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語譯 · 卷第十四

刺要論篇第五十 黃帝問曰:願聞刺要。岐伯對曰:病有浮沉①,刺有淺深,各至其理②,無過其道,過之則內傷,不及則(生)外壅,壅則邪從之,淺深不得③,反為大賊④,內動五臟,後生大病。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⑤者,有在皮膚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脈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 【註解】 ①病有浮沉:病有輕重。 ②各至其理:治病要達到應刺的深淺度。 ③不得:不當。 ④大賊:極大的危害。 ⑤毫毛腠理:指人體最表淺的部分。 【語譯】 黃帝說:希望聽聽針刺方面的要點。岐伯說:疾病有輕重的分別,刺法有淺深的不同,治病要達到應刺的深淺度,而不能超過應刺的準則。刺得過深了,就會內傷五臟;刺得過淺,又達不到病所,使外面氣血壅滯,這樣,邪氣就會乘機侵入。所以針刺的深淺,如不恰當,反有很大的危害。在內里會傷害五臟,要生大病的。這是因為,疾病有病在毫毛和腠理的,有病在皮膚的,有病在肌肉的,有病在脈的,有病在筋的,有病在骨的,有病在髓的。 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肺動則秋病溫瘧,泝泝然寒慄。 【語譯】 所以刺毫毛腠理,不要損傷了皮膚,如皮膚受傷,就會影響內部的肺臟。肺臟功能受到影響後,到秋天就會患溫瘧,發為戰慄怕冷的症狀。 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脾動則七十二日①四季之月,病腹脹煩,不嗜食。 【註解】 ①脾動則七十二日:脾旺於四季,主每季最後十八天,四季共七十二天。 【語譯】 刺皮膚,不要損傷肌肉,如肌肉受傷,就會影響內部的脾臟,脾臟功能受到影響後,就會在每季最後十八天當中,發生腹脹煩滿,不想吃東西的症狀。 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心動則夏病心痛。 【語譯】 刺肌肉,不要損傷脈。如脈受傷,就會影響內部心臟,心臟功能受到影響後,到夏天就會發生心痛的病。 刺脈無傷筋,筋傷則內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 【語譯】 刺脈,不要損傷筋。如筋受傷,就會影響內部肝臟。肝臟功能受到影響後,到了春天就會發生熱性疾病,筋也會鬆弛的。 刺筋無傷骨,骨傷則內動腎,腎動則冬病脹、腰痛。 【語譯】 刺筋,不要損傷骨。如骨受傷,就會影響內部的腎臟。腎臟功能受到影響後,到冬天就會發生腹脹腰痛的症狀。 刺骨無傷髓,髓傷則銷鑠①酸。體解然不去矣。 【註解】 ①銷鑠:消枯、焦枯的意思。 【語譯】 刺骨,不要損傷髓。如髓受傷,髓便日漸消枯,以致脛胻發酸,身體倦怠無力,不願行動了。 刺齊論篇第五十一 黃帝問曰:願聞刺淺深之分。岐伯對曰: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刺皮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 【語譯】 黃帝問道:希望聽聽刺法里淺深的分別。岐伯答說:應深刺的,是說針刺骨的不要傷害筋,針刺筋的不要傷害肌肉,針刺肉的不要傷害脈。針刺脈的不要傷害皮膚;應淺刺的,是說針刺皮膚不要傷害肌肉,針刺肉的不要傷害筋,針刺筋的不要傷害骨。 帝曰:余未知其所謂,願聞其解。岐伯曰:刺骨無傷筋者,針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 【語譯】 黃帝又道:我不明白你所說的意思,請你解釋一下。岐伯說:所說針刺骨不要傷害筋,就是說要刺骨的,不能僅僅刺到筋的部位,還沒有達到刺骨的深度,就停針或拔去;針刺筋不要損傷肌肉,就是說要刺筋的,不能僅僅刺到肌肉,還沒有達到筋的深度,就停針或拔去;針刺肌肉不要傷害脈,就是說要刺肉的,不能僅僅刺到脈,還沒有達到刺肉的深度,就停針或拔去;針刺脈不要傷害皮膚,就是說要刺脈的,不能僅僅刺到皮膚,還沒有達到刺脈的深度,就停針或拔去。 所謂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針入皮中,無傷肉也;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①也;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①也,此之謂反也。 【註解】 ①中筋、中骨:傷筋、傷骨。 【語譯】 所謂針刺皮膚不要損傷肌肉,就是說病在皮膚里,就針入皮膚,不可針刺太過而傷害肌肉。所謂針刺肌肉不要去傷害筋,就是只可針入病變的肌肉里,太過就會傷害筋。所謂針刺筋不要去傷害骨,就是只可針入病變的筋上,太過就傷害骨。這些都是針刺不正常的情況。 刺禁論篇第五十二 黃帝問曰:願聞禁數①。岐伯對曰:髒有要害②,不可不察,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治於里,脾為之使,胃為之市,鬲肓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傍,中有小心,從之有福,逆之有咎③。 【註解】 ①禁數:禁刺之處。 ②要害:容易致命的部位。 ③咎:過失。 【語譯】 黃帝道:希望聽你講講禁刺之處有哪些。岐伯說:五臟都有其要害的地方,不可不注意。肝長在左邊;肺生在右邊;心臟主管著外表;腎臟治理著體內;脾臟輸送水谷精華給各臟器,像個差役;胃腑容納水谷,像個市集;膈肓上有維持生命的氣海,第七椎傍,里有腎的精微,這些重要部位,在針刺時,遵循著法則就有療效,違反了法則,就有誤刺的過失。 刺〔若〕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刺〔若〕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欠〕。刺〔若〕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刺〔若〕中肺,(三)〔五〕日死,其動為咳。刺〔若〕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刺〔若〕中膽,一日半死,其動為嘔。 【語譯】 針刺如誤中心臟,大約一日就死,其變態是出現噯氣的症狀。如誤中肝臟,大約五日就死,其變態是出現打哈欠的症狀。如誤中腎臟,大約六日就死,其變態是出現打噴嚏的症狀。如誤中肺臟,大約五日就死,其變態是出現咳嗽的症狀。如誤中脾臟,大約十日就死,其變態是出現吞咽的症狀。如誤中膽,大約一日半死,其變態是出現嘔吐的症狀。 刺跗上,中大脈①,血出不止死。刺面,中溜脈②,不幸為盲。刺頭,中腦戶③,(入腦)立死。刺舌下④,中脈太過,血出不止為瘖。刺足下布絡⑤中脈,血不出為腫。刺郄中大脈,令人仆脫色⑥。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仆⑦。刺脊間⑧,中髓,為傴⑨。刺乳上⑩,中乳房,為腫,根蝕。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咳)逆。刺手魚腹內陷,為腫。 【註解】 ①大脈:沖陽穴之高骨間動脈。 ②溜脈:指與目相流通的經脈。 ③腦戶:穴名,在枕骨上,通於腦中。 ④舌下:指任脈的廉泉穴。 ⑤布絡:散布的絡脈。 ⑥令人仆脫色:會使人突然暈倒,面色變白。 ⑦鼠仆:即鼠蹊。 ⑧脊間:脊間禁刺穴,指靈台、神道二穴。 ⑨傴(yǔ雨):駝背。 ⑩乳上:即乳中穴,在乳頭中央。 根蝕:生成蝕瘡。 內陷:刺得過深。 手魚腹:即手太陰魚際穴。 【語譯】 刺足面上,如誤傷高骨間動脈,就會血出不止而死亡。刺面部,如誤中溜脈,會使人遭受眼瞎的不幸。刺頭部,如誤傷腦戶穴,很快就會死亡。刺舌下廉泉穴,如中經脈太深,就會血流不止,以致失音不能說話。誤刺傷了足下散布的絡脈,血流不出來,就會發腫。刺委中太深,誤傷大脈,會使人暈倒,面色變白,刺氣街穴,誤傷血脈,血流不出來,就瘀結為腫,扯得鼠蹊也痛。刺脊骨間隙,誤傷脊髓,會發生背曲的病變。刺乳中穴,傷及乳房,就會腫起來,生成蝕瘡。刺缺盆穴太深,氣外泄,會使人喘逆。刺手魚腹太深,會使人體的局部發腫。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無刺大怒,令人氣逆。無刺大勞人①,無刺新飽人,無刺大飢人,無刺大渴人,無刺大驚人。 【註解】 ①大勞人:極度疲勞的人。 【語譯】 不可針刺大醉的人,如果刺了,會使人脈氣亂。不可針刺正在大怒時的病人,如果刺了,會使人氣逆。不可針刺過於疲勞的人,不可針刺剛剛吃飽的人,不可針刺過於飢餓的人,不可針刺極度口渴的人,不可針刺受了極大驚嚇的人。 刺陰股①中大脈,血出不止死。刺客主人②內陷中脈,為內漏③、為聾。刺膝髕④出液,為跛。刺臂太陰脈⑤,出血多立死。刺足少陰脈,重虛⑥出血,為舌難以言。刺膺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刺肘中⑦內陷,氣歸之,為不屈伸。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刺掖下⑧脅間內陷,令人咳。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刺腨腸⑨內陷為腫。刺匡上⑩陷骨中脈,為漏為盲。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 【註解】 ①陰股:指箕門穴。 ②客主人:穴名,又名上關。在耳前上廉起骨端,屬少陽經穴。 ③內漏:膿生耳底。 ④膝髕:膝蓋骨。 ⑤臂太陰脈:指天府穴。 ⑥重虛:此指腎氣已虛,再誤刺,造成腎氣更虛。 ⑦肘中:指尺澤、曲澤。 ⑧掖下:同腋下。 ⑨腨腸:指足魚腹中承筋穴。 ⑩匡上:眼眶上。 為漏:流淚不止。 【語譯】 針刺大腿內側的穴位時,如誤傷大脈,就會流血不止而死。刺客主人穴,如誤傷絡脈,會耳底生膿,使人耳聾。刺膝蓋骨,如流出液體,會使人跛足。刺天府穴,誤傷血脈,就會很快死亡。刺足少陰經脈,出血,會使腎氣更虛,出現舌不靈活,難以說話的疾病。刺胸膺太深,傷了肺脈,會發為氣喘上咳,仰面呼息的疾病。刺尺澤、曲澤兩穴太深,氣便結聚於局部,會使臂部不能屈伸。刺大腿內側下三寸的部位太深,會使人小便失禁。刺脅肋之間太深,會使人咳嗽。刺少腹部太深,傷了膀胱,小便就流入腹腔,使人少腹脹滿。刺小腿肚太深,會使局部發腫。刺眼眶骨上,傷了脈絡,就會流淚不止,甚至失明。刺腰脊或四肢的關節時,如體液流出,會使人失掉屈伸活動的功能。 刺志論篇第五十三 黃帝問曰:願聞虛實之要。岐伯對曰:氣實形實①,氣虛形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谷盛氣盛,谷虛氣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脈實血實,脈虛血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註解】 ①氣實形實:「氣」指人身之氣。「形」指形體。氣充實,形體也充實。 【語譯】 黃帝道:希望聽你講講虛實的要點。岐伯說:氣充實的,形體也充實,氣不足的,形體也衰弱,這是正常的現象;與此相反的,就是病態。納谷多的,氣就充盛,納谷少的,氣就不足,這是正常的現象;與此相反的,就是病態。脈充實的,血液也充實,脈虛弱的,血液也不足,這是正常的現象;與此相反的,就是病態。 帝曰:如何而反?岐伯曰:〔氣盛身寒,此謂反也〕氣虛身熱,此謂反也;谷入多而氣少,此謂反也;谷(不)入〔少〕而氣多,此謂反也;脈盛血少,此謂反也;脈少血多,此謂反也。 【語譯】 黃帝問:怎樣算是反常呢?岐伯說:正氣足而身體反覺寒冷,這就是反常的現象。正氣虛而身體反發熱的,這就是反常的現象。吃東西多而正氣不足,這是反常的現象;吃東西少而正氣反足,這也是反常的現象。脈充實,血不足,這是反常現象;脈虛弱而血多,這也是反常現象。 氣盛身寒,得之傷寒。氣虛身熱,得之傷暑。谷入多而氣少者,得之有所脫血①,濕居下也,谷入少而氣多者,邪在胃及與肺也。脈小血多者,飲中熱也。脈大血少者,脈有風氣②,水漿不入,此之謂也。 【註解】 ①脫血:失血。 ②脈有風氣:風邪侵入脈中。 【語譯】 氣旺盛而身上寒冷,這是受了寒邪的傷害。氣不足而身體發熱,這是受了暑熱的傷害。吃東西多而氣反少的,這是由於失血之後,濕邪聚於下部的原因。吃東西少而氣反有餘的,表明邪氣在胃並達到了肺臟。脈小而血多,面有赤色,是飲酒多而中焦有熱。脈大而血反少,面色白,是感受風邪,水湯不進所造成的,就是這個原因。 夫實者,氣入也。虛者,氣出也。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入實者,左手開針空也。入虛者,左手閉針空也。 【語譯】 所謂實,是說邪氣侵入人體。所謂虛,是說正氣耗散於內。邪氣實,就會有熱;正氣虛,就會有寒。針刺治療實證,應左手開針孔以瀉之;治療虛證,應左手閉合針孔以補之。 針解篇第五十四 黃帝問曰:願聞九針之解,虛實之道。岐伯對曰:刺虛則實之者,針下熱也,氣實乃熱也;滿而泄之者,針下寒也,氣虛乃寒也;菀陳①則除之者,出惡血也。邪勝則虛之者,出針勿按;徐而疾②則實者,徐出針而疾按之;疾而徐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言實與虛者,寒溫氣多少也③。若無若有者,疾不可知也。察後與先者,知病先後也④。為虛與實者,工〔守〕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離其法也,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為其各有所宜也。補瀉之時者,與氣開闔相合也。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者,針窮其所當補瀉也。 【註解】 ①菀陳:鬱積已久的瘀血。 ②徐而疾:指針刺手法。即緩慢出針,快速按閉針孔。 ③寒溫氣多少也:指氣至時涼感和熱感多少。 ④先後:指病的標與本。 【語譯】 黃帝說道:希望聽你講講對九針的解釋和對虛實的不同治療方法。岐伯說:針治虛證必須用補的手法,如針下有熱感,那正氣就算實和了。針刺實證必須用瀉的手法,如針下有涼感,那邪氣就算虛和了。血分有鬱積已久的邪氣,應該放出惡血。針刺邪盛的病人,出針以後,不要按閉針孔而應使邪氣外泄。所謂「徐而疾則實」,就是說慢慢地出針,出針後,迅速按閉針孔,這樣正氣就不致外泄。所謂「疾而徐則虛」就是說迅速地出針,出針後,不按閉針孔,這樣就可使邪氣得以外散,這裡所說的虛實,是指氣至時涼感和熱感的多少而言,如果涼感或熱感似有似無,那麼疾病的虛實就難以斷定了。審察疾病的先後,是要認識病的標與本。掌握病的虛實,醫工應該確守針法,不發生錯誤。假如得失無定(應補而用瀉法,應瀉而用補法),那就是離開治療法則了。運用虛實的主要關鍵是要靈活運用九針,因為九針能適應各種不同的病證。掌握補瀉的時候,用針應該與氣的開闔相配合。所謂九針,是說針有九種名稱,形狀各不相同,這九針是根據或補或瀉而發揮其作用的。 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①至〔針下塞〕乃去針也;刺虛須其實者②,陽氣隆至,針下熱乃去針也。經氣已至,慎守勿失③者,勿變更也。深淺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近遠如一④者,深淺其候等也。如臨深淵者,不敢墮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壯⑤也;神無營於眾物者,靜志觀病人,無左右視也;義無邪⑥下者,欲端以正也;必正其神者,欲瞻病人目制其神,令氣易行也。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⑦也;所謂跗(之)〔上〕者,舉,(膝分)〔脈則〕易見也;巨虛⑧者,足獨陷者;下廉⑨者,陷下者也。 【註解】 ①隆:盛的意思。 ②刺虛須其實者:刺虛證,要用補法。 ③慎守勿失:指針刺(得經氣後)要小心謹慎守候,勿失時機。 ④近遠如一:病變深淺不一樣,但候氣的方法是相同的。 ⑤壯:持針堅定的意思。 ⑥邪:音義同斜。 ⑦下膝三寸:即膝眼下三寸。 ⑧巨虛:穴名。即上巨虛,又名上廉,在足三里直下三寸。 ⑨下廉:穴名。即下巨虛,在上廉下直下三寸。 【語譯】 刺實證,要用瀉法,留針以待陰氣盛來,針下有涼的感覺,然後去針。刺虛證,要用補法,應該待陽氣盛來,針下有熱的感覺,然後去針。所謂得經氣後應該謹慎守候,是說不要輕率地改變手法。所謂應做到針刺的深淺,都裝在心裡,是要求搞清楚疾病的或內或外。所謂針刺的遠近都一樣,是說不論病變深淺,候氣之法是相同的。所謂行針時,要像臨近深淵似的,是說不要怠惰大意。所謂持針像手握虎符一樣,是說行針需要堅定有力。所謂精神不要注意外界的事物,是說應平心靜氣地觀察病人,不左右張望。所謂下針時,不能傾斜,是說一定要使針保持端正直下。所謂施術時,一定要正病人的神志,是說需要注視病人的眼睛,來控制其精神活動,使經氣容易運行。「三里」是膝下外側三寸處的穴名,「跗上」是沖陽穴,取動脈是容易看清的。上巨虛穴,當舉足取之,在脛骨外側獨自下陷處。下巨虛穴,則在陷中的下部。 帝曰:余聞九針,上應天地四時陰陽,願聞其方,令可傳於後世以為常也。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身形亦應之,針各有所宜,故曰九針。人皮應天,人肉應地,人脈應人,人筋應時,人聲應音,人陰陽合氣應律,人齒面目應星,人出入氣應風,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故一針皮,二針肉,三針脈,四針筋,五針骨,六針調陰陽,七針益精,八針除風,九針通九竅,(除)〔應〕三百六十五節氣,此之謂各有所主也。人心意應八風,人氣應天,人發齒耳目五聲應五音六律,人陰陽脈血氣應地,人肝目應之九。 (九竅三百六十五人一以觀動靜天二以候五色七星應之以候發母澤五音一以候宮商角徵羽六律有餘不足應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餘九野一節俞應之以候閉節三人變一分人候齒泄多血少十分角之變五分以候緩急六分不足三分寒關節第九分四時人寒溫燥濕四時一應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語譯】 黃帝說:我聽說九針與天地四時陰陽,是相應合的,希望聽你講講其中的道理,使其流傳後世,而作為治病的常規。岐伯說: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人的形體的各部分與這些是相對應的。而針各有與其相適應的疾病,所以有九針之名。具體地來講,人的皮膚,如同覆蓋萬物的天;人的肌肉,如同敦厚的地;脈的盛衰,如同人的壯老;筋在各部功用不同,如同四時氣候各異;人的聲音與自然界的五音相應合;人的臟腑陰陽,與六律各有調節的情況相類似;人的牙齒面目的排列,像天上的星辰一樣;人的呼吸,像自然界的風一樣;人的九竅、三百六十五絡分布全身,像九野一樣。所以第一種針刺皮,第二種針刺肌肉,第三種針刺脈,第四種針刺筋,第五種針刺骨,第六種針調和陰陽,第七種針補益精氣,第八種針驅除風邪,第九種針疏通九竅,以應三百六十五節之氣,這就是說九針各有它的功能。人的心意,像八風一樣變化無常;人的正氣,像天一樣運行不息;人的發齒耳目,像五音六律一樣有條不紊;人的血氣陰陽經脈,如同生化萬物的天地;人的肝氣通目,與九之數相應。 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在頭,頭疾痛,為(藏)針之,刺至骨①,病已,(上)〔止〕,無傷骨肉及皮,皮者道也②。 【註解】 ①至骨:頭之大骨。 ②皮者道也:皮是針刺的出入必經之路。 【語譯】 精於針術的醫生不用診病,只聽病人自訴病在頭部,痛得很厲害,就給他針刺,刺頭部的大骨,頭不痛了,才止針,不傷及骨肉和皮。皮是針的出入道路,更要注意別損傷。 陰刺,入一傍四①處,治寒熱。深專②者,刺大髒③,迫髒刺背,背俞也。刺之迫髒,髒會④,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刺之要,發針而淺出血⑤。 【註解】 ①入一傍四:中間直刺一次,左右斜刺四次。 ②深專:病邪深入體內專攻內臟。 ③大髒:即五臟。 ④髒會:髒氣聚會的地方。 ⑤淺出血:即微出血。 【語譯】 陰刺的手法,即中間直刺一次,左右斜針四次,可以治寒熱的疾患。病邪深入,而專攻於髒的,可針刺五臟。邪氣迫近五臟的,應該刺背俞。迫髒所以應刺背俞,是因為背俞為髒氣聚會的所在,針刺時,以腹中寒熱已去為止。針刺的要點是,拔針時稍微出點血。 治腐腫者刺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止①。 【註解】 ①必端內針為故止:一定要以端直進針為準則。「故」有法、準則的意思。 【語譯】 治療癰腫時,就針刺癰上,察看癰的大小深淺(以取其膿),一定要以端直進針為準則。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俠脊兩傍四椎間,刺兩髂髎①季脅肋間,導腹中氣熱下已。 【註解】 ①兩髂髎:指髂骨兩側的居髎穴。 【語譯】 少腹有積聚的疾病,應針刺從腹以下的部位,向下直到少腹為止;然後再針刺第四椎間兩旁的孔穴和髂骨兩側的居髎穴,以及季脅肋間等處的穴位,引導腹中熱氣下行,病就會好的。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①,得之寒,刺少腹兩股間,刺腰髁骨間,刺而(多)〔灸〕之,盡炅病已。 【註解】 ①疝:此指腹中痛。 【語譯】 小腹有病,疼痛並不得大小便,病名叫做疝。這種病受了寒涼,就感到少腹脹滿,兩股間發冷。應針刺腰部和髁骨之間,刺後並加灸治,待少腹全部發熱,病就痊癒了。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為故,刺分(肉)間,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 【語譯】 病在筋,筋拘攣,關節都痛,不能行動,病名叫做筋痹。刺的準則是在筋上,刺筋要刺在肌肉相合的地方,不可刺傷骨,刺後如筋有熱感,表示病向痊癒,就可停針。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痹,傷於寒濕。刺大分、小分①、多發針而深之,以熱為故;無傷筋骨,傷筋骨,癰發若變;諸分盡熱,病已止。 【註解】 ①大分、小分:指肌肉的會合處。 【語譯】 病在肌膚,皮膚和肌肉全部疼痛的,叫做肌痹,這種病是受了寒濕的侵犯所引起。應針刺大分、小分的穴道,針刺要深,要多針幾處,以產生熱感為準則。不要損傷筋骨,若傷害了筋骨,癰瘡發作而出現病變。假如針刺時大小分肉處都有熱感,說明病趨痊癒,就應停針。 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酸痛,寒氣至,名曰骨痹,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 【語譯】 骨部有病,便感到沉重,舉動不便。如感到骨髓里酸痛,寒氣很大,病名叫做骨痹。應該深刺,以不刺傷脈和肌肉為準則。刺至大分小分之間骨部感覺發熱,病向痊癒,就可止針。 病在諸陽脈①,(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狂。刺之虛脈②,視分盡熱,病已止。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病。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 【註解】 ①諸陽脈:即手足太陽、少陽、陽明等經脈。 ②刺之虛脈:針刺(用瀉法)使在陽經的病邪泄散。 【語譯】 病從諸陽經脈發生,大小分肉處有時寒時熱的感覺,這叫做狂病。針刺應該用瀉法,以泄散陽脈的病邪,觀察各處分肉,都有了熱感,說明病趨痊癒,即可停針。狂病在初得的時候,每年發一次。如不及時治療,就會發展到每月發作一次。再不治療,就會發展到每月發作四五次了。這叫做癲病,應針刺大小分肉。如果無異常寒冷的徵象,需要用補法。病見好,就可停針。 病風且寒且熱,炅汗出,一日數過,先刺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刺,百日而已。 【語譯】 因受風得病,出現時寒時熱的證象,熱則汗出,一日發作數次。應先刺分肉皮膚和絡脈。若依舊汗出,時寒時熱,應該三天針治一次,治療到一百天,病就會好的。 病大風①,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②,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鬚眉生而止針。 【註解】 ①大風:即癘風病,今稱麻風病。 ②刺肌肉為故:以針刺肌肉為原則。 【語譯】 患癘風病,周身骨節沉重、鬚眉脫落,這就叫做癘風病。治療時應以針刺肌肉為原則,使之出汗,治療一百天後,再針刺骨髓,仍應使之出汗,也治療一百天,前後共二百天,直到鬚眉從新生長,才可止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