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學簡編 · 第二十一章 導言

個體差異問題 前面在討論人類物種的原始傾向時,曾注意到這樣一個事實:男男女女每個個體的本性並不是一個模板複製出的精確副本。人類物種的總體特徵是不變的,但是不同個體在不同本能特徵上的強度各不相同,有人強於這種本能,有人則強於另一種本能或其他本能。在描述學習或變化規律以及學習所導致的心理功能變化時,我們承認不同個體的學習速度是不同的;而且,即使是同一種本性,如果個體經歷了不同的外部情境或環境,也一定會變得各不相同。以往的研究報告頻繁得到這樣的例證,即我們所測量的不論是智力特徵、性格特徵還是技能特徵,學習進步的數量、速度和持久性都是因人而異的。本卷各章的目的就是介紹這些個體差異的主要事實及其原因。 介紹個體差異、個體差異的原因及其教育意義的研究,最好的方法是考察他們研究所得到的第一手真實材料。為此,我選擇了柯蒂斯(S.A.Courtis)先生報告中的部分內容,這些報告來自紐約城市學校兒童算術能力的研究(1911—1912)。 柯蒂斯測量了小學生8項作業的成績。其中,第7項測驗如表21—1所示。 第7項測驗 算術基本運算 姓名____ 學校____ 年級____ 在規定時間內,儘可能多地算出下列各題的結果。按照序號順序計算,做完一道再做下一道。把答案寫在「答案」欄中,不要寫到其他紙上。 表21—1 算術基本運算測驗 現在思考圖21—1所示的某個八年級班級的第7項測驗結果。再思考表21—2列出的所有八年級學生測驗的相似結果。圖和表說明了這樣一個重要事實:甚至在同一個學校的同一個年級中,學生們雖然接受了大致相同的算術訓練,但仍然存在著巨大的個體差異。由此可見,個體之間的能力的差異必然在很大程度上表現在作業成績的差異上,一種人與另一種人在作業成績上的差異已經是被發現了的事實。 圖21—1 一個班級學生的能力差異 資料來源:引自Courtis,1911-1912,p.48。 表21—2 八年級學生算術能力的差異 資料來源:引自Courtis,1911-1912,p.46。 個體差異的另外一個原因已經被柯蒂斯的兩性對比表所證實。這裡,我引用的是七年級下學期學生在第6項測驗[1]中的成績(見表21—3)。 表面看來,在他們所嘗試的題目數量上,男女生之間似乎沒有顯著差異;但是在完成正確推理的數量上,男生略高於同年級的女生。 關於性別差異的原因,不論是由於性別的遺傳品質不同,還是來自訓練環境的性別差異,這已經是一個有著許多主觀推測的觀點和少數公正研究的問題,留待第二十二章討論。對祖先或種族的影響也可以做類似的研究,即比較相同性別、相同年齡和相同訓練的兩種不同種族兒童的作業成績,比如,東歐的希伯來人和北美的印第安人。 算術成績差異的其他可能的原因有:近祖或「家族」差異、發育成熟的差異、不同學校在算術訓練上的時間長短差異、教學方法差異或教學環境差異等。 表21—3 推理測驗速度的性別差異:七年級下學期男、女生比較 資料來源:Courtis,1911-1912,p.138。 在這些小學生個體差異的研究案例中,小學生的個體差異已經用分布表(tables of distribution)的形式顯示出來。分布表給出了每個能力等級的頻數(frequency),也就是每個能力等級的個體數量或百分數。如果用圖形來顯示,那麼,從這種頻數表或分布表的主要特徵就能一目了然地看出它們之間的關係。這種圖形是把橫坐標劃分成若干段,各段代表不同的分數或能力等級,然後在每段之上畫一小橫線,其高低代表有這種能力等級的人數是多少。把這些小橫線連成閉合線,就可以直觀地看出它們之間的關係。 這種將個體分組的人數分布表和相應的頻數分布圖如表21—4、圖21—2、圖21—3和圖21—4所示。圖21—2是(1903年)康乃狄克州10歲兒童在各個年級的人數分布圖;圖21—3是六年級兒童抄寫數字速度的人數分布圖;圖21—4是中學生做一位數加一位數加法運算的作業效率分布圖。 表21—4 分布表舉例 圖21—2 康乃狄克州10歲兒童在學校各年級的人數分布(1903年) 做個體心理學研究一定會思考很多問題,不論是描述某些個體在樣本總體中所處的位置,還是追究其原因,都要以這些頻數分布表和頻數分布圖為根據。例如,下一章涉及心理特質的性別比較,我們必須考慮男女生在同一種心理特質上的頻數分布面積,然後,進行兩者的比較。 圖21—3 紐約市六年級兒童在60秒內抄寫數字能力的人數分配圖 註:橫坐標上的「0」表示60秒內能夠抄寫0~9個數字的人數,「10」表示能夠抄寫10~19數字的人數,其餘類推。 圖21—4 小學生60秒內做個位數加法能力的人數分配圖 註:橫坐標上的「20」表示能做20~29道加法題目的人數,「30」表示能夠做30~39道加法題目的人數,其餘類推。 * * * 注釋: [1]測驗6如下: 閱讀下面的題目,不必計算。把每個例子讀完後試想:如果你要計算它,會使用加、減、乘、除中的哪種法則?如果用加法,就在例子後面的空格內寫「加」,用減法就寫「減」,乘法寫「乘」,除法寫「除」。 1.一所學校的學生舉行雪橇活動,共有9個雪橇,每個雪橇能乘坐30名學生。問雪橇活動一共會有多少學生參加? 2.兩個女生做一個數字遊戲,輸的女生只得57分,輸掉了16分,問贏的女生有多少分呢? 3.一個女生在學校門前數經過的汽車,兩個小時共過去了60輛。如果第一個小時過去了27輛汽車,那麼第二個小時過去了多少輛呢? 4.操場上有5組孩子各自做不同的遊戲,每組孩子的人數相同。如果一共有75個孩子,那麼每一組有多少個孩子呢? 等等,還有12道這樣的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