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今注今譯 · 第二十五 祭統

《祭義》篇發明祭祀的行為並非單純出於迷信,本篇亦從這個觀點出發,說明崇拜鬼神之事,只是孝心的表現而已。孝心則是博大深厚而持久的情感。人能飲水思源,不致忘恩負義,則不僅愛及生者,且將及於死者以至於供人生存的大自然,於是設為鬼神的名義。儒者重視這種孝心,遂並重視祭祀。本篇順此宗旨,自祭前的齋戒、祭日的儀節,一一加以現實意義的解釋。篇末雖亦附著一些不相干的簡策,但《禮記》各篇皆是如此。 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1,莫重於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於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禮2。是故,唯賢者能盡祭之義。 今注 1 五經,鄭註:為「吉、凶、賓、軍、嘉」五禮,祭屬於吉禮,居首。 2 《漢書·韋賢傳》,韋玄成等七十人的奏疏引此語,但作「祭非自外至者也,由中出,生於心也」。心怵,猶如《祭義》所言怵惕。 今譯 管理人們的生活,沒有比禮更要緊的。平常的禮有五種,但沒有比祭祀更重要的。所謂祭祀,並不是外面有什麼東西使人那樣做,而是出自人們內心;內心有所感念,而表現於行為便是祭祀了。因此,唯有內心真誠的賢者,才能完全了解祭祀的意義。< 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謂福也。福者,備也1;備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者,謂之備。言:內盡於己,而外順於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也2。上則順於鬼神,外則順於君長,內則以孝於親。如此之謂備。唯賢者能備,能備然後能祭。是故,賢者之祭也:致其誠信與其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禮3,安之以樂,參之以時。明薦之而已矣,不求其為4。此孝子之心也。 今注 1 福,備,古音相近,故用以互訓。 2 其本一也,皆由「順」而來。 3 道,陸德明讀為「導」,陸奎勛云:道,是「行」的意思。 4 明薦,鄭註:「明」為「潔」。齋戒沐浴,親視滌溉,而後奉獻,是明薦。不求其為,《郊特牲》云:「祭祀不祈」,則不是為著有求而祭了。 今譯 智慧高超的人舉祭,必然受「福」,但這個「福」,可不是世人所稱的「福」。因為「福」的本義是「備」,「備」是百順的總名,無所不順就叫作「備」。那意思是說:在內竭儘自己的心,在外順從天理人情。忠臣順這情理為國君服務,孝子順這情理來孝敬父母,忠與孝,都是由這「順」字出發。對於形而上的,則順從著鬼神;對於一般社會,則順從著君長;對於家庭,則孝敬父母。無所不順,這才叫作「備」,唯有賢者才能做到這樣完備的地步。能如此完備,然後才能做到必然受「福」的祭。所以,賢者之祭,必極其誠信與忠敬,奉以禮物,行其典禮,安以聲樂,稽以時令,用純潔的心進行,絕沒有其他的要求。這才是祭祀中所謂「孝子」的精神。 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孝者,畜也1。順於道不逆於倫,是之謂畜。是故,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養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2也。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 今注 1 孔穎達引《孝經援神契》云:庶人孝曰畜,似與此處訓義不合。郭嵩燾據《說文》謂畜,蓄積。蓋敬養時久,蓄積於心,故能順於道而不逆於倫。 2 時,不數不疏,依時舉祭。 今譯 祭的行為,是用以補足生前未盡的供養而延長奉侍父母的時間。所以「孝」就是畜,是蓄積下來的敬養父母的行為習慣。順從人理而不悖人倫,這就叫作「畜」。所以孝子之奉侍父母,有三個原則:父母活著時要供養,死了時要服喪,喪期完畢要祭祀。供養時要看他順從與否,服喪時要看他哀傷與否,祭祀則要看他誠敬和按時與否。這三個原則,都是孝子的行為。 既內自盡,又外求助,昏禮是也。故國君取夫人之辭曰1:請君之玉女,與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廟社稷。此求助之本也。夫祭也者,必夫婦親之,所以備內外之官也;官備則具備。水草之菹,陸產之醢,小物備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實,美物備矣;昆蟲之異,草木之實,陰陽之物備矣2。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長,苟可薦者,莫不咸在,示盡物也。外則盡物,內則盡志,此祭之心也。是故,天子親耕於南郊,以共齊盛;王后蠶於北郊,以共純服3。諸侯耕於東郊,亦以共齊盛;夫人蠶於北郊,以共冕服。天子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蠶也,身致其誠信,誠信之謂盡,盡之謂敬,敬盡然後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 今注 1 取,作「娶」字講。 2 美物,陰陽之物,已詳《郊特牲》注。 3 以共齊盛,以共純服,兩「共」字皆作「供」字解。下文同。 今譯 在內既已盡心盡意,在外還要求助於異姓之人,則是婚禮了。所以國君娶夫人之辭,必須說:「請君之玉女,與寡人共有敝邑,奉侍宗廟社稷。」這些事就是求助的目的。因為祭祀必須夫婦同行,這樣才算內外的職分都齊全了。職分齊全則供祭的物品才齊全。水產的醃菜,陸產的醬菜,這些小物齊全了;牛、羊、豕三碗葷的,八碟素的,這些美物也齊全了;此外還備有可食的昆蟲和時鮮的水果,則陰陽之物也齊全了。像這樣,把天之所生和地之所長的東西,凡是可以奉獻的,全都陳設出來,就表示竭儘可能了。在外面已竭儘可能,在心裡又竭盡誠敬,這才算祭祀用心了。所以天子要親耕於南郊以供應祭祀用的飯食,王后要親自養蠶於北郊以供應祭祀用的禮服。諸侯要親耕於東郊以供飯食,他的夫人也要親自養蠶於北郊以供祭服。天子諸侯不是沒有人替他們耕田,王后和夫人也不是沒有人替她們養蠶,一切皆要竭盡其誠心。有這誠心才叫作「盡」,「盡」才是「敬」,有此「敬盡」,然後可以奉侍神明。這是「祭」的原則。 及時將祭,君子乃齊。齊之為言齊也1。齊不齊以致齊者也。是以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則不齊。不齊則於物無防也,嗜欲無止也。及其將齊也,防其邪物,訖其嗜欲2,耳不聽樂。故記曰:齊者不樂。言不敢散其志也。心不苟慮,必依於道;手足不苟動,必依於禮。是故君子之齊也,專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齊七日以定之,致齊三日以齊之3。定之之謂齊。齊者,精明之至也,然後可以交於神明也。 今注 1 乃齊,齊之為言,其中兩「齊」字皆讀為「齋」,余皆為「整齊」之「齊」。 2 將齊,讀為「齋」;防,是拒絕;訖,是禁絕。 3 以齊之,讀「整齊」之「齊」;後兩「齊」字讀為「齋」。 今譯 將要舉行祭祀的時候,要先齋戒。齋戒是整齊心身的意思。齊一自己不整齊的心思言行而使之齊一。因為君子在沒有祭祀、沒有恭敬的時候,也許不齋戒。不齋戒則不能拒絕任何事,也不阻遏嗜欲。但到了將齋的時候,必須徹底拒絕邪惡而禁斷嗜欲,耳不聽音樂。所以舊書里說:「持齋就不舉樂。」意思是不敢因聽樂而散亂心志。心裡不起雜念,一依於道;手足亦不亂動,必依於禮。所以君子在齋戒時要專一而盡其精明的德性。因此,先行七日的散齋來穩定其心志,再行三日的致齋來整齊其心志。穩定心志,叫作「齋」。「齋」是精明之至的事,心自精明,然後可以與神靈交通了。 是故,先期旬有一日,宮宰宿夫人1,夫人亦散齊七日,致齊三日。君致齊於外,夫人致齊於內,然後會於大廟。君純冕立於阼,夫人副褘立於東房。君執圭瓚祼屍2,大宗執璋瓚亞祼。及迎牲,君執紖,卿大夫從士執芻。宗婦執盎從夫人薦涚水。君執鸞刀羞嚌3,夫人薦豆,此之謂夫婦親之。 今注 1 宮宰,宮內官名。宿,讀為「肅」,預告的意思。 2 祼,亦作灌。注見《郊特牲》。 3 涚水,已見《郊特牲》注。嚌,是以齒嘗而不食。 今譯 因此,祭前十一天,宮宰就鄭重告誡夫人,夫人開始散齋七天,再行致齋三天。致齋的日子,國君在外,夫人在內,要等到祭祀那天才會在宗廟會面。國君穿著祭服站在阼階上,夫人也穿戴首飾和禮服站在東房裡。國君執著圭瓚在屍前舉行祼酒之禮後,大宗伯便拿璋瓚接著行祼禮。到了迎接祭牲進來時,國君牽著繩子,卿大夫就跟著士拿著草料。宗婦端著盎齊的酒,跟隨夫人而進獻清酒。國君拿鸞刀割取祭牲的內臟獻給屍來齒嘗,夫人則獻蓋碗的熟餚,這便是「夫婦親之」的意思。 及入舞,君執干戚就舞位,君為東上,冕而總干1,率其群臣,以樂皇屍2。是故天子之祭也,與天下樂之;諸侯之祭也,與竟內樂之。冕而總干,率其群臣,以樂皇屍,此與竟內樂之之義也。 今注 1 干戚,已見《樂記》注。 2 皇,是偉大的意思,稱皇屍,猶如稱皇考。 今譯 到了舉行樂舞的節目,國君拿著斧和盾牌站到舞位上。國君靠東邊上位,戴冕而握盾,帶領許多部屬舞蹈,來娛樂那些充當先皇的屍。所以,天子舉祭,是與天下人同樂;諸侯舉祭,是與境內的人民同樂。戴冕握盾,領導部屬而載歌載舞來娛樂皇屍,目的就在於與境內人民同樂。 夫祭有三重焉:獻之屬,莫重於祼,聲莫重於升歌,舞莫重於《武宿夜》1;此周道也。凡三道者,所以假於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與志進退;志輕則亦輕,志重則亦重。輕其志而求外之重也,雖聖人弗能得也。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盡也,所以明重也。道之以禮2,以奉三重,而薦諸皇屍,此聖人之道也。 今注 1 《武宿夜》,舞曲名。模仿武王伐紂的故事。 2 道,作「引導」解。 今譯 祭祀有三個重要的禮。獻酒之禮,以「祼」禮最重要;聲樂之禮,以登堂歌唱《清廟》最重要;舞之禮,以《武宿夜》最重要,這是周人的習慣。因為這三個禮,都要借外在的舉動來加強君子舉祭的心志,所以它和心志一起升降。如果心志輕忽則其舉動亦很輕忽,心志莊重則其舉動亦很莊重。心志輕忽而要求其外表之莊重,這是連聖人也做不到的。所以君子之祭,一定要先自己竭盡誠信,即因這誠信而顯得莊重,以莊重的心志導引至禮上。奉行這三個禮,以這三個最重要的禮來告慰先皇,這是聖人的祭祀之道。 夫祭有餕;餕者,祭之末也1,不可不知也。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終者如始。餕其是已。是故,古之君子曰:屍亦餕鬼神之餘也。2惠術也,可以觀政矣。是故,屍謖3,君與卿四人餕。君起,大夫六人餕,臣餕君之餘也。大夫起,士八人餕,賤餕貴之餘也。士起,各執其具以出,陳於堂下,百官進,徹之4,下餕上之餘也。凡餕之道,每變以眾,所以別貴賤之等,而興施惠之象也。是故以四簋黍見其修於廟中也5。廟中者,竟內之象也。祭者,澤之大者也。是故,上有大澤,則惠必及下,顧上先下後耳。非上積重而下有凍餒之民也。是故上有大澤,則民夫人待於下流6,知惠之必將至也,由餕見之矣。故曰:可以觀政矣。 今注 1 末,是指最後一個禮。 2 屍亦餕鬼神之餘,祭品先供鬼神,然後屍乃食。 3 謖,起身。 4 百官進,百官,指各種當差的人。鄭云:「進」字當作「餕」。 5 見其修於廟中,陸德明云:別本「修」字作「遍」,王念孫云:當作「遍」。 6 民夫人,是人民一個個的。 今譯 祭祀有一個「餕」的禮,也是祭祀的最後一個禮,不可不說明其意義所在。古人曾說,好的結束要像好的開始一樣。這句話恰好說明「餕」的意義。古之君子說:「祭祀之屍,也是吃鬼神剩下的祭品。」這是一種施惠之道,由這上面可以看出政治的意義。所以祭畢,屍起身之後,國君與卿四人吃屍所剩下的祭品。國君他們起身之後,大夫六人來「餕」,那是吃國君剩下的食物。大夫起身之後,士八人來「餕」,那是地位低的人吃貴人剩下的食物。士起身,各端著剩下的祭品,把它陳列在堂下,於是群執事都來「餕」,然後撤去,這是底下人「餕」上位者之餘。綜觀這樣「餕」的辦法,是每換一次而共「餕」的人就越多,那是區別出貴人少賤者多,而顯得施惠的對象越來越擴大。所以只用四盤食物代表施惠之普遍於廟中,而廟中又是代表著一國之內的景象。祭是報答鬼神的大恩澤,所以上面的人得到大恩澤,必須以之普施於下,只不過是上者先得而下者後得而已;並不是全部堆積在上,而底下卻有挨餓受凍的人。因此,上面的人有了大好處,則人民一個個都等待在下面,知道那好處必然會輪到他們享受的,由「餕」便見一二。所以由這點也可看出政治的意義了。 夫祭之為物大矣,其興物備矣。順以備者也1,其教之本與。是故,君子之教也,外則教之以尊其君長,內則教之以孝於其親。是故,明君在上,則諸臣服從;崇事宗廟社稷,則子孫順孝。盡其道,端其義,而教生焉。是故君子之事君也,必身行之,所不安於上,則不以使下;所惡於下,則不以事上。非諸人,行諸己2,非教之道也。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順之至也,祭其是與。故曰:祭者,教之本也已。 今注 1 依文義,此三句當作「夫祭之為物順矣,其興物備矣,順以備也者」。為物,鄭云:物指禮儀。興物,是獻百品。 2 說別人那樣做不好,自己卻那樣做。 今譯 祭祀之為禮,是順著天理人情的。祭祀供獻的物品是十分完備的。這種順和備,就是教化的根本。所以君子的教化,對外則教人們尊敬君長,對內則教人們孝順父母。因此,聖明的國君在上,臣子們都能服從;重視宗廟和社稷的祭祀,則子孫們就跟著孝順了。如果能盡心於此道,端正上下之義,教化就開始了。所以君子奉侍君主,必須親自去做,這樣才會知道長輩不適合做什麼事情,也就不會還叫後輩去做那些事情;後輩不喜歡做的事情,同樣也就不會還把那些事情拿來奉事長輩。凡是批評別人不好,而自己卻要那樣做,那都不是教化的道理。因此君子的教化,必從自己的內心做起,而極力順行之,祭祀差不多就是這樣。所以說:祭祀是教化的基礎。 夫祭有十倫焉:見事鬼神之道焉,見君臣之義焉,見父子之倫焉,見貴賤之尊等焉,見親疏之殺焉,見爵賞之施焉,見夫婦之別焉,見政事之均焉,見長幼之序焉,見上下之際焉。此之謂十倫。 鋪筵設同幾1,為依神也;詔祝於室,而出於祊,此交神明之道也。 君迎牲而不迎屍,別嫌也。屍在廟門外則疑於臣,在廟中則全於君;君在廟門外則疑於君,入廟門則全於臣,全於子。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義也。 夫祭之道,孫為王父屍。所使為屍者,於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倫也。 屍飲五,君洗玉爵獻卿;屍飲七,以瑤爵獻大夫;屍飲九,以散爵獻士及群有司,皆以齒。明尊卑之等也。 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別父子遠近長幼親疏之序而無亂也。是故,有事於大廟,則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倫。此之謂親疏之殺也。 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祿有功,必賜爵祿於大廟,示不敢專也。故祭之日,一獻,君降立於阼階之南,南鄉。所命北面2,史由君右執策命之。再拜稽首,受書以歸,而舍奠於其廟3。此爵賞之施也。 君卷冕立於阼,夫人副褘立於東房。夫人薦豆執校,執醴授之執鐙。屍酢夫人執柄,夫人授屍執足4。夫婦相授受,不相襲處,酢必易爵。明夫婦之別也。 凡為俎者,以骨為主。骨有貴賤;殷人貴髀,周人貴肩,凡前貴於後。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是故,貴者取貴骨,賤者取賤骨。貴者不重,賤者不虛,示均也。惠均則政行,政行則事成,事成則功立。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俎者,所以明惠之必均也。善為政者如此,故曰見政事之均焉。 凡賜爵,昭為一,穆為一。昭與昭齒,穆與穆齒,凡群有司皆以齒,此之謂長幼有序。 夫祭有畀輝胞翟閽者,惠下之道也。唯有德之君為能行此,明足以見之,仁足以與之。畀之為言與也,能以其餘畀其下者也。輝者,甲吏之賤者也5;胞者,肉吏之賤者也;翟者,樂吏之賤者也;閽者,守門之賤者也。古者不使刑人守門,此四守者,吏之至賤者也。屍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賤,而以其餘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則竟內之民無凍餒者矣,此之謂上下之際。 今注 1 幾,祭祀鬼神有配偶,配偶共同一個几案,曰同「幾」。 2 所命北面,指受爵賞者面朝北。 3 舍奠,亦寫作「釋奠」,是一種不用牲而行一獻的祭。 4 校,是「豆」下面垂直的部分。鐙,是校底下的「跗」。酢,回敬,用雀形的爵,雀尾即是「柄」。足,是爵的足。 5 輝,鄭注云當作「」,治皮革的小工,掌制鼓之事。郭嵩燾云:制鼓小工不得稱為「甲吏」,疑當作「輝」,是司火燭的人。按:此雲「甲吏之賤者」,皮革可為鎧甲,但制鼓,故稱「賤者」,今依鄭說。 今譯 祭祀具有十種意義:一可從而體現奉侍鬼神的道理,二可從而體現君臣的身份,三可從而體現父子的關係,四可從而體現貴賤的等級,五可從而體現親疏的有別,六可從而體現爵賞的給予,七可從而體現夫婦的區別,八可從而體現政事的均等,九可從而體現長幼的秩序,十可從而體現上下的分際。 祭祀的時候,筵席上會設置一個几案,是供神靈倚靠用的;祝先在室內告神,又在門外告神,隨神靈之來去而告語,這是在和神靈進行交接。 國君要走出廟門去迎接祭牲,但不能出去迎屍,這是為了避嫌。因為屍在廟門外,仍還是國君的臣子,要到廟內才算是代表那廟內的尊神;反過來說,國君在廟門外,仍還是個國君,到了廟內才算是尊神的臣子。所以不出門迎屍,是要明確君臣的身份。 祭祀的辦法,孫輩可以充任祖輩的屍。所以充任屍的人,便是那主祭者的兒子輩。祭祀時,父輩的人要朝北面而禮拜子輩的人,好讓子輩的人知道怎樣敬侍父輩,這便是體現了父子間的倫常關係。 九獻之禮,五獻之後,屍飲畢,國君要洗玉爵獻卿;七獻之後,屍飲畢,要用瑤爵獻大夫;九獻之後,屍飲畢,要用散爵獻與士以及許多執事的人,按其年齡大小而順次行之。這就體現了尊卑的等級。 祭祀要分昭一輩,穆一輩。昭穆,是用以區別父輩、子輩,遠房、近親的長幼親疏的秩序,使之不至紊亂。所以在太廟裡舉祭的時候,許多昭輩和穆輩的人都聚在一起而輩分不會弄錯了,這就是親疏有別的意義。 古代,賢德的君王對於有德的人必加以爵位,有功的人必賜以俸祿。凡賜爵祿的典禮,必在太廟裡舉行,意思是讓祖宗知道,自己不敢擅專。所以有時候就在祭祀的日子裡進行。行一獻畢,國君就下來,站在阼階的南面,面向南;而受爵祿的人,面向北,主管文書的人就在國君右邊,拿著冊書給他。受爵祿的人,先拜了兩拜,叩個頭,接受了冊書就拿回去,在自己家廟內行「釋奠」的禮,以報告祖宗。這是爵賞的施行。 當祭祀時,國君穿戴禮服、禮帽,站在阼階上;夫人穿戴禮服、首飾,站在東房裡。夫人進豆的時候,手握住豆的校;執醴的人送豆給夫人時,手托著豆的鐙。屍回敬夫人時,手執著爵的柄;夫人授爵與屍時,手執著爵的足。主人、主婦授受時,不能手執著同一部分;要回敬的時候必須先換個爵。這就明確夫婦之別了。 凡是分配俎肉,以帶骨的部分為主體。骨的貴賤不一樣:殷人以髀骨為貴,周人以肩骨為貴。大體上,牲體前部的貴於後部的。分配俎肉,是顯示祭祀一定人人各有好處的。地位高的人分得貴骨,低的人分得賤骨;但是有地位的人不得分雙倍,而低位的人也不至於分不到,以顯示其公平。好處能公平分配,則政事就容易辦理,容易辦理則事業能夠成就,事業成就也就是建立功績了。所以不可不知道立功的理由。祭祀之分俎,是用以顯示有福必能同享,善於主持政事的人都是這樣,所以說,祭禮可以看出政事的公平與否。 凡是賞賜爵祿,昭輩坐一起,穆輩坐一起,昭輩一起以年齡分上下,穆輩一起亦以年齡分上下;其他,凡是執事人等也都以年齡為次序。這叫作長幼有序。 祭禮中還有分給皮匠、屠夫、舞師,以及守門者吃的東西,這是恩惠普遍及於下人的辦法。只有賢德的君主,能懂得下情,他有眼光、有肚量,能看到這點,而且能普及之。「畀」字的含義就是「給予」,是能把多餘的給予下人的意思。輝,是裝鎧甲工匠中的小工;胞,是屠宰中的小工;翟,是舞師中的小工;而閽,則是守門中的小工。古代是不用受過刑罰的人看守門戶的。在祭祀時,居於這四種微末的職務者,都是執事中最低賤的人,而屍又是祭祀中最尊貴的人,今以最尊的人到了祭祀末了仍沒有忘記最賤的人,而把多餘的食物分給他們。所以,就知道英明的君主雖高高在上,但其國境之內卻不會有一個受寒挨餓的人民,這就是「上下之際」的意義了。 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烝。礿、禘,陽義也;嘗、烝,陰義也。禘者,陽之盛也;嘗者,陰之盛也。故曰:莫重於禘、嘗。古者於禘也,發爵賜服1,順陽義也;於嘗也,出田邑,發秋政2,順陰義也。故記曰:嘗之日3,發公室,示賞也。草艾則墨4,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5。 今注 1 發爵賜服,此為獎賞之事,見《月令》。 2 出田邑,舊注甚含糊。今按《月令》,出田邑,當為演習軍旅田獵;發秋政,則是動用刑罰。 3 嘗之日,其上當脫一「禘」字,其下云:「發公室,示賞也」,蓋就「禘之日」言之。 4 墨,黥面之刑,此則泛指「嘗之日」可以行刑言之。 5 王引之云:「草」上脫一「艾」字。 今譯 大凡祭祀,可分作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烝」。礿與禘二祭,是體現陽的意義;嘗與烝二祭,是體現陰的意思。而禘又是陽氣的極盛,嘗則是陰氣的極盛。所以說:「沒有比禘、嘗更重要的。」古代,禘祭之時,要頒發爵位,賞賜車服,這是順陽氣發舒的意義;到了嘗祭,便出外圍獵,並開始用刑罰,這則是順陰氣肅殺的意思。所以從前的記載有:到了禘祭、嘗祭的日子要拿出公家的財物,以示獎賞。而到了刈草的季節,就要開始用刑;如果沒有開始用刑,則人民亦不敢刈草。 故曰:禘嘗之義大矣。治國之本也,不可不知也。明其義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不明其義,君人不全;不能其事,為臣不全。夫義者,所以濟志也,諸德之發也。是故,其德盛者,其志厚。其志厚者,其義章1。其義章者,其祭也敬。祭敬,則竟內之子孫莫不敬矣。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親蒞之;有故2,則使人可也。雖使人也,君不失其義者,君明其義故也。其德薄者,其志輕,疑於其義,而求祭;使之必敬也,弗可得已。祭而不敬,何以為民父母矣? 今注 1 章,明顯。 2 特殊的事故。 今譯 所以說:「禘祭與嘗祭具有重大的意義,為治國之本,是不可以不了解的。」了解這意義的,才是國君;能辦好這事的,才是臣子。如果不了解這意義,則是國君的缺失;不能辦好這事,則是臣子的缺失。這裡所謂的意義,是用來使內心志向得以實現,各種品德得以顯露。所以德行圓滿的,其意志也堅定;意志堅定的,其行為的意義也特別明顯。意義明顯,則祭祀時必極誠敬。祭祀能誠敬,則國境之內的子孫就沒有不誠敬的了。所以,國君舉祭,一定要親自到場;除非特別事故,可以叫人代表主持。雖則叫人代表,然而國君仍沒有失去其意義,因為他了解祭祀的重要性。至於德行薄劣的人,他的意志輕忽,對這意義本無堅定的信心,還要求他在祭祀中必有誠敬,是做不到的。如果祭祀時沒有誠敬,怎麼配做人民的父母呢? 夫鼎有銘,銘者,自名也。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惡焉,銘之義,稱美而不稱惡,此孝子孝孫之心也。唯賢者能之。銘者,論撰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勳勞、慶賞、聲名,列於天下,而酌之祭器1,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顯揚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2,順也。明示後世,教也。夫銘者,壹稱而上下皆得焉耳矣3。是故君子之觀於銘也,既美其所稱,又美其所為。為之者,明足以見之,仁足以與之4,知足以利之,可謂賢矣。賢而勿伐,可謂恭矣。 今注 1 斟酌先祖之德善,而鑄其文辭於祭器之上。 2 比,「並」的意思。自己的名字亦得並列其中。 3 壹稱,只有一次讚美。上下,指先祖及子孫。 4 與之,參與其中。 今譯 祭祀用的鼎,常鑄有銘文。銘的意思就是自己立名。自己立名來讚美祖先的盛德,使它清清楚楚地傳及後世。凡人的祖先,他們各自有好的地方,也各自有不好的地方,銘的目的則在於說好不說壞。這種孝子孝孫的用心,唯獨賢智的人能做到。銘文上面,論述先祖的德行和善事,把他們的功業、勳勞,受到的褒獎和榮譽,使之公布於天下,斟酌其重要的,刻鑄在祭器上,並附以自己的名字,然後用以祭祀先祖。這樣顯揚先祖,是增強孝敬之心,而自己也附在其上,是順理而行的事。更用以傳布於後世,則是以孝順教導後世了。銘文是一種讚美的話語,但一次讚美,先祖和後世的人都能得到好處。因此,君子觀看銘文,既會嘆美其中讚揚的話語,又會嘆美這種制銘的舉動。因為制銘的人,既有眼光能看出先祖的美德,又有愛心能參與這樣的善舉,更有智慧能利用這善舉以教導後人,真可說是賢智了。既賢智而又不自滿自誇,更可說是謙恭了。 故衛孔悝之鼎銘曰:六月丁亥,公假於大廟1。公曰:叔舅!乃祖莊叔2,左右成公。成公乃命莊叔,隨難於漢陽,即宮於宗周,奔走無射3。啟右獻公。獻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乃考文叔,興舊耆欲,作率慶士4,躬恤衛國,其勤公家,夙夜不解,民咸曰:休哉!公曰:叔舅!予女銘,若纂乃考服5。悝拜稽首曰:對揚以辟之,勤大命施於烝彝鼎6。此衛孔悝之鼎銘也。古之君子,論撰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以比其身,以重其國家,如此。子孫之守宗廟社稷者,其先祖無美而稱之,是誣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傳,不仁也。此三者,君子之所恥也。 今注 1 六月丁亥,當是衛國舉行夏禘之日,王應麟云:「亥」或有誤。公,衛莊公,名蒯聵。假,來到。大廟,衛之祖廟。蒯聵劫持孔悝,孔悝立之為衛莊公。子路死於其難,事詳《左傳·哀公十五年》。此言莊公因夏祭為孔悝之先祖作銘。 2 叔舅。孔圉娶蒯聵之姊,生孔悝。異姓稱「叔舅」,已見《曲禮》篇。莊叔,孔疏引《世本》云:「莊叔,孔達生得閭,叔谷;谷生成叔,烝鉏;鉏生頃叔,羅;羅生昭叔,起;起生文叔,圉;圉生悝。」故莊叔當是孔悝七世祖。 3 《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晉文公在城濮打敗了楚軍,衛成公懼而逃往楚國。後因殺其弟叔武之故,被晉人逮捕,押送往京師。宗周,指京師。無射,「射」亦寫作「斁」,是「厭倦」的意思。 4 興舊耆欲,洪頤煊云:「舊」當作「觀」,此言孔圉能振作觀省其志願。作率慶士,舊注說是「起循善事」的意思。應子容云:「慶士」即「卿士」。今從其說。 5 若,你。纂……服,繼續……服務。 6 辟,讀為「闢」,「闡明」的意思。烝彝鼎,烝祭用的彝鼎。 今譯 春秋時代衛國大夫孔悝鑄的鼎銘,是這樣寫的:「六月丁亥那一天,衛莊公來到太廟裡舉行夏祭的時候,對孔悝說:『小外甥!你的七世祖孔達,服務於我祖先成公,當成公出國的時候,曾叫他跟隨著逃難到漢水的彼岸,後來又跟隨到京城裡去,一路辛苦都沒有厭倦。天保佑我的先祖獻公能夠返國,所以又叫你的六世祖孔烝鉏來繼承他父親的職務。而你的父親孔圉,又能振奮觀省自己的志願,起來領導卿士們,努力把衛國搞好。你的父親日夜為國家效勞,毫不倦怠,老百姓都在喝彩叫好。』莊公又說:『小外甥!我就替你寫一篇銘文吧!你繼承你老子的職位吧。』孔悝就下拜磕頭說:『敬領盛情,我要發揚它,現在把你的厚意刻在冬祭用的彝鼎上。』」這就是孔悝家裡的鼎銘。鼎銘是古代的君子,論述其祖先的美德,使它能清楚地流傳於後世,並附加自己的聲名,尊重自己國家,都是這樣做的。如果,子孫裡面負責主持宗廟社稷的人,他的祖先並沒有做過好事,而亂加讚美,那就是扯謊,像孔悝的鼎銘一樣。如果祖先們有好事,而子孫竟不知道,這就是愚昧了。如果知道而不替他們宣揚,那又是沒有仁愛之心了。扯謊、愚昧、沒有仁心,這三種,都是君子引為可恥的事。 昔者,周公旦有勳勞於天下。周公既沒,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勳勞者,而欲尊魯,故賜之以重祭。外祭,則郊社是也;內祭,則大嘗禘是也。夫大嘗禘,升歌《清廟》,下而管《象》1;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2,以舞《大夏》;此天子之樂也。康周公,故以賜魯也。子孫纂之,至於今不廢,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國也。 今注 1 下而管《象》,是堂下奏起管樂器,舞《象》舞。 2 八佾,八行舞隊。按:此一節與《明堂位》篇所記略同,大抵是魯國儒者說的。 今譯 從前,因為周公有大功勞於國家,周公死了以後,到成王、康王時代,為紀念周公對國家的貢獻,所以尊重他在魯國的後裔,特准他們舉行最隆重的祭祀。可以祭祀外面的神祇,可以祭天地;可以祭祀自己的祖先,可以舉行大規模的嘗祭、禘祭。要知道,那樣大規模的嘗祭、禘祭,歌者可以登堂合唱讚美文王的詩篇,堂下奏著管樂、舞《象》舞;再用紅漆的盾牌和玉斧,舞著《大武》的舞曲;還用八列的舞隊,舞《大夏》的舞曲;這些全是天子舉行大祭時的樂舞。為著褒美周公的偉大,當時特別賜給魯國的。魯國的子孫便一直承繼著,直到今天都未廢止,原因是要用以宣揚周公的盛德,同時也是炫耀自己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