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論(拿破崙批註版) · 第5章 應當如何處置被占領前生活在自己法律下的城市或君主國[51]
1.如果那些被獲取〔征服〕的國家,如前所說,習慣於生活在它們自己的法律之下、生活在自由之中,那麼想要保有這種國家有三種方式:其一是毀滅它們,[Ⅰ]其二是親自前往生活在那裡,其三是讓它們生活在自己的法律之下,[Ⅱ]但要求它們進貢並在其內部建立一個讓它們對你保持友好的寡頭國家。因為這樣一個國家是由那個君主建立的,它知道如果沒有他的友誼和權勢,它就不能立足,所以它竭盡全力維護他。而且,如果想要保全一個習慣於自由地生活的城市[52],那麼,藉助這個城市自己的公民來保有比依靠其他任何方式都容易。[Ⅲ]
2.例如,斯巴達人和羅馬人。斯巴達人通過在當地建立寡頭國家來控制雅典和底比斯,但仍然再次失去它們。[53]羅馬人為了保有卡普阿、迦太基和努曼提亞,摧毀了它們,[54]就沒有失去它們。羅馬人想要像斯巴達人那樣保有希臘,允許它享有自由並保留它自己的法律,但他們卻沒有成功。因此,他們為了保有希臘,不得不摧毀那個地區的許多城市。因為要占領它們,除了毀滅它們之外,確實沒有別的安全穩固的方式。[Ⅰ]任何人成為一個習慣於自由生活的城市的宗主,卻沒有摧毀它,那他就是坐待被它摧毀;因為這個城市在反叛的時候,始終會以自由的名義和古老的秩序作為口實,而這兩者無論是經久的歲月還是施恩布惠都不能使人忘懷。無論一個人如何主動出擊或者積極預防,除非那裡的居民四分五裂或者分散流離,否則他們是不會忘掉那個名義和那些秩序的;就像處在佛羅倫薩人奴役下百年之久的比薩一樣,任何意外事件發生都會讓他們立即想起這兩者。[55][Ⅰ]但是,如果一些城市或地區習慣了生活在一位君主的統治之下,並且他的血脈世系已經滅絕;那麼,由於一方面它們習慣了服從,另一方面它們沒有了舊的君主,它們就既不會同意在它們當中另立一位君主,也不知道如何自由地生活。所以,它們不會很快拿起武器來反抗,而一位君主可以更加輕而易舉地獲得它們,[Ⅱ]並保護自己的安全免於其患。但是,在共和國里,存在著更強的生命力、更大的仇恨感和更熱切的復仇心,對其古老的自由的記憶不會也不能讓它們平靜;[56]因此,最安全穩固的辦法就是消滅它們[Ⅲ]或者生活在它們中間。[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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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註
Ⅰ 在我們這個時代,這種方式毫無意義。(將軍時期)
Ⅱ 糟糕的準則;接下來的才是更好的。(將軍時期)
Ⅲ 在米蘭,我設立了由三個忠實的人組成的執行委員會;就像我在熱那亞設立的三人執政委員會一樣。(執政官時期)
Ⅰ 但是,我們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完全達到目的而不必毀滅城市,當然,憲法是必須要改變的。(將軍時期)
Ⅰ 我對日內瓦尚有些許擔憂;不過,我一點都不擔心威尼斯人和熱那亞人。(執政官時期)
Ⅱ 尤其是當我們宣稱將為人民帶來自由和平等的時候。(將軍時期)
Ⅲ 讓他們保持中立或改旗易幟就足夠了。(將軍時期)
Ⅳ 如果已經徹底改變了他們,或者通過聲稱他們始終是自由的而牢牢地控制住了他們,就沒必要再這麼做了。(將軍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