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翼 · 第三章 官司

林耀華 《金翼》
不久,芬洲和東林這兩位姻兄弟,也是湖口店鋪的合作夥伴,已經積累了相當的資本並決定善加利用。他們打算蓋新居,兩人與風水先生一起在黃村查看以尋找合適的地基。他們從坐落在朝南的金雞山低坡的黃村出發,向西走到了龍頭山,此山就像西邊的屏障一樣守護著山谷。小河與西路都經過黃村腳下,自東向西平行延伸,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在龍頭山腳下分道揚鑣。西路越過山頂,向正西方向延伸,而小河則往西南方向流去並在龍頭山下轉彎。當查看地勢的一行人來到山頂時,他們看到山坡在腳下陡然變緩,在山腳和河流拐彎處之間則是大片農田。風水先生用羅盤測定方位,突然他驚喜地大聲說他找到了一塊風水寶地。他稱之為「龍吐珠」,自然,山峰代表龍,農田和莊稼是珍珠,而河流則是唾液。 芬洲為這塊寶地所吸引,立即從自己原來的村子陳洋村召集勞力,讓他們在龍嘴正前方建造新房,但是這一切都是瞞著東林的。當東林來到這裡的時候,他立即發現按照現有的規劃已經沒有空間蓋另一座房子了。他為此感到非常失望,對芬洲的安排十分不滿,但是作為小輩,他不敢抱怨。 東林十分不情願地另尋他處蓋新居。他終於找到了一個合適的地方,在黃家舊居的右側,遠離村子。從這裡向西南方向看去,芬洲的居所盡收眼底。 東林雇了勞力蓋房子,又請了親屬幫工。建材中需要木材,而正是由於木材,東林再次陷入了麻煩。誠然,這次麻煩的種子在上世紀中葉東林祖父在世的時候就已經埋下,但苦果卻降臨在了東林身上。 東林現在居住的房子面積相當大,可以容納50人居住。這座房子是東林的祖父所建,但是當房子落成的時候家中只有妻子和一個女兒。所以,為了填充新居,他邀請他的兩位兄長及其家人與他同住。三兄弟一直和睦相處,在農活和家事上相互合作。然而這種安排卻在兩代人以後成了困擾東林的麻煩。 這三兄弟同他們的舅舅之間的關係也很好,舅舅是大房子的常客,也是歐氏的族長。歐氏是個繁盛的大族,其所生活的歐莊位於相距十英里的商路——西路沿線。村子東邊,只隔著一座名為花橋的木橋,橫亘於流向湖口並在那裡匯入閩江的河流之上。花橋是商路上的稅卡。住在橋西側約20個村莊以及湖口鎮的人們形成了一個自然的和文化的群體,自稱「下花橋」人,以區別於住在上游村落中的「上花橋」人。但是橋兩側的人們因為相互通婚而一直保持很緊密的關係。 東林祖父的母親就是歐家人,而正如上文所說,她的兄弟是一族之長。但是他很喜歡他的黃姓外甥們,有一天,他讓三兄弟在緊鄰花橋的歐家山上種樹。在舅舅而言,這當然是一種疼愛的表現,但是他做夢也沒想到這一丁點兒林地日後會成為兩個家族的衝突之源。 現在,這片林地上的樹已成材,東林想要用它們作為新居的建築材料。在徵得兩位叔祖的後人中最年長的玉門和東千的同意之後,他準備去砍伐這些樹。他讓曾經外遷過的堂兄東飛帶領勞工來做這件事。 但是當東飛帶著一干人到達花橋邊的山上開始砍樹的時候,一夥歐氏家族的人突然出現,宣稱對這些樹有所有權並阻止東飛他們砍伐。 聽到這一事件,東林派了更多人去山上,但對方也增派了人手並且再度干涉。一番惡語相向之後,雙方很快開始動手,有幾個人在衝突中受傷。 這場流血衝突後不久,時任歐氏族長的歐阿水,集結了一隊族人,全都攜帶著長柄大刀,突然闖入東林的家中。他們抓住了東林,但是沒敢傷害他,只是揮舞著武器警告他,不許他再派人涉足那片已經被宣稱是歐氏族產的林地。雖然族中的其他男性都躲了起來,但東林以寡敵眾,以其慣常的能言善辯和果敢據理力爭。但是歐阿水對他的辯解不屑一顧,只一味威脅他說若他繼續堅持,將危及性命和財產。 林地衝突發生的時候,歐氏家族富有且人丁興旺。東林祖父的母舅,也就是當初允許三個外甥在他的土地上種樹的那個人共有四房後裔。四房的族長阿水有錢有勢。他作為族長的地位,他的財富以及他剛剛落成的新居,不僅使他揚揚自得,也使得族人以他為榮。得知東林也要蓋新居,他對東林的崛起感到不滿。在鄉村社會,建大宅子被視為成功和顯赫的標誌。歐阿水看到自己向來不屑的賣花生的,竟然要與他旗鼓相當了。他的不悅驟然變成了憤怒。 因此,阿水開始為難這個賣花生的。在自大和貪婪的驅使下,阿水阻止東林在祖先傳下來的林地上砍樹。仗著東林在各個方面——財富、名望、閱歷、年齡以及家庭和家族的人力——都不如自己,他原本以為東林會乖乖屈服於威脅,而他不用再費什麼力氣就可以砍伐樹木為己所用。這是富人變得更富的慣常方式。 但是歐阿水打錯了算盤。東林不僅沒有屈服而且絲毫沒有示弱。被威脅和冒犯之後,他變得憤怒和激動。他立誓朗朗乾坤之下這種事情不該發生。他立誓要讓所有的人都知道這片林地上的樹屬於黃氏家族,而阿水的言論是不公和不實的。為了先發制人,他決心將此事鬧上公堂。所以,東林雇了一頂轎子,去了古田,並將訴狀呈給了地方衙門。至此,漫長而又重要的訴訟開始了,而新的一輪事件也將出現。 東林在衝動之下訴諸官府並且一往無前、未多加思量的木材爭端,最終被證明是東林生活中一個重要的轉折點。如果訴狀被撤回或者推遲,抑或像村民之間的爭端和衝突中經常發生的那樣雙方達成了妥協,那麼這場官司本可以避免,但是命運讓東林直面對手阿水。兩人中更年長的阿水狂妄刻薄,但是經驗老到,而年輕一些的東林勤勉、精力充沛但輕率莽撞。同樣固執的兩人,就像訓練有素的棋手,準備好要在一場重要的對弈中一決高下。 這是東林一生中遭遇的最大麻煩和危機。地方官吏一簽發初審的傳票,歐氏家族和黃氏家族便都派出了代表到衙門。東林一方的辯護人有玉門、東千、玉衡和東林本人。審訊很快就有了結果:阿水和他的三個族人被判立即收監。實際上,在終審判決之前,長官沒有權力扣押他們。但在實踐中,模稜兩可的判決是這個世界角落的準則,因為這裡的人們主要是鄉民和農民,對法律一無所知。腐敗的官吏只想嚇唬一下平民百姓中的當事人,將他們關進監獄以便敲詐勒索。 獲悉族長被收監,巨大的恐慌開始籠罩著歐氏族人。所有的族人聚在一起宣誓要與族長共存亡。他們從四房集資,然後繼續上訴。 與此同時,一個新的官吏取代了在一審中支持東林的那位。歐氏族人很快得以將訴狀遞到這個新官手上要求二審。結果同樣迅速,只是這次阿水和他的人被釋放了,而東林和他的叔父玉衡卻進了監獄。 東林心情沉重地進入監獄,在複審之前他不能見朋友和家人。與歐氏族人一心支持族長不同,黃氏宗族漸漸有了間隙。另外兩房的長者玉門和東千,害怕引火燒身,撤回了訴訟並放棄了對林地的所有權。這兩人同歐家有關係,因為東千的一個女兒嫁給了阿水的一個侄孫,而阿水的一個女婿則是玉門的侄子。這個侄子與妻家的關係勝過與本家的,他將黃家計劃的細節透露給了對方。東林因此發現自己被拋棄和背叛了,陪伴他的只剩下叔父玉衡。玉衡雖然貧困和年邁,卻要為自己的侄子東林抗爭到底。所以他陪他進了監獄。 東林入獄的消息對於家人而言猶如晴天霹靂。無助的女人們,祖母潘氏、伯母林氏以及黃太太,痛哭流涕。除了東林——這個家中唯一的成年男子和唯一的經濟支柱,她們再沒有其他人可以依靠,然而現在他卻身陷囹圄。在鄉民心目中,進監獄幾乎等同於一腳跨進了鬼門關,監獄之後的那扇門就是陰曹地府了。 東林的侄子大哥,當時是一個缺乏經驗的年輕人,他立即去拜訪本區最有權勢的人之一雷吾雲。吾雲作為地方官吏的顧問,據說在政治上頗有影響。大哥給了他一筆錢,誠摯地請求他以他的影響力釋放東林,他收下了,承諾會竭盡全力。然而天曉得他是否嘗試做過什麼抑或什麼都沒做。大哥第二次去找他的時候,他同樣表現得胸有成竹。然而東林,始終待在監獄中。 東林的舅舅,不顧年邁,徒步去監獄中探望東林。同其他人不同,老人一片赤誠,三次探望他,這一點,東林銘記於心。是他將家中的消息告知東林又將東林的口信帶回家。他安撫家中痛不欲生的女人們,尤其是他的妹妹——祖母潘氏。作為一位年邁、經驗豐富的農民,他做了舅舅該做的一切。 我們不應忘記東林的姻兄弟和生意上的合伙人芬洲。古語說得對:「福無雙至,禍不單行。」東林在獄中的時候,店鋪也難逃厄運。一天深夜,一夥土匪破門而入,劫走了錢櫃中的所有錢。他們還綁架了當時店中的賬房——睡在櫃檯後面的姚雲生。芬洲頓時分身乏術,他既要在這次劫掠之後恢復店鋪的生意,又要制訂計劃贖回賬房的生命。 聽到丈夫在店鋪中被綁走,雲生的妻子來到東林家。她在黃家的主婦祖母潘氏面前跪下,把頭埋在老太太的胸前,號啕大哭。已經為獄中的兒子深感憂心的老祖母,現在還要看著一個年輕人為自己被綁架的丈夫哭泣。她覺得自己仿佛站在深淵的邊緣。 不久,芬洲收到了土匪的來信,他們自稱「黑錢黨」。雲生必須被贖回,否則就會被殺害。芬洲於是派了一個中間人到匪窩中,商議贖金和釋放的事。土匪開出了很高的價錢,但是,店鋪剩餘資金的大部分已經在蓋新居、打官司和搶劫中耗盡。芬洲已經籌錢無門,進退維谷。 這真是一個關鍵時刻。東林自初次涉足生意以來,年復一年辛苦努力建立起來的積極的漸入佳境的生活平衡正面臨粗暴和徹底摧毀的危險。在此之前,他從未被自己人出賣過,從未受過族人背棄之苦,也從未如此直面過災禍。現在,命運卻讓他同時遭遇了這種種不幸。他在木材爭端中輕率的上訴只幫了他一時,實際上卻使他陷入了更危險的境地。最終,他身陷囹圄,無法逃脫,也無法自保,而且孤立無援。 現在已經家無寧日。女人們哭泣並祈求祖先垂憐。只有東林少不更事的侄子和年邁的舅舅試圖救他出監獄,但一切都是徒勞。唯一年富力強和能幹的朋友芬洲也愛莫能助。倘若不是為店鋪的災禍所困,他原本可以幫忙的。 這種絕望的境地真的就沒有出路了嗎?若果真沒有,那麼東林,他的家庭以及他的店鋪都註定陷於絕境,離傾家蕩產不遠了。唯有命運新的轉折才能帶來好日子,使他們得以作出新的調適。某種新的補償性力量必須發揮作用以挽救至愛之人岌岌可危的平衡。 這種新的力量不久就出現了。前文已經提到三哥被錄取為福州的教會學校英華中學的學生。家中厄運降臨的消息傳來,他立即趕回家,探望了獄中的父親和叔祖,並商討將此案呈送高等法院的方法。這一次,他們要上訴至位於福建省省會福州的省法院。 案件一到省法院,從古田區向省會的材料移交就開始了。到了開庭那天,東林和玉衡被送往福州受審,被告歐阿水和他的族人也被傳喚到庭。法庭要求出示關於歐、黃兩家爭端的前兩次審訊和判決的證據。 在終審中,原告和被告雙方均宣稱對花橋邊山地上的樹有所有權。東林作為原告方的代表,出示了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觀點。他的主要證據是他祖父的母親的哥哥,當時的歐氏族長所寫的一份租約,聲明將山租賃給他的三個外甥,即東林的祖父和兩位叔祖。租約簽署於1849年,雙方都蓋了章。 以歐阿水為代表的被告方則辯稱東林的材料是不實的。他們堅稱訂立這份租約的先祖在租約所示的日期已經過世了。為了支持自己的斷言,歐阿水出示了族譜作為證據,上面記載著這位爭論中的先祖的入譜時間是1846年。若這份證據成立,那麼實際上,他在訂立租約的三年之前就已經過世了。 因此,審判就取決於這位先祖的逝世時間。一旦確切的日期被證實,契約的有效性也就能夠決定了。幸運的是,東林還有一份補充性的證據,能夠說明這個問題。這是一份土地轉讓契約,由同一位訂約人——歐氏的老族長——和東林祖父的一個堂兄弟簽訂。該合同標明的日期是1851年,比前一份租約晚兩年。這就證明了訂約人在1849年,即同他的三個外甥訂約的時候尚在人世。 現在問題就在於租約本身是否是偽造的。土地轉讓契約毋庸置疑是真的。經過一番仔細檢查,印章、書寫風格以及紙張的質地都表明兩份契約均是真實的,不可能偽造。 因此,所有的證據都有利於東林。終於,他贏了這場官司。阿水被罰了款,敗訴也使他在家鄉父老面前丟了臉。 真金不怕火煉,玉不琢不成器。同樣,人在克服危機之後更強大。東林即是如此。他遇到了對手,在地方法院和省法院經歷了四次審判,坐了三個月牢。在沉悶的牢里,他時常夢到自己被殺了,靈魂被帶到了陰曹地府,還滿腦子想著店鋪衰敗、家破人亡。他每天在痛苦和哀傷中度過,眼淚往肚裡咽。 重獲自由,東林並不為所發生的事情感到遺憾。他回想起了那天與盧國在浴室那個算命先生的預言。他告訴朋友和鄉親們,牢獄之災和訴訟中的破財都是他的運勢所致,是命中注定。這一切都是老天爺事先安排好了的。現在,我們將老天爺理解為人本身,而將命運理解為人類社會。雖然要摸索會犯錯,雖然可能會將他們的困難歸咎於命運或者神,但是無論我們現在如何解讀,東林和他的鄉親們知道如何經營他們自己的生活。 擺脫了監獄和官司的糾纏,東林立即再次投入生意。第一步,他從原來就有聯繫的天濟錢莊借了款,用這筆錢從匪窩中贖回了店中的賬房先生雲生。店鋪原本已經處在破產的邊緣,但是東林的勝訴和回歸為他爭取回了老錢莊、老顧客,也給他帶來了新的關係。 隨著東林在村民中的名氣越來越大,往來過路的人們在黃村的茶館中對他蓋新居和贏得官司的事議論紛紛。東林年邁的叔叔和獄友玉衡是訴訟故事最好的講述者。作為一個有學識的農民,他可以連續幾個鐘頭坐在茶館裡,極盡細緻地講述自己和東林如何在地方官面前據理力爭並最終打敗了對手。他講了一遍又一遍,但是他的聽眾們依然聚精會神。 就這樣東林最終得到了所需的木材,新居也落成了。那是當時村子裡最大的房子。但是在全家遷入新居之前,他還要為喬遷選定一個良辰吉日。 到了吉日,太陽剛露頭,所有的家庭成員已整裝待發。他們像遊行一樣排成一隊,挨個從東林祖父所建的舊居大門走出。但是他們沒有直接走到新居,而是兜了一大圈走寬闊的西路,即那條穿過黃村的主路。列隊前行不僅是為了向村人炫耀,而且還因為大道在這種喜慶熱鬧的儀式和慶典場合被認為更加合適。 隊伍緩慢莊嚴地前行,排在隊首領隊的是一家之主東林。他手中拿著一桿長長的秤和秤砣,象徵著他能稱米和收租。緊隨在兒子身後的是祖母潘氏,拿著香爐,象徵著家族延續。接下來是兩個侄子,大哥和二哥,他們肩上扛著犁和鋤頭,這兩樣是最重要的工具,也是農事的象徵。再接下來,是拿著古籍的三哥,拿著法律文書的四哥,拿著筆墨紙硯「文房四寶」的五哥。現在已經六歲的小哥六哥,用小扁擔挑著一對紅燈籠。黃太太,背著名叫珠妹的小女兒,手上拿著宴會時要用的銀質酒壺和酒杯。在她之後,是她的妯娌伯母林氏,拿著象徵食物的大鍋。接下來是大哥的妻子大嫂,她背著小兒子少台,還捧著梳妝盒,是盛放對女人而言最貴重東西的盒子。黃家的長工南明是最後一個。他背著一桿老式火銃,仿佛在保護整支前行的隊伍。 圍觀的人群大部分是黃村的村民,都與東林有些關係。他們問候他,為他歡呼喝彩。隊伍一到達新居敞開的大門口,立即鞭炮齊鳴,以示歡迎。隊伍就此欣喜地走進新居,後面還簇擁著一群村裡的孩子。 東林的新居建在一片平緩的坡地上,坡地已經被建成三個依次增高的平台。這些平台四周由土坯高牆圍成一個正方形,外牆刷了白灰。這個房子與黃村其他房子的不同之處在於它有兩個塔樓,一個位於前面那道牆的左角,另一個在後牆的右角。這兩個塔樓可用於防備土匪,萬一受到襲擊,也可以作為防禦,因為,塔樓的牆上每隔一段都留有槍眼。 如果要進入房子內部,首先要經過正門的門檻走到第一層平台,這裡的中央是一個帶天井的廳堂,兩邊是房間。有書房,也有供客人過夜的客房。有一條平整的石板鋪就的小路從廳堂穿過,它的盡頭有十級石階向上通往第二層平台的正廳。 這是整個房子的主體,也是最重要的部分。正廳兩側各有兩排木頭建的廂房。按道理,這座房子應分屬於東林和他已經過世的兄長東明。根據慣例,兄長居左,弟弟居右。因此,當黃家搬入新居的時候,東明的長子大哥便占據了左邊的第一套廂房,同他的妻子和兒子住在那裡。第二套廂房是二哥以後的住處,現在是二哥和他的母親伯母林氏一塊兒住著。東林和他的妻小住在正廳右邊的兩套廂房中。祖母潘氏住在後面的一間廂房,同她最喜愛的兒媳黃太太共用。 這一層平台設有邊門,通過木製樓梯通往二樓的儲藏室。與二樓一般高的第三層平台也是最後的平台,廚房和餐廳就設在這裡。第三層平台也有邊門,從那裡有20餘級陡直的石階往下通往第二層平台的後廳。 自黃氏先祖定居黃村以來,還從未有過像東林的新居這樣的華屋大宅。在這一點上,他已經超越了他的所有先人,甚至包括他最愛戴的祖父。回想早年的艱辛、商場的沉浮和官司纏身,東林長時間自豪地看著新居,露出勝利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