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學簡編 · 第三章 人類本能和能力的稟賦(續)
如同男人為了求食和安全而抗爭的本能一樣,人際交往和群體制度無疑根深蒂固地源於人的本性。首先,重中之重的是,社會聯繫和社會形態的基礎是母親對子女的原始行為。
母親的行為
所有的婦女,從生到死,都具有對人類嬰兒的原始關愛。嬰孩和兒童出自本能的眼神、呼喚、姿態和哭聲都能喚起女性的關注。她們會因孩子發出的咯咯聲、微笑和溫柔親切的姿態而感到欣慰,又會對孩子發出的疼痛、悲傷或痛苦的信號做出本能的慰撫動作。這些原始的傾向,或因殘暴的習性而毀滅,或被日益增長的競爭習慣所淹沒,或因缺少練習而減弱,但是,它們無一不來自人類的本性,這是不爭的事實。
女性的性情與生活隨著懷孕和生育而改變後,這些原始傾向獲得了新的能量和特殊的表現。對於生育了孩子的婦女來說,把孩子給她看看、抱抱、喂喂奶可能是她生命中的最大滿足,失去子女則會引起她的極度悲傷。對於生育了子女的母親來說,她所看、所抱、所養育的孩子有時因飢餓、疼痛或患病而哭,因受驚嚇而驚覺,因害怕而驚叫,或者因舒服而微笑,因遊戲而發出嗚啊聲和咯咯聲,這些情境對女性的吸引力是最強的。當孩子哭泣的時候,她會摟抱這個孩子;當孩子微笑的時候,她也會微笑,不斷地愛撫孩子,與孩子低聲交談。兒童看到人臉時會追隨人臉,舒服的時候會做出依偎行為,害怕的時候會做出恐懼行為。母親把兒童的這些行為都看成是兒童情感的表現。當孩子的目光朝向某一個物體時,母親也會向那個物體看去,分享孩子對這個物體的興趣。兒童每次發出快樂、悲傷或者疼痛的信號,母親都會做出最快的反應。總之,母性的原始本性是使母親做出上述行為的最初動力和核心力量。
這一系列情境和反應構成了母性本能的典型形態。即使原始情境變得複雜和畸形,但是,與其他所有原始傾向一樣,母性本能總會以某種行動表現出來。生育了子女,固然會使母性的愛表現得異常強烈,但生育並不是母性本能表現的必要條件。單是懷抱和撫養也能引起婦女的一系列母性行為。同理,給孩子哺乳會使母性行為表現得異常強烈。但是,即使無乳可哺,也會引發婦女的母性行為。所以,沒有生育過子女的婦女,雖然沒有照顧新生兒的經歷,但同樣會對收養的孩子給予母性的關懷。
按照以往的成見,男人(不論其長幼)對嬰兒似乎沒有什麼本能的善意。這未免有些言過其實。男人對孩子的原始傾向確實沒有女人那麼強烈,而且對嬰兒的反應也與女性不同。男人抱孩子和帶孩子的專業行為傾向非常差勁兒(當嬰兒撲進男人的懷抱時,男人表現出眾所周知的苦惱和拙笨,這與女性的「讓我來抱抱他」的本能的托住孩子屁股的經典動作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而且男人沒有對嬰兒的愛撫,也不能跟嬰兒咿咿呀呀地閒聊。由於缺乏生育和分泌乳汁等內部變化所引起的激勵,所以,他們對嬰兒的反應和母親不一樣。在我看來,男人對年幼兒童的原始行為傾向包括:給孩子一小塊食物,並看著他吃下去;保護兒童不受野獸的襲擊;對於兒童做出的有力動作給予肯定性的微笑。
男性對兒童非常粗心和不溫柔,其他雄性動物也是如此。這並不是因為男性缺少慈愛,而是由於他們具有與母性本能相反的逐獵本能。在逐獵本能上,男性比女性強烈;而在母性本能上,女性比男性強烈。
在他人面前的反應、對他人讚許和輕視的反應
合群性(gregariousness)——當沒有他人在身邊的時候,人會感到不舒服;當有他人出現時,人會感到很滿足。基德(Kidd)曾經舉過卡菲爾兒童的例子,說明了人類的這一特點。在遊戲和工作中也是如此。「這非常像為群居的夥伴關係而具有的純粹的動物之愛。」
當一個夥伴出現時,他所帶來的滿足不僅僅是因為在夥伴的幫助下可以做很多想做的事情,而是因為有人在自己身邊。成為群體中的一員會使個體產生一種本能性的愉快,而不管這是否會給個體帶來特殊的利益。麥克杜格爾(McDougall)和詹姆斯都曾注重這種傾向如何影響娛樂。
麥克杜格爾指出:「在文明社會,我們到處可見這種本能的效用。除極個別文雅的人外,一般有良好教養的人,必不可少的娛樂活動就是使自己成為人群中的一員。在我的家鄉,最常見的日常休閒方式就是人們每天晚上到熱鬧的街道上走來走去。人群最為密集的就是海濱路、牛津路或老肯特路。有時候,只要有一些事情發生,例如,外國王子駕車去火車站或者有市長遊藝會,路旁就會人山人海,數小時不絕。在他們為數不多的較短的假期中,很多工人也要離開居住的地方,到有很多和他們一樣的人的度假勝地去。在半休日,上千人前去看板球或者足球比賽,也是同一本能在起作用。」(1908,p.86)
進行宗教禮拜、參加學校組織、年輕女性喜歡去工廠工作而不喜歡在家中做家務,以及大多數人類的活動都是受合群性本能驅使的。
注意他人(responses of attention to human beings)——人對他人的行為有一種特殊的原始興趣傾向。毫無疑問,嬰兒時期兒童對人的注意是因為人與狗、機器玩具、樹上的葉子等都能做出各種各樣的動作。當然也不全因如此。否則,嬰兒從其他事物中辨認出人的相貌來就不會那麼早,而且對它的注意也不會那麼持久。張伯倫(Chamberlain)毫不誇張地說:「長輩的臉是嬰兒最初生命航程的航海圖和指南針。」(1900,p.189)有證據表明男孩和女孩對人臉的反應是不一樣的。如果測量男性和女性在智力、道德品質和機械操作方面的興趣差異,就會發現男性和女性之間存在著顯著的差別。因此,必須承認人的行為特徵或有特色的具體形式,如笑、哭、閒聊等能夠引起兒童的注意,並影響兒童的行為。
引人注意(attention-getting)——凡是對自己沒有危害的人,我們總是傾向於走近他、對他做手勢、叫他,如果對方不理會我們,我們還會有一絲惱怒。這種傾向時有時無,即使有了這種傾向,也容易被其他傾向抵消。當一個人進入一個已經有人住的房間時,如果那個人對進來的人無動於衷(當然一般在城市裡生活的人都不會這樣),進來的人就會因此而生氣,故意從他身旁走過或者呼喚服務員。可是,如果房間裡沒有其他人時,進來的人就不會有這種感覺。兒童也常常如此。當然,這樣做既不是為了獲得別人的嘉許(嘉許是後來獲得的意向),也不是所謂的自信或自炫的挑釁行為,而僅僅是為了獲得他人對自己的注意。
對讚許和輕視行為的反應(responses to approving and to scornful behavior)——自己已經對他人做出了謙恭的反應,又從他人那裡獲得親切的讚許,例如微笑、拍肩、接納為同伴等;或者任何一個人對自己有含蓄的讚許,例如對自己有表示敬意的目光:面對這兩種情境,自己的原始反應都會是感到極大的滿足。可是,如果自己尊敬的長輩對自己沒有讚許或拒絕與自己交往,或者他人對自己有藐視、譏笑的表情,自己的原始反應就會是感到不舒服,甚至感到十分苦惱。
讀者應該認識到,這種使人感到滿足或惱怒的讚許與非讚許行為並非同樣性質的行為,後者是因道德評價而引起的。例如,禮拜日聖經學校里的教師看到了小學生的惡作劇行為後可能會眉頭一皺。這眉頭一皺表達的或者是對這個學生的特別關注,或者認為這是一個不可輕視的對手而略帶妒忌,或者是教師暗暗表現出的對這個問題學生的些許崇拜。這個學生有可能將教師的這種表現看成一種讚許。
很早以前達爾文就注意到,如果某人在社會生活中犯了一些小過錯,人們就會自然而然地「輕視」他。對眾人的這種輕視態度,達爾文覺得有些過分,而且認為眾人的態度把握得毫無分寸。除了達爾文,很少有人注意到人類渴望得到他人的讚許,而不能忍受他人的輕視和嘲弄。讚許與非讚許的勢力(不論出自在上者還是在下者,只要它有相當的形式)從古至今都是影響社會的約束力之一。例如,在有教養的家庭或學校中,訓導孩子遵守家庭和學校的規則,一般來說只靠在上者的讚許即可,這要比嚴厲的體罰和懲罰有效得多。年輕人服飾上的那些瑣碎的時尚,大概也是因為它能吸引人們的注意和讚許。原始人類男女之間通過衣著來引起異性的注意,現在看來只能算是一個很小的原因。女性的著裝打扮顯然是為了得到其他女性的讚許。我們在家具、飲食、禮節、道德和宗教中的循規蹈矩也因如此。拿給小費來說,最初也許是出於好心,或經濟上的自利,現在當然是習慣成自然。我們在心裡何嘗不鄙視那些排隊的乞討者,對於那些旁觀者我們也明知以後再不會重逢,然而,誰有勇氣承受那種輕慢的態度呢?
維布倫(Veblin)曾經對「游閒階級」[1]的經濟活動作出精當的分析。他說:這些人的生活消費過度,揮霍驚人,有時僕從如雲,卻一無所用。他們之所以這麼揮霍,是因為他們想向別人證明,他們擁有的財產用之不盡,使不能這樣揮霍或完全不能揮霍的人對他們另眼相看。由此可見,人類是多麼渴望實在的讚許,這算是一個最好的例證。
對他人的讚許和輕視行為(responses by approving and scornful behavior)——他人讚許或輕視我時所產生的滿足和惱怒與我對他人讚許或輕視時他人所產生滿足和惱怒一樣,都是人的原始本能。我認為,凡是當人們看到有人因飢餓而得食、因害怕而得救時,或者見到五色而炫耀時,或者見到有人本能地顯示出勇敢有力、決鬥得勝時,或者有其他本能的行為足以令人感動而於觀眾無害時,人們見到這些行為的本能反應就是笑、目光中流露出敬意或者鼓掌吶喊。同樣,當你看到他人一無所有、身有殘疾、卑鄙怯懦時,與這些情境相聯結的反應就是蹙眉、謾罵、叫喊、嗤笑。一經訓練,這些原始反應傾向就變得更加複雜,最後大失原形(這是所有原始傾向必經的情形)。然而,最終形成的行為不能完全歸功於教育。
統治的行為和順從的行為
我認為,人有這樣一種原始傾向,即當看到有人注意他,但還沒有表現出讚許或順服的行為時,這個人就會昂起頭,稍稍向前,或是猛視對方,或是佯裝不見,或者時而猛視對方,時而佯裝不見;如果正在做事,會故意加快做事的速度,或顯得格外精神抖擻,炫耀自己的活動。如果對方仍在看他,但既不干涉也不譏笑,他就會感到滿足。人的另外一種原始傾向是,當他看到了不敢抗議的人時,就會昂起頭,注視著對方的眼睛,還有可能推搡對方。人還有一種原始傾向,即當看到對方做出順服的行為時就會感到很滿足。這些原始傾向可以稱為「統治他人的傾向」。在男性中這樣的行為要比女性多。女性很少做出昂起頭、展示力量、推搡對方的行為。女性往往做出一些面部表情或者做一些不顯而易見的行為。
當看到對方做出這樣的行為時,有些人會做出順服行為,也就是說會低下頭和肩,不敢正視對方,不會做出攻擊性行為,肌肉鬆弛,行為遲緩。而想要統治對方的人則會相應地做出自鳴得意、趾高氣揚的行為,以炫耀自己的勝利。當一個人做出順服行為時,可能會激活統治者對順服者的保護行為。如果一個人做出反抗行為,昂起頭、怒視對方、不讓步,或者不願意成為對方的順服者,雙方就會在目光、手勢方面發生衝突,相互叫罵,或者做出攻擊行為。正如我們前面對爭鬥本能的描述一樣,直至其中一方屈服了,或者雙方都筋疲力盡了,這種攻擊行為才會停止。
當身材高大的人、生氣的人或者領導者靠近的時候,個體有做出順服行為的傾向。人在受傷後、生病了或者疲勞的時候,這種傾向就會更為強烈。當對方個子更高大,聲音更洪亮,能用目光壓制住自己、控制住自己,能把自己打倒但是自己卻傷不到對方毫髮時,這樣的人的確會使自己垂頭喪氣,身體和心理都充滿不安。一般來說,女性有向男性屈服的原始本性。當把順服行為看成是對刺激的一種本能的反應時,順服行為就不那麼惹人煩惱了,事實上有可能成為讓人滿意的行為。
受這種本能的影響,每個人與他人之間都存在某種統治與順從的關係,即使在當前的文明社會裡,這種順從的本能還植根在很多人心中。
在下面這些情境中,如順從他人、支持和不支持他人、得到支持、受到輕蔑、遭到忽略等,由於當事人的性別不同,個體所做出行為的複雜性也是不同的。情境中他人的性別、成熟度和人數也會影響個體所做出的行為。情境中的一些其他因素,如能激活好奇心、恐懼、憤怒、衝突、逐獵本能、仁慈、性吸引和害羞行為等,也會使個體所做出的行為更為複雜。例如,我之前對控制性的解釋是身體成熟度相同的兩個男性在一定情境中所做出的反應,因此這種情境下的行為和其他情境下的是不一樣的。這個控制和順從的例子說明了一個不變的事實,就是各種特定情境與做出的單一反應傾向相結合,構成了個體複雜的行為。因此,這使很多男性乍一看起來像一個有控制欲又順從的、引人注意又容易受到忽視的、追逐性慾又很堅定的、愛表現又愛害羞的、膽小又自信的、殘忍又善良的、不可救藥而無法預測的綜合體。這使我們對支持、輕蔑、控制欲和順從行為等傾向的描述看起來很抽象,而事實上,這種傾向就是這樣的。
由於篇幅和自身的知識有限,我無法追蹤人類交往的複雜性和各種原始傾向的綜合效應。我們雖然很相信當前所獲得的知識,但是我們當前的知識已經足夠了嗎?如果知道了某一個特定情境和這個人的信息,我們應該知道在一個特定的情境下,這個人是害羞的還是放縱的,是忽而害羞忽而放縱的——比如他會自我控制,還是會做出求愛行為;他對一個孩子是支持、控制、欺負,還是保護和愛撫。
其他社會性本能
競爭(rivalry)——毫無疑問,人出生後就有競爭或競賽的本能。但是我們需要對競爭本能進行定義,以便把競爭本能與母性本能、爭鬥或逐獵本能區分開。
競爭的兩個核心成分是:當他人也從事這個活動的時候,自己的活動精力會增加,對自己超過他人感到很滿足。在生活中,同事或者玩伴可能成為競爭對象,超過對方會使個體感到滿足。但是個體最初的目的並不單純是為了超過對方,而只是在一起工作或者遊戲。需要我們認識到的是,首先,競爭只不過是個體的一組有力的反應傾向:當他人想要達成某個目標的時候,能夠引起自己也去追求這個目標;當他人在追逐獵物的時候,能夠引起自己也去追逐;當他人把東西拽走的時候,自己也能夠拽回來;等等。其次,當能夠超越他人、得到獵物的時候,個體會感到很滿足;被他人擊敗的時候,會感到很惱怒。
教育之法一開始就是要依據這些特殊的競爭和特殊的滿足之間的聯結,而不能依賴什麼個體的愛好、模仿、臆想或者優勢。歐達爾(Ordahl)博士對動物和人類的競爭本能給出了最好的解釋:「有人以為,凡是情境中有超越他人的可能,則人類的本能反應就是競爭。但是根據對事實的觀察,這樣的情境未必會有。只有當情境能夠激活動物的原始傾向時,才有這種競爭的本能反應。」(1908,p.506)
羨慕和嫉妒的行為(envious and jealous behavior)——當人看到某人(或某事、某物)受到別人一定程度的關注和待遇,而這種關注和待遇又是他本人應該得到的時候,他就會感到氣惱,這是人的一種原始傾向。因此,年幼兒童不能容忍母親擁抱他人,情人不能容忍自己的配偶關注他人,母親不能容忍自己的子女向別人表達愛和關注。然而,這些使人感到不舒服的嫉妒卻沒有什麼一致的行為特徵。可以列出的行為有:打擊某物體藉以出氣,捉住並制住對自己態度不當的人,盛怒,生氣,憂愁,悲傷及其他動作。產生嫉妒的最基本原因是看到他人受惠,自己卻落後,因而覺得不舒服。
所有權(ownership)——所有權本能是另一種原始傾向。凡是自己正在使用或最近(幾分鐘內)得到的東西,都不允許他人從自己身邊奪走;凡是自己身上或者感官所及之處的東西,他人都不能加以干涉。人們已經把前者列入占有本能之下,對後者則仍有疑慮。完全占有某物的權勢,即非常普通的所有權所帶來的快樂要比僅僅使用某物所帶來的快樂更容易被人干涉或破壞,不論這種干涉或破壞有多麼遙遠。這種所有權的享樂是後天訓練與上述兩種原始傾向之一或兩種傾向共同作用的結果。
慈愛(kindliness)——人們凡是遇到下列情境:「一個表現出飢餓的生命,或由慟哭、拖拽、張開雙臂求援等類似的動作表現出驚人的或痛苦的行為」,都會引起注意和不舒服。如果情境中沒有轉而激活逐獵、躲避、爭勝等反應的附加條件,就會激活個體的解救反應。
原始慈愛的另一種表現是,當我們看到其他人幸福安康時,就會產生積極的滿意之感。即使是天生冷酷的人,如果不是在他盛怒或逐獵的時候,也喜歡看到他人的快樂。他人的快樂就像花朵、陽光和食物一樣,使人感到快樂。如果對抗的反應不是特彆強烈,就會激活歡迎、微笑、笑聲和分享食物等善良的行為。這種善良行為也不單單是對人而發,兒童經常會把自己的餅乾分享給自己的玩具,或者愛撫花朵。正如庫利(Cooley)所說:「兒童對周圍的一切都充滿愛意。」(1902,p.47)然而在普通環境中,只有人類能夠接受和做出慈愛行為。
挑逗、凌虐和欺辱(teasing,tormenting and bullying)——除了慈愛之外,挑逗、凌虐和欺辱也是兒童最明顯的天性。我斷定,它們源自與慈愛相反的玩弄、好奇、逐獵、藐視和支配等原始傾向。玩弄和好奇最容易發展為挑逗。兒童傾向於對人做出各種各樣的像對待物體那樣的行為,如果人像木頭似的保持沉默,那孩子就永遠不會讓他得到安寧。如果成人對兒童的各種挑逗行為做出拉、戳、打、喊、跑、跳等回應,就自然而然地發展成了遊戲。如果成人對孩子的挑逗做出了真生氣的反應,兒童就會放棄原來的動作,對該人的所作所為不會再有愉快的興趣,反而變為爭鬥、逃避或順服、哀求。假如成人對孩子的挑逗既沒還手也沒有懲罰,只是表現出含怒、生氣、恫嚇(而不至於暴怒)的樣子,兒童對成人的挑逗則或會停止,或會繼續,或會加強,這取決於兒童已有的經驗和當時的心境。看到兒童的這種行為,就可以將其稱為挑逗或凌虐。如果受兒童挑逗或凌虐的人是一個不能夠或不願意報復孩子的人,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天性卑鄙和殘忍的兒童必然養成欺辱人的習慣。
當一個人的逐獵反應被另一個同類人激活(有時是被單獨激活,有時是與希望成為霸主的本能一併激活)時,他們之間則會形成一種特殊的遊戲。正如伯克(Burk)所形容的(可作為一個標準)那樣:「逐獵本能被激活的人會追逐、推倒、按住對方,或用膝蓋壓住對方,揪他的頭髮,擰他的耳朵,打他、搖他、用東西砸他,在被制服的對方身旁跳舞、拍手、大笑……洋洋得意。」(1897,p.228)經過訓練,本來像對待獵物或奴隸那樣對待敵人的方法多少有些變成了恫嚇。面對一個即將被捉住、被撕開吞下的獵物,人的反應是複雜的,反應程度也各不相同。對一個敵手(在他表示順服之前或順服之後)也是如此。那些激活他人逐獵和支配反應的人可能是因為不能自衛或不願意自衛,才引起他人的殘暴凌虐。這樣的人特別能夠引起這樣的反應。
驅趕奴隸、販賣勞工、迫害異己的歷史和政府官吏、將領、教皇、學校管理者以及所有掌握權力的人幾乎沒有一個不濫用職權的現象令人深信,在逐獵本能方面,人和動物沒有太大的區別。而且人類還比不上一般的哺乳類動物,因為順服行為未必能夠免除他人的侵犯。母性行為和其他天生的慈愛不能充分預防天性殘忍的衝動。因此,對於天性卑鄙殘忍的兒童,除非用教育的方法把這一天性破壞掉,否則他一定會做出欺負他人的行為。
模仿
「模仿」一詞有很多含義,在使用前必須先加以說明。模仿可以說是使自己做出類似於他人的行為的一種傾向,或者說是使自己的行為結果與他人的行為結果相類似的一種行為傾向,還可以說是把其他人的行為作為自己的行為的楷模或引導影響自己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與之相像的一種傾向。他人的行為對自己來說有如下作用:使自己的行為依樣仿行,如同聲響使他驚跳;或者只引起動作的觀念;或者只引起產生類似結果的觀念;或者只引起一個普通的觀念,而且按照從前的習慣,這個觀念能導致同樣的動作;或者只產生種種觀念,間接地使自己的動作格外地像某個人的動作。其實,按照塔爾德(Tarde)和其他一些社會學家的用法,「模仿」一詞沒有什麼特殊的意義,不過是一個人把他人的現在所為及從前所有的觀念、動作、感情重現一次,而不問什麼情由。
因此,我們與其空泛地討論人有沒有模仿他人行為的原始傾向,不如分別討論以下問題:
A1:如果把他人的一切動作呈現在人的感官(主要是視覺)前,那麼除去任何訓練,能使人產生同樣的動作嗎?
A2:能使人產生相似的動作嗎?
A3:能夠產生做出相似動作的趨向嗎?
A4:如果動作中只有少數動作是出於這種趨向的,這些少數的動作是什麼?
B1:如果把他人的身體姿勢、發出的聲音、面部表情及其他動作呈現於人的感官前,除去任何訓練,能使人產生同樣的姿勢、聲音和表情嗎?
B2:能得到相似的姿勢、聲音和表情嗎?
B3:能夠引起做出相似姿勢、聲音和表情的趨向嗎?
B4:如果在這些姿勢、聲音和表情中只有少數出於這種趨向,這些少數的姿勢、聲音和表情是什麼?
普通的模仿
兒童能模仿他看到的姿勢和聽到的聲音,這樣的陳述雖然很多,但是,凡是教過嬰兒學說話的人們或者教過5歲兒童寫字、唱歌的人們都不認為兒童有做出與看到的行為同樣的行為的潛能。對於前文提到的問題A1和B1,答案都是否。兒童的模仿至多像A2和B2中所描述的那樣,兒童只有做出與看到的行為相似的行為的一般傾向。
我還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說明這種傾向是人類的原始傾向。後面我會提到,某些特殊的行為會使旁觀者做出相似的行為。但是據我所知,大部分行為不是這樣的。想一想讓嬰兒做出下面動作的難度,例如,讓嬰兒「揮手說再見」、「唱出童謠《打蛋糕》的第一個詞」、「飛吻」或者「把嘴裡的東西吐出來」;甚至讓他擤鼻涕、清嗓子、漱口都是很困難的事情。坐在嬰兒前面,一遍一遍地做把右手放在頭上、左手放在右肩膀上的動作。十次有九次他們做的都和你做的不一樣,而20歲的人則不然。
當然,在許多情境下,他們都做出了相應的行為,有可能漸漸的你也能使他做出這樣的行為。他的行為是學習的結果,而不是本能。你的行為和言語都能導致學習的發生。人類教育的過程就是將行為與情境聯繫起來。因此,通過讓他知道這個行為是什麼,一個人的行為常常激活另外一個人的相似行為。一個人對他人的影響是最終使他人形成了某種習慣。
庫利曾專門對他的孩子進行了觀察,希望能夠找到本能性模仿的證據。但是,就他的觀察,沒有發現一個證據能夠比用一般行為或者學習才能更好地解釋兒童的行為。他敏銳地發現,有一種現象看起來最像模仿,那就是口頭要求兒童做出同樣的動作,這個方法所得到的結果最可信。而他人的行為只不過是兒童從中形成習慣的第一步。「小女孩M有一個小把戲,就是把手放在頭上。當她心情好的時候會這麼做,或者別人這麼做的時候她也這麼做,或者別人問她『你多高啊』的時候她也會這麼做。但是,在後一種情境中,她會更便捷地做出這個動作。可是在後一種情境中做出的動作,模仿的成分更少。」(1902,1910,p.27)
由此可見,看到了別人的行為而產生相似的行為不能證明這是一般而原本的事實。聲音模仿就是一個例子。有些人認為,兒童看到他人的嘴部動作,或者聽到一系列的聲音之後,就會做出相同的動作或者發出相同的聲音。對於這種假設,我覺得有如下種種不當之處:
首先,總的來說,沒有人會相信兒童的語言全部來自直接的模仿。在很多情境下,除了因父母的獎勵而學得最好的之外,不管教說話的人如何,學說話的作用不過使兒童產生了許多聲音。學者試教剛會說話的嬰兒說「貓」、「狗」和「老鼠」這三個詞,並把兒童的聲音記錄下來,結果發現兒童對這三個詞的發音很相似。只有在兒童至少會說出40~50個單詞之後,才能看到貌似直接模仿的現象。
第二個困難在於,不同的兒童,即使是在單聲模仿最清楚的被試中,其發音方式也是千差萬別的。嬰兒聽到一個聲音後所發出的各種聲音遠遠超過一種發音模式的單一發音潛能,其所發出聲音的數量比用各種聲音複製習慣發出的牙牙學語聲還要多。10個同齡兒童都模仿Christmas的發音,結果他們的發音分別是kiss、kissus、krismus、mus、kim、Kimus、kiruss、i-us等諸如「嗨咿」和「呀呀」的聲音,而都不像單詞的發音。
第三個困難是,有些詞的發音是非常難學的,例如「th」的發音,直接模仿是不夠的。老師發這個音都需要反覆嘗試才能碰運氣發准,按照示範者的發音學說一個單詞,常常是有時滿意有時不滿意。總之,凡是兒童本能的呀呀聲中不包括的聲音,都不是只要看到或聽到就能學會的。
第四個困難是,按照直接模仿的觀點,模仿兩個或三個音節的單詞應該比模仿單音節的詞難上兩到三倍。而事實上,模仿兩個或三個音節的詞要比模仿單音節詞難上很多倍。反言之,如果學習一個發音必須從嬰兒隨意的咿呀聲中以及以前的習慣發音中選擇,那就更困難了。假如兒童能夠發出30個單音節,如pa、ga、ta、ma、pi、gi、li、mi等,當他模仿某個單音節詞的發音時,需要從他的30個單音中選出一個最相似的來,那機率只有1/30;如果讓他學習兩個音節的發音,而且最像,機率只有1/900。
主張模仿是原始心理傾向的人可能會說,模仿不會像一害怕就閉眼睛、一痛就哭那樣機械地複製出所看到的行為。他們只要求有一種趨向、一種可能、一種傾向能產生類似的動作或結果就是了。如果他們執意這麼說,那麼,前面提出的問題A3和B3就是非常重要的問題了。
如此說來,見了別人的行為而引發自己做出類似的行為雖然是一種原始的普遍的可能,但是,這種趨向只能使類似行為的發生比依照練習律做出的行為稍微多一些。這種觀點現在無法證明,也無法否定,總之是無足輕重的。如果原始的普遍的模仿僅僅是一種可疑的傾向,即見了別人的行為而產生類似的行為只是有時似乎比所希望的稍微多些,那麼,它對人的行為的實際影響就很小了。可惜,連這樣的痕跡我們也找不到適當的證據,更何況原始的模仿有很多根本性的困難。
所以我認為,正如本章所述,人類原本就有注意他人的舉止、動作、姿勢、聲音和面部表情的傾向。所以,凡是照他人所做的來做,而且每次都得到讚許,就會令人感到滿意,這才是對行為實際存在的影響。
特定行為模式的模仿
人類既然沒有普遍的原始的模仿本能,那麼是否有一些特定的動作、姿勢、聲音或者面部表情的模仿呢?
對這個問題,麥克杜格爾首先指出,凡是牽涉到如下本能的反應,如果一個人做出來,每個動作對於他人來說就成為一種情境,自然能使旁觀者產生同樣的反應。這些本能諸如:逃避與恐懼本能,拒絕與厭惡本能,好奇與驚訝本能,好鬥與憤怒本能,自卑與順服本能,自炫與驕傲本能,父母性本能與柔情。
「一個動物的本能行為能使與它同類的動物做出相似行為」,這句話聽來讓人心動。但是,自然界的動物是否能夠如此簡單地行事卻令人懷疑。在一些情境下,行為的類似不是處處都能確定的,在好鬥與憤怒、父母性本能與柔情這兩種傾向上就與事實相反。
看到一個人暴怒,或者兩個人互相發怒,不會引起旁觀者類似的舉動和情感,旁觀者只會表現出好奇或驚訝,並圍而觀之,舉世所同。其他哺乳類動物也是如此。當麥克杜格爾教授寫下「憤怒激起憤怒」的時候,他想到的可能只是A對B的憤怒行為會激活B對A的憤怒行為。但是下面的情況卻不是這樣:A從B面前逃跑不會使B也從A面前逃跑;A在B面前退縮,不會使B也在A面前退縮。
愛撫和擁抱孩子是母親的本能行為,但並不會激活同伴中男人或女人的類似行為。他們不會因此而激起抱孩子、抱母親、相互擁抱、抱自己的小孩或抱其他人的行為。他們的主要反應未必是母性行為所表現的柔情,而可能是讚許、嫉妒或是娛樂。旁觀者看到沒有得到溫柔待遇的兒童,實際上可能比見到受人寵愛的兒童更容易被激起柔情。受母性精神感動的不是被愛的人或愛人的人,反而是沒有得到愛的人。
一個人因看到他人的本能行為而受到影響後會怎麼做,無法做出統一的解釋。人因注意而小心走近、迴避的反應、逐獵的本能,這類動作引起他人類似行為的效力較強。而旁觀者看到他人憤怒、爭勝、求偶以及母性的愛等行為後引起類似行為的效力卻很小。統治與順服的行為,其效力令人懷疑,很可能隨情境的變化而改變。但是,無論如何,我們對此了解得甚少。見到他人順服的態度後,有時旁觀者會格外順服,有時卻格外強硬。見到了本能的行為,是否能引起類似的行為?這個問題應該就各個本能逐一進行研究。
這是一個難題。在一般情境下,兒童經過訓練能學會見人跑時自己也跑,見人看什麼自己也看什麼,這不需要什麼原本的趨向。況且,某人(甲)見到某類事物而產生的某種本能行為會影響到另一個人(乙)。而乙產生的行為究竟是對甲的行為的反應還是對事物的反應卻是一個疑問。例如,甲怕蛇的行為,可能只是通過引起乙對蛇的注意而間接地引起乙的害怕。乙再次見到甲,他的反應可能就不會像第一次見到時那樣,而是發生了改變。這是因為甲的行為中可能包含了某種具有特殊符號功能的行為,因此也引起了乙的不同反應,例如走近或懼怕等。甲受到了驚嚇,有同伴在場時就發出危險的信號,而獨自一人時就不會這樣。乙的反應或許是對危險信號的反應,而並非是對甲的一般懼怕。
旁觀者見到別人的行為而做出類似的行為也有一些合情理的例子:見到別人對我微笑,我也微笑;見人大笑,我也大笑;見人叫,我也叫;見人看,我也看;見人聽,我也聽;見人往某個方向跑,我也跟著跑;見人離開中心點跑,我也離開中心點跑;見人胡鬧,我也胡鬧;見人安靜,我也安靜;見人俯伏,我也俯伏;見人逐獵,我也追逐、攻擊、扯碎;見人捉拿,我也捉拿。
在我看來,上述情況都是或幾乎都是事實。前人所說的「模仿的現象可在大眾中發現,在大恐慌、大放縱、大暴亂的情況下能夠自覺抵禦的只有極少數人」。
麥克杜格爾在第二部分又對特定行為激活旁觀者類似的反應做出了說明:
「為了完整起見,需要提及第五種模仿。非常小的兒童對沒有情緒和情感表達的動作有時也能模仿。其實,兒童的年齡尚不足以說有什麼動作觀念,只是故意地自覺模仿。據可靠的觀察,發現了如下事實:例如,普賴爾(Preyer)說,他四個月的孩子會模仿噘嘴的動作。沒有見到過這種現象的人會認為這純屬偶然,因為沒有辦法把兒童的這種行為歸類到已有的模仿類型中。然而,我在自己的兩個孩子身上已經發現了類似的模仿行為。其中的一個孩子在出生後四個月時,看到他對面的人把舌頭伸出來,自己也把舌頭伸出來,而且不止一次地把舌頭伸了出來。在這樣小的年齡對這種特殊動作所做出的簡單的模仿,要想解釋它,除非把它看成是一種很簡單的知覺傾向,才能有這種特殊動作的趨向。我們不能說兒童這麼早就習得了這樣一種傾向,而只能說他在本性中就有了這種內部組織結構。這樣一種本性上的傾向應該是一種極其簡單的初級本能。每個孩子的這種初級本能都可能為數不少。這種初級本能能夠幫助兒童獲得新的動作,尤其是言語動作,這種傾向可能很可觀。」(1908,p.106)
人或許真有這些零零碎碎的趨向來復演他人的特殊動作。就是有,也沒有人知道這些舉動是什麼。現在只列舉伸舌頭這一種,不足以說服人。
總之,模仿的傾向雖然遍布整個人生,而且它們在教育和社會改革上是最有力的勢力,人們在生活中又非與它們合作不可,但是,它們大多數都不是原始傾向,因為人不能見了什麼行為就復演什麼行為,像瞳孔遇到光那樣機械式地收縮。要解釋模仿,我們只能說,他人的行為能引起觀察者特殊的本能反應,或者是觀念,或者是動作。而這些反應、觀念、動作,經驗上已與那樣的行為相結合。至於在情境中見到他人所為而自己也做出類似的行為,這種特殊的原始傾向在人類中為數很少。其他的趨向都是習得的習慣,與其他習慣毫無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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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這裡所說的「游閒階級」,與勞動階級相反,是指那些遊手好閒甚至驕奢淫逸的階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