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地獄 · 第一回 刁代書情讓十倍潤 趙稿案計賺兩家錢

李伯元 《活地獄》
話說山西大同所轄,有一個陽高縣,在府東北一百三十餘里,山西地方,連年荒旱,其實內地里該錢①的人著實不少。就以陽高而論,雖說是個小小縣城,城廂內外,卻很有幾家富戶。不過那裡風俗一向是儉樸慣的,有了錢沒處使用,所以越積越多,這也不在話下。 有一年,東門裡有個富戶,姓黃名唐,身上捐了一個員外,卻不去做,人家都稱他為黃員外,他家廣有田地。一日佃戶來報,他們家的牛,被南村里巫家②的佃戶牽了去,向他去討,他非但不肯還牛,而且還把這邊的人打了一頓,總要大爺懲治懲治他們,才好出這一口氣。當下黃員外聽了此言,不禁三屍神③暴躁,七竅內生煙,連說這還了得,忙問是那個巫家,佃戶回答說是西門外巫家。 原來這巫家也是一個大財主,現在當家的名喚其仁,身上亦捐了一個同知④前程,也是在家納福⑤。黃巫二姓本是世仇,兩不相下,就是沒有事,兩邊的人還要尋點事出來,大家爭吵兩句,那裡禁得佃戶如此一說,早把黃員外氣得按捺不住,連忙把總管黃升喚到,叫他把縣前素來做刀筆的刁占桂刁先生請了來家,同他商議。黃升奉命去不多時,便已同了一個人來,瘦黃面孔,滿臉煙氣,嘴上兩撇鬍鬚,一對招風耳朵,鼻架老光眼鏡,頭戴瓜皮小帽,身穿一件油晃晃的藍布棉袍,上罩一件天青舊呢馬褂,不等通報,早已跟了進來。 原來這刁占桂本是個訟棍出身,現在又蒙本縣大老爺考取得一名代書,專在縣衙前替人家包攬論事,兼寫狀詞,平時這黃府有事,都是他一人經手,今蒙呼喚,便知是買賣上門,焉有不來之理。當下走進書房,黃員外正在那裡老等,一見他到立即起身相迎,分賓坐下。未及寒暄,黃員外先說了不得,了不得,刁占桂忙問何事?黃員外便按照佃戶的話,又添上些枝葉說了一遍,請他做個狀詞,叫家人抱告,去告巫家。刁占桂問道:「這邊的人,可曾打傷了沒有?」黃員外未及聞言,佃戶搶著回答:「沒有打傷。」刁占桂道:「他們打你們,是誰瞧見的呢?」佃戶說:「也沒有人瞧見,是俺兄弟放的牛,被他們牽了去,俺兄弟去問他討,他不還,又把俺兄弟打了一頓。俺兄弟趕回來告訴了俺,俺就來告訴大爺的。」刁占桂道:「你們的牛,怎麼就知道是他家牽去的呢?」佃戶道:「這也是俺兄弟說的,先生不信,問俺兄弟便知。」 當下黃員外便把他兄弟也叫了上來,他兄弟回說:「我叫王小三,今兒早上,我在田裡放牛,一轉眼牛就不見了,問問孩子們,都說跟著人家的牛跑到前村里去了。」刁占桂道:「誰家的孩子?」小三回:「是俺家的孩子。」刁占桂道:「你到他家討牛,到底看見你的牛在他家沒有?」小三道:「沒有瞧見。」刁占桂道:「你又來,你這件事情一沒有證見,二沒有受傷,怎麼好告人家呢?」黃員外道:「你別管,胡亂做張呈子罷了。從來說小兒嘴裡出真言,難道算不得證見麼?」刁占桂道:「我的大爺,別的事可以亂來,這告狀是不好當玩的。」黃員外道:「難道我的人,就被他們白打了一頓不成?好歹你替我想個法子。刁占桂道:「論理呢,這件事是告不得的,告一回駁一回,就告上十回,也不會準的。但是府上的事不比別家,可以為力的地方,做晚的沒有不為力的。冤枉他們,也要告他一狀,等他吃點苦頭,消一消我們大先生的氣。」黃員外道:「這是全仗大力的了。」 刁占桂閉了眼睛,坐在那裡出了一會神,又顛頭搖腦,自言自語了一會,又躺下呼呼的一連抽了七八筒的鴉片煙,起來要了碗茶漱一漱口,桌上有現成的筆硯,拿起來一揮而就。寫完之後,遞在黃員外手裡,嘴裡說:「這張狀子倘在別人,一定要名世之數,大先生是自家人,格外克己,叨光你兩隻元寶罷了。」黃員外一心要看那狀子,他後來的話也未嘗聽清。等到狀子看完,刁占桂一手接過,就往身上馬褂里一放,說:「舍下這兩天正在那裡打饑荒,沒有錢買米,剛要向你大先生通融通融,偏偏遇著此事,恰好一當兩便,就請叨光⑥現惠了罷。」黃員外道:「你能保這狀子一定打贏官司嗎?」刁占桂道:「堂上問過之後,贏不贏在你,那要看你的神通;一張狀子進去,準不準卻在我。不是做晚的誇口,我自從十八歲上到如今,在衙門口一連混了這四十多年,這樣事情也不知經過多少,包你批准就是了。照我們同行規矩,原是先潤後墨,大先生這裡為的是自家人,所以先墨後潤。」黃員外道:「一張狀子那裡要得許多。」刁占桂道:「看什麼事情,要誣告人家,我們擔罪名的,大先生應得多破費兩個,也好叫我們沾點光。」黃員外被他纏不過,知道不給銀子,他那張狀子是斷不肯拿出來的,只得送他一隻元寶才換了出來。他嘴裡還在那裡賣情說:「這是大先生份上,換了別人要五百兩,一絲一毫不能少我的。」跟手從懷裡掏出戳記⑦來打好,又吩咐抱告家人黃升多少話,叫佃戶兄弟小三裝了受傷的樣子,睡在一扇板門上,叫兩個人抬著。又囑咐小三到了堂上,只管哼哼不要說話,無論問你什麼,都不可答應。小三說:「記得。」他才同了黃升,拿著狀子,一齊到衙門前來。 齊巧這日是放告⑧日期,那位大老爺因為一心想做好官,生怕書差作弊,一早就身穿補服,升坐大堂,自己出來收呈子⑨。黃升得空,便手捧狀紙當堂跪下。就有一個書辦走來接過送上公案。老爺一看,知道他是黃升,便問了一聲:「你叫黃升?」黃升答應聲:「是。」又回一句:「小的黃升。」老爺又把狀子看了一遍,知道原告是候選員外黃唐,告的是分省同知巫其仁家佃戶,兩個俱是本縣著名財主,不覺心上畢剝一跳,便問受傷的王小三在那裡?黃升稟道:「已經抬在外面,求大老爺驗傷,好提人伸冤。」老爺也不理他,便叫王小三上來。堂下的差人,一迭連聲的叫王小三,只見兩個人把小三抬了上來,把扇板門放在地下,小三睡在上面不能動彈,只是閉眼睛,嘴裡哼哼叫痛。老爺以為受傷過重,先叫仵作⑩去驗,仵作問他傷在那裡?他只是哼哼不開口。後來仵作急了,只好動手剝開他的衣裳,渾身驗了一遍,一點傷也沒有,回報了老爺。老爺不信,又親自離座下來看了一遍,也是無傷,喝問黃升,黃升急的跪下回說:「他的傷在肚裡。」老爺道:「胡說!只有外面受傷,那有肚裡受傷的,就是筋骨受傷,外面發青發紫,也總要泛出來的。況且這件事情,既沒有受傷,又無證見,不是明明誣告嗎?」說著,提筆在手就要批駁不准,便有一個書辦,走到值堂的稿案⑾趙門上的身後,拉了他的袖子一把,稿案會意,便使了一個眼色與本官。這老爺原是聰明不過的,忙縮住了手,不批下去,喝退黃升,叫他下去候批。 等到退堂之後,老爺便問稿案:「剛才不叫我批駁那張狀子,是什麼意思?」稿案道:「這話小的不敢說,也不敢不說。小的跟了老爺這許多年,為的是要掏個忠心伺候老爺,況且老爺辛辛苦苦,好容易撈到這個缺,為的是那樁?這張狀子,兩面都拿得出幾文的,這一批駁,便沒得生髮了。」老爺一想不錯,便說:「依你的意思,怎麼樣呢?」稿案道:「小的替老爺想,小的是最恨他們,這些人頂歡喜打官司,樂得罰他們幾文,依小的意思,先叫人去同姓黃的說,本來這狀子老爺是不準的,還要辦他誣告的罪,現在要准他狀子,先叫他報效數千兩銀子,說是做開學堂的經費。小的想,這姓黃的巴不得老爺准他的狀子,這銀子一定肯出的。姓黃的銀子到手,然後出票子到姓巫的家裡拿人,人一拿到,先押起來,再叫人向姓巫的說,本來老爺要重辦的,叫他也報效幾千兩銀子的學堂經費,就免他的罪名。小的想,姓巫的到了此時,一心只怕輸官司丟臉,這幾千銀子一定也是肯出的。然後老爺坐堂,當著姓黃的面,隨意把姓巫的申飭⑿兩句。姓黃的得了臉,再由老爺作主,勸他們一番,叫他們息訟不要打官司,一家具一張結,完案下去。這兩家的銀子白白到手,老爺又得了好名聲,豈不是一舉兩得呢?」老爺聽了他話,笑嘻嘻的捻著鬍子,想了一會子說:「辦是依你辦,但是一件,學堂經費是要造冊子報銷,不能上腰的,不如說是善堂經費,可以沒有查考,似乎穩當些。」稿案道:「學堂也好,善堂也好,隨老爺的便罷咧,這是無關出入的。」當時又回了兩樁別的公事,然後退了下來,按照所說的話去辦。 究竟兩家銀子曾否全能到手,且聽下回分解。 ①該錢―――有錢。 ②巫家―――裝神弄鬼替人祈禱為職業的人。 ③三屍神―――道家謂人身有「三屍神」,在腦中、用堂中、腹胃中。《西遊記十五》:「猴王拿著棍,趕上前來,撥草尋蛇,哪裡得些影響,急得他三屍神咋,七竅煙生。」 ④同知―――官名。明清時為知府、知州的佐官。清代州的同知,則稱州同。同知與通判為地方政權中廳一級的長官。 ⑤納福―――原是「享福」之意,有時用作應酬語。 ⑥叨光―――即叨貼。沾光、得益之意。 ⑦戳記―――即戳子,木刻的印章。 ⑧放告―――指舊時地方官受理訴訟的日子。 ⑨呈子―――舊時公文的一種,下對上用。 ⑩仵(wǔ)作―――舊時官署檢驗死傷的人員。 ⑾稿案―――清代地方官署中管理收發公文的低級官員。 ⑿申飭―――告戒。舊有「嚴加申傷」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