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猶太教 · 第四章 艾賽尼派及其與耶穌教說的關係
艾賽尼派的現象是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世紀,但其年代及其與利甲人的可能關係是很有疑問的,而且關於其教說的某些重要問題也只能做非常假設性的解答。不過,對於絕對的利未人潔淨的追求,無論外在或心志上,倒是被清楚地認知為它的一個基本要素。一如較廣泛的法利賽派的兄弟團那般,艾賽尼派也是個教團。不過入會條件要嚴格得多,尤其是莊嚴的立誓、見習期與數年的試練期。教團的組織也嚴密得多,並且有如修道僧團那樣:地方上的個別教團的首長(Mishmer)擁有絕對的權威,破門出家之權掌握在由一百名完全資格成員所組成的評議會手裡。使徒身份在艾賽尼派里,如同在官方的猶太教教團里,可能主要是扮演募集教團獻金的角色。使徒總是二人一組週遊各地——如同原始基督教的情形,恐怕是為了彼此監督禮儀之嚴正的目的。
艾賽尼人與較不潔淨者的隔離,不止是排除與他們通婚與同桌共食,而且還全面排斥與之有任何接觸。艾賽尼人也拒斥生活不嚴正的祭司,並且因而導致對祭司的價值貶抑,甚而一般說來強烈地不信任祭司。當然,我們就要談到的他們對於獻牲的特殊態度,也是其中的一個因素。除了大力強調見習者的洗禮以及一有機會就一直不斷重複地潔淨沐浴,此種激進的潔淨追求在禮儀方面,首先是表現在法利賽派特有的命令的極度嚴格性上。對於儀式性污染的焦慮,連同所有的潔淨規定,全都被推升到極端的地步。除了對律法與聖經的宇宙論的研究之外,其他一切研究都是異教的,因此是危險的,所有純屬世俗的享樂全都被認為是該受斥責的,所以要避免。安息日在艾賽尼人看來並不是個快樂的日子,而如同普通的法利賽人的看法,是個絕對休息的日子:艾賽尼人限定性愛只能發生在禮拜三,據說是以免小孩在安息日裡來到世上。服裝的規定(zizit)被視為絕對的。晨禱之前要先進行一定時間的冥思。甭說殺了鄰人,就連一丁點的傷害,也都被視為嚴重的自我玷污。不可偷盜的命令被提升到:不可因任何的利得而使良心受累——利得的正當性似乎總有問題。因此艾賽尼人避開商業,如同避開戰爭,拒絕擁有金錢與奴隸,將所允許的資產限制在一己需求所不可或缺的限度內,並且以耕種和自家經營的手工勞動來取得所需。與此相應的,他們將兄弟關係的古老社會命令首尾一貫地推升到全然經濟性的愛的無等差主義(Liebesakosmismus)。不止由有資產者來提供資材的愛的會食(agape),斐洛的報告還列舉了共同的房舍與倉庫,以及共有的「寶庫」:或許是超過個人所需的剩餘物資被存入此處,用來支撐起相當高度發展的貧者救濟事業。反之,現實上完全的共產主義是否真的形成,以及這些制度是否甚至也全面發展於所有的艾賽尼人當中,並不確定。因為艾賽尼人儘管主要是生活在巴勒斯坦,但顯然並非總是為了聖餐而定點共住。情況毋寧是倒轉過來,除了貧者救濟之外,連同接待與救濟出遊在外的兄弟(應該是僱傭工匠夥伴們)的義務也是他們的基本制度之一,而共有的財庫或許正是為此目的而設。
憤怒與一切的激情在艾賽尼人看來是被魔鬼感染的狀態,他們比一般的法利賽人更把這看成是危險的狀態,並且或許正是因此之故,虔敬者被明白教誡要為對他們行不義的人祈禱來作為激進的對抗手段,亦即「對敵人的愛」。神之名的神聖性導致他們不止排斥起誓,並且因而使他們發展出一種真正的奧義與秘密戒律(Arkandisziplin)。對於那些有志在被應許的卡理斯瑪上有份的人,這戒律要求儀式性的貞潔。由此衍生出嚴格的性的禁制與一種強烈的對婚姻的反感,甚至升高到即使在他們之間也不無爭議的完全拒斥婚姻的地步——正如我們所見的,結婚之於法利賽派的拉比也有某些意見認為是不要的好。在那奧義的卡理斯瑪恩寵與對此種恩寵的追求里,看來必定能找到艾賽尼人特殊的生活方式的固有動機。因為在這一點上存在著他們作為相對於法利賽主義與猶太教的異質團體的明顯可資辨認的契機。據約瑟夫斯的說法,奧義乃是記載於特別小心地秘密保藏起來的聖書里,並且在被接納為完全成員時個人要終身保守義務不對第三者吐露隻言片語,但對教團兄弟則保持開放。奧義的內容似乎是由以下要素所構成:神聖故事的象徵性再解釋、相當鮮明的天意信仰、比別處都更加明白顯露的天使論、個別的太陽崇拜——最為顯眼的異質性要素、取法利賽人的復活信仰而代之的帶有天堂與地獄觀念的不死應許。他們在儀式上的獨特之處在於拒斥動物犧牲,這也使得他們自外於神殿禮拜,不過他們卻借著進獻禮物而與神殿保持關係。秘密戒律應該會提供的卡理斯瑪,從各方面跡象顯示,直指預言的恩寵,約瑟夫斯將此種恩賜歸諸他們,或許正是由於其天意信仰的關係。除此,他們的神愈術,特別是對於礦物與植物根莖之愈效的認識,備受人們稱許。他們的宗教性在相當本質上是祈禱宗教(Gebetsreligiosität),明顯具有相當強烈皈依信心的特徵。
明顯可見的,艾賽尼派的教說與實踐里的這些構成要素不再是法利賽派的潔淨儀式主義的一種提升與超越,也不是源於猶太教。天使論,包括法利賽派的天使論,實在是起源於波斯。在靈與肉的教說里相當突出的二元論確實也顯示出這點——只不過此處可以想見也有希臘文化的影響。太陽崇拜則盡屬波斯(或者波斯-巴比倫)的影響,但與天使論相反,讓人感覺怎麼也說不上是猶太的,而嚴正的猶太教之容忍這點也真的是挺怪的。不結婚的傾向、教團的等級與動物犧牲的排斥,有可能是——通過某種媒介——來自印度的影響,不過,像洗浴與聖禮也可能是源自希臘——東方的密教制度,正如奧義的創造或許也同出一源。事實上,艾賽尼派的教團意味著聖禮的密儀宗教性與利未人的潔淨儀式主義的一種結合。艾賽尼教團與其他近東的救世主密教的區別在於:它並沒有一個人身的救世主來作為崇拜的對象;艾賽尼人強烈信奉的彌賽亞希望,如同法利賽派的猶太教一樣,徹頭徹尾是未來的希望。以此,這個教派若嚴格加以判定的話,應該要被視為異端。然而就因為猶太教的儀式主義的性格而迴避了這點,一如印度教在面對這類的情形時那樣。由於與神殿的契合關係被維持不墜,也由於法利賽派奉為至上的對摩西律法的忠誠也被奉守遵行——特別是在法利賽主義的意味下一絲不苟地奉行無誤,猶太教團略過了那些公然是異端的雜介素質,容忍這個教派,當它是個因無等差的特殊誓願與特殊教說而被特殊化的猶太夥伴團體,也由於類似前提的結果,對於同樣尊奉耶路撒冷神殿與奉行律法不誤的猶太人基督教徒的拿撒勒人教團,猶太教團也是以此方式儘可能地加以容忍。
不過,法利賽派與艾賽尼派之間的界限是浮動不定的,至少在有關於生活樣式上。伴隨著嚴格禁止營利追求的這樣一種閉鎖性的夥伴團體組織,確實未曾聽說存在於當時一般的法利賽派的地盤上——相反的,在福音書里,法利賽人倒被視為「貪婪」的代表。然而,許多個別的現象提示了他們相同心志的走向。首先是:愛的無等差主義。原則上秘密且大量地施捨窮人的富人,被稱為「隱秘者」(hasheina),而窮人也同樣秘密地、不露形跡地接受施捨;並且施與舍不止不是偶一為之或無組織的,而是出於為此目的而創設的一種共有財庫。根據猶太聖典,這樣的制度似乎在幾乎所有的城市裡都存在。拉比的命令,不可叫「任何人」羞愧,以及後來耶穌諄諄教誨的原則,「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因為唯有如此才能讓施捨獲得天國的報償,否則便先取走了那樣的賞賜——在在顯示出猶太聖典的慈善(caritas)特色獨具的面向,這也是近代一般猶太人的善行的特徵,相反於,譬如說清教徒,以及包括一般基督教徒在內的慈善。
對於絕對潔淨的追求開啟了遠離一切世俗「享樂」的動力,正如「聖者」(kadosh)按照艾賽尼人的方式所實踐的,並且時而在「隱士」(亦即退隱山林的「農民」)身上所見的。真正拒斥現世的這些現象不僅異質性地相對立於正規的法利賽主義,也對立於艾賽尼派相應的規則,而且現象本身也只能從非猶太的影響來加以說明。在儀式上,我們在「虔敬者」(Watikim)身上發現古哈斯丁人與艾賽尼人的實踐的某種折光泛影:他們對於晨禱加以形式上嚴格的規定,嚴格到晨禱的結束要與日出落在同一時點——諸如此類的個別現象所在多有。儘管禮儀上再怎麼嚴正與異教再怎麼嚴加隔離,法利賽派的猶太教仍然置身於異端儀式禮法(例如太陽崇拜禮儀)極盡紛繁的入侵之中。純正奧義的發展雖然正與法利賽主義緣遠質異,結果還是不可能防止啟示性的、末世論的彌賽亞期待與預言的擴散。實質上,如同福音書的故事與神話所上演的那個周遭世界最最清晰呈現出來的,此種期待與預言起著相同的作用並充盈於空氣中。
艾賽尼人的組織、宗教生活樣式與倫理,往往被人,尤其是被猶太教這邊,關聯到原始基督教的實踐上。和基督教徒一樣,艾賽尼人也有洗禮、愛的餐會、無等差的愛的共產主義、貧者救濟、使徒職(猶太教意味下的概念用法)、對婚姻的嫌惡(為了被聖化者),以卡理斯瑪——尤其是預言——為致力追求的救贖狀態 [1] 。他們的倫理,如同古代基督教的倫理是極為和平主義的,要求對敵人的愛,在救贖希望上給窮人的評價高,給富人的則是不利的評價,一如福音書里的貧者(Ebionite)要素那般。除此還有和原始基督教相親近的一般法利賽派的倫理的構成要素:艾賽尼人的倫理和原始基督教的倫理在許多點上都意味著法利賽倫理的強化提升。只不過此種提升的性格在此與在彼有著相當大的分別。因為正是在禮儀的(利未人的)潔淨這點上,耶穌本身在其宣告的信息里已駛向完全不同的軌道。起著不朽作用的主 的話語:「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而且唯獨出口的,是打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馬太福音》15:11, 18f.)這意味著:對他而言,具決定性的是心志倫理的升華,而不是猶太教的潔淨律法的那種儀式主義的優越,而且相對於艾賽尼人對於禮儀不淨者的那種戰戰兢兢的避之唯恐不及,他則是十足堅定從容地與他們往來和同桌共食。不過,在雙方都可以找到的諸多倫理觀念,於這兩個教團的起源地區里是以極其多樣的形式散播開來,而同一種類的制度,部分已是法利賽的兄弟團所共有的,部分則我們不得不這麼假定,是各式各樣的崇拜團體所共通的。其中,比什麼都來得重要的是:一個當下可見的活生生的救世主的顯現,以及原始基督教獨特的「靈」的強大意涵,在艾賽尼人而言,就我們所知,始終未曾有所聽聞。
靈,作為典範的恩寵狀態之明證的卡理斯瑪與標誌,對於猶太教與法利賽派的教說而言,的確不是個陌生的概念。「耶和華的靈」,作為狂戰士卡理斯瑪,臨到英雄(參孫)與君王(如同狂熱怒火臨到掃羅),尤其是作為幻視與先知預言的卡理斯瑪,有時甚而是奇蹟的卡理斯瑪,臨到先見、先知與行奇蹟者;大祭司需求耶和華的靈,為的是得以有效地贖清人民的罪,它離開他(非尼哈) [2] 、捨棄君王或英雄,如果他有罪;耶和華的靈在每個教師身上也是強大的,如同先知通過靈而看見與聽見,教師也是通過靈而施教。在猶太聖典里,稱靈為ruach-ha-kodesch,在《詩篇》51:11與《以賽亞書》63:10、11的七十子譯本里稱之為πνευ(頁429),其邪魔的敵對者是「污穢的靈」的教唆,在福音書里,作者稱之為「鬼王」別西卜的靈(《馬太福音》12:24)。由於敬畏上帝的名,拉比往往不用「聖靈」一詞,而代之以「shekina」(住者)這個名稱。由此發展出的教義是:天地創造之初,「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那聖靈是創造者在第一日所創造出來的。鴿子,遭受迫害的以色列的象徵,在猶太聖典里有時也被當作是聖靈的傳遞者。
在猶太聖典的文獻當中也出現這樣的想法:聖靈是為人在神前調停的「synegor」,亦即「求情者」(paraclete) [3] 與援救者。不過,先知時代業已結束的教說也讓如此見解成立:聖靈自瑪拉基之後已自世界消失了。人不再能得到它,所能獲得的不過是「bat kol」,亦即拉比為了正確解釋神的律法所必須的靈。另一方面,約珥是如此看待彌賽亞來臨之後被揀選者的潔淨與神聖 [4] :那時聖靈將分布在所有人身上,兒與女要說預言,老年人要做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而僕人與使女也將為聖靈所澆灌。據此,聖靈在所有人身上的復活便是彌賽亞到臨的徵兆,也是天國已近的徵兆。此種想法對於基督教的聖靈降臨奇蹟觀念而言是具有決定性的。作為一種非理性的神賜預言稟賦的這種獨特意義上的「聖靈」,拉比既不敢說自己可以擁有,也不認為這是教團成員之恩寵狀態的表征。
因此,拉比教師的權威即使是如此之高,他也從來不會有這樣的想法:要求擁有一種靈的「超人」的地位。支撐其權威的總是出自先知之口與律法書里明文記載的確定話語。朝著靈魂司牧者崇拜的方向前進——依照印度、亞洲與基督教里的導師崇拜的那種方式——的任何發展,一概都被排除掉。而這也是猶太教的神觀本身所不容的,此種神觀迫使任何的被造物神化都被當作是異教的恐怖行徑而遭到拒斥。不過拉比自己也不曾考慮過成為按照這種基督教的或亞洲現象的樣式所發展出來的聖者崇拜或秘法傳授者崇拜的對象。他所從事的是一種宗教的天職,但他並不施行恩寵:這麼做原本是——在有限範圍內——祭司的卡理斯瑪,並且一直是因其為可拉族後裔而具有資格的祭司們的表征——唯有他們有資格宣說「祭司的祝福」,雖說本質上只是形式上而已。直到東歐的哈斯丁運動才在哈斯丁神秘主義義人(tsaddik)身上創造出一種人物 [5] ,與亞洲的救苦救難類型和秘法傳授者類型相應的人物,他們所宣稱擁有的權位也因此正與拉比的權威處於最為尖銳對立的狀態,並且被後者拒斥為異端。猶太拉比既不施行聖禮救贖,也不是個卡理斯瑪的急難救助者。他的宗教特殊資材是「知識」。這受到非比尋常的極高評價。在榮耀上,他超越其尊長及其父母,所謂「知識至上」。拉比個人權威的意義端在於他以身示範,亦即在於他的典範性生活樣式,然而其標誌不過是嚴格地一以神的話語為取向。
拉比在其義務性的工作領域裡同樣是個「話語」的僕役。但他絕非「說教者」,而是個「教師」。他在封閉性的學生圈子裡教授律法,但並不公開地通過說教來勸導教團。的確,他也在猶太會堂里施教,不過,在古猶太教里,就我們所知,這僅只發生在大祭典之前的安息日及卡拉班之日(Kallaben-Tage)。目的同樣在於教導 虔敬的教團在那樣的日子裡該遵守哪些儀式義務,就像個人有了疑問時,他作為建言者來援助他們有關儀式義務的問題。除了有系統地將律法教授給學生,拉比的職業活動重心在於:依羅馬法律家那種方式來進行解答工作,以及作為仲裁者的活動,而被召喚到「拉比法庭」(Bet Din)執事的拉比就真正是在擔任法官的工作。反之,安息日午後的公開的宗教-倫理說教,在猶太教古代是完全無組織的。不過,只要有公開說教活動存在——可以說很大程度上是存在的,不管當時或是後來,此種活動一直是落在有別於真正定居於地方上的拉比的另外一種人手上,亦即「magyr」 [6] ,後代的這種受過拉比教育的遊方教師,確實是個非常古老的現象。作為遊方的辯士(So-phist)、富有的教團成員的座上客,他漫遊於一個又一個教團之間,完全如同一徑在各猶太會堂里說教的保羅那樣。當然,浮上檯面的不止是雲遊的演說者。相當寬廣的教學與說教自由,使得任何自認為夠資格同時也被教團認可的人都可以進行說教。真正以福音為禮儀上的前提的「聖經學者」也這麼做。不過,顯然不是正規的職業義務。另一方面,拉比的任務僅在於整治非祭司性質的而是純粹技術—儀式性質的事務:在古猶太教里,尤其是儀式性沐浴(mikweh)的施行以及shehitah,儀式性的屠宰(「屠宰場」)——這是他必須照管的,有時候他甚至必須自己動手。只是,所有這些事項里,律法的權威性解釋是而且一直都是主要的工作。
此種律法解釋的技術本質,在此相應於小市民階層在社會條件制約下所生出的特質。古代拉比本身相當大一部分所屬的這個階層,也是律法解釋最為重要的擔綱者。如先前所強調的,「健全的常識」與實踐—倫理的理性主義,亦即總是與市民階層相親近的那種內在態度,強烈地影響了拉比對待律法的方式:發揮功效的,一方面是規定的「ratio」而非其文字,另一方面是日常生活的迫切性需求,尤其是經濟的需求。反之,真正「建設性的」理性思維的可能性則完全付之闕如,換言之,像羅馬從事解答活動的法律家所秉持的並且也唯有他們所運作的那種真正的「法律家的」思維一概從缺,這實際上意味著欠缺理性建構概念 的能力。拉比絕非純粹世俗的尤其是高貴的法律家階層,如同羅馬的法律解答者那樣,而是平民的宗教禮教師。拉比與神的實定命令的內在結合,比起法律家與實定法所可能有的牽繫還要來得強烈,何況再加上任何市民階層的理性主義都具有的典型形式與限制。話語的解釋與具象的模擬取代了概念的分析,具體的決疑論取代了抽象與綜合。古代拉比總是大幅度地以實際理性的需求為取向,並且徹底以具體的個別案例為取向的判決實踐,的確歷經了某種「理論的」擴大,亦即神殿崩毀後,在美索不達米亞與巴勒斯坦的大拉比學派成為此種判決實踐的有組織的中心,而且對整個文化世界而言,此一中心地位直到卡羅琳王朝 [7] 時代終了時一直維持不墜。同時,拉比的尊榮地位也與家族長或其正當的代理人所施予的聖職敘任儀式(按手禮)相結合,而正規的學院研究課程也明文規定了師生的聽講、質問與討論,以及研究俸祿與寄宿學校。法利賽派兄弟團的特殊組織顯然已經消失:「chaber」後來是用來指稱一個特別熱切於研究律法的人,也就是典型後期猶太教的律法名家,而「perushim」也被用來指稱學生。法利賽主義的「精神」在猶太教里是唯一支配性的。不過,不再是一種積極的兄弟團的精神,而只是文獻研究的精神:根據時而浮現的想法,神本身也「研究」永恆妥當的律法,為的是按此行事,好比印度的世界創造者實行苦行,好使他能夠創造世界。如此,擺脫具體案例的一種有系統的思維得以發展出來。只是,此種思維的特異性,部分取決於古代拉比之受到傳統的束縛,部分則取決於固有的社會結構。
* * *
[1] Ecclesia(希臘文)也被用來指稱他們的教團聚會。
[2] 非尼哈是亞倫的孫子,靈離開非尼哈一事詳見《撒母耳記上》。——譯註
[3] 斐洛用synegor一詞來表示支撐大祭司的「道」(logos)。
[4] 《約珥書》2:28f。
[5] 韋伯此處所指的是,十二三世紀在德國興起的猶太教哈斯丁流派,帶有神秘主義和苦行主義特徵。從該派重要經籍《虔修書》(Sefer Hasidim )可以看出,該派發展對象是不滿形式主義儀式而注重個人靈性生活的人。
義人(tsaddik)一詞乃猶太教用語,指體現猶太教理想的人。據猶太聖典說,世界的繼續存在端賴三十六位完美義人。猶太聖典一方面承認義人有特殊權利,另一方面也指出他們的特殊義務。他們起碼應為同代人負一部分責任,而且應當知道自己的祈禱能否得到垂聽。18世紀哈斯丁主義的宗教領袖稱義人,據說他們是神人之間的中保。——譯註
[6] 「magyr」是為了讓人改宗皈依猶太教的巡迴傳道者。——譯註
[7] 卡羅琳王朝(Carolingian),統治西歐的法蘭克家族(750—887),因世襲奧斯特拉西亞(Austrasia)法蘭克王國的宮相而得勢。679年,埃斯塔勒的丕平二世(Pepin II of Herstal)承襲為宮相,把有名無實的梅羅琳國君貶為傀儡元首,687年掌握整個法蘭克政權。其子鐵錘查理(Charles Martel)於725年自立為法蘭克王,741年逝世後,其子矮子丕平三世與卡洛曼(Carloman)將王國分裂為二;747年卡洛曼放棄帝位,丕平三世便成為唯一的統治者。750年丕平三世廢除梅羅琳傀儡君主,又得到教宗札迦利(Zacharias)的支持,由法蘭克貴族擁立為王。768年丕平去世,王國再度分裂,三年後由其子查理統一法蘭克。查理即查理曼(Charlemagne),他征服整個高盧並且進入日耳曼及義大利,擴張了法蘭克的勢力,並與教宗結盟;塞爾維亞、波希米亞、克羅埃西亞等東歐民族皆來進貢;800年加冕為羅馬帝國皇帝。843年的《凡爾登條約》將帝國分為三份:西法蘭克歸禿頭查理(Charles the Bald),東法蘭克歸日耳曼的路易,法蘭克米底亞(Francia Media,包括義大利若干省分及羅馬)歸洛泰爾(Lothair),並由他承襲帝位。後諾曼人和撒克遜人崛起,卡羅琳王朝的威勢不再,887年查理三世被廢,王朝幾乎全部瓦解。——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