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 · 第五十四章 以動物為聖餐
第一節 埃及人和阿伊努人的聖餐
現在我們也許能夠理解阿伊努人和吉利亞克人對待熊的那種令人不易理解的行動了。事實已經表明,我們在人和低等動物之間所劃的嚴格分界線,對於原始的野蠻人來說是根本不存在的。在他們看來,許多動物跟他們是同等的,甚至比他們優勝,不僅在力氣方面,而且在智力方面也較優勝。假如做出抉擇要殺死或者不得不殺死它們,他們覺得,為自己安全起見,必須儘量做到不引起活著的野獸和其死後的鬼魂以及所有他的同類的反感,從而也像野蠻氏族為其成員的傷亡與受辱進行報復一樣對人報復。我們知道原始人用以向被他殺死的野獸謝罪的多種方式之一是向其同類中的個別野獸表示敬意,他們以為這樣一來就可以免除他殺害野獸的一切懲罰。這條原則可能說明阿伊努人對待熊的那種乍看起來似乎前後矛盾令人迷惑不解的態度。熊的皮和肉給阿伊努人提供了衣食之需,熊既然有才智,多氣力,因此就必須向其同類獻出抵償使之滿意,以免它們為失去許多同類的生命而尋釁報仇,其做法就是飼養小熊,恭恭敬敬地對待它,到了宰熊之日,尤其虔敬並深表哀傷。這樣,其同類所懷怨恨之情可得平息,不致前來報仇 或在憤怨之下撤離其境,而使阿伊努人失去賴以生存的資糧。
由此可見,原始人對於動物的崇敬可分為兩大類型,並在某些方面彼此矛盾。一方面,崇敬動物,既不殺傷,也不肉食;另一方面,由於一貫殺戮肉食,故而對之崇敬。兩種情況下的崇敬,都因原始人期望從動物身上獲得積極或消極的好處。前一種情況下的崇敬,其好處在於所敬之動物能向人提供積極性的保護,勸告或幫助,或者消極地不加害於人。後一種情況下的尊敬則可獲得其皮肉。這兩種類型的尊敬在一定程度上正好是相反的:一則因為崇敬,故不食其肉,一則正因為食其肉,才崇敬。而往往正是同一氏族同時遵行這兩種類型的尊敬方式。如:北美印第安人崇敬他們的圖騰動物,故而不食用;另一方面,對於日常食用的動物、魚類,因賴以為生故而崇敬。澳大利亞土人有一種為我們迄今所知的最原始的圖騰制度,但並沒有像北美印第安人那樣既殺食其肉,又企圖博得其好感的明顯跡象。他們為確保豐富的獵獲物而採取辦法,似乎不是靠博取歡心而是主要依靠交感巫術。北美印第安人為同樣的目的也採取這種巫術原則。既然澳大利亞土人無疑比北美印第安人處於人類發展更早期更少開化的階段,因此,可以想像:在這些印第安人狩獵者想到用崇敬所獵動物的辦法以確保豐富來源之前,他們也曾採取過交感巫術以求達此目的。這一點有很好的理由可以相信,從而就再次表明,交感巫術是人類為使自然界適合自己需求而採取的最遠古的努力方式之一。
與上述崇敬動物兩種明顯類型相對應的,還有殺死動物神祇的兩種明顯類型:一方面,對於所崇敬的動物不殺不食,只在個別隆重情況下才殺才吃。關於這種習俗前面已經舉過不少例證,還 作了說明。另一方面,一貫殺死所崇敬的動物,每殺死一頭這樣的動物,便是殺死神祇一次,必須在現場致祭,特別對兇惡野獸,更須就地賠禮獻祭。一般的日常贖償之外,每年還要特別作一次大的贖償,選殺同類野獸一頭,對之表示極大的尊敬和虔誠。顯然,這兩種聖餐性的宰殺——為便於區別起見,可以稱之為埃及人的類型和阿伊努人的類型——很容易被觀察者混淆。在我們能夠說出哪些具體事例屬於哪個類型之前,須要開清楚為聖餐性宰殺的動物是否一貫屬於免殺的一類,或屬於一貫為該氏族所殺的一類。如系前者,則是埃及人的聖餐類型;若後者,則屬阿伊努人的類型。
畜牧部落的做法提供了這兩種類型的實例。阿道夫·巴斯蒂安 [1] 寫道:「畜牧部落,由於有時候不得不把所養牲畜賣給外鄉人,而外鄉人處理牲畜骨頭又不恭敬,因此採取一種防止這種瀆聖引起災難危險的辦法,即:選一頭這類的牲畜為崇敬對象,關起門來全家同吃其肉以為聖餐,餐後將其骨骸按一切應有的儀禮敬重處置。嚴格地說,對每一頭牲畜的骨骸都應該這樣。不過既然已經對其有代表性的牲畜祭禮如儀,也就可以認為對全體牲畜都祭禮如儀了。這種家宴聖餐各民族都有,在高加索人中尤為常見。高加索的阿布切斯(Abchases of the Coucause)民族的牧人春天集合一起共進聖餐時,都把腰部束緊,手裡拿著牧杖。這樣做可能就是聖餐的儀式,同時也是表示互相幫助的盟誓。一切盟誓中最有力的盟誓莫過於共食一種神聖的物質。因為這樣一來,參與盟誓者 如果背盟棄信,就絕不能逃脫吃進腹內長在身上的神的懲罰。」這類的聖餐便是屬於阿伊努人的或贖罪的聖餐類型,因為他的目的是為求得那些被人們殺掉後吃掉的獸類的和解。卡爾梅克人以羊肉為主食,他們向羊所作的抵贖,原則上和阿伊努人相同,具體做法略異。富有的卡爾梅克人習慣於崇奉一頭白羊為神聖,尊之為「天羊」或「神羊」,從來不剪它身上的毛,也不把它出售,等它老了以後,羊主人想要另選一隻羊奉為神羊時,才把它殺死,並邀請鄰居一同宴會,吃掉它的肉。殺羊的吉日一般選在秋天羊膘肥厚的季節,由巫師動手在羊身上灑上奶然後宰殺,把羊肉都吃掉,羊骨骸和一部分肥膘則在土砌的祭壇上燒化,把羊皮和頭足都掛起來。
埃及人的聖餐類型可以托達人為例,托達人是印度南部的畜牧民族,主要以牛奶為主。他們「在相當程度上把水牛尊為神聖」,「待牛極好,幾乎到了敬拜的地步」。他們從來不吃母水牛的肉,並且按規定也戒食公水牛肉,只有唯一例外,即全年一次全村成年男子都參加宰食剛出生一月的小雄牛犢。他們把小牛犢帶到本村樹木幽深處,用托達人的神樹(叫做密林通尼亞,Millingtonia )做的棍棒將它打死。用木柴磨擦生起聖火,將牛肉烤熟,由所有男人吃掉。婦女一律不得加入。這是托達人吃水牛肉的唯一例外。非洲中部的馬迪或莫魯部落的人,以牲畜為主要財富,也從事一定的農業生產。他們在某些隆重場合似乎也宰食羔羊作為聖餐。費爾金博士對他們的這種習俗有過以下論述:「一定時期遵行一種不尋常的習俗。我相信是一年一次的。我還不能判定那種習俗的確切定義,這似乎是專為解除人們的心理負擔。因為在此之前,人們憂心 忡忡,一旦儀式舉行之後,便都情緒歡樂。我見到的情況是這樣:男女老少一大群人圍繞路旁——實際是一條很窄的小路——一圈石頭坐下。一個小孩牽來一頭精選的羔羊繞著聚集的人群連走四匝,羊從人前走過時,人們信手從羊身上扯下一點羊毛插在頭上或身上。最後小孩把羊牽到石頭圈子裡,由一個祭司身份的人動手把羊宰了,並且將少許羊血向人群連灑四次,然後在各人身上逐個地灑。他在小孩的胸骨下端用血畫一個小圓圈,對婦女和小女孩只在她們胸脯以上畫一記號,對男人則在兩肩上各畫一下。接著他就講解這種儀式的意義,告誡人們要好好對待……。等這番說教完畢(有時講的時間很長),人們站起身來,各在石頭圈子上面或旁邊放一片樹葉,臉上露出極大的歡樂,高興地離開了。羊頭就掛在石圈附近的樹上,羊肉給窮人們吃了。此外,在其他時候也舉行這種儀禮,但形式較簡單。例如哪一家人因疾病或親人死亡而陷於巨大的苦痛,其親友和鄰居便聚在一起,宰食羔羊,認為這樣可以化去凶災。這種儀禮,有時還在已故親友的墳頭舉行。遇到大喜事件,如某家兒子久出遠門歸來,也舉行這項儀禮。」每年宰殺一頭羔羊的儀禮進行時,人們流露出的哀戚心情,似乎證明所殺羔羊乃是神聖的或即神獸,所以它的崇敬者哀悼它,正如加利福尼亞人哀悼他們神聖的 鵑之死,埃及人哀悼底比斯的公羊之死一樣。用羔羊的血塗在每個崇敬者的身上乃是與神靈交流的一種形式。神性生命的傳導由體外施與取代了體內吸收(如喝其血,食其肉)的做法。
第二節 帶著神獸遊行
帶著神聖的動物挨家挨戶地走訪以便所有人能分享一份神的福佑。這種與神靈交流的形式,在吉利亞克人殺死一頭熊之前帶著熊遊行全村的習俗中,得到充分的例證。旁遮普 [2] 的蛇族部落與蛇神之靈交流的形式,與上述神靈交流形式相似。每年9月,這個地區各階層各種宗教的人士都敬拜神蛇,歷時九天。一到8月底,米拉遜人,尤其蛇族部落的人,就用生面做成蛇形塗上黑和紅的顏色,放在一個簸箕里。他們拿著簸箕滿村走,不管走進哪一家,他們都說:「神和你們大家在一起!願災害遠遠離開。願我們守護神(古加)的話靈驗!」然後,他們送上裝蛇的筐子說,道:「給一個小麵餅和一點黃油。你如果服從蛇,你和你全家就都興旺!」嚴格說來,餅和黃油都必須給,但很少人能做得到。但每人多少都給一點東西,通常是給一把面或一些穀物。新娶媳婦和新嫁女兒的人家,或新生兒子的人家,通常都給一又四分之一個盧比,或者給一塊布。有時候拿蛇的人還唱道:「給蛇一塊布,它就送你好媳婦!」這樣訪問了所有人家之後,就把面蛇埋掉,立一個小墳堆。在9月份的這九天中,婦女們都到墳前禮拜。她們帶一盆豆腐,拿一點豆腐放在蛇墳上,跪下來叩頭。然後回家,把其餘的豆腐分給孩子吃。在這個例子裡,面蛇顯然代表真蛇。在蛇多的地方,便不去面蛇的墳頭,而是去有蛇的林莽中禮拜。除了所有的人參加這種 每年一次的禮拜之外,蛇族的人還在每月望月以後的每天早上做同樣的禮拜。旁遮普地區蛇族的人不少。蛇族人不殺蛇,他們說蛇咬了他們也無傷害。他們如果見到一死蛇,就把衣服蓋在蛇身上,為他舉行正規的葬禮。
類似印度禮拜蛇的儀式在歐洲一直流傳到晚近時候。關於他的起源,毫無疑問,可以追溯到非常原始的異教時代。最著名的例子是「鷦鷯獵禮」。許多歐洲民族——古代的希臘人、羅馬人、現代的義大利人、西班牙人、法國人、德國人、荷蘭人、丹麥人、瑞典人、英國人、威爾斯人——都把鷦鷯叫做王、小王、鳥王、籬笆王等等,認為殺了這種鳥就很不吉利。在英格蘭,人們認為誰要是殺了一隻鷦鷯,或是攪動了它的巢,他在一年之內準會折斷骨頭,或遇到某種可怕的災禍,甚至家中的母牛會流出血奶。蘇格蘭人把鷦鷯叫做「天雞娘娘」,男孩子們說:
誰要打攪了天雞娘娘,
誰就是個壞心腸,壞心腸,
比十個壞心腸還要壞的壞心腸!
在布列塔尼的聖多南地方,人們認為孩子如果摸了巢里的小鷦鷯,就會受聖勞倫斯火的燎烤,就是說,臉上、腿上等處要長小疙瘩。在法國其他地區,人們認為某人如果殺了一隻鷦鷯或攪動了他的巢,他的房子就會遭雷電轟擊,或者他幹這事的手指頭會皺縮或脫落,至少也要殘廢,或者是他的牲口要害腿病。
儘管有這些看法,每年殺鷦鷯的風俗在英國和德國都流傳很 廣。在馬恩島 [3] ,直到18世紀,聖誕節早晨還遵從這個慣例。在12月24日黃昏,所有的僕人都休假,他們整夜不睡,到處遊蕩,直到午夜各教堂敲鐘的時候。祈禱完畢,他們就去捉鷦鷯,找到一個,他們就弄死它,把它拴在長杆頂上,使翅膀張開。於是他們帶著它遊行,到各家去,唱下面的歌:
我們為博濱的羅賓捉鷦鷯,
我們我們為康恩的捷克捉鷦鷯,
我們捉鷦鷯是為了博濱的羅賓,
我們捉鷦鷯是為了每一個人。
當他們走遍各家,儘可能收了錢以後,就把鷦鷯放在屍體架上,排著隊抬到教區的墓地去,在那裡挖一個墳穴「極其莊嚴地把它埋葬起來,並用曼克語為它唱輓歌,他們把輓歌叫做鳥的喪鐘;唱過輓歌以後,聖誕節就開始了」。安葬停當,墓地外的人站成了一圓圈,隨著音樂節拍跳舞。
18世紀的一位作者說,在愛爾蘭,「聖誕節那天,農民還捉鷦鷯,把它弄死,在第二天(聖史蒂芬節)把它拿出去,用兩個鐵杯,彼此拴成直角,把鳥腳拴在正中心,舉著它,男人、婦女、小孩列隊遊行,各村都有。他們唱著一段愛爾蘭的歌,大意說鷦鷯是眾鳥之王」。在倫斯特 [4] 和康諾特 [5] 的某些地區仍舉行「鷦鷯獵禮」。在聖 誕節或聖史蒂芬節,男孩子捕捉鷦鷯把它弄死,在掃帚把上捆一把冬青和常春藤,把鳥拴在當中,在聖史蒂芬節那天帶著它挨門串戶到處走動,在人家門前唱道:
眾鳥之王是鷦鷯,是鷦鷯,
聖史蒂芬節那天在金雀花里把它捉到。
它的個兒雖不大,它的家族可不小。
好主婦呵!請招待我們一頓美酒佳肴。
他們得到錢或食物(麵包、黃油、雞蛋等),晚上就一起聚餐。
19世紀上半葉,法國南部許多地方還遵循類似的風俗。如在卡爾卡松,每年12月的頭一個星期,聖讓街上的年輕人常帶棍棒出城,在草叢裡尋找鷦鷯。誰先打到一隻鷦鷯就宣布誰是大王。然後他們整隊回城,由大王領頭,把鷦鷯掛在杆子上。在除夕時大王和所有打鷦鷯的人打著火炬從街上穿過城裡,走在前面的人又打鼓,又吹笛子。每到一家門口,就停下來,其中一人用粉筆在門上寫著「vive le roi !" [6] 附上即將來臨的年份。到第十二天的早晨,這位大王又堂堂皇皇地列隊出巡,戴著王冠,穿著藍袍,拿著王杖。在他前面,一個人背著鷦鷯,鷦鷯系在杆子頂上,杆上裝飾著橄欖樹枝和橡樹枝編的青翠花環,有時候花環里還編著橡樹上的槲寄生。大王在聖文森特教區教堂聽崇高的彌撒,四周簇擁著他的官員和衛士,聽完後,他去拜訪主教、市長、官長、有地位的市民,收錢 支付宴會的費用,宴會在晚上舉行,以舞會結束。
這個「鷦鷯獵禮」與我們考察過的某些風俗,特別是與吉爾雅克人的帶著熊遊行,印度人帶著蛇的遊行,太相似了,似乎不容我們懷疑他們都是屬於同一個思想範圍之內的行為表現。每年一次,用特定的儀式把可敬的動物殺掉,死前或剛死之後就拿著它挨家巡禮,使每個敬拜它的人都得到一份靈性,人們認為這種靈性是從已死或將死的神身上傳出來的。這種宗教性的巡禮在史前時期,在歐洲民族的儀式中想必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如果我們可以從他們在民間風俗中留下無數痕跡來判斷的話。例如,在一年的最後一天,即所謂霍格瑪內,蘇格蘭高地有這麼一個習慣,一個男子披上牛皮挨家挨戶拜訪,一些青年人跟著他,每人各帶一根棍子,棍上拴一點生牛皮。披牛皮的人常要圍著每家的房子順太陽運行方向跑三圈,也就是說要根據太陽運行的方向,使房子在他的右手邊,其餘的人追趕他,用棍子敲牛皮,敲得聲音很響,像打鼓一樣。他們這樣亂鬧的時候還敲打房屋的牆。這群人中有一人被接進屋裡,他站在門檻裡邊,用這樣的話向全家祝福:「願神保佑這房子和房子裡的一切,包括牲口、石頭和木料!但願這棟房子裡永遠肉多、床多、衣服多,人人安康!」然後每人都在火里燒他棍子上捆的一點牛皮,給全家每個人和每個家畜聞一聞。認為這就會使他們全年免於疾病和其他災害,尤其不遭魔法的謀算。整個儀式叫做「嘉路音」(calluinn ),這個字起源於敲打牛皮的鬧聲。在赫布里底群島,包括聖基爾達島,至少到18世紀後半葉都還遵循這個風俗,似乎一直延續到19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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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阿道夫·巴斯蒂安(Bastian, Adulf, 1826–1905),德國著名學者、人種學者、歐洲民族學創始人之一,柏林腓特烈·威廉大學人種學教授。
[2] 印度西北部地區,今為印度的一個「邦」。
[3] 英國的一個島嶼,位於北愛爾蘭和英格蘭之間。
[4] 愛爾蘭東南部的一個省。
[5] 愛爾蘭西北部的一個省。
[6] 法文,意思是:國王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