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學簡編 · 第十九章 心理疲勞
本章和下一章的主題是,無休止的練習給心理功能造成的暫時性惡化——其成績下降的數量如何、速度和速度變化如何、原因如何、受影響的條件如何,以及一種功能的惡化對其他功能效率的影響。
在連續練習的條件下單一心理功能效率的下降
此處所用的術語「效率」,指的是生產產品的數量和質量。如果單位時間內產品的數量保持不變,那麼,效率的下降就可以用質量的下降來測量;如果質量保持不變,那麼效率的下降就可以用數量的減少來測量;如果二者都發生改變,就複合測量兩種變化。
所謂「單一心理功能」,這個術語是相對於「心理的全部功能」而言的,指的並非是完全沒有複合性和複雜性的功能。我用它代表對一列數字做加法的功能、儘快對一個信號做出反應的功能(信號和動作一直都是相同的)、判斷兩個100克左右的物體哪個更重的功能、記憶德文單詞的英文詞義的功能,或者是做三位數乘以三位數的乘法運算但不許寫出或說出中間運算結果的功能。這些功能分別由不同的要素構成,又不能同時使用。所謂「連續練習」,只是通常所說的,被試在練習過程中始終盡心盡力而已。
作為深入研究的例子,我選擇了阿萊(Arai)女士所做的一個實驗(1912)。該實驗的特殊價值在於,測量了對一個相當有難度的智力活動過程持續練習的效果,而且這個智力活動過程與感官或肌肉的工作無關。測量時已經練習了很長時間,幾乎沒有進步的影響,所測量的純粹是持續練習所帶來的效果,而且前後共測量了4次。阿萊女士說:
「第一個實驗是1909年2月至3月期間在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做的。實驗的目的是試圖探明:(1)一種具體心理功能因練習所產生的疲勞程度的變化速度和變化量;(2)遷移到其他某個功能上的疲勞量。
「用於測量具體心理功能的是如下所示的4題一組的乘法心算題:
「類似於上面的一組組乘法心算題大約用了1 000道。題目的呈現順序和難易程度都是隨機分布的。實驗的被試就是研究者自己……2月2日,被試用以下方式做了第一個測驗:被試用一塊普通的手錶設定了開始的時間,當錶針到達設定的時間時,被試看第一題,並對它進行乘法心算。一算出結果就立即寫下答案並記錄時間。然後,被試馬上開始第二題的心算,並重複相同的步驟。如此,她從上午9點半開始,一直進行到下午3點18分,只在午飯時休息了48分鐘,共算出了24道題的結果。」(1912,p.31)
2月4日,以相同的方法完成了26道題;2月7日,12道;2月15日,30道;2月22日,60道。在2月22日被試持續計算了7個小時,可見即使經過這麼長時間的計算,被試還沒有達到完全不能工作的地步,只是想要算出結果變得更加困難,具體做法如下所述:
「被試並不是看著題目的數字做乘法心算,而是依靠對數字的記憶閉著眼對其進行乘法心算。這種方法比前者更好,因為這樣不僅使心算工作更難,而且有助於消除感知疲勞。當被試忘記了題目的數字時,她就會再看一眼數字。但是這樣做會使心算時間更長,因為忘記了題目的數字對心算的人不利。因此,她很仔細地把題目的數字記牢,使這種情況很少發生。」(Arai,1912,p.35)
具體心算過程是:每看到一題,例如,就把數字遮住,並記住這兩個數字。然後做4 962×4的乘法心算,得出的結果是19 848,記住這個數字,同時還要記住4 962和758這兩個數字,因為後邊的計算還要用到它們;然後,再做乘法心算4 962×8,得數是39 696;這時要在心裡進行的加法運算。
得到兩數相加之和等於416 808之後(當然也可以先不進行這步運算,而做其他步驟的運算。但是,她在整個實驗中都是這樣做的),現在她可以忘記19 848了,但還不能忘記4 962和75,同時還必須記住416 808。然後,她將4 962乘以5,得數是24 810,但是要把它看成是2 481 000(因為5是百位數)。然後用2 481 000加上416 808,得到2 897 808。現在,她可以只記住2 897 808、4 962、7(並把7看成7 000)這三個數字,其他數字都可以忘掉了。再做4 962乘以7的心算,得數是34 734。這時她要把34 734看成是34 734 000,並與2 897 808相加,最後寫下答案37 631 808,看一下表,記下時間。再看紙上的下一道題,例如,並進行如上心算。
如果讀者嘗試做比這種工作更簡單一點兒的工作,例如四位數乘以三位數的心算工作,那麼,僅僅經過一兩個小時的心算,就能體會到它比除了生活中的一些普通腦力勞動之外的所有智力活動都要困難和疲勞(用一般的觀點來說,疲勞就是要做出不願意做出的努力)。
採用這種方法,大約用了35個小時(從2月24日到3月2日這一周中)做完189道乘法心算題目之後,被試的練習效果達到了很少有的進步程度。接下來所討論的是之後4天裡的練習成績。
「從3月3日至6日,除了記錄每題計算結果的兩三秒時間之外,被試每天都從上午11點到晚上11點不停頓地做乘法心算。但是,被試每天上午10點用早餐比平時多一些,晚上11點之後用少量晚餐。她的健康狀況良好而且晚上睡眠很好。實驗期間,她意識中的內容很簡單,所有的慾念都被一個想法所克服,就是想得到真正的疲勞曲線。」(Arai,1912,p.37)該實驗結果見圖19—1和表19—1。
在圖19—1中,上下起伏的基線代表完成心算題目的數量,每1英寸長的底線等於40道題目。每12個小時的休息時間用與基線各點相交的1/4英寸長的垂線表示。
在基線上每1/10英寸劃了一條水平線,其高度代表計算4道題目所用的時間。在每4道題的答案中當任何一個答案中的數字錯誤超過兩個時,每增加一個錯誤數字把時間增加3%,即每道題目所需時間的12%;錯誤數字在兩個以下的,每減少一個錯誤數字把時間減去3%。
圖19—1 四位數乘法心算的工作曲線
註:每1英寸長的底線相當於完成了40道題目的心算。底線的高度表示在允許誤差的前提下心算所需要的時間。一個工作時段的結束和下一個工作時段的開始之間的休息時間用底基線端點之上的1/4英寸長垂線表示。
表19—1 每做一組4道題的乘法心算工作所需要的時間(以分鐘計)
續前表
*在第17組中只有3道個題目。其時間已經被調整為用相同速度和準確性完成4道題目所需要的時間。
註:本表表示在四位數乘以四位數心算工作上所發現的心理疲勞。
資料來源:Arai,1912,p.38f.。
疲勞的數量
疲勞的數量可以用連續工作所需時間(這個「所需時間」是指心算結果達到同等正確程度所需要的時間。這個概念貫穿於阿萊實驗結果的全部討論中)的增加量來測量,當然要預留一定的練習時間;或者用工作結束時所需要的時間減去充分休息之後才開始工作所需要的時間之差來測量。採用任何一種測量方法都會使我們發現,在達到同樣工作結果的情況下,連續不休息工作所需要的時間幾乎是充分休息後工作所需時間的2倍以上。
在這裡,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連續不休息工作所需要的時間幾乎是充分休息後工作所需時間的2倍以上,這句話絕不意味著12個小時工作結束時的功能效率比充分休息12個小時後的工作效率降低了一半以下。恰恰相反,絕對工作效率下降的百分比很可能非常小。一個人在不看、不寫和不說話的情況下做9 263乘以5 748這樣的乘法心算,無論是只用15分鐘就算出結果,還是用150分鐘算出結果,都意味著其心算效率相當的高。一個人能使自己完全沉浸在這項非常難的工作中連續工作10個到12個小時不休息,而且還能算出結果,即使在每道題的計算上所耗費的時間是休息後開始計算所用時間的兩倍到三倍,不論用什麼樣的標準計算,其效率的降低也不是很多。莎士比亞花費比實際完成所需要的兩倍時間來完成《哈姆雷特》,並不意味著他戲劇寫作功能的效率下降了一半!拿破崙在奧司推立芝(Austeritz)制訂作戰計劃時,假如用了20分鐘的時間而不是5分鐘,這也並不意味著他的軍事統帥才能只有1/4的效率!
乘法心算功能的效率零點可能是「不能在10分鐘之內完成3乘以2的心算」,這樣的零點是一個極端;而另一個極端可能就像阿萊女士在5分鐘之內完成一道四位數乘以四位數的乘法心算,而且答案中只有兩個錯誤數字時的效率。那麼,在完成心算工作後,她還能在11分鐘內做完一道四位數乘以四位數的乘法心算,這個心算效率究竟是在這兩個極端之間的什麼位置呢?讀者可以自己判斷。我的印象是她在連續的心算工作結束時,還能做三位數乘以三位數的乘法(或者四位數乘以三位數的乘法)心算,其速度和正確性就像在開始做四位數乘以四位數的心算時那樣迅速和準確,如果說她每天最後半小時的工作效率不及最初心算效率的75%,那簡直是荒謬的。
目前,還沒有其他實驗其工作的持續時間如此之長和如此之難。但是,卻有一些考察持續一兩個小時的計算、記憶數字或字母等工作效果的研究。例如,在歐艾赫恩(Oehrn,1895)的研究中,讓10個被試在6種工作的每種工作上工作兩個小時。
歐艾赫恩的結果表明,一般來說,那些輕微程度的疲勞可以與在練習中所獲得的對工作的適應或「熱身」(warming-up)相抵消。圖19—2顯示了6種工作效率變化的集中趨勢。一般結果顯示,被試們兩個小時的工作效率沒有什麼變化。這個一般結果可能是由於一些功能的逐步提高與其他一些功能的逐步下降的互補所致,或者是由於不同功能效率變化的速率不同所致。然而,事實卻如圖19—3所示,各種具體功能效率的變化緊緊地接近這個一般趨勢。偏離一般趨勢的輕微變化可能是由於被試數量和實驗次數較少所致。
圖19—2 6種工作效率變化的集中趨勢
圖19—3 6種工作效率變化趨勢
我(1912)曾用5名被試做長列加法,每列10個一位數字。每天持續做這種加法運算一個半小時至兩個小時。將每個被試每天最後10分鐘的工作成績與第二天(也就是休息後的第二天)最初10分鐘的工作成績之差分別列在表19—2中。其集中趨勢顯示,持續大約100分鐘的加法練習,疲勞的影響大約是6%(即在相同的時限內,疲勞時段所做加法題目的數量比不疲勞時段所做加法題目的數量減少6%)。
表19—2 加法的疲勞
註:所有百分數的平均百分數=93%;所有百分數的中位數=94%。
表中所列出的是每個被試前一天練習結束後做n列加法所需要的時間和第二天開始練習時做n列加法所需要的時間(將計算錯誤進行折算後的時間),以及兩者的百分比和平均百分比。其中第一名被試所做加法的列數是6列,即n=6;第二名被試,n=2;第三名被試,n=4;第四名被試,n=3;第五名被試,n=6。
上面所引用的實驗結果足以代表一種功能在假定個體用最大的努力長期練習之後的工作效率與個體充分休息之後的工作效率之間的差異量。這些差異一般來說非常小。一個人可以竭盡全力工作幾小時,到後來仍能與充分休息後的工作成績幾乎相等。除非所練習的功能自始至終是非常令人不悅的或者過分使人拘束的,否則工作期間功能效率的下降一般是不易被察覺到的。甚至有時練習的總成績還會有所增加,儘管不如在充分休息之後增加的幅度大。比內(Binet)說:「只要付出努力,就會產生疲勞。」(1898,p.302)這句話容易使人對疲勞的數量和速度產生一種錯誤的印象。
這句話之所以成為共識,一部分原因是那些對疲勞有所論述的人早就相信疲勞的存在並誇大其辭;另一部分原因是從一塊肌肉疲勞所發現的總體效果誤導了對心理疲勞的期望;還有一部分原因是許多研究這個問題的人早有成見,認為不休息的心理工作絕沒有不降低效率的道理;最後一部分原因來自一種特別荒謬的假設,需要在此作簡要的說明。
如果採用最適宜的方法持續工作兩個小時,當然能獲得一些永久性的進步。我所指的荒謬假設是有人認為,只要這種永久性的進步達不到應該達到的程度就被視為疲勞所致。這種論點看似天真,但實為荒謬。休息可補救暫時性損失,但不能補救永久性損失,只有將練習的時限分配得當才能防止永久性損失。這種論點混淆了兩種損失之間的區別。
不休息地練習一種功能會導致兩種截然不同的效果。一種效果是,練習結束時的效率會比休息一段時間後的效率要稍低些。另一種效果是,如果練習的時間分配得當,並足以防止過度學習、滿意度下降和練習不盡力等因素所造成的損失,其效率就不會下降多少。這兩種效果不能混淆。
有人認為,長時間練習必然導致暫時性損失,因此,長時間練習所帶來的永久性進步比將同樣長的時間劃分為兩個較短的時間所帶來的進步要小。這種論點的荒謬之處,頗有點像說一個人在1月1日上午10點鐘手裡有1 000元,到了同一天晚上10點鐘手裡的錢就一定少了1/5。果真如此的話,那他為何不在這一天裡做成6次或8次投機生意,使自己手裡的錢變成1 200元呢?
工作曲線
關於一種功能在持續的練習過程中效率下降的速率變化,即工作曲線的斜率變化,有各種不同的觀點。例如,第一種觀點是,一個人在開始工作時,假定其他情境相同,其工作效率要比後來任何時候都高。我們可以將其稱為「開頭衝刺」(initial spurt)的觀點。第二種觀點認為,在其他條件都相同時,知道工作快要結束了,會使一定時間長度工作的最後階段的工作效率有一個顯著的增高。我們可以將這種觀點稱為「結尾衝刺」(end spurt)。第三種觀點是,在大約前半小時之內,在其他事情都相同時,效率會逐漸增高。我們可以將這種觀點稱為「激勵」(incitement)效應或「熱身」(warming-up)效應。第四種觀點是與「熱身」效應並存的一個更慢、更長而且更持續的效率增高,可稱之為「適應」(adaptation)。第五種觀點是,在其他事情都相同時,通過吸引人的注意力和喚起他更大的努力,通常在一個效率的急速下降之後都傾向於緊跟一個效率的相對增高並在幾分鐘內保持在一個相當高的水平上。我們可以將這種觀點稱為「疲勞後衝刺」(spurt after fatigue)。第六種觀點是,隨著注意力的起伏波動,功能的效率也發生有節奏地輕微波動,每個「波浪」大約兩秒鐘。
應該注意的是,「開頭衝刺」、「結尾衝刺」、「疲勞後衝刺」、「干擾後衝刺」、「熱身」、「適應」、「注意力的波動」等每個術語在使用上都有兩種含義。它們既指功能效率的客觀變化,即曲線的高度,又指引起這種客觀變化的假想原因。因此,「結尾衝刺」既指「工作到最後5分鐘至10分鐘時的工作效率的增高」,也指「一種知道了工作臨近結尾時的潛力強化」。「適應」既指「效率的增高,這種增高比稱為『熱身』的增高要慢些,而且比因練習獲得的增高更不持久」,也指「引起這種效率增高的真正要素,這種要素既不同於導致『熱身』的要素,也不同於練習的效果」。
我在本章使用這些術語,僅取其前一種含義,即指功能效率的客觀變化。例如,就「開頭衝刺」而言,我要問的是:「在工作開始的前幾分鐘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效率高到什麼程度?它是一般工作曲線都具有的特徵,還是個別人在某種工作上才有的特徵?」
開頭衝刺
開頭衝刺這種現象當然不是一般工作曲線的共有特徵。在16名被試經過37個工作周期從事乘法心算(三位數乘以另一個三位數)的實驗中沒有這種現象的證據。在5位成人被試的加法運算(每個人都做了4個工作周期,每個周期兩個小時)的實驗中也沒有發現這方面的證據。
我無法在任何地方發現任何證據來證明任何個體的所有心理功能,或者所有個體(或幾乎所有個體)的任何一種心理功能存在著一致的開頭衝刺,在所有個體的各種工作中更沒有。歐艾赫恩(1895)、安伯格(Amberg,1895)、韋安特(Weygandt,1897)、林德利(Lindley,1900)等人在克雷普林(Kraepelin)的實驗室里所得到的工作曲線都沒有這樣的證據。在約克姆(Yoakum,1909)所報告的一部分數據中也沒有發現。
林德利的實驗範圍最廣,開始工作的連續5分鐘之內,3個被試的速度比率分別是100、98、97、97和96。第一個5分鐘與第二個5分鐘之間的差異實際上只等於第四個5分鐘與第五個5分鐘之間的差異。把韋安特的各組成績匯總後,我發現前三個5分鐘時段內的速度比率分別是100、97和95.5。霍克(Hoch)和克雷普林(1895,p.431)的成績大概表明,前四個5分鐘時段內的速度比率分別是100、99、98和94。米爾賽米爾Miesemer,1902)的實驗數據表明,前四個5分鐘時段內的速度比率分別是100、96、98、97。實際上,里弗斯(Rivers)和克雷普林(1896)的實驗結果是專門用來解釋開頭衝刺的,可是實驗結果所提供的前六個5分鐘時段的速度比率分別是100、87、99、101、102和102。顯然,需要解釋的是第二個5分鐘時段的87,而不是第一個5分鐘時段的100。
我承認,有些人在某類工作上制定的標準過高,所以一開始的工作效率會有一個急劇的跌落,正像某些人傾向於在工作開始的時候謹慎地設定標準,而使工作效率迅速高於標準之上一樣,這是很有可能的。但是這些個人偏好不能被誤解為一般規律。
結尾衝刺
在有時間限制的一般心理工作中,當被試知道了工作即將結束時,這種時間預期會導致他在工作即將結束時表現出衝刺現象,這是常有的情況。在一般心理工作中,被試不可能自始至終都儘自己最大的努力來完成工作,因此,出現這種衝刺是很有可能的。在實驗工作中,當要求被試自始至終儘自己最大可能的效率來完成工作時,要想看到這種衝刺現象,除非是被試故意違背實驗的指導語,或者是他認識到了工作結束的時間快要到了,而把他不能控制的能量釋放出來。後一種情況顯然是可能的。各種外部刺激,諸如其他有競爭力的人和掌聲等,顯然能夠起到強化的作用。出現這種結尾衝刺的現象是外部強化的作用,並非自己事先確定的。
總體來說,沒有哪個被試能夠在4次或4次以上的測驗中每次都表現出強烈的結尾衝刺;一般的趨勢是在最後的5分鐘到10分鐘內,單位時間內的工作量有3%~4%的提升。
疲勞後衝刺和干擾後衝刺
在尋常生活中的心理工作中,一個人可能會明顯地表現出這樣的情況,即如果他意識到自己沒有做到最好,他就會在以後的工作中做得更好一些,來彌補這種觀察到的暫時性損失,而不論這種暫時性損失是什麼原因引起的。因為干擾而造成的損失,可以這樣注意並彌補;因疲勞而造成的損失,如果它造成了同一個工作周期內前後不一致的影響,也可以這樣留意並彌補。一個在工作中一直保持最高效率的被試,一旦察覺到工作效率下降,也會這樣彌補和加強。
然而,應該注意的是,按照一般的理由,認為自己做得好並已經盡了自己最大努力的人似乎比自認為做得差的人更有利於工作效率的提高,並且在經驗上還沒人將工作曲線的波動與已知特徵干擾的影響聯繫起來進行比較。那麼,在一般疲勞實驗條件下所完成的工作中存在疲勞後衝刺和干擾後衝刺的觀點現在看來是一種推測性假設。發明它們顯然是用來解釋在持續的加法運算、標記字母和記憶等心理工作中所發現的工作曲線上1分鐘或5分鐘的效率波動。
工作曲線中工作效率的一個下降之後緊跟著一個上升,很容易引人注意,而且容易誘人進行理論設想。而工作效率上升之後的再上升,或者下降之後的再下降卻不會那麼引人注目。但是,用干擾後衝刺或疲勞後衝刺來解釋工作效率的「降—升」續發事件卻是相當不明智的。因為,如果效率下降是由一個干擾引起的,那麼,在干擾結束後的上升就不需要解釋;反言之,如果某個效率的下降沒有已知的外在原因,那麼,我們就沒有理由裝做知道它上升的原因。明智的做法應該是,尋求一種能夠解釋一個或所有的「升—降」、「升—升」、「降—降」和「降—升」續發事件的假設,直到這種假設能夠被證實,如果不能證實,就只能將它們歸因到「偶然的」變異上。
熱身
作為一種客觀的行為,最好將「熱身」定義為在一個工作期間的前20分鐘(或者其他某種指定的早期時間點)內,工作效率有部分提高,又在適度的休息後(如60分鐘)徹底消失。這樣的「熱身」現象在到達或接近練習極限的個體身上會清清楚楚地表現出來。並且在其他情況下,它與練習效果合併使工作前20分鐘的效率上升得尤其迅速,或者使同一時期的效率下降(假如功能效率下降的話)得特別緩慢。至於「熱身」效應定義中的時限確定在什麼時間點上,這與研究結果的關係不大,只是需要指定一定的時間而已。
在歐艾赫恩(1895)、林德利(1900)、韋安特(1897)、博爾頓(Bolton,1902)、米爾賽米爾(1902)、或者里弗斯和克雷普林(1896)等人的實驗記錄中幾乎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熱身」的存在。它可能存在的間接證據可以從威姆斯(Wimms,1907)的發現中得到。在他的實驗中,被試做20分鐘簡單的運算,但是需要把被試的目光固定。當把工作的時間劃分為兩個10分鐘的相等時限,而且中間有休息時,其工作效率比在兩個相等的10分鐘時限之間沒有休息,或者連續工作20分鐘之後才休息的情況更高。我的16名被試作三位數乘以三位數的心算(1911),表現出它存在的跡象,但還不是很確定。
從對日常生活的粗略觀察來看,許多個體在許多功能上存在著如定義所說的「熱身」效應是有可能的。但是,通過我手上所掌握的克萊博林的小學生實驗數據和其他人的實驗數據,我不能將這種在休息之後,功能練習一開始所表現出來的暫時性效率提高與在一般功能練習中所獲得的較持久的效率提高區分開來。我確信,這種通常所說的「熱身」效應有些誇張。還應該注意的是,智力「熱身」的通俗看法並不是指功能本身有什麼改變,而是指為了使已知功能的工作獲得原料和動力,對其他功能所進行的提前練習。
也存在這種可能,即在練習階段的開始幾分鐘裡通常是一種迅速的再學習,從而使分數上升。這或許就是某些研究者所說的「熱身」或「激勵」的意思。令人懷疑的是,大約60分鐘的休息是否會抵消這種再學習所導致的分數上升。既然練習開始時的效率上升歸因於再學習,而且用「再學習」這個術語可以準確地描述這種效率上升,為何還要用「激勵」、「熱身」等更模糊的術語?
小結
所以,在心理工作曲線上所表現出的主要經驗事實如下:如果工作者能保持最高的工作效率,對一種功能持續練習兩個小時或接近兩個小時的時間,就會產生一種暫時的消極效應,但工作效率的下降不會超過10%,而且在大多數功能上達不到10%。休息可以補救這個消極效應。任何被試在任何工作周期內的工作效率都存在著大量的起伏或波動。但是,除了知道工作即將結束,並在工作接近結束時的成績有大約4%的進步之外,其他任何人在任何一種工作上都不見什麼一定的升降,更不用說任何一個人在所有工作上有什麼升降,或者在任何一種工作中的所有被試有什麼升降了。有的觀點認為,在練習開始的幾分鐘和效率下降後的幾分鐘裡都有一個工作效率特別高的上升期,這種假想的定律沒有事實的支持。還有人認為,在工作開始的15分鐘到20分鐘內,工作效率有一個逐漸的提升,這種現象並沒有在諸如加法運算、乘法心算和標記單詞等簡單的心理工作中發現。所以,一個人在一天的工作記錄中工作效率的起伏或波動,絕不能用開頭的熱情、結尾的熱情、干擾後的熱情、疲勞後的熱情,以及前勵或適應等術語來解釋。
任何一種心理功能經過兩小時或接近兩個小時竭盡全力的練習,如果每天工作的情境沒有差異,那麼其工作效率曲線所表現出的一個最重要事實是,它非常接近於一條直線、接近於一條水平線。雖然工作逐漸變得令人不滿或更加難以忍受,但工作效率卻沒有太大的下降。對無法忍受的心理工作,最一般的本能反應就是完全停止。當在實驗的條件下不允許做出這種反應時,習慣會使我們按照自己確定的速度和準確性標準繼續工作。在我看來,工作效率低於標準的原因要歸於對容忍限度的無意識下降,所以把工作或一部分工作打斷了。
滿意情境下的曲線
前面所有測量的都是工作成績的數量和質量,而沒有涉及滿足過程。關於後者,確實僅有偶然的和非常粗淺的報告。還從未有人做過這樣的實驗,即事先與被試約定至少工作兩個小時,兩個小時後繼續以最大的努力工作,每多做1分鐘獎勵2分錢;工作不足兩個小時,每少做1分鐘罰款2分錢。也從未有人做過這樣的研究,即要求被試至少完成多少工作,或者在完成這些工作期間享受若干休息時間的優待,看這兩者之間的效價是否相等。
在日常生活中,這種等價工作非常重要。例如,讓被試做1 000道計算題,有各種各樣變化無窮的方法完成這項工作:一種做法是迅速並連續做完所有題目,然後休息;另一種是以穩健的速度完成工作,卻一點兒也不休息;或者開始做得很快,然後越來越慢;或者每算完一道題休息兩秒鐘;或者工作中間有8至10次休息,每次休息三四分鐘,等等。這些方法的目的只有一個——完成1 000道計算題。一個人究竟採用哪種方式完成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對金錢獎勵、自由支配的時間、工作習慣和工作過程中所要排除的煩惱之間的權衡。約翰討厭匆匆忙忙地做,所以他選擇算完一道題休息一會兒;詹姆斯更擔心沒有自己支配的時間去做他喜歡做的事,所以他選擇做完所有題目,然後把時間攢到一塊兒休息。
凡是做過這種長時間精確心理工作實驗的人,都能夠獲得對自己所選做法(採用約翰的做法,或者採用詹姆斯的做法)的滿足感曲線的一些粗略感受。從這種心理工作或者從日常生活和部分遊戲的一般經驗中能夠獲得這種與疲勞交織在一起的心理工作的一般印象。例如,「熱身」的概念就包含了競爭性慾望和成就興趣等的逐漸下降使煩惱減少的過程。因此,把知道工作臨近結尾而產生的衝刺部分地歸因於工作結束後的滿足,以及利用最後的機會一顯身手並對這種過程本身更感滿足,可能也是正當的。
滿足感曲線不必遵循成績曲線。由於一種功能自始至終盡最大的努力持續進行練習而使工作效率只有少量的下降,但這可能伴隨著一個滿足感極度下降的過程。一位做了五六個小時的加法或乘法心算的超常被試,其工作的速度和準確度還能超過前面的所有運算(要是在日常生活中他早就停止工作了),這只能歸因於工作情境,而沒有絕對不能勝任工作的理由。這種不勝任的假設並不意味著功能效率本身必然下降,而是因為對工作的不滿足感使努力和緊張程度下降、使痛苦感增加。事實的確如此,一個人工作做得越少,疲勞感就越小;越是覺得工作過程無法忍受,疲勞感就越強。
儘管很少談及滿足感對連續性心理工作效果的影響,但是這種影響是非常重要的。在日常生活中,某個指定功能效率的上升或下降的數量、速度以及速度的變化,並不是由工作開始時瘋狂釋放能量的數量、適機消耗能量的數量,以及因休息時間的長短所恢復的能量數量等簡單而機械地決定的;也不是由那些所謂「開始時的熱情」、「干擾後的衝刺」、「適應」和「熱身」等神秘的傾向決定的。而是像動物的反應那樣,是由他的原始傾向、過去經驗和當前態度,以及由這種或那種事態所引起的趨向滿足和迴避煩惱的傾向決定的。
一個人開始做加法時,並不是按照他瘋狂儲存能量時的速率打開「閥門」釋放心理能量的。不活動不一定能恢復能量。而且這個「閥門」不會因為工作的逐漸熟練而越開越大,也不會隨著注意的節奏幾秒鐘、幾秒鐘地開大或放小,更不會因為某個神奇的預見而把剛剛關閉的「閥門」開得很大。一個人做兩個小時的加法運算,他在每個練習階段所作出的反應是對前一個階段情境所殘留的成分加上本階段出現的新成分作出的系列反應。在動物身上,這些反應是有條件的,只有輕微的變化,這種變化可以適當地比作一個能量基金的減少。這種不滿足衝動感的需求程度會隨著對它的忽視和時間的流逝而減弱,也會因工作過程的重複而使其新奇感下降,由緊張工作姿勢帶來的感知痛苦以及目光的誤用等也會隨之減少。而真正對日常生活中的工作曲線有影響的只有工作所用時間的長短或工作的數量。但這些行為主要影響工作過程的滿足感,而對工作的質量和數量只起間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