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 · 第十二章 神的婚姻

弗雷澤 《金枝》
第一節 黛安娜是繁育增產的女神 我們已經了解了那種廣泛流傳的信念(事實上,這種信念並不是毫無根據的),即:植物通過雄雌兩性的性結合來繁殖,根據順勢或模擬巫術的原則,這種繁殖是由植物精靈雄雌兩性(或由男人女人扮演)婚嫁交配刺激的結果。這種巫術性的戲劇在歐洲民間節日中占有重要地位。由於它們根據的是非常原始對自然法則的概念,所以它們一定是從遠古時代就流傳下來的。我們可以不會有什麼錯誤地假定這種歐洲民間風俗早在歐洲各文明民族的祖先還是野蠻人的時期就已開始了。那時那些祖先們還在放牧牛羊,開墾森林中的小塊隙地,而當時的原始森林則密密地覆蓋著歐洲大陸從地中海到北冰洋的大部分土地。但是,如果這些古代為促使花草樹木發芽茁長開花結果的符咒法術竟能以農村戲曲與大眾娛樂的形式延續存在到今天我們的時代,難道我們就沒有理由假定在大約二千年以前的古代文明民族中它們曾以較豐富的原形存在著嗎?或者,換句話說,我們是否能在古代的某些節日慶祝活動中找到與我們今天的五朔節、降靈節、仲夏節等相等的東西呢?——所不同的僅在於古時那些儀式還沒有演變為單純的戲劇表演與化 裝遊行,而仍舊保持著宗教的或巫術的禮儀,那些演員都自覺地扮演著神和女神的崇高角色。我們在本書第一章中進行過探討,有理由相信,享有內米森林中之王稱號的祭司有林中女神黛安娜作他的伴侶。他倆作為林中之王和王后,難道不可能就是今天歐洲那些化裝遊行的人們所扮演的五朔節之王和王后,以及降靈節的新娘和新郎的重要標示嗎?他倆的結合不是也可能作為「茜奧格媚」(theogamy ),即神婚,而每年慶祝一番麼?神與女神的婚配是古代世界許多地方作為莊嚴的宗教禮儀流傳下來的。這一點,我們下面就要談到。因此,如果假定內米神樹林可能曾經是這一類一年一度舉行儀式的地方,實質上並非不可能的。雖然還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就是如此,可是用類推的方法來看這種觀點卻是可以成立的。下面我就試圖加以說明。 黛安娜基本上是一位森林女神,正如色列斯 [1] 是穀物女神,巴克斯是酒神一樣。她的聖所一般都在小樹林中,實際上,每座樹林都奉獻給她了。而人們在祭祀奉獻時又常常把她同森林之神西爾維納斯聯繫在一起。但是,無論她的出身淵源如何,黛安娜並不僅僅是一位森林女神。跟她的希臘姐妹阿爾忒彌斯一樣,她似乎已經發展成為自然界繁殖生命(動物和植物)的化身。作為茂密森林的女主人,人們很自然地認為她擁有漫遊其中、潛伏捕食、啃齧牧草、咀嚼嫩芽鮮葉的野獸和馴服的動物。於是,她就成為既是獵人的也是牧人的守護女神,正如西爾維納斯不僅是樹林之神,而且是 畜牧之神一樣。同樣,在芬蘭,森林中的一切野獸都被看作是屬於森林之神泰庇歐和他端莊美麗的妻子的獸群。不經這兩位的恩允,任何人不得獵殺其中任何一頭野獸。因此,獵人如要打獵,都得向森林的神祇禱告許願,奉獻豐厚的犧牲。牛羊牲畜,無論關在圈內或棲憩林中,也都受到森林之神的保護。蘇門答臘的芥莪人認為,帶著獵狗進入山林狩獵麋鹿、山羊、野豬之前,必須求得冥冥之中的森林之神允許。其做法是,熟悉林中狩獵情況的人在一根以特殊刻法來代表山林神祇的木樁前面放上一堆檳榔子,祈求神靈顯示允許與否。亞利安 [2] 在論狩獵的論文中告訴我們:凱爾特人在阿爾忒彌斯生日那天總要奉獻祭品,並且是用他們一年中獵殺狐狸、野兔、小鹿所付的罰金來購買這些獻祭的犧牲的。很清楚,這種習俗暗示著那些野獸都是屬於這位女神的,獵殺了野獸,必須報償。 但是黛安娜不只是野獸的女守護神和山林、沼澤河流的女主人,而且還被想像為月亮,特別似乎該是金黃色收穫的月亮,她還能使農家優良果實豐產,並且聽取產婦陣痛中的祈禱。她在內米的神樹林中,如我們了解到的那樣,是特別被作為育兒和賜予後嗣的女神來祀奉的。她經常被比作希臘的阿爾忒彌斯,總管自然的女神,特別是生育繁殖女神。所以,我們毋須覺得奇怪,在她阿凡廷 [3] 的聖殿里,她被描繪成以弗所 [4] 人的阿爾忒彌斯那樣多乳房的偶像,具有非凡生育力的各種特徵。因此我們也能理解為什麼古 羅馬國王屠勒斯·霍斯梯力厄斯制定的羅馬法律規定,凡犯亂倫罪者,大祭司們應向黛安娜的神樹林獻祭贖罪的犧牲。因為,我們知道,人們認為犯亂倫罪通常會造成饑饉,所以應該向繁育女神贖罪這一點是很恰當的。 既然原則上繁育女神自己必須是能繁育的,所以黛安娜應該有一個男性伴侶。如果塞維厄斯 [5] 的證明可信的話,她的伴侶就是維爾比厄斯,內米森林中之王就是他的代表或者不如說就是他的化身。他們結合的目的大概就是為了促進大地、動物以及人類的繁殖。因此,人們會很自然地想到,如果每年舉行一次這樣神聖的婚禮,用神的塑像或由人來扮演婚禮中的新娘和新郎,那麼這一目的就會更有把握達到。沒有任何古代作家提到在內米的神樹林中進行過這樣的慶祝。我們對於阿里奇亞人的宗教儀式很不熟悉,因此這方面的資料不足,不能作為理論上反對的主要依據。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那一理論必須根據其他地區流行的類似風俗加以類推。有些類似的現代風俗,在形式上,跟內米神林中的那種宗教儀式多少有些變易,這一點在前一章里雖然已經引為例證作為介紹,下面我們還要研究一下同它們相應的古代習俗。 第二節 諸神的婚姻 在巴比倫,天地之神伯爾的莊嚴聖殿像金字塔似地矗立市內。 它共有八層樓閣,層層疊疊,高聳入雲。最高一層圍繞其他七層攀登而上,是一座寬敞的大殿,殿內陳設大床一張,帳幔被褥,十分壯麗,床邊置金桌一張。整個大殿別無其他塑像,只有一位女人住在那裡,此外沒有任何人在裡面過夜。據迦勒底人的祭司說那女人是神在巴比倫婦女中挑選的唯一女人,神每晚到來且睡在那床上,那位女人作為神的配偶,便不能同任何凡人發生性關係。 埃及的底比斯 [6] 古城,太陽神阿蒙的神殿里總有一位婦女作為神的配偶在那裡睡覺過夜,並且也跟巴比倫的伯爾妻子一樣,這位婦女據說也不能和其他男人交往。在古埃及人的經文裡,她經常被作為「神的配偶」提及,而且絕不亞於埃及王后的地位。因為,據埃及人說,他們的帝王實際上都是太陽神阿蒙所生,暫時以統治者國王的形象出現,同時在這種形象下與王后發生性交。神的生育子女情況,在埃及最古老的神殿兩側牆壁上都有詳細的雕刻繪畫,如德爾·巴哈利的神殿和盧克蘇爾的神殿,繪畫所附的題詞無疑都是關於畫中景象的。 在雅典,酒神狄俄尼索斯 [7] 每年都與王后結婚,這種神聖的美滿婚姻與婚禮儀式,也在紀念活動中扮演出來,不過那神究竟是由人來扮演或者以神的塑像來充當,我們還不知道。我們從亞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得知這種儀式在古老的國王宮邸里舉行。宮邸坐落 在雅典衛城東北坡上的市政廳附近,以「牛宮」之名著稱。這種婚姻的目的不是別的,只是為了確保狄俄尼索斯作為酒神所管轄的葡萄及其他果樹豐產。所以,它在形式和意義上都同五朔節的王與王后的婚禮相吻合。 在埃萊夫西斯 [8] 每年9月舉行的盛大神秘禮儀中,天神宙斯和五穀女神得墨忒耳的結合似乎是由司神秘儀式的祭司和得墨忒耳的女祭司兩人的結合來表示:一個代表宙斯,一個代表女神。不過他們的交媾僅僅是戲劇性的或象徵性的,因為神秘儀式的祭司服用了一種用毒芹提煉的毒藥而暫時失去了性行為的能力。神秘儀式開始後,所有火炬熄滅,這一對夫妻降臨在一幽暗處所,膜拜的人群在周圍焦切地等待著神人會合的結果,他們相信自己能否得救都取決於此。過了數刻,祭司再次出現,在一片光明中靜靜地顯示出一支收割後的谷穗,即二神婚後的果實。祭司這時大聲宣稱:「王后布莉姆誕生了神嬰布里姆斯」,這話的意思是「至高無上的女神生育了至高無上的神」。穀物的母親事實上生育了她的孩子穀物,神劇中則表演了母親分娩時陣痛的情景。劇中顯示收割後的谷穗看來是全劇光輝的最高潮。透過後代詩歌和哲學中對這些宗教儀禮令人醉心的描繪,那種單純質樸的節日慶祝禮儀,好像透過太陽射穿的雲霧遙望遠處風景一樣,隱約可見。這種習俗至今仍盛行於遼闊的埃萊夫西尼平原 [9] :穀物女神嫁給天神,天神便將富有生命力的陽光、雨露賜予荒蕪的大地,使得五穀豐收。維奧蒂亞 地區的普勒替厄 [10] 鎮市上的人民每隔幾年就舉行一次叫做「小狄德勒」的紀念活動。他們在古老的橡樹林中砍倒一棵橡樹,用它雕塑一尊神像,穿上新娘服裝,放在一輛牛拉的大車裡,旁邊還有一位女儐相陪伴。人們吹著笛子載歌載舞簇擁著神像來到亞索波斯河岸邊,然後又回到鎮裡。比俄西亞的全體人民每隔六十年舉行一次「大狄德勒」紀念活動。六十年來歷次小型紀念活動用過的神像累積共達十四尊之多,都載在馬車上列隊拉到亞索波斯河岸邊,然後拉到西塞蘭山頂上,堆在巨大的柴堆上全部燒掉。這些節日活動的故事告訴了我們:古人是用穿著新娘服飾的橡樹神像為代表,以慶祝宙斯和赫拉 [11] 的婚禮。在瑞典,每年都要把動植物繁育之神——福瑞的塑像(與人身大小尺相等)用車子載著走遍各地,一位漂亮的姑娘奉著神像,人們稱她為神的妻子。這位姑娘也充當神在阿普薩拉的神殿里的女祭司。載著神像和神的妙齡新娘的車子所到之處,人們成群結隊地夾道歡迎,奉獻祭品,祈求年年豐收。 由此可見,神和雕像結婚或和真人結婚,這一風俗在古代許多民族中都是很盛行的。這種風俗的思想基礎過於野蠻,使我們不能懷疑它是文明的巴比倫人、埃及人,以及希臘人從他們野蠻的或尚未開化的祖先那裡繼承來的。我們在現代發展較低的民族中也發現有類似的禮儀流行,這就使上述推斷更加有力。譬如,我們聽說俄羅斯馬爾梅日地區的沃加克人從前曾因連年荒歉深為苦惱, 不知道如何是好。最後他們想到那位強有力但又易於為害的神克利梅特一定是因尚未婚配而發怒。於是幾個老年代表前往庫拉拜訪那兒的沃加克人,就此問題和他們取得協議。他們回去以後,準備了大量白蘭地酒,一輛馬拉彩車,一行人趕著,鈴聲叮噹,熱熱鬧鬧地,就像迎娶新娘一樣,來到庫拉。他們在那裡又吃又喝歡樂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在樹林裡鏟了一塊四四方方的草皮帶回本地。從那以後,馬爾梅日人的生活過得好起來了,庫拉人的日子過得卻不好了。在馬爾梅日人那裡糧食長得好,而在庫拉人那裡,糧食長得不好。因此那些同意這門親事的庫拉人都受到同村居民的責罵和粗暴對待。一位作家在報道中說:「他們採用這種婚姻儀式是什麼意思呢?很難想像。也許像別赫切廖夫所推測的那樣,他們讓克利梅特跟仁慈的、多產的大地妻子穆奇爾興結婚,以便使她影響他為大夥做些好事。」在孟加拉,每當掘井的時候,人們總要雕刻一個木像並將他入贅給水之女神。 往往指定給神為妻的並非無感覺之物如木石或僅為幻想之作如一片雲霞,而是真正有血有肉的女人。秘魯有一個村莊,那裡的印第安人將年僅十四歲左右的漂亮姑娘嫁給他們奉之為神(華卡)的略似人形的石頭,全村居民都參加那歷時三天十分隆重的婚禮。此後,那個女孩便一輩子不能嫁人,她為全村百姓作了偶像的妻子,犧牲了自己。村裡的人對她極其尊敬,奉若神明。阿爾袞琴 [12] 印第安人和休倫 [13] 人每年三月中旬開始用拖網捕魚的季節總要讓 他們的漁網和兩個年紀只有六七歲的小女孩結婚。在婚禮宴會上,人們把魚網放在這兩個姑娘的中間,祝告魚網施展勇力多捕魚類。為什麼挑選這麼小的姑娘來做新娘呢?理由是確保新娘都是處女。這種風俗的起源據說是這樣:有一年,當捕魚季節來臨時,阿爾袞琴人跟往常一樣撒網捕魚,竟一無所獲。他們非常驚訝,不知所措。後來漁網的精靈以身材魁梧的人形向他們顯靈,非常憤怒地對他們說:我失去了妻子,至今還沒找到一個從未接觸過男人的女子為妻。你們一向捕不到魚,就是因此之故。你們若不使我求偶的願望得到滿足,就永遠捕不到魚。於是,阿爾袞琴人聚在一起商量,決定求漁網精靈息怒,獻兩個非常非常年輕的姑娘給他為妻,使他今後再沒有為此抱怨的餘地。他們這樣做了,果然捕得極多的魚。這事馬上就傳到他們附近的休倫人中間去了,他們也採取了這個習俗。凡捕到的魚都要送一份給當年給漁網精靈作新娘的兩個小姑娘的家裡。 孟加拉的奧昂 [14] 人崇奉大地為女神,每年娑羅桑樹開花的季節都要慶祝她同太陽神達梅的結婚。其禮儀如下:人人都沐浴,浴後男的都到神林中去,女的則聚集在本村祭司家裡,男人們在樹林裡向太陽神和林中守護神獻過家禽等祭品以後,便開始吃喝。「然後,由一位強壯的男人把祭司背在背上走回村里。女人們在村口迎接,洗他們的腳。全體敲鼓,唱歌、舞蹈、跳躍,來到祭司家裡。祭司家裡用樹葉和鮮花裝飾一番,祭司同他妻子,像正常人結婚那樣,舉行婚禮,這樣來象徵太陽和大地的結合。儀式完畢,全體吃喝玩樂,跳 著舞,唱著猥褻的歌曲,最後便進行最荒唐的縱情淫慾。這樣做的目的,是要感動大地母親富饒豐產」。這種由祭司與祭司妻子扮演太陽與大地之神的婚媾,是作為確保大地豐收的法術來慶祝的,並且,由於同樣目的,根據模擬巫術原則,人們才恣情縱慾。 值得注意的是婦人嫁給的神常常是水神或水中精靈。巴干達人每逢遠航總要向維多利亞,尼昂薩湖神莫卡薩祈求,同時為他獻出兩位少女做他妻子。像維斯忒彌人一樣,這兩位少女也實行齋戒節慾,不過常常並不徹底。這種風俗直到姆萬加人信奉基督教以後才沒有了。英屬東非的阿基庫尤人崇奉河中水蛇,每隔幾年便將一些婦人,尤其是年輕姑娘嫁與為妻。為此,巫師還命令蓋起專用的小屋,由他代神,和這種的女性獻身者完婚。如果沒有足夠的姑娘自願前往小屋,便強把一些姑娘捉去送入神的懷抱。這些神秘聯姻的後嗣,都是神(納蓋)的兒女,自然,阿基庫尤人中有不少人是神的兒女。據說東印度布魯島上居民曾經受到大群鱷魚毀滅的威脅,他們以為這一不幸來自鱷魚王子的憤怒,因為他看上了某個姑娘。於是,他們就強迫這位少女的父親給她穿上新娘的服裝,送入鱷魚情人的魔爪。 據報道,馬爾地夫群島居民在信奉伊斯蘭教之前也流行同樣的習俗。著名的阿拉伯旅行家伊本·白圖泰 [15] 曾經記述過這一風俗及其不再流行的始末。他引述了好幾位可靠的土人(都有姓名)對他說過的情況,當島上居民還崇拜偶像的時候,他們那裡每月都有一個邪惡精靈出現。精靈是從海上過來的,遠遠看去,像一隻燈 火通明的船隻。島上居民看見它來了,便立即將一位年輕的處女穿戴打扮起來領到岸邊教徒的殿堂里去。那殿堂有一個窗子朝向大海。居民們把少女獨自留在殿里過夜,第二天早晨去看時,那少女已經失去童貞死在殿內。大家每月拈鬮,拈到的人必須把自己的閨女送給海上精靈。最後一位被奉獻的姑娘,由一個虔誠的伊斯蘭教土人念誦可蘭經把妖精趕回大海,而獲救了。 伊本·白圖泰關於惡魔娶妻的敘述,和大家熟知的類似民間故事很像。從東方的日本和安南 [16] ,到西方的塞內甘比亞 [17] 、斯堪的納維亞和蘇格蘭都發現過這類民間故事的文字記載。故事的詳細情節,不同民族的傳說各有不同,但一般說起來都是這樣:某地常有多頭蛇、龍,或其他怪物騷擾,如果不定期以活人,特別是年輕處女獻祭,就要毀滅全體居民。於是,人們獻祭了許多姑娘。最後輪到國王的女兒了。公主被獻給了怪物,這時,故事的主角,一般都是出身卑微的青年,出來代替公主,殺了怪物,得到公主為妻,作為對他的酬報。這些故事中的怪物有時是住在海里、湖中,或山上的蟒蛇。有些故事則把它寫成占據泉水的蛇或龍,必須以活人向他祭祀,才讓人飲用泉水。 如果認為所有這些故事都是說故事的人捏造出來的,那是不對的。我們可以認定,這些故事反映了一個真實的風俗,就是,把姑娘或婦女獻給常常被人們想像為蛇或龍的水中精靈為妻。 * * * [1]  色列斯(Ceres),羅馬神話中的穀物女神和大地女神,相當於希臘神話中的大地女神、穀物女神得墨忒耳(Demeter)。 [2]  弗洛維·亞利安(Flavius Arrianus,約95–約175),古希臘歷史學家、作家。 [3]  阿凡廷(Aventine),古羅馬的七丘之一,羅馬城即建立在七丘之上及其周圍。 [4]  小亞細亞西部,古希臘的一個城市。 [5]  塞維厄斯(Marius Servius Honoratus,4世紀),古羅馬語法學家、學者,以評論維吉爾(Virgil)著稱於世。 [6]  底比斯(Thebes),有兩處,這裡指的是尼羅河畔及南部的古城。另一處在希臘中東部,古代希臘維奧蒂亞地區的主要城市。本書第四十三章和其他地方還將提到。 [7]  狄俄尼索斯(Dionysus),希臘神話中的酒神,即羅馬神話中的酒神巴克斯(Bacchus)。他是宙斯和塞墨勒的兒子。原來是色雷斯地方的一位神,後來變成了植物神、酒神。相傳他首創用葡萄釀酒,並將種植葡萄、收集蜂蜜的方法傳播各地。 [8]  古希臘的城市,位於雅典西北。 [9]  雅典西北的平原。 [10]  古希臘城市之一。公元前479年希臘人曾在這裡擺下戰場,擊敗了入侵的波斯人。 [11]  希臘神話中主神宙斯(Zeus)和他的第七位妻子赫拉(Hera)。宙斯立赫拉為天后。 [12]  阿爾袞琴人是印第安人中最大的氏族。主要居住在今加拿大渥太華河流域。 [13]  印第安人氏族聯盟的成員,聚居於美國的俄克拉荷馬與加拿大的魁北克。 [14]  奧昂人原是印度中部的一個原始民族,亦名庫勒族,早於達羅毗荼人。 [15]  伊本·白圖泰(Ibn Batutah, 1304–1377),阿拉伯旅行家。 [16]  安南(Annam),歷史上為唐安南都護府地。五代晉時獨立,建國號為瞿越、大越等。南宋後稱為安南。1802年(清嘉慶七年)改國號為越南。即今之越南。 [17]  西非塞內加爾和甘比亞河附近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