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論(拿破崙批註版) · 重要術語說明[1]
國家(stato/ state)
按照著名學者赫克斯特的統計,「stato」(複數形式stati)一詞在《君主論》中出現了115次,分布於獻辭和全書26章的21章當中。[2]
雖然在馬基雅維利那裡,「stato」還不能完全等同於「state」,但考慮到漢語中「國家」一詞的語義足夠豐富,也不像英語中「state」那樣有其複雜的概念流變史;所以,本書一律譯為「國家」,即使在很多地方,翻譯成「政權」、「領土」、「政府」等可能更曉暢可讀。
需要注意的是,正如赫克斯特所說,《君主論》中的「國家」超過七成是與獲取、保有、維持、奪走、失去(acquistare、tenere、mantenere、togliere、perdere)這五個動詞以及類似的攫取性(exploitative)動詞連用的,而且都用於被動語態或賓語。也就是說,《君主論》中的「國家」主要或者僅僅是君主用來操縱和攫取人民的一件工具、一種對人們發號施令的權力,而不是一種超越於組成它的個人之上的政治體。用曼斯菲爾德的話說,馬基雅維利的「國家」還不是抽象的、中立的、非人格性的現代國家(modern state)。[3]另外,還要注意馬基雅維利筆下「國家」與「祖國」(patria/ fatherland,《君主論》全書共出現8次)的區分。
同時,考慮到在馬基雅維利的時代,「政治」與「國家」這兩個概念存在著較為嚴格的區分,[4]所以,在一些舊譯本中多譯為「政治」的地方,本書堅持譯為「國家」(比如,第3章中馬基雅維利對魯昂樞機主教安布瓦茲的回應「法國人不懂國家」;書信208中的自述「我只能談論國家」)。事實上,作為名詞的「政治」從未在馬基雅維利的任何著作中出現過,而作為形容詞或副詞出現的「政治」(politico/ politicamente)總共只有10次,其中8次出現在《李維史論》中(還有2次分別出現在《外交文件集》和《論小洛倫佐去世後佛羅倫薩的政務》中)。[5]
德能(virtù/virtue)
《君主論》中「virtù」(「國家版」和「劍橋大學版」拼寫為「virtú」)的譯法,國內學術界存在很大分歧,除了「德」、「德性」、「美德」、「德行」這幾個常見的譯法外,尚有「能力」(潘漢典先生的譯法,在個別與古典含義一致的地方,他又譯為「美德」、「德性」)、「才氣」(周春生教授提出的譯法,參見他的《馬基雅維里思想研究》,上海三聯書店,2008年)、「德行才幹」(申彤先生在施特勞斯著《關於馬基雅維里的思考》中譯本中的譯法,譯林出版社,2003年)等譯法。
本書凡是用於人的「virtù」一律譯為「德能」(全書近70處,含3處「virtuoso」和1處「virtuosissimamente」),與申彤先生的譯法相近;極少數與古典含義一致的地方,同時附註〔德性〕,一處表示技藝才能的地方(第21章),同時附註〔才能〕;另有一處(第15章結尾)譯為「善行」(與全書唯一一處出現的「惡行」〔vizio〕相對);全書結尾處彼特拉克的詩句中,「virtù」直接譯為「德性」。極少數用於事物的「virtù」(比如,第6章開頭、第14章開頭),依據語境譯出,並附註原文。[6]
機運(fortuna/ fortune)
馬基雅維利筆下的「fortuna」過去通常譯為「命運」,本書接受徐衛翔教授的建議,一律譯為「機運」(擬人化時譯為「機運女神」,全書出現50餘次,其中約17次與「德能」連用;但全書5處「privata fortuna」譯為「平民運道」,1處「astuzia fortunate」譯為「幸運的機巧」),以突出其偶然性、流轉性的面相。
《君主論》中偶爾出現的「sorte」(全書3處,英譯本多譯作「chance」),其用法更加靈活,本書譯為「運氣」,並標註原文。此外,馬基雅維利在其他著作中,也非常罕見地使用過「fatum/ fato」和「destino」。大致說來,他表達必然性的命運,用「fatum/ fato」、「destino」,有時也用「sorte」,其必然性的強度依次遞減;表達盲目偶然的外在力量,用「fortuna」,極少數地方也用「sorte」。
在習稱為「佩魯賈的奇思妙想」的這封著名信件(書信121)中,馬基雅維利密集地使用了「fortuna」(機運,也有組合詞「好運」、「惡運」的譯法)、「sorte」(運氣)、「fati」(命運)以及「tempi」(時勢)、「cielo」(上天)、「stele」(星宿)這幾個指稱控制或者影響我們生活的外在力量的概念,可以參照閱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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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拉塞爾•普賴斯(Russeil Price)在其「劍橋大學版」《君主論》英譯本的附錄B中對《君主論》的重要概念和術語做了詳盡分析與說明,可資參考。
[2]參見J. H. Hexter, 「Il principe and lo stato」, Studies in the Renaissance, Vol. 4, 1957, pp. 113-138;該文略有修訂後收入作者的文集The Vision of Politics on the Eve of the Reformation, London: Basic Books, 1973, pp. 150-178。論文中的統計數字是114次,收入文集後改為115次;他使用的版本是馬佐尼和卡塞拉編輯本(Tutte le opera ... di Niccolò Machiavelli, Florence, 1929)。
[3]參見Harvey C. Mansfield, 「On the Impersonality of the Modern State: A Comment on Machiavelli’s Use of Stato」,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77, 1983, pp. 849-857。
[4]參見Maurizio Viroli, From Politics to Reason of State: The Acquisition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Language of Politics, 1250-160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中譯本見維羅里:《從善的政治到國家理由》,鄭紅譯,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
[5]參見J. H. Whitfield, 「The Politics of Machiavelli」, The Modern Language Review, Vol. 50, 1955, pp. 433-443。
[6]關於馬基雅維利筆下「virtù」的含義和用法,參見:Neal Wood, 「Machiavelli’s Concept of Virtù Reconsidered」, Political Studies, Vol. 15, 1967, pp. 159-172; I. Hannaford, 「Machiavelli’s Concept of Virtù in The Prince and The Discourses Reconsidered」, Political Studies, Vol. 20, 1972, pp. 185-189; John Plamenatz, 「In Search of Machiavelli’s Virtù」, in Anthony Parel ed., The Political Calculus: Essays on Machiavelli’s Philosophy,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1972, pp. 157-178; Russell Price, 「The Senses of Virtú in Machiavelli」, European Studies Review, Vol. 3, 1973, pp. 315-345; Harvey C. Mansfield, Machiavelli’s Virtu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6。
[7]對於這些概念的辨析以及一般性的結論,參見Thomas Flanagan, 「The Concept of Fortuna in Machiavelli」, in Anthony Parel ed., The Political Calculus: Essays on Machiavelli’s Philosophy,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1972, pp. 12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