上不敢拄杖,因為那是尊者所在的地方;在堂上也不敢快步走,表示不急促。這是本乎孝子的意念,本乎人類自然的感情,是合情合理的行為。不必天定,亦非地設,只是出乎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