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今注今譯 · 第二十三 祭法

本篇多節錄《國語·魯語》之文而顛倒其次序。清代儒者如崔述,疑為《國語》抄錄此文;而姚際恆則反是;又或疑其出於漢儒之手。但,西漢成哀之世,已有人徵引本篇文字,則所謂「漢儒」,當是成哀以前的經師了。今從本篇顛倒《魯語》的原文來看,則似有意如此安排。因《魯語》所說的是各氏族崇拜有功德於人的神祇,其目的在於崇功報德,本篇則但引以為事例,列敘古代有這種祭禮,蓋欲借為統一諸氏族以後的帝王祭祀的參考。 祭法: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1。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2。 今注 1 禘、郊、祖、宗,是四種祭名。 2 此段亦見於《國語·魯語》,本是說各個氏族各自有其崇拜的對象。今此則列為虞、夏、殷、周四代的祭祀對象。 今譯 有虞氏用禘禮崇拜黃帝,用郊禮配享帝嚳;廟祭則以顓頊為祖,帝堯為宗。夏後氏的禘禮雖亦崇拜黃帝,但郊禮則以鯀為配食;廟祭以顓頊為祖,以禹為宗。殷代則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至於周人,則以禘禮祀帝嚳,以后稷配享為郊禮;廟祭以文王為祖,武王為宗。 燔柴於泰壇,祭天也;瘞埋於泰折,祭地也;用騂犢1。埋少牢於泰昭,祭時也;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2。王宮,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3;四坎壇,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為風雨,見怪物4,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5。諸侯,在其地則祭之,亡其地則不祭。 今注 1 壇、折,依鄭注,二者皆堆土為之;所不同者:祭天則以牲幣等祭品放在壇上用柴火焚化,使之升煙於天;祭地則以祭品埋藏土裡。騂犢,是指那祭牲用的小黃牛。 2 泰昭,祭壇之名。相近,鄭注云當為「禳祈」,王肅雲當作「祖迎」。祖迎是迎送的意思。今按:《論衡·祭意》引作「相近」,王充所見在王肅鄭玄之前。張載云:相近只是近於為「坎」、為「壇」的意思。坎是掘土為坑。 3 王宮、夜明、幽宗、雩宗,皆祭名。 4 怪物,指一切不常見的現象。 5 百神,「百」只是「很多」的意思。 今譯 祭天,在高大的土壇上架柴焚燒祭品,祭地則把祭品埋在壇下,用小黃牛。埋羊豕於泰昭之壇下,是祭四季的神。相迎於坎壇的,是祭寒暑。祭日叫作王宮,祭月叫作夜明;幽宗是祭星,雩宗是水旱之神之祭。祭四方之神,用四坎壇。凡是山林、河谷、丘陵地帶有雲氣往還,風雨馳驟,現出不常見的東西的,古人都稱為「神」。所以主宰廣大的國土者,可以祭天下眾神。至於諸侯,只能祭自己境內的神,如果沒有了國土,就不用祭。 大凡生於天地之間者,皆曰命1。其萬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2;此五代之所不變也。七代之所以更立者:禘、郊、宗、祖;其餘不變也3。 今注 1 命,是承受他人的意旨而行為。此謂一切生物皆稟天地之命而後有。 2 折是生命之毀壞,鬼是交還生命與天地。 3 姚際恆云:五代是唐、虞、夏、殷、周;七代是添上秦、漢二代。各朝代天子的祖先不同,所以這些祭祀的對象有變更。 今譯 凡是生存於天地之間皆稱為「命」。萬物之死稱為折,人死則稱為鬼。這一切的名稱,從唐、虞、夏、殷、周以來都沒有變過。七代以來,有所更改的,只有禘郊宗祖等祭祀的對象;至於其他自然界的神祇則無變改。 天下有王,分地建國,置都立邑,設廟祧壇墠而祭之,乃為親疏多少之數1。是故:王立七廟,一壇一墠。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曰祖考廟;皆月祭之。遠廟為祧,有二祧,享嘗乃止2。去祧為壇,去壇為墠3。壇墠,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去墠曰鬼4。諸侯立五廟,一壇一墠。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皆月祭之;顯考廟,祖考廟,享嘗乃止。去祖為壇,去壇為墠。壇墠,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去墠為鬼。大夫立三廟,二壇。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享嘗乃止。顯考祖考無廟,有禱焉,為壇祭之。去壇為鬼。適士二廟,一壇。曰考廟,曰王考廟,享嘗乃止。顯(皇)考無廟,有禱焉,為壇祭之;去壇為鬼。官師一廟,曰考廟。王考無廟而祭之,去王考為鬼5。庶士庶人無廟,死曰鬼6。 今注 1 祧,孫希旦說:祧在始祖廟堂後面。其實亦不盡然。後代帝王皆置有祧廟。今此文稱「七廟」,實只有五廟二祧,是則「祧」亦稱「廟」了。墠,是除地而不堆土。親疏,即指祖先世代之遠近與族屬之親疏。多少,是指祭祀次數及其規模的大小等。 2 二祧,一昭一穆,依其世代分別藏置。享嘗,泛指四時之祭。 3 謂遠祖不得在祧中受祭,則於壇上祭之。更遠者,則僅於墠上祭之。故或為壇,或為墠。 4 去墠曰鬼者,孔穎達說是最遠的祖先,不受禱祈,故無壇墠,其神主置於石函中,唯禘祫大祭時始陳列受祭。 5 按:此一節,官師,鄭注云:中士、下士、庶士、府史之屬。王肅:《家語·廟制》作「士立一廟」,無「官師」之文。「王考無廟而祭之」者,謂王考以上的神主皆置於石函中。 6 無廟但有石函,故曰鬼。鄭玄雲,凡鬼者,薦而不祭。 今譯 統治天下的帝王,分劃土地,封建侯國;又為卿大夫設置都邑;各在其封域之中建立廟、祧、壇、墠來祭祖。祖先有遠近親疏之不同,故祭祀的次數和規模的大小亦有分別。這樣才能使「宗法」的系統分明而封建的意義顯著。因此,帝王之七廟,一壇一墠。七廟:一為考廟,二為王考廟,三為皇考廟,四為顯考廟,五為祖考廟。此五廟皆每月祭祀一次。其餘在祖考之上的祖先則為「祧」,祧依其「昭」「穆」的輩分,分為二祧。這兩個祧廟,只有四時之祭。較祧廟更上的祖先(譬如九世祖),則不於祧廟中受四時之祭,對他有禱祈時,在壇上祭之。至於九世祖以上,有禱祈時,在墠上祭之;沒有禱祈,亦不須祭。較九世祖更上的遠祖,則僅置其神主於石函,名曰鬼。只有大祭祀的時候陳列在場,受子孫禮拜。所以,廟制有親疏,而祭的數目有多少。諸侯設立五廟及一壇一墠。五廟:是考廟,王考廟,皇考廟;這三個廟,每月皆祭之。顯考及祖考之廟,只有四時各一祭。六世祖祭於壇,七世祖祭於墠,而且是有禱則祭,無禱則不祭。到了八世祖以上則去墠為鬼。大夫之三廟,一壇。三廟:考廟、王考廟、皇考廟,只有四時各一祭。顯考祖考沒有廟,有禱祈時,祭之於壇上。去壇則為鬼。適士二廟,一壇。考廟、王考廟,四時各一祭。顯考無廟,有禱時,為壇以祭;去壇則為鬼。官師只有一個考廟,亦無壇,並祭於考廟。王考以上則為鬼。庶人不立廟,死者曰鬼。 王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為立社,曰王社。諸侯為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1。 今注 1 大夫以下,謂大夫至於庶人。成群,是眾居邑里。置社,謂特置之社。 今譯 帝王為其統治下的許許多多不同族姓總立一個社廟,稱為「大社」。為自己而立的,則稱為「王社」。諸侯為其封國內許多族姓總立的社,稱為「國社」;諸侯自立的則稱為「侯社」。大夫以下不自立社,而聯合其邑里的人們共立一社,稱為「置社」。 王為群姓立七祀1: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灶。王自為立七祀。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諸侯自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2。適士立二祀:曰門,曰行。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灶。 今注 1 七祀,為七種與日常生活有關的幽靈。當出自原始的巫術思想,視凡百物皆有幽靈。然經書所載,皆僅有五祀,此雲七祀,蓋因帝王在諸侯之上,遂益之以兩。 2 孔穎達謂,泰厲是沒有後裔的古帝王之幽靈,公厲是沒有後裔的古諸侯之幽靈,族厲則為大夫之無後者。按:「厲」之本義為較堅之石,可用以磨刀者。 今譯 帝王為群姓設立七祀,祭祀司命、中霤、國門、國行、泰厲、戶、灶。同時,自己亦立七祀於宮中。諸侯減為五祀,大夫減為三祀,普通的士減為二祀。至於庶士及庶人則只有一祀,祀戶或祀灶。 王下祭殤五:嫡子嫡孫嫡曾孫嫡玄孫嫡來孫1。諸侯下祭三,大夫下祭二,適士及庶人,祭子而止。 今注 1 鄭玄云:祭嫡殤,是重視嫡系。姚際恆云:人壽有限,帝王何從見到來孫之死而且祭之?這不過是訂個規則而已。 今譯 帝王致祭於其嫡系的後代,可及於玄孫以下的來孫。諸侯下及三代,大夫下及二代,自普通的士至於庶人,但祭其嫡系的殤子。 夫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1,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菑,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是故,厲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農,能殖百穀;夏之衰也2,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島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為社。帝嚳能序星辰以著眾3,堯能賞均刑法以義終4,舜勤眾事而野死5。鯀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鯀之功。黃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財,顓頊能修之。契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菑。此皆有功烈於民者也。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財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今注 1 法施於民,《漢書·韋賢傳》引作「功施於民」。「法」當作「功」。 2 此節錄《國語·魯語》之文,《魯語》作「夏之興也」,語意與此稍不同;今依本文作解。 3 王國維云:帝嚳即帝夋,《山海經》有「帝俊之妻羲和生十日」 「帝俊之妻常羲生月十二」等語。《呂氏春秋》云:「羲和作占日,常羲作占月。」蓋以十日為「旬」,三旬為「月」,十二月為一「年」者,古傳說,出於帝嚳之世。 4 賞均刑法,《魯語》作「盡平刑法」。今依本文。賞謂賞善,刑謂罰惡;均、法,謂合於公平而有法則。義終,鄭玄謂其能讓位與舜。 5 古傳說,舜死於蒼梧之野(已見《檀弓》)。 今譯 聖王之制定祭法,自有其原則:一、有功於民的;二、為公事而死的;三、有安邦定國勳勞的;四、為大眾防止災害的;五、保衛民眾不使受苦的。凡是這等人死了,都要祭祀。因此,當厲山氏統治天下的時候,他的兒子叫作農,能指導人民推廣農業;到了夏代衰亡,周人名棄的又接著振興農業,所以他們被後人崇拜,而為社稷之祭的「稷」。當共工氏征服了九州,他的兒子叫作后土,能區劃九州的風土,使人民各得其宜,所以後人崇拜他為社稷之祭的「社」。帝嚳能安排時間,使人民有勞作休息的次序;堯能公平地賞善罰惡,最後又能讓位給賢者;舜為國家服務而死在他鄉。鯀為著堵截洪水,沒有成功而被流放至死,他的兒子禹卻能改正鯀的錯誤而治水成功。黃帝制定人們的不同身份和職業,使人人能分工而合作,顓頊又從而增進之。契為舜的司徒之官,使人民受到教育;冥為水利之官而殉身於其職務上。湯給人民以自由而革除夏桀的暴政;文王從事文教建設,武王以武力掃蕩人民的禍害。凡此種種,都是有勳勞功業留給人民的。此外,如日月星辰,是人民仰賴以識別春夏秋冬,便於耕耘收藏的工作;其他如山林、川谷、丘陵等等,則又是人民生活資源所在的地方。所以,這一切都值得崇拜。至於不屬於這一類的,就不能混在祭祀之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