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思想的演進 · 第十講 學院(終)
學術生活在其中發展起來的那些結構,應該根據學生的年齡,根據他們思想發展的程度而有所變化。這一點在今天的人們看來,都會認為是不言而喻的事情,是一條真理。當學生已經成長為一位青年,已經接受了一定的基本教育,也就已經在基礎教育的過程中培養出一種特定的自我意識,開始了解自己。為了進一步提高他的教育水平,他進入了另一種學術機構,這種學術機構需要有足夠的靈活性,能夠允許他在裡面以相當的自由發展,獨立地探索自身。講授的課程應該是提供給他選擇,而不是強加到他身上。他必須能夠根據自身已經獲得和發展起來的有關自身需要與志向的自我了解,來選擇這些課程。時機業已成熟,可以更加直接地讓他在實際生活中摸爬滾打,因此,再也不可能讓他聽從過於操心的監管、處處限制的監護了。今天,歐洲所有國家的大學組織機制都滿足了這些需要,只是各自的方式有所不同。在年齡較小的時候,當學生還是個孩子或者還處在青春期的時候,當他還缺乏足夠的經驗,能夠憑一己之力應對世事人情的時候,當他對自己初露端倪的個體特徵還很沒有把握的時候,讓他聽從於一種比較非個人化的管制,一種更加直接的控制,就是至關緊要的事情了。孩子生活的那個道德環境必須更緊密地裹護他,以便能夠更有效地支持他。中等學校的組織就是基於這項原則建立起來的。所以,尤其是在法國,不僅在中世紀,而且在隨後的各個世紀裡,都有一點很突出:我們從來沒有在其他任何地方看到,這兩種不同類型的組織,這兩種學術體系,像今天這樣並肩發揮功能。整個舞台始終被它們所主宰,不是這個就是那個,仿佛它們都不擁有各自特別的位置與功能。一開始,藝學院最年幼的學生儘管是那麼年輕,也過著巴黎大學的那種自由生活。後來就完全不一樣了,學院出現後,發生了逆轉,學生(就這個詞的嚴格意義而言,也就是說,學士學位的候選人與修習初等文法的學童分量相等)開始把自己與外界隔絕起來,生活在這些新型的機構里,這些機構從此成為唯一貫穿整個教育體系的教育結構,從最初等的一直到最高深的。在上一講結束時,我已經開始闡釋這場重大的革命,但我們還得重提話題,因為它在我們的整個歷史上餘音不斷。
如果我們想要正確地理解這場革命,就必須區分它裡面包含的兩個階段,這兩個階段前後相繼,但大有不同。
在第一個階段,我們看到有一些新型機構逐漸形成並且大量出現,與它們所仿效的巴黎大學共存一時。它們被稱作學院,在它們這裡,學生們除了膳宿,還能找到補課與加課。這大大有利於他們在藝學院的學習,但是並沒有使後者變得可以捨棄。巴黎大學生活的中心依然在福阿爾街,在公共學校。從這一點來看,學院只是作為附屬物,只是發揮輔助性的作用。它們的直接功能在於為學生們提供道德上與物質上的庇護。我們已經看到,這些學院草創時無非是些學人會社,純粹為了貧寒學子而創辦,但後來逐漸地向越來越多的學生開放了門戶,他們對於學院來說就不是寄宿的學生,而是付費的客人。如此發展下,學人卻成了少數。幾個因素湊合在一起,促成了這一結果。首先,我已經指出,能夠被允許進入這些機構的學生享有相當的便利,他們在這些機構里能夠找到各種別處無法得到的服務條件,既有人事上的,也有物質方面的。而對於付費學生數量上的增長,作為會社這方面只能是樂觀其事,因為他們都付了錢。不過,除了這些因素,還有一點也肯定有著根本性的影響。這就是新型組織所提供的道德上的優勢。也正是因為有這些優勢,巴黎大學本身才會鼓勵學院進一步發展。
那些時候,學生們道德生活上的敗壞無論如何強調都不為過。但不管怎麼說,在中世紀的生活里,自然的、本質上的桀驁難馴是一種內在固有的性情,就好像在任何尚未足夠發達的文明中一樣。保持避免過度的習慣,學會適度的品位,能夠自我控制、自我約束,人身上的這樣一些特徵,都是只有當人類在一種文化中浸淫了數百年,服從一種嚴格的紀律,才能夠體現得出來的。中世紀時期的人們離野蠻狀態還沒多遠,還有各式各樣的暴力傾向;他那些狂躁暴烈的性情不是那麼容易馴服的。而同齡人的放縱驕奢,甚至是最年幼的學生也享有的極端自由,更加劇了這一切,創造出一種特殊的情境,任他們在無所拘束的縱情聲色當中耗費光陰。維特里的雅克曾經對此做過十分著名的刻畫,但是它實在是太過寫實了,無法在此複述。誠然,維特里的雅克 注115 是一位讓人生畏的狂熱僧侶,總是描述他同時代大最黑暗的一面。因此,或許可以懷疑他誇大其詞。但羅吉爾·培根的言辭之尖銳也毫不遜色。至於校長普雷沃斯廷(Prevostin) 注116 ,則以自己的眼光來說,「藝學院的學生每天晚上都全副武裝地在街上遊蕩,闖入民宅,在教堂的院裡放肆喧譁。每天都有受了驚嚇的人來控告他們,說他們打人,撕爛別人的衣裳,或者是剪斷別人的頭髮。」而學生們並不限於這種暴力性的放蕩,還常常犯下一些真正厲害的罪。「他們結交流氓惡棍,夜裡全副武裝地在街上橫衝直撞,闖入民宅,強姦民女,偷雞摸狗,殺人越貨。同鄉會所謂向其庇護者致敬的慶典歡宴,絕不是什麼予人啟迪的場合,而無非是為爛醉和放蕩找藉口開脫。學生們夾刀帶棒地在巴黎的街道上巡行,大呼小叫,讓平和的市民們不得安睡,還對撞上的無辜路人肆意侮辱。1276年,他們甚至跑到教堂的聖餐檯上擲骰子賭博。」他們享有豁免權,因此放蕩起來更是變本加厲。學生們有效地擺脫了市長的世俗權威。一旦他們當中有人被抓了起來,巴黎大學就會去保釋他,或是舉行罷課,直至他被釋放,因為巴黎大學首先關心的就是要保持自己所享有的特權。一旦該學生被移交給巴黎大學,就會接受宗教法庭的審判,落入後者的司法權限之中。但是這些法庭在處置學生時卻是一貫縱容的。正如圖洛所言,「哪怕所犯罪行該當用絞索了斷,也只是一頓鞭打完事」。
生活在學院裡的人們也牽連到這樣的無序狀態之中。而巴黎大學本身也深受這些過分行為之苦,於是利用自己的全部權威,推動了一場變動,驅使學者們成為學院的寄膳宿者。一旦它不再足夠強大,能夠在王室權勢面前捍衛自身的古老特權,情況就更是如此。實際上,巴黎大學最終將寄膳宿於學院變成了一項強制性的義務。法蘭西同鄉會於1457年決定,所有學生都得住在受巴黎大學承認的某個機構里,或者與父母合住,要麼就是住在巴黎大學某位素有名望的成員家裡當無薪僕役,否則他將拿不到學位證書。1463年,整個藝學院都做出了同樣的規定。如果付費學生們還保留著自己的首要權利,就是說只要自己願意,就可以隨時離開自己待的學院,在受到自己不樂意的某種懲罰的折磨時就更是如此,那麼這項規定就不會有什麼效力。然而,從1452年以後,樞機主教埃斯圖維耶 注117 做出一項規定,任何機構的主事,如果在自己學院中接納那些僅僅為逃避懲罰(ad evitandam disciplinam ac correctionem)而轉投此處的學生,則視同違法行為。從此,除了少數例外,藝學院的所有學生都是寄膳宿者。
這種現象肯定不是偶然的局部狀況所造成的,因為沒有一所大學不在同一段時期內(也就是說,在15世紀)採取過多少有些類似的措施。在這段時期里,到處都是針對「雨燕」們的鬥爭,到處都使人們覺得有必要將那些學生控制起來,如果實施這種控制,要麼是基礎比較穩定的學院之類的共同體,要麼是一位名聲無可懷疑的個人,比如一位大學教師。無論在什麼地方,牛津都不遜色於巴黎,劍橋更不遜色於牛津,還有維也納,布拉格,萊比錫,人們都感到了同樣的需要,也產生了同樣的效應。 注118 因此,我們可以確信,學術生活的組織方面的這場變化,是一些極其深刻的普遍原因的必然結果。而假如巴黎大學就此打住,假如它僅限於規定自己學生必須寄住學院或某位教師住宅里,那麼膳宿制度原本可能只是以適度而溫和的形式確立下來,也許會有各種各樣的便利,而沒有任何慣常的不便。教育也會保持在學院的外部。至於藝學院,儘管仍然與這些機構保持聯繫,但也會始終維持著相對於它們的獨立性。學生們也不會如此徹底地、不可逃脫地被囚禁起來;他的生活還會像從前那樣維持著一種雙重結構。在寄住的房子裡,他會在專門教師的指導下生活與工作,因為這些教師與這位學生的接觸更加直接,所以想必能夠更密切地監督他,效果也會更好些。但是,學院的門天天都會是開著的,為的是讓他能夠去上公共學校,在那裡從事他的研究。他還會保持著自己與外界的聯繫。所採用的制度會很類似於英國的導師制,後者也是在同一段時間裡,在同樣的一些力量作用下而確立起來的。可是在法國,那場導致了一種相對溫和的住宿要求的運動,卻並未在這第一個階段就止步不前,而是繼續推進,直至最後發展到這樣一種學院,成為強制性的全膳宿制機構,甚至對於教師也是這樣,學院成員接受的所有教學都來自學院內部。起先,學院內部開展的這類教學純粹是補充性的,但它迅速增長,重要性也逐漸增加,與此同時,在福阿爾街上開展的教學卻逐漸衰減。在公共學校里教學的教師們也改變了性質,成為附屬於學院的專門職員。不再是學生們來聽他們講課,而是他們去給學生們上課。由於逐漸成了多餘的東西,福阿爾街上的學校也一家接一家地關門了。只有在舉行正式典禮的時候,比如授予學位,它們才會重新人頭攢動。從拉繆 注119 那裡我們知道,他看見的是在那裡教書的最後一位老師。但是到了這個時候,教師也和學生一樣,也必須住在一家學院裡。
全膳宿制體系,也就是完全意義上的膳宿制體系,和採用宿舍的體系還不完全一樣,此時的宿舍還同時是學校。只有在那時,才是徹底的膳宿制。從那以後,實際上,學生們就在給他宿身之地的房舍里,找到自己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的必需之物。因此,他顯然可以與這個世界的其餘部分脫離關係。對他來說,世界的終點就是自己居所的圍牆,他不再能夠任意穿越這道圍牆。他的視野只限於自己所待的這片場院,其他所有地方都屬於越界。他與世隔絕了。
除了這種與世隔絕的效果,全膳宿制還有嚴重的缺陷,因為這裡一方面是學校,另一方面又是宿舍,兩種幾乎完全不相適應的生活方式混融在一起,產生了一種四不象的結果。作為宿舍,如果要恰如其分地行使自己的職責(也就是說,為孩子提供道德上的保護,以最有效的方式支撐他、照看他),就需要在規模上保持適度。事實上,恰恰是因為指導他們的教師對孩子們了解得很清楚,才能夠根據每一個孩子的個人特性來塑造他的行為。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截然不同的方式,就是大規模的聚集,從道德的角度來看,這會產生有害的影響。因此,宿舍的理想構成是學生們能夠分散在一大批小規模的機構里,儘管不能和家庭的規模完全等同,但也儘可能類似於家庭的結構。最初的學院其實就是這個樣子,為相當少的一批學者提供宿身之地。
與此相反,像我們已經確立的那種教育卻是從一種集中的過程產生出來的。就教育而言,分散就意味著死亡。一所學校,如果不是特定數量的一群有學識的人聚集在一起,彼此維繫,以期讓其他人也變得有學識,那麼又是什麼呢?學校就是各種思想力量的聚合,這種聚合越是豐富多樣,它所提供的教育的質量也會隨之相應提高。而如果教師們在地理的角度上看集中在一起,那麼學生也必然會這樣。學問中心的吸引力是與其重要性相對應的,而這種吸引力是學生群無法抗拒的。不僅如此,集中的過程也在相當程度上屬於教育的題中應有之義,以至教育會自覺、自動地朝這個方向發展,我們的學院的歷史恰恰證明了這一點。首先是在巴黎建立起一大批學院;然後,教育逐步地集中到其中少數幾家學院(「滿負荷運轉的學院」),其他的學院就依賴於這些學院,遲早註定會被它們所吸納。我們在自己所處的這個時代也看到,在同樣的過程下,學院也逐漸被吸納到中等公共教育總體中。個別的學院之所以能夠擺脫這樣的命運,完全是歸功於外界的幫助,是國家賦予了它們人為的抵抗能力。在同樣的過程下,我們還看到,規模較小的中學被較大的中學所吞沒;在更重要的大學面前,較小的大學命運也是如此。
如果上面說得都沒錯,那麼為了履行它們的職責,宿舍與學校兩者本身的需要就是相互對立、相互衝突的,以至無法在不犧牲兩者各自合法利益的情況下,成功地融合在一家單個的機構里。即便說為了使教育能夠繁榮,就得擴大學術生活的結構,學生也會在自己的住宿場所里茫然失措,無法得到根據自己個人需要裁剪的個人化直接教育。話說回來,如果是為了應對這種危險,學校限制自己的宿舍規模,那麼教育又將得不到適當的發展,比較狹隘,缺乏生氣。
15、16世紀在法國發生的這場學術革命,我們已經概括出其中的兩個不同階段,由此看來相互之間大不一樣,為了能夠對整體上的成就做出評估,必須小心地將它們分別考慮。前一個階段是必須經過的,不可避免的,事實上我們在歐洲所有國家都發現了這個階段,也就證明了這一點。而基本是在同樣的程度上,後一個階段是偶然性的,是一系列地方獨特性匯集的結果,事實上它絕對沒有達到同等的普遍性,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來。和現代社會一起出現的重要學術中心的機構,必然涉及絕大多數孩子離開各自的家庭,聚集在這些思想中心的周圍求學:這樣就有必要創造一種道德環境,對於那些最年幼的孩子,可以代行家庭的環境。最早出現的學院就是順應了這樣的需要。它們的功能主要是住宿,而嚴格意義上的教育只扮演了次要的角色。這就是第一個階段。但是,這些學院,這些宿舍,起先是對那些學校起一種輔助性、補充性的功能,而今卻把它們吸納到自己裡面來,這個轉變絕不是必然的,甚至也不是它們想要的。發生在第二個階段的就是這種吸納的過程。是這個過程賦予了我們的膳宿教育體系獨特的性質,並進而賦予我們的學術體系獨特的性質。那麼,它又是如何得以發生的呢?
一談起這種體系,要想描述它時,有一個詞很容易就到了我們嘴邊,這個詞就是「claustration」。 注120 實際上,在照此理解的膳宿學校教育與隱修會的起居制度之間,的確是有某種無可否認的相似性。那麼,我們能不能說是後者激發了前者呢?全膳宿制難道不就是隱修院觀念的延伸,也就是通過一種自然傳播的過程,從宗教領域延伸到學術領域嗎?有一樣事實往往會使這種假設顯得很有道理。最初一批重要的學院正是一些神學院(索邦、納瓦爾)。13世紀以後,神學不僅在修道院裡被教授,而且最主要是在那裡被教授。1253年,12個神學教席中有9個位於修道院裡。實際上,學生們發現這些修道院學校有著種種的便利條件,從而使它們相當有吸引力。因此,最初創建的世俗性神學院就是以修道院的組織方式為原型,來塑造自己的組織的。全膳宿制不正是一種自然的手段,以整合一體的方式實現了基督教的教育觀念麼?我們已經注意到,有鑒於我們所認為的教育宗旨(即一個人整體人性的形塑),基督教不可避免地傾向於完全把孩子包裹在這樣一個體系里,不僅將控制他整個的思想存在,而且將控制他的物質生活與道德生活,以便有能力更為充分、更為深刻地滲透到他最深層的本性,防止其中任何一部分擺脫掌控。
但事實上,在13、14世紀,牛津和劍橋就已經有一些大學與學院,儘管那時候的英格蘭依然是個天主教國家,儘管托缽修會也在那裡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但是法國式的全膳宿制教育從未在那裡落地生根。這就表明,這種說明本身並不充分,只說出了一部分道理。因此,不能單從基督教觀念的一般性使用來說明這一體系,而得由我們民族氣質的某些特殊性來推斷。那麼這種特殊性又可能在何處呢?
要想逐步達到真理,或許我們首先得注意到,在英國的學院與我們的學院之間,存在著一種根本的差異,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差異不是逐漸縮小,反倒是越來越大。在牛津,學院在很大程度上是獨立於牛津大學的,始終保持著一定的獨立性;而在巴黎,這些學院不久便陷入對於巴黎大學的依賴狀況之中,這種依賴儘管開始時還比較溫和,最終卻變得非常嚴重。當然,正如我們已經指出的那樣,最初的那批學院依然保留著最初典型體現在私人會館裡的那種民主品格。不過,話說回來,即使在那些由學人來選舉院長的地方,這種職能也被化減為純粹的儀式,也就是說,為了切實生效,必須經過巴黎大學當局的核准。無論如何,這種特權始終只是個別情況,更有甚者,它還很快便銷聲匿跡了。我們看到,藝學院很早就派給自己如下權利:監管學院的內部生活,修訂章程條令,考察校長、院長以及其他官員行使自己職責的方式,如果需要的話,還可以撤他們的職。學院成了巴黎大學所屬的學院。就舉一個例子,1362年,巴黎大學強行變賣一所已經深陷頹勢的學院〔君士坦丁堡學院(collège de Constantinople)〕的院產。諸如此類的干預並沒有任何現實的法權依據,實際上,學院的創建者們並不想讓巴黎大學對他們所創基業的命運擁有至高無上的控制,而巴黎大學卻常常對這種明確的傾向報以蔑視的態度。不過,巴黎大學倒也有一種非常強大的勸誘順從的手段。鑒於學院院長及其下屬都是巴黎大學主體的成員,巴黎大學可以開除其中的反叛者。這種威懾強大有力,足以確保其干預不會遭遇到任何抵抗。
巴黎大學的這種干預已經造成了不可避免的後果,防止了宿舍循著自己的真實本性發展下去。由於這兩種機構類型各自的要求之間有著如此深刻的差異,那麼它們原本應該可以獨立地遵循各自的發展進程,而無須割斷兩者之間的關係。但是,一旦巴黎大學開始插手學院內部的事務,並且是如此直接地插手,混合的過程也就開始了。而隨著諸如此類的干預變得愈發重要,混合也就會變得越來越徹底,還產生了種種的衝突與糾葛。宿舍為了保持自己的特性,為了履行自己的教育職能,需要一種像家庭那樣柔韌可塑的組織,從而可以根據具體情勢,根據自身在時間與空間上所占據的位置,根據學生的性質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改變自身,並且使自身多樣化。宿舍需要自我調控,以便具有充分的靈活性,符合自己所面對的種種情景下多變的要求。與此相反,來自巴黎大學的壓力則完全趨向於將所有的學院都交與一種千篇一律的管制。就舉一個例子,1452年通過的一項條令,甚至用法規的形式來管制提供給宿舍成員的食物的質量、價格以及分配方式。
但是,這還不是事情的全部。當一個權威團體,不管是哪一個處在權威地位上的團體,滿腦子想的就是要實行嚴格的管制,當它傾向於讓一切都遵從一種單一的規範,那麼,對於任何不符合規則的東西,對於任何出自一時之念或大膽想像的東西,它都會產生一種本能的厭惡。任何有可能擾亂既有秩序的事情,都像是一件丟臉的事情,必須予以避免。而對於已經行諸法令的課程體系,選課的偏向也必然會與之格格不入,因為這種偏向很容易醞釀某種無序狀態。有鑒於此,當局竭盡全力限制自由以壓制這些選課偏向。於是,就出現了一種傾向,要強加一種整齊劃一的生活方式,儘可能不給不合規矩的表現留出空間。這樣一來,一旦學生搬出了學院,就不再像還在學院裡時那樣容易被監督與照管了。牆外的生活不可能再是那麼備受束縛、按部就班,被迫遵從規範。而一旦解脫束縛,那麼就只會盡情舒展了。因此,幾乎完全不可避免的是,被准許短期離開學院的人將會充分把握機會,縱情放肆。但可以肯定,有些人首先認同的是生活中的自由與多樣性,他們會覺得這種表現絕對值得寬恕;而在那些非常注重一致性的人看來,這樣的表現可就很讓人震驚了。所以,當局會全力約束這些過分的表現。慢慢地,短期離開學院者的一切機會都受到了壓制,包括公開辯論、遊行和校外體育運動。實際上,藝學院常常禁止院長們在外出散步時把學生們也帶上。這種發展趨勢的邏輯後果便是將所有的教學都轉到學院內部,從而建立起一套徹底的全膳宿制體系。
所以,法國的膳宿制就來源於這種過分熱衷於整齊劃一的嚴格管制,而15世紀時的大學則滲透著這種無與倫比的強烈激情。但是,這種激情本身又來自於何處呢?很清楚,它肯定是來自我們歷史上的某種特殊性質,從而也來自我們民族性格中的某種特殊性質。而現在看來,或許再沒有什麼特性能夠比我們的政治中央集權化的極端早熟與強度更獨特、更徹底地體現我們的特徵。與歐洲其他任何國家相比,我們的國家早就擁有了一種牢固確立的中央權力。從15世紀末以後,各項封建制度就開始逐漸消失了;多如牛毛的封建小邦開始混合成一個整體,就是法國這個國家。王室開始將所有的權威都統攬到自己的手中。當然,這場運動發生得非常緩慢,涉及面也不那麼廣泛。那個時候沒有一個歐洲社會會對自身政治與道德上的統一性有如此強烈的認識,不僅如此,也正是這一點說明了為什麼在法國,兩個世紀之後,會爆發一場革命。同樣需要記住的是,巴黎在這段時間裡成為歐洲最大的都城。而政治的中央集權化必然得有一個前提,就是在整個國家確立一個統一的政府,而它本身就傾向於增強這種統一性。事實上,王室的所有努力,整個的宗旨,正是要抹平國家內部在道德方面的多樣性,強行統一複雜多樣的地方制度,確立通行於社會各階層的單一法典與倫理。正是在中世紀,生活表現為一幅複雜而不規則的鑲嵌畫;待到君主專制時代到來,一切就都被一體化、規則化和簡單化了。
不僅如此,社會機器達到了這等規模,顯然只有當包含的所有齒輪都協調運作,按部就班,服從明確的控制,才能發揮功能。但是,一旦對於管制的習慣、對於秩序的激情都這樣被移植到社會有機體的核心當中,就必然會將自身從那裡傳播到每一個器官,每一種形式的公共活動,由此成為民族性格的一種特性。國家當中的任何機構,哪怕是一種私人的機構,都不可能避免分享這同一種心智態度,服膺於這同一種驅動力,而之所以出現這兩種情況,都是因為這些機構有助於其生產,因為它們就此受到它的影響,而集體性的衝力更加劇了這種態勢。也正是因為這一點,我們才會不無道理地認為,這群人本質上就具有組織性,而實際上,他們本性上並不就傾向於系統性的組織,只是在具體情境當中選擇了這樣做。這是因為,當生活可以自由地流動,不必非得追求某種預定的進程時,便有著種種不規則性,它的歧異性質,它的那些變幻莫測、難以預期的形式,這一切都讓法國人的心智覺得難以協調,所以我們要儘自己的最大可能,用具體的框架和明確的範疇,對人與物進行分類。不僅如此,這還關係到我們對於明晰的偏向,對於獨特性的喜好。這是因為,將秩序強加到心智生活之上,和將秩序強加到社會生活的實質之上,這兩種需要在本質上並沒有什麼不同。
這樣一來,就又回到了我們所關注的那個特定問題,從而為大學對其學院的態度提供了一種說明。我們把重點放在了15世紀,因為在這個時期里,教育最深地陷入了膳宿制隔絕狀態。在這個時期,王朝即將實現最大限度的統一,獲得最大限度的權力:在不到一百年後,它將會達到自己的巔峰。如此看來,我們便不難理解,大學這個巨大的法團,與國家有著頻繁而直接的接觸,而它的根源又直抵中世紀社會的最深處,原本就該被這種有序的精神、組織的精神、嚴格管制的精神所促動,因為這樣的精神是普遍滲透在那個時代所有的機構中的。所以,它不會爽快地放手讓學院以各自的方式發展,因為它傾向於強加給它們一種整齊劃一的單一體制,防止並矯正對於規則的沖犯或偏離,而無論這種沖犯或偏離是多麼地微不足道。最後,膳宿制因此才會這樣的絕對,它是這種一致性的前提條件。如果說其他國家的大學允許其宿舍有更大的獨立性,如果說它們的膳宿制發展得不那麼嚴苛,那是因為它們未曾那麼急迫地感到需要塑造一種合乎邏輯、全面系統的秩序;同樣,它們之所以未曾感到這種需要,是因為它們的社會還沒有達到同等的中央集權程度。
膳宿制就這樣在我們的社會裡紮下了根。我們根據依然活生生的記憶,常常希望把膳宿制歸到第一帝國 注121 的頭上。毫無疑問,在第一帝國時期,膳宿制重新受到人們的尊崇,甚至是進一步增強了。但是,這個事實只能是證明了我們剛才提出的說明。第一帝國難道不正是政治上中央集權的最高體現嗎?法國人對於秩序的偏愛、對於行政管理分類的偏愛,不正是在這段時期達到登峰造極的程度嗎?無論如何,要說膳宿制是在這段時期被引入社會有機體,可不符合事實。數百年來,它一直流淌在我們的血脈之中。從我們的社會構成步入成年,具備在我們大部分歷史上一直維持著的那種形式開始,膳宿制就一直是我們社會構成的內在因素。也正是因為這一點,我們才會發現,它是那麼難以根除。在我一直試圖描述與說明的那種心智狀態的影響下,膳宿制最終在我們眼裡成了教育的自然框架。試想,那種特定的所謂「高校」(grandes écoles),很久以來就取代了業已消失的大學,行使著高等教育的功能,一直到相當晚近的時候還幾乎都是膳宿制的機構,其中有許多至今還保持著這個特性。
不過,話說回來,我雖然揭示出膳宿制在何等程度上是我們社會組織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部分,也絕不是要宣稱這種制度是必要的,或者說要去證明它的正當性。相反,可以很肯定地講,產生這種制度的那種狀況,在一定程度上來說是病態的。實際上,我們有各種理由認為,我們的道德與政治上的集中化與一體化發生的方式很有些過分。國家要想牢固地確立自身,原本不需要發動如此廣泛的齊整化運動,無須破壞國家中等教育中所有的多樣性,也無須成為唯一主要的社會組織形式。總之,我們原本無須走得那麼遠,把生命搞成這些非人化框架的囚徒,也可以成為一個道德上、政治上統合一體的民族。我想要揭示的就是:膳宿制只不過是一種本質狀態或狀況的特定徵候。要想改變它,僅僅仰賴個別立法者的意願是不夠的,不管這種意願是多麼地強勁有力。需要改變的是我們的民族性情。我們必須重新找回對於一種自由、多樣的生命的喜好,還有這種生命中所有的偶然、意外和不規則之處。這個問題儘管並非不可解決,卻也十分艱巨。但是,只要我們意識到它的存在,也就等於有所進展了。一方面努力要去解決問題,一方面卻試圖掩蓋困難,再沒有什麼比這更徒勞無益了。這些時候提出的那些局部性改革,所做的無非就是塑造出短暫的進步幻覺,原本是要尋求解決根本缺陷的途徑,實際上只能進一步強化這種缺陷,使它更加頑固。這是因為,開展欠妥的努力勢必伴隨著失敗,這只能導致沮喪,讓人覺得這種病已經無藥可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