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 · 第二十六章 以王子獻祭
關於前一章中描述的臨時國王,有一點要注意,就是,在柬埔寨和占碑這兩個地方,他們都來自被認為與皇家有親戚關係的家族。如果本書關於這些臨時國王職位的看法是正確的,我們就很容易了解為什麼國王的替身有時須與國王同宗。國王起初得以弄到別人的生命代替他的生命而成為犧牲的時候,他一定要表明別人的死完全和他本人的死能夠同樣地達到目的。既然國王是作為神或半神而死去,那麼,代他而死的替身至少當時要賦有國王的神性。正如我們剛才談到過的,暹羅和柬埔寨國王確是這種情況。他們天賦有超自然的能力,這在早期階段的社會裡是國王特有的品質。但是沒有人能比他兒子更好地代表他的神性了,人們可以認為他也具有國王的神性。所以沒有人能像他兒子那麼適合於為國王而死,也是為全體人民而死。
我們談到過,根據傳統說法,瑞典國王奧恩或昂恩在阿卜撒拉給奧丁獻了九個兒子,為的是保自己的命。他獻了第二個兒子之後,他從神那裡得到回答,只要他每九年給神獻一個兒子,他就可以活下去。他獻祭第七個兒子的時候,他還活著,只是很衰弱,不能走路,得用椅子抬著。然後他獻上第八個兒子,又躺在床上活了九年。這之後他獻祭了他的第九個兒子,再活了九年,並這九年只能用牛角餵他吃,像餵一個斷奶的孩子一樣。他想把他剩下的唯一的第十個兒子也獻給奧丁,但是他的臣民們不容許他這樣做。於是他就死了,葬於阿卜撒拉的一個小山上。
在古代希臘,看來至少有一家很古的王室,其長子總是代替他們的父王作犧牲獻祭的。當塞爾克斯領著他強大的軍隊穿過塞薩利在塞莫皮萊攻打斯巴達人的時候,他來到阿勒斯城。在這裡,人們把拉菲斯蒂的宙斯神殿指給他看。關於這個神殿,他的嚮導給他講了一個奇怪的故事。大致如下。有一次,該國名叫阿塔瑪斯的國王娶了一個妻子納菲兒,和她生了一個兒子叫弗里克索斯和一個女兒叫赫爾。之後,他娶了第二個妻子叫伊婼,和她生了兩個兒子李爾秋斯和墨利色蒂斯。但是他的第二個妻子妒嫉前妻的孩子弗里克索斯和赫爾,要謀害他們。為了實現她的邪惡目的,她做得非常狡猾。首先,她說服全國的婦女在穀物種下以前偷偷先行烤過。於是來年不長莊稼,人民飢餓而死。然後國王派遣使者到德爾法向神詢問饑荒的原因。但是壞心腸的後母賄賂使者,把神的回答說成是除非把阿塔瑪斯前妻的孩子獻祭給宙斯,饑荒絕不會停止。阿塔瑪斯聽說後,派人去找孩子來,孩子們正跟羊群在一起。但是有一隻金色羊毛的公羊張開口,用男人聲音說話警告孩子們有危險。他們於是騎上這隻羊,和它一起飛過陸地和海洋。當他們飛過海洋的時候,女孩從羊背上滑下,掉進水裡淹死。但她的兄弟弗里克索斯則被安全地帶到柯爾契斯地方,這裡歸太陽的兒子統治。弗里克索斯和國王女兒結了婚,她為他生了一個兒子庫提索魯斯。在這裡,他把金羊毛的公羊獻祭給天神宙斯(但是也有人認為,他把這個動物獻給了拉非斯蒂的宙斯)。他把金羊毛送給了他的岳父,他的岳父把羊毛釘在一棵橡樹上,讓阿瑞斯聖林里一條不眠的龍看守。這時在他家鄉有一個神諭,要國王阿塔瑪斯本人為全國充作贖罪的犧牲獻祭。於是人們用花冠把他裝扮成犧牲的樣子,領他到祭壇去,在那裡他們正要獻祭他的時候,他被救了,也許是他的孫子庫提索魯斯救的,後者正在緊要關頭從柯爾契斯趕來,也許是赫拉克勒斯救的,他帶來國王的兒子弗里克索斯還活著的消息。這樣阿塔瑪斯得救了,不過他以後發了瘋,誤把他兒子李爾秋斯當成一頭野獸,將他射死。後來他又想要他剩下的兒子墨利色蒂斯的命,但是他母親伊婼救了這孩子,她帶著孩子逃走,自己和孩子一起從高崖跳入海中。母親和兒子都變成了海神,兒子在特內多斯島上受到特別的崇拜,為他獻祭嬰兒。這樣,不幸的阿塔瑪斯失去了妻子和孩子,他離開了他的國家,他問神諭他該住在什麼地方,神叫他住在任何野獸招待他的地方。他落入一群吃羊的狼當中,當狼見到他時就都跑開了,留給他一堆它們吃剩的血淋淋的殘骨。神諭就這樣實現了。因為阿塔瑪斯王沒有為全國充作贖罪的犧牲獻祭,於是神下令道,他家每一代的最長的子嗣只要進入市鎮大廳內(阿塔瑪斯家總有一人在這裡獻祭給拉菲斯蒂的宙斯)就一定得把他獻祭。嚮導告訴塞爾克斯說阿塔瑪斯這一家有許多人都逃到外國,躲避殺身之禍。其中有些人多年以後又回來,走進市鎮大廳時,便被站崗的人抓住,戴上花冠作為祭品,列隊牽出祭獻。這些事雖不是常常被人提到,看來卻是很出名的。因為有一段被認為是柏拉圖寫的對話談到了迦太基人殺人祭神的事,在這段話之後,作者補充道,這類做法在希臘人中並不是沒有,他還懷著驚恐的心情提到在里卡悠斯山上阿塔瑪斯後裔祭神的事。
這個野蠻風俗甚至到較晚的時候大概也絕未廢除。普魯塔克時期奧爾霍梅努斯地方一個人祭的例子加強了這種看法。奧爾霍梅努斯是維奧蒂亞的一座很古的城市,超過平原離這位歷史家的出生地只有幾英里遠。這裡住了一個氏族,男的都叫普索羅依斯(Psoloeis),即「黑乎乎的」,婦女都叫奧麗姬(Oleae),即「危害的」。每年在阿格利昂的節日時,狄俄尼索斯的祭司持劍追趕這些婦女,他要是趕上一個,他就有權殺死她。在普魯塔克活著時,這個權柄實際操在一個祭司佐伊勒斯手裡。至少每年出一個活人獻祭的這一家,是王室後裔,因為他們的家譜上溯到米尼亞斯,是奧爾霍梅努斯著名的老王,一個富得驚人的君主,他那被人稱為「堂皇的寶庫」的廢墟至今猶存,就坐落在綿延的多石的奧爾霍梅努斯山溶入柯配大平原的地方。傳說,國王的三個女兒早就瞧不起國內其他婦女陷於酒神的狂熱,坐在王宮裡專心織布,不屑與那些人為伍。其餘的婦女則戴著花冠,披散著頭髮隨風飄舞,狂熱地在奧爾霍梅努斯附近光禿禿的山上遊蕩,讓寂靜的群山震盪著鐃鈸和手鼓的瘋狂音樂。但是,神威終於感染了這三個在寂靜閨房裡的皇家婦女,她們也強烈渴望參與人慾的活動,於是三人拈鬮確定應當由誰交出一個孩子供應吃人宴會。鬮兒落到露茜普頭上,她交出了她的兒子希巴索斯,三人共同把他的四肢一條一條地撕下來。這三個誤入歧途的婦女留下的後裔就是奧麗婭和普索羅依斯。據說那些男子之所以這麼稱呼是因為他們穿著悲傷顏色的衣服以表示他們的悲悼和憂愁。
奧爾霍梅努斯地方從皇家後裔中選取人員作為獻祭的做法, 由於阿塔瑪斯自己甚至在米尼亞斯之前就統治過奧爾霍梅努斯這地方而更加有意義,還因為城對面矗立著拉非斯蒂厄斯山更加有意義,在那座山上,跟塞薩里的阿魯斯城一樣,有一座拉菲斯蒂的宙斯神殿,傳說,阿塔瑪斯原想將他的兩個孩子弗里克索斯和赫爾送到這裡祭神。將有關阿塔瑪斯的這些傳說與有史時期有關他的子孫的風俗比較一下,我們大致可以推定:在塞薩里,也許還在維奧蒂亞,古代原有一個王朝統治,其國王為了全國的利益常要給叫做拉菲斯蒂的宙斯的神作祭品,但他們設法把這致命的責任推給子孫,通常都是以長子獻祭。隨著時間的逝去,這個殘酷的風俗變得很溫和了,可以用一頭公羊代替王室子孫來作祭品獻給在城鎮大廳內的拉菲斯蒂。條件是王子不得進入那個大廳。但是如果他很魯莽,走進了這個致命的地方,那是他自己願意送上門的,神本是好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公羊來代替他,到這時,被神發現了,那麼,久已不用的古代做法就全部恢復,王子必須一死,別無他法。把國王或王子獻祭一事與大饑荒聯繫起來的傳說,顯然表明了一種信仰,這種信仰在原始人當中是很普遍的,就是國王要對氣候或年成負責,他理所當然地要為風雨失調和莊稼歉收而付出他的生命。總之,阿塔瑪斯和他的後裔看來是把神或巫術的職能與國王的職能聯繫在一起了。據說阿塔瑪斯的兄弟薩爾穆努斯都自稱具有神的性能,這就為上述看法提供了有力的證據。我們已經講到過,這個大膽的凡人,自稱就是宙斯本身,他用叮噹的水壺和閃亭的火炬胡亂地冒充雷電,聲稱能夠指揮雷電。我們如果可以根據類比判斷,他的假雷假電並不只是戲劇性的表演做來欺騙或影響觀看者。它們是王族巫師施展的巫術,藉以產生他們希冀出 現的天空自然現象。
亞洲西部的閃米特人,國王在國家危難的時候,有時讓自己的兒子為全體人民獻祭而死去。比布勒斯的菲羅在他關於猶太人的著作中說道:「有一個古老的習俗,在大難臨頭時,一座城池或一個國家的統治者得把他心愛的兒子交出來獻祭給報仇的魔鬼,為全民贖身。這個獻出的孩子在神秘的儀式中被殺死。如克羅納斯(腓尼基人稱之為以色列)是腓尼基的國王,只有一個獨生兒子叫做傑烏德(在腓尼基語言中,傑烏德是獨生之意)。在一次戰爭中,國家受到了敵人極大危害,人們給他穿上王袍,把他獻上祭壇。」當國王穆阿布被以色列人包圍,攻打緊迫時,他只好獻出本應繼承王位的長子,把他在城牆上火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