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 · 第十四章 古代拉丁姆王位的嬗替

弗雷澤 《金枝》
前章關於羅馬國王(其祭司職務由其繼承人典祀之王繼承)的討論,導致我們作出以下結論:國王代表並實際扮演偉大的天神、雷神、橡樹之神朱庇特,同時,像世界各地許多專司氣象之王一樣,也為自己臣民的福利行雲降雨,轟雷掣電。他戴著橡葉編制的花環和標誌神性的徽幟扮作橡樹之神,而且還跟橡樹女神伊吉利婭結婚。伊吉利婭看來只是以當地形式出現的黛安娜,具有林神、水神和生育女神等特性。所有這些推斷主要是考察羅馬的史實證據得出的。它們極可能也適用於其他拉丁社區。那些地區在古代也可能有神或祭司的王。王在宗教方面(並非政權)的職責都移交給其繼承人典祀之王了。 但是我們還需要弄清楚下面這個問題:在古代拉丁氏族中王權繼承的規定是什麼呢?據古老傳說,羅馬總共只有八個國王,我們似乎不可能懷疑他們是實際尊居王位的,也不可能懷疑傳說中有關他們統治的史實是正確的(就其主要方面而言)。很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羅馬第一位國王羅慕路斯據說是阿爾巴王室的後裔,阿爾巴王位都是由父系方面的後裔繼承的,而羅馬的王位卻沒有一個是直接由其兒子繼承,儘管好些羅馬國王身後都是有子有孫的。另一方面,那些子孫中則有人遷過他母親繼承了前王的王位,卻不 是從他自己的父親那裡繼承王位。有三位國王,即塔蒂烏斯、老塔爾昆和塞爾維埃斯·圖里烏斯都是由自己的女婿繼承了王位,而他們的女婿或者都是外國人,或者是外國人的後嗣。這就令人想到王位的繼承權是在母系方面,並且實際上是由跟王室公主結婚的外國人來履行的。用專門的術語來說,羅馬王位的繼承——也許全部拉丁姆王位的繼承——似乎都是由規範世界各地古代社會的某些規定所決定的,就是:族外婚;嬪納婚(beena ) [1] ;世系按母系計算。族外婚規定男方必須同本氏族之外的女性結婚;嬪納婚規定男方必須離開自己出生的家庭,和女方的家人生活在一起;世系按母系計算則是通過母系而非父系追溯血統關係並延續家族姓氏。假如古代拉丁民族中有根據這些原則來規定王位後嗣的,那麼其情況大致會這樣:每一社區的政治和宗教中心應是王室家族聖火貞女照管的國王神灶上的永恆之火。國王應是另一氏族的男子,也許是另一市鎮甚至另一部族的男子,和國王的女兒結婚從而和她一起繼承王位。他們生的孩子必須繼承母親的姓氏而不是父親的姓氏,他們的女兒必須留在家裡,兒子長大以後則須遠遊世界各地,在外國結婚並在妻子所在的國家定居,無論是作國王或當普通平民。至於留在家裡的女兒們,她們之中有的,或者全部,長期地或短時地獻身充當聖火貞女,看管國王神灶之火,其中一人到時候將成為她父親繼承者的配偶。 上述假說的優點是以簡樸而自然的方式闡明了傳統的歷史中有關拉丁民族王位繼承問題的一些不很明確的地方。這樣,關於 拉丁的國王是處女母親和神的父親所生育的這類傳說至少變得更加容易理解了。因為,這類傳說故事,除了其中難以置信的成分以外,都是指的一個女人跟陌生的男人生了孩子,這種不明父親是誰的現象,與該王位繼承制度之不重視父系繼承是更加容易和諧一致的(反之,若該王位繼承是以父為承傳為原則,則這種不明父親是誰的現象則與王位繼承的原則相牴觸)。這種王位更重視的是有一位能使之更具威望的父親。如果拉丁的國王們生身父親確實不明,這一事實表明:或者是王家生活的放蕩,或者是在某些情況下道德準則特別鬆弛,男女在某一短時間內恢復了往昔時代的放縱生活。在社會進化的某些階段,這樣的縱情狂歡時節並不是罕見的。在我們自己的國家裡,這種痕跡,雖然不是在聖誕節,但是在五朔節和降靈節的習俗中,都是長期存在的。這類節日,多多少少總有些男女雜交的特色,這樣生出來的孩子很自然地會把他們的父親歸之於這個節慶所獻祝的神。 從這一點看羅馬平民和奴隸每逢仲夏節 [2] 狂歡酣醉,紀念幸運女神福瓊娜(她愛慕在火中誕生的塞爾維厄斯·圖力埃斯國王,正像伊吉利婭之愛紐瑪國王一樣)自有其中深義。這個季節里最流行的慶祝活動有競走和賽船。台伯河上,插滿鮮花的彩船來回遊弋,年輕人們在船上縱情痛飲,一片節日歡騰景象。這個節日似乎是仲夏祭祀農神一類的節日,和真正的仲冬祭農神 [3] 節日相似。下面我們還將看到在現代歐洲,仲夏節這個盛大節日更是情侶與 火的節日,主要特點之一是一對對情侶攜手跳過篝火,或隔著篝火互相投擲鮮花。許多關於愛情與婚姻的吉兆都來自此神秘季節綻開的鮮花。這正是玫瑰與愛情的佳期。然而現代這些節日的天真與善美不應使我們看不到這樣一種可能,即:在古代,這些節日都具有比較粗野的特徵,而這些粗野的特徵也許正是那些宗教儀禮的本質。在粗俗的愛沙尼亞農民中間,這些節日似乎一直延續到這一代,如果不說是直到今天的話。羅馬人慶祝仲夏節的另一特點值得特別注意。他們的習俗是在這一天用鮮花裝飾船而且只在河上游弋,這說明在某種程度上這是一種水上節日。直到現代,在仲夏節的儀禮里,水總占有顯著地位。這也說明為什麼基督教會在給這一古老的異教徒節日披上基督教外衣時選定這一天奉獻給施洗的聖約翰。 [4] 雖然傳說古代牧人們也像情侶們在仲夏節跳過篝火那樣在帕里利亞節時跳過春天裡的篝火,從而又傳說國王紐瑪就是在這種節日裡懷孕誕生的,這些說法也並不是沒有一點可能性。但是,要說拉丁的國王都是在每年一度的愛情節日裡受孕而生的,這種假設必然僅僅是猜測而已。不過,不能確定他們的父親是誰的問題,很可能都是在國王們死後很久才會出現,而這時他們的形象已經融匯在神話的仙境裡,具有了從地上升進天堂的奇特形態和華麗色彩。在國王們統治過的國度里,國王是外來的移民以及陌生人或旅遊者,他的臣民自然不會記得國王的祖先家世,而補足這個空 白的方式就是,向他提供另一套富有光輝卻缺乏真實的王室家譜。如果國王們在世之日已經實際上表明自己具有神性,那麼,不僅把國王描寫為神的後裔,甚至說成為神的化身,最後把國王尊崇為神,也都很容易做到了。 拉丁人的王室婦女總是留在家裡並且接受外族(更經常是外國)男人作為配偶,這位男的以跟本國公主婚配的名義成了國王,君臨該國,從這裡我們不難理解為什麼外國人在羅馬戴上了王冠,而且也能理解為什麼阿爾巴國王的名單上竟出現了外國人的名字。在一個只有藉由婦女才能廁身貴族的社會裡,換句話說,在凡母系後裔就一切都好,父系後裔就什麼也不是的社會裡,讓出身卑微的男人甚至外國人或奴隸,和最高地位的姑娘結婚(只要那男人看來是適合的配偶),總不會遭到反對的。真正關係重大的是王家血統,不僅國家的盛衰繁榮,甚至人民的生存,據說都依賴於此,王家血統因此應該以有力有效的形式使之綿延。為此目的,王室婦女必須按照古代社會的標準同體格與智力都合適的男子結婚,完成生育子女的重要責任。因此在社會進化的這一階段,國王的品質和家世極關重要。如果他們同他們的妻子一樣都是王室和神的後裔則更好,不過也不一定必須如此。 同在羅馬一樣,我們在雅典也發現由於同王室公主結婚而登上王位的遺蹟。據說,雅典兩位最古的國王,西克勞普斯和安菲提昂,就是同他們前任國王的女兒結婚的。這個傳統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證實,表明雅典在實行世系按父系計算之前曾是按母系計算的。 此外,如果說古代拉丁姆王族實行將女兒留在家中並將兒子 送往國外同別國公主結婚君臨妻方人民這一假定是正確的話,那麼,可以推斷,這些男性後裔就會在不同的國家裡繼續幾代進行統治。這在古代的希臘和瑞典好像都出現過。由此,我們可以合理地推斷是歐洲不止一個旁支的雅利安人實行的習俗。許多希臘的傳說敘述一位王子怎樣離開自己的國土去到遙遠的國家,同那裡國王的女兒結了婚,繼承了王位。古希臘作家對王子們的外徙提出了各種理由,其中一個共同的理由是王子因殺人而被逐。這就很好地解釋了為什麼王子要逃出自己的敵國,但是卻不能說明他如何當上了別國的國王。我們可以懷疑這些理必是作者後來假託的。這些作者習慣於兒子應當繼承父親的財產和王位的慣例,很難說明國王的兒子遠離故土到異國當了國王的許許多多的傳說。在斯堪的那維亞的傳說故事中,我們遇到過類似的習俗的跡象,我們讀到這樣的故事,大意是女兒的丈夫得到國王岳父封賜的王國,雖然岳父還有自己的兒子。尤其,據《挪威國王世系》記載,在美發哈羅德國王之前五代國王在位期間,瑞典英格林加家族的男性成員由於同挪威國王女兒結婚至少得到了挪威的六個省作為封地。 這樣看來,似乎某些雅利安民族,在他們社會演進的一定階段中曾經習慣地認為婦女(而非男子),是王室血統流傳的渠道,從而連續幾代把王位授予另一家族而且常常是其他國家家族中和其公主結婚的男子,讓他統治本國人民。與此相同類型的民間故事敘述一個冒險家怎樣來到異國,贏得了國王女兒的愛情,同她結了婚,得到了整個王國或王國的一半。這些故事應是古代真實習俗的很好的紀錄。 在這類習慣和概念流行的地方,王位顯然只是同王室血統的 婦女結婚後的封賜。古丹麥歷史學家薩克索·格蘭瑪蒂喀斯引用傳說中蘇格蘭王后赫爾嫫特魯德的話,把這種王位的觀點說得非常清楚。赫爾嫫特魯德說:「她真的是一位王后,要不是她的性別不許可的話,她還可以當國王咧!不僅如此(然而這是更確實的),無論是誰,只要她認為值得做她的丈夫,馬上就可成為國王,她將她的王位和她自己都交給了他。她的王位同她的人身是連在一起的。」這個敘述特別有意義,因為它反映了皮克特人 [5] 王位繼承問題的實際做法。我們從比德 [6] 的見證中獲悉,一旦王位繼承問題出現,皮克特人總是從母系親屬而非父系親屬中選定繼承人。 作為與王室聯姻並繼承王位的人選,對其家世和品質的要求自然會依當時普遍流行的思想概念,以及國王及其代理人的品德個性而有所變易。不過在古代社會裡對於體格健美的要求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們這樣設想也是合理的。 與公主聯姻並繼承王位的權利有時明顯地取決於某種競賽。阿萊特尼的利比亞人 [7] 將王位授予跑得最快的人。古代普魯士的貴族候選人騎馬賽跑,最先跑到國王面前的人便封為貴族。據古老傳說,最初奧林匹亞 [8] 的競技系由恩底彌翁主持,他讓他的兒子們參加賽跑,優勝者繼承王位,據說他的墳墓就位於那跑道的起 點。有名的珮洛普斯 [9] 和希波達彌亞的故事也許純粹是傳說中為獲得王位而舉行的最初的那些奧林匹克賽跑的另一種說法。 這些傳說很能反映出通過競賽贏得新娘的真實風俗。因為這種風俗似乎一直在許多民族中間流行,儘管在實際做法上這種競賽已流於形式或姿態。例如,吉爾吉斯人流行一種叫做「愛的追逐」的競賽, [10] 就可看作是締結婚姻的一種形式。競賽時,新娘佩帶強韌長鞭,跨上駿馬,在前飛馳,所有求婚的青年都騎馬追逐於後,最先追上她的人就可贏得她為妻子。她除了策馬飛奔之外,還有權利用長鞭驅趕她所不喜歡的追求者使之不得接近她(一般並不使用卑劣暴力),她也可以眷顧她早已心許的人。東北亞的科里亞克人 [11] 也有這種追求新娘的競賽。競賽場地設在一個大帳篷內,周圍環繞著許多叫做「波洛格」的各個小間,排成相連不斷的圓圈。競賽開始時,由新娘第一個領先起跑,如果新娘跑過了所有這些小間而新郎還沒趕上,就可以解除這個婚姻。營帳里的婦女們在新郎經過的路上設置種種障礙,把他絆倒,用軟鞭子抽打他等等,使他趕不上新娘。只有姑娘願意等待他趕上來,他才能成功。條頓民族各族人民中都有這種風俗。日耳曼人、盎格魯-撒克遜人和挪威人的語言中都有一個表示婚姻的詞語,意思就是競求新娘。直到現代,這種風俗的遺蹟依然存在。 看來,跟一個姑娘,特別是跟一位公主結婚,常常是體育競賽優勝的獎勵。因此,如果羅馬國王竟然採用古代競賽方式來考驗其未來女婿與王位繼承人的為人品質,就不足為奇了。假如我的理論正確的話,羅馬國王和王后扮作朱庇特和其配偶並以這種身份參與每年慶祝神婚的儀式,目的就是為了促進五穀豐登,人畜兩旺,他們在北方更多的地區做著我們認為古時五朔節王與王后所做的那些事情。現在我們又看到扮作五朔節王並與五朔節王后結婚的權利有時需要通過體育比賽,特別是競賽來獲得。這也許就是我們已經考察過的那種古老婚姻習俗的遺風。那種婚姻習俗旨在考驗所選對象是否合適。而這考驗更可以合理地並且特別嚴格地運用於國王候選人的身上,目的是要了解他確實沒有任何缺陷,能夠完成他將要履行的神聖典禮與儀式的職責。這一點比執行國王的行政與軍事職責更為重要。據信整個國家的安全與繁榮都決定於前者。因此,很自然地就會要求他能經常接受這種考驗並公開表現出自己仍能很好地完成所擔負的神聖職責。直到羅馬帝國時期還一年一度遵行有名的「國王奔逃」的習俗,這也許正是那種考驗的遺風。那習俗是每年2月24日在羅馬國民議會廳里舉行祭祀,祭祀之後,主持典祀之王便跑出會場。我們可以猜想「國王奔逃」原來是一年一度的繼承王位的賽跑,跑得最快的人獲獎,贏得王位。到年終時國王還要再次參加賽跑競選連任下一屆國王。這樣年年不斷地進行下去,直到他被別人勝過,或廢黜或刺殺。於是原來的競賽就逐漸帶上逃跑與追逐的性質。國王領先在前奔跑,競爭者在後追趕,如果國王被趕上,就得獻出王位甚至自己的生命給優勝者。有時性格堅毅的國王採取措施使每次競賽或逃奔 成為徒有形式,虛應故事,從而永遠居於王位。這種儀式有時又被解釋為對羅馬國王被放逐的紀念。不過這看來純粹是為了解釋已經失傳的古時原意而設想的罷了!其實這種儀式倒更像是司典祀之王為了保持古代的習俗,即王政時期歷代國王每年例行的儀禮,而這樣做的。這種儀禮原來的意圖究竟是什麼至今還在猜測中。我們這裡所作的解釋,充分意識到這個課題內容的晦澀和難以說明。 因此,如果我的想法正確,則羅馬國王每年一度的奔逃乃是古時的一種遺風,那時候王位是隨著將公主嫁給勝利的運動員或格鬥者而一獎與的,這樣的王與王后後來又被當做神和女神舉行婚禮,按照模擬巫術原理,以確保大地豐產。假定說遠古的拉丁國王們扮作神祇並經常以此被處死這件事屬實的話,我們就能較清楚理解許多國王神秘或不得善終的遭遇。我們已經知道,根據古代傳說,阿爾巴的一位國王因為扮演雷神朱庇特不夠虔誠而遭雷擊,羅慕路斯像埃涅阿斯一樣神秘地失蹤了,也許是被懷恨於他的貴族們碎屍幾段了。每年7月7日紀念他的忌辰已成為有點類似祭祀農神的節日了。這一天所有的女奴隸都可以有相當的自由,她們像平民婦女那樣打扮起來,穿著太太和姑娘的服裝,走出城外,跟沿途遇到的人嘲弄笑謔,互相打鬧玩笑,甚至互擲石塊為戲。另一位橫死的羅馬國王是塔蒂烏斯,他是薩賓人,羅慕路斯的同事。據說他是在拉維廉姆所主持公祭古代神祇時被他平時觸怒過的幾個人用祭壇上的屠刀和炙叉處死的。這樣死的方式和場合令人想到那可能不是謀殺,而是作為祭祀的犧牲被殺的。據說紐瑪的繼承人屠勒斯·霍斯梯力厄斯也是被雷擊身亡的,但是也許有許多 人認為是被恩喀司·馬西埃斯教唆謀殺的,他死後馬西埃斯就繼之為王。普魯塔克在談到多少帶有神話性的屬於祭司兼君王類型的紐瑪時說:他的聲譽是由後來國王們的命運而提高的。繼他之後的五位國王,最後一位被廢黜,死於流放之中,其他四位中有三人被刺殺,屠勒斯·霍斯梯力厄斯被雷霆擊斃,沒有一個壽終正寢的。 關於羅馬國王不得善終的傳說故事使人想到他們通過競賽獲得王位的做法可能是一場殊死的決鬥,而不是什麼競賽。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我們發現的羅馬與內米之間的相似之點就更加接近了。這兩個地方的神聖之王、神的代表,很容易被廢黜或死於任何能以鐵臂利劍證明自己有神聖權利居此王位的勇敢者的手下。因此,如果古代拉丁關於王位的權利經常是由一對一的決鬥來決定的話,也就不足為奇了。因為直到有歷史記載的時期,安布利亞 [12] 人仍習慣於通過決鬥的方式來裁判個人之間的爭執。在決鬥中爭執雙方誰要是殺死了對方就被認為他在這場爭執中無可挑剔地是正義的。 * * * [1]  這是一個舊的術語,現已廢置不用,是指丈夫居住妻方的婚姻制度。 [2]  此處原文是"Midsummer Day",即施洗約翰節,為每年的6月24日。 [3]  古代羅馬紀念農神薩圖恩的節日,時間在12月17日左右。 [4]  仲夏節一般在每年6月21日左右,基督教的施洗聖約翰節也在每年6月24日,即作者所說的給仲夏節披上了基督的外衣,變成了基督教的洗禮節。 [5]  古代不列顛的一個民族,後來被不列顛人和羅馬人趕到蘇格蘭境內。 [6]  比德(Venerable Bede, 673–735),英國學者、歷史學家和神學家。 [7]  古代埃及以西、北非一帶地區的人。 [8]  奧林匹亞,在希臘中部,古代希臘每隔四年在這裡舉行一次奧林匹克競技比賽,最初由國王恩底彌翁親自主持。 [9]  珮洛普斯(Pelops),希臘神話中坦塔羅斯(宙斯的兒子)的兒子,一次在戰車比賽中贏了厄利斯王俄諾瑪厄斯,從而娶了王的女兒希波達彌亞為妻並繼承了王位。 [10]  在本文作者弗雷澤的時代,通常把哈薩克民族錯誤地稱為吉爾吉斯。「愛的追逐」這一習俗在我國哈薩克族和柯爾克孜族也有流傳,我國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稱這一習俗活動為「追姑娘」,現在這一習俗已有某些改變。 [11]  聚居在西伯利亞東北部。 [12]  安布利亞是古代義大利中部的一個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