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地獄 · 第九回 遇酷吏簡缺變煩難 受嚴刑良民負冤?

李伯元 《活地獄》
話說新任陽高縣知縣姚明姚太爺,在省之時,上司因見他聽斷精明,案無留牘①,所以到省未及一年,就委他署理斯篆。他到任之後,一來要報答上憲②的栽培,二來想賣弄自己的本領,自從接印的那一天起,就終日穿了靴帽,高坐堂皇,一切民詞,都是本官親自接收,隨收隨理,從無閣壓。而且不經書役③的手,更不准書役得一分錢。他自己卻亦實在不要一個錢,真正是一清如水。若以前任比起來,大有天淵之隔。他本是年輕力壯,又仗著精神比人家好,而且生性又喜多事,不肯空閒一刻的。接印之後,不到三天,就把地方官新到任應辦之事都要辦完,回到衙門又要清理詞訟④,所有書役人等,已被他鬧的人仰馬翻,而且各樣大小事情,件件皆是本官親自經手,他們一無沾染。頭兩天,因為本官新上任尚不敢懶怠,以為將來他自己總有心煩的一天。誰知過了兩天,依然如此,書役們便有些懶惰起來。新官的章程,大小詞訟,有些少不得狀子的,只准代書要二百文一張,不准多索;也有可以不必寫狀子的,只要原告到本縣堂上,一五一十訴說一番,本官就隨便派一名差,跟了原告,立時把被告提到,應打應罰,頓時發落。本官坐在公堂之上,等候審問,如提不到,原差就有責罰,亦有被告為原告扭了來的,尤不難一問明白,無須再行簽差。起先發落完畢,受打受罰的人,說有押五個月的,亦有押三個月的,亦有押半年一年的,老爺不時要親自去查班房。天天夜裡親到點名。因之各差役,不得有私自賄放之事,班房犯人都是一律,亦無高下之別。後來班房裡面,犯人愈聚愈眾,漸漸的容不下了。嗣後審案,他便於發落完畢立時開釋。譬如應打三百的,他便打他五百,多打二百免其羈押⑤。往往被告與原告同時回家。在原告無論有多大冤枉,碰在這位青天老爺手裡,立時提訊立時發落,這口氣總算已經出的了。然而因此被告與原告的仇恨,越髮結得更深。彼此住的地方,非城非鄉,住城裡的,不是前街就是后街,住鄉下的,不是前村定是後村,隨時見面朝夕相逢,防不勝防避不勝避。有些被告經本官責罰之後,曉得自己不是的,因而愧見原告,以及仍與原告說和的,固屬所在皆有。說有因此仇恨更深時想報復,或者陽示⑥和好暗施奸刁的,亦在所難免。而且本官愛管閒事,打官司的,不要花錢,若是小事,連代書的錢亦可蠲免⑦,只要到堂上訴說兩句,立刻就有下落。從前的原告,登時變為被告,從前打輸官司的,登時變為贏官司,人又何樂而不為呢?雖以陽高這個政清刑簡的地方,向來沒有什麼詞訟的,到了這位老爺手裡,居然招徠⑧有術,以致班房裡面大有人滿之患,這便是精明過分,愛管閒事的壞處。不在話下。 單說這位老爺到任之後,就有告示遍貼城鄉,叫所屬百姓,遇有冤枉立刻前來申訴,不要花錢。百姓們見了這個,都以為新官到任大概如此,不以為意。到得第三天,他剛從閱城回來,並不進去寬衣,隨手在大堂上一坐,一面吩咐當差的進去傳飯,把飯拿到堂上來吃,一面又叫差役前去照壁⑨左右,傳諭⑩居民,告訴他們此刻老爺升堂理事,如有冤枉快來申訴。差役們奉命去後,老爺就在公案上獨自吃飯。飯完,抹臉吃茶,歇了半天,才見有兩個人扭了進來,同到大堂跪下。兩個人你說一句,我說一句,各有各的情理,問了半天,也分不出個誰是原告誰是被告。後來老爺急了,把驚堂木一拍,喝道:「你二人再不放手,老爺就要生氣,每人打一頓,辦你們一個吵鬧公堂。」兩個人見老爺動氣,方才住手,分跪左右一一稟訴。在左邊的訴道:「小的姓張,叫張進財,他姓劉,諢名⑾叫劉二瘸子。去年八月,他死了家小,問小的借過三吊錢,當時言明今年二月歸還。自從今年二月到如今,問他討過幾十遍,非但一個沒有,而且還罵小的又打小的,所以俺倆就打在一塊兒了。」老爺道:「三吊錢數目雖小,當初借錢的時候,總得有個中人,這中人是那個做的?」張進財道:「從前借錢的時候,為著數目小,所以未曾要他寫紙,也沒有中人。」老爺道:「這便是你錯了。」劉二瘸子一見老爺不幫張進財,便得了主意,得意洋洋的說道:「回青天大老爺的話,姓張的這個雜種最會訛人,頂不是個好的,老爺得重重的辦他一下子才好。」老爺罵道:「要你多嘴!老爺眼睛比鏡子還亮,要你插嘴做什麼?」幾句話罵的劉二瘸子不敢做聲,然而心上甚是高興。老爺回頭對張進財道:「你無憑無據的事,可以打得官司的嗎?既無憑據,你可曉得你就有誣告的罪嗎?」張進財道:「小的不過同他吵吵嘴,本來不要打官司的。」老爺道:「你不要打官司,是誰叫你來的?」張進財滿堂周圍望了一遍,指著一個衙役說道:「是他叫我來的,他說老爺坐了堂,等著要審官司,所以就招呼小的來的。劉二瘸子不肯來,是小的把他硬拉了來的。」老爺道:「放屁!我老爺在這裡,就不准你們吵嘴,吵嘴就要辦的。」張進財道:「小的何敢吵嘴?他欠小的錢,不還小的,怎麼能叫小的不問他討呢?」老爺道:「你又來,有中人有憑據,准你去要,你如今一無中二無據,既同人家吵鬧,又要誣告人家,本縣看你就不是個好東西,這種刁風⑿斷不可長。」喊一聲拉下去,左右衙役轟的答應一聲,立刻把張進財拉下按倒。老爺又喊一聲打,便劈劈拍拍一五一十的小板子打了下來。從來州縣衙門,掌刑的皂隸⒀,這小板子打人,都是要預先操練熟的,有些雖然打得皮破血流,而骨肉不傷,亦有些下死的打,但見皮膚紅腫,而內里卻受傷甚重。有人說凡為皂隸的,預先操練這打人的法子,是用一塊豆腐擺在地下,拿小板子打上去,只准有響聲,不准打破。等到打完,裡頭的豆腐都爛了,外面依舊是整整方方的一塊,絲毫無動,這方是第一把能手。凡是犯罪的人,曉得自己理屈,今日難免責打,必須預先花錢給這個掌刑的,托他留情些,這板子下去,是有分寸的,只要打得響,縱然皮破血流,決無妨事,過兩天就會好的。若是不花錢,這板子打下來,記記是死的,大腿上不免就要受傷。此是天下當皂隸的通病。除非廢去小板子不用,如若留著小板子,他們這個權柄是有的,老爺縱然明知道,也無可奈何他的。閒話休提。 單說這被打的張進財,他坐在家裡,因為問人家討三吊錢的賬,人家不給他,彼此吵鬧了幾句,不料被縣衙差役聽見,便上去兜攬他⒁,說老爺如何精明,如何不要錢,勸他去打官司,是他自己一時不合⒂,也不想想為著三吊錢,事情很小,而且沒憑沒據又無中人,只因聽了差役的慫恿,便爾⒃將劉二瘸子扭進,以為碰著這樣的清官,一定可能打贏官司的了。豈知大謬不然,老爺問了幾句話,扳住一個理性⒄,叫他開口不得,登時竟拿他打起來,這可是夢想不到的事。他一來未曾預備打官司,二來就是打官司,頂多老爺不替他追錢罷了,也決計不曾料到自己挨打,所以這些掌刑的皂隸跟前,竟絲毫未曾關照。加以新官厲害,不准要錢,而且他們這些當差役的,這日自從早晨伺候本官出門,一直未曾停步,回來又要站堂,老爺是吃過飯的,他們卻餓著肚皮,分立兩邊,若是溜了出去,又恐老爺呼喚,倘若不到一定又加責罰,為此亦是滿肚皮的沒好氣,也要藉此發泄,所以這張進財的一頓打,竟其非常吃苦。縣太爺在省城發審局⒅里問案,打人是打慣了的,而且自己還能夠造出多少刑具治辦強盜,任你有多大本領也禁受不了。熬了半年,才博得這個長於聽斷的名聲,所以他不打人則已,一打總是一千起碼。這番張進財總算晦氣,平空的挨了一千板子。怩股上早打了兩個窟窿,打完之後,由兩個人攙著上來跪下,又被老爺吆喝了兩句,吩咐:「押三個月,期滿釋放。劉二瘸子無干斥釋。」原被二人叩頭下去。老爺見沒了事情,方才退堂。 不知以後尚有何等案件,可以顯得他的才能,且聽下回分解。 ①留牘―――耽擱,未辦的公文。 ②憲―――舊指朝庭委駐各行省的高級官吏。清代稱撫、藩、臬三司為三大憲。 ③書役―――承辦例行公事的書吏,雇員。 ④詞訟―――即訴訟。 ⑤羈押―――依法把未決犯關押在看守所或別的規定場所,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⑥陽示―――明示。 ⑦蠲(juān)免―――免除。 ⑧招徠(lài)―――招之便來。《漢書?公孫弘傳》:「招徠四方之士。」 ⑨照壁―――照顧,關照。 ⑩傳諭―――即傳告。諭,舊時上告下的通稱。 ⑾諢名―――外號。 ⑿刁風―――狡詐的風氣。 ⒀皂隸―――古代賤役,後專以稱衙門裡的差役。 ⒁兜攬―――招攬。《紅樓夢》第六十一回:「但寶玉為人,不管青紅皂白,愛兜攬事情。」 ⒂不合―――不會划算,合不來的意思。 ⒃便爾―――便就,只得的意思。 ⒄理性―――這裡是道理、理由的意思。 ⒅發審局―――清代後期,各省重要訴訟案件為州、縣官所不能處理的,由督、撫委派後補官擔任審訊,此種非正式的審訊機關稱為發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