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翼 · 第十二章 分家
自訴訟案之後,大哥逐漸出面管理家事,尤其是農業事務。東林總是在店裡忙生意,多數時間不在家。他樂於培養侄子,讓他在家裡擔當更大的責任。年復一年,大哥越來越被認可為農事上的領導,只有他有記錄換工、工錢和租金的賬本。
然而大哥不是一個成功的管理者。與他的叔叔不同,他對同伴們總是持一種古板的態度。很少與他們閒聊,而滿足於粗暴地發號施令。面對他的霸道,反抗最激烈的是他的弟弟二哥。二哥是一個安靜但愣頭愣腦的人,也是拿著刀追打叔叔的那個人。大哥和二哥之間的矛盾通常始於惡語相向,不久就變成拳打腳踢。他們之間的爭吵,反過來也造成了大嫂和二嫂之間的失和。
大哥和四哥之間雖然沒有公開的衝突,但關係也不融洽。大哥不停地催促四哥干更多的農活。他的理由是既然三哥花了家裡的錢讀書,四哥就有義務干雙倍的活來彌補。大哥常常抱怨三哥沒完沒了地讀書,成了全家的負擔。
五哥也到了能幹農活的年紀。他在家境好轉的時候長大,沒有馬上被強迫干農活,而是常常和村裡的一夥年輕人一起虛度光陰。東林回家的時候,五哥被叫去幹活,但是等父親離開家,他立即甩手不幹了。看到五哥不幹活,大哥也不干,以示抗議。
金翼之家的堂兄弟們與老長工南明之間的關係都很好,南明是一個勤勞、經驗豐富的農民。一次,看到四哥和五哥在地里扭打,他試圖分開他們,勸他們別再打了。然而當時在場的大哥卻說:「南明叔祖,他們打架你會少什麼嗎?讓他們打吧,咱們看好戲。」作為兄長,大哥對堂兄弟的這種態度是不妥當的。他非但不勸架,反而嘲笑他們,鼓勵他們打鬥。不過他不久就遭到了報復。當大哥和他唯一的弟弟二哥打架時,南明再次出來勸架。但四哥攔住他,說著和大哥同樣的話:「南明叔祖,他們打架你會少什麼嗎?讓他們打吧,咱們看好戲。」為了不被人再次嘲弄,四哥也打算不同五哥打架了,但他們之間的關係並沒有改善。
兄弟和堂兄弟之間的不和,東林知之甚少。但他經常聽大哥抱怨,說他不喜歡干農活,請求叔叔在店中給他一個店員的職位。前幾年,大哥在店裡勤勤懇懇地工作,也樂於聽從叔叔的指令。他成了一名令人滿意的店員,有時也幫著寫信和記賬,得到了很好的訓練。但東林覺得他在家管理農事更有用,就一直讓他做這個。
大哥已經完全能夠自立了。他沒有遵從叔叔的願望,建立一個更大、更有實力的家庭,而是要求分家,以便獲得一大份財產建立自己的家業。大哥是東明的長子,而東明也是他那一代的長子。在分家的時候,長子有權獲得共同財產中的額外部分,以示對長子繼承權的認可。而且,三哥和六哥的教育費用被證明是家庭收入的大開支,這讓大哥擔心並不時向叔叔抱怨。除此之外,大哥變得越來越依戀他的妻子和三個孩子,希望能生活在一個更小、更清靜的家庭中。
大哥的要求最終變得如此強烈,以至於大家無法再忽視。他找來了伯母林氏的一個遠房侄子林天藍作為分家的中人。根據習慣,嚴格來說,天藍不是仲裁人的合適人選。在任何兄弟分家時,母舅通常是最合適的人。大哥提出的分家,理論上發生在東林和他已經去世多年的兄長東明之間。任何像天藍這樣從東明妻子的族人中選擇的中人,都被視為是有失偏頗的,因為他同兩兄弟之間的關係不是同等的。但由於天藍是大哥的好友,大哥堅持選他。
在討論分家的時候,東林試圖公平,但大哥要求得太多,以致分歧不少。首先是用於紀念東林父母的那塊地。東林希望金翼之家大房子坡下的這塊地,作為公共的祭田,但大哥想將這塊地據為己有。他辯稱這塊地是他父親東明買的,因此根據長子繼承權應當歸他所有。因為雙方各執己見,天藍覺得非常難辦。東林據理解釋說,如此靠近家宅的地應該公有,以便兩房人都能用它種平常吃的稻米、蔬菜、甘蔗、豆子、芋頭等。若這塊地分給其中一房,勢必會給另外一房人造成不便,因為其他的田地距離都太遠,尤其是菜地。天藍認為這個理由有說服力,勸大哥提別的要求替換。於是大哥最終要一千塊錢以補償他的長子繼承權,東林只好答應下來。這塊地終於被單列出來作為公共用地或祭田,但直到祖母潘氏過世,這塊地也沒有舉行過什麼祭祀,只是由兩房人輪流耕種。
第二個爭執同五哥與六哥相關,他們是晚輩中僅有的尚未娶妻的男性。根據傳統,應該保留兩份錢或者其他形式的財產,以備他們日後結婚之用。大哥堅持說如果要為他的兩位堂弟預留財產的話,那麼也應該給他的兒子少台結婚留一份。但是這一要求毫無道理。後來,他又爭辯說六哥那份早已花在讀書上了,所以他不能再要一份。經過中人的不斷調解,叔侄兩人才達成一致,只為五哥娶妻留一份。
第三點矛盾是關於家裡的存款。東林同意分家,兩房各起爐灶,以便減少大家庭內部的摩擦。但他希望存款能原封不動,這樣處理家務事更順手。而大哥怕三哥和六哥要花更多的錢念書,堅持分錢。最終大家還是同意把所有的錢都分掉,只保留一千塊作為公用資金,用於房屋修繕、共同的賦稅以及將來祖母潘氏的喪葬費用等。
第四點衝突是湖口店鋪的股份分配。我們還記得黃家在店裡持有四份普通股,大哥要求均分這些股份。但東林作為店鋪的創立者和店主,堅持為自己保留更多的股份。很早以前,當家裡窮困潦倒時,他把畢生經營所得的一半錢和財產花在救濟侄子上,以使他們免受飢餓之苦。他因此堅持自己保留兩份半股份,只讓侄子們持有一份半。大哥對此安排極為不滿,老人的拒絕埋下了未來衝突的種子。
當所有的分歧得以解決,黃家選擇了一個吉日舉行分家儀式。中人林天藍必須在場。東林的叔叔玉衡,現在已經成了整個黃氏宗族的族長,也是東林這一支尚健在的年紀最大的人,他也必須在場。除了玉衡,還有幾位族內各個分支的長者被邀請參加分家儀式和宴席。
長者和中人聚在金翼之家的堂屋裡,玉衡為分家擬了一份契約,為了區分兩個新的家庭,從東明傳下的一支稱為「文房」,東林這一支稱為「武房」。玉衡寫下了這種傳統法律文書的開頭第一段,描繪分家是像同源之水分流或者大樹開枝散葉一樣自然的事情,然後再寫分家的歷史背景。
在契約的第二段,玉衡記錄了祖田和其他財產的分配,他們的價值和位置。緊跟著他界定了分別歸「文房」和「武房」所有的土地。土地被均分成兩份,然後由東林和大哥當著中人和長者的面抽籤。山地、林木、池塘和道路也類似地被一分為二,再進行抽籤。接下來是一長串關於房屋、建築及房間的記錄。居住位置和居室在黃家搬入新居時已分配好。現在為了分灶,又蓋了一間廚房。廚房、餐廳、糧倉、儲藏室和農舍都是均分。但契約中沒有提及家具和手頭持有的現金。
結尾一段是訂立契約的日期和雙方的簽名,還有中人和長者的簽名,他們是分家契約的擔保人。
後面的一些個別事務也要中人和長者在場。人們把所有的家具搬到堂屋,在那裡抽籤分配,但是個人財產如各家妻子們的嫁妝不包括在內。
儀式的最後一項是向祖先聖龕前供上兩口木製甑子。甑子裡盛滿了米飯,這象徵著富裕。東林和大哥,現在分別是兩房的家長,在祖宗面前鞠躬。然後每人抱一口甑子回到各自的廚房。就這樣,黃家最終分家了,從此異爨而食。當晚辦了宴席,中人和擔保人被奉為上賓。
第二天早上,兩個新灶各自蒸米飯。老祖母在兩家輪流吃飯,前三天在「文房」吃,接下來三天就在「武房」吃。在大哥當家的那邊,大嫂二嫂輪流做飯,一個月輪換一次;而東林這邊,四嫂成了唯一做飯的人。祖母潘氏現在已經年邁,不再幹活,但她依然享受生活。通常在午後,她會拄著拐杖走到舊居,與那裡的老婦人們聊天,喝著年輕主婦們端給她的茶水,享受下午幾個鐘頭的美好時光。
然而大哥對這次分家仍不滿意,開始醞釀同二哥的分家。大哥的好友天藍,再次被請來做中人。當他們徵詢東林意見的時候,東林瀏覽了要分給兩兄弟的財物清單,發現這計劃書太不公平了。根據計劃書,四分之三的財產將歸大哥所有,只有四分之一留給二哥,依據長子繼承權索要的尤多。而且,清單還列出了為大哥的長子少台保留的一份結婚費用。仔細看了清單,東林憤怒了,責罵大哥,稱他是沒良心的人。於是他把清單丟到一旁,再也不想考慮這件事情了。
不久,大哥回到黃村想自己張羅與二哥之間的分家,但兩人很快出現了嚴重的衝突。向來沉默寡言的二哥開始大聲傾訴一直隱忍著的對兄長的憤恨。大哥拒絕做任何讓步,兩人很快從爭吵變成大打出手。
就在他們在金翼之家的堂屋裡鬥毆的時候,他們的妻子也開始爭吵。看到兩人越打越凶,大嫂就讓兒子少台去幫助丈夫。二哥雖然比大哥矮,卻比大哥健壯結實得多。拳擊和扭打持續了很久,直到雙方都精疲力竭為止。
從那以後,大哥和二哥之間的爭吵愈加頻繁,雙方妻子之間的矛盾也在持續,她們的婆婆已經不知道該如何勸阻她們,實際上,有時伯母林氏發現自己就是爭吵的原因。如果她幫大嫂,二嫂肯定會抱怨,反之亦然。對她而言,任何干預,無論是針對兩個兒子抑或是兩個兒媳婦之間的衝突,帶給她的都只有漠視。她是一位可憐的老母親,忍受著來自兩個兒子的爭吵和冷漠。就這樣,隨著兄弟間的衝突愈演愈烈,分家變得越來越必要,但是面對兩人對共同財產不肯妥協的要求,想要調解異常困難。
此時,三哥還沒有出國,正值冬季,他剛好回到家裡。二哥立即來找他,告訴他大哥的自私,並讓他做調解人。作為兩兄弟的堂弟,他開通,受過教育,被認為是好的仲裁人。他的不偏不倚正是二哥可以倚賴的。但即使是三哥也發現大哥很難應付,他顯然想多占且無休止地變換條件。三哥與兩兄弟的討論無果而終。第二年春天,他什麼都沒有解決便出國了。
終於,大哥和二哥極不容易地將一項分配財產的計劃付諸實施,仍是請了天藍。他們終於在第二年秋天分了家,但還是留下了一些問題有待解決。他們分了土地、房間、家具以及除了店裡的股份之外的其他所有東西。股份是最主要的問題,後來拖了很久。在儀式上,天藍、玉衡和東林作為擔保人在契約上籤了字。就這樣兩兄弟之間也分了灶,各過各的。只有他們的母親,伯母林氏仍是他們之間聯繫的紐帶。「文房」一分為二了。
前面說,村民們認為分家分房就如同大樹分枝分杈一樣,但分家的原因在各個時期和各個家庭有所不同。黃家現在已經分了三次家,但東林和大哥參與的這兩次分家實際上同很久以前的第一次分家很不一樣。當時東明仍在世,家庭構成簡單而且清貧。
從那時起,東林奮鬥了很長時間,辛苦地經營店鋪並成了當時當地社會的成功人士。他曾希冀維持大家庭的完整合一,這種願望在當地社會被視為值得稱頌和有德行的目標。但是兄弟之間、堂兄弟之間以及年輕一代妯娌之間的矛盾,使得家庭生活難以如願以償。最主要的反對來自大哥,他是另一房的家長。大哥對妻子和孩子的依戀超過了父母和兄弟,他想要一個屬於自己的親密小家庭,嫉妒和生怕大家庭的錢會費在堂兄弟的教育之上。也許,大哥覬覦財產是為了自己,為了發展自己一房的名望。無論原因是什麼,東林的希望之船是建立在個人志向和欲望這塊基石上的,但爭吵和抱怨已經多到讓他無法忍受,他只能聽任分家。
黃家最近的這次分家也是按照慣例進行的,契約以及擔保人的簽字既是各房財產權的證據,也是防止日後晚輩紛爭的措施。擔保人總是由與立約雙方關係等同的族中長老出任,主要是作為一種穩定力量,用他們的權威和名望來維持一種制度,以及對抗任何糾紛或變故。
東林應該早就預見到「文房」的這次分裂,他也是擔保人之一。他暗自思忖,家庭的歷史是輪迴的。回想當年,他和兄長也同他們的叔父分了家。而那次分家的一方——他的兄長——早已亡故,留下了分裂衰敗的一支。而他的叔父玉衡尚在人世,與東林一家共處,卻從未能擺脫貧困,常常要仰賴東林救濟。現在如果他的兩個侄子關係惡化,那麼或許東林自己的家庭也將同樣分裂為兩支,一貧一富。
雖然分家了,人們或許還希望親屬紐帶可以把不同的支系聯結起來。東林希望黃家新的支系能像老支系一樣凝聚。老叔父玉衡,作為父輩家族赤貧的那一支,雖然貧困,卻對東林的幫助甚大。打官司的時候,他堅定地站在東林一邊;也是他,愉快地出席金翼之家的各個慶典和儀式,為他們增光。只有一次,叔侄倆有些失和。那是有一次,玉衡在湖口店裡的時候,東林當著老人的面責備他的次子——廚師東杜。玉衡惱了,命令兒子回家,不幹了。不過即使是這件事也最終被原諒和淡忘了。多年以後,當玉衡的長子東恆突然亡故,三子又被土匪殺害,心力交瘁的老玉衡,在臨終之時費力地提出了最後的請求:讓東林照顧他唯一活下來的次子東杜。
就這樣,東林看到了自己一家興盛起來,而叔父家卻漸漸衰微了。「文房」的分家和大哥咄咄逼人的態度讓東林為二哥的未來擔憂。同樣擔憂的還有祖母潘氏,對於代際興衰,她看得甚至比東林還要清楚。
祖母潘氏現在已經八十多歲了。本來她最喜歡大哥,因為他是長孫,也是她帶大的。但是近來她轉而同情二哥,他的無能使祖母為他的未來憂心。伯母林氏的態度恰恰相反,一開始她在兩個兒子的不斷衝突中不偏不倚。有時,長子欺人太甚,她的同情的確倒向小兒子。但是大家庭分家之後,伯母林氏開始偏向大哥,尤其是在他證明自己有能力為自己一支爭得更多份額的財產時。大哥使得伯母林氏相信若沒有他,二哥從東林手裡爭不到一分錢。實際上,祖母潘氏的這一偏向在家庭生活接下來的一件大事中得以顯露。
祖母病了,她非常確定自己將不久於人世。她私下叫來二哥,讓他把自己積攢的一點私房錢拿走。不幸的是,正當他在祖母藏錢的黑暗角落裡摸索的時候,被恰好給祖母送茶的珠妹發現了,如此一來,二哥的秘密遺產就被發現了。
與給二哥的特殊遺產一事相比,祖母潘氏的病情更為重要。東林回家時發現他的老母親病得很嚴重。東林和她說話的時候,她不停地、痛苦地咳嗽,東林需要幫她擦去嘴角的痰。祖母病情惡化的時候,除了在外念書的三哥和小哥,東林把所有家人叫到她的房間。等到大家聚在一起,大哥嫉妒二哥得到了祖母的錢,在病床前挑起爭端,和二哥爭吵起來。東林加以制止,但是盛怒之下的大哥用力推翻了一個木箱子,箱子倒在地上發出巨響。就在這一刻,老祖母停止了呼吸。在深深的悲痛中,東林低下了頭。他原本希望母親能夠走得安詳,但是當時他的內心已經無暇去責怪兩個侄子。
伴隨著祖母潘氏去世的消息,女人們開始哭喪,男人們則開始奔忙。金翼之家再次準備辦喪事。第二天,家中所有嫁出去的女兒們都陸續回來了,遠近的親戚鄰居也前來弔唁。
祖母潘氏有兩個女兒,長女是張芬洲的太太,已經過世。只有嫁給王家的小女兒,回來奔喪。但是她到家之後的第一件事卻是詢問分家和家族財產。她直截了當地質問東林,為什麼她沒能分得一份。東林提醒她當初她離家時的境況,父親剛剛過世,母親則是一個可憐的年輕寡婦。她跺著纏過的小腳說她也是父母的傳人,她堅稱應當分得一份家產。東林問她當自己在監獄裡受苦的時候她為什麼不來索要她的那份家產。這個問題勾起了一段舊恨,東林一直認為姐姐在他打官司的時候自私得不近人情,她從未回過家也從未給他捎過任何口信,而她的兒子們也都退避三舍,唯恐受牽連。
正當東林和他的姐姐就她的無理要求爭執時,有人報告說潘家弔喪的人來了,家裡所有人都跑出去迎接他們。以主祭人東林為首,全家人披麻戴孝,一字排開,跪在通往金翼之家的路邊。
潘家共來了十一人,七女四男,都是祖母潘氏父親的後裔,每人代表一個現在潘家的支系。其中的六人從未見過祖母潘氏,與黃家也沒有什麼聯繫,但是他們依然要來履行喪儀中的角色,這是血親關係的要求。當這些新來的人見到磕頭的主家時,他們也紛紛跪下。兩邊的人都這樣跪著,一起哭了一會兒。隨後客人起身,過去扶起主家的人。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三哥的妻子,在三哥出國後執教於古田一所女子學院的陳素珍,也被叫回來和大家一起弔喪。身為牧師的女兒而且本身也是虔誠的基督徒,她從未敬過其他神。但是這次,她嚴格遵守所有弔喪的規則,否則她會被嘲笑甚至被懲罰。她試圖通過遵從他們來使自己適應家中的生活。
進屋後,潘家人發現東林的二姐痛哭流涕,非常孝順,從她的這一表現中,他們永遠無法得知剛才有過一場關於家產的激烈爭吵。
同東林的二姐一樣,東明的大女兒回家後也在伯母林氏面前抱怨,說自己在兩個弟弟大哥和二哥分家時什麼都沒有分到。大哥夫婦恨透了她,因為在他們很久以前的婚禮上,她的丈夫曾讓他們出醜。然而她也在祖母潘氏的靈柩前哭得很傷心,一副孝順孫女的樣子。
在所有回來弔喪的女兒中,東明的二女兒最讓人欣慰,她一無所求。她從未忘記很久以前自己如何被送到徐家做童養媳,在那裡忍飢挨餓,而她的叔叔東林又如何救了她。她按照習俗在靈前慟哭,並非毫無誠意。
在祖母潘氏的喪禮期間,金翼之家的生活與平日截然不同。儀式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舉喪的人和賓客之間重新加強了已有的關係紐帶。儀式再次起到了整合的作用,在死亡帶來的波瀾之後,重新建立起團結一心的感覺。
雖說金翼之家的喪事使得家人之間暫時休戰,爭執和分裂卻難以全然掩蓋,甚至在儀式過程中都能發現。兩兄弟在祖母臨終時的爭吵,嫁出去的女兒的要求和抱怨,這一切都表明這一家遠不是團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