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 · 第五十七章 公眾的替罪者
第一節 驅除有形的邪魔
至此,我們已經討論了我所謂的直接的或無中介物那一類型的普遍驅邪。在這一類型里,邪物是看不見的,至少一般人的眼睛無法見到,驅除的方式大部分都是打擊空無所有的空氣,並且大吵大鬧,以威脅妖魔,逼它們逃走。下面我將說明還有一種類型的驅邪。在這種驅邪中。邪氣以可見的形體表現出來,至少被認為是附在媒介物上,這種介體是把妖魔從人群、村莊和市鎮中帶走的工具。
加利福尼亞的波莫人每七年驅邪一次。這類型的驅邪中,鬼邪是由人化裝表示的。「二十或三十個人,穿著五光十色的服裝,身上塗著粗野的顏色,頭上頂著小桶裝的松脂。他們偷偷地走進附近的山嶺。他們都是化裝為妖魔的人。有一個報信人爬到公眾集會的屋頂上,對人群說了一通話。黃昏時預先約好的信號一起,戴假面具的那些人從山裡走來,頭上頂的小桶松脂燃燒著,同時做出各種怕人的響聲和動作,還有那身奇特的服飾,盡野蠻人所能想出的一切辦法來表現妖魔。嚇怕了的婦女和孩子都趕快逃命,男人們擠在一個圓圈裡,根據火攻妖魔的原則,他們用點燃的火把在 空中揮舞,喊著,吼著,向入侵的好殺的妖魔猛衝,於是出現一種可怕的場面,使聚在那裡的數以百計的婦女十分害怕,她們尖聲高叫,發暈,緊緊抓著她們勇敢的保護者。最後,妖魔還是衝進了公眾聚會的屋內,最勇敢的男人們進去和它們談判。全部鬧劇的結尾是男人們鼓足勇氣,把妖魔從公眾會堂趕走,一陣驚人的吵嚷和假斗的鬧聲之後,妖魔被趕進了山里。」在春天,柳葉剛一在河岸上長齊,曼丹的印第安人便舉行他們每年最大的節日,其中一個內容就是驅邪。一個男人臉上塗得漆黑代表妖魔,從草原進入村莊,追逐並嚇唬婦女,他在野牛舞中扮演公水牛的角色,跳野牛舞的目的是要保證來年多得野牛。最後,他從村子裡被趕走,婦女追在他後面噓他、笑他、用棍子打他、用髒東西砸他。
昆士蘭中部一些土著部落,相信有一種邪魔,叫做魔郎佳(Molonga),來無影,去無蹤,誰也看不見,如果不向它舉行某種祭禮,它便見男人就殺,見婦女就害。這種祭禮一連五夜,也是一種舞會,只有男人參加,他們的穿著打扮奇奇怪怪。到了第五夜,一個男子化裝為魔郎佳本身,用紅赭石和羽毛裝扮起來,拿著一根尖端扎著羽毛的長矛,從黑暗中向著觀眾衝出來,好像要把他們刺穿。人們大為激動,大喊大叫,妖魔假裝再進攻一次,之後就在黑暗中消失了。每年除夕柬埔寨王宮裡消除妖魔,一些塗得像鬼一樣的人,被一些大象趕得在宮中各個院子裡亂跑。把他們趕出去之後,就用一根獻祭用過的線繩圍住宮牆,攔住他們,不得再進來。印度南部米索爾的曼非拉巴德地區遇到霍亂或天花在某一教區里流行時,全區居民就集合起來,用符咒把病魔趕入一個木偶體內,把木偶拿到(通常是在半夜裡)鄰近教區里去。那個教區又同樣地 把偶像傳給他們的鄰居,這樣一來,妖魔從一個一個村子裡趕出去,終於趕到河邊,人們最後把它扔進河裡去。
不過,更多的情況是根本不必體現被逐的妖魔,人們認為他就附在那個送它走的工具中,只是看不見罷了!這種情況也可以簡便地分為不定期驅邪和定期驅邪。我們先談前者。
第二節 隨時以輕舟、人、畜送走邪魔
把妖魔運走的工具是多種多樣的,最常見的一種是一隻小船。如在塞蘭島的南部地區,當全村人都生病的時候,就做一個小船,船上裝著米、菸草、雞蛋等等,都是全體村民捐贈的。還裝上一個小帆,一切就緒後,一個男人用極高的嗓音喊道:「所有的病呵,天花、瘧疾、麻疹等等,你們已經折磨我們這麼久了,害得我們好苦呵,你們現在不要再侵害我們了,我們已經為你們準備好這隻船,裝有你路上吃的糧食。你既不缺食物,也不缺藥葉、檳榔子和菸草。走吧,馬上就開船離開我們吧!再也不要到我們跟前來了,到一個離這裡老遠的地方去吧!潮送風吹,都幫你們趕快到那裡去吧!你到那裡去了,往後我們的日子就過得沒病沒痛,我們就可以再也不見太陽照在你身上了。」然後,十個或二十個人把船帶到海邊去,讓它隨著岸上吹來的微風飄走,人們相信他們從此再也不會得病,至少到下次送船之前不會得病。如果他們再害病,他們就斷定絕不是原來的病,而是另一種病,到時候他們又用同樣的方式把這種病打發走。當裝著妖魔的船看不見了的時候,送船的人才回到村里去,其中一人喊道:「現在病魔已經走了,消逝了,被趕跑了, 乘船走了。」於是,所有的人都從他們屋子裡跑出來,把這些話一個人接一個人地傳說開來,人人都高興極了,敲鑼和其他發響的樂器。
東印度群島的其他島嶼上也常常舉行類似的儀式。如在蒂莫爾—洛特島 [1] ,為了把致病的妖魔引走,人們用一個小快帆船,裝上人的偶像和遠程的糧食,讓它隨風浪漂走。當船就要漂走的時候,人們喊道:「病呵,離開這裡吧!回去吧!你在這個窮地方幹麼呵?」舉行儀式後三天,殺一頭豬,拿一部分豬肉獻給杜迪拉阿,他住在太陽里。一位最老的人說:「老先生,求你讓這些兒孫、子女、婦女、男人的病都好起來吧,讓我們都能吃豬肉、大米、喝棕櫚酒吧。我們還將向你獻祭,絕不食言,請享用你的一份吧!求你讓全村的人都健康。」如果快帆船停在任何住人的地方,疾病就會在那地方傳播開來。所以,停下來的快帆船會引起沿海居民極大的驚慌,他們立即把它燒掉,因為妖魔見火就要逃跑的。在布魯島,載走病魔的快帆船約有二十英尺長,有帆、槳、錨等物,且載有不少的糧食。整整一天一夜,人們敲鑼打鼓,四處亂跑,以嚇走妖魔。第二天早上,十個年輕的壯漢,拿著樹枝打人,那些樹枝都事先在土罐的水裡泡過的。這之後,他們立即跑到海灘上,把樹枝放上快帆船,趕緊開動另一隻船,拖著載病的快帆船出海。到了離海岸很遠處把快帆船扔掉,一人高喊:「天花老爺,走開吧——自願地走開吧——去找另外的地方吧!我們已經給你準備了路上的糧食,現在我們再也沒有什麼可給你了。」他們回到岸上後,所有的人都到 海里洗澡。在這個儀式里,用樹枝打人的原因,顯然是要解脫他們的病魔。打了人以後,病魔就傳到了樹枝上去。所以才連忙把樹枝放在快帆船上拉出海去。在塞拉姆內地也是如此,天花或別的疾病猖獗時,祭司用獻祭過的樹枝敲打所有的屋子,然後把樹枝扔進河裡,隨水入海。正與俄羅斯的沃特雅克人一樣,把從村里趕鬼時用的棍子扔進河裡去,讓流水把災害帶走。船上放一些偶像表示病人以誘使魔鬼跟隨偶像,這種辦法並不是罕見的,例如婆羅洲海岸的許多異教部落用下面的辦法驅除瘟病:他們用西米椰子的樹心雕一個或幾個粗糙的人形偶像,把他們放上小筏或小船或設備齊全的馬來人船上,還放些米和其他食物。再用檳榔子和檳榔子葉編的條帶,把小船裝點起來,在海水退潮時讓小船隨著退潮漂流出海,把疾病帶走。人們就是這樣愚蠢地想著、希望著。
把整個部落所有的妖魔或疾病帶走的工具常常是一隻動物或替罪羊。在印度中部各省,如某村發生霍亂,一到日落之後,人們都回到自己家裡。祭司們走上街頭,在各家屋頂上取一根草,來到村東的某個神龕前把這些草燒掉,並獻祭大米、酥油、鬱金。同時把染紅了羽毛的雞照著煙飄的方向趕走,以為這些雞把疾病也帶走了。如果這樣沒能把病治好,接著又試用山羊,一直到最後用豬來把疾病帶走。印度的巴爾人、馬蘭人以及克米人中流行霍亂時,他們用一隻山羊或水牛——羊或牛都必須是母的,儘可能選用黑色的——並拿黃布包一些穀子、丁香、鉛丹,放在它背上,把它趕出村去。當把這牛或羊趕出村外之後,就再也不許它回村里來。有時候用紅顏色在水牛身上做一個記號,趕到鄰村,由它把瘟疫隨身帶去。
白尼羅河的一個畜牧民族丁卡人,每家都有一頭神牛。當這個地方受到戰爭、饑荒或任何其他災害時,村裡的首領就請某一家交出他的神牛,作為替罪羔羊。由婦女把它趕到河邊,渡河到對岸去,讓它在那裡遊蕩,野獸吃掉。然後婦女不聲不響地回來,也不往後看,如果她們往後看了,魔法就失效了。1857年,玻利維亞和秘魯的艾瑪拉印第安人遭到一場瘟疫,他們拿一隻黑色的駝馬,載上受疫人的衣服,衣服上灑上白蘭地,然後把駝馬放到叢山中去,希望它把瘟疫帶走。
偶爾也有用人做替罪羔羊。例如諸神常常警告烏干達的國王說他的敵人巴尼奧羅人在對他的人民施行魔法,要使他們全都病死。國王為了防止這場災難,就派一個替罪羔羊到敵人疆界巴尼奧羅的邊境去。這種替罪羔羊或者是一個男人和男孩,或者是一個婦女和她的孩子,是根據某種記號或身體缺點選擇的。人們相信這是神做的記號,依靠這個記號來識別作為人犧的。隨同這兩個人犧的還有一隻牛、一隻羊、一隻雞和一隻狗。由一個強壯的衛士把它們送到神所指定的地方。在那裡把它們的肢體折斷,讓它們在敵國境內苟延殘喘直到死去。它們由於四肢傷殘,不能爬回烏干達。人們認為疾病或瘟疫傳到了人犧身上,人犧又把疾病送回它原來的地方。
中國有一些土著部落,為了防止疫病,常挑選身強力壯的男人充當替罪者。此人臉上塗抹著油彩,做著各種令人可笑的動作,意思是要誘使一切瘟疫邪惡都附集在他一人身上。有個祭司當場協助他做這些動作。最後男男女女敲鑼打鼓,追逐他,飛快地把他趕出鎮外或村外。
旁遮普有個治牛瘟的辦法是從卡馬神種姓里雇個人,讓他的臉背著村子,用燒紅的鐮刀替他烙印,然後叫他一直往林莽里走去,不許回頭看,這樣把牛瘟帶走。
第三節 定期以輕舟、人、畜送走邪魔
用替罪羔羊或其他媒介物這種有中介物的驅邪辦法,和直接驅除不可見的邪魔一樣,傾向於定期舉行,原因也是一樣的。印度群島的萊蒂、莫阿、拉科爾諸島上的人們每年(一般在3月)把他們所有的疾病都送進大海。他們做一個快帆船,約有六英尺長,配上帆、槳、舵和其他設備,每家都在船上放一些米、水果、一隻家禽、兩個雞蛋、田裡的昆蟲等等,然後他們讓這些漂流入海,並且說:「把所有的病從這裡帶走,把它們帶到另外的島上去,另外的地方去,把它們分布到東方太陽升起的地方。」婆羅洲的比亞甲人每年送一隻小船出海,載著人們的罪過和不幸。任何船上的水手遇到海上這隻預兆不祥的小船都會遭受船里載的一切災害。英屬北婆羅洲的圖阿蘭地區的杜松人每年都遵行類似的風俗,這個儀式是全年最重要的一個儀式,其目的是要莊嚴地驅散過去整整十二個月中人家內外積累起來的全部邪氣,並為全村來年帶來好運氣。驅趕放逐妖魔的工作主要由婦女們擔任。她們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列隊走過全村。其中一個籃子在背上背一頭小奶豬,其餘的人手裡都拿著棍子,不時地用棍子打著小豬,因為豬的叫聲有助於吸引遊蕩的精怪。婦女們在每家門前跳舞、唱歌,敲響板或鋼鐃鈸,搖動小銅鈴。在村里各家都表演完之後,隊伍排成單行往河邊走去,這 時所有的妖怪已都被表演者從人家裡趕了出來,跟隨他們來到水邊。那裡已準備好一隻木筏,停在岸邊。木筏上面放著許多祭品,食物、布、做飯的罐子和劍,筏板上放滿了男人、婦女、動物和飛禽的偶像,都是用西米椰子葉做的。這時妖魔開始上船,等他們都上去之後,便把船推開,載著妖魔,順著潮水流去。如果木筏在村子附近的岸邊擱淺,那就趕快把它推開,唯恐看不見的乘客會抓住上岸回村的機會。小豬的叫聲把妖魔從它們躲藏的地方引出來,小豬最後受的折磨是死亡,它被宰了,屍首也被扔掉。
尼科巴群島的居民每年在旱季開始的時候,拿一隻船的模型走遍所有的村莊。把妖魔從小屋趕出來,趕上這隻小船,然後放船下水,使之隨風漂走。有一個傳教士1897年7月在卡爾尼科巴見過這個儀式,作了這樣的描述:一連三天,人們忙著準備兩隻非常大的浮車,形如獨木舟,裝著帆,載著一些樹葉,上面裝著驅邪的有用東西。年輕人忙著備船,巫師和長老則坐在屋內輪流唱歌,但是他們不時地走出來,拿著棍子在海灘上走動,防止魔鬼進村。第四天的儀式有一個名字,意思是「放船驅邪」。到黃昏的時候村里人聚集起來,婦女帶著裝灰的籃子和許多把驅邪的葉子。然後把這些葉子分給每一個人,不分老少。一切就緒後,一夥身強力壯的人,由一個巫師護衛著,把一隻浮車從村莊墳場的右邊抬到海里去,讓它浮在水上。等他們從海邊一回來,另一伙人就抬著另一輛浮車,從村莊墳場的左邊走向海濱,也同樣把它放到海上漂浮。等到所有這些鬼船都已下水後,婦女們便在岸上撒灰,高喊:「鬼,跑開吧,跑開吧,再也不要回來了!」風浪正好,獨木舟很快地漂走了,那天晚上,所有的人興高采烈地聚集,因為鬼怪已向著喬瓦拉的方 向離開了。尼科巴的其他村莊同樣也每年驅邪一次,不過舉行儀式的時間地點不同罷了!
中國許多土著部落每年3月間舉行一次盛大節會,歡慶徹底驅除過去12個月來的一切邪惡。其做法如下:將一隻裝滿火藥、石子、小碎錢塊的陶製大缸埋在地下,同時埋下一根導線,和大缸聯在一起,劃一根火柴把導線點著,缸內火藥立即爆炸。這裡,石子和鐵片表示過去一年的疾病和災害,其爆炸飛裂則表示疾病和災害的被驅除。整個節日充滿著狂歡和醉酒。
在幾內亞海岸的奧德卡拉巴爾,過去和現在都是每兩年一次大規模驅除一切妖魔鬼怪。從幽靈棲息之處驅除的幽靈,其中包括上次驅邪後,一切死者的鬼魂。根據一篇記述,驅邪的時間是在11月里,約莫在驅邪前三星期或一個月,用柳條或木料做一些粗糙的偶像,形狀似人或動物,如鱷魚、豹子、大象、公牛、鳥雀等,用布條拴起來,裝點一些便宜飾物,放在各家門口。舉行儀式的那天早上三點鐘左右,所有的居民都到街上去,高聲喧嚷,震耳欲聾,極為粗野激烈,用這樣的辦法把所有隱藏著的妖魔鬼怪趕到偶像里去,為的是把他們和偶像一起從人的住宅趕走。因此,成群的人在街上走過,敲門、放槍、打鼓、吹號角、搖鈴、敲罐子和鍋,使勁大聲呼喊,總之,製造一切鬧聲,把鬼驚動起來。鬧聲一直繼續到天要破曉的時候,然後逐漸平息,日出時完全終止。這時各家已徹底消除過了,所有受驚的精靈算是都擠進了偶像,或是進入偶像身上飄舞的裝飾上去了,家裡掃出的垃圾或隔日的火灰也都放到柳木做的偶像里。然後,趕快抓起載鬼的偶像,在喧鬧的隊伍裡帶下河去,在鼓聲中扔進水裡,由退潮時的潮水把它們帶入海里。這樣鎮 上便清除了所有的妖魔鬼怪,又可清靜兩年。
歐洲也不是沒有這種逐年驅除托形於物體的鬼魅的事。在復活節星期日的晚上,南歐的吉卜賽人把一個衣帽盒似的器皿,像搖籃一樣放在交叉的兩根木棍上。他們在盒子裡放一些葉草,還放一條幹了的死蛇或死蜥蜴,每一個在場的人都必須用指頭摸它一下,然後把盒子用紅白羊毛包起來,由年紀最大的人從一個帳篷帶到另一個帳篷,最後扔進流水裡,扔之前,所有的人都得向裡面吐一口唾沫,巫師還要對它念一段咒文。他們認為舉行了這種儀式,就消除了百病,否則在那一整年裡,這些病都會來折磨他們,如果某人見到盒子覺得稀奇,把他打開了,他和他家裡的人就會受到別人已經躲過了的疾病的糾纏。
用以大規模驅除全年積起來的邪惡的替罪事物,有時是一隻動物。如阿薩姆的加羅人,除了個人害病舉行祭祀之外,還有一些儀式是社會上所有的人或全村人每年都得參加的,其意圖是要在未來的十二個月中保護人們,不受森林危害,不得病,不招災。其中最主要的儀式是阿松塔塔(Asongtata)節。這個儀式的做法是:緊挨著每個大村莊外面,地上都顯目地隨便插了許多石頭。這些石頭叫做阿松,阿松塔塔節奉獻用的祭品就放在這些石頭上。先祭一頭山羊,一個月以後則祭一隻「蘭古爾」(langur 或Entellus ,猴)或一隻竹鼠。選好了的動物,用繩子拴著脖子由兩個人牽著,一邊一個,牽到村裡的各家去。要輪流地牽進各家家門。這時集合起來的村民從屋外敲牆,使可能住在屋裡的妖精受驚逃跑。這樣在全村走遍之後,就把猴子或老鼠領到村外,揮刀一下殺死,開膛取出內臟,再把它釘在豎立地上的竹竿上。周圍插上又長又尖 的篾片,形成一種欄柵。這些原是紀念過去各村四周圍上這類防禦工事以抵擋人類敵人的,現在卻成了抵擋疾病,抵擋林中野獸傷人的象徵。獻祭用的猴子是幾天前獵到的,如果抓不到,可以用一個黃猴來代替,而不可用猢猴 [2] 。在這個例子裡,釘在十字架上的猴子或老鼠是公眾的替罪者,它代人受罰而死,解除了來年人們的一切疾病和災難。
又如喜馬拉雅山西部朱哈地方的菩提亞人,年年有一天要抓一隻狗,用酒或大麻精將它灌醉,用甜肉餵它,牽著它在村里走一圈,再把它放掉。然後,人們追它,用棍子和石頭把它打死,認為它們這麼做之後,這一年村里就不會有疾病或災禍。布雷達班有些地方,從前元旦那天有個風俗,牽一條狗到門口,給它一點麵包,再把它趕出去,說道:「狗啊,走開吧!今年年底以前這個屋裡如要死人或死牲口,都由你去承擔吧!」在贖罪節那天,即7月10日,猶太的大祭司把兩隻手放在一隻活山羊頭上,對它懺悔上帝選民的兒女們的過錯,這樣把人的罪過傳給牲口之後,就把它放到荒野里去。
定期為人負罪的替罪羔羊也可以是一個人。在尼日河的奧尼沙城,為了消除當地的罪過,過去每年總是獻出兩個活人來祭祀。這兩個人犧是大家出錢購買的。凡在過去一年中犯過縱火、盜竊、姦淫、巫蠱等大罪的人都要捐獻二十八恩古卡,即兩英鎊略多一點。把收集起來的這些錢拿到本國內地購置兩個有病的人來 獻祭,「承擔所有這些可怕的罪行——一個承擔陸地上的罪行,一個承擔水上的罪行。」由一個從附近鎮上雇來的人把他們處死。1853年2月27日,泰勒牧師見到過一個這樣的人犧獻祭。受難者是一位婦女,約莫十九、二十歲的年紀。人們讓她臉朝地躺著活活地從王宮一直拖到河邊,有兩英里的距離,跟在她後面的人群喊道:「邪惡!邪惡!」其意圖是要「消除那裡的罪過。用無情的方式拖著她的身體,好像他們一切邪惡的重擔都這樣帶走了!」據說這類習俗至今仍在尼日河三角洲地帶的許多部落中秘密流行,對英國政府的防範不予理睬。在西非的約魯巴黑人中,「用作獻祭的人犧,可以是自由民,也可以是奴隸,可以是富貴人家出身,也可以是出身貧民的寒士,無論是誰,一旦選中,就叫做奧魯沃。整個禁閉期間,總是吃得好,養得好,要什麼就給什麼。到了殺他獻祭的時候,通常是牽著他在酋長所住城鎮的街道遊行。酋長之所以選他為人犧,乃是為了他的政府和他的政府統治下的每戶人家和每個個人的福利,是要他毫無例外地把一切人的罪過、災禍和死亡帶走。專門有人在他頭上撒灰土和石灰,他的臉上也塗滿石灰,使人看不出他的本來面目。人們都從自己家裡跑出來,把手放在他的身上,以為這樣就可以把自己的罪過、不幸和死亡傳給他。」遊行完畢後,就把他牽到一個內殿里斬首。他最後的話語或臨死時的呻吟就是告訴聚在外面的人們歡呼的信號。人們認為獻祭已被接納,神靈的震怒已經消釋了。
泰國過去有個風俗,每年有一天挑出一個十分淫亂的婦女,伴著鼓和雙簧管吹奏的音樂,用滑竿抬著穿過所有的街道。人們侮辱她,拿髒東西扔她,把她抬著走遍全城之後扔到一個糞堆上,或 城堡外的刺叢上,不許她再進城牆。他們認為這樣做這位婦女就把空氣中和一切妖精的邪氣都吸在她身上了。蘇門答臘的巴塔克人獻出一頭紅馬或一頭水牛,作為公眾祭禮,以潔淨土地,獲得神的保佑。據說,在從前,則是把一個活人綁在拴牛的木樁上,等殺了牛以後就把人趕走,誰也不能接納他,不能和他說話,或給他食物。毫無疑問,人們認為他把人們的罪惡和不幸帶走了。
有時,替罪羔羊是一隻神獸。馬拉巴爾人和印度人一樣崇敬母牛,他們認為殺母牛或吃母牛「是和殺人或謀殺一樣的滔天罪行」。不過「婆羅門把人的罪過傳給一頭母牛,或幾頭母牛,然後把牛和牛所背負的罪過一齊牽走,牽到婆羅門指定的地方」。古埃及人宰殺公牛獻祭時,他們把一切罪惡都用咒文傳到牛的頭上,否則這一切邪惡就可能落到他自己身上或埃及土地上,因此,他們或是把牛頭賣給希臘人,或是把它扔到河裡去。我們還說不出我們已知的歷史時代埃及人是否普遍崇拜公牛,因為他們似乎通常殺牛和吃牛肉的。但是有許多情況都表明這樣的結論,在起初,所有的牛——公牛和母牛都一樣——被埃及人尊為神聖。因為他們不僅把所有的母牛視為神聖,絕不殺它們,而且連公牛也不殺,除非公牛有某種自然的記號。一個祭司在祭殺公牛之前,先檢查每頭公牛,如果它有某種適當的記號,他就在牛身上蓋上印,表明可以殺;如果有人殺了一頭沒有蓋印的牛,就將他處死。而且,對於阿庇斯和穆尼維斯這兩頭黑牛的崇拜,尤其是對阿庇斯的崇拜,在埃及宗教中占很重要的地位,所有自然死去的公牛都細心地埋葬在各個城市的郊外,然後從埃及各地把它們的骨頭收集起來,放在一個地方。在伊希思的盛大儀式上宰殺一頭公牛獻祭,所有的崇拜者都 捶胸痛悼。那麼,總體說來,我們也許可以這樣推論,埃及人在起先是把公牛視為神聖的,母牛則一直是神聖的,他們殺了公牛,把人們的一切災禍都放在它頭上,被殺的牛乃是有神性的替罪羔羊。中非的馬狄人每年殺一隻羔羊,很可能就是有神性的替罪羔羊,這種推測也可以部分地說明祖尼人的以龜獻祭。
最後,替罪羔羊也可以是一個有神性的人。如印度的貢德人在11月祭祀穀物的保護神甘西阿姆·狄歐,在祭儀上,據說神親自下降到一個崇拜者的頭上,此人便忽然發作起來,踉蹌一陣之後,就跑進林莽中去,人們相信如果沒有人管他,他就會這樣發瘋而死。不過,他們把他找回來,但他的神經要過一兩天才能恢復。人們認為總有一個人這樣被挑出來作村里其餘人的替罪羔羊。東高加索的阿爾巴尼亞人在月神廟裡蓄養一批聖奴,其中有許多是神靈附體,代神預言的。這些人之中如果有一個表現了出乎尋常的附靈或瘋癲跡象,獨自在樹林裡來回亂跑,像在林莽中的那個貢德人一樣,大祭司就用聖繩把他捆起來,很優裕地養他一年。一年到期時,便把他塗上藥膏,領去獻祭。有一個人專殺人犧,他從人群中走出來,將一根神矛刺入人犧體內劃破他的心臟。從他倒下地的姿勢可以得出國家福利好壞的預兆。然後把屍體拿到某個地方去,所有的人都往上面站,作為潔身的儀式。這一點顯然表明人們的罪是傳給了人犧,正如猶太人的祭司把手放在動物頭上,是把人們的罪過傳給替罪羔羊一樣。既然認為該人具有靈氣,這就無疑是一個殺人神的例子,讓他把人們的罪惡和不幸帶走。
西藏地方的替罪儀式頗有特點。西藏的新年依新月出現的日期開始,大約在陽曆2月15日左右。新年開始後的二十三天內, 省會拉薩政府的權力由俗人統治者手中轉交哲蚌寺的喇嘛,後者提出願為獲得這一特權付出最高代價。這位願付最高代價的寺僧人們稱之為協敖。他手持銀色鐵棒走遍拉薩街頭,宣稱就職,接過政府權力。附近寺廟僧眾都來朝會向他致敬。他極其專橫地運用職權謀取私利,強迫徵收買賣稅金,約十倍於購買價格的總額,全部攫歸己有。他手下人員四出偵查居民過失。在此期間拉薩市內民房一律都須納稅,稍有忤逆,必罰巨款,從不寬貸。協敖的苛政使市內勞動階層人民紛紛逃往城外,待其二十三天統治期滿後才回來。儘管在家俗人外逃,遠近寺廟卻門戶大開,僧徒盡皆前來。各山區通往拉薩城內的道路擠滿了趕來省會的喇嘛,他們帶著經卷和炊具,有的步行,有的騎馬騎驢或乘牛車。拉薩大街小巷到處麇集著僧徒,紅色袈裟掩映全市。那一派熙攘紛亂景象真是難以形容。成群的僧人走街串巷高聲念佛,他們摩肩接踵,或相互揖讓,或間有爭執,甚至互揮老拳,鼻青臉腫,頭破血流,都無人干涉。從拂曉之前到日落之後,那些身披絳紅法衣的高僧一直在拉薩最大寺院、香菸繚繞的大昭寺內舉行法事,每日三次領取布施的茶飯和錢財。那座寺院建築高大宏廣,矗立在全市中心,四周商店櫛比,寺內佛像都是用黃金和寶石嵌飾的。
協敖在新年二十三日內的職權停止後二十四天,又復掌權十天,還是與上次一樣專橫。第一天依舊眾僧雲集,禳除諸病邪惡,「並奉獻一人,求神保佑平安。這個人並非要當場處死,然而他所要經歷的一系列祭祀過程卻往往足以致他於死地。他的頭上灑滿了穀物,臉上畫成黑白相間的陰陽臉譜。」胳臂上搭著一件皮襖,人們把他叫做「太歲」。他每天坐在市場中央,隨便想要什麼就拿什 麼,有時到處遊逛,手持黑牝牛尾做的拂塵,向人身上搖拂,將厄運引到自己身上。到第十天頭上,拉薩全部士兵都開到寺廟前,列成隊伍,人們把太歲從廟內抬出,接受在那裡集聚的群眾的小小捐款。於是他嘲諷協敖,說:「我們五官感知並非虛幻,你的教導,全是空妄。」等等。那位暫時代表大喇嘛的協敖立即駁斥這種異端邪說,雙方爭辯激烈,最後同意擲骰決定是非勝負。協敖提出,如果他輸了,便和那位替罪者太歲互相換身份地位,如果太歲贏了,便是將有更多邪惡的預兆,如果協敖贏了,人們都極為歡騰,因為這表明協敖的對手已由諸佛當作品接受,由他承擔拉薩全體人民的罪惡。協敖福星高照,拋出的骰子總是六,他的對手擲出的總是么。乍看起來似乎很怪,其實也不怪,因為協敖用的骰子上面就是六這個數,而他對手用的骰子上面就是么這個數。太歲看出了天意明明對他不利,大為驚懼,跨上白馬,帶著白狗一條、白鳥一隻、鹽以及其他政府供應的東西,飛奔逃亡。他仍舊穿著皮襖,臉還是半陰半陽的。全體人民群起而逐之,呵斥叫罵,並空放排槍,一直把他驅逐出城。他先逃到桑耶寺內,置身於惡魔的凶怪塑像和巨蟒猛獸的皮骸的包圍之中。七天後他又進入澤當山中在一蝸居之內安留數月或一年。如果他到期滿就死去,人們便認為是大吉之兆,如果他倖存不死,就可重返拉薩城內,來年再當替罪者。
這種古怪有趣的儀式,在那與世隔絕的佛教首都——亞洲的羅馬——至今仍舊年年舉行。這種儀式之所以令人感到興趣,是因為他以顯著的宗教階層展現了一系列為世人贖罪的神靈自己也須獻祭回贖,展現了一系列為替罪回贖而奉獻的祭祀,以及諸神僵退的經歷過程,當他們保持神的特權時,卻同時又卸卻了神應受的 懲罰與苦難。在協敖身上我們毋需費過多力氣便可看出那些塵世之王的繼位者,那些人間的神祇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買得權利與榮譽的短暫的轉讓。他就是大喇嘛暫時的替身,這一點是沒有疑問的,他的職責是——或曾經是——為人民替罪,這一點從他提出如果擲骰輸了願與真的替罪者太歲互換位置來看,也幾乎是肯定無疑的。誠然,將這個問題付諸骰子、遊戲來解決,未免荒唐。但是這種形式也不是像雨後春筍那樣一夜之間就突然興起的。如果說他們今天已是沒有生命內容的形式,是失去內涵意義的空殼,那麼,我們仍可肯定他們原來都具有生命力和涵義的,如果說他們今天是此路不通的死胡同,那麼,我們仍可肯定在往昔他們確是通向某處——哪怕是通名死亡——的路途。我們說那位西藏替罪者經過在集市上享有短暫的特權之後就走向死亡,這樣推測,是不無見地的。依此類推,如人們在他身後追逐並對空開槍,陳述那種儀式時總說最終要致人死命,以及他的死亡確是吉兆的信念等等,都可說明這個推論。那位協敖付出那麼高的代價充當為期數周的神的代表,並且寧願到期之後以神的代表身份而死,我們對此也不必奇怪。那種痛苦的,然而又是不可或缺的職責,總是恰當地付給某個被社會拋棄的、塵世對之極為嚴峻的可憐蟲出來履行。只要在那短暫的時刻能夠恣意行樂,然後便結束此生,他們都心甘情願,樂於為之。要看到最初給神的代表協敖恣意而為的時間共有數周,後來給予代表之代表的時間已減為幾天,有的權威人士說減為十天,還有的權威人士說減為七天。無疑,十天、七天的時間已被認為是很長的拴羊之繩索,足供一頭瘦瘠倒霉的羔羊悠遊享樂,計時器中幾顆沙粒滴落的時刻,已足夠虛度一生寶貴的年華者臨終前 的耽玩。因此,今天從拉薩市場上戴著彩繪面具,手持氂牛黑尾,帶走一切災難和不幸的小丑身上,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替身的替身、代理人的代理人,從一位更為高貴者的肩上接過一切重負。如果我們沿此線索追溯其根源,絕不會只到協敖為止,而是可以一直追溯到拉薩的教宗大喇嘛本人,協敖只不過是大喇嘛的臨時替身。我們對此世界各地的習俗,便可得出結論:這位人神之所以屈尊將其神權暫時交付替身,其原因就在於,或者毋寧說曾在於,這個替身能夠替他一死。通過這樣的結論來看,多少世紀以來一直隱藏在濃霧之中,未為歷史明燈照亮的一個真相就赫然顯露了:佛在亞洲的代理人亦即佛教大宗主的悲劇性格竟隱然與那位肩負眾生孽苦的人神、為群羊獻出生命的好牧人的悲慘形象相似而重疊了。
第四節 替罪總論
前面考察了公眾驅除一村、一鎮,或一國積累起來的邪惡風俗,這種考察提供了幾點總的認識:
第一,我所謂的無中介物驅邪和有中介物驅邪,兩種驅邪的意圖是一樣的,關於這一點不會有爭論。換句話說,認為邪惡是不可見的也罷,認為他具有物質形式也罷,這一點是完全從屬於儀式的主要目的,這個目的就是要把一直攪擾某民族的一切邪惡全部清除。如果兩種驅邪之間缺少聯繫物的話,那麼,用滑槓或小船送走邪惡這種做法就提供了一種聯繫。因為在這種做法裡,一方面邪惡是不可見、不可觸及的,而另一方面又用可見、可觸及的工具將他們送走。替罪羊也不過是這類工具而已。
第二,就定期普遍驅邪這一方式而言,前一次和後一次兩次儀式之間的間隔通常是一年,而舉行儀式的時間一般又和季節的某種明顯轉變恰好一致。如北極和溫帶地區於冬季開始或結束時,熱帶地區則在雨季開始或結束時。這種氣候的轉變容易增加死亡率,在吃、穿、住條件都很差的野蠻人中尤其如此,故原始人認為這是妖魔作祟,必須驅遣。所以,新不列顛和秘魯的熱帶地區在雨季開始驅邪;巴芬島荒涼的海濱地區,人們則在酷冷的北極冬天要來到時趕鬼。當一個部落習於務農時,普遍驅邪的時間自然與農業年的某個大季候如播種或收穫相一致。雖然這些季候本身與自然節令的變化相應,但並不等於從狩獵或畜牧生活過渡到農業生活會引起舉行這種每年的大禮的時間也要有任何改變。我們已經說過,印度和興都庫什的一些農業社區,有的在收穫時普遍趕鬼,有的在播種時普遍趕鬼。但是,不論在一年的哪個季節舉行,普遍驅邪總是標誌著新年的開始。因為進入新年之前,人們急於擺脫過去苦惱他們的禍害,所以,許多社區都在新年開始時舉行莊嚴的、群眾性的驅除妖魔鬼怪的儀式。
第三,還要看到在這種公眾的定期驅邪的前後總有一個普遍解禁的時期,在解禁期內,一般的社會約束都拋開了,所有算不得大罪的過錯,都放過去,不予處分。幾內亞和東京的解禁期在公眾廢除妖邪之前。拉薩世俗政府在驅逐替罪者之前暫停行使職權的做法也許是與此相似的普遍解禁期的珍貴遺俗。印度荷人的解禁期在驅邪之後。在易洛魁人中,很難看出這種解禁期是在驅邪之前還是在驅邪之後。不論在哪個例子裡,遇到這種場合,一切日常行動規則都特別鬆弛。無疑,這可以解釋為普遍驅邪前後的解禁 期。一方面,眼看要普遍驅邪、普遍赦罪了,人們敢於放縱情慾,相信即將舉行的儀式會把他們迅速增加的負罪一筆勾銷。另一方面,儀式剛剛舉行完畢,人們的心靈都從沉重的壓抑中解脫出來,他們原來在這種充滿妖魔的氣氛中一直苦惱著,因此在歡樂的最初衝動中就超越了習俗和道德通常所規定的界限。如果儀式是在收穫時節舉行,由於充分的食物供應而產生的物質福利又進一步鼓舞著儀式激起的興奮情緒。
第四,用神人或神獸作替罪羔羊這一點特別值得注意。在這裡,我們直接遇到這樣一種風俗,即把妖魔轉移到神身上,然後把神殺掉,用這樣的方式把邪惡驅走。我們也許會想到用神人或神獸作為公眾替罪羊的風俗比我們已經列舉的那些例證似乎廣泛得多。正如我們已經指出的,殺神的風俗起源於人類歷史極早的時期,到了後世,甚至這種風俗還繼續存在的時候,卻容易受到誤解。動物或人的神靈身份被忘記了,僅僅把它看成一個普通的犧牲品。遇到神人被殺的情況,這種誤解尤其可能產生。因為某個民族開化以後,如果他還沒有完全放棄以活人獻祭的做法,至少在選擇祭品時總要找那些總歸該死的可憐蟲。所以殺神有時會與處決犯人混淆起來。
如果我們要問,為什麼選一個將死的神來背上人們的罪過和憂愁,並把它們帶走呢?是不是可以這樣提出:用神做替罪羊的辦法,是把兩種曾經彼此不同、彼此獨立的風俗結合起來。一方面,我們講到過,有一種風俗是殺掉人神或動物神,以防他的神靈生命因上了年紀而衰老。另一方面,我們講到過,有一種風俗是每年清除一次邪惡和罪過。那麼,人們如果想到把兩種風俗合併起來,結 果就是用臨死的神做替罪羊。原先殺它倒不是為了要它帶走罪過,而是要防止神靈的生命年邁衰老,但是,既然總是要把它殺掉的,人們就會想到何不抓住這個機會,把苦難和罪孽的擔子也交給它,讓它把這個擔子挑到墳墓後面那個不可知的世界裡去呢!
我們講過,歐洲「送走死亡」的民間風俗有一點似乎不清楚,現在這種用神做替罪羔羊的做法澄清了這一點。我們已經提出理由說明可以相信這個儀式中的所謂死亡,原先就是植物精。人們每年春天把植物精殺掉,為的使它充滿青春的活力重新復生。但是,正如我所指出的,這個儀式有一些特點,只用這個假設還是無法說明的。例如,把死神偶像拿出去埋葬或燒掉時,人們表現出非常高興,而那背偶像人的則露出恐懼和憎惡。我們如果假定「死亡」不只是臨死的植物神,而且是公眾的替罪羔羊,過去一年中折磨人們的一切邪惡都放在它身上,那麼,這些特點立即就清楚了。在這種場合表示高興,是自然的、適當的,令人感到畏懼和憎惡的,本來不是將死的神,而是它所負擔的罪過和不幸,如果他成了畏懼和憎惡的對象,那不過是由於很難區分擔負者和擔負物,至少很難劃清二者的區分。擔負物具有禍害的特點,人們畏懼並逃避擔負者,好像他人也充滿著那些危險的素質,事實上,它不過是負載那些危險素質的工具而已。同樣,我們說到過,東印度群島有些民族害怕並躲避裝載疾病與罪過的小船。而且,這些民間風俗中,死亡是植物神靈的代表,也是替罪羔羊。人們,特別是斯拉夫各民族的人,總是在春天驅除死亡,這一事實也可證實上述觀點。斯拉夫民族的新年始於春天,所以「送走死亡」的儀式,就是在進入新年之前驅除舊年積惡的那種廣泛流行的風俗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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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印尼的塔寧巴爾群島。
[2] 阿薩姆人和緬甸人的土語叫做Hulock,即Hulock monkey,是猴子的一種,音譯為「猢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