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 · 第四十七章 里提爾西斯

弗雷澤 《金枝》
第一節 穀物收割者的歌 前面已試圖說明北歐的五穀媽媽和收穫閨女是得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的原型。不過要使這個對比完整卻還缺一個主要的特徵。這個希臘神話里有一個主要情況,即珀耳塞福涅的死亡與復活。正是這個情況與女神作為植物神的性質使這種神話與阿多尼斯、阿蒂斯、奧錫利斯以及狄俄尼索斯等的崇拜聯繫起來,正是由於這個情況,這個神話才在我們對死亡之神的討論中占一席地位。所以我們還需要看一看在希臘和東方所敬拜的重要神祇中占這麼突出地位的神祇每年一度死亡又復活的這種信念是否起源於或類似於收穀人和葡萄整枝人在谷堆旁和葡萄園中所舉行的農村儀式。 我們已經承認對於古老民間的迷信和風俗我們一般是不了解的。不過,在上述問題上,古代最初宗教上所籠罩的迷霧幸而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消散了。我們說過,對奧錫利斯、阿多尼斯和阿蒂斯的崇拜在埃及、敘利亞和弗里吉亞有各自的地方,我們知道這些國家又都各遵守某種穀物收穫或葡萄收穫的風俗,這些風俗彼此間的類似以及它們和國家儀式的類似使古人自己都感到吃驚,拿這 些風俗和現代農民或野蠻民族的收穫風俗比較一下,似乎能對我們所談的儀式的起源有所啟發。 我們根據狄奧多羅斯的材料,已經提到古埃及的收穫人常常悲悼他們割下的第一捆穀子,把為他們發現穀物的伊希思作為女神召喚。希臘人給埃及收穫者的哀歌或哀號取名為曼尼羅斯,還用一個故事解釋這個名字。馬納羅斯是埃及第一個國王的獨生子,他發明農業,過早天亡,所以人們悲悼他。不過,曼尼羅斯這個名字似乎是出於對馬尼赫拉(maa–ne–hra 「回到家裡來吧!」)這個慣用語的誤解。在各種埃及著作中都能找到這個慣用語,例如在《死者的書》中伊希思的輓歌里就有。因此,我們可以假定「馬—尼—赫拉」的號哭是收谷者對割下的穀物唱的,作為悲悼谷精(伊希思或奧錫利斯)的輓歌,並祈求它再回來。既然割頭一把穀子時就哀號起來,那麼,埃及人一定是認為谷精是在頭一把割下的穀子里,並死於鐮刀之下。我們談過馬來半島和爪哇的人認為頭一把稻穀是稻米的魂魄或稻米新娘和稻米新郎。俄羅斯有些地方對頭一把穀子差不多同其他地方看待最後一把穀子一樣。主婦親自割下這把稻穀,拿回家,放在聖像旁邊尊敬的地方,然後單獨脫粒,有一些穀粒則拌在來年的谷種里。在亞伯丁郡,通常用最後一把穀子,偶爾也用最先割下的穀子,做一個克里阿克谷捆,打扮為婦女,接著儀式帶回家。 在腓尼基和西亞,埃及收割人唱的那種哀歌則是在收采葡萄的時候唱,也許收莊稼時也唱(根據類比來判斷)。希臘人把腓尼基人唱的這種歌叫做里納斯或哀里納斯,像曼尼羅斯一樣,並且解釋為悲悼一個叫做里納斯的青年人的死。有一個故事說,里納斯 是一個牧羊人養大的,但被牧羊人的狗撕成幾塊。不過,和曼尼羅斯一樣,里納斯或哀里納斯這個名字也像是起源於文字誤解,原來只是喊叫「哀·拉努」兩字而已,意即「我們真難過呀!」腓尼基人也許是用這句話悲悼阿多尼斯的,至少薩福 [1] 似乎認為阿多尼斯和里納斯是一個意思。 在俾西尼亞 [2] ,有一個類似的悼念曲,叫做《波姆斯》或《波里姆斯》,是馬里安迪尼亞的收割人唱的。據說波姆斯是一個漂亮青年,是國王烏皮亞斯的兒子,或是一個富貴人家的兒子。有一個夏天,他看著莊稼人在他田裡收谷,他去為他們取些水來暍,從此無蹤無影。於是收莊稼的人去找他,唱著哀歌喚他,從那以後,他們每逢收莊稼時就唱哀歌。 第二節 殺死谷精 在弗里吉亞有一個和上述招魂曲類似的歌,收割的人在收谷打穀時都唱,歌名「里提爾西斯」。有一個故事說,里提爾西斯是弗里吉亞王米達斯的私生子,住在西雷納。他常常收割稻子,飯量很大。要是有一個陌生人偶然走進谷田或是從田旁走過,里提爾西斯就給他吃飽喝足,然後把他引到米安德河旁的谷田裡去,強迫他和他一道收割。末後他總是愛把陌生人包在谷捆里,用鐮刀砍掉他的頭,把他的身體用谷稈包好帶走。但是後來赫拉克勒斯來了, 和他一起收割,也照樣用鐮刀砍掉他的頭,把他的身子扔進河裡。既然說赫拉克勒斯用里提爾西斯殺別人一樣的辦法把他殺掉,我們就可以推斷里提爾西斯也常把被他殺害的人的屍體扔進了河裡。據另一個故事的說法,里提爾西斯是米達斯的兒子,常愛邀人和他比賽收割,他如果把他們比輸了,他就鞭打他們;但有一天他碰到一個更強的收穀人,這個收穀人把他殺了。 我們有一定的理由認為這些里提爾西斯的故事是描寫一個弗里吉亞的收穫風俗,根據這個風俗,照例是認為某些人,尤其從莊稼田邊走過的陌生人是體現谷精的,收谷者把他們當作谷精捉住,包在谷捆里,砍掉頭,用谷稈捆住他的身體,然後扔進水裡,作為求雨巫法。這樣假設的理由是:第一,里提爾西斯的故事與歐洲農民的收穫風俗類似;第二,野蠻種族為了促進田地增殖而獻活人為祭是常見的事。下面我們就依次考察這兩個理由,先從頭一個說起。 拿故事和歐洲的收穫風俗相比較,有三點值得我們特別注意,即:一、割谷比賽並把人捆在谷捆里;二、殺掉谷精或谷精的代表;三、對拜訪谷田的人或過路的陌生人的接待。 關於第一點,我們已經談到過,在現代歐洲,對最後一捆進行割、捆、打的人常常被他的總工會夥伴虐待。例如,把他捆在最後一捆里,捆好後背走或用車裝走,打他,用水泡他,把他扔到糞堆上等等。或者是饒了他,沒有這些惡作劇,但至少他是嘲笑的題材,或被認為一年內註定要受某種災害。所以,收割人自然是不願意在收割時割最後一把,打穀時打最後一下,或捆最後一捆。到了要完工的時候,這種不願落後的情緒就產生了勞動者之間的競賽,人 人搶著儘快地完成自己的一份工作,為的是避免令人厭惡地落在最後。例如,在普魯士的米特爾馬克地區,收割黑麥要整最後一捆時,扎的人面對面地站成兩行,每個婦女把谷秸和草繩擺在面前。一發信號,她們就立即儘快整好自己面前的谷捆,誰最後捆完就受其餘的人嘲笑。不僅如此,還得把她捆的那一捆做成人形,叫做老頭子,並且把它拿回穀場上去。在穀場上,收穀人圍著她和谷捆站成一圈跳舞。然後他們把老頭子拿到主人那裡交給他,並且說:「我們把『老頭子』帶給主人。主人可以把它保存起來,等到下次得到一個新老頭子。」然後把老頭子靠在一棵樹上,在那裡放很長的一段時間,成為大家的笑料。在巴伐利亞的阿赫巴赫,當收割要完工的時候,收穀人說:「好了,我們要趕走老頭子了。」他們人人加勁割一塊地內的穀子,能割多快就割多快,誰割最後一把或最後一棵,其他的人就高興地對他喊道:「你得到老頭子了!」有時候收割者的臉上戴一個黑色的假面具,穿上婦女的衣服;如果收割者是婦女,她就穿上大男人的衣服。接著就是跳舞。晚餐時,老頭子得到的一份食物比其他人多一倍。打穀時的做法也是類似的。誰打最後一下,就說誰得了老頭子了。在請打穀人吃的晚餐上,他必須用奶油勺吃飯,要喝許多酒。而且,人們用各種各樣的辦法跟他開玩笑、逗弄他,直到他請別人喝了白蘭地或啤酒,他才能脫身。 這些例子說明收割人的割、打、捆的比賽,是因為他們不願意最後一個完工,受到嘲弄。我們要記住:最後割、打、捆的人被認為是谷精的代表,把他或她捆在谷稈里這種做法更充分地說明了這個思想。後一種風俗我們已經證明過了,但還可以補充幾個例子。 在什切青 [3] 附近的克洛克辛村,收割人對捆最後一捆谷秸的婦女喊道:「你得了老頭子,該把他保存起來!」直到19世紀上半葉還有一個風俗,把婦女本人捆在豆秸里,在音樂聲中把她帶回農場住宅去,在這裡收割人和她跳舞,一直跳到豆秸從他身上落盡。在什切青附近的其他村莊裡,正裝最後一車穀子的時候,婦女們照例要競賽,誰都不願落在後面。因為誰在車上更最後一捆,誰就是老頭子,全身包上稻稈,還為她身上戴花,頭上也戴著花和穀草帽子。在莊嚴的遊行隊伍中,她把頭上戴的收穫冠帶給主人,把它舉在他頭上,並念一串祝願。接著是跳舞,老頭子有權選擇他的(準確一點說,應該用她字)舞伴,和老頭子跳舞是一件光榮的事。在馬格德堡附近的戈墨恩村,割最後一把穀子的收割人常常被整個用谷稈包起來,幾乎看不出谷捆里有人沒有。包好後,另一個身強力壯的收割者把他背在背上,在收穫者的歡呼聲中繞田而走。在墨爾斯堡附近的努豪森村,捆最後一捆燕麥的人用麥秸包起來,叫做燕麥人,其他的人圍著他跳舞。在法國的布里島上,用第一捆谷秸把農場主包紮起來。在埃爾富特 [4] 地區的丁格爾斯特德村,直到19世紀上半葉都有用最後一捆谷秸包人的風俗。他名叫老頭子,用最後一輛車帶回家去,又是歡呼,又是音樂。到了場上,讓他沿著穀倉打滾,用水把他淋濕。在巴伐利亞的諾林根村,打穀時打最後一下的人被用穀草包起來,讓他在穀場上打滾。在巴伐利亞的奧伯爾法茲的某些地方,人們說他是「得到老頭子了」,包上穀草,帶 到還沒有打完谷的一個鄰居那裡去。在西里西亞,捆最後一捆谷秸的婦女大受嘲弄。推她,放倒在地,用穀草捆起來,稱她為穀物玩偶(Kornpopel )。 「所有這些情況里包含的想法是谷精——植物老人——從最後割下的或最後打下的穀子里被趕出來,整個冬天都住在穀倉里。到了播種的時候,他又回到田裡去,在發芽的穀物中作為一種活力而繼續他的活動。」 第二,在里提爾西斯的故事和歐洲收穫風俗之間進行比較,我們應了解,在歐洲收穫風俗中是否常常認為谷精在收谷或打穀時被殺掉。在挪威的羅姆斯達爾和其他地區,穀草收割後,人們就說「穀草老人被殺了!」在巴伐利亞的其他地區,人們說打穀時打最後一下的人殺了玉米人、燕麥人、小麥人等等,依莊稼而定。法國洛林地方提洛村里打最後的穀物時,人們隨著槤枷的節奏,邊打穀邊喊道:「我們正在打死老太婆,我們正在死老太婆!」如果屋裡有一個年老的婦女,人們就勸她當心,不然會被打死。在立陶宛的拉格尼特附近,最後一把穀子留在地里不動,人們說:「老太婆(波巴)正坐在那裡!」然後,一個年輕的收割者磨快他的鐮刀,用力一下把這把穀子割下來。於是人們說:「他把波巴的頭砍下來了!」農場主給他一些賞錢,場主的妻子在他頭上倒一瓮水。據另一種說法,立陶宛的收割者趕忙割完自己應割的部分,因為黑麥老太婆住在最後一棵里,誰割最後一棵,誰就殺死了黑麥老太婆,就會給自己帶來麻煩。在蒂爾西特地區的威基斯堪地方。割最後的穀子的人叫做「殺死黑麥婦女的人」。另外,在立陶宛,人們相信打穀和收谷一樣都是殺死谷精的。當要打的穀子只剩最後一堆的時候,所有打穀 的人都突然退後幾步,好像有人向他們發布了命令似的。然後,他們又繼續工作,槤枷打得特別快、特別狠,直到只剩最後一捆。於是他們發瘋似地拚命干,每根神經都擰緊了,槤枷雨點般地落在穀物上,直到領工高喊「停」為止。停止的命令發出後,最後落在槤枷的人立即被其他的人圍起來,喊道:「他打死了黑麥老太婆。」他必須請他們喝白蘭地贖罪,他與割最後的穀子的人一樣,叫做「殺黑麥老太婆的人」。在立陶宛,有時用偶像來代表被殺的谷精。一個用谷稈做的穿著婦女衣服的偶像。放在打穀場上最後要打的一堆谷秸下面。打穀時誰打最後一下,誰就「打死了老太婆」。我們已經講過焚燒代表谷精的偶像的例子。在約克郡的東萊丁,在收穫的最後一天有一個叫做「燒巫婆」的風俗。在地里割過的穀子殘梗上點火燃燒一小捆穀子,在火上烤熟豌豆吃掉,隨意喝著麥酒,男孩女孩圍著火鬧著玩,在彼此臉上抹黑。有時又用一個男子代表谷精,他躺在最後的穀子的下面,就在他身上打穀,人們說:「老頭子被打死了!」我們說過場主的妻子和最後一捆穀子被同時塞在打穀機下面,好像要給她脫粒,然後又像簸谷糠似地簸她。在蒂羅爾的沃爾德斯,打穀時,誰打最後一下,就將穀殼塞在誰的後頸窩裡,硬在他頭上戴一頂穀草帽子。如果他個兒很高,就認為來年莊稼也長得很高。然後把他和一捆穀子捆在一起扔進河水裡,在卡林西亞,打穀時打最後一下的人以及穀場上捆最後一捆的人,手腳都被用草繩捆起來,頭上戴上穀草冠。然後把這兩人臉對臉地捆起來放在橇上拉過林子,扔進溪流里。把谷精代表扔進河裡的風俗和用水淋他的風俗一樣,通常是一種求雨巫術。 第三,到此為止,谷精的代表通常是割、捆、打最後穀物的男人 或婦女。現在我們來講講這種情況:谷精由路過收割穀子的陌生人代表(正如里提爾西斯的故事),或由第一次來到田裡訪問的人代表。整個德國都有這樣的風俗:收割者或打穀者抓住過路的人,用穀草編的繩子捆起來,非付罰金不可。農場主人或他的客人初次下田或到穀場上,也這樣對待。有時候只捆他的手臂或腳或脖子,有時把他包在稻稈里。如在挪威的梭洛爾,不管誰進田裡去,主人也好,陌生人也好,都用谷秸把他捆起來,要付贖金。在蘇斯特附近,場主初次去看拔亞麻的人時,全身都被包上亞麻,婦女也圍上過路的人,用亞麻把他捆起來,硬要他請喝白蘭地。在內德林根,用穀草捆住陌生人,把他系在一捆穀子上,非罰款不可。波希米亞西部黑澤爾伯格的德國人中,農場主一拿出最後的穀子,要在打穀場上脫粒的時候,馬上就被用這些穀子包起來,必須獻出烙餅來贖自己。在法國諾曼底半島的普坦吉村至今還假裝把地主用最後捆一小麥捆起來,至少在二十多年前還是這麼做的。這件事完全由婦女來辦。她們撲到地主身上,抓住他的胳臂、腿、身子,把他按倒,讓他筆直躺在最後一捆穀子上,然後假意把他捆起來,把收穫晚餐時要遵守的條件念給他聽,他要是接受了這些條件就放他起來。在法國的布里島上,凡不是本場的人走過田邊時,收割的人們就去追趕他。如果把他抓住了,就把他捆在谷把子裡,一個個地去咬他的前額,喊道:「你該帶著這塊地里的鑰匙」。別處的收割者則說:「得到了鑰匙」,是指割、捆或打最後一把穀子。所以和在布里一樣,把陌生人捆在穀子里,並對他說:「帶上這畝田的鑰匙」,這就等於說他是老頭子,即谷精的體現者。在摘蛇麻子的時候,如果一個衣冠楚楚的陌生人從蛇麻子地里經過,婦女們就把他捉住,按 在裝蛇麻子的布袋裡,蓋上葉子,付了罰款才釋放他。 這樣說來,現代歐洲的收割者和古代的里提爾西斯一樣,愛抓住過路的陌生人,把他綁在谷捆里。他們當然不會像里提爾西斯那樣把陌生人的頭砍掉,不過,他們雖然沒有採取這樣強暴的步驟,他們的語言和動作至少也表明了想要這樣做的願望。例如,在梅克倫堡 [5] ,在收穫的頭一天,如果農場主人或主婦或一個陌生人到田裡來,或只是從田旁走過,所有割谷的人都面對著他磨鐮刀,大家一致用鐮刀敲著磨刀石,好像他們要動手割了。然後,帶領收割的婦女走到他面前去,在他左臂上拴一根帶子。他必須付出罰款作為自己的贖金。在拉茲堡附近,農場主人或其他引人注目的人物下田或走田邊經過時,所有收割者都停止工作,全體向他走去,拿鐮刀的人走在前面。他們走到他跟前時,男人婦女都排成一行,男人把鐮刀頭插在地上,像是在磨鐮刀一樣,然後他們脫下帽子,把帽子掛在鐮刀上,領工的人就站在前面發表講話。講完後,他們一起有節奏地、響亮地磨著鐮刀,然後他們戴上帽子。於是兩個捆谷的婦女走出來,其中一人用谷稈或絲帶捆住農場主或陌生人(是誰就捆誰),另外一個人念一段押韻的話。下面是收割人在這時所講的話的例子:在波美拉尼亞 [6] 有些地區,每個過路人都不能通過,因為路都被穀草編的繩子攔住了。收割者把他圍在中間,一面磨著鐮刀,他們的領工就說: 人已準備齊全, 鐮刀彎成一彎, 穀子有大有小, 紳士必須殺掉。 然後又繼續磨鐮。在什切青地區的拉明村,收割人圍著陌生人站成一圈,對他說道: 我們要用這把亮晃晃的刀, 砍掉這位紳士的頭, 我們用刀割草地和谷田, 還要用刀割掉世上的王侯。 干苦活兒的總有些口渴, 紳士要請點啤酒白蘭地, 這個玩笑馬上就不開。 要是他不答應這小小要求, 我們寶刀可就夠他挨! 打穀場上也把陌生人看作谷精的體現者,用對付谷精的辦法對待他。在什勒斯維希的威丁哈德村,生人來到打穀場上時,人們就問他:「要我教你跳槤枷舞嗎?」如果他說要,他們就把槤枷杆擱在他脖子上,好像他是一捆穀子。把兩根杆子夾得緊緊的,幾乎把他卡死。在威姆蘭(瑞典)的某些教區,生人走進打穀人正在幹活的穀場上時,他們就說:「我們要教他唱打穀歌!」然後他們把槤枷 放在他脖子上,用穀草繩子纏住他的身子。我們說到過,如果是陌生婦女走上打穀場,打穀人就用槤枷圍著她的身子,用谷稈編成花環套在她脖子上,並且喊道:「瞧這個五穀娘娘!瞧哇!五穀閨女就是這個模樣!」 這樣說來,在這些現代歐洲的收穫風俗中,割、捆、打最後穀子的人算是谷精的體現者,圍上穀子,用農具假裝殺他,並把他扔到水裡去。這些與里提爾西斯的故事相類似的地方似乎證明里提爾西斯的故事確是描寫弗里吉亞一個古老的收穫風俗。由於近代與此相應的風俗里對於殺谷精人身代表一節不得不省略掉,最後多也不過是模仿他表演一下,所以需要證明一下在原始社會裡,為了促進谷田增產,一般是殺人作為農事儀式的。下面的例子會清楚地表明這一點。 第三節 以活人祭祀穀物 在厄瓜多,瓜亞基爾的印第安人播種時常以人血人心獻祭。卡尼亞爾(今厄瓜多的昆卡)人過去每年收穫時要以一百個兒童獻祭。基多諸王、秘魯的印加人以及在相當長一個時期內西班牙人都未能禁止這種殘忍的祭祀儀式。墨西哥在收穫節時,把當季的頭批收穫獻給太陽。他們將一個犯人放在兩塊大石頭中間,把大石頭上下對好,合上石頭就把犯人壓碎。埋葬了死者的殘軀,接著就舉行宴會跳舞。這種祭儀稱作「合石祭」。我們講到過,古時墨西哥人在玉米生長的各個階段都以活人獻祭,人犧的年齡與穀物生長的階段相應,播種時獻祭新生的嬰兒,穀物發芽時獻祭較大 的孩子,依此類推,到穀物完全成熟時則獻祭老人。毫無疑問,他們認為作人犧者的年齡與穀物生長期吻合會加強祭祖的效果。 波尼印第安人每年春天下地播種時獻祭一個活人。他們認為是晨星授命這樣做的,或是晨星派遣的使者某種鳥來傳達這一指令的。人們把這種鳥製成標本,保存起來,當作魔力強大的神物。他們認為如果有一次不這樣獻祭,玉米、豆類、南瓜就會全無收穫。人犧是一個男性或女性俘虜。給他穿上最華麗、最貴重的衣服,吃最精美的食物,養得胖胖的,小心看守著,他自己全然不知道自己的命運。當他長得夠胖的時候,他們當著一大群人面前,把他捆在一個十字架上,他們跳著莊嚴的舞蹈,然後用戰斧砍掉他的頭,用箭射他。據某商人說,然後女印第安人從犧牲者的屍體上割下一塊肉來,用肉塗抹鋤頭。但是另外一個舉行儀式時在場的商人說沒有這樣的事。祭禮完畢後,人們立即去種地。1837年或1838年4月,波尼人祭獻過一個蘇族印第安人的女孩子。關於這場祭儀,有一篇專門的記載:這個女孩子約14或15歲,蓄養了6個月,這段時期待她很好。獻禮的前兩天,她由全部頭領和武士陪伴著,從一個小屋領到另一個小屋。每個屋都給她一小塊木柴和一點顏料,她把它們交給她旁邊的武士。她就這樣到每個小屋去拜訪,處處都得到同樣的木材和顏料的禮物。到了4月22日那天,人們把她領出去獻祭,由武士伴隨著,每人拿兩塊她交給他們的木柴。她的身體塗得一半紅、一半黑,把她系在一種絞架樣的東西上,用慢火烤她一陣,然後用箭射死她。主祭人再把她的心掏出來吃掉。趁她身上還有些溫熱的時候,從骨頭上一小塊一小塊地割下她身上的肉,放在一些小籃子裡,拿到附近的谷田裡去。頭領拿出一塊 肉來,滴一滴血在新種的谷種上。其餘的人也照樣這麼做,終於所有的種子都淋了血,然後再蓋上土。根據一種記載,犧牲者的身體被壓成漿糊,把它抹在玉米上、土豆、豆子和其他種子上使它們增殖。他們希望用這種祭祀獲得豐收。 西非洲的一個皇后過去每年3月里獻祭一個男子和一個婦女。他們是被用鐵鏟和鋤頭殺死的,他們的軀體就埋在剛犁過的田中央。在幾內亞的拉各斯,有這樣一個風俗,每年春分以後把一個小女孩活活釘死在木樁上,祈求好收成。和她一起獻祭的還有綿羊、山羊,以及甘薯、玉米花絮、羊角、香蕉等,分別掛在兩邊的木樁上。為了獻祭,先將人犧放在王宮里將養,拜物教的人把她們的意志練得非常堅強,她們是高高興興地送死去的。幾內亞的貝寧過去也年年獻祭類似的祭品。貝專納部落的馬里莫人為莊稼豐收獻活人為祭,選出的犧牲者一般是個矮胖的人,用強力把他抓住或將他灌醉,送到田裡去,在小麥中把他殺掉,當作「種子」(他們是這麼稱呼的)。他的血液在太陽下凝固後,和他的前額骨、前額骨上的肉和腦髓一起燒掉,然後把灰撒在地里,使之肥沃,而身體的其他部分被吃掉。 菲律賓群島有個棉蘭老島上的巴哥波人在播種稻子前奉獻活人為祭。人犧是個奴隸,在樹林裡將他砍成幾塊。菲律賓群島呂宋島內地邦都的土人都熱衷於獵取人頭。他們獵取人頭的主要季節是栽種和收割稻穀的時候。為了莊稼長得好,每塊地至少在移植時獵取一個人頭,播種時又獵取一個人頭。獵取人頭者結伴三三兩兩地走出去,埋伏等待犧牲者,不管來的是男人或是婦女,便砍下他或她的頭、手、腳,趕緊帶回村去,大家歡呼迎接他們。首先 把人頭掛在村前空地上的兩三棵死樹上,四周圍著大石頭,當作座位。然後人們圍著樹跳舞、宴會、喝酒興醉。待人頭上的肉爛盡了之後,砍下頭的人就把頭顱帶回家去,作為珍物保存起來,他的夥伴把那些手和腳也同樣處理。呂宋內地的另一部落阿波耀人,也遵循類似的風俗。 洛塔·納加人是許多野蠻部落之一,住在道路崎嶇曲折的深谷里,這些山谷從印度布拉馬普特拉富饒的河谷蜿蜒地穿入叢山中。洛塔·納加人過去有一個普遍的風俗,把他們遇見的人砍去頭、手和腳,然後把砍下的部分掛在田裡,以保證稻穀豐收。他們對他們無情殺害的人並無怨恨。有一次他們把一個男孩活活地剝了皮,砍成小塊,把孩子的肉分給所有的村民,村民們把分到的肉放在谷箱裡,以避厄運並保證穀物豐收。印尼達羅毗荼族的貢德人,綁架婆羅門的男孩子,留作各種祭祀場合的犧牲。播種時和收穫時,一番盛大遊行之後,就用毒箭射死一個男孩。然後把他的血撒在犁過的田地里或成熟的穀物上,把孩子的肉吃掉。喬塔納格普爾 [7] 的奧拉昂人或烏拉昂人敬奉名叫安娜·庫里的女神。此神能保佑莊稼豐收、人們富裕。若要求得女神福佑,必須用活人為犧牲向她獻祭。雖然英國政府禁止,這種以活人為犧牲的祭祀,但據說仍違令秘密進行。這些人犧大都是無家可歸的流浪兒童,他們的失蹤很少有人注意。每年四五月份是綁架人犧者活躍的季節。在此期間陌生人不能單獨在這一帶走動,家長們也不敢讓孩子進入樹叢或放牧。綁架者看見這類人時便割斷其咽喉,截去其無名 指的上段和鼻子,拿去祭祖女神,女神就住在獻祭者的家裡,這戶人家的莊稼就增收一倍。女神是以孩子的形象住到獻祭者的家中,主人收進未去殼的稻子回家後,請出女神在稻堆上翻滾一遍,這一堆稻子就會增加一倍。滾後女神馬上煩躁不寧,這時必須獻祭人犧的鮮血,才能使神安靜下來。 孟加拉的另一支達羅毗荼族的孔德人(或坎德人)提供了最著名的有固定方式的以人犧祭祀祈求確保豐收的例子。這些材料,我們是從英國軍官寫的報告中得來的,這些軍官在19世紀中葉取締過這些祭祀。祭品獻給大地女神塔麗·澎努或珀拉·澎努,人們認為獻祭能確保好收成,能消災祛病。種植鬱金尤其需要以活人獻祭,孔德人提出理由說,不流血鬱金就不會有深紅的顏色。只有買來的人犧(或叫默利亞[Meriah])或天生的人犧女神才接受。天生的人犧是指他父親曾是人犧或自幼被父親或保護人做人犧養大的。孔德人在困難中常常把他們的孩子當人犧賣掉,「認為他們的靈魂會享福,他們的死是為了人類的利益,最光榮不過了!」有人遇見過一個潘努阿族的人大罵一個孔德人,最後還唾沫吐在他臉上,因為這個孔德人把自己的女兒當人犧賣了,這個潘努阿人原想和她結婚的。有一群孔德人看見了,立即擠上前去安慰賣孩子的人,說道:「你的孩子為全世界的生存而死,大地女神自己會把唾沫從你臉上擦掉。」人犧在獻祭前常常好生將養幾年,他們既然是聖物,自然受到極端的愛護和崇敬,走到哪裡,哪裡就歡迎他們。一個默利亞青年,到成年時一般都有妻子,妻子通常也是個默利亞(或人犧),他得到妻子的同時,還得到一份土地和牲畜農具。他們生的孩子長大以後也做人犧。部落、部落的分支,或村落都在定期 的節日或非常的場合里向大地女神獻祭人犧。部落和部落的分支定期祭祀,通常要使各家的主人為他們的田地至少每年得到一塊肉,一般是在他們的主要莊稼下地的時候。 上述祭祀的做法如下:祭祀前十天或十二天,將人犧一直蓄留的長髮剃去。男男女女成群結隊都來觀看祭祀,因為這種祭祀是為了所有人的。人們接連幾天歡宴淫樂。祭祀的頭一天將人犧穿上新衣,人們在音樂聲中跳著舞,擺成莊嚴隆重的隊列,引導人犧來到「默利亞樹叢」。這是離村莊不遠,未經砍伐過的高大樹林。林中豎立著一根柱(有時木柱在兩株土名Sankissar的灌木之間)將人犧綁在木柱上,遍身塗抹油膏、酥油和鬱金根粉,戴上鮮花。人們全天向人犧致敬,「簡直像對神一樣膜拜」。一場爭奪人犧身上最小一點紀念物的景象立即出現:連他身上塗抹過的點滴鬱金粉,或者他的一口唾沫,都被視為貴重之物,婦女們尤其珍視。人群踏著音樂的節拍圍繞木柱舞蹈,並向大地祝告說:「神啊,我們向您獻上這個人犧,乞求您保佑我們一年四季風調雨順,人壽年豐。」又向人犧說:「我們付出代價買了你,並沒有捕捉你來。現在按習俗把你獻祭,請不要怪罪我們。」儀式一直進行著,通宵達旦直到第二天中午,極少間斷。儀式一停下來,眾人便開始處理人犧:再次給人犧塗油,人人撫摸人犧身上塗油的地方,把油膏塗在自己的頭頂上。有些地方還帶著人犧列隊走遍全村挨家挨戶讓人們在他頭上拔下頭髮,有人則要求人犧吐一口唾沫給他們塗抹在頭上。由於人犧既不捆綁,也毫不抵抗,所以他的胳臂——需要時連他那腿的骨頭都被敲碎——經常先用鴉片把他麻醉,使他失去知覺。最後將他處死的做法各地有所不同。最普遍的做法似乎是勒死或掐 死,將一棵大樹從離地幾尺高的地方劈開,把人犧的脖子(有的地方則是將人犧的胸脯)夾在劈開的裂縫中,由祭司和助手盡力將裂縫擠合起來,用斧稍稍砍傷人犧,人群立即衝上前去,割下人犧身上的肉來,只剩頭部和腸子不要。有時則把人犧活活地割成碎塊。在秦納基姆迪 [8] ,人群拖著人犧在地里走,邊走邊用刀割下人犧身上的肉(不要頭和腸子),直把他割死。這地區還有一種常見的做法,是把人犧綁在木製的大象的長鼻子上,大象系在一根粗大且能轉動的木柱上,人群圍著等候還活著人犧轉到自己面前時便用刀割下他身上的肉來。康貝爾少校曾在一些村子裡發現這種用來處死人犧的木象竟有十四個之多。有一個地區用火把人犧慢慢烤死,他們搭起一座不高的台,兩邊斜坡像屋頂似的,把人犧放在台上,捆綁著四肢以免他掙扎。然後點起火來,把烙鐵燒紅,使人犧在台的兩面斜坡上下翻滾。時間越長越好。因為這樣人犧流的淚水就越多,雨水就將越充足。到第二天就把人犧的屍體切割成碎片。 從人犧身上割下來的肉立即被各村派來的代表帶回去。為了保證儘快送回本村,往往採取驛站似的多人接力傳遞辦法,直送到五六十里之外。各村守在家裡的人一直餓著肚子堅持等待人犧的肉到來。送肉的人到來後便把肉放在全村公眾集會的地方,由祭司和各家家長前來領肉。祭司把犧肉分成兩份,一份奉獻大地女神,他背過身,眼不看,把肉放進地上一個洞內埋起來,眾人各在上面添一小撮土,祭司用葫蘆裝一葫蘆水澆在上面。然後便按在場 人家每戶一份將剩下另一份人犧的肉切碎分給各戶。各戶家長將分得的肉片用樹葉包捲起來埋在他最好的田地里,埋時也是轉過身軀,眼睛不看。有些地方是各人拿著自己分得的那份肉走到灌溉自己田地的溪流邊,把肉掛在棍子上插在溪邊,在這以後的三天內人家都不打掃,有的地方則嚴格保持沉靜,不許點火,不許砍伐樹木,不接待生人。人犧死後的當天夜晚,其身體的殘餘部分(即頭部、肚腸、骨骼)由一些身強力壯的人看守著,第二早上和一雙全羊一起在火葬柴堆上焚化。然後將骨灰撒在地里,並且還把一部分骨灰和成漿子抹在房屋和穀倉上,或者混在新收的穀物里防止生蟲。有時也將人犧的頭和骨骼埋掉不予焚燒。自禁止以人為祭品以後,有的地方則代之以較低賤一些的犧牲,例如秦納基姆迪的首府地區便以羊代替人犧,其他地方則以水牛為犧。他們把牛綁在聖林中的木柱上,手持亮晃晃的刀子圍著犧縱情舞蹈,然後撲向犧牛,幾分鐘內就把它割成碎片,彼此爭奪著每一小塊牛肉。誰搶到一塊肉在手,就以最大速度跑到自己的地里埋起來。按照古代習俗,必須在日落之前埋好,有的人路遠,所以必須儘快地奔跑。所有婦女向迅速跑走的男人投擲土塊,她們有些人擲得很準。剛才還十分喧囂的聖林很快就寂靜下來,只剩下幾個人留在那裡看守剩下的牛頭、牛骨、牛肚,按照儀式在木樁底下燒掉。 在孔德人的祭祀中,由權威人士充當默利亞奉獻給大地女神。從他們死前死後受到的待遇來看,似乎這個習俗不能解釋為僅僅是祈年的祭祀。一部分犧肉當然地奉獻給大地女神,另一部分則被各戶人家埋在自己的地里,人犧的其他部分燒成灰後撒在地里,另外還和成泥漿抹在穀倉上,或摻和在新谷里。這後一部分的做 法意味著默利亞的身體有使穀物生長直接的或固有的力量,完全不同於向神獻祭祈求神的福佑那樣間接的效果。換句話說,人們相信人犧的血肉和骨灰具有肥沃土壤的神奇的或實質的能力。他們認為默利亞的血和淚也本能地具有這樣的力量:他的血能使鬱金香花色紅艷,他的眼淚能降為甘霖。對於後者幾乎無人懷疑,至少最初時無人懷疑,都認為,他的眼淚不只預兆雨水的將臨,而是確實召來了甘霖。同樣,埋下默利亞的肉,在上面澆水,無疑也是一種求雨的巫法。此外,默利亞具有巫術法力還表現在人們相信他的這些美好特性存在於他全身的各個部分,從頭髮到唾液都有。這就表明默利亞不只是祈神福佑的人犧。此外,對他的極端尊敬,也表明了這種看法。康貝爾少校形容,默利亞「被當作超凡的人」,麥克菲爾遜少校說:「對他所表示的尊敬,簡直像對神的膜拜一樣。」總之,默利亞似乎是被當作神一樣地對待的,最初被看作大地女神,或者植物之神,後來才不把他看作神的化身,而作為奉獻給神的人犧。這後一種看法,記述孔德人這種儀式的歐洲作者也許看得有些過分。因為習慣於這後一觀點,認為向神獻祭就是為了求神恩惠,所以歐洲的觀察家們就容易傾向於按照這種意義來解釋一切宗教禮儀中屠宰的現象,並且假定哪裡有這種現象,哪裡就一定有這種神。他們並且認定屠殺人犧者總相信這種殘殺獻祭是受神歡迎的。因此這種先入之見就不知不覺地流露於作者的筆下,而歪曲了未開化民族的原始宗教儀禮。 像孔德人祭祀中那麼非常明顯的將神的代表殺掉的跡象在上述其他以人為犧牲的祭祖中也能找出一些來。例如,將被殺的馬里莫人的骨灰撒在田裡,把婆羅門男孩的血灑在莊稼上和地里;將 殺掉的納加入裝在谷箱裡;讓蘇族女孩的血流在種子上。又如說人犧就是穀物,換句話說,也就是認為他是谷的精靈或化身,這一點也從他們感到苦痛這一點上得到證明,人們似乎盡力證實人犧和人犧所體現或代表的自然物之間實質上的一致:如墨西哥人殺幼小的犧牲祭祀幼小的穀物,殺年老的犧牲祭祀成熟的穀物;馬里莫人獻祭又矮又胖的人作「種子」,其身材與年幼植物的高矮相對應,其胖瘦與希望植物能達到的狀況相對應;波尼人要把他們的人犧養得胖胖的,也許是抱著同樣的看法。又如,非洲人用鏟子和鋤頭殺死人犧的風俗,墨西哥人像壓穀子一樣,用兩塊石頭碾死人犧的風俗,這些都是表示人犧與穀物是等同的。 這些野蠻人的風俗中還有一點值得注意。波尼人的酋長吞食蘇族女孩的心,馬里莫人和康德人吃下人犧的肉。假如像我們所想的那樣,人犧被視為神靈,那麼神靈的敬奉者就會認為吃人犧的肉就是吃神的身軀。 第四節 以活人當谷精處死 方才描述的未開化民族的宗教儀式,提出了與歐洲收穫風俗類似的例子。如谷精的增殖性能既表現在原始人用人犧的血和灰攪拌谷種的習俗中,也表現在歐洲農民用最後一捆谷穗上的穀粒摻拌春天新谷的習俗中。又如,認為人即是谷,這個看法也是一樣的。未開化民族的風俗選用人犧要其年齡和身材與穀物的年齡和高度(無論是實際的或是希望穀物能達到的)相適應;蘇格蘭人和施蒂里亞人的規矩,在谷精還是閨女的時候,最後的穀子由年輕的 少女來收割,在谷精成了五穀媽媽的時候,就由年老的婦女來收割;在洛林地方,殺老太婆的時候,也就是說打最後的穀子的時候,人們警告年老的婦女要當心;蒂羅爾人希望打穀時打最後一下的人是個高個兒,那樣,來年的穀子也會長得很高。再進一步看:在未開化民族風俗中,用鋤頭或鏟子殺谷精的代表,或用兩塊石頭將他碾碎,在歐洲農民風俗中,也有與此相仿的表現,他們的做法是裝作用鐮刀或槤枷殺死谷精。還有,孔德人把水潑在埋好後的人犧的肉上的風俗,與歐洲農民把水潑在谷精人身代表身上或將他投入溪流的風俗是一致的,亨德人和歐洲農民的風俗都是求雨巫法。 現在回頭來談談里提爾西斯的故事,事實表明在野蠻的社會裡通常是為了促進莊稼生長而殺死活人。因此,假定在弗里吉亞和歐洲,為了類似的目的也一度殺過人,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弗里吉亞的傳說故事和歐洲的收穫風俗彼此非常相近,都表明這樣殺過人的結論,那麼,我們就不得不至少暫時接受這個結論。再說,里提爾西斯的故事和歐洲的收穫風俗都表明處死的人犧是谷精的代表,這一點正好與某些未開化民族的觀點一致,那些未開化的野蠻人似乎認為被殺的人犧能使莊稼興旺。整體來看,我們大致可以認為在弗里吉亞和歐洲,每年都在收割的田地里殺死谷精的代表。先前我們也已經表明有理由相信歐洲同樣地每年殺死樹精的代表。關於這兩種非常相近的風俗的證據完全是彼此獨立的。他們的同時存在似乎提供了對兩者都是有利的新推斷。 怎樣選擇谷精的代表呢?對這個問題已經提出過一種答案。 里提爾西斯的故事和歐洲的民間風俗都表明過路的陌生人就是從割下或打下的穀子中逃出的谷精,並把他當作谷精捉住殺掉。但是在證據提出的並非是唯一的答案。照里提爾西斯的傳說來看,里提爾西斯的人犧並不是一個單純的過路人,他們是在收穫賽中輸了,然後被用穀子包起來斬首的。這一點表明谷精代表的選擇可以用收穫時競賽的辦法,競賽中比輸了的人不得不接受這個致命的榮譽。歐洲的收穫風俗也證實了這種假定。我們談到過,在歐洲,收割者之間有時競賽,誰都不願落在最後面,比輸的人,也就是割了最後的穀子的人,常常受到虐待。不錯,我們是沒有發現假裝殺掉他的做法。但另一方面,我們知道,誰在打穀時打最後一下,亦即打穀比賽中比輸了,就假裝將誰殺掉。那麼,既然打最後一下的人是以谷精代表的身份被假裝殺掉的,既然割和捆最後一捆的人也和打最後一捆的人一樣具有代表谷精的身份,既然在這幾種勞動中收割者事事都怕落後,我們就可以推定:割最後一捆、捆最後一捆也和打最後一捆的人一樣,通常是被假裝殺掉的,但是在古代則是真正殺死的。這種猜想已經由割最後的穀子的人馬上會死去這個流行的迷信證實。有時候,人們認為在田裡割最後一捆穀子的人將在來年內死去。把割、捆、打最後的穀子的人看作谷精的代表,理由可能是這樣:人們認為谷精儘可能地躲在穀子里,在正幹著活的割谷、捆谷、打穀的人面前往後退。最後的莊稼割了,最後的一捆捆了,最後的穀子脫粒了,他躲無可躲,不得不在谷杆之外另找託身之地,這之前谷杆就是他的身體或衣服。他(谷精)剛從穀子里被趕出來,離他最近的地方站著一個人,這時,除自然投向此人外,走投無路的谷精還能有其他託身之處嗎?而這個 人必然是最後割、捆、打穀的人。所以就把他或她捉住當谷精本身對待。 由此看來,在收穫地里被當作谷精代表而殺死的人,或者是一個陌生的過路人,或者是最後割、捆、打穀的收割者。但是古代傳說和現代民間風俗都表明還有第三種可能。里提爾西斯不只處死陌生人,他自己也被殺了,方式顯然和他殺別人一樣,即:用谷捆包起來,砍掉頭,扔進河裡去,故事還表明這事發生在里提爾西斯自己的土地上。同樣地,在現代的收穫風俗中,似乎主人(農場主或鄉紳)本人也和陌生人一樣常常被假殺。我們還記得,傳說里提爾西斯是弗里吉亞一個國王的兒子,還有一種說法,說他自己就是國王。我們把這一點和他明明以谷精代表的身份而被處死的傳說聯繫起來看,我們不得不這樣推測,這裡又有一個每年殺一個神王或專司祭祀的王的風俗跡象。我們知道,這些神王或專司祭祀的王在西亞許多地區(尤其是在弗里吉亞)進行過陰森的統治。我們談到過,看來這個風俗在有些地區有了修改,王兒子可以代父親而死。里提爾西斯的故事是修改後的風俗的遺蹟,至少也是遺蹟的一種。 現在,我們來看看弗里吉亞的里提爾西斯和弗里吉亞的阿蒂斯的關係,我們也許還記得在珀西納斯——專司祭祀之王的所在地——最高祭司似乎每年以植物神阿蒂斯的身份被殺,古代作者也把阿蒂斯描寫為「一根割下的谷穗」。這樣說來,谷精的體現者阿蒂斯每年由他的代表替死,我們可以認為他最終與里提爾西斯是一回事,里提爾西斯不過是粗獷的原始宗教形式,阿蒂斯則是由此發展而成的正式宗教。實情可能是如此,但從另一方面看,歐洲 民間風俗卻提醒我們,在同一個民族中,兩種不同的植物神可以由他們各自的人身代表,在一年裡不同的時候,都以神的身份被殺。我們談過,在歐洲一般似乎是在春天以樹精的身份殺一個,在秋天以谷精的身份再殺一個。里提爾西斯可能也是如此。阿蒂斯主要是樹神,他與穀物的聯繫不過是樹精威力的擴大,像5月收穫風俗里所表現的那樣。而且阿蒂斯的代表似乎在春天被殺;而里提爾西斯的代表則是在夏天或秋天被殺,依弗里吉亞收穫的時間而定。大體說來,我們沒有正當理由把里提爾西斯看作阿蒂斯的原型,兩者可以看作同一宗教觀念的平行產物,彼此間的關係就像歐洲的收穫老人與春天野人、樹葉人等等的關係一樣。兩者都是植物精或植物神,兩者的人身代表都每年被殺掉。但是,對阿蒂斯的崇拜已升到正式宗教的尊嚴地位,還傳播到義大利;而里提爾西斯的儀式好像從來沒有超越其本土弗里吉亞的範圍以外,永遠保持著粗獷儀式的性質,由農民在收割莊稼的地里舉行。最多不過像孔德人那樣由少數幾個村子聯合在一起,為他們共同的福祉弄一個人犧(從司祭祀之王或弱小之王的家族中挑出)作為谷精的代表而殺掉,這種人犧可以說明傳說中的里提爾西斯是弗里吉亞王子或國王的身份。如果幾個村子並未這樣聯合起來做,每一個村子或農場也可以自己找出穀神代表來,其做法是抓一個過路人處死,或者將最後割、捆、打的收割者處死。獵取人頭作為促進穀物生長的手段,在古代歐洲和西亞的野蠻土著中可能是普通的現象,正像阿薩姆、緬甸、菲律賓群島和印度群島原始農業部落中至今或迄至晚近還普遍流行一樣。更無須再說血液也跟歐洲一樣,在莊稼地或打穀場上殺人的古老野蠻的風俗早在公元前5—前4世紀就已經確 實改進為假裝殺人了,收割人、打穀人自己也許都只把這種做法當作粗魯的玩笑而已,農家流行的習俗允許他們向過路的生人、同伴,甚至主人自己開這種玩笑。 我花了較多的篇幅說里提爾西斯的歌,因為它與歐洲以及野蠻民族的風俗有許多可能對比的地方。西亞和埃及的其他收穫歌曲前面已經提請注意,現在可以簡略地帶上一筆就夠了!比西尼亞的波姆斯和弗里吉亞的里提爾西斯之間的類似點有助於證明剛才提出的對里提爾西斯的解釋。收割者每年用輓歌悲哭波姆斯的死亡或失蹤,他和里提爾西斯一樣,是一個王子,或至少是一個出名的富家的兒子。受他監工的那些收割者是他在自己的土地上幹活,他去為他們取水時失蹤了。根據一種說法,他是被女仙背走了,毫無疑問,是泉水、池塘,或河流的女仙,他是到那裡去取水的。照里提爾西斯的故事和歐洲民間風俗的旁證來看,波姆斯的這種失蹤可能是用穀子把農場主人捆起來扔進水裡的風俗的遺蹟。收割者唱的哀傷曲調也許是悲悼谷精死亡的悼歌,谷精或是在割下的谷中被殺,或者在一個人身代表的身上被殺,他們對他發出的呼喚可能是他們求他來年復生的禱詞。 腓尼基人的里納斯歌是在收穫葡萄時唱的,我們從荷馬的作品裡知道,至少在小亞細亞都是如此。這首歌和里提爾西斯的傳說都表明,在古代,收葡萄的人和挖葡萄的人對待過往的路人與收割者里提爾西斯對待路人的做法非常相似。有個傳說,利此亞 [9] 的西里厄斯強迫過路的人給他挖葡萄園子,最後赫庫里斯出現,殺 了他,把他的葡萄連根挖起來。傳說大體上似乎就是如此,很像里提爾西斯的傳說,但是古代作家和現代民間風俗都沒有為我們補充傳說的詳細內容。不過,進一步看,腓尼基收割者大概也唱里納斯之歌,因為希羅多圖斯曾把這首歌比作曼尼羅斯之歌。我們說過,曼尼羅斯這歌是埃及收割者對割下的穀物唱的悼詞。並且,有種看法認為里納斯即阿多尼斯,而阿多尼斯在某種程度上是專指穀神的。這樣說來,收穫時唱的里納斯悼歌可以說就是阿多尼斯的悼歌。兩者都是收割者對死去的穀物精靈唱的輓歌。但是阿多尼斯和阿蒂斯一樣,已發展成為神話的莊嚴形象,在華麗的城市裡受到供奉和哀悼,遠遠超出他腓尼基老家的界限以外,而里納斯似乎始終不過是一支簡單的小調,由收莊稼和收葡萄的人在谷堆旁和葡萄園中歌唱。里提爾西斯和歐洲民間以及野蠻人的風俗相近,表明在腓尼基被殺的谷精(死去的阿多尼斯),以前可能是由人犧代表。這種假說從哈蘭的傳說故事得到證實。哈蘭的故事說:塔穆茲(阿多尼斯)被他殘暴的主人殺了,骨頭被碾碎,給風吹散。我們談到過,在墨西哥,收穫時的人犧是用兩塊大石壓碎。在非洲和印度,人犧的骨灰和屍體的殘餘部分都撒在田裡。哈蘭的傳說可能只是關於磨谷和撒種的一種神話表現方式。還有一點似乎也值得提一下:勞斯月的第16日是巴比倫人的撒卡亞節,每年這個節日要殺一個假王,這個假王可能是代表塔穆茲的。記載這個節日名稱及其日期的歷史學家比羅蘇斯 [10] 採用的可能是馬其頓人的 曆法,因為他把他的歷史著作獻給安提奧契斯·索特,在他那時候,馬其頓人的勞斯月似乎與巴比倫人的塔穆茲月正相吻合。如果這個推斷沒錯的話,那麼,撒卡亞節殺的假王具有神的身份這種看法就可以成立了。 還有大量的證據,表明在埃及被殺的谷精——死去的奧錫利斯——是以人犧代表的,收穫者在谷田裡將他殺掉,唱輓歌悲悼他的逝世,希臘人由於文字上的誤解把這首歌叫做曼尼羅斯。關於布錫利斯的傳說似乎保存了一點人犧的遺蹟,這個傳說中提到埃及人在對奧錫利斯的崇拜中曾經以人犧獻祭。據說布錫利斯是埃及的一個國王,他把外來陌生人都殺了在宙斯的祭壇前獻祭。這個習俗的起源可能推溯到一次在埃及土地上持續九年的災荒。一個賽普勒斯的占卜者對布錫利斯說如果每年給宙斯獻一個人犧,災荒就會停止,於是布錫利斯訂立了這個祭禮。但是當赫拉克勒斯來到埃及,被人拖到祭壇上獻祭的時候,他掙開繩索,把布錫利斯和他的兒子都殺了。這個傳說是講埃及每年要獻祭人犧,其目的是防止穀物歉收,這也表明一種信念,如果有一次不獻祭就會引起歉收,而祭祀的目的正是為了防止這樣而引起的歉收。所以,像我們談到的那樣,波尼人認為如果有一次不獻祭人犧,莊稼就將血本無歸。布錫利斯的名字實際上是一個城市名字即:「皮—阿薩」,意思是「奧錫利斯的房子」,這樣稱呼的原因,是因為城裡有奧錫利斯的墳墓。的確,某些現代高級權威人士認為布錫利斯是奧錫利斯的老家,對奧錫利斯的崇拜是從這裡傳到埃及其他地區去的。傳說人犧就在他的墳墓上獻祭,人犧是長紅頭髮的人,用簸箕將他的骨灰四處散開。有碑銘記載可以佐證這個在奧錫利斯墓上獻祭 人犧的傳說。 上述對埃及有關奧錫利斯傳說的討論,提出了一個前後一致,可信度相當高的說明每年有一個陌生人在收穫時代表谷精奧錫利斯,他的紅頭髮使他適於做成熟的穀物代表。這個人以代表谷精的身份在谷田裡被殺,所有的收穫者都哀悼他,他們還祈禱谷精來年以新的生命復活和回反(Mââ-ne-rha ,曼尼羅斯)。最後,這位人犧的某一部分被燒掉,骨灰用簸箕揚在田裡,使土地獲得增殖力。在這個例子裡,人犧代表穀神,選擇人犧的根據是他與穀物的類似,這一點與已經描寫過的墨西哥和非洲的風俗是一致的。同樣,在墨西哥的仲夏節祭祀中以五穀媽媽的身份而死去的婦女,臉上塗成紅色或黃色,以象徵穀物的顏色,她戴上一頂硬紙做的法冠,頂上戴著羽毛,這是模仿玉米鬍鬚。另一方面,在白玉米女神的節日裡,墨西哥人獻祭麻風病人。羅馬人在春天獻祭紅髮偶像,用以迴避天狼星所謂不利影響,認為獻偶像後穀物會長得又紅又熟。哈蘭的異敦徒給太陽、月亮和行星獻祭人犧,選人的根據是被選擇者具有與他們要祭的那個天體的所謂類似點,例如,穿紅袍、抹著血的祭司在一個有紅牆、掛紅幔的廟裡拿一個紅頭髮、紅臉頰的人獻給「紅色的火星瑪爾斯」 [11] 。這些例子和其他類似的例子都是要使獻祭的人犧和他所代表的神或自然現象相像,最終都是根據順勢或模擬巫術的原理,其想法是:若要得到預定的效果,就用一個具有類似特徵的犧牲作為工具,既定的目標將會很快地 達成。 關於奧錫利斯軀體的殘缺被四處拋散。伊希思把它們就地埋葬了的故事,很可能就是一種風俗的遺蹟,這個風俗就像孔德人的風俗一樣,把人犧的軀體分成許多塊,埋在田裡,其間相距常常有好幾英里遠。 這樣(如果我說得正確的話),埃及收穫人的哀哭提供了解奧錫利斯神話的鑰匙,直到羅馬時代,年年都可以聽見這個哭聲穿過田疇,宣布穀精(奧錫利斯的粗獷的原始型式)的死亡。我們談過,在西亞所有的收穫地里都可以聽見類似的哭號,古人把這種哭號叫做歌。但是根據里納斯和曼尼羅斯這兩個名字的分析來判斷,那些歌大半隻有幾個字,拖著唱歌的調子喊出來,老遠處就能聽見。許多有力的聲音同時響亮地、拖長調子地哭喊著,一定產生驚人的效果,凡是偶爾走過的旅客聽到這歌聲不可能不予以注意。這種聲音一遍又一遍地重複著,也許就是在遠處也能相當容易地辨明,不過,一個在亞洲或者在埃及旅行的希臘人聽起來,那些外國字一般都沒有意義,他可能很自然地把它們都當作收穫人在喊某人的名字了(如:曼尼羅斯、里納斯、里提爾西斯、波姆斯等等)。如果他的旅程領著他走過不止一個國家,如俾西尼亞和弗里吉亞,或腓尼基和埃及,而當時又正在收割穀物,他就會有機會把不同民族的各種收穫時的喊聲比較一下。因此,我們就很能夠理解希臘人為什麼常常注意到這些收穫的喊聲並對它們進行比較。如果他們是正式的歌曲,在那麼遠的地方就不可能聽見,也就不可能吸引那麼多旅行者注意;而且,即使行人走到能聽見的地方,也不可能那麼容易地辨出詞句來。 直到最近,德文郡 [12] 的收割者還唱著這一類的號子,並在田裡舉行一種儀式,與奧錫利斯儀式所從出的儀式(如果我的推論不錯的話)正相類似。一位觀察者在19世紀上半葉曾經描寫過這些喊聲和儀式,他寫道:「在德文北部大多數農場裡,全部小麥割完後,收穫人有一個『哭號子』的風俗,我相信在這一帶任何一個大農場裡都會有這種做法。做法是這樣的:一個老人或某個其他的人,他必須非常熟悉這時(正是勞動者割最後一片小麥地的時候)舉行的儀式,他在麥堆和麥捆周圍走著,儘可能挑出一小捆最好的麥穗,他把這一捆捆得利利落落,把麥稈編排得很有趣,把這叫做小麥的『脖子』或小麥的耳朵。麥田割完,又一次傳壺喝水的時候,拿『脖子』的人站在當中,雙手捧著它。他先彎腰,使『脖子』靠近地面,圓圈內所有的男子都脫下帽子,彎下腰,兩手垂地捧著帽子。然後他們大家一起用拖得很長、很和諧的聲音喊道:『脖子啊!』同時慢慢立直,把手和帽子舉到頭上,拿『脖子』的人也把它高高舉起來。如此一連做三次。然後他們把喊聲換為『威·因(Wee yen)!』——『韋·因(Way yen)!』——和原來一樣,喊聲又長又慢,和諧動人。這後來的呼喊也跟喊『脖子』一樣,伴以同樣的身體和手臂的動作……這麼喊了三遞『脖子』、三遍『威·因,或『韋·因』之後,他們都大聲歡笑起來,把帽子拋到空中,到處跳躍,也許還親吻女孩子們。然後,他們中的一個人拿上『脖子』,儘快地跑回農場住宅,一個擠奶的姑娘或家裡的一個年輕婦女站在農場門口,準備好一桶水在等著。如果拿『脖子』的人能夠進入屋內而不被人看見,或公 開地不走大門而以別的辦法進入屋內(大門口有拿水桶的姑娘站在那裡),那麼,他就有權吻她;如果他不能成功地進屋,就要挨那桶水澆淋,在一個晴朗的秋天夜晚,從老遠聽去,『哭脖子』真有一種奇妙的效果,遠比土耳其報告晚禱時間的人喊的還要好聽得多(拜倫勳爵對這種報時的喊聲非常讚賞,說它比基督敦所有的鐘聲都要好聽)。我有一兩次聽見二十多人一起喊,有時候還有二十多個婦女的聲音。大約三年以前,在一些高地上,我們的老鄉正在收割,有一個晚上我聽見六七次喊『脖子』,的聲音,雖然我知道有幾個喊聲是在四英里以外。有時候,在寧靜的黃昏,即使相當遠的地方,也能聽得到。」又如,布雷夫人談到她在德文郡旅行時,「看見過一批收割者在高地上站成一個圓圈,把鐮刀舉得高高的。當中有一個人拿了一把和花扎在一起的麥穗,連喊三次(她是這麼記錄的):Arnack, arnack, arnack, we haven, we haven。他們回家去,婦女和孩子都跟在一起,拿著花枝,又喊又唱。陪同布雷夫人的男僕人:『那不過是一些人在跟收穫精靈鬧著玩哩,他們總是這麼玩的。』」在這個例子裡,正如伯恩小姐所說的,「『arnack, we haven』顯然是德文地方的土話,意即『一個脖子!我們得了一個了!』[a neck(or nack)! we have un!]」 關於這個老風俗,1839年還有一個寫於特魯羅的記載,其文如下:「在赫里根,所有的穀物都割了的時候,干農田活的男人和婦女都到屋前來,隨身帶一小把穀子,是最後割下來的。綴上綢帶花卉,有一處捆得相當緊,看上去像個脖子。然後擠奶姑娘把脖子交給帶工的人。他拿到手之後高聲說三遍:『我得到了他,我得到了他,我得到了他!』另外一個農人喊道:『你得了什麼啦?你得了什 麼啦?你得到了什麼啦?』然後頭一個人又說:『一個脖子,一個脖子,一個脖子。』他說完之後,所有的人都大叫一聲。他們如此做三遍,最後一聲大喊之後,就去吃晚飯、跳舞、唱歌。」另一個記載說:「割完最後的穀子,大家都到田野里去,編好『脖子』,系上綢帶,他們圍著跳舞,把『脖子』拿到大廚房裡去,在那裡馬上要開晚飯了。他們說的話同上面記載一樣,還加上一句『嗬,嗬,哈,哈,我得了它,我得了它,我得了它』。人們把它掛在廳堂里。」另外一個記載說道,有一個人拿著最後一把穀子從田裡逃走,其餘的人拿著水追趕他,想在谷把子拿到穀倉之前把水澆上去。 在上述風俗中,人們認為有一把谷穗(一般是田裡的最後一把穀物)是谷精的頸,割了這把穀子也就割到了谷精的頭。同樣,在希羅普郡,所有的穀子割完後,田的正當中留下最後一把穀子,過去一般稱之為「脖子」或「公鵝的脖子」。人們把它編在一起,收割者都站在十步、二十步以外,揮鐮砍它。誰把它砍下來了,就說誰砍掉了公鵝的脖子。人們把脖子拿到場主的妻子那裡去,她就把它保存在自己的家裡,以求走好運,一直要保存到第二年收穫的時候。在特里夫斯 [13] 附近,收割地里最後一把穀子的人就是「割下了山羊的脖子」。在格爾洛克河上的弗斯蘭村(丹巴登郡),有時把田裡的最後一把穀子叫做「頭」。在東弗里斯陶 [14] 的奧里希村,收割最後一把穀子的人是在「砍掉兔子的尾巴」。法國收割者在收割田裡最後一把穀子的時候,有時喊道:「我們抓住貓尾巴了!」在布列 斯(布爾戈尼 [15] )地區,最後一捆穀子代表狐狸。在這捆穀子旁邊留一二十根谷穗不割,當作尾巴,每一個收割者後退幾步,對準他扔鐮刀。誰把它砍斷了,誰就是「割斷了狐狸尾巴」,大家喊:「你高!你高,」來慶祝他。這些例證不容我們懷疑德文郡和康沃耳郡的「脖子」一詞,其含義是指最後一捆穀子。人們認為谷精具有人類或動物的形體,心裡最後的穀子是它身體的一部分——是它的脖子、它的頭或它的尾巴。有時,如我們已看到的,最後的穀子被當做是谷精的臍帶。最後,德文郡用水淋澆拿回「脖子」的人,這個風俗也是一個求雨巫術,跟我們已經談到的許多求雨巫術一樣。在奧錫利斯的宗教儀式里也有類似的習俗,那就是把水澆在奧錫利斯的塑像上或澆在代表他的人的身上。 * * * [1]  薩福(Sappho),約前7世紀後期至前6世紀,希臘女抒情詩人。文筆優美,古學者將她與荷馬等大詩人媲美,柏拉圖稱她為「第十位繆斯」(tenth Muse)。 [2]  小亞細亞西北部的一個古老王國,即現在的土耳其。 [3]  波蘭境內奧德河上的一個港口。 [4]  德國一個城市。 [5]  德國北部地區。 [6]  波蘭與德國之間的一個地區。 [7]  即印度焦達訥格布爾高原。 [8]  印度一地區。 [9]  小亞細亞西部的一個古代王國。 [10]  比羅蘇斯(Berosue,一譯貝羅索斯,約活動於前290年),曾著述有關於巴比倫的歷史和文化的作品。 [11]  「紅色的火星瑪爾斯」(red planet Mars),火星(mars)一詞與羅馬神話中的戰神與農業之神瑪爾斯(Mars)是同一個詞。這裡的「紅色火星」,即紅色的瑪爾斯、戰神與農業之神。 [12]  在英格蘭西南部。 [13]  德國西部一城市。 [14]  荷蘭北部一個省。 [15]  法國東南部一個地區,古時曾是一個小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