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羅馬文學 · 亞理斯多德論英雄人物

本文旨在說明亞理斯多德心目中的英雄人物是什麼樣的人物,並探討這種英雄人物為什麼陷於厄運。 亞理斯多德在他的文藝理論著作《詩學》第二章指出:「喜劇總是摹仿比我們今天的人壞的人,悲劇總是摹仿比我們今天的人好的人。」他在第六章進一步指出:「悲劇所摹仿的不是人,而是人的行動、生活、幸福……;悲劇的目的不在於摹仿人的品質,而在於摹仿某一行動;劇中人物的品質是由他們的『性格』決定的,而他們的幸福與不幸,則取決於他們的行動。他們不是為了表現『性格』而行動,而是在行動的時候附帶表現『性格』。」亞理斯多德所說的「性格」是狹義的,他認為人物對行動有所抉擇時,他們才能表現「性格」;一個人物如果不對行動有所抉擇,就沒有「性格」可言。亞理斯多德認為戲劇詩人並不直接描寫「性格」,而是在描寫行動的時候附帶表現「性格」。《詩學》第十五章討論「性格」,亞理斯多德說:「關於『性格』須注意四點。第一點,也是最重要之點,『性格』必須善良。一言一行,……如果明白表示某種抉擇,人物就有『性格』;如果他抉擇的是善,他的『性格』就是善良的。」亞理斯多德在這裡所談的人物,包括悲劇中的全體人物,連奴隸在內。所有次要人物的「性格」,也必須是善良的,他們的善良的程度由於他們的類型和身分不同而有高低之分。至於英雄人物的道德品質,標準應當更高,這個標準是貴族的道德標準。「性格」必須善良—這個原則是正確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此外,亞理斯多德還認為悲劇中可以有卑鄙的人物,但這種人物只有在必要時才可以採用(見第十五章第一段),他們要能對情節(即布局)起一定的作用。「第二點,『性格』必須適合」,意即適合人物的身分,男人要象男人,女人要象女人,奴隸要象奴隸,自由人要象自由人,貴族要象貴族。「性格」必須適合—這個原則無可非議,但亞理斯多德在這裡顯露了他對婦女和奴隸的傳統偏見。他雖然承認「善良人物各種人裡面都有,甚至有善良的婦女,也有善良的奴隸」,卻又說:「婦女比較低,奴隸非常低。」他並且說:「人物可能有勇敢的,但勇敢或能言善辯對婦女的身分不適合。」「第三點,『性格』必須相似。」100這是一條非常重要的原則。「第四點,『性格』必須一致;即使詩人所摹仿的人物『性格』不一致,而這種不一致的『性格』又是固定了的,也必須寓一致於不一致的『性格』中。」所謂「寓一致於不一致的『性格』中」,就是說,人物的「性格」基本上是一致的。「『性格』必須一致」—這個原則也無可非議,但是亞理斯多德不是用發展觀點來看「性格」,他往後又說:「不一致的『性格』,可舉《伊菲革涅亞在奧利斯》劇中伊菲革涅亞的『性格』為例—請求免死的伊菲革涅亞與後來的伊菲革涅亞一點也不相合。」《伊菲革涅亞在奧利斯》是歐里庇得斯的悲劇,寫伊菲革涅亞的父親阿伽門農要殺她來祭女獵神阿耳忒彌斯。伊菲革涅亞在該劇第1211—1252行表示不願意死,她後來在第1369—1509行卻表示願意為平息阿耳忒彌斯的忿怒使希臘遠征軍能開赴特洛亞而犧牲自己的性命。歐里庇得斯善於描寫這種心理變化,這種描寫在古代文學裡是難能可貴的。一個人的「性格」是會隨環境而起變化的,亞理斯多德拘泥於原則而沒有注意到這一點。 亞理斯多德認為悲劇的效果在於「借引起憐憫與恐懼來使這種情感得到陶冶」101(第六章)。他在第十三章討論「悲劇的效果怎樣產生」,他說:「既然最完美的悲劇的結構不應是簡單的,而應是複雜的102,而且應摹仿足以引起恐懼與憐憫之情的事件……那麼,很明顯,第一,不應寫好人由順境轉入逆境,因為這只能使人厭惡,不能引起恐懼或憐憫之情。」這個見解有些奇怪。一個好人遭受不應遭受的厄運,是一種慘劇。這種慘劇本來也可以引起憐憫之情,但亞理斯多德認為這種情感被厭惡之情沖淡了,這種沖淡了的憐憫之情,不合於悲劇所應引起的適度的憐憫。我們之所以感覺厭惡,是因為這種事情太不公平了。亞理斯多德認為這種情節不能引起恐懼之情;因為主人公與「我們」不相似。亞理斯多德沒有提起好人由逆境轉入順境;因為這種情節不合悲劇的要求,不能引起憐憫與恐懼之情。「第二,不應寫壞人由逆境轉入順境,因為這最違背悲劇的精神—不合悲劇的要求,既不能打動慈善之心103,更不能引起憐憫或恐懼之情。」亞理斯多德認為這是最壞的情節。這個見解是正確的。這種情節不是悲劇。「第三,不應寫極惡的人由順境轉入逆境,因為這種布局雖然能打動慈善之心,但不能引起憐憫或恐懼之情,因為憐憫是由一個人遭受不應遭受的厄運而引起的,恐懼是由這個這樣遭受厄運的人與我們相似而引起的。」極惡的人陷於厄運是活該,不值得憐憫。亞理斯多德認為這種人與「我們」不相似,因此我們不認為我們也會象他那樣陷於厄運,不認為自己會陷於那種厄運而發生恐懼之情。亞理斯多德繼續說: 此外還有一種介於這兩種人104之間的人,這樣的人不十分善良,也不十分公正,而他之所以陷於厄運,不是由於他為非作歹,而是由於他有「哈馬提亞」,這種人名聲顯赫,生活幸福,例如俄狄浦斯、堤厄斯忒斯以及出身於他們這樣的家族的著名人物。完美的布局應有單一的結局,……其中的轉變不應由逆境轉入順境,而應相反,由順境轉入逆境,其原因不在於人物為非作惡,而在於他有大「哈馬提亞」,這人物應具有上述品質,甚至寧可更好,不要更壞。……現在最完美的悲劇都取材於少數家族的故事,例如阿爾克邁翁、俄狄浦斯、墨勒阿格洛斯、堤厄斯忒斯、忒勒福斯以及其他的人的故事,這些人碰巧都受過可怕的苦難,作過可怕的事情。 亞理斯多德曾在第二章說,悲劇摹仿「好人」、「比我們今天的人好的人」,他現在對「好人」加以限制,指出悲劇中的主人公應是「不十分善良,也不十分公正」的人,也就是說,不是好到極點的人。他比好人壞,而又與好人相當接近,因此他遭受了不應遭受的厄運,能引起我們的憐憫,如果他比好人壞不了多少,而與好人太相近了,那麼他遭受厄運,「只能使人厭惡,不能引起憐憫或恐懼之情」。他比「我們」好而又與「我們」相當接近、相當相似,因此他遭受不應遭受的厄運,能引起我們的恐懼;如果他比「我們」好不了多少而與「我們」太接近、太相似了,那麼,在亞理斯多德看來,他就是個無足輕重的人,不能作悲劇的英雄人物。英雄人物「應具有上述品質」,即「不十分善良,也不十分公正」;「甚至寧可更好,不要更壞」,即寧可更接近好人,不要更接近我們,一句話,英雄人物須理想化。還須說明,亞理斯多德在這一章里所說的英雄人物是「複雜的結構」中的人物,不是「簡單的結構」中的人物。 亞理斯多德還認為這種人物只能在上層貴族中去尋找(這個看法表現了他的思想的局限性和階級偏見),他們只能是少數貴族家庭中的著名人物,這種人「名聲顯赫,生活幸福」,因此他們的悲慘結局最使人驚心動魄。 至此,亞理斯多德的理想的英雄人物是很清楚的了。索福克勒斯的悲劇《俄狄浦斯王》中的主人公俄狄浦斯正是這種理想的英雄人物。俄狄浦斯出身於貴族家庭,「名聲顯赫,生活幸福」。他熱愛人民,關心城邦的利益。他是個好人,但並不是個好到極點的人。他「不十分善良,也不十分公正」,他對克瑞翁和預言者忒瑞西阿斯的態度相當粗暴,他的疑心很大,懷疑有人要推翻他。 現在談英雄人物為什麼陷於厄運。這個問題出在「哈馬提亞」(hamartia)這個名詞105。「哈馬提亞」在《詩學》中出現了五次106。第一次見第十六章(「這種『發現』(的缺點)和前面說的缺點4 4差不多107)。第二次和第三次見第197頁的引文中,第四和第五次見第二十五章(「錯誤4 4分兩種」、「是藝術本身的錯4誤4」)。和本問題有關係的是第二次和第三次。這個名詞在19世紀以前,一般學者都把它解作「道德上的缺點」(英雄人物之所以陷於厄運,是由於他們在道德上有缺點)。自從19世紀以來,多數學者,例如拜瓦特(Ingram Bywater)、古德曼(Alfred Gudeman)、洛斯塔革尼(Augusto Rostagni),把它解作「錯誤」(英雄人物之所以陷於厄運,是由於他們犯了錯誤)。但哈爾什(Philip Whaley Harsk)、惠特曼(Cedric H.Whitman)等人仍力持舊說;布乞爾(S. H. Butcher)也傾向於舊說,但有些搖擺不定。 持舊說的人提出下列理由。第一,他們認為「不十分善良,也不十分公正」一語,暗示英雄人物在道德上有缺點,因此英雄人物陷於厄運,是由於他們在道德上有缺點。英雄人物有缺點,這是合乎亞理斯多德的看法的,因為他認為一個十全十美的人不能作悲劇的英雄人物。但是,如果說英雄人物陷於厄運是由於他們有缺點,這就不合乎亞理斯多德的看法;因為「為非作歹」和「有『哈馬提亞』」或「有大『哈馬提亞』」,從行文上看來,是相反的事;而「為非作歹」與「有缺點」(或「有大缺點」)則幾乎是相同的事;因為「有缺點」的人(或「有大缺點」的人)往往會「為非作歹」。 第二,持舊說的人認為索福克勒斯的歌隊譴責英雄人物在道德上有缺點,例如《埃阿斯》劇中的歌隊勸埃阿斯打消他的高傲的念頭(第483—484行),《安提戈涅》劇中的歌隊譴責安提戈涅天性倔強(第471行),《俄狄浦斯王》劇中的歌隊譴責俄狄浦斯性情急躁。「急於下判斷」(第617行),《厄勒克特拉》劇中的歌隊譴責厄勒克特拉個性頑強,自尋苦惱(第217—219行),《特剌喀斯少女》劇中的歌隊譴責得阿涅拉放棄美好的希望,不能忍受孤獨的生活(第222—223行),《菲羅克忒忒斯》劇中的歌隊譴責菲羅克忒忒斯性格倔強,不向災難屈服(第1046行)。持舊說的人認為這些悲劇中的歌隊代表詩人說話,認為這些悲劇中的主人公之所以陷於厄運是由於他們有這些缺點。一般學者都承認埃斯庫羅斯和歐里庇得斯現存的悲劇中的主人公之所以陷於厄運是由於主人公在道德上有缺點。但是這兩位詩人現存的悲劇的結構多半是「簡單的結構」,而「哈馬提亞」理論只適用於「複雜的結構」,而不適用於「簡單的結構」。亞理斯多德心目中理想的悲劇是索福克勒斯的具有「複雜的結構」的悲劇,他這個理論似乎是從索福克勒斯的悲劇中總結出來的。埃斯庫羅斯悲劇中的歌隊的話顯然代表詩人的見解;因為歌隊的話與結局密切扣合。索福克勒斯悲劇中的歌隊的話與其說代表詩人的見解,毋寧說代表一般人的見解。如果說索福克勒斯悲劇中的主人公是由於道德上有缺點而受到的懲罰,為什麼埃阿斯自殺了,菲羅克忒忒斯卻沒有遭受新的不幸?為什麼安提戈涅受懲罰而死,厄勒克特拉卻安然無事?為什麼得阿涅拉死了,同一個性情的俄狄浦斯雖然在《俄狄浦斯王》劇中一時受到挫折,在《俄狄浦斯在科羅諾斯》劇中卻得到神的愛護?索福克勒斯的英雄人物的缺點往往成為他們的美德,例如安提戈涅敢於違反禁葬令,反對克瑞翁,是由於她的性格很倔強。如果她很軟弱,她就不能成為一個英雄人物。如果俄狄浦斯由於性情溫和,不同預言者忒瑞西阿斯發生衝突,而把拉伊俄斯的兇殺案擱置下來,他就不能是一個高尚的人。英雄人物可以有缺點,但是我們不可為缺點而寫缺點。 第三,持舊說的人認為亞理斯多德在《尼科馬科斯倫理學》第五卷第八章中所說的「哈馬忒馬」是一種罪行,因此《詩學》第十三章中所說的「哈馬提亞」是道德上的缺點。這個論點留待後文評論。 第四,持舊說的人攻擊「錯誤」說,認為這個說法違反了亞理斯多德所提出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理論,即「詩所描寫的事帶有普遍性,歷史則敘述個別的事。所謂『有普遍性的事』,指某—種人,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會說的話,會行的事」(第九章)。他們認為「錯誤」說把詩所描寫的事歸結為「個別的事」,因為所謂「錯誤」,是指英雄人物對於個別事物的錯誤認識。持舊說的人不明白詩要在特殊人物的個別事跡中顯出普遍性,只要這個事跡是合乎可然律或必然律的。英雄人物對於與這個事跡有關的事物發生錯誤的認識,並不影響這個事跡所具有的普遍性。 第五,持舊說的人認為「缺點」說適合於後世歐洲的一般悲劇,因此「缺點」說是一個普遍原則,也必然適合於古希臘悲劇。但適合於後世歐洲的一般悲劇的學說不一定能適合於古希臘悲劇。本文的目的就在於證明「缺點」說不合乎亞理斯多德的原意。 要確定「哈馬提亞」在《詩學》第十三章的意思,須從亞理斯多德的《尼科馬科斯倫理學》中尋找線索。亞理斯多德在《尼科馬科斯倫理學》第三卷第一章說: 凡是出於不知情108的行動都不是有意的;這種行動如果引起痛苦和懊悔,便是無意的;如果一件事是出於不知情,又一點不使行動者感覺煩惱,那就不能說這件事是有意作出來的,因為行動者不知道他作了什麼事;也不能說這件事是無意作出來的,因為行動者並不感覺痛苦。因此出於不知情的行動,如果引起懊悔,這種行動被認為是無意的;如果不引起懊悔,這種行動由於與前者不同,可以稱為「非有意的」109;情形既然不同,最好給它一個特別的名稱。出於不知情的行動與不知不覺作出來的行動是有區別的;一個人在喝醉了或生氣的時候所作的事,不被認為是出於不知情,而被認為是由於上述的原因110,這個行動不是出於故意,而是出於不知不覺。每一個壞人都不知道什麼事應當作,什麼事不應當作,由於這種錯誤111,人們成為不正直的人,而且,一般的說,是壞人。但是「無意」一詞不能應用到一個不知道什麼事對自己有利的人身上—無意的行動並不是由於一個人不知作何選擇112(這種不知造成惡德),也就是說,並不是由於對一般原則的不知(這種不知應當受到譴責),而是由於對特殊情況的不知,即對於與行動有關的環境和對象所有不知;這種行動是可憐憫、可饒恕的;因為對這些情況有所不知而作出來的行動,是出於無意的。也許最好是把這些情況的性質和種類弄明確。一個人可能不知道自己是誰,不知道自己在作什麼,不知道是在對什麼人或什麼對象有所行動,有時候不知道是在用什麼(例如工具)來行動的,不知道會產生什麼效果(例如他反而認為是在救人一命),不知道他是怎樣行動的(例如他是在採取斯文的行動或兇猛的行動)。沒有人會不知道這一切情況,除非他發了瘋;顯然沒有人不知道行動者是誰;一個人怎麼會不知道自己是誰呢?一個人可能不知道自己在作什麼,例如人們說:「在談話的時候,那句話脫口而出」;或者象埃斯庫羅斯談論秘密儀式時所說的:「不知道是秘密」113;或者象箭弩案中的囚犯所說的:「我想表演一下,卻把箭射出去了。」114一個人可能把自己的兒子誤認作仇人,象墨洛珀那樣誤認115;或者把矛的尖頭誤認作鈍頭;或者把重石誤認作輕石;或者給人藥喝,想救他一命反而害死了他;或者在抓手式摔跤比賽116中,本想抓對方的手卻把他打傷了。……由於這種不知情而作出來的、被稱為無意的行動,一定是使人痛苦,使人懊悔的。117 「引起痛苦和懊惱」是決定「無意的行動」的指標。如果行動不引起痛苦和懊惱,這種行動,嚴格的說,並不是出於不知情的;因為行動者即使知情,他還是會作出這個行動。出於「不知」的行動分兩種,第一種是出於對「一般原則的不知」,這種行動,不可原諒。第二種是對於「特殊情況的不知」。這種行動是「使人痛苦,使人懊悔的」,是「可憐憫,可饒恕的」,是真正的「無意的行動」。和我們所討論的問題有關的是「第二種」行動。一個人可能「不知道是在對什麼人……有所行動」,這句話特別和我們所討論的問題有關。墨洛珀把她的兒子誤認作仇人,這個例子是從悲劇中舉出來的,這也是線索。亞理斯多德在《詩學》第十四章把墨洛珀的例子作為最好的情節、最好的「發現」。另一些線索見《尼科馬科斯倫理學》第五卷第八章,亞理斯多德在那一章說: 正當的行動與不正當的行動有如上述;一個人作了這種事,如果是出於有意,我們可以說他作得正當或不正當,如果是出於無意,就不能說他作得正當或不正當,正當與否是由於偶然,也就是說,他所作的事碰巧是正當的或不正當的。因此行動正當與否,視有意無意而定。如果行動是出於有意,應當受到譴責,這種行動是罪行。也可能有不正當而不是罪行的行動,如果不是出於有意。所謂「有意的行動,如前所述118,指行動者所能控制的行動,這個行動是他知情而作出來的,也就是說,他並不是不知道對方是誰,使用的是什麼工具,會產生什麼效果(例如他並不是不知道他是在打誰。使用的是什麼武器,會產生什麼效果)。這種行動不會造成偶然事件119,也不是出於逼迫(例如如果有人抓住第二者的手,用來打第三者,第二者的行動就不是出於有意,因為這個行動不是他所能控制的)。被打的人可能是打人者的父親,打人者知道他打的是某人或在場者之一,卻不知道那人是他的父親。……因此無意的行動是出於不知情的行動,或者雖然不是出於不知情,卻是自己所不能控制的行動,或者是出於逼迫的行動…… 有意的行動分擇定的行動與非擇定的行動,擇定的行動是預謀的,非擇定的行動不是預謀的。 在人與人的關係中有三種傷害方式。出於不知情的傷害是一個錯誤的行動,在這種情形下,對方、事件、工具或效果是出乎意料之外,行動者認為他並不想打擊任何人,或者並不想使用這種打擊器,或者並不想打擊這個人,或者並不想產生這種效果;但是效果出乎他意料之外(例如他並不想傷人,只想扎人),對方或打擊器也是出乎他意料之外,如果傷害是出乎意料之外,這是一個不幸事件。如果傷害是在意料之中,但不是出於惡德,這是一個錯誤的行動(如果過失的起因由自己負責,這人就犯了錯誤120;如果不由自己負責,這人就造成了不幸事件)。如果傷害是出於知情,但不是出於預謀,這是一件罪行,例如由於忿怒或人們必然有或自然有的他種強烈的情感而造成的傷害;當人們作出這種傷害人和錯誤的行動時,他們是作了不正當的事,他們的行動是罪行,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行動者是不正直的人或壞人;因為這種傷害並不是出於惡德。但是如果傷害是出於選擇,行動者就成了不正直的人與壞人。121 「無意的行動」是出於不知情的行動或無法控制的行動或出於逼迫的行動。「被打的人可能是打人者的父親,打人者知道他打的是某人……,卻不知道那人是他父親。」亞理斯多德舉這個例子時,他似乎正想起俄狄浦斯打死他父親拉伊俄斯的故事(亞理斯多德提出「錯誤」說時,他似乎正想起《俄狄浦斯王》的情節)。行動如果引起意外的傷害,這種行動是無意的行動,這種傷害是一個不幸事件。如果無意的行動引起意料中的傷害,但不是出於惡德,這種行動是錯誤的行動。如果傷害是出於知情,但不是出於惡德,這種行動是罪行,但不使行動者成為不正直的人。如果傷害是出於選擇,這種行動是罪行,而且使行動者成為不正直的人。亞理斯多德在他的《修辭學》第一卷第十三章也把行動分為「不幸事件」、「錯誤的行動」和「罪行」,他認為這三種行動不應受到同樣的懲罰122。和我們所討論的問題特別有關的是「錯誤的」行動。 《尼科馬科斯倫理學》中所說的錯誤的行動,是無意的行動,出於對環境不知情而不是由於惡德,這種行動使人痛苦和懊悔,是可憐憫的。 從《尼科馬科斯倫理學》中可以得出如下的結論: 「哈馬提亞」(錯誤)是對特殊情況的不知。 「哈馬忒馬」(錯誤的行動)是由於對特殊情況有所不知而造成的無意的、引起意料中的傷害的、引起痛苦和懊悔的、不是由於惡德的、可憐憫的、可饒恕的行動。 《詩學》第十三章中所說的「哈馬提亞」顯然就是《尼科馬科斯倫理學》中所說的「錯誤」,即對於特殊情況的不知,即所謂「見事不明」。123悲劇中的主人公之所以犯錯誤,是由於他們不知道對方是誰。所謂「對方」是指自己的親屬。只有親屬殺害親屬的行動才是「可憐的」(《詩學》第十四章)。錯誤越大,後果越嚴重。這種錯誤只見於「複雜的情節」中。複雜的情節是由複雜的行動構成的,「所謂『複雜的行動』,指通過『發現』或『突轉』,或通過此二者而到達結局的行動」(第十章)。「『發現』,如字義所表示,指從不知到知的轉變,使那些處於順境或逆境的人物發現他們和對方有親屬關係或仇敵關係」(第十一章)。當主人公發現被殺害者是自己的親屬時,他們心裡很痛苦和懊悔,而觀眾也對他們發生憐憫之情。試以《俄狄浦斯王》為例(「錯誤」說特別適合於這齣悲劇),俄狄浦斯殺父娶母是由於不知情,是無意的行動。這兩個「錯誤」發生在許多年前,因此不在劇本的布局之內。124俄狄浦斯後來發現了自己的身世,認識了自己的錯誤行動,於是情勢發生「突轉」。這時候俄狄浦斯心裡很痛苦和懊悔,他因此刺瞎了自己的眼睛,而觀眾對他是憐憫的。俄狄浦斯之所以陷於厄運,是由於他犯了這種錯誤,並不是由於他「為非作歹」。 這個解釋完全符合《詩學》中的文義。我們這樣證明「哈馬提亞」是指由於對特殊情況有所不知而犯的錯誤,而不是指道德上的缺點。因此我們可以把第十三章中的「有『哈馬提亞』」和「有大『哈馬提亞』」譯作「犯了錯誤」和「犯了大錯誤」。 我們今天對英雄人物的看法和亞理斯多德的看法不大相同。我們認為英雄人物之所以陷於「厄運」是由於他們堅持正義,敢於同惡劣環境和邪惡勢力作頑強的鬥爭。但亞理斯多德的見解—善良的英雄人物之所以陷於厄運不是由他們為非作歹,在道德上有缺點,還是可供我們參考的。